2016年城市与旅游学院
“祖国在我心中”爱国图片展活动方案
为进一步弘扬爱国主义精神,培养学生的爱国主义情感,让学生更加了解中华民族光辉灿烂的历史文化与坚强不屈的民族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中共湖南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关于在大学生中进一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系列主题教育活动的通知》(湘教工委通〔2015〕50号)的教育主题安排,结合学校文件通知,将于2016年5月开展“祖国在我心中”爱国图片展,具体方案如下:
一、 活动目的
通过图片展的形式培养我院学生的爱国情怀,强化爱国意识,激发爱国热情。
二、领导小组
为保证本次大赛的顺利有序进行特成立比赛领导小组: 组 长:魏长龙
副组长:黄 懿
组 员:刘树芬 王 敏 身心健康教育部全体成员
三、活动主题
祖国在我心中
四、活动对象
城市与旅游学院全体在校学生
五、活动时间
2016年5月18日—2016年5月26日
六、活动内容
(一)活动宣传阶段
通过微博、微信和QQ 等各种网络平台或召开班长会议、班级宣讲等形式宣传开展爱国图片展的目的和意义,使广大学生积极参与此次活动
(二)活动实施阶段
面向全院在校学生,围绕“多难兴邦”的口号,征集感动生活,
感动祖国,反映国人顽强拼搏的图片,让同学们从具体形象看到我们国人在祖国危难时众志成城、不屈不挠、顽强奋进的精神,进一步强化大学生的爱国意识。要求参展的图片下附对图片的一句话评论,评论要求贴近图片,健康向上,评论需原创。
活动要求大一到大二每班上交两份优秀作品,由各班班长整理报名同学的作品,于5月22日晚7点交至理科楼北201,电子稿及活动参与人员信息于5月23日前发送至身心健康教育部向晓平邮箱。报名表见附件。
注:报名信息包括参与者的真实姓名、专业、班级、联系电话等(大一、大二每班至少两份作品)。
(三)活动评选阶段
1. 初期评选由身心健康教育部成员负责,选出12份优秀作品上交院部进行最终评选
2. 最终评选由院部老师进行评选,最终获奖作品将会在我院微信公众号展出
七、活动要求
1. 图片内容积极向上,能够体现爱国主题
2. 图片及评论要求原创,不得抄袭
八、奖项设置
一等奖1名
二等奖2名
三等奖3名
附件一:城市与旅游学院“祖国在我心中”爱国图片展活动报名表
城市与旅游学院
2016年5月18日
附件一:
城市与旅游学院“祖国在我心中”爱国图片展活动报名表
2016年城市与旅游学院
“祖国在我心中”爱国图片展活动方案
为进一步弘扬爱国主义精神,培养学生的爱国主义情感,让学生更加了解中华民族光辉灿烂的历史文化与坚强不屈的民族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中共湖南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关于在大学生中进一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系列主题教育活动的通知》(湘教工委通〔2015〕50号)的教育主题安排,结合学校文件通知,将于2016年5月开展“祖国在我心中”爱国图片展,具体方案如下:
一、 活动目的
通过图片展的形式培养我院学生的爱国情怀,强化爱国意识,激发爱国热情。
二、领导小组
为保证本次大赛的顺利有序进行特成立比赛领导小组: 组 长:魏长龙
副组长:黄 懿
组 员:刘树芬 王 敏 身心健康教育部全体成员
三、活动主题
祖国在我心中
四、活动对象
城市与旅游学院全体在校学生
五、活动时间
2016年5月18日—2016年5月26日
六、活动内容
(一)活动宣传阶段
通过微博、微信和QQ 等各种网络平台或召开班长会议、班级宣讲等形式宣传开展爱国图片展的目的和意义,使广大学生积极参与此次活动
(二)活动实施阶段
面向全院在校学生,围绕“多难兴邦”的口号,征集感动生活,
感动祖国,反映国人顽强拼搏的图片,让同学们从具体形象看到我们国人在祖国危难时众志成城、不屈不挠、顽强奋进的精神,进一步强化大学生的爱国意识。要求参展的图片下附对图片的一句话评论,评论要求贴近图片,健康向上,评论需原创。
活动要求大一到大二每班上交两份优秀作品,由各班班长整理报名同学的作品,于5月22日晚7点交至理科楼北201,电子稿及活动参与人员信息于5月23日前发送至身心健康教育部向晓平邮箱。报名表见附件。
注:报名信息包括参与者的真实姓名、专业、班级、联系电话等(大一、大二每班至少两份作品)。
(三)活动评选阶段
1. 初期评选由身心健康教育部成员负责,选出12份优秀作品上交院部进行最终评选
2. 最终评选由院部老师进行评选,最终获奖作品将会在我院微信公众号展出
七、活动要求
1. 图片内容积极向上,能够体现爱国主题
2. 图片及评论要求原创,不得抄袭
八、奖项设置
一等奖1名
二等奖2名
三等奖3名
附件一:城市与旅游学院“祖国在我心中”爱国图片展活动报名表
城市与旅游学院
2016年5月18日
附件一:
城市与旅游学院“祖国在我心中”爱国图片展活动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