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基层统计报表
制表机关:教 育
部
批准机关:国 家 统 计
局
批准文号:国统函[2004]182
号
填报范围:凡经县或县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小学、一贯制学校小学部、小学教学点、其他学校附设小学
班均应填报本表。
报送单位:本表报送乡(镇)教育行政部门二份,经乡(镇)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同意后,报县级教育行政部
门汇总。
报送时间:本表应于本学年9月20日前报出。
说明:1、省地县代码使用国标码;乡镇代码由县(区)编序;学校名称代码由学校所在地的县级或乡级教育行政部门编序。2、类别及类别代码填写:小学“11”;独立设置的少数民族小学“12”;一贯制学校小学部“17”;小学教学点“18”;其他学校附设小学班“19”。3、办别及办别代码填写:教育部门和集体办“1”、民办“2”、其它部门办“3”。4、城乡栏,城市学校填写“城市”,代码为“1”,县及镇政府所在地的学校填写“县镇”,代码为“2”;乡政府所在地和农村学校填写“农村”,代码为“3”。5、所有名称和代码都要填写,不能为空格。6、县镇学校具体所在地(县/镇)只有县镇学校填写,县政府所在地学校代码为“1”,镇政府所在地学校代码为“2”。
续
邮 政 编 码 3
2
5
1
学 校 地 址
电 话 号 码 7 0577 - 67456579
学校属性代码
浙江省永嘉县桥头镇朱涂村
校长(签章) 填表人 池永松
尤长生
说明:1、在电话号码“-”前填写区号“-”后填写本校电话;2、校长、填表人只填汉字,不填代码;3、“学校属性代码”从左到右,前四位由国家级使用,后六位由省级使用。
小基2 教学班数、班额情况
甲 合 计 25人及以下 26—35人
班额
36—45人 46—55人 56—65人 65人及以上
编号 乙 01 02 03 04 05 06 07
合计 1 9 7
2 1 1
3 1 1
4 1 1
5 2 1 2
6 2 2
7 2 2
单位:个
复式班 8
一年级 二年级 三年级 四年级 五年级 六年级
说明:本表列关系为(1)=(2)+„+(8);行关系为(01)=(02)+„+(07)。
小基3—1分年级、分年龄学生数
招生数
甲 合计 其中女 5岁及以下 6岁 7岁 8岁 9岁 10岁 11岁 12岁 13岁 14岁 15岁及以上 少数民族 合 复式班
重读生 重读中女 计 五年制
编号 乙 01 02 03 04 05 06 07 08 0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计 1 52 28 2 42 8 — —
其中受过学前教育
2 52 28 2 42 8 — —
计 3 429 200 2 43 54 52 90 78 75 30 5
单位:人
毕业班
在 校 学 生 数
其中女 一年级 二年级 三年级 四年级 五年级 六年级 学生数 4 200 - 29 30 39 34 23 29 16 —
5 62 28 2 42 18
6 59 38 1 28 30
7 51 39 8 16 27
8 88 29 6 60 22
9 95 39 3 50 40 2
10 74 27 6 35 28 5 —
11 74 27 — — — — — — — — — — — — —
19 寄宿生
说明:1、“年龄”以周岁计算,截止日期为当年八月三十一日;2、本表列关系为(3)=(5)+„+(10);行关系为(01)=(03)+„+(13).
小基3-2 学生变动 单位:人
增加学生数 减少学生数 上学年 本常年
死亡 初报表 初报表
编号 转 其 非 在校学 计 招生 复学 转入 其他 计 毕业 结业 休学 退学 在校学
计 正 出 他
生数 生数 常
甲 乙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合计 01 411 112 52 91 94 70 24 429 女 02 189 68 28 40 37 26 11 200 其
少数
03 中
民族 说明:1、“招生”、“在校生”数应与表3-1相关数据对应相等。2、本表列关系为(16)=(1)+(2)-(7);(2)=(3)+„+(6);(7)=(8)+(9)+(10)+(11)+(12)+(14)+(15)。
小基4—1教职工
编 号
教 职 工 数
合计
专任教师 行政人员 教辅人员 工勤人员
3 1
4
5
校办工厂、农代课教师 兼任教师 (林) 场职工
6 7 8 4 3
甲 乙 1 2
合计 01 22 21 其女 02 14 14 中 少数民族 03 说明:本表列关系为(1)=(2)+„+(6)
小基4-2 专任教师职称、年龄
甲
编号 乙
25岁及 26— 31—
合计 其中女
以下 30岁 35岁
1 2 3 4 5
36— 41— 46— 40岁 45岁 50岁 6 7 8 单位:人
51— 56— 61岁及 55岁 60岁 以上 9 10 11
合计 01 21 14 12 3 1 2 1 1 1 中学高级 02 小学高级 03 5 3 1 2 1 1 小学一级 04 9 5 5 3 1 小学二级 05 小学三级 06 未评职称 07 7 6 7
08 14 — 9 2 2 1 合女
少数
计 民族 09 说明:1、“合计”、“其中女”及“其中少数民族”应与表4—1中相关数据对应相等。2、本表列关系为(1)=(3)+ „+(11);行关系为(01)=(02)+„+(07)
小基4-3 专任教师分课程、分学历
甲 合 计 研究生毕业 本科毕业 专科毕业
编号 合计 乙 01 02 03 04
1 21 2 15
其中思想 语 女 品德 文 2 14 2 10
3 2 2
4 10 10
数 学 5 7 5
外 语 6
自 然 7
音 乐 11
美 术 12
劳 动 13
单位:人 其 14
当年 15 2
他 不任课
社 信息 体 会 技术 育 8
9
10
4 2 2 2 高中阶段毕业 05
高中阶段毕业 06
以下 合 07 14 — 1 8 3 2 女 计
中 少数民族 08
说明:1、担任两门以上课程的教师,应按其主要担负课程填报;学前班教师计入“其他”栏。2、“学历”按在各级各类学校所取的最高毕业学历证书填写。3、“合计”、“其中女”及“少数民族”应与表4—1、4—2中相关数据对应相等。本表列关系为(1)=(3)+„+(15);行关系为(01)=(02)+„+(06)。
小基4-4 专任教师变动情况
人
甲 合计 其中女
上学年 初报表 编号
专任教 师数 乙 1 01 02
16 10
单位:
增加教师
计 2 5 4
录用毕
调入
业生 3 4 3
4 1 1
校内 变动 5
其他 6
计 7
自然 减员 8
减少教师 调出 9
校内 变动 10
本学年初 报表专任 其他
教师数 11
12 21 14
说明:本表列关系为(12)=(1)+(2) —(7),并与表4-1对应数相等;(2)=(3)+„+(6);(7)=(8)+„+(11).
小基5 政治面貌及其他 单位:人
甲 合 计
编 号 乙 01
在校学生中 共青 团员 1
华侨 2
共产 党员 3 6
教职工中 共青 团员 4 10
民主 党派 5
华侨 6
共产 党员 7 5
其中:专任教师中 共青 团员 8 10
民主 党派 9
华侨 10
其中女
>=(10)。
02 3 7 3 7
说明:“专任教师中”是“教职工中”的其中数;本表列关系为(3)>=(7);(4)>=(8);(5)>=(9);(6)
小基6—1—1 办学条件(1-1) 单位:人
学校 校舍
占地 建筑
计 普通实验图书微机语言
面积 面积
教室 室 室 室 室
5 51 51
6 51 51
7 51 51
8
教学及辅助用房
其中
行政办公用房
校舍面积中
编 号
甲 合 计 杠架结构 砖混结构 砖木结构 土木结构 乙 1 2 3 4 01 14503.6 2212 602 459 02 — 03 — 2212 602 459 04 — 05 —
生活其他
其中教
用房 用房 危房当年
计 师办公
面积 新增
楼 9 10 11 12 13 14 151 151 273 151 151 273
说明:1、一贯制学校的办学条件如能划分为小学、初中、高中,则分开填报;如不能划分清楚,可按就高不就低的方法填入初中、高中报表中,不能重复填写。2、本表列关系为(2)=(3)+(9)+(11)+(12);(3)>=(4)+„+(8);(9)>=(10);行关系为(10)=(02)+„+(05)。
小基6—1—2 办学条件(1-2) 单位:平方米
甲
合 计 杠架结构 砖混结构 砖木结构 土木结构
编 号 乙 01 02 03 04 05
计 1 2212
教工宿舍
2 240
校舍建筑面积中:生活用房 学生宿舍 食堂
3 4
厕所
5 33
其他 6
说明:1、本表列关系为(2)=(3)+„+(6);行关每次为(01)=(02)+„+(05);本表第1列与表6-1-1第11列数对应相等。
小基6—2 办学条件(2)
甲 合 计
编 号 乙 01
体育运动场(馆) 面积 是否达标
1 1
体育器械配备音乐器材配备美术器材配备数学自然实验是否达标 是否达标 是否达标 仪器是否达标
2
1
3 1
4 1
5 1
是否建立 校园网
6 1
说明:1、本表列关系为(2)=(3)+„+(6);行关每次为(01)=(02)+„+(05);本表第1列与表6-1-1第11列数对应相等。
小基6—3 办学条件(3)
甲 合 计
编 体育运动场
计算机
(馆) 面积
(台)
号 (平方米) 乙 1 2 01 4000 24
图书
(册) 3 2900
电子图书 (册)
4 10
固定资产总值(万元)
其中:仪器设备总值(万元) 计 专业实验设备 专业实习设备 6 7 8 5 5
计 5
154
说明:“体育运动场(馆) 面积”包括操场、跑道、器械场地、球类场地及室内场(馆) 面积。
小基7 随班就读学生 单位:人
编
号
甲 乙 合计 01 其 女 02 中 少数民族 03 视力残疾 04 听力残疾 05 智力残疾 06 合计中:寄宿生 07
毕业
招生数
生数 1 2
计
3
一年级 4
在校学生
二年级 三年级 四年级 5 6 7
五年级
8
六年级 9
说明:1、该表小学随班就读生数据计入小学在校生中,此表为其中数。小学附设特教班填《特殊教育学校基层统计报表》。2、本表列关系为(3)=(4)+„+(9);行关系为(01)=(04)+(05)+(06)。
小基8—1 附设幼儿班、学前班 单位:人
甲
合计 其 女 中 少数民族 3岁以下 3-5岁 5岁以上
编 号 乙 01 02 03 04 05 06
班数(个) 计 1 - - - - -
其中: 学前班 2 - - - -
入班人数 计 3
其中: 学前班 4
在班幼儿数 计 5
其中: 学前班 6
离班人数 计 7
其中: 学前班 8
说明:1、“年龄”以周岁计算,截止日期为当年八月三十一日。2、本表列关系为(1)>=(2);(3)>=(4);(5)>=(6);(7)>=(8);(5)>=(3);(6)>=(4);行关系为(01)=(04)+(05)+(06);(01)>=(02);(01)>=(03)。3、小学附设幼儿园不填此表,另填《幼儿园基本信息调查表》。
小基8—2 附设幼儿班、学前班专任教师学历、职称 单位:人
按学历分 按职称分
编 合计 研究生 本科专科高中阶高中阶段中学小学小学小学小学未评
号
毕 业 毕业 毕业 段毕业 毕业以下 高级 高级 一级 二级 三级 职称
甲 乙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园长 01 专任教师 02
说明:1、“幼儿班、学前班教师”包括在小学专任教师中。2、“学历”按在各极各类学校所取得的最高毕业学历证书填写。3、本表列关系为(1)=(2)+„+(6)=(7)+„(12)。
小学基层统计报表
制表机关:教 育
部
批准机关:国 家 统 计
局
批准文号:国统函[2004]182
号
填报范围:凡经县或县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小学、一贯制学校小学部、小学教学点、其他学校附设小学
班均应填报本表。
报送单位:本表报送乡(镇)教育行政部门二份,经乡(镇)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同意后,报县级教育行政部
门汇总。
报送时间:本表应于本学年9月20日前报出。
说明:1、省地县代码使用国标码;乡镇代码由县(区)编序;学校名称代码由学校所在地的县级或乡级教育行政部门编序。2、类别及类别代码填写:小学“11”;独立设置的少数民族小学“12”;一贯制学校小学部“17”;小学教学点“18”;其他学校附设小学班“19”。3、办别及办别代码填写:教育部门和集体办“1”、民办“2”、其它部门办“3”。4、城乡栏,城市学校填写“城市”,代码为“1”,县及镇政府所在地的学校填写“县镇”,代码为“2”;乡政府所在地和农村学校填写“农村”,代码为“3”。5、所有名称和代码都要填写,不能为空格。6、县镇学校具体所在地(县/镇)只有县镇学校填写,县政府所在地学校代码为“1”,镇政府所在地学校代码为“2”。
续
邮 政 编 码 3
2
5
1
学 校 地 址
电 话 号 码 7 0577 - 67456579
学校属性代码
浙江省永嘉县桥头镇朱涂村
校长(签章) 填表人 池永松
尤长生
说明:1、在电话号码“-”前填写区号“-”后填写本校电话;2、校长、填表人只填汉字,不填代码;3、“学校属性代码”从左到右,前四位由国家级使用,后六位由省级使用。
小基2 教学班数、班额情况
甲 合 计 25人及以下 26—35人
班额
36—45人 46—55人 56—65人 65人及以上
编号 乙 01 02 03 04 05 06 07
合计 1 9 7
2 1 1
3 1 1
4 1 1
5 2 1 2
6 2 2
7 2 2
单位:个
复式班 8
一年级 二年级 三年级 四年级 五年级 六年级
说明:本表列关系为(1)=(2)+„+(8);行关系为(01)=(02)+„+(07)。
小基3—1分年级、分年龄学生数
招生数
甲 合计 其中女 5岁及以下 6岁 7岁 8岁 9岁 10岁 11岁 12岁 13岁 14岁 15岁及以上 少数民族 合 复式班
重读生 重读中女 计 五年制
编号 乙 01 02 03 04 05 06 07 08 0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计 1 52 28 2 42 8 — —
其中受过学前教育
2 52 28 2 42 8 — —
计 3 429 200 2 43 54 52 90 78 75 30 5
单位:人
毕业班
在 校 学 生 数
其中女 一年级 二年级 三年级 四年级 五年级 六年级 学生数 4 200 - 29 30 39 34 23 29 16 —
5 62 28 2 42 18
6 59 38 1 28 30
7 51 39 8 16 27
8 88 29 6 60 22
9 95 39 3 50 40 2
10 74 27 6 35 28 5 —
11 74 27 — — — — — — — — — — — — —
19 寄宿生
说明:1、“年龄”以周岁计算,截止日期为当年八月三十一日;2、本表列关系为(3)=(5)+„+(10);行关系为(01)=(03)+„+(13).
小基3-2 学生变动 单位:人
增加学生数 减少学生数 上学年 本常年
死亡 初报表 初报表
编号 转 其 非 在校学 计 招生 复学 转入 其他 计 毕业 结业 休学 退学 在校学
计 正 出 他
生数 生数 常
甲 乙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合计 01 411 112 52 91 94 70 24 429 女 02 189 68 28 40 37 26 11 200 其
少数
03 中
民族 说明:1、“招生”、“在校生”数应与表3-1相关数据对应相等。2、本表列关系为(16)=(1)+(2)-(7);(2)=(3)+„+(6);(7)=(8)+(9)+(10)+(11)+(12)+(14)+(15)。
小基4—1教职工
编 号
教 职 工 数
合计
专任教师 行政人员 教辅人员 工勤人员
3 1
4
5
校办工厂、农代课教师 兼任教师 (林) 场职工
6 7 8 4 3
甲 乙 1 2
合计 01 22 21 其女 02 14 14 中 少数民族 03 说明:本表列关系为(1)=(2)+„+(6)
小基4-2 专任教师职称、年龄
甲
编号 乙
25岁及 26— 31—
合计 其中女
以下 30岁 35岁
1 2 3 4 5
36— 41— 46— 40岁 45岁 50岁 6 7 8 单位:人
51— 56— 61岁及 55岁 60岁 以上 9 10 11
合计 01 21 14 12 3 1 2 1 1 1 中学高级 02 小学高级 03 5 3 1 2 1 1 小学一级 04 9 5 5 3 1 小学二级 05 小学三级 06 未评职称 07 7 6 7
08 14 — 9 2 2 1 合女
少数
计 民族 09 说明:1、“合计”、“其中女”及“其中少数民族”应与表4—1中相关数据对应相等。2、本表列关系为(1)=(3)+ „+(11);行关系为(01)=(02)+„+(07)
小基4-3 专任教师分课程、分学历
甲 合 计 研究生毕业 本科毕业 专科毕业
编号 合计 乙 01 02 03 04
1 21 2 15
其中思想 语 女 品德 文 2 14 2 10
3 2 2
4 10 10
数 学 5 7 5
外 语 6
自 然 7
音 乐 11
美 术 12
劳 动 13
单位:人 其 14
当年 15 2
他 不任课
社 信息 体 会 技术 育 8
9
10
4 2 2 2 高中阶段毕业 05
高中阶段毕业 06
以下 合 07 14 — 1 8 3 2 女 计
中 少数民族 08
说明:1、担任两门以上课程的教师,应按其主要担负课程填报;学前班教师计入“其他”栏。2、“学历”按在各级各类学校所取的最高毕业学历证书填写。3、“合计”、“其中女”及“少数民族”应与表4—1、4—2中相关数据对应相等。本表列关系为(1)=(3)+„+(15);行关系为(01)=(02)+„+(06)。
小基4-4 专任教师变动情况
人
甲 合计 其中女
上学年 初报表 编号
专任教 师数 乙 1 01 02
16 10
单位:
增加教师
计 2 5 4
录用毕
调入
业生 3 4 3
4 1 1
校内 变动 5
其他 6
计 7
自然 减员 8
减少教师 调出 9
校内 变动 10
本学年初 报表专任 其他
教师数 11
12 21 14
说明:本表列关系为(12)=(1)+(2) —(7),并与表4-1对应数相等;(2)=(3)+„+(6);(7)=(8)+„+(11).
小基5 政治面貌及其他 单位:人
甲 合 计
编 号 乙 01
在校学生中 共青 团员 1
华侨 2
共产 党员 3 6
教职工中 共青 团员 4 10
民主 党派 5
华侨 6
共产 党员 7 5
其中:专任教师中 共青 团员 8 10
民主 党派 9
华侨 10
其中女
>=(10)。
02 3 7 3 7
说明:“专任教师中”是“教职工中”的其中数;本表列关系为(3)>=(7);(4)>=(8);(5)>=(9);(6)
小基6—1—1 办学条件(1-1) 单位:人
学校 校舍
占地 建筑
计 普通实验图书微机语言
面积 面积
教室 室 室 室 室
5 51 51
6 51 51
7 51 51
8
教学及辅助用房
其中
行政办公用房
校舍面积中
编 号
甲 合 计 杠架结构 砖混结构 砖木结构 土木结构 乙 1 2 3 4 01 14503.6 2212 602 459 02 — 03 — 2212 602 459 04 — 05 —
生活其他
其中教
用房 用房 危房当年
计 师办公
面积 新增
楼 9 10 11 12 13 14 151 151 273 151 151 273
说明:1、一贯制学校的办学条件如能划分为小学、初中、高中,则分开填报;如不能划分清楚,可按就高不就低的方法填入初中、高中报表中,不能重复填写。2、本表列关系为(2)=(3)+(9)+(11)+(12);(3)>=(4)+„+(8);(9)>=(10);行关系为(10)=(02)+„+(05)。
小基6—1—2 办学条件(1-2) 单位:平方米
甲
合 计 杠架结构 砖混结构 砖木结构 土木结构
编 号 乙 01 02 03 04 05
计 1 2212
教工宿舍
2 240
校舍建筑面积中:生活用房 学生宿舍 食堂
3 4
厕所
5 33
其他 6
说明:1、本表列关系为(2)=(3)+„+(6);行关每次为(01)=(02)+„+(05);本表第1列与表6-1-1第11列数对应相等。
小基6—2 办学条件(2)
甲 合 计
编 号 乙 01
体育运动场(馆) 面积 是否达标
1 1
体育器械配备音乐器材配备美术器材配备数学自然实验是否达标 是否达标 是否达标 仪器是否达标
2
1
3 1
4 1
5 1
是否建立 校园网
6 1
说明:1、本表列关系为(2)=(3)+„+(6);行关每次为(01)=(02)+„+(05);本表第1列与表6-1-1第11列数对应相等。
小基6—3 办学条件(3)
甲 合 计
编 体育运动场
计算机
(馆) 面积
(台)
号 (平方米) 乙 1 2 01 4000 24
图书
(册) 3 2900
电子图书 (册)
4 10
固定资产总值(万元)
其中:仪器设备总值(万元) 计 专业实验设备 专业实习设备 6 7 8 5 5
计 5
154
说明:“体育运动场(馆) 面积”包括操场、跑道、器械场地、球类场地及室内场(馆) 面积。
小基7 随班就读学生 单位:人
编
号
甲 乙 合计 01 其 女 02 中 少数民族 03 视力残疾 04 听力残疾 05 智力残疾 06 合计中:寄宿生 07
毕业
招生数
生数 1 2
计
3
一年级 4
在校学生
二年级 三年级 四年级 5 6 7
五年级
8
六年级 9
说明:1、该表小学随班就读生数据计入小学在校生中,此表为其中数。小学附设特教班填《特殊教育学校基层统计报表》。2、本表列关系为(3)=(4)+„+(9);行关系为(01)=(04)+(05)+(06)。
小基8—1 附设幼儿班、学前班 单位:人
甲
合计 其 女 中 少数民族 3岁以下 3-5岁 5岁以上
编 号 乙 01 02 03 04 05 06
班数(个) 计 1 - - - - -
其中: 学前班 2 - - - -
入班人数 计 3
其中: 学前班 4
在班幼儿数 计 5
其中: 学前班 6
离班人数 计 7
其中: 学前班 8
说明:1、“年龄”以周岁计算,截止日期为当年八月三十一日。2、本表列关系为(1)>=(2);(3)>=(4);(5)>=(6);(7)>=(8);(5)>=(3);(6)>=(4);行关系为(01)=(04)+(05)+(06);(01)>=(02);(01)>=(03)。3、小学附设幼儿园不填此表,另填《幼儿园基本信息调查表》。
小基8—2 附设幼儿班、学前班专任教师学历、职称 单位:人
按学历分 按职称分
编 合计 研究生 本科专科高中阶高中阶段中学小学小学小学小学未评
号
毕 业 毕业 毕业 段毕业 毕业以下 高级 高级 一级 二级 三级 职称
甲 乙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园长 01 专任教师 02
说明:1、“幼儿班、学前班教师”包括在小学专任教师中。2、“学历”按在各极各类学校所取得的最高毕业学历证书填写。3、本表列关系为(1)=(2)+„+(6)=(7)+„(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