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前期中国与东南亚国家的朝贡贸易

《云南社会科学》2003年第1期Social Sciences in Yunnan No.1

明前期中国与东南亚国家的朝贡贸易

和 洪勇

(云南大学 历史系 云南 昆明 650091)

摘要:朝贡贸易是古代中国长期沿用的一种寓政治和经济为一体的特殊对外政策。在促进古代中国与海外国家(特别是东南亚国家)政治、经济交往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明代立国后继承了这一传统,并又有新的发展。作者从朝贡贸易的实行措施、鼎盛表现和历史意义等三个方面对明代前期中国与东南亚国家的朝贡贸易进行全面考察。

关键词:明前期;中国;东南亚;朝贡贸易

中图分类号:K061.48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0—8691(2003)01—0086—04

  历史上中国与东南亚国家有着悠久的贸易关系,早在秦汉,双边就有着贸易往来。进入明代以后,这种贸易关系又有了进一步的发展,并在不同的时期里表现出不同的贸易形式和特点。一般来说,明前期以朝贡贸易为主,中后期以私人贸易为主。本文主要探讨明前期中国与东南亚国家的朝贡贸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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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有海船者悉改为平头船”, 彻底截断国内民众与海

外各国的联系。

  明代的“朝贡贸易”含有政治和经济两个因素,且

不同时期又各有侧重。初期出于巩固政权的需要,政治色彩更为浓厚—些,可以说是运用经济手段来实现政治目的的一种特殊的对外政策。随着明王朝日益巩固,这一体系中经济的因素也越来越多,并逐渐演变成一种以“朝贡”为名由官方垄断的对外贸易。与之并行的“海禁”政策亦由国防安全为目的向维护官方垄断贸易为目的转变。为了使这种以朝贡贸易为核心的对外开放政策付诸实现和顺利发展,明初统治者作出了许多积极的努力,采取了一系列“招诱安存”的措施:

l   .遣使四出,招徕东南亚诸国入明朝贡。朱元璋立国后不久,就提出了“怀柔远人”的对外政策。洪武元年(1368年)十二月即遣使前往高丽、安南,拉开了明朝对外关系的序幕。洪武二年(1369年)正月又遣使以即位诏谕占城、安南、爪哇、渤泥、三佛齐、真腊等东南亚国家,宣布明朝“正统”,并邀请这些国家遣使入明朝贡,二月再次遣使到这些国家,以玺书、织金绮缎、纱罗赐诸国王,敦促其尽快入明朝贡贸易。为示友好,又把安南、占城、真腊、暹罗、苏门答腊、爪哇、彭亨、三佛齐、渤泥等15国(绝大多数为东南亚国家)列为“不征之国”。明成祖即位后,更是频繁遣使外出。永乐元年(1403年)八、九、十3个月,明成祖连续遣使安南、爪哇、苏门答腊、暹罗、占城、真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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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以朝贡贸易为核心的对外开放及其措施

  明朝建立以后,统治者为恢复残破的社会经济,巩固专制政权,对内采取了“休养生息”政策,对外则实行了以朝贡贸易为核心的对外开放政策。①这一政策的实施原因有二:首先是为了确立新王朝在海外诸国中的正统地位,树立“天下共主”的威信。其次是为了造就一个比较安定的国际环境,保证国内社会经济的恢复发展;与此同时,出于国家安全的考虑,为防止窜踞沿海岛屿的方国珍、张士诚余党勾结倭寇侵扰,以及防止沿海居民与海外势力相勾结,危害刚建立的明政权,朱元璋在海外政策上,又实行了严厉的“海禁”,规定沿海居民“片板不许下海”,“不得私出海” 。“为使这—政策推行的更为彻底,又禁止民间使用番货,敢有私自下海与外国贸易互市者,置之重法。这一政策为后来几位继任者所沿袭。“禁人民无得擅出海与外国互市”, “私自下海收番货至十斤以上者,边卫充军”,对犯禁出海者采取了极为严厉的惩罚措施。同时,又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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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稿日期:2002—07—29

作者简介:和洪勇(1968~) ,男,纳西族,云南丽江人,云南大学历史系副教授,历史学博士,主要从事明代政治制度史研究。①所谓朝贡贸易,即由政府遣使至海外诸国(主要是东南亚国家)颁赐明朝正朔,邀其入明朝贡,明政府对朝贡国正贡回赐,附载货物由官方给价收买或由贡使自行出售的政策。

②《明太祖实录》卷二三一,洪武二十七年正月甲寅。据《明实录》记载,洪武间共颁发过6次禁海令,且—次比一次严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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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刺加等国,赐诸国王织金文绮、纱罗、彩绢等物,邀其入明朝贡。朱元璋及其子孙频频遣使招贡,反映出他们急于树立明朝和他们个人威信的急迫心情。  明初,明政府招徕海外贡使最有力的行动就是郑和下西洋。郑和于永乐三年(1405年)到宣德八年(1433年)28年间连续7次统率百艘巨舰出访西洋。东南亚是郑和前3次的主要目的地和后4次航海的必经之地。这期间,郑和船队到过的东南亚国家和地区有:占城、安南、尼多郎、爪哇、真腊、苏门答腊、东冲古刺、旧港、吉兰丹、丁家庐、满刺加、暹罗、渤泥、阿鲁、罗斛、罗卫、彭亨等,足迹遍及今东南亚10国。郑和船队每到一地,就向该国君主、酋长“宣天子诏”,将“锦绮、纱罗、绫绢等赐诸国王”,表示通好的诚意,邀请他们入明朝贡。明政府招徕贡使的措施收到了良好的效果。洪武二年(1369年)六月,安南国王陈日喹率先遣其少中大夫同时敏、正大夫段悌、黎安世等来朝贡方物,请求封爵;爪哇国王还“纳元授敕”,将元朝颁赐的敕书送至明廷,以示和前元断绝关系,承认明朝的“正统”地位。郑和下西洋以后,明政府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东南亚贡使更是蜂拥来华。对此,费信在《星槎胜览》序言里记道:“太宗皇帝德泽洋溢乎天下,施至蛮夷,舟车所至,人力所通,莫不尊视,执圭捧帛来朝,梯山航海而进贡”,即使“前代所不宾者,亦皆奉表献琛,接踵中国”。这表明,明初统治者为实行对外开放而采取的招徕贡使的措施是非常成功的。

  2.扫清海道,保证东南亚使臣入明朝贡的安全。明初,流落在海外的一些中国军民沦为海盗,他们占据岛屿,袭击贡船,以致洪武末年出现了“诸番久缺贡”、“诸番国使臣客旅不通”的现象。此外,有少数东南亚国家以明朝政府为敌,破坏中国与东南亚其它国家的朝贡贸易。为此,郑和船队下西洋,除了负有招徕贡使的使命外,还有一个目的就是扫清中国通往东南亚诸国的海道。如据《明太宗实录》,郑和第一次下西洋时,曾在旧港击溃海寇陈祖义军,杀其党羽50人,烧其船10艘,缴获7艘,并铜印两颗,生擒头目陈祖义等3人,永乐五年(1407年)九月返国时械送至京诛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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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朝贡贸易”的规模,对各国的贡使、贡期和贡品有着明确的规定。并规定非贡使不得贸易,“……有贡舶即有互市,非入贡即不许互市”。到永乐时则全面放宽限制。永乐元年(1403 年)十月,明成祖谕礼部臣:“远人来归者,悉抚绥之,俾各遂所欲,近西洋、回回哈只等在暹罗闻朝使至,即随来朝,远夷知尊毋阻。自今诸番人愿入中国者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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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 达“怀柔”拉拢的目的,政府还对贡使予以多方优待。免税,洪武四年(1371年),朱元璋诏谕福建行省:“占城海舶货物皆免其征,以示怀柔之意。”洪武十七年(1384年)又谕:“凡海外诸国入贡,有附私物者,悉蠲其税。”明成祖即位后,对免除海外贡税也作了明确指示,他认为:“商税者,国家以抑逐末之民,岂以为利?今夷人慕义远来,乃欲侵其利,所得几何,而亏辱大体万万矣。”他把向贡使征税视作有辱天朝大国的体面,不准官员对贡使征收商税。①此外,对贡使私带物品出境亦本着怀柔目的不加禁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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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设立专门驿馆接待贡使。永乐三年(1405年)八月,因“四夷朝贡之使充溢馆舍”遂修会同馆居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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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月,明成祖又“以海外诸番朝贡之使益多,命于福建、浙江、广东市舶提举司各设驿以馆之,福建曰来远,浙江曰安远,广东曰怀远,各置驿丞一员”,令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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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外国朝贡使臣往来皆宴劳之”, 以示绥抚之意。这

些驿馆都有相当规模,如在广州的怀远驿建于西关十七铺蚬子步,共有房舍120间,专门接待西洋、东南亚国家的使臣。安南、占城、暹罗、真腊、爪哇、满刺加、三佛齐、渤泥、苏门答腊等国的贡使都曾在此逗留。如遇冬天,还向贡使提供棉被和寒衣。

  对东南亚国家国王或重要使节来访后返国时,明政府一般均派专使护送,以示优崇。如永乐六年(1408年) 十二月遣中官张谦、行人周航护送渤泥国王遐旺还国;永乐八年(1410年) 九月遣中官王彬送占城国使济保回国。此外,东南亚国王、使臣如遇病殁于中国,明政府亦为之厚葬,并妥善处理善后事宜。如永乐十五年(1417年) 苏禄东王巴都葛叭答刺率西王、峒王及随从人员340人来华访问,归途中殁于山东德州。明成祖闻讯后,即派员葬以王礼,亲撰祭文,赐谥“恭定”,同时赐祭田238亩,拨夏、马、陈3户人家为其看守陵墓。

  4.严海禁,招抚流寓海岛的中国军民。明成祖即位后,循太祖旧例,厉行“海禁”,以切断沿海居民出海贸易的途径。当他得知遁居海岛的中国军民与东南亚诸国贸易时,遂遣使极力进行招抚,其辞曰:“往者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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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驿馆,不仅对进京贡使供应来回途中之车船食宿,

郑和第四次下西洋时,前苏门答腊伪王之弟苏干刺领兵邀击官军,为郑和击败生擒,于永乐十三年(1415年)七月返国时械送至京诛之。郑和船队清除海道的举措消除了贡道沿线的不安定因素,“海道由是清宁,番人赖之以安业”,有力地保证了中国与东南亚国家朝贡贸易的顺利实施。

  3.对贡使放宽限制,并予以多方优待。洪武时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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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明太宗实录》卷二四,永乐元年冬十月甲戍;中期以后,因贡舶日多,对附进物品亦有行抽样者,参戴璟《广东通志初稿》卷三○,番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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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或避罪谴,或苦饥困,流落诸番,与之杂处,遂同为劫掠,苟图全活。巡海官军既不能矜情招抚,更加侵害,尔等虽有悔悟之心,无由自遂,朕甚闵焉。今特遣人赍敕往谕,凡番国之人,即各还本土,欲来朝者,当加赐赍。遣还中国之人逃匿在彼者,咸赦前过,俾复本业,永为良民,若仍恃险远执迷不悛,则命将发兵悉行剿戮,悔将无及。”迫于压力,流寓海外军民纷纷受抚,迫使东南亚国家不得不走上朝贡贸易这唯一渠道,有力地保证了明政府对朝贡贸易的控制和垄断。以上措施的实行,使明代初期对东南亚国家的朝贡贸易进入鼎盛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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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到宣德的30年间,东南亚国家使臣来华达万余人之多。②在郑和下西洋的影响下,不少东南亚国家国王出于对中华文明的尊崇,亲自率团入明朝贡,除上引满刺加国王外,其他国家的国王亦有亲自来华者,据《明实录》记载明初计有4个国家的9位国王到过中国。  东南亚国王入明朝贡,明政府极为重视,对其“优待礼隆,赐予甚厚。”如永乐六年(1408年)八月,渤泥国王麻那惹加那乃率其王妃、亲戚、陪臣一行150余人泛海来华朝贡,明成祖对此极为重视,先后于华盖殿和奉天殿设宴招待,将其安置于会同馆居住,每日由一位大臣负责陪同,并对他们在华的一切开销和需求予以充分的保障。为达怀柔远人的目的,明政府对这些国王及随员还予以丰厚的赏赐,如永乐九年(1411年)七月,明成祖对满刺加国王一行进行赏赐,赐国王拜里迷苏刺金镶玉带2个、仪仗1付、鞍马2匹、黄金100两、白金500两、钞5000贯、锦绮60匹、纱罗60匹、织金文绮4袭、纱罗衣4袭,王子侄及陪臣赐白金、钞钱、彩帛有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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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明代中国与东南亚国家朝贡贸易的鼎盛

  明代中国与东南亚国家朝贡贸易的鼎盛,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贸易区域广大。洪武时期,明朝即与海外20余国建立了通商关系。这20余国里,东南亚国家有:安南、占城、真腊、苏门答腊、暹罗、爪哇、满刺加、三佛齐、渤泥等。这些国家都是以朝贡的形式同明朝进行贸易。永乐以后,中国在东南亚的市场得到进一步拓展,这期间,最令人瞩目的行动就是郑和下西洋,郑和恢复了海上丝绸之路,开辟了新的航道,建立了中国至东南亚的远洋航路网络,使明代对外贸易区域空前广大。①郑和船队每到一地,除了在国都、大码头或大市镇进行贸易外,还派遣船只到各国内地市镇去做买卖,据马欢《瀛涯胜览》记载,自暹罗国都西北200余里处,有个市镇叫上水,各地商品汇集于此,交易极为活跃,中国宝船到暹罗后“亦用小船去(上水)做买卖”,采买珍贵物品。《郑和航海图》中记载了大量东南亚地区的地名,其中于偏僻处注明“有人家”字样。这样的标注图中有很多,显然郑和船队(至少是小船)是在到过这些地方后,才将它们绘制在图上的。  2.贡使增多, 规模扩大。明初统治者奉行的以朝贡贸易为核心的开放政策得到了东南亚诸国的积极响应。如仅以真腊、满刺加、暹罗为例,据《明实录》统计,从洪武元年到永乐末年,真腊使者共来华朝贡13次;满刺加使者26次;暹罗更多达35次,平均每年至少1次。  东南亚使臣入明朝贡的次数很多,规模亦很大。如永乐九年(1410年)七月,满刺加国王率使团540人来华朝贡;永乐二十年(1423年),以南渤泥、苏门答腊、阿鲁、满刺加等东南亚国家为首的16国遣使1200人至京朝贡方物,以致“诸番使臣充斥于廷”。仅从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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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南亚国家国王亲自浮海来朝,促进了明朝与东南亚国家的友好往来,它标志着明初所奉行的朝贡贸易达到了鼎盛时期。

  3.进出口货物种类、数量增多。随着明代中国与东南亚国家朝贡贸易日益繁荣,中国与东南亚国家进出口商品,无论其种类、还是数量都有明显的增长。这一时期从东南亚输入中国的商品,据《明会典》、《明史》及《赢涯胜览》所载,计有144种,大致可分为五大类:第一,香料类,如胡椒、苏木、丁香、沉香等; 第二,海外奇珍类,如玛瑙、水晶、象牙等;第三,手工业类,如金属器皿、贴金扇、金系腰、盔、弓、枪等;第四,药材类,如人参、阿魏、大枫子等;第五,珍禽异兽类,如孔雀、象、白鹿等。在这些贡品中,尤以香料为重,据《明史》、《明会典》、《明会要》以及《西洋朝贡典录》等史籍记载,东南亚诸国都向中国进贡香料,并且在所有贡物中占了相当比重,如《西洋朝贡录》“爪哇国”条所列的贡品中,就有胡椒、苏木、金刚子、大枫子、降香、木香等30余种香料,占所贡种类的一半以上。这些输入中国的香料又以胡椒、苏木的数量最为巨大,如洪武十五年间(1382年),爪哇的贡物中,就有胡椒75000斤;洪武二十年(1387年),暹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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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贡物中也有胡椒10000斤、苏木100000斤。

  与此同时,中国的商品也源源不断地输往东南亚国家。这些商品包括各种丝绸、棉布、瓷器、铁器、铜钱等,其中以丝绸、瓷器的数量最大。丝绸、瓷器等物输

①据孙光圻《中国古代航海史》,此网络有占城、满刺加、苏门答腊3个枢纽港23条航线。②据《明太宗实录》、《明宣宗实录》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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往东南亚的途径主要有二个:一是明政府的赏赐;一是郑和船队的载运。明初,统治者本着“怀柔远人”的目的,对朝贡国“赏赐甚厚”,如永乐九年(1411年)给满刺加国王的赐品中就有锦绮纱罗300匹、绢l000匹;永乐十五年(1417年)给苏禄国王的赐品中有罗锦文绮200匹、绢300匹。宣德三年(1428年),为赏赐外国使节,明政府曾1次从南京内府调运大绢10万匹、棉布23万匹至北京,可见赏赐数量之大。①赏赐品中,瓷器的数量也很多,如洪武十六年(1383年)明朝一次赐给占城、暹罗、真腊国王瓷器各19000件。中国丝绸、瓷器进入东南亚的另一个重要途径是郑和船队的载运。郑和船队每次下西洋都装载着大量的丝绸,或赐给当地国王,或换取当地的特产。此外,郑和船队还携带有大量瓷器,据《星槎胜览》、《瀛涯胜览》记载,郑和船队在暹罗、旧港、满刺加、爪哇、苏门答腊、占城、苏禄等地都曾用青花瓷和青瓷与当地人进行大规模贸易。此外,中国护送东南亚贡使回国的官船上亦附载有大量丝绸、瓷器、沿线与东南亚国家进行贸易。这—时期,中国与东南亚国家的商品交流,无论就其种类、还是数量都是很可观的。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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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香料的大量需求,也刺激了东南亚的香料生产,爪哇、旧港等地就是在这种需求的影响下,“变成向东方香料群岛扩展的经营基地”;日本学者山田宪太郎在《东亚香料史研究》中也指出:“中国对于胡椒大量需要导致了爪哇和苏门答腊胡椒种植的增长……刺激了经济的发展。”

  其次,大规模的商品交流对双边民众的日常生活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如以中国的丝绸为例,其时“海外之夷……皆好中国绫缎杂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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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丝绸广被东南亚各

国, 使得当地人民在衣着装饰方面深受中国的影响,美国学者奚尔恩在其《远东史》第16章中记道,郑和下西洋后, 马来西亚人“衣服装饰亦受中国之影响。摩罗妇女所服之有袖短衫, 与宽大之裤、玻璃珠、各式礼帽、雨衣、履底等类皆由中国传入。”又如瓷器,当时中国的青花瓷在东南亚亦很受欢迎,据《瀛涯胜览》“占城国”条:“中国青瓷盘碗等品……(国人)甚爱之”。又“爪哇条”亦提到“国人最喜中国青花瓷器。”东南亚民众还将瓷器用作建筑装饰、寺庙供器和陪葬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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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外,明廷颁赐东南亚国家的物品中,内必有《大统历》,含有藩属国奉中国正朔之意。因为历法中包括有祭祀、冠带、遣使、嫁娶、开渠穿井、修缮城郭、裁种、牧养等各项内容。因此,随着历书的传入,中国的制度、社会习俗、科技也输入东南亚诸国,对当地的科技文化发展亦产生深远的影响。另一方面,东南亚物品也不断输入中国,并渐渐成为中国人日常生活中的一部分。所谓“夷中百货,皆中国不可缺者”。如东南亚盛产的香料,原属宫廷或富贵人家的奢侈品,郑和下西洋后大量载回,成为百姓“日用之物”。

  再次,随着中国与东南亚国家朝贡贸易的繁荣,出现了一批新兴的市镇港口。如广东佛山,原来只是个“堡”,永乐以后,“番船始集,诸货宝南北巨输,以佛山为枢纽,商务益盛”。居民至“几万家”;又如江苏太仓刘家港,因离南京较近,贡使往来频繁,因而在朝贡贸易繁荣时期也得到了相当大的发展,其时“外国贡使络绎而来……帆墙林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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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代中国与东南亚国家大规模

朝贡贸易的历史意义

  明初统治者推行开放政策,使中国与东南亚国家朝贡贸易进人鼎盛时期,对中国和东南亚国家的社会经济 文化产生了巨大和深远的影响。

  首先,它扩大了中国与东南亚国家经济文化的交流,促进了中国与东南亚社会经济的发展。由于东南亚各国对中国丝绸、瓷器等物需求量很大,促进了中国国内相关行业的发展。明初随着销往东南亚丝绸数量的增大,管辖丝绸业的官办织造局应运而生,除京师外,杭州、镇江、苏州、松江、宁国、广德、福州、泉州、成都、济南等地,也开设织造局组织丝绸生产。永乐、宣德年间出现了中国青花瓷生产的全盛时期。当时,除景德镇外,定州、华亭、平定、禹州、祁门、龙泉等地的瓷窑,也有相当的发展,制瓷技术也有了较大的改进,分工更细,“画者则画而不染,染者则染而不画。所以一其手而不分其心也”。另一方面,由于中国民众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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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人桑悦在《太仓

州志》沿革中亦记道:“今永乐承平之岁,薄海内外糜敢不服,九夷百番进贡方物道途相属,方舟大船次第来泊”,“蛮商夷贾辐凑而云集”。因之太仓又有“六国码头”之誉。

①据《明太宗实录》、《明宣宗实录》统计。

②按明代朝贡贸易由两部分构成,一部分即正贡与赏赐,贡品以朝贡国土特产为主,赏赐则以丝绸、瓷器为主,对正贡部分,实行的是“厚往薄来”的原则以突出上下之“宗藩关系”,其政治意义大于经济意义。这一入少出多的做法招致了历朝较多的非议,以为得不偿失。事实上,尽管正贡部分的赏赐相较正贡确实多出不少,但朝贡贸易的主体部分并不在此,而是由贡使携带的大宗附进物品。对这些附进物品,明政府一般采取“关给钞锭,酬其价值”的办法予以收购(有时则划地由贡使自行出售,但这种情况较为少见),收购以后,或存留府库以为俸赏之资;或转售民间获得利益。因附进物品多为国内少见之物,民人再行转售亦多有致富者。其事严从简《殊域周知录》卷九《佛郎机按语》记曰:“永乐改元……贡使毕至,奇货重宝,前代所希,充溢府库。贫民承令博买,或多致富,而国用亦羡裕矣。”可见明初朝贡贸易就其主体而言是有利于国计民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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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朝贡贸易的繁荣对东南亚一些地区的兴起也起到了巨大的推动作用。如马来半岛上的满刺加,地处东西洋水陆交通的枢纽,为郑和船队往东南亚和往西洋远航必经之地。郑和曾在此设立“官厂”,“盖造库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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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已酉、九月庚寅、冬十月乙卯[A].

[7]明太宗实录(卷—一九)[C].永乐九年九月己巳[A].[8]明史(卷三二十一)[C].外国二[A].

[9]明太祖实录(卷二五四)[C].洪武三十年八月丙午[A].[10]明太宗实录(卷七—)[C].永乐五年九月壬子[A].[11]明太宗实录(卷一六八)[C].永乐十三年九月壬寅[A].[12]明太宗实录(卷二一七)[C].永乐十七年十月癸未[A].[13]明会典(卷一○八)[C].朝贡四[A].

[14]续文献通考(卷三一)[C].市籴考・市舶互市[A].[15]明太宗实录(卷二二)[C].永乐元年十月辛亥[A].[16]明太祖实录(卷五九)[C].洪武四年秋七月辛未[A].[17]明太祖实录(卷一五九)[C].洪武十七年正月丁巳[A].[18]明太祖实录(卷六二)[C].洪武四年三月己亥[A].[19]明太宗实录(卷四五)[C].永乐三年八月丁丑[A].[20]明太宗实录(卷五二)[C].永乐四年三月甲寅[A].[21]光绪广州府志(卷一六二)[C].杂录三[A].光绪五年刻本. [22]明太宗实录(卷一二)[C].洪武三十五年九月戊子[A].[23]明会典(卷一○五)[C].朝贡一[A].[24]明史(卷三二六)[C].外国七[A].

[25]明史(卷三二五)[C].外国六[A].王世贞. 弇山堂别(卷七  七)[M].

[26]明史(卷三二四)[C].外国五[A].[27]蓝浦景德镇陶录. [M].

[28]陈育崧. 明代中国移民和东南亚回化的关系[A].张奕善. 东南 亚研究论集[C].

[29]顾炎武. 天下郡国利病书(卷九六)[M].[30]沈福伟. 中西文化史[M].[31]严从简. 殊域周知录[M].

[32]民国佛山忠义乡志(卷一二). [M].[33]浏河镇纪略(卷三)[M].[34]巩珍西洋番国志・满刺加. [M].

[35]续文献通考(卷三一)[C].市籴考・市舶互市[A].

因中国开往满刺加的商船很多,满刺加政府还设置一名港务官专门负责接待进港的中国商船。频繁往来的朝贡贸易促进了满刺加社会经济的发展,使满刺加成为15世纪东西海上贸易的重要港口和东南亚地区的商业中心。其它东南亚港口如杜板、伽拉旦和锦石,也在朝贡贸易的影响下迅速崛起,成为新兴的商业港口城市。  综上所述,明初统治者为维护专制统治,控制和垄断海外贸易之利,实行了一种以朝贡贸易为核心的对东南亚开放政策。为了招徕贡使和保证朝贡贸易的顺利进行,明政府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使中国与东南亚国家的朝贡贸易得以快速发展,对双边的政治、经济和文化都产生了巨大而深远的影响。但我们也要看到,明政府在推行“朝贡贸易”的同时为“使利权在上”实行了极为严厉的海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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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上截断了中国民众与东南亚国家的

正常贸易,在很大程度上抑制了国内商品经济的正常发展,这一违背经济规律的做法势必不能存在很久,随着隆庆间海禁的解除,中国与东南亚国家的私人贸易迅速发展起来,不久即取代朝贡贸易成为明中后期海外贸易的主要力量。①参考文献:

[1]明太祖实录(卷七○)[C].洪武四年十二月丙戌[A].[2]明会典(卷一○八)[C].朝贡四[A].

[3]明太宗实录(卷二七)[C].永乐二年正月辛西[A].[4]明太祖实录(卷三七)[C].洪武元年十二月壬辰[A].[5]明史(卷三二四)[C].外国五[A].

[6]明太宗实录(卷二二、卷二三、卷二四)[C].永乐元年八月

Tribute Trad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rly Ming Dynasty

of China and South-east Asia

HE Hong-yong

(History Department of Yunnan University,Kunming ,Yunnan ,650091,China)

Abstract :Tribute trade is a special diplomatic policy which including politics and economy. It played an important role in improving the politic and economic communication between ancient China and other countries(especially the countries in South-east Asia). Ming Dynasty accepted and innovated this policy. The author give a comprehensive survey on this topic as much as possible.

Key words:Early Ming dynasty;China ;South-east Asia;Tribute trade

    [责任编辑:杨绍军]

①隆庆开海后,私人与东南亚国家贸易迅速崛起,成为中国与东南亚国贸易的主体力量。但这一时期朝贡贸易仍然存在,只其规模、影响力已大不如前。因此无论中国或东南亚国家都只把朝贡贸易当作一种形式,虚应故事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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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社会科学》2003年第1期Social Sciences in Yunnan No.1

明前期中国与东南亚国家的朝贡贸易

和 洪勇

(云南大学 历史系 云南 昆明 650091)

摘要:朝贡贸易是古代中国长期沿用的一种寓政治和经济为一体的特殊对外政策。在促进古代中国与海外国家(特别是东南亚国家)政治、经济交往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明代立国后继承了这一传统,并又有新的发展。作者从朝贡贸易的实行措施、鼎盛表现和历史意义等三个方面对明代前期中国与东南亚国家的朝贡贸易进行全面考察。

关键词:明前期;中国;东南亚;朝贡贸易

中图分类号:K061.48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0—8691(2003)01—0086—04

  历史上中国与东南亚国家有着悠久的贸易关系,早在秦汉,双边就有着贸易往来。进入明代以后,这种贸易关系又有了进一步的发展,并在不同的时期里表现出不同的贸易形式和特点。一般来说,明前期以朝贡贸易为主,中后期以私人贸易为主。本文主要探讨明前期中国与东南亚国家的朝贡贸易。

[3]

“原有海船者悉改为平头船”, 彻底截断国内民众与海

外各国的联系。

  明代的“朝贡贸易”含有政治和经济两个因素,且

不同时期又各有侧重。初期出于巩固政权的需要,政治色彩更为浓厚—些,可以说是运用经济手段来实现政治目的的一种特殊的对外政策。随着明王朝日益巩固,这一体系中经济的因素也越来越多,并逐渐演变成一种以“朝贡”为名由官方垄断的对外贸易。与之并行的“海禁”政策亦由国防安全为目的向维护官方垄断贸易为目的转变。为了使这种以朝贡贸易为核心的对外开放政策付诸实现和顺利发展,明初统治者作出了许多积极的努力,采取了一系列“招诱安存”的措施:

l   .遣使四出,招徕东南亚诸国入明朝贡。朱元璋立国后不久,就提出了“怀柔远人”的对外政策。洪武元年(1368年)十二月即遣使前往高丽、安南,拉开了明朝对外关系的序幕。洪武二年(1369年)正月又遣使以即位诏谕占城、安南、爪哇、渤泥、三佛齐、真腊等东南亚国家,宣布明朝“正统”,并邀请这些国家遣使入明朝贡,二月再次遣使到这些国家,以玺书、织金绮缎、纱罗赐诸国王,敦促其尽快入明朝贡贸易。为示友好,又把安南、占城、真腊、暹罗、苏门答腊、爪哇、彭亨、三佛齐、渤泥等15国(绝大多数为东南亚国家)列为“不征之国”。明成祖即位后,更是频繁遣使外出。永乐元年(1403年)八、九、十3个月,明成祖连续遣使安南、爪哇、苏门答腊、暹罗、占城、真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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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以朝贡贸易为核心的对外开放及其措施

  明朝建立以后,统治者为恢复残破的社会经济,巩固专制政权,对内采取了“休养生息”政策,对外则实行了以朝贡贸易为核心的对外开放政策。①这一政策的实施原因有二:首先是为了确立新王朝在海外诸国中的正统地位,树立“天下共主”的威信。其次是为了造就一个比较安定的国际环境,保证国内社会经济的恢复发展;与此同时,出于国家安全的考虑,为防止窜踞沿海岛屿的方国珍、张士诚余党勾结倭寇侵扰,以及防止沿海居民与海外势力相勾结,危害刚建立的明政权,朱元璋在海外政策上,又实行了严厉的“海禁”,规定沿海居民“片板不许下海”,“不得私出海” 。“为使这—政策推行的更为彻底,又禁止民间使用番货,敢有私自下海与外国贸易互市者,置之重法。这一政策为后来几位继任者所沿袭。“禁人民无得擅出海与外国互市”, “私自下海收番货至十斤以上者,边卫充军”,对犯禁出海者采取了极为严厉的惩罚措施。同时,又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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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1]

收稿日期:2002—07—29

作者简介:和洪勇(1968~) ,男,纳西族,云南丽江人,云南大学历史系副教授,历史学博士,主要从事明代政治制度史研究。①所谓朝贡贸易,即由政府遣使至海外诸国(主要是东南亚国家)颁赐明朝正朔,邀其入明朝贡,明政府对朝贡国正贡回赐,附载货物由官方给价收买或由贡使自行出售的政策。

②《明太祖实录》卷二三一,洪武二十七年正月甲寅。据《明实录》记载,洪武间共颁发过6次禁海令,且—次比一次严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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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刺加等国,赐诸国王织金文绮、纱罗、彩绢等物,邀其入明朝贡。朱元璋及其子孙频频遣使招贡,反映出他们急于树立明朝和他们个人威信的急迫心情。  明初,明政府招徕海外贡使最有力的行动就是郑和下西洋。郑和于永乐三年(1405年)到宣德八年(1433年)28年间连续7次统率百艘巨舰出访西洋。东南亚是郑和前3次的主要目的地和后4次航海的必经之地。这期间,郑和船队到过的东南亚国家和地区有:占城、安南、尼多郎、爪哇、真腊、苏门答腊、东冲古刺、旧港、吉兰丹、丁家庐、满刺加、暹罗、渤泥、阿鲁、罗斛、罗卫、彭亨等,足迹遍及今东南亚10国。郑和船队每到一地,就向该国君主、酋长“宣天子诏”,将“锦绮、纱罗、绫绢等赐诸国王”,表示通好的诚意,邀请他们入明朝贡。明政府招徕贡使的措施收到了良好的效果。洪武二年(1369年)六月,安南国王陈日喹率先遣其少中大夫同时敏、正大夫段悌、黎安世等来朝贡方物,请求封爵;爪哇国王还“纳元授敕”,将元朝颁赐的敕书送至明廷,以示和前元断绝关系,承认明朝的“正统”地位。郑和下西洋以后,明政府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东南亚贡使更是蜂拥来华。对此,费信在《星槎胜览》序言里记道:“太宗皇帝德泽洋溢乎天下,施至蛮夷,舟车所至,人力所通,莫不尊视,执圭捧帛来朝,梯山航海而进贡”,即使“前代所不宾者,亦皆奉表献琛,接踵中国”。这表明,明初统治者为实行对外开放而采取的招徕贡使的措施是非常成功的。

  2.扫清海道,保证东南亚使臣入明朝贡的安全。明初,流落在海外的一些中国军民沦为海盗,他们占据岛屿,袭击贡船,以致洪武末年出现了“诸番久缺贡”、“诸番国使臣客旅不通”的现象。此外,有少数东南亚国家以明朝政府为敌,破坏中国与东南亚其它国家的朝贡贸易。为此,郑和船队下西洋,除了负有招徕贡使的使命外,还有一个目的就是扫清中国通往东南亚诸国的海道。如据《明太宗实录》,郑和第一次下西洋时,曾在旧港击溃海寇陈祖义军,杀其党羽50人,烧其船10艘,缴获7艘,并铜印两颗,生擒头目陈祖义等3人,永乐五年(1407年)九月返国时械送至京诛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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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7][6]

限制“朝贡贸易”的规模,对各国的贡使、贡期和贡品有着明确的规定。并规定非贡使不得贸易,“……有贡舶即有互市,非入贡即不许互市”。到永乐时则全面放宽限制。永乐元年(1403 年)十月,明成祖谕礼部臣:“远人来归者,悉抚绥之,俾各遂所欲,近西洋、回回哈只等在暹罗闻朝使至,即随来朝,远夷知尊毋阻。自今诸番人愿入中国者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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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 达“怀柔”拉拢的目的,政府还对贡使予以多方优待。免税,洪武四年(1371年),朱元璋诏谕福建行省:“占城海舶货物皆免其征,以示怀柔之意。”洪武十七年(1384年)又谕:“凡海外诸国入贡,有附私物者,悉蠲其税。”明成祖即位后,对免除海外贡税也作了明确指示,他认为:“商税者,国家以抑逐末之民,岂以为利?今夷人慕义远来,乃欲侵其利,所得几何,而亏辱大体万万矣。”他把向贡使征税视作有辱天朝大国的体面,不准官员对贡使征收商税。①此外,对贡使私带物品出境亦本着怀柔目的不加禁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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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设立专门驿馆接待贡使。永乐三年(1405年)八月,因“四夷朝贡之使充溢馆舍”遂修会同馆居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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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月,明成祖又“以海外诸番朝贡之使益多,命于福建、浙江、广东市舶提举司各设驿以馆之,福建曰来远,浙江曰安远,广东曰怀远,各置驿丞一员”,令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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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外国朝贡使臣往来皆宴劳之”, 以示绥抚之意。这

些驿馆都有相当规模,如在广州的怀远驿建于西关十七铺蚬子步,共有房舍120间,专门接待西洋、东南亚国家的使臣。安南、占城、暹罗、真腊、爪哇、满刺加、三佛齐、渤泥、苏门答腊等国的贡使都曾在此逗留。如遇冬天,还向贡使提供棉被和寒衣。

  对东南亚国家国王或重要使节来访后返国时,明政府一般均派专使护送,以示优崇。如永乐六年(1408年) 十二月遣中官张谦、行人周航护送渤泥国王遐旺还国;永乐八年(1410年) 九月遣中官王彬送占城国使济保回国。此外,东南亚国王、使臣如遇病殁于中国,明政府亦为之厚葬,并妥善处理善后事宜。如永乐十五年(1417年) 苏禄东王巴都葛叭答刺率西王、峒王及随从人员340人来华访问,归途中殁于山东德州。明成祖闻讯后,即派员葬以王礼,亲撰祭文,赐谥“恭定”,同时赐祭田238亩,拨夏、马、陈3户人家为其看守陵墓。

  4.严海禁,招抚流寓海岛的中国军民。明成祖即位后,循太祖旧例,厉行“海禁”,以切断沿海居民出海贸易的途径。当他得知遁居海岛的中国军民与东南亚诸国贸易时,遂遣使极力进行招抚,其辞曰:“往者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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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驿馆,不仅对进京贡使供应来回途中之车船食宿,

郑和第四次下西洋时,前苏门答腊伪王之弟苏干刺领兵邀击官军,为郑和击败生擒,于永乐十三年(1415年)七月返国时械送至京诛之。郑和船队清除海道的举措消除了贡道沿线的不安定因素,“海道由是清宁,番人赖之以安业”,有力地保证了中国与东南亚国家朝贡贸易的顺利实施。

  3.对贡使放宽限制,并予以多方优待。洪武时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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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明太宗实录》卷二四,永乐元年冬十月甲戍;中期以后,因贡舶日多,对附进物品亦有行抽样者,参戴璟《广东通志初稿》卷三○,番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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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或避罪谴,或苦饥困,流落诸番,与之杂处,遂同为劫掠,苟图全活。巡海官军既不能矜情招抚,更加侵害,尔等虽有悔悟之心,无由自遂,朕甚闵焉。今特遣人赍敕往谕,凡番国之人,即各还本土,欲来朝者,当加赐赍。遣还中国之人逃匿在彼者,咸赦前过,俾复本业,永为良民,若仍恃险远执迷不悛,则命将发兵悉行剿戮,悔将无及。”迫于压力,流寓海外军民纷纷受抚,迫使东南亚国家不得不走上朝贡贸易这唯一渠道,有力地保证了明政府对朝贡贸易的控制和垄断。以上措施的实行,使明代初期对东南亚国家的朝贡贸易进入鼎盛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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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到宣德的30年间,东南亚国家使臣来华达万余人之多。②在郑和下西洋的影响下,不少东南亚国家国王出于对中华文明的尊崇,亲自率团入明朝贡,除上引满刺加国王外,其他国家的国王亦有亲自来华者,据《明实录》记载明初计有4个国家的9位国王到过中国。  东南亚国王入明朝贡,明政府极为重视,对其“优待礼隆,赐予甚厚。”如永乐六年(1408年)八月,渤泥国王麻那惹加那乃率其王妃、亲戚、陪臣一行150余人泛海来华朝贡,明成祖对此极为重视,先后于华盖殿和奉天殿设宴招待,将其安置于会同馆居住,每日由一位大臣负责陪同,并对他们在华的一切开销和需求予以充分的保障。为达怀柔远人的目的,明政府对这些国王及随员还予以丰厚的赏赐,如永乐九年(1411年)七月,明成祖对满刺加国王一行进行赏赐,赐国王拜里迷苏刺金镶玉带2个、仪仗1付、鞍马2匹、黄金100两、白金500两、钞5000贯、锦绮60匹、纱罗60匹、织金文绮4袭、纱罗衣4袭,王子侄及陪臣赐白金、钞钱、彩帛有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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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明代中国与东南亚国家朝贡贸易的鼎盛

  明代中国与东南亚国家朝贡贸易的鼎盛,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贸易区域广大。洪武时期,明朝即与海外20余国建立了通商关系。这20余国里,东南亚国家有:安南、占城、真腊、苏门答腊、暹罗、爪哇、满刺加、三佛齐、渤泥等。这些国家都是以朝贡的形式同明朝进行贸易。永乐以后,中国在东南亚的市场得到进一步拓展,这期间,最令人瞩目的行动就是郑和下西洋,郑和恢复了海上丝绸之路,开辟了新的航道,建立了中国至东南亚的远洋航路网络,使明代对外贸易区域空前广大。①郑和船队每到一地,除了在国都、大码头或大市镇进行贸易外,还派遣船只到各国内地市镇去做买卖,据马欢《瀛涯胜览》记载,自暹罗国都西北200余里处,有个市镇叫上水,各地商品汇集于此,交易极为活跃,中国宝船到暹罗后“亦用小船去(上水)做买卖”,采买珍贵物品。《郑和航海图》中记载了大量东南亚地区的地名,其中于偏僻处注明“有人家”字样。这样的标注图中有很多,显然郑和船队(至少是小船)是在到过这些地方后,才将它们绘制在图上的。  2.贡使增多, 规模扩大。明初统治者奉行的以朝贡贸易为核心的开放政策得到了东南亚诸国的积极响应。如仅以真腊、满刺加、暹罗为例,据《明实录》统计,从洪武元年到永乐末年,真腊使者共来华朝贡13次;满刺加使者26次;暹罗更多达35次,平均每年至少1次。  东南亚使臣入明朝贡的次数很多,规模亦很大。如永乐九年(1410年)七月,满刺加国王率使团540人来华朝贡;永乐二十年(1423年),以南渤泥、苏门答腊、阿鲁、满刺加等东南亚国家为首的16国遣使1200人至京朝贡方物,以致“诸番使臣充斥于廷”。仅从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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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东南亚国家国王亲自浮海来朝,促进了明朝与东南亚国家的友好往来,它标志着明初所奉行的朝贡贸易达到了鼎盛时期。

  3.进出口货物种类、数量增多。随着明代中国与东南亚国家朝贡贸易日益繁荣,中国与东南亚国家进出口商品,无论其种类、还是数量都有明显的增长。这一时期从东南亚输入中国的商品,据《明会典》、《明史》及《赢涯胜览》所载,计有144种,大致可分为五大类:第一,香料类,如胡椒、苏木、丁香、沉香等; 第二,海外奇珍类,如玛瑙、水晶、象牙等;第三,手工业类,如金属器皿、贴金扇、金系腰、盔、弓、枪等;第四,药材类,如人参、阿魏、大枫子等;第五,珍禽异兽类,如孔雀、象、白鹿等。在这些贡品中,尤以香料为重,据《明史》、《明会典》、《明会要》以及《西洋朝贡典录》等史籍记载,东南亚诸国都向中国进贡香料,并且在所有贡物中占了相当比重,如《西洋朝贡录》“爪哇国”条所列的贡品中,就有胡椒、苏木、金刚子、大枫子、降香、木香等30余种香料,占所贡种类的一半以上。这些输入中国的香料又以胡椒、苏木的数量最为巨大,如洪武十五年间(1382年),爪哇的贡物中,就有胡椒75000斤;洪武二十年(1387年),暹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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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贡物中也有胡椒10000斤、苏木100000斤。

  与此同时,中国的商品也源源不断地输往东南亚国家。这些商品包括各种丝绸、棉布、瓷器、铁器、铜钱等,其中以丝绸、瓷器的数量最大。丝绸、瓷器等物输

①据孙光圻《中国古代航海史》,此网络有占城、满刺加、苏门答腊3个枢纽港23条航线。②据《明太宗实录》、《明宣宗实录》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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往东南亚的途径主要有二个:一是明政府的赏赐;一是郑和船队的载运。明初,统治者本着“怀柔远人”的目的,对朝贡国“赏赐甚厚”,如永乐九年(1411年)给满刺加国王的赐品中就有锦绮纱罗300匹、绢l000匹;永乐十五年(1417年)给苏禄国王的赐品中有罗锦文绮200匹、绢300匹。宣德三年(1428年),为赏赐外国使节,明政府曾1次从南京内府调运大绢10万匹、棉布23万匹至北京,可见赏赐数量之大。①赏赐品中,瓷器的数量也很多,如洪武十六年(1383年)明朝一次赐给占城、暹罗、真腊国王瓷器各19000件。中国丝绸、瓷器进入东南亚的另一个重要途径是郑和船队的载运。郑和船队每次下西洋都装载着大量的丝绸,或赐给当地国王,或换取当地的特产。此外,郑和船队还携带有大量瓷器,据《星槎胜览》、《瀛涯胜览》记载,郑和船队在暹罗、旧港、满刺加、爪哇、苏门答腊、占城、苏禄等地都曾用青花瓷和青瓷与当地人进行大规模贸易。此外,中国护送东南亚贡使回国的官船上亦附载有大量丝绸、瓷器、沿线与东南亚国家进行贸易。这—时期,中国与东南亚国家的商品交流,无论就其种类、还是数量都是很可观的。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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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香料的大量需求,也刺激了东南亚的香料生产,爪哇、旧港等地就是在这种需求的影响下,“变成向东方香料群岛扩展的经营基地”;日本学者山田宪太郎在《东亚香料史研究》中也指出:“中国对于胡椒大量需要导致了爪哇和苏门答腊胡椒种植的增长……刺激了经济的发展。”

  其次,大规模的商品交流对双边民众的日常生活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如以中国的丝绸为例,其时“海外之夷……皆好中国绫缎杂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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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丝绸广被东南亚各

国, 使得当地人民在衣着装饰方面深受中国的影响,美国学者奚尔恩在其《远东史》第16章中记道,郑和下西洋后, 马来西亚人“衣服装饰亦受中国之影响。摩罗妇女所服之有袖短衫, 与宽大之裤、玻璃珠、各式礼帽、雨衣、履底等类皆由中国传入。”又如瓷器,当时中国的青花瓷在东南亚亦很受欢迎,据《瀛涯胜览》“占城国”条:“中国青瓷盘碗等品……(国人)甚爱之”。又“爪哇条”亦提到“国人最喜中国青花瓷器。”东南亚民众还将瓷器用作建筑装饰、寺庙供器和陪葬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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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外,明廷颁赐东南亚国家的物品中,内必有《大统历》,含有藩属国奉中国正朔之意。因为历法中包括有祭祀、冠带、遣使、嫁娶、开渠穿井、修缮城郭、裁种、牧养等各项内容。因此,随着历书的传入,中国的制度、社会习俗、科技也输入东南亚诸国,对当地的科技文化发展亦产生深远的影响。另一方面,东南亚物品也不断输入中国,并渐渐成为中国人日常生活中的一部分。所谓“夷中百货,皆中国不可缺者”。如东南亚盛产的香料,原属宫廷或富贵人家的奢侈品,郑和下西洋后大量载回,成为百姓“日用之物”。

  再次,随着中国与东南亚国家朝贡贸易的繁荣,出现了一批新兴的市镇港口。如广东佛山,原来只是个“堡”,永乐以后,“番船始集,诸货宝南北巨输,以佛山为枢纽,商务益盛”。居民至“几万家”;又如江苏太仓刘家港,因离南京较近,贡使往来频繁,因而在朝贡贸易繁荣时期也得到了相当大的发展,其时“外国贡使络绎而来……帆墙林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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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代中国与东南亚国家大规模

朝贡贸易的历史意义

  明初统治者推行开放政策,使中国与东南亚国家朝贡贸易进人鼎盛时期,对中国和东南亚国家的社会经济 文化产生了巨大和深远的影响。

  首先,它扩大了中国与东南亚国家经济文化的交流,促进了中国与东南亚社会经济的发展。由于东南亚各国对中国丝绸、瓷器等物需求量很大,促进了中国国内相关行业的发展。明初随着销往东南亚丝绸数量的增大,管辖丝绸业的官办织造局应运而生,除京师外,杭州、镇江、苏州、松江、宁国、广德、福州、泉州、成都、济南等地,也开设织造局组织丝绸生产。永乐、宣德年间出现了中国青花瓷生产的全盛时期。当时,除景德镇外,定州、华亭、平定、禹州、祁门、龙泉等地的瓷窑,也有相当的发展,制瓷技术也有了较大的改进,分工更细,“画者则画而不染,染者则染而不画。所以一其手而不分其心也”。另一方面,由于中国民众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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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人桑悦在《太仓

州志》沿革中亦记道:“今永乐承平之岁,薄海内外糜敢不服,九夷百番进贡方物道途相属,方舟大船次第来泊”,“蛮商夷贾辐凑而云集”。因之太仓又有“六国码头”之誉。

①据《明太宗实录》、《明宣宗实录》统计。

②按明代朝贡贸易由两部分构成,一部分即正贡与赏赐,贡品以朝贡国土特产为主,赏赐则以丝绸、瓷器为主,对正贡部分,实行的是“厚往薄来”的原则以突出上下之“宗藩关系”,其政治意义大于经济意义。这一入少出多的做法招致了历朝较多的非议,以为得不偿失。事实上,尽管正贡部分的赏赐相较正贡确实多出不少,但朝贡贸易的主体部分并不在此,而是由贡使携带的大宗附进物品。对这些附进物品,明政府一般采取“关给钞锭,酬其价值”的办法予以收购(有时则划地由贡使自行出售,但这种情况较为少见),收购以后,或存留府库以为俸赏之资;或转售民间获得利益。因附进物品多为国内少见之物,民人再行转售亦多有致富者。其事严从简《殊域周知录》卷九《佛郎机按语》记曰:“永乐改元……贡使毕至,奇货重宝,前代所希,充溢府库。贫民承令博买,或多致富,而国用亦羡裕矣。”可见明初朝贡贸易就其主体而言是有利于国计民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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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朝贡贸易的繁荣对东南亚一些地区的兴起也起到了巨大的推动作用。如马来半岛上的满刺加,地处东西洋水陆交通的枢纽,为郑和船队往东南亚和往西洋远航必经之地。郑和曾在此设立“官厂”,“盖造库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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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已酉、九月庚寅、冬十月乙卯[A].

[7]明太宗实录(卷—一九)[C].永乐九年九月己巳[A].[8]明史(卷三二十一)[C].外国二[A].

[9]明太祖实录(卷二五四)[C].洪武三十年八月丙午[A].[10]明太宗实录(卷七—)[C].永乐五年九月壬子[A].[11]明太宗实录(卷一六八)[C].永乐十三年九月壬寅[A].[12]明太宗实录(卷二一七)[C].永乐十七年十月癸未[A].[13]明会典(卷一○八)[C].朝贡四[A].

[14]续文献通考(卷三一)[C].市籴考・市舶互市[A].[15]明太宗实录(卷二二)[C].永乐元年十月辛亥[A].[16]明太祖实录(卷五九)[C].洪武四年秋七月辛未[A].[17]明太祖实录(卷一五九)[C].洪武十七年正月丁巳[A].[18]明太祖实录(卷六二)[C].洪武四年三月己亥[A].[19]明太宗实录(卷四五)[C].永乐三年八月丁丑[A].[20]明太宗实录(卷五二)[C].永乐四年三月甲寅[A].[21]光绪广州府志(卷一六二)[C].杂录三[A].光绪五年刻本. [22]明太宗实录(卷一二)[C].洪武三十五年九月戊子[A].[23]明会典(卷一○五)[C].朝贡一[A].[24]明史(卷三二六)[C].外国七[A].

[25]明史(卷三二五)[C].外国六[A].王世贞. 弇山堂别(卷七  七)[M].

[26]明史(卷三二四)[C].外国五[A].[27]蓝浦景德镇陶录. [M].

[28]陈育崧. 明代中国移民和东南亚回化的关系[A].张奕善. 东南 亚研究论集[C].

[29]顾炎武. 天下郡国利病书(卷九六)[M].[30]沈福伟. 中西文化史[M].[31]严从简. 殊域周知录[M].

[32]民国佛山忠义乡志(卷一二). [M].[33]浏河镇纪略(卷三)[M].[34]巩珍西洋番国志・满刺加. [M].

[35]续文献通考(卷三一)[C].市籴考・市舶互市[A].

因中国开往满刺加的商船很多,满刺加政府还设置一名港务官专门负责接待进港的中国商船。频繁往来的朝贡贸易促进了满刺加社会经济的发展,使满刺加成为15世纪东西海上贸易的重要港口和东南亚地区的商业中心。其它东南亚港口如杜板、伽拉旦和锦石,也在朝贡贸易的影响下迅速崛起,成为新兴的商业港口城市。  综上所述,明初统治者为维护专制统治,控制和垄断海外贸易之利,实行了一种以朝贡贸易为核心的对东南亚开放政策。为了招徕贡使和保证朝贡贸易的顺利进行,明政府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使中国与东南亚国家的朝贡贸易得以快速发展,对双边的政治、经济和文化都产生了巨大而深远的影响。但我们也要看到,明政府在推行“朝贡贸易”的同时为“使利权在上”实行了极为严厉的海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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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上截断了中国民众与东南亚国家的

正常贸易,在很大程度上抑制了国内商品经济的正常发展,这一违背经济规律的做法势必不能存在很久,随着隆庆间海禁的解除,中国与东南亚国家的私人贸易迅速发展起来,不久即取代朝贡贸易成为明中后期海外贸易的主要力量。①参考文献:

[1]明太祖实录(卷七○)[C].洪武四年十二月丙戌[A].[2]明会典(卷一○八)[C].朝贡四[A].

[3]明太宗实录(卷二七)[C].永乐二年正月辛西[A].[4]明太祖实录(卷三七)[C].洪武元年十二月壬辰[A].[5]明史(卷三二四)[C].外国五[A].

[6]明太宗实录(卷二二、卷二三、卷二四)[C].永乐元年八月

Tribute Trad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rly Ming Dynasty

of China and South-east Asia

HE Hong-yong

(History Department of Yunnan University,Kunming ,Yunnan ,650091,China)

Abstract :Tribute trade is a special diplomatic policy which including politics and economy. It played an important role in improving the politic and economic communication between ancient China and other countries(especially the countries in South-east Asia). Ming Dynasty accepted and innovated this policy. The author give a comprehensive survey on this topic as much as possible.

Key words:Early Ming dynasty;China ;South-east Asia;Tribute trade

    [责任编辑:杨绍军]

①隆庆开海后,私人与东南亚国家贸易迅速崛起,成为中国与东南亚国贸易的主体力量。但这一时期朝贡贸易仍然存在,只其规模、影响力已大不如前。因此无论中国或东南亚国家都只把朝贡贸易当作一种形式,虚应故事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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