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村经济2006.9
WTO农产品贸易争端影响因素的
实证分析*
王蓓雪田志宏
内容提要:在WTO受理的贸易争端中,农产品贸易争端占了很大比重,影响农产品贸易争端发生的因素就成了一个值得探讨的问题。本文运用因子分析方法研究了影响农产品贸易争端发生的主要因素,提取出了起诉方因子、被诉方因子和竞争力因子三个主因子。笔者认为,经济水平高、第一产业比重低的成员以及在争端产品上竞争力较强的成员是主要的争端当事方。
关键词:WTO农产品贸易争端影响因素因子分析
一、引言
从1995年1月WTO正式成立到2005年9月,WTO的争端解决机构(DSB)已经受理了333宗案件,其中,农产品贸易争端有135宗。无论哪一年,农产品贸易争端都在争端总数中占了相当大的比例,1995年和1997年高达68.2%和58.7%。世界农产品贸易额在全球贸易总额中的比重并不高,比如,1999年,农产品贸易额约为5479.6亿美元,2000年为5474.6亿美元,而世界贸易总额分别为57679亿美元和65013亿美元,农产品贸易额只占到世界贸易总额的9.5%和8.4%,但农产品贸易争端数占争端总数的比例却高达35.5%和23.3%(见表1)。可以说,农产品贸易争端的比重远大于农产品贸易的比重。
有鉴于此,探讨引发农产品贸易争端的因素,就成了很多学者关注的问题。了解争端发生的原因对于预防和有效解决争端都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在这方面研究较多的有吴强(2004),张汉林(2003),唐忠、程国强(2002)等。总体来说,在已有的研究中,研究者们主要从农产品自身的特殊性、农业的多功能性以及非贸易关注等角度阐述了农产品贸易争端多发的原因,而较为深入的定量分析尚显不足。笔者以WTO受理的农产品贸易争端案例为样本,选择起诉方和被诉方人均GDP和农业在GDP中的比重、贸易结合度、出口贸易规模以及当事方之间的贸易竞争力指数进行测算,通过因子分析探讨影响争端发生的主要因素,进而研究各主因子如何影响农产品贸易争端的发生。*本文是农业部课题 农产品贸易争端及WTO框架下的解决机制研究 的研究内容。
表1
1995
全部争端总数(宗)
农产品贸易争端数(宗)
比重(%)221568.2WTO受理的贸易争端的数量(1995~2005年)年份1996421126.[1**********].[1**********].[1**********].5200030723.[1**********].[1**********].[1**********].0200420735.020059444.4合计33313540.5说明:表中数据的起止日期为1995年1月到2005年9月;比重一项是指农产品贸易争端数在所有产品贸易争端总数中的百分比。
资料来源:WTO网站(www.wto.org),由笔者进行整理。
二、指标体系的建立
影响WTO农产品贸易争端发生的因素众多。笔者首先整理和归纳了WTO成立以来争端解决机构受理的农产品贸易争端,发现当事方在经济发展水平等方面呈现出一定的规律性,因此,本文选择相应指标进行测算分析,来探索这些影响因素同发生争端之间的关系,所建立的指标体系包括以下5个主要指标类型。
1.当事方经济发展水平。通过整理农产品贸易争端所涉及的成员及其经济发展水平发现,无论是起诉方还是被诉方,争端所涉及的成员集中性都较强,且大多数争端所涉及的是发达成员;美国、欧盟始终是农产品贸易争端的两大主角。在135宗农产品贸易争端中,由发达成员单独提出的争端数为82宗,占总数的60.7%;发达成员被申诉的农产品贸易争端数为80宗,占59.3%。经济发达国家与其它国家贸易往来频繁,并且更具实力对本国农业进行保护,从而发生贸易摩擦的概率也更高。因此,笔者通过测算农产品贸易争端当事方的人均GDP这个指标来验证这一观点。
2.当事方第一产业比重。成员国对农业的重视程度直接关系到其对第一产业的支持和保护措施,从而影响到农产品贸易争端的发生,所以,笔者选择农业在当事方GDP中所占比重来进行分析。一般来说,第一产业比重越小,农业就越容易引起重视,政府往往对农业给予较多的保护措施。
3.出口贸易规模(ESi)。通过对农产品贸易争端所涉及的产品进行统计,发现争端产品范围广泛,不同类别农产品在全部农产品贸易争端中出现的频率不同,其中,畜产品贸易争端最多;在每一类农产品中,争端的集中程度也较高,所涉及的产品往往是进出口双方的敏感商品,当事方对这些产品的关注程度高,这也是引发争端的原因之一。一般来说,出口量大的产品容易引发争端。因此,笔者选择争端产品i的出口规模(ESi)来研究产品的出口规模和发生争端之间的关系。其公式如下:
ESi=XiX(1)
(1)式中,Xi指出口国在争端产品上的出口额,X指出口国全部产品的出口额。
4.贸易结合度(Cij)。全球几大贸易伙伴之间经常发生农产品贸易争端。发达成员申诉发达成员的争端案例最多,总共47宗,占全部案例数的34.8%。当两国很少有贸易往来时,发生争端的概率也比较小。所以,笔者通过贸易结合度这个指标来研究成员之间贸易的紧密程度对发生争端的影响。其公式为:
Cij=Xij
Wij(2)
(2)式中,Cij即贸易结合度,又叫广义出口结合度。Xij是一国i商品向j国的出口额,Wij是j国从世界进口i商品的进口额。该公式是从出口国的角度出发的,下标i指争端产品,下标j指相应的进口国。
5.当事方之间的贸易竞争力指数(NXij)。一般来说,如果一国在某种产品i上对另一国保持顺差,那么,它在该产品的生产上有国际竞争力,进口国在该产品上竞争力则相对较弱。农产品贸易争端的发生和当事方在争端产品上的竞争力对比有很大的关系。农产品贸易争端所涉及的产品非常集中,这些产品往往是进出口国的敏感商品,是这些国家在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的重点关注对象。各国普遍重视在这些产品方面的得失,由此容易引发较多的争端。在这里引入当事方之间的贸易竞争力指数这一指标:
NXij=Xij-Mij
Xij+Mij(3)
(3)式中,NXij使用的是争端双方之间的贸易数据,可以反映当事方在争端产品上的进出口情况。Xij指争端起诉方对被诉方在发生争端产品上的出口额,Mij则是指争端起诉方从被诉方同时进口该种商品的进口额。这个公式是从起诉方的角度出发的,下标i指争端产品,下标j则是指相应的被诉方。
三、农产品贸易争端影响因素的因子分析
测算以上这些指标所需的基础数据主要来源于联合国的COMTRADE数据库、WTO网站!、∀世界发展指标#和∀世界经济年鉴#等。在一些涉及关税分类的争端中,争端起诉方都提到了争端产品所对应的HS税号,而很多争端则只是提到了产品名称,并没有提出具体对应的税号。在计算与贸易有关的相应指标时,有税号的就按照税号查找贸易额,其余的就按照产品名称查找贸易额。笔者将每一个农产品贸易争端案例作为一个样本,如果农产品贸易争端起诉方为多个成员,测算指标时则进行拆分。本文在完成了对各个案例的指标测算后,运用因子分析方法来研究影响农产品贸易争端发生的主要因素,模型计算通过SPSS软件完成。
1.因子分析的步骤。因子分析方法的具体步骤如下:第一,根据研究目的,选取各类指标因素;第二,由于本文分析的主要目的是想抽取能说明最大方差的最少个数因子,因此,采用主成分法从众多因素中筛选出主要因子,在因子个数的确定上,只取特征值大于1的那些因子,并考虑这几个公共因子的累计方差贡献率,当该指标值达到60%以上时才能符合要求;第三,为了更好地解释因子分析的结果,用方差极大法进行因子旋转,使得各因子所对应的负荷尽可能的向0和1两极分化,以便于对公共因子的解释;第四,找出主因子,对其命名,并解释这些因子对发生农产品贸易争端的作用机制。
2.变量相关性的检验。在巴特雷球度检验中,统计量的观测值为173.522,相应的概率值p接近0。设显著性水平 为0.05,由于概率值p小于显著性水平,应拒绝零假设,认为相关系数矩阵与单位阵有显著差异,说明变量之间的相关性较强,适合进行因子分析。
3.主因子的构建和命名。表2是按照方差极大法对因子载荷矩阵进行正交旋转后的结果。第一个因子主要反映了起诉方人均GDP、起诉方农业在GDP中的比重及出口贸易规模。这些变量是反映起诉方经济发展水平、农业对起诉方的重要程度以及起诉方争端产品出口规模的指标,所以,给这个因子命名为起诉方因子。第二个因子主要反映了被诉方人均GDP和被诉方农业在GDP中的比重,起名为被诉方因子。第三个因子主要反映贸易结合度和当事方之间的贸易竞争力指数。当事方之间的贸易竞争力指数可以反映当事方在争端产品上的竞争力情况。由公式(2)可以看出,贸易结合度可以反映在被诉方进口的某种产品中起诉方出口占了多大的比例。一般来说,这个!COMTRADE数据库的网站是:http://unstats.un.org/imsd/comfrade;WTO网站是:http://www.wto.org。
值越高,说明起诉方在该产品上的竞争力越强。因此,第三个因子命名为竞争力因子。三个主因子的贡献率分别为30.2%、23.7%和16.7%,累计贡献率超过了70%,符合要求。笔者依据各主因子所反映的指标情况进行因子命名,结果见表3。
表2
∃∃指标
起诉方人均GDP
被诉方人均GDP
起诉方农业在GDP中的比重
被诉方农业在GDP中的比重
贸易结合度(Cij)
当事方之间的贸易竞争力指数(NXij)
出口贸易规模(ESi)旋转后的因子载荷矩阵主因子1-0.84-0.050.83-0.07-0.320.430.59主因子20.09-0.90-0.120.890.13-0.130.22主因子30.03-0.06-0.06-0.040.800.720.08
表3
∃∃∃变量
∃∃主因子一影响农产品贸易争端发生的主因子及命名高载荷指标起诉方人均GDP起诉方农业在GDP中的比重
起诉方的出口贸易规模被诉方人均GDP
被诉方农业在GDP中的比重贸易结合度
当事方之间的贸易竞争力指数因子命名起诉方因子∃∃主因子二∃∃主因子三被诉方因子竞争力因子
四、对主因子及其作用的分析
(一)起诉方因子
在第一个主因子中,三个高载荷指标分别反映了起诉方的经济实力、农业在GDP中的比重以及争端产品的出口贸易规模。除了反补贴争端之外,争端起诉方一般都是出口国。由于进口国采取的措施会损害出口国的利益,一旦这些措施违反了WTO规则或该成员国的具体承诺,那么,出口国就可以运用争端解决机制来进行申诉,促使进口国取消保护措施。起诉方因子主要反映出口国因素对发生争端的影响。
人均GDP的因子载荷最高,绝对值达到了0.84。在农产品贸易争端中,由发达成员提起申诉的争端占了62.6%,即使是在发展中成员起诉的案例中,提出申诉较多的成员一般也是经济发展水平相对较高的。国家实力对一国外贸发展具有重大影响,一国经济实力越强,其政府就越能通过补贴等政策提升农业的国际竞争力。真正意义上的农业保护政策多存在于发达国家,这是由于发达国家具备保护农业的经济实力。正是因为发达国家农业在劳动生产率以及政府对农业的支持上占有优势,进口国的保护政策往往使其出口蒙受较大的损失,因此,经济发展水平高的国家经常提起争端申诉案。
在起诉方因子中,农业占GDP的比重这一指标的载荷也较高。一般来说,第一产业比重越低的国家越注重支持和保护本国农业。比如,美国和澳大利亚GDP中农业的比重都很低,分别为2%和3%左右。美国率先完成了农业工业化改造,实现了规模化生产,农产品大量用于出口。美国农业劳动生产率很高,是当今世界最大的农产品生产国和出口国,也是世界农产品、特别是粮食生产和供应的重要基地之一,占全国1/3面积的收获量可供出口。澳大利亚农业资源丰富,而国内市场狭小,70%的农业产值需要依靠出口来实现。世界市场对传统农产品的需求相对稳定,使农产品市场趋于饱和。在买方市场的态势下,进口国很容易制定苛刻的贸易政策来压抑进口商品,这会直接
影响到农产品出口国的贸易利益,使其对本国农业的支持效果大大降低,从而引发争端。再有,争端产品的出口贸易规模也会影响农产品贸易争端的发生。贸易争端本身也是要耗费成本的,如果出口量小,出口国就没有动力提出起诉。
总之,起诉方因子主要反映的是起诉方的经济水平、农业在GDP中的比重以及出口贸易规模方面的情况,在三个主因子中排在第一位,是解释农产品贸易争端发生的最重要的一个因子。
(二)被诉方因子
被诉方因子是第二主因子,它反映了被诉方的人均GDP和农业在GDP中的比重,其中,人均GDP因子载荷最高,绝对值为0.90。世界各国特别是发达国家的农业干预政策严重扭曲了比较优势这一国际贸易的基石,使得发达成员经常在WTO那里成为被诉成员。由于发达国家的农业保护政策由来已久,在国内形成了稳定的既得利益集团,农业保护政策不仅是一个经济问题,也是一个政治问题。
欧盟是被诉最多的WTO成员,欧盟各国的政府每次农产品贸易自由化的承诺和行动都毫不例外地招致国内既得利益集团的抗议浪潮。一系列的政策手段被分别用于限制进口、支持不太具有竞争力产品的出口,这就造成了农产品国际贸易的摩擦。美国相对要好一些,其农业具有比较优势,农业领域的贸易自由化政策推行起来问题不大。这也是美欧之间农产品贸易争端不断的原因之一。一个国家对本国的支持政策的效果会在很大程度上受到其他国家政策形式和对农业保护程度的影响。比如,许多工业化国家的农业支持政策给美国农业造成不小的损失,使得美国对本国农民支持的40%以上都用来抵消这些损失。
第二个主因子上载荷较高的还有被诉方农业在GDP中的比重,绝对值为0.89。第一产业比重低的成员往往更为重视对本国农业的保护,更多地强调粮食安全、农业的多功能性以及非贸易关注等问题,这就会在一定程度上与农产品贸易自由化产生矛盾,从而引发争端。
(三)竞争力因子
在第三个主因子上,载荷最高的指标是贸易结合度,因子载荷为0.80。农产品主要贸易伙伴之间进出口结构高度相似,而且建立在各国保护政策下的农产品竞争性日益增强,在国际贸易的竞争中就经常会表现为一方的所得就是另一方的所失,从而导致农产品贸易争端频繁发生。
当事方之间的贸易竞争力指数的因子载荷也较高,达到了0.72。当一国在某种商品上对另一国有较大的顺差,或者说在该种商品上竞争力较强时,进口国的保护措施往往使得出口国的出口量大幅度下降,从而影响到出口国的利益,由此容易引发争端。在农产品贸易争端案例中,当事方之间的贸易竞争力指数普遍很高,大于0.9的占总数的一半以上,该指数为1的占总数的1/3以上。
当事方之间的贸易竞争力指数高主要有两个方面的原因。一方面,当一国在某种商品上对另一国有较大的顺差时,进口国就更倾向于针对该国采取贸易保护措施,以减小逆差;另一方面,存在顺差的出口国由于在进口国有较大的贸易利益,当进口国采取保护措施时,出口国的利益损失也相应较大,就更容易提出起诉。也就是说,当事方采取的保护措施会造成原有利益分配的变化,进而产生利益冲突和贸易争端。而且贸易利益越大就越容易产生争端。
五、结论
笔者根据WTO争端解决机构受理的农产品贸易争端所表现出的一些共同特征建立指标体系,运用因子分析方法探讨了影响农产品贸易争端发生的主要因素,得出以下结论:
第一,争端发生的三个主因子排序如下:起诉方因子,该因子对争端的发生影响最大,包括起诉方人均GDP、农业在GDP中的比重以及出口贸易规模;被诉方因子,包括被诉方的人均GDP和农
业在GDP中的比重;竞争力因子,包括贸易结合度和当事方之间的贸易竞争力指数。
第二,无论是起诉方还是被诉方,经济发展水平高、农业在GDP中的比重低的国家是主要的争端当事方。发达国家往往更有实力和动力对农业采取保护措施或是对别国的保护措施提起申诉,从而导致较多的农产品贸易争端发生。另外,在争端产品上竞争力较强的出口国往往对进口国的保护措施更加敏感,更容易提出申诉。
第三,目前,中国还没有一起农产品贸易争端提交到WTO去处理。中国第一产业比重较高,经济发展水平较低,对农业的关注和保护程度远远不如发达国家。即便这样,中国仍要警惕农产品贸易争端。中国劳动力资源丰富,在一些劳动力密集型农产品上具有较强的国际竞争力,这些农产品价格较低,这就容易引发贸易争端。
参考文献
1.唐忠、程国强:∀农产品国际贸易争端及其发展趋势与我国的对策#,载唐正平(主编):∀世界农业问题研究#(第五辑),中国农业出版社,2002年。
2.吴强:∀WTO框架下农产品贸易争端研究#,中国农业出版社,2004年。
3.张汉林:∀农产品贸易争端案例#,经济日报出版社,2003年。
(作者单位:中国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责任编辑:杨敏)
(上接第19页)
参考文献
1.Balassa,B.:TradeLiberalizationandRevealedComparativeAdvantage,TheManchesterSchoolofEconomicandSocialStudies,33(2):99-124,1965.
2.Kojima,K.:PacificTradeandDevelopment,PaperandProceedingsofaConferenceHeldbytheJapanEconomicsResearchCenterinJanuary,No.9,1968.
3.王国安、范昌子:∀中欧贸易互补性研究%%%基于比较优势理论和产业内贸易理论的实证分析#,∀国际贸易问题#2006年第3期。
4.吴凌燕、刘小和、李众敏:∀东北亚农产品贸易竞争性与互补性分析#,∀农业技术经济#2006年第2期。
5.贾利军:∀中国与拉美主要国家贸易互补性实证分析#,∀世界经济研究#2005年第11期。
6.杨希燕、王笛:∀中俄贸易互补性分析#,∀世界经济研究#2005年第7期。
7.陈建军、肖晨明:∀中国与东盟主要国家贸易互补性比较研究#,∀世界经济研究#2004年第8期。
8.王永利:∀从竞争性与互补性看中印两国服装纺织品贸易的发展前景#,∀世界经济研究#2004年第8期。
9.陈富桥、祁春节:∀中泰两国农产品贸易的竞争性与互补性研究#,∀国际贸易问题#2004年第2期。
10.于津平:∀中国与东亚主要国家和地区间的比较优势与贸易互补性#,∀世界经济#2003年第5期。
11.帅传敏、程国强、张金隆:∀中国农产品国际竞争力的估计#,∀管理世界#2003年第1期。
12.[日]速水佑次郎、[美]弗农 拉坦:∀农业发展的国际分析#,郭熙保、张进铭等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0年。
13.[澳]基姆 安德森、[日]速水佑次郎:∀农业保护的政治经济学#,蔡、杜志雄等译,天津人民出版社,1996年。
(作者单位:上海财经大学世界经济系)
(责任编辑:黄慧芬)
中国农村经济2006.9
WTO农产品贸易争端影响因素的
实证分析*
王蓓雪田志宏
内容提要:在WTO受理的贸易争端中,农产品贸易争端占了很大比重,影响农产品贸易争端发生的因素就成了一个值得探讨的问题。本文运用因子分析方法研究了影响农产品贸易争端发生的主要因素,提取出了起诉方因子、被诉方因子和竞争力因子三个主因子。笔者认为,经济水平高、第一产业比重低的成员以及在争端产品上竞争力较强的成员是主要的争端当事方。
关键词:WTO农产品贸易争端影响因素因子分析
一、引言
从1995年1月WTO正式成立到2005年9月,WTO的争端解决机构(DSB)已经受理了333宗案件,其中,农产品贸易争端有135宗。无论哪一年,农产品贸易争端都在争端总数中占了相当大的比例,1995年和1997年高达68.2%和58.7%。世界农产品贸易额在全球贸易总额中的比重并不高,比如,1999年,农产品贸易额约为5479.6亿美元,2000年为5474.6亿美元,而世界贸易总额分别为57679亿美元和65013亿美元,农产品贸易额只占到世界贸易总额的9.5%和8.4%,但农产品贸易争端数占争端总数的比例却高达35.5%和23.3%(见表1)。可以说,农产品贸易争端的比重远大于农产品贸易的比重。
有鉴于此,探讨引发农产品贸易争端的因素,就成了很多学者关注的问题。了解争端发生的原因对于预防和有效解决争端都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在这方面研究较多的有吴强(2004),张汉林(2003),唐忠、程国强(2002)等。总体来说,在已有的研究中,研究者们主要从农产品自身的特殊性、农业的多功能性以及非贸易关注等角度阐述了农产品贸易争端多发的原因,而较为深入的定量分析尚显不足。笔者以WTO受理的农产品贸易争端案例为样本,选择起诉方和被诉方人均GDP和农业在GDP中的比重、贸易结合度、出口贸易规模以及当事方之间的贸易竞争力指数进行测算,通过因子分析探讨影响争端发生的主要因素,进而研究各主因子如何影响农产品贸易争端的发生。*本文是农业部课题 农产品贸易争端及WTO框架下的解决机制研究 的研究内容。
表1
1995
全部争端总数(宗)
农产品贸易争端数(宗)
比重(%)221568.2WTO受理的贸易争端的数量(1995~2005年)年份1996421126.[1**********].[1**********].[1**********].5200030723.[1**********].[1**********].[1**********].0200420735.020059444.4合计33313540.5说明:表中数据的起止日期为1995年1月到2005年9月;比重一项是指农产品贸易争端数在所有产品贸易争端总数中的百分比。
资料来源:WTO网站(www.wto.org),由笔者进行整理。
二、指标体系的建立
影响WTO农产品贸易争端发生的因素众多。笔者首先整理和归纳了WTO成立以来争端解决机构受理的农产品贸易争端,发现当事方在经济发展水平等方面呈现出一定的规律性,因此,本文选择相应指标进行测算分析,来探索这些影响因素同发生争端之间的关系,所建立的指标体系包括以下5个主要指标类型。
1.当事方经济发展水平。通过整理农产品贸易争端所涉及的成员及其经济发展水平发现,无论是起诉方还是被诉方,争端所涉及的成员集中性都较强,且大多数争端所涉及的是发达成员;美国、欧盟始终是农产品贸易争端的两大主角。在135宗农产品贸易争端中,由发达成员单独提出的争端数为82宗,占总数的60.7%;发达成员被申诉的农产品贸易争端数为80宗,占59.3%。经济发达国家与其它国家贸易往来频繁,并且更具实力对本国农业进行保护,从而发生贸易摩擦的概率也更高。因此,笔者通过测算农产品贸易争端当事方的人均GDP这个指标来验证这一观点。
2.当事方第一产业比重。成员国对农业的重视程度直接关系到其对第一产业的支持和保护措施,从而影响到农产品贸易争端的发生,所以,笔者选择农业在当事方GDP中所占比重来进行分析。一般来说,第一产业比重越小,农业就越容易引起重视,政府往往对农业给予较多的保护措施。
3.出口贸易规模(ESi)。通过对农产品贸易争端所涉及的产品进行统计,发现争端产品范围广泛,不同类别农产品在全部农产品贸易争端中出现的频率不同,其中,畜产品贸易争端最多;在每一类农产品中,争端的集中程度也较高,所涉及的产品往往是进出口双方的敏感商品,当事方对这些产品的关注程度高,这也是引发争端的原因之一。一般来说,出口量大的产品容易引发争端。因此,笔者选择争端产品i的出口规模(ESi)来研究产品的出口规模和发生争端之间的关系。其公式如下:
ESi=XiX(1)
(1)式中,Xi指出口国在争端产品上的出口额,X指出口国全部产品的出口额。
4.贸易结合度(Cij)。全球几大贸易伙伴之间经常发生农产品贸易争端。发达成员申诉发达成员的争端案例最多,总共47宗,占全部案例数的34.8%。当两国很少有贸易往来时,发生争端的概率也比较小。所以,笔者通过贸易结合度这个指标来研究成员之间贸易的紧密程度对发生争端的影响。其公式为:
Cij=Xij
Wij(2)
(2)式中,Cij即贸易结合度,又叫广义出口结合度。Xij是一国i商品向j国的出口额,Wij是j国从世界进口i商品的进口额。该公式是从出口国的角度出发的,下标i指争端产品,下标j指相应的进口国。
5.当事方之间的贸易竞争力指数(NXij)。一般来说,如果一国在某种产品i上对另一国保持顺差,那么,它在该产品的生产上有国际竞争力,进口国在该产品上竞争力则相对较弱。农产品贸易争端的发生和当事方在争端产品上的竞争力对比有很大的关系。农产品贸易争端所涉及的产品非常集中,这些产品往往是进出口国的敏感商品,是这些国家在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的重点关注对象。各国普遍重视在这些产品方面的得失,由此容易引发较多的争端。在这里引入当事方之间的贸易竞争力指数这一指标:
NXij=Xij-Mij
Xij+Mij(3)
(3)式中,NXij使用的是争端双方之间的贸易数据,可以反映当事方在争端产品上的进出口情况。Xij指争端起诉方对被诉方在发生争端产品上的出口额,Mij则是指争端起诉方从被诉方同时进口该种商品的进口额。这个公式是从起诉方的角度出发的,下标i指争端产品,下标j则是指相应的被诉方。
三、农产品贸易争端影响因素的因子分析
测算以上这些指标所需的基础数据主要来源于联合国的COMTRADE数据库、WTO网站!、∀世界发展指标#和∀世界经济年鉴#等。在一些涉及关税分类的争端中,争端起诉方都提到了争端产品所对应的HS税号,而很多争端则只是提到了产品名称,并没有提出具体对应的税号。在计算与贸易有关的相应指标时,有税号的就按照税号查找贸易额,其余的就按照产品名称查找贸易额。笔者将每一个农产品贸易争端案例作为一个样本,如果农产品贸易争端起诉方为多个成员,测算指标时则进行拆分。本文在完成了对各个案例的指标测算后,运用因子分析方法来研究影响农产品贸易争端发生的主要因素,模型计算通过SPSS软件完成。
1.因子分析的步骤。因子分析方法的具体步骤如下:第一,根据研究目的,选取各类指标因素;第二,由于本文分析的主要目的是想抽取能说明最大方差的最少个数因子,因此,采用主成分法从众多因素中筛选出主要因子,在因子个数的确定上,只取特征值大于1的那些因子,并考虑这几个公共因子的累计方差贡献率,当该指标值达到60%以上时才能符合要求;第三,为了更好地解释因子分析的结果,用方差极大法进行因子旋转,使得各因子所对应的负荷尽可能的向0和1两极分化,以便于对公共因子的解释;第四,找出主因子,对其命名,并解释这些因子对发生农产品贸易争端的作用机制。
2.变量相关性的检验。在巴特雷球度检验中,统计量的观测值为173.522,相应的概率值p接近0。设显著性水平 为0.05,由于概率值p小于显著性水平,应拒绝零假设,认为相关系数矩阵与单位阵有显著差异,说明变量之间的相关性较强,适合进行因子分析。
3.主因子的构建和命名。表2是按照方差极大法对因子载荷矩阵进行正交旋转后的结果。第一个因子主要反映了起诉方人均GDP、起诉方农业在GDP中的比重及出口贸易规模。这些变量是反映起诉方经济发展水平、农业对起诉方的重要程度以及起诉方争端产品出口规模的指标,所以,给这个因子命名为起诉方因子。第二个因子主要反映了被诉方人均GDP和被诉方农业在GDP中的比重,起名为被诉方因子。第三个因子主要反映贸易结合度和当事方之间的贸易竞争力指数。当事方之间的贸易竞争力指数可以反映当事方在争端产品上的竞争力情况。由公式(2)可以看出,贸易结合度可以反映在被诉方进口的某种产品中起诉方出口占了多大的比例。一般来说,这个!COMTRADE数据库的网站是:http://unstats.un.org/imsd/comfrade;WTO网站是:http://www.wto.org。
值越高,说明起诉方在该产品上的竞争力越强。因此,第三个因子命名为竞争力因子。三个主因子的贡献率分别为30.2%、23.7%和16.7%,累计贡献率超过了70%,符合要求。笔者依据各主因子所反映的指标情况进行因子命名,结果见表3。
表2
∃∃指标
起诉方人均GDP
被诉方人均GDP
起诉方农业在GDP中的比重
被诉方农业在GDP中的比重
贸易结合度(Cij)
当事方之间的贸易竞争力指数(NXij)
出口贸易规模(ESi)旋转后的因子载荷矩阵主因子1-0.84-0.050.83-0.07-0.320.430.59主因子20.09-0.90-0.120.890.13-0.130.22主因子30.03-0.06-0.06-0.040.800.720.08
表3
∃∃∃变量
∃∃主因子一影响农产品贸易争端发生的主因子及命名高载荷指标起诉方人均GDP起诉方农业在GDP中的比重
起诉方的出口贸易规模被诉方人均GDP
被诉方农业在GDP中的比重贸易结合度
当事方之间的贸易竞争力指数因子命名起诉方因子∃∃主因子二∃∃主因子三被诉方因子竞争力因子
四、对主因子及其作用的分析
(一)起诉方因子
在第一个主因子中,三个高载荷指标分别反映了起诉方的经济实力、农业在GDP中的比重以及争端产品的出口贸易规模。除了反补贴争端之外,争端起诉方一般都是出口国。由于进口国采取的措施会损害出口国的利益,一旦这些措施违反了WTO规则或该成员国的具体承诺,那么,出口国就可以运用争端解决机制来进行申诉,促使进口国取消保护措施。起诉方因子主要反映出口国因素对发生争端的影响。
人均GDP的因子载荷最高,绝对值达到了0.84。在农产品贸易争端中,由发达成员提起申诉的争端占了62.6%,即使是在发展中成员起诉的案例中,提出申诉较多的成员一般也是经济发展水平相对较高的。国家实力对一国外贸发展具有重大影响,一国经济实力越强,其政府就越能通过补贴等政策提升农业的国际竞争力。真正意义上的农业保护政策多存在于发达国家,这是由于发达国家具备保护农业的经济实力。正是因为发达国家农业在劳动生产率以及政府对农业的支持上占有优势,进口国的保护政策往往使其出口蒙受较大的损失,因此,经济发展水平高的国家经常提起争端申诉案。
在起诉方因子中,农业占GDP的比重这一指标的载荷也较高。一般来说,第一产业比重越低的国家越注重支持和保护本国农业。比如,美国和澳大利亚GDP中农业的比重都很低,分别为2%和3%左右。美国率先完成了农业工业化改造,实现了规模化生产,农产品大量用于出口。美国农业劳动生产率很高,是当今世界最大的农产品生产国和出口国,也是世界农产品、特别是粮食生产和供应的重要基地之一,占全国1/3面积的收获量可供出口。澳大利亚农业资源丰富,而国内市场狭小,70%的农业产值需要依靠出口来实现。世界市场对传统农产品的需求相对稳定,使农产品市场趋于饱和。在买方市场的态势下,进口国很容易制定苛刻的贸易政策来压抑进口商品,这会直接
影响到农产品出口国的贸易利益,使其对本国农业的支持效果大大降低,从而引发争端。再有,争端产品的出口贸易规模也会影响农产品贸易争端的发生。贸易争端本身也是要耗费成本的,如果出口量小,出口国就没有动力提出起诉。
总之,起诉方因子主要反映的是起诉方的经济水平、农业在GDP中的比重以及出口贸易规模方面的情况,在三个主因子中排在第一位,是解释农产品贸易争端发生的最重要的一个因子。
(二)被诉方因子
被诉方因子是第二主因子,它反映了被诉方的人均GDP和农业在GDP中的比重,其中,人均GDP因子载荷最高,绝对值为0.90。世界各国特别是发达国家的农业干预政策严重扭曲了比较优势这一国际贸易的基石,使得发达成员经常在WTO那里成为被诉成员。由于发达国家的农业保护政策由来已久,在国内形成了稳定的既得利益集团,农业保护政策不仅是一个经济问题,也是一个政治问题。
欧盟是被诉最多的WTO成员,欧盟各国的政府每次农产品贸易自由化的承诺和行动都毫不例外地招致国内既得利益集团的抗议浪潮。一系列的政策手段被分别用于限制进口、支持不太具有竞争力产品的出口,这就造成了农产品国际贸易的摩擦。美国相对要好一些,其农业具有比较优势,农业领域的贸易自由化政策推行起来问题不大。这也是美欧之间农产品贸易争端不断的原因之一。一个国家对本国的支持政策的效果会在很大程度上受到其他国家政策形式和对农业保护程度的影响。比如,许多工业化国家的农业支持政策给美国农业造成不小的损失,使得美国对本国农民支持的40%以上都用来抵消这些损失。
第二个主因子上载荷较高的还有被诉方农业在GDP中的比重,绝对值为0.89。第一产业比重低的成员往往更为重视对本国农业的保护,更多地强调粮食安全、农业的多功能性以及非贸易关注等问题,这就会在一定程度上与农产品贸易自由化产生矛盾,从而引发争端。
(三)竞争力因子
在第三个主因子上,载荷最高的指标是贸易结合度,因子载荷为0.80。农产品主要贸易伙伴之间进出口结构高度相似,而且建立在各国保护政策下的农产品竞争性日益增强,在国际贸易的竞争中就经常会表现为一方的所得就是另一方的所失,从而导致农产品贸易争端频繁发生。
当事方之间的贸易竞争力指数的因子载荷也较高,达到了0.72。当一国在某种商品上对另一国有较大的顺差,或者说在该种商品上竞争力较强时,进口国的保护措施往往使得出口国的出口量大幅度下降,从而影响到出口国的利益,由此容易引发争端。在农产品贸易争端案例中,当事方之间的贸易竞争力指数普遍很高,大于0.9的占总数的一半以上,该指数为1的占总数的1/3以上。
当事方之间的贸易竞争力指数高主要有两个方面的原因。一方面,当一国在某种商品上对另一国有较大的顺差时,进口国就更倾向于针对该国采取贸易保护措施,以减小逆差;另一方面,存在顺差的出口国由于在进口国有较大的贸易利益,当进口国采取保护措施时,出口国的利益损失也相应较大,就更容易提出起诉。也就是说,当事方采取的保护措施会造成原有利益分配的变化,进而产生利益冲突和贸易争端。而且贸易利益越大就越容易产生争端。
五、结论
笔者根据WTO争端解决机构受理的农产品贸易争端所表现出的一些共同特征建立指标体系,运用因子分析方法探讨了影响农产品贸易争端发生的主要因素,得出以下结论:
第一,争端发生的三个主因子排序如下:起诉方因子,该因子对争端的发生影响最大,包括起诉方人均GDP、农业在GDP中的比重以及出口贸易规模;被诉方因子,包括被诉方的人均GDP和农
业在GDP中的比重;竞争力因子,包括贸易结合度和当事方之间的贸易竞争力指数。
第二,无论是起诉方还是被诉方,经济发展水平高、农业在GDP中的比重低的国家是主要的争端当事方。发达国家往往更有实力和动力对农业采取保护措施或是对别国的保护措施提起申诉,从而导致较多的农产品贸易争端发生。另外,在争端产品上竞争力较强的出口国往往对进口国的保护措施更加敏感,更容易提出申诉。
第三,目前,中国还没有一起农产品贸易争端提交到WTO去处理。中国第一产业比重较高,经济发展水平较低,对农业的关注和保护程度远远不如发达国家。即便这样,中国仍要警惕农产品贸易争端。中国劳动力资源丰富,在一些劳动力密集型农产品上具有较强的国际竞争力,这些农产品价格较低,这就容易引发贸易争端。
参考文献
1.唐忠、程国强:∀农产品国际贸易争端及其发展趋势与我国的对策#,载唐正平(主编):∀世界农业问题研究#(第五辑),中国农业出版社,2002年。
2.吴强:∀WTO框架下农产品贸易争端研究#,中国农业出版社,2004年。
3.张汉林:∀农产品贸易争端案例#,经济日报出版社,2003年。
(作者单位:中国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责任编辑:杨敏)
(上接第19页)
参考文献
1.Balassa,B.:TradeLiberalizationandRevealedComparativeAdvantage,TheManchesterSchoolofEconomicandSocialStudies,33(2):99-124,1965.
2.Kojima,K.:PacificTradeandDevelopment,PaperandProceedingsofaConferenceHeldbytheJapanEconomicsResearchCenterinJanuary,No.9,1968.
3.王国安、范昌子:∀中欧贸易互补性研究%%%基于比较优势理论和产业内贸易理论的实证分析#,∀国际贸易问题#2006年第3期。
4.吴凌燕、刘小和、李众敏:∀东北亚农产品贸易竞争性与互补性分析#,∀农业技术经济#2006年第2期。
5.贾利军:∀中国与拉美主要国家贸易互补性实证分析#,∀世界经济研究#2005年第11期。
6.杨希燕、王笛:∀中俄贸易互补性分析#,∀世界经济研究#2005年第7期。
7.陈建军、肖晨明:∀中国与东盟主要国家贸易互补性比较研究#,∀世界经济研究#2004年第8期。
8.王永利:∀从竞争性与互补性看中印两国服装纺织品贸易的发展前景#,∀世界经济研究#2004年第8期。
9.陈富桥、祁春节:∀中泰两国农产品贸易的竞争性与互补性研究#,∀国际贸易问题#2004年第2期。
10.于津平:∀中国与东亚主要国家和地区间的比较优势与贸易互补性#,∀世界经济#2003年第5期。
11.帅传敏、程国强、张金隆:∀中国农产品国际竞争力的估计#,∀管理世界#2003年第1期。
12.[日]速水佑次郎、[美]弗农 拉坦:∀农业发展的国际分析#,郭熙保、张进铭等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0年。
13.[澳]基姆 安德森、[日]速水佑次郎:∀农业保护的政治经济学#,蔡、杜志雄等译,天津人民出版社,1996年。
(作者单位:上海财经大学世界经济系)
(责任编辑:黄慧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