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电所专职电工工作标准
供电所专职电工工作标准(NSBZ-07)
一、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供电所专职电工职责、基本技能、工作内容与方法、检查与考核。 本标准适用于云南电力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农村供电所供电所专职电工(农电工)。
二、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本标准条文。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95)第60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02)第70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96)第196号《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工业部(96)第8号《供电营业规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工业部(96)第6号《用电检查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工业部(96)第4号《供用电监督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工业部(96)第7号《居民用户家用电器损坏处理办法》
云南省查处窃电行为条例(2000年12月1日云南省人大常委会通过)
农村安全用电规程(DL493—2001)
农村低压电气安全工作规程(DL477—2001)
国家电力公司《农村供电所规范管理标准(试行)》(农发[2002]20号)
国家计委关于调整云南省电网销售电价有关问题的通知(计价格[2002]2707号)
云南省计委关于实施城乡用电同价相应调整省电网销售电价有关问题的通知(云计价格
[2002]1472号)
国家电力公司关于印发《供电所营销管理》等四个办法、规定的通知(国电农[1999]6号) 国家电力公司《农村供电营业规范化服务标准(试行)》(国电纠[2000]3号)
国家电力公司《供电营业职工文明服务行为规范(试行)》(国电政[2001]454号) 国家电力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国电办[2000]3号)
云南电力集团有限公司《农村电网电压质量监测和无功电力管理暂行规定》(云电集农
[2002]9号)
国家电力公司《农村电网运行管理办法(试行)》
国家电力公司《农村电网供电可靠性管理办法(试行)》(农电[2002]35号)
国家电力公司《农村供电所规范化管理标准(试行)》(农电 [2002]20号)
云南电力集团有限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奖惩规定》(云电集安生[2002]35号)
云南电力集团有限公司《农村供电所规范化管理考核办法(试行)及评分细则》(云电集农
[2002]72号)
云南电力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加强县级供电企业供电可靠性和电压质量管理意见》(云电集农[2002]71号)
云南电力集团有限公司《农村电工劳动工资管理办法(暂行)》(云电集人[2001]82号) 云南电力集团有限公司《云南省农村电工劳务派遣有关问题的批复的通知》(云电集人
[2002]163号)
三、职责
1、以“一户一表”为中心 ,按照“四到户”(销售到户、抄表到户、收费到户、服务到户)的要求,负责开展供电辖区内客户的装表、抄表、收费等工作。
2、负责开展供电辖区内高、低压线路及设备的运行、维护和管理工作,并参加供电所组织
的安装、检修工作。
3、认真执行国家及电力行业有关安全工作的法规和预防事故的各项措施,规范工作行为,确保人身和设备安全。协助供电所对供电辖区内人身触电伤亡事故及设备事故调查分析,参加事故处理和事故报告的填报工作。
4、严格遵守公司服务承诺,做好优质服务工作。
5、积极参与供电区域区“农电春季安全大检查”、“百日安全无事故活动”、“农电冬季安全大检查”工作。负责管辖区内的农村安全用电知识的宣传普及工作;提高客户安全用电意识。协助供电所对管辖范围内客户签订“农村安全用电合同”及“客户安全用电公约”。
6、遵纪守法,努力学习和提高技术业务技能和职业道德水平,不发生“三电”、“三乱”行为,自觉维护公司形象和声誉。
7、按公司或供电所的规定,完成有关安全、工作量、电费回收率、线损率、优质服务等考核指标。
8、按要求准时参加各种学习、培训、会议和活动。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基本技能
1、具有初中毕业及以上文化程度,并经培训考试、考核合格,持有“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电工特种作业操作证”和国家电工职业资格证书。
2、了解电力营销过程及有关电力法律、法规和《电力设施保护条例》。
3、熟悉初级电工专业知识及农村安全用电常识;能看懂各种交流电能表的安装接线图,并能安装各种交流电能表,做到接线正确,读数正确;熟悉高低压配电装置的基本知识,掌握运行维护的基本技能。
五、工作内容与方法
1、负责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周期做好电费的抄、收工作。确保抄表到位率、正确率、电费回收率、电费公布率达到100%。
2、负责建立和规范填写管理辖区内客户用电设备登记薄、巡视记录、维护检修记录、设备缺陷记录、交叉跨越记录、事故处理记录和安全宣传记录。产权属于客户的用电设备档案应报送供电所存档备查。
3、负责供电辖区内用电设施的定期巡视检查,检查中发现的线路和设备缺陷能及时处理的应立即处理,对危及人身和设备安全的应暂时停止供电并立即上报供电所,由供电所组织力量进行处理。
(1)电费计量装置每月巡视检查两次。
(2)配电变压器、配电室(箱)至少每月巡视检查一次。
(3)各级漏电保护器每月至少巡视检查、试跳一次。
(4)架空线路、电力电缆、地埋线路每月巡视检查一次。
(5)接户线、过户线、进户线至少每月巡视检查一次。
(6)电动机设备运行时,需经常性巡视检查。
供电所专职电工工作标准
供电所专职电工工作标准(NSBZ-07)
一、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供电所专职电工职责、基本技能、工作内容与方法、检查与考核。 本标准适用于云南电力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农村供电所供电所专职电工(农电工)。
二、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本标准条文。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95)第60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02)第70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96)第196号《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工业部(96)第8号《供电营业规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工业部(96)第6号《用电检查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工业部(96)第4号《供用电监督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工业部(96)第7号《居民用户家用电器损坏处理办法》
云南省查处窃电行为条例(2000年12月1日云南省人大常委会通过)
农村安全用电规程(DL493—2001)
农村低压电气安全工作规程(DL477—2001)
国家电力公司《农村供电所规范管理标准(试行)》(农发[2002]20号)
国家计委关于调整云南省电网销售电价有关问题的通知(计价格[2002]2707号)
云南省计委关于实施城乡用电同价相应调整省电网销售电价有关问题的通知(云计价格
[2002]1472号)
国家电力公司关于印发《供电所营销管理》等四个办法、规定的通知(国电农[1999]6号) 国家电力公司《农村供电营业规范化服务标准(试行)》(国电纠[2000]3号)
国家电力公司《供电营业职工文明服务行为规范(试行)》(国电政[2001]454号) 国家电力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国电办[2000]3号)
云南电力集团有限公司《农村电网电压质量监测和无功电力管理暂行规定》(云电集农
[2002]9号)
国家电力公司《农村电网运行管理办法(试行)》
国家电力公司《农村电网供电可靠性管理办法(试行)》(农电[2002]35号)
国家电力公司《农村供电所规范化管理标准(试行)》(农电 [2002]20号)
云南电力集团有限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奖惩规定》(云电集安生[2002]35号)
云南电力集团有限公司《农村供电所规范化管理考核办法(试行)及评分细则》(云电集农
[2002]72号)
云南电力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加强县级供电企业供电可靠性和电压质量管理意见》(云电集农[2002]71号)
云南电力集团有限公司《农村电工劳动工资管理办法(暂行)》(云电集人[2001]82号) 云南电力集团有限公司《云南省农村电工劳务派遣有关问题的批复的通知》(云电集人
[2002]163号)
三、职责
1、以“一户一表”为中心 ,按照“四到户”(销售到户、抄表到户、收费到户、服务到户)的要求,负责开展供电辖区内客户的装表、抄表、收费等工作。
2、负责开展供电辖区内高、低压线路及设备的运行、维护和管理工作,并参加供电所组织
的安装、检修工作。
3、认真执行国家及电力行业有关安全工作的法规和预防事故的各项措施,规范工作行为,确保人身和设备安全。协助供电所对供电辖区内人身触电伤亡事故及设备事故调查分析,参加事故处理和事故报告的填报工作。
4、严格遵守公司服务承诺,做好优质服务工作。
5、积极参与供电区域区“农电春季安全大检查”、“百日安全无事故活动”、“农电冬季安全大检查”工作。负责管辖区内的农村安全用电知识的宣传普及工作;提高客户安全用电意识。协助供电所对管辖范围内客户签订“农村安全用电合同”及“客户安全用电公约”。
6、遵纪守法,努力学习和提高技术业务技能和职业道德水平,不发生“三电”、“三乱”行为,自觉维护公司形象和声誉。
7、按公司或供电所的规定,完成有关安全、工作量、电费回收率、线损率、优质服务等考核指标。
8、按要求准时参加各种学习、培训、会议和活动。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基本技能
1、具有初中毕业及以上文化程度,并经培训考试、考核合格,持有“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电工特种作业操作证”和国家电工职业资格证书。
2、了解电力营销过程及有关电力法律、法规和《电力设施保护条例》。
3、熟悉初级电工专业知识及农村安全用电常识;能看懂各种交流电能表的安装接线图,并能安装各种交流电能表,做到接线正确,读数正确;熟悉高低压配电装置的基本知识,掌握运行维护的基本技能。
五、工作内容与方法
1、负责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周期做好电费的抄、收工作。确保抄表到位率、正确率、电费回收率、电费公布率达到100%。
2、负责建立和规范填写管理辖区内客户用电设备登记薄、巡视记录、维护检修记录、设备缺陷记录、交叉跨越记录、事故处理记录和安全宣传记录。产权属于客户的用电设备档案应报送供电所存档备查。
3、负责供电辖区内用电设施的定期巡视检查,检查中发现的线路和设备缺陷能及时处理的应立即处理,对危及人身和设备安全的应暂时停止供电并立即上报供电所,由供电所组织力量进行处理。
(1)电费计量装置每月巡视检查两次。
(2)配电变压器、配电室(箱)至少每月巡视检查一次。
(3)各级漏电保护器每月至少巡视检查、试跳一次。
(4)架空线路、电力电缆、地埋线路每月巡视检查一次。
(5)接户线、过户线、进户线至少每月巡视检查一次。
(6)电动机设备运行时,需经常性巡视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