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条约程序法

全国人民表大会代务委员会公报常

版华中民共人国 和结条缔约序程法

民国主制出版法社

图书 版编目 在 (C PI) 数   据华人民中共和国缔结条程序法约/ 全国大常人会 委北京:中—民国法制主出社,2版0 8 01 办公 供厅稿     S BIN 9 7 8 78 0 219 22 2   5 Ⅰ中      Ⅱ 全   Ⅲ  条约  中法 国 Ⅳ  D 9 I 9P据核字数 (20 0 8 第) 0 216 0 0   号中版本图书国 C馆

书 名/中 人民华和国共缔结约条序程 法ZH ON G H U A R E NIM NG ON G H E G O DU I JI ET I O Y A E CUH E N GX UF A版·发行 出/ 国中民法制主出社版 地 址 /京市北丰台玉林里区7 号 (10 0 6 0 9 )电话 6/3 2 295 4(3发行 )部 360 55 022( 编辑部) 传 /真 6 3 5 609 7 5 6  0 3 5 6 8 93h tt : /p / www . p n c g o. v . c n E-am i l: Z MFZ @26 3. e nt 销经 /新书店 开华 本/ 32 开  8 50 米毫 × 1 1 86毫 米张印/ 1  数字/ 1 千字1版 本/ 2 0 08年3 第 月1 版 2 00 8年 3 第月 1印刷 次印 /  刷 书 /号 S BI 9 N 78 7 0 8 1 2 922 2 5 /D· 1 72 2 价 /定2  0 0元 出声明 版/版 所权有侵权,究。 ( 必有缺页或倒如装本社,责退换)负     

 

  目录

华中民人共和缔国结条约序法 程( 1) 关于 《中 人华共和民国缔条结 约  序法 (程草 )案 》的明 说 ( 8

)中

华民人共国 缔和条结程约法序

(1 9 9 0 1 2年月2 8第日七届国人民全代大会表 常务员委会第七十次议会过) 第通条  一根 中据华人民和国宪法,制定本共法。第 条   二本适法于中华人民用共国和同国外缔结 的双和边多条约、协边和其他具定条约、有协性质的文定件 。 三条第  中 华 人民 共 和 国 务 国院,即 中 央人 民政 府 同外国,结缔约条和定协 中。华民共和国人国全民人表大代常会委员会决务 同外国缔结定的约和条重协要定批的和废准。 中除华人民和国主共根据全席人民代表大会国务常委员会 决的,批 定 准和 废 除同 外 国 缔结 的 条 约 和 重要协 。

第 条4—第 5条

中人华共民和国外交部国务在领导下管理同院外 国缔结条和协定的约体事务。具第四 条 中 华人民和共以下国

列名义外国同结条缔约和 定:协( 一) 华中人共和国民 ;(二) 中华 民共人国和府政; ( 三 中华人民)共和政府国部。门第五条  判谈签和条约、协署定决定程的序下: (如一) 以中华人 民共国 名和 义谈 判和 签 署条 约、 协 ,定外由部或者交务国院关有部会门同外交部提出建 议并拟订约、条协定的方中草,案请报务国审院决定;核 二)(以 中 人华 民共 国 政 和府 义名 谈 判和 署签条 约、定,协外由交部出建提议拟订条约、并协定中的方草案 ,或者国务院由有关门部提出建并议拟条订约、 协定的 中 草 方案 同,外 部交 会商后, 请 国报务 院审 核 定决。于具属体务事业的协定,项经国务同院意,协定的 中方草案由国院有关务门审核部决,定要必同外交部时会 ; 商(三 )中华人民以共 和 政国府 部 名门 义谈判 签 署 属和于本门职权部围内事范的协定,由项部本门决定者或本 部门同外交会商部决后;涉及定重问大题者或涉及国 务院其他关部有职门范权的围由本部门或者,本部门 同务院国他有其关部会门后,报请商国院决务定协。定的中 草案由方本门部审决定,必核时要外同部交商。

会2

第 6

经国务院核决定的审约、条定协中的方草案,谈经 判要作重要需动改,的重报新国务院请审核定决。 六条第  谈判 和署条签约、协定代的按表照列程下 序委: 派 (一) 以华中民人 和共 国 名 义 或者中 华 人民 共 和 国 府名政义结条缔约协、,由定外部交或国务者院关有部门 报国务请委院派代。代表表的权全证书由国院总理 签署务也可,以由外交长签部署 ; 二( ) 中以华 人 民共 和 国 政府部 门 名 缔义 结协 定,由 部门长首委派 代。 表代表 的 授权 证 书 由 部 门 长首 签署 部。首长签署以门部门名本缔义的结定协,方约定 各出具权证书全,的权证全由国务书院理签总署也可以 由,外部长交署签。 下列员人判、签署条约、协定,谈须无出具全证权书 :( 一) 国院务总、外理部交; 长( )二谈判 签署、与 驻在 国缔 条 约结、协定 的 中华人民 和共驻 该 国国使 馆 馆长, 是但各 方 另 约有定 的 除外 ;( ) 三判谈签、以本署部门名 义缔 协结定 的 中 华 人 共和民国政府部门首长,是各但另有方定的除外;约( 四) 中华民共和人 国 派往 国 会 际 议 或者派 国驻际 组织, 在该并会议者该组织内或加参条约协、谈定的 判代表但,该是议会有约另或者定组该织程章有另定规

3的

第 7条第 —8条

。 第外七条 条 约和重要定的批协由全国人准民表代

大 常会务委员会决。 前款定规的条约和定要重协是指定: ( 一) 好合作条友、约和平约等政条治性约条 (; ) 二关领土有和划定界边的约条协定、;( 三)有关 司协法助、引的条约渡、协定 (;四) 中 华 人 民同共 和 法国律 不有 同 规定 的 条约、 协定 ; (五) 缔约各 议方定经批准须的条约、定协; ( 六)其 他经批准的须条、约定协。条约 和要重协签署定后由,交外部者国务或有院 关门部同外交会部报请,务院审国;核由务国提请院全国人民代 表会常务委员大决定会批;中准华人民和共主 国席根全国人据民代大会常务表员委的决会定予批准以。双边 约和重条协要经批准定,后由外交办理部与缔约另 方一互换准书的手续批;多边条和重约要定经批协准后,由外 交部理办条约向、协定的保存国或国际者组 织存批准书交手续的。准书由中华人批民共国和主签 署,席外部交副长署。 第条   八法本第条七二款所列范第围以的国外院务 规须定经准或者核缔约各方议须定核经准协定的和他其具有条 性质约文件签的署后由外交,或者国务部院关 有门会部外同交部,报国务请核准院。4

条9第—1 1条

定和协其具有条约他质性的件经核准文,后于属 边的双由,交部办外理与约缔一另方换互核书或者以准 外照交会方相互通式知业已核的准续手属;于边的,多 由交部外办理向有保关存或国者际组国交存核织书准手 的。续准 书核由 务 院 总国 理 签署 ,也 可 以由外 交 部长 签 署 第九条。 无 须国人全民代表大会务委员会常定批决 或者准务国院准核协定签的后,署以除中华人共和民国 府政部名门义缔结协定由本的门部送交部外记外,其登他 定由协国院有关部务门报务国备院案。第十条   缔 约方双使同为条一约协、定生效要履需 的国内行法律程不序的同该条约、协,定于约双方缔 成各自法完程序律以外交照会方式相并通知互后效生。前 款所条约列协、签定后,署应当别情区依照本 法况七条、第八条第、第条的规定办九批准、理核准备、 或者登记手案。续通照会知的续手外交由部办。理 十第条 一 加入 边多约和协定,条分由别国人民全 表代会大务委员会或者国常院决务。 定加多入边条和协约定的程如下:序 (一 ) 入加属本法于 第 条 第 二七 款所 范列围 多 的 条约边和要协定,重由交外部或国务院有者关部门会外同交部审 后查提,建出,报议国请院务审;由核国务提 院全国请民人代表大会务委常员作出会加的决入定。入加书由 交外长部签,具体手续由外署部办交理;5

1第 2条第— 1

4条

二 )加 不入属于 本法第 七 第 条二 款 所 范 列 围的 多 条边、协定约由,交外或部者国院务有关部门会同外交部 审后,查提出议建,报请务院国出作加的入决定。加 书由入交部外长署签具,体手由外续交部理。办 第二条十  接 受多条约边协定和,国由务院决定 。中国代表经署的签者无须签署或的载接受条款的有多 边条、约定协由,外交部者或务院国关部有会同门 交外部审后,查提出 建 议, 请报国 务 院 出 接作受 的决 定。 接 书由外交部受签长署具,手体由外交续办理部 。十三条第 中 华 人 共 民 国和 同外国 缔结 的 双边 条 、约协,定中文以缔和约另一的官方文方写字成,种 两文同本作等准;必时要可,附加以使用约缔方同意的 双一第三种文国字,作为同等准的作三种正式文第或者本 为起作参考用的作非式文正;经本约缔方双同,意可也 以规定条对约、协定解的发释生歧分时,该第以种三 文本准。为 些某于具属业务事体项的协定以及同国,组织际缔结 的约、协条定,经缔双方同意或约依照有关国际组 织章程者规定的, 可也 以只 使用 际 上 较 通国 用 的一 种文字 。第 十条   以中华人民四共和或者中国华民人和共国政 名府义结的双缔条边约协、的签字正本定以及经条 ,、约定的保协国存者或国际 组 织核证 无 误 多 的边 约条 、定协的副本由,外交保存;以中部人民华和共政府国部6

第1

5条 第—2 1

条门名义

结的缔边双协定的字签本,正由本部保门。 存十第条 五  全国经民代表人会常务委大员决定会 批或者准加入条的和约要协重,由定全国民代表大会常人 委员务会报公公布其他条。、约定协的布公法办国由 务规院定 第。十条六  中华人 民和国缔结共的约条协定和由 交部编外 入《中华人 共和国民条约》 。 第十七集 条 中华人民 共国缔结的条约和协和定外 交部由照按联合国宪的有关规章定向联合秘书处国记。登中华 人民和共国缔的结条约和协需定向要他国际 其组登记的织由外,交部者或务院有国部门关照按该各 国组际织章的程定规办。 第十理条  八中华人民 和国同共国组织缔结条约和 际定协的程,序 依照 法本及 有 关 国际 织组章 程 的 定 规办理。 第十 九 条  中华人共和民国结的缔约和协定条的 改修废除、者或退出的程序比,各照条该、协定的缔约 结程的序理办。 二十条 第 国 院务可以据本根法定实制施条例。第二 十一 条  本法自公之日起施布行。

关于《 中华人共民和国结条约 程序缔( 草案)法 》的明

说—— — 9 190年 8月

3 0日在七第全届人民国 代表大会务常员会第委十五会次议 外交部部上长  其钱琛委 员、长位副各委长、员位各员:委我 受务国 的院委 托,现 就 中《华民共人和缔国 结条约 程 法序( 草 案 )( 以》简称下《 结条约缔程序法( 草案) ) 》作如,说明下 :、一立的法要必 条约是性际关国系的重法律要式形。条约我国在外 0年对来 关系中起着,重要作用。的中华人民和共国成立 4 同已外缔国了结以千计的数条约文性。件近来,我国 实年对行开放政策,同外世各界广国泛展国际交开与流

作,缔

条约的数结量大也增加。大是但,我关国于缔 条约结法的律还尽完 善。 不 国 我宪 法 对 全国 人 大常 委会 、国主家和席国院务在准和缔批结条约方的面职权了作原 则定。多年规来,对些哪约须经批准条以及,从出提 缔约议建到谈判签署、约,条到条约的直效生一等列系程 序问题主要依, 1 9据5 4年全 人 国 常 委 会大 《关于外同 缔结国约条批的准 手 的 续 决》定 和 1 9 5年 《8国务院关 1 96 2年修 订 ) 办 理 于同。国缔 结外 条约 程序 的 定规》 但(是 该, 《决定》 已全国由大常人会委于 918 7年 11月宣布失 效上述国。院务的《 定规》是 根据该 决定》 制《定的也已失去法律根,。据且况,两个这法文件都 是根律据 1 95 年4 宪 和 当法时 的情 况 制 定的, 已 能 适不 现应的在况和需要情。由这方面于的律法不够备完,对 在缔约外作工中在存着些问一题因。,为了此在新的形势 保证国家下约缔权的正 确行 使 。进 步一 发 展 际国 作合 0年 来, 缔约 实践 和 过去 关 有 定规的 有 要必总在结国我 基础4,上据根宪法参,国际公约和国照际实践,定制一 规部我国缔定程序约法的律 。二、起草 《 结缔条程约法 ( 草序案) 》循的遵则原《 缔 条结约 程 序 法 (草案 ) 的》 起,草外 交 部 曾进 了行多的酝酿和准备年广,听泛了专家取各和门部意 见的。务院国法制局也曾邀一些请际法和国宪专家法行 论证。在起草过进中程遵循,了以下原则:( 一 ) 符合宪法 的 原 则要 和规 。 《 定华人中民和

共9

国宪

》 第法 六 十七 第 条十 四 项规 , 定 国 人 大全常 委 会决 定外国缔结同的条约重和协定的要准和废除;第批八十 条规一,国家定主根席据国全大人委会的决定常准批 废和同除外缔国结条约的重要和协;定第十九条第九 项八规定,国 务 院 管理 对 外事 ,务同 外 国 结 条 缔约 和 协 定。宪的法些规定这本是的法要主法根据律也是

,本法的核心内容 。 (二 要 )与 过去 的 法 律 规 定相 衔 。接前 面提 的 1 到9 54年 国全人常大会委的《 决 定》和 915 8国年院务 《的规定》 中 ,凡现仍然可在以适用内的均容 在《 缔结 条约序法程 (草 案 ) 中》予以留保。( )三 反要我映 国的 缔 约实践。建 国 以 来 我,国 在 结缔约程序方条已面积经了累较丰富比的践经实验,形成了许多有自 特己的色行有效之习的惯法做许多。习 做法惯在 《 缔结约条程法 序 草案( 》)中 为作法规定律固定 来。 ( 四下 )要符国际合和法 国际惯 。例 目 国 前 际 上有两 9 6 9 年 的 《维纳也条约公约法 ;一 》个公:约一 是个 1个是 1 98 6 的年 《关 于 国 和家国 际 组 间织或 国 际 组 织 互相间约条法维也的 纳 公约 》 这 两 个。 公约 集 中体 现 了 约法方面的国际条规则法惯和。我国例虽尚加未入该公两约, 两公但中的规约定我与法国律和践基实本一致起 。草吸中收了两约中公的些内容,一并力求与两公约保 持致一这 样, 也。就 为 以 后 加 入两公 约 打 下 基 了础 。

1此 0

外,

起草在程中,还过参考了一些国的家宪法、法律和实践 以及,际国的上一习惯做法。些( )五要注意在重 问要题上 的协 调 把 关 , 又 要有利 于 对外开和放提高事效办率。在文条内容和字文,上 注在意量使尽文条明扼简要的提下,对一些重前环节和 容要发生模糊易地方,的力求确具明,体于执行。便三、 《 缔 结约程序法 ( 草条 ) 》 案主要任务的主和 内容要条 约是对家有国法拘束力律的国际文件国家,对所缔结的 条有约义务保证其到得履行,守信条约是认公 国的际原则法。因此,结条缔约十分是肃严事情。的约 缔是权国家权的内容主一之为。保了国证缔约家权的正 行确使缔约,工必作须统领导一管和理。 《 缔条结程约序法 (案草)》 主要任务是,的通过确立约 程缔序 的 法律 规范明确各,国机关的家责,特别是职务院对缔约工国作 的统一导,以及领交部外缔对约体事务具的协调管和理 同时,也使部门在各各自权授范内顺利围地展开外对 缔工作,从约而好更地彻贯国的我外政对策,进同促外 国的作关系合,为会主社义代现化设建务。 《服缔结条约程序 法( 草案 》) 的主要内有:容( 一 )适 范用 (围 二第条)《 缔结条 约 序 程法 ( 草) 案》所 条 述,约是 指 广义 上条约,即国际的法体之主按间照国际法相就互利权 义关系缔务的书面协结议而,依其不名和形称式何如。第

条二举了列种常几的条约名称,用但

并不除排用使他其名称和 形式的 条 约 文 性件 如,宪 、章 约规、 解 谅备忘 录 联合声、明、换文 等 。一个 文件 是 具否有 条 约 性 质 不,决于取称名,而取于内决容 。 (二 国务院)和外部的职交权( 三条) 第根据 宪法,国 院 务 行 同 外 使国 缔结条 约 的 职权 。《 缔条结程 约序 法 ( 草)案 》许条多都体款现了务国院 缔对约作工统的领一导 。约工作缔的策政性、律法很性,强外部作交国为家 的事工作主外管部,门应在国院领导下务理缔约管具 体务事起到,协和调在重要问上题助把协关的作。 用(三 )缔条结的约名 义 第四条) 条约(般都要一序言开头在列缔出约方各名的称这 ,就是条所本的缔说约名义国际。通常以国上家、国家 首、政元名义府缔条约结,某只涉及些一政府某门职部权和 业务的条,约也可以该以门的部名缔义。根结我据 的情国和国况习惯,际《 结缔条程序约 法(草 ) 》 规案 我国以定家国、国家主席、政府和政部府的名门义结条 缔。 “ 约 府政” 即国 院,务 “ 政 部府 门 ” 国即 务院 各 部 、 、委直属机构各。级方政府地及各种间民机构、团均体不能缔结条约 。根 中据和中英联葡合明声,未的来港和澳香门特别 政行区, 经 中央 人 政民府 ( 即 国 院务 ) 授 权, 可 一在定 域领直内接外同缔结国条约性件文这一,点已香在

1港2

基本中法作了出规,定将在要定制澳门的本法基也将 中作 出规 定 这 。是根 据 一 国 制 情 况两 形成 的 特 殊例 , 《外 缔结条约程法 (序 草案)》 未涉及。( 四 ) 谈判 和签 署 条 约的 建 议和 决 定 程 ( 第序五条) 根第五条据规定,的判谈签和署约原则上条要都 国由务决院定,这国务是院使行同外国缔条结约职权重 的内要容。五条第各分别对以不同名义缔款结约的条决 定法和条约草办案定审办作法规了,定体了现务国院的 统一领导把关作和用,及以外部的协交作用,调同有时利于提 高办事效,率便利作。工 (五) 谈判 和签署约条表的委派 (代第 六) 条根我据的国况情实和,并参践国际照例惯第,六 条定代 表 分 别 由规国 家 主 席、 国 务 院 部 门 和 长 首(正职 负责人 ) 委 派。此 ,外 根 国 际据惯 例 ,国 家 主 席、 务国院总理、交部外长几类等人员须无具全出权证书 (。六) 条 约批准 的 第七条)(批 条准是一约国个表示家同受意约条束拘最的隆 的重法手律续,际上通国常由最高立法关机和家国首行元使 此权种。一力 般来 说 , 有只重 要 的 条 约 需 经才 批准。 据根宪有法关条和款

我国多的实践,并年照国参上际的 般做法,第一七规定我国条全由人民国表代会大常委务员会和 国家席主准批条约并,对哪类条几约应经批准 批及准程的作了规定序。1

)七条约的 核 准(第 条) 根据宪 八 并 参 法考1 95 8 年 全国 人 大 常 委 会 的《决 定》 ,第八规条,除定 须经 批 的 条 约准以 ,外其 较 他重要条约 国由院务核准 (。八) 约的条入 加 (十一第条 加)入非是署国签参加多条边的约种法律手续,具一体 程由各国国序内 规 法定 。 据 我根 国情 况 和 国际 惯, 第十一例规定加条入条约区别应况由情国全大人常会或委 务国院决。 定 (九)条 约接受的 (第 十条二)接受是 加多边参条约的一种便简法律续,通常是 些不重要的条手。约的条有须先约署后签接受,的有约条则 可接接直受无须而签署根。国据际的一上般法做, 第一条十规接定条受由国约务院定。 决( )十 结缔 条 约 与国 内 立 程 序 的 法 接衔( 第三十 ) 缔条国约为了行某些条约履,有可能时要需改修或 制国内定律法,此,为第十条规定三,有关门在部出提 缔结类条约这的建议时,应出相提应的修或制定改国内法 律建的议,经务国院审同议后按法意定程序办理。 此外, 缔结《约条程序 (法草 案) 》还 就条约文 字、的归档、案备公、、布向合国联登记、条集约编的辑 以条约及的修改、废除退和出序程作规定了。《 缔结条 约程序 法( 草案 ) 是》关缔约于程的基序1

法律不可, 能过 于 具,体 面 面俱到 , 有 些具 问体 题,包括 对些条文的某释解,需要行另规。定因,此第二 十一条规定,实条施例国由院务制。定我 说的完了,请明议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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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民表大会代务委员会公报常

版华中民共人国 和结条缔约序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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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 名/中 人民华和国共缔结约条序程 法ZH ON G H U A R E NIM NG ON G H E G O DU I JI ET I O Y A E CUH E N GX UF A版·发行 出/ 国中民法制主出社版 地 址 /京市北丰台玉林里区7 号 (10 0 6 0 9 )电话 6/3 2 295 4(3发行 )部 360 55 022( 编辑部) 传 /真 6 3 5 609 7 5 6  0 3 5 6 8 93h tt : /p / www . p n c g o. v . c n E-am i l: Z MFZ @26 3. e nt 销经 /新书店 开华 本/ 32 开  8 50 米毫 × 1 1 86毫 米张印/ 1  数字/ 1 千字1版 本/ 2 0 08年3 第 月1 版 2 00 8年 3 第月 1印刷 次印 /  刷 书 /号 S BI 9 N 78 7 0 8 1 2 922 2 5 /D· 1 72 2 价 /定2  0 0元 出声明 版/版 所权有侵权,究。 ( 必有缺页或倒如装本社,责退换)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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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中民人共和缔国结条约序法 程( 1) 关于 《中 人华共和民国缔条结 约  序法 (程草 )案 》的明 说 (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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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民人共国 缔和条结程约法序

(1 9 9 0 1 2年月2 8第日七届国人民全代大会表 常务员委会第七十次议会过) 第通条  一根 中据华人民和国宪法,制定本共法。第 条   二本适法于中华人民用共国和同国外缔结 的双和边多条约、协边和其他具定条约、有协性质的文定件 。 三条第  中 华 人民 共 和 国 务 国院,即 中 央人 民政 府 同外国,结缔约条和定协 中。华民共和国人国全民人表大代常会委员会决务 同外国缔结定的约和条重协要定批的和废准。 中除华人民和国主共根据全席人民代表大会国务常委员会 决的,批 定 准和 废 除同 外 国 缔结 的 条 约 和 重要协 。

第 条4—第 5条

中人华共民和国外交部国务在领导下管理同院外 国缔结条和协定的约体事务。具第四 条 中 华人民和共以下国

列名义外国同结条缔约和 定:协( 一) 华中人共和国民 ;(二) 中华 民共人国和府政; ( 三 中华人民)共和政府国部。门第五条  判谈签和条约、协署定决定程的序下: (如一) 以中华人 民共国 名和 义谈 判和 签 署条 约、 协 ,定外由部或者交务国院关有部会门同外交部提出建 议并拟订约、条协定的方中草,案请报务国审院决定;核 二)(以 中 人华 民共 国 政 和府 义名 谈 判和 署签条 约、定,协外由交部出建提议拟订条约、并协定中的方草案 ,或者国务院由有关门部提出建并议拟条订约、 协定的 中 草 方案 同,外 部交 会商后, 请 国报务 院审 核 定决。于具属体务事业的协定,项经国务同院意,协定的 中方草案由国院有关务门审核部决,定要必同外交部时会 ; 商(三 )中华人民以共 和 政国府 部 名门 义谈判 签 署 属和于本门职权部围内事范的协定,由项部本门决定者或本 部门同外交会商部决后;涉及定重问大题者或涉及国 务院其他关部有职门范权的围由本部门或者,本部门 同务院国他有其关部会门后,报请商国院决务定协。定的中 草案由方本门部审决定,必核时要外同部交商。

会2

第 6

经国务院核决定的审约、条定协中的方草案,谈经 判要作重要需动改,的重报新国务院请审核定决。 六条第  谈判 和署条签约、协定代的按表照列程下 序委: 派 (一) 以华中民人 和共 国 名 义 或者中 华 人民 共 和 国 府名政义结条缔约协、,由定外部交或国务者院关有部门 报国务请委院派代。代表表的权全证书由国院总理 签署务也可,以由外交长签部署 ; 二( ) 中以华 人 民共 和 国 政府部 门 名 缔义 结协 定,由 部门长首委派 代。 表代表 的 授权 证 书 由 部 门 长首 签署 部。首长签署以门部门名本缔义的结定协,方约定 各出具权证书全,的权证全由国务书院理签总署也可以 由,外部长交署签。 下列员人判、签署条约、协定,谈须无出具全证权书 :( 一) 国院务总、外理部交; 长( )二谈判 签署、与 驻在 国缔 条 约结、协定 的 中华人民 和共驻 该 国国使 馆 馆长, 是但各 方 另 约有定 的 除外 ;( ) 三判谈签、以本署部门名 义缔 协结定 的 中 华 人 共和民国政府部门首长,是各但另有方定的除外;约( 四) 中华民共和人 国 派往 国 会 际 议 或者派 国驻际 组织, 在该并会议者该组织内或加参条约协、谈定的 判代表但,该是议会有约另或者定组该织程章有另定规

3的

第 7条第 —8条

。 第外七条 条 约和重要定的批协由全国人准民表代

大 常会务委员会决。 前款定规的条约和定要重协是指定: ( 一) 好合作条友、约和平约等政条治性约条 (; ) 二关领土有和划定界边的约条协定、;( 三)有关 司协法助、引的条约渡、协定 (;四) 中 华 人 民同共 和 法国律 不有 同 规定 的 条约、 协定 ; (五) 缔约各 议方定经批准须的条约、定协; ( 六)其 他经批准的须条、约定协。条约 和要重协签署定后由,交外部者国务或有院 关门部同外交会部报请,务院审国;核由务国提请院全国人民代 表会常务委员大决定会批;中准华人民和共主 国席根全国人据民代大会常务表员委的决会定予批准以。双边 约和重条协要经批准定,后由外交办理部与缔约另 方一互换准书的手续批;多边条和重约要定经批协准后,由外 交部理办条约向、协定的保存国或国际者组 织存批准书交手续的。准书由中华人批民共国和主签 署,席外部交副长署。 第条   八法本第条七二款所列范第围以的国外院务 规须定经准或者核缔约各方议须定核经准协定的和他其具有条 性质约文件签的署后由外交,或者国务部院关 有门会部外同交部,报国务请核准院。4

条9第—1 1条

定和协其具有条约他质性的件经核准文,后于属 边的双由,交部办外理与约缔一另方换互核书或者以准 外照交会方相互通式知业已核的准续手属;于边的,多 由交部外办理向有保关存或国者际组国交存核织书准手 的。续准 书核由 务 院 总国 理 签署 ,也 可 以由外 交 部长 签 署 第九条。 无 须国人全民代表大会务委员会常定批决 或者准务国院准核协定签的后,署以除中华人共和民国 府政部名门义缔结协定由本的门部送交部外记外,其登他 定由协国院有关部务门报务国备院案。第十条   缔 约方双使同为条一约协、定生效要履需 的国内行法律程不序的同该条约、协,定于约双方缔 成各自法完程序律以外交照会方式相并通知互后效生。前 款所条约列协、签定后,署应当别情区依照本 法况七条、第八条第、第条的规定办九批准、理核准备、 或者登记手案。续通照会知的续手外交由部办。理 十第条 一 加入 边多约和协定,条分由别国人民全 表代会大务委员会或者国常院决务。 定加多入边条和协约定的程如下:序 (一 ) 入加属本法于 第 条 第 二七 款所 范列围 多 的 条约边和要协定,重由交外部或国务院有者关部门会外同交部审 后查提,建出,报议国请院务审;由核国务提 院全国请民人代表大会务委常员作出会加的决入定。入加书由 交外长部签,具体手续由外署部办交理;5

1第 2条第— 1

4条

二 )加 不入属于 本法第 七 第 条二 款 所 范 列 围的 多 条边、协定约由,交外或部者国院务有关部门会同外交部 审后,查提出议建,报请务院国出作加的入决定。加 书由入交部外长署签具,体手由外续交部理。办 第二条十  接 受多条约边协定和,国由务院决定 。中国代表经署的签者无须签署或的载接受条款的有多 边条、约定协由,外交部者或务院国关部有会同门 交外部审后,查提出 建 议, 请报国 务 院 出 接作受 的决 定。 接 书由外交部受签长署具,手体由外交续办理部 。十三条第 中 华 人 共 民 国和 同外国 缔结 的 双边 条 、约协,定中文以缔和约另一的官方文方写字成,种 两文同本作等准;必时要可,附加以使用约缔方同意的 双一第三种文国字,作为同等准的作三种正式文第或者本 为起作参考用的作非式文正;经本约缔方双同,意可也 以规定条对约、协定解的发释生歧分时,该第以种三 文本准。为 些某于具属业务事体项的协定以及同国,组织际缔结 的约、协条定,经缔双方同意或约依照有关国际组 织章程者规定的, 可也 以只 使用 际 上 较 通国 用 的一 种文字 。第 十条   以中华人民四共和或者中国华民人和共国政 名府义结的双缔条边约协、的签字正本定以及经条 ,、约定的保协国存者或国际 组 织核证 无 误 多 的边 约条 、定协的副本由,外交保存;以中部人民华和共政府国部6

第1

5条 第—2 1

条门名义

结的缔边双协定的字签本,正由本部保门。 存十第条 五  全国经民代表人会常务委大员决定会 批或者准加入条的和约要协重,由定全国民代表大会常人 委员务会报公公布其他条。、约定协的布公法办国由 务规院定 第。十条六  中华人 民和国缔结共的约条协定和由 交部编外 入《中华人 共和国民条约》 。 第十七集 条 中华人民 共国缔结的条约和协和定外 交部由照按联合国宪的有关规章定向联合秘书处国记。登中华 人民和共国缔的结条约和协需定向要他国际 其组登记的织由外,交部者或务院有国部门关照按该各 国组际织章的程定规办。 第十理条  八中华人民 和国同共国组织缔结条约和 际定协的程,序 依照 法本及 有 关 国际 织组章 程 的 定 规办理。 第十 九 条  中华人共和民国结的缔约和协定条的 改修废除、者或退出的程序比,各照条该、协定的缔约 结程的序理办。 二十条 第 国 院务可以据本根法定实制施条例。第二 十一 条  本法自公之日起施布行。

关于《 中华人共民和国结条约 程序缔( 草案)法 》的明

说—— — 9 190年 8月

3 0日在七第全届人民国 代表大会务常员会第委十五会次议 外交部部上长  其钱琛委 员、长位副各委长、员位各员:委我 受务国 的院委 托,现 就 中《华民共人和缔国 结条约 程 法序( 草 案 )( 以》简称下《 结条约缔程序法( 草案) ) 》作如,说明下 :、一立的法要必 条约是性际关国系的重法律要式形。条约我国在外 0年对来 关系中起着,重要作用。的中华人民和共国成立 4 同已外缔国了结以千计的数条约文性。件近来,我国 实年对行开放政策,同外世各界广国泛展国际交开与流

作,缔

条约的数结量大也增加。大是但,我关国于缔 条约结法的律还尽完 善。 不 国 我宪 法 对 全国 人 大常 委会 、国主家和席国院务在准和缔批结条约方的面职权了作原 则定。多年规来,对些哪约须经批准条以及,从出提 缔约议建到谈判签署、约,条到条约的直效生一等列系程 序问题主要依, 1 9据5 4年全 人 国 常 委 会大 《关于外同 缔结国约条批的准 手 的 续 决》定 和 1 9 5年 《8国务院关 1 96 2年修 订 ) 办 理 于同。国缔 结外 条约 程序 的 定规》 但(是 该, 《决定》 已全国由大常人会委于 918 7年 11月宣布失 效上述国。院务的《 定规》是 根据该 决定》 制《定的也已失去法律根,。据且况,两个这法文件都 是根律据 1 95 年4 宪 和 当法时 的情 况 制 定的, 已 能 适不 现应的在况和需要情。由这方面于的律法不够备完,对 在缔约外作工中在存着些问一题因。,为了此在新的形势 保证国家下约缔权的正 确行 使 。进 步一 发 展 际国 作合 0年 来, 缔约 实践 和 过去 关 有 定规的 有 要必总在结国我 基础4,上据根宪法参,国际公约和国照际实践,定制一 规部我国缔定程序约法的律 。二、起草 《 结缔条程约法 ( 草序案) 》循的遵则原《 缔 条结约 程 序 法 (草案 ) 的》 起,草外 交 部 曾进 了行多的酝酿和准备年广,听泛了专家取各和门部意 见的。务院国法制局也曾邀一些请际法和国宪专家法行 论证。在起草过进中程遵循,了以下原则:( 一 ) 符合宪法 的 原 则要 和规 。 《 定华人中民和

共9

国宪

》 第法 六 十七 第 条十 四 项规 , 定 国 人 大全常 委 会决 定外国缔结同的条约重和协定的要准和废除;第批八十 条规一,国家定主根席据国全大人委会的决定常准批 废和同除外缔国结条约的重要和协;定第十九条第九 项八规定,国 务 院 管理 对 外事 ,务同 外 国 结 条 缔约 和 协 定。宪的法些规定这本是的法要主法根据律也是

,本法的核心内容 。 (二 要 )与 过去 的 法 律 规 定相 衔 。接前 面提 的 1 到9 54年 国全人常大会委的《 决 定》和 915 8国年院务 《的规定》 中 ,凡现仍然可在以适用内的均容 在《 缔结 条约序法程 (草 案 ) 中》予以留保。( )三 反要我映 国的 缔 约实践。建 国 以 来 我,国 在 结缔约程序方条已面积经了累较丰富比的践经实验,形成了许多有自 特己的色行有效之习的惯法做许多。习 做法惯在 《 缔结约条程法 序 草案( 》)中 为作法规定律固定 来。 ( 四下 )要符国际合和法 国际惯 。例 目 国 前 际 上有两 9 6 9 年 的 《维纳也条约公约法 ;一 》个公:约一 是个 1个是 1 98 6 的年 《关 于 国 和家国 际 组 间织或 国 际 组 织 互相间约条法维也的 纳 公约 》 这 两 个。 公约 集 中体 现 了 约法方面的国际条规则法惯和。我国例虽尚加未入该公两约, 两公但中的规约定我与法国律和践基实本一致起 。草吸中收了两约中公的些内容,一并力求与两公约保 持致一这 样, 也。就 为 以 后 加 入两公 约 打 下 基 了础 。

1此 0

外,

起草在程中,还过参考了一些国的家宪法、法律和实践 以及,际国的上一习惯做法。些( )五要注意在重 问要题上 的协 调 把 关 , 又 要有利 于 对外开和放提高事效办率。在文条内容和字文,上 注在意量使尽文条明扼简要的提下,对一些重前环节和 容要发生模糊易地方,的力求确具明,体于执行。便三、 《 缔 结约程序法 ( 草条 ) 》 案主要任务的主和 内容要条 约是对家有国法拘束力律的国际文件国家,对所缔结的 条有约义务保证其到得履行,守信条约是认公 国的际原则法。因此,结条缔约十分是肃严事情。的约 缔是权国家权的内容主一之为。保了国证缔约家权的正 行确使缔约,工必作须统领导一管和理。 《 缔条结程约序法 (案草)》 主要任务是,的通过确立约 程缔序 的 法律 规范明确各,国机关的家责,特别是职务院对缔约工国作 的统一导,以及领交部外缔对约体事务具的协调管和理 同时,也使部门在各各自权授范内顺利围地展开外对 缔工作,从约而好更地彻贯国的我外政对策,进同促外 国的作关系合,为会主社义代现化设建务。 《服缔结条约程序 法( 草案 》) 的主要内有:容( 一 )适 范用 (围 二第条)《 缔结条 约 序 程法 ( 草) 案》所 条 述,约是 指 广义 上条约,即国际的法体之主按间照国际法相就互利权 义关系缔务的书面协结议而,依其不名和形称式何如。第

条二举了列种常几的条约名称,用但

并不除排用使他其名称和 形式的 条 约 文 性件 如,宪 、章 约规、 解 谅备忘 录 联合声、明、换文 等 。一个 文件 是 具否有 条 约 性 质 不,决于取称名,而取于内决容 。 (二 国务院)和外部的职交权( 三条) 第根据 宪法,国 院 务 行 同 外 使国 缔结条 约 的 职权 。《 缔条结程 约序 法 ( 草)案 》许条多都体款现了务国院 缔对约作工统的领一导 。约工作缔的策政性、律法很性,强外部作交国为家 的事工作主外管部,门应在国院领导下务理缔约管具 体务事起到,协和调在重要问上题助把协关的作。 用(三 )缔条结的约名 义 第四条) 条约(般都要一序言开头在列缔出约方各名的称这 ,就是条所本的缔说约名义国际。通常以国上家、国家 首、政元名义府缔条约结,某只涉及些一政府某门职部权和 业务的条,约也可以该以门的部名缔义。根结我据 的情国和国况习惯,际《 结缔条程序约 法(草 ) 》 规案 我国以定家国、国家主席、政府和政部府的名门义结条 缔。 “ 约 府政” 即国 院,务 “ 政 部府 门 ” 国即 务院 各 部 、 、委直属机构各。级方政府地及各种间民机构、团均体不能缔结条约 。根 中据和中英联葡合明声,未的来港和澳香门特别 政行区, 经 中央 人 政民府 ( 即 国 院务 ) 授 权, 可 一在定 域领直内接外同缔结国条约性件文这一,点已香在

1港2

基本中法作了出规,定将在要定制澳门的本法基也将 中作 出规 定 这 。是根 据 一 国 制 情 况两 形成 的 特 殊例 , 《外 缔结条约程法 (序 草案)》 未涉及。( 四 ) 谈判 和签 署 条 约的 建 议和 决 定 程 ( 第序五条) 根第五条据规定,的判谈签和署约原则上条要都 国由务决院定,这国务是院使行同外国缔条结约职权重 的内要容。五条第各分别对以不同名义缔款结约的条决 定法和条约草办案定审办作法规了,定体了现务国院的 统一领导把关作和用,及以外部的协交作用,调同有时利于提 高办事效,率便利作。工 (五) 谈判 和签署约条表的委派 (代第 六) 条根我据的国况情实和,并参践国际照例惯第,六 条定代 表 分 别 由规国 家 主 席、 国 务 院 部 门 和 长 首(正职 负责人 ) 委 派。此 ,外 根 国 际据惯 例 ,国 家 主 席、 务国院总理、交部外长几类等人员须无具全出权证书 (。六) 条 约批准 的 第七条)(批 条准是一约国个表示家同受意约条束拘最的隆 的重法手律续,际上通国常由最高立法关机和家国首行元使 此权种。一力 般来 说 , 有只重 要 的 条 约 需 经才 批准。 据根宪有法关条和款

我国多的实践,并年照国参上际的 般做法,第一七规定我国条全由人民国表代会大常委务员会和 国家席主准批条约并,对哪类条几约应经批准 批及准程的作了规定序。1

)七条约的 核 准(第 条) 根据宪 八 并 参 法考1 95 8 年 全国 人 大 常 委 会 的《决 定》 ,第八规条,除定 须经 批 的 条 约准以 ,外其 较 他重要条约 国由院务核准 (。八) 约的条入 加 (十一第条 加)入非是署国签参加多条边的约种法律手续,具一体 程由各国国序内 规 法定 。 据 我根 国情 况 和 国际 惯, 第十一例规定加条入条约区别应况由情国全大人常会或委 务国院决。 定 (九)条 约接受的 (第 十条二)接受是 加多边参条约的一种便简法律续,通常是 些不重要的条手。约的条有须先约署后签接受,的有约条则 可接接直受无须而签署根。国据际的一上般法做, 第一条十规接定条受由国约务院定。 决( )十 结缔 条 约 与国 内 立 程 序 的 法 接衔( 第三十 ) 缔条国约为了行某些条约履,有可能时要需改修或 制国内定律法,此,为第十条规定三,有关门在部出提 缔结类条约这的建议时,应出相提应的修或制定改国内法 律建的议,经务国院审同议后按法意定程序办理。 此外, 缔结《约条程序 (法草 案) 》还 就条约文 字、的归档、案备公、、布向合国联登记、条集约编的辑 以条约及的修改、废除退和出序程作规定了。《 缔结条 约程序 法( 草案 ) 是》关缔约于程的基序1

法律不可, 能过 于 具,体 面 面俱到 , 有 些具 问体 题,包括 对些条文的某释解,需要行另规。定因,此第二 十一条规定,实条施例国由院务制。定我 说的完了,请明议审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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