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寮步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有条件建设区使用方案

东莞市寮步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2010-2020年)有条件建设区使用方案

东莞市国土资源局寮步分局

2014年01月

目 录

一、有条件建设区使用概况................................................................... 1

(一)区域概况......................................................................................1

(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与实施情况............................................3

(三)有条件建设区使用的原因...........................................................3

(四)有条件建设区使用的必要性和紧迫性........................................4

二、有条件建设区使用的编制原则........................................................ 5

三、有条件建设区使用的编制依据........................................................ 5

四、有条件建设区使用的可行性............................................................ 6

(一)现行规划能满足有条件建设区使用要求....................................6

(二)调整地块符合有条件建设区使用要求........................................6

(三)项目调入地块选址适宜...............................................................7

(四)与城镇规划相协调.......................................................................7

五、有条件建设区使用方案................................................................... 8

(一)调入地块的土地利用情况...........................................................8

(二)调出地块的土地利用情况...........................................................9

(三)建设用地管制区的布局调整情况..............................................10

(四)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调整情况.................................................10

(五)有条件建设区使用的结果.........................................................11

六、有条件建设区使用方案实施的保障措施....................................... 13

七、结论和建议.................................................................................... 14

(一)结论............................................................................................14

(二)建议............................................................................................15

八、附表................................................................................................ 16

九、附图................................................................................................ 19

十、附件................................................................................................ 32

(一)各部门审查意见.........................................................................32

(二)调出地块未批准为建设用地的说明..........................................37

一、有条件建设区使用概况

(一)区域概况

1、地理位置

寮步镇位于东莞市中部偏北,毗邻市区,是东莞的地理中心和交通中枢,也是珠江三角洲重点工业卫星镇之一。寮步镇东邻东坑和大朗,西接东城,南连大岭山,北靠茶山,地理位置位于东经113°至133°,北纬22°至23°之间,东西长约12公里,南北长约11公里。

寮步镇总面积71.15平方公里,辖10个社区和20个村,常住人口约42万人,其中户籍人口约7万人。寮步镇是广东省中心镇,毗邻市区,位于市主城区、松山湖国家级高新科技产业园、同沙生态园和东莞生态园“四位一体”大市区的核心位置,区位优势得天独厚。这里交通四通八达,G94国道、S357省道、松山湖大道、环城路、东部快速路以及在建的莞惠城际轨道交通在此交汇,基本形成了以寮步为中心的东莞半小时经济生活圈,距广州机场、深圳机场、深圳罗湖出入境、虎门港只有30-40分钟车程,距东莞海关、铁路口岸东莞火车站只有10-15分钟车程。

2、自然概况

寮步的地形呈梧桐叶状,属于丘陵地带。西南部地势高,东北部地势低。寮步的埔田区约占总面积的25%,分布于东北部和黄沙河两岸。南部主要是丘陵地,西南部有少量群山,其中黄公岭海拔高度215米。西南部有佛灵湖,总面积480公顷,山清水秀。

寮步地处北回归线以南,属亚热带海洋性季风气候。具有夏长冬短、阳光充足,雨量充沛、热量丰富、气候温和、温差幅度小及季风明显等特点。但也受台风、暴雨、春秋、干旱、寒露风及霜冻的侵袭。

寮步镇的气温与东莞县的气温大致相同。十年的气温平均为21.9℃。全年最高气温是6-9月份,基本保持在22℃-37℃之间。最低气温是11-12

月份,平均气温为15.9℃。寮步镇降雨量充沛,年平均降雨量为1732.5毫米。降雨量年内分布不均匀,干湿季节明显。一年中6月份降雨量最多,平均329.5毫米,12月份降雨量最少,平均只有19.4毫米。年内降雨量分布双峰型,即6月份为主雨峰,8月份为次雨峰。4至9月为全年降雨量的集中期,降雨量占全年降雨量的八成,其中4至6月为第一个多雨季节(称“前汛期”),7至9月份为第二个多雨季节(称“后汛期”)。

3、经济社会发展概况

2012年,全镇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工作部署,按照“稳增长、促转型、强管理、惠民生、保稳定”的工作思路,团结奋进,攻坚克难,狠抓落实,实现经济社会健康平稳发展。全年实现生产总值157亿元,增长7%;各项税收31.4亿元,增长22.6%;可支配财政收入10.7亿元,增长11%;进出口总额99.8亿美元,增长6.6%,全市排名第三;社会固定资产投资34.9亿元,增长53.6%;实际利用国内外资金约25亿元,增长22%;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5956元,增长13%;各项存款余额达176亿元,增长14.8%;城乡居民储蓄存款余额127亿元,增长15.8%;汽车销售额110亿元,增长10%。连续八年获全市镇街量化考核综合一等奖,并获加工贸易转型升级、“三重”项目建设等单项奖(全市仅有两个镇同时获得上述奖项)。被

(1)授予“中国沉香之乡”和“国家级生态乡镇”等称号。

4、行政区划

寮步镇由三部分构成,为寮步镇镇政府管辖的区域(以下简称寮步),东莞生态园在寮步镇域范围内的区域(以下简称生态园)以及松山湖科技产业园在寮步镇域范围内的区域(以下简称松山湖)。

寮步现辖20个村民委员会和9个社区居委会,镇域面积8564.4公顷,其中寮步7252.6公顷,生态园513.0公顷,松山湖798.8公顷。 (1)数据来源于“东莞市寮步政务网”

(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与实施情况

《东莞市寮步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的总体目标是:①调整用地结构,确定适当的建设用地规模;②通过四整四聚及三旧改造,提高土地集约利用程度;③保障生态用地,提高城市绿地率,创造良好的人居环境。

其整体调控要求:①规划期末耕地保有量为1007.63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971.75公顷;②规划期末新增建设用地占用农用地无,建设用地占用耕地163.98公顷;③规划期末新增建设用地规模550.67公顷,建设用地总规模4488.67公顷,其中城乡建设用地规模3421.27公顷(城镇工矿用地规模2701.73公顷)。详见下表1。

表1 寮步镇土地利用主要调控指标表 分类 单位:公顷、平方米/人 名称 2009年 2015年 2020年 指标属性

耕地保有量

基本农田面积

园地面积

总量指标 林地面积

建设用地总规模

城乡建设用地规模

城镇工矿用地规模

交通、水利及其他用地规模

新增建设用地规模

增量指标 建设占用农用地规模

建设占用耕地规模

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义务量 1041.0287 1060.3300 702.6890 417.4229 4455.3126 3380.1528 2662.0943 343.9302 0 0 0 0 604.5775 583.0480 679.0500 150.3900 2693.2040 2052.7600 1621.0400 655.5540 330.4020 0 98.3857 77.7420 1007.6292 971.7467 1131.7500 250.6500 4488.6733 3421.2667 2701.7333 1092.5900 550.6700 0 163.9762 129.5700 约束性 约束性 预期性 预期性 约束性 约束性 约束性 预期性 预期性 预期性 约束性 预期性

注:1、土地利用主要指标属性一般分为约束性和预期性。约束性指标是为保护资源和推进节约集约用地规划期内不得突破或必须实现的指标;预期性指标是指按照经济社会发展预测,规划期内应该实现的指标;

2、城镇工矿用地包括城镇建用地、采矿用地和其他独立建设用地,城乡用地包括城镇工矿用地和农村居民点用地; 3、表中规划近期目标年一列是指2010-2015年指标;规划目标年一列是指2010-2020年指标;

4、规划基期年土地数据来源于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数据成果;

5、数据来源于《广东省东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数据库寮步镇范围;

(三)有条件建设区使用的原因

为严格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充分发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统筹管

控作用,国土资源部颁布了《国土资源部关于严格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的通知》(国土资发〔2012〕2号)(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明确要求“强化建设用地空间管制需各地落实建设用地管制边界和管制区域,并认真执行各项空间管制规则。城乡建设用地允许建设区在面积不改变的前提下,其空间布局可在有条件建设区内进行形态调整,但不得突破建设用地扩展边界。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边界的调整,须经规划原批准机关的同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批准。”

《东莞市寮步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简称“现行规划”)经东莞市人民政府同意后批准实施。在现行规划编制过程中,由于受城乡建设用地规模限制,难以满足寮步镇的城乡建设需求,因此将部分备选项目划入有条件建设区;同时也考虑到规划空间布局不确定因素较多等情况,通过划定有条件建设区,增加规划实施的弹性。

(四)有条件建设区使用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本次有条件建设区的使用是适应城市发展的需要建设工业园,全力打造新型工业城镇,通过城市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和产业结构调整,实现城市综合功能的提升。调入范围周边多为城乡建设用地,有利于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成片的开发使用。考虑到土地开发建设的连片集聚带来的基础设施集中投入的规模效益,将小规模的有条件建设区土地调整为允许建设区,使其与周边建设用地连片开发建设是有必要的。

为了推进寮步镇均衡发展、科学发展,进一步化解土地供需矛盾、促进节约集约用地、拓展建设用地新空间,寮步镇部分城乡建设项目将突破寮步镇现行规划划定的允许建设区范围,涉及部分有条件建设区。根据《通知》的文件精神,寮步镇在允许建设区规模不增加的前提下,对城乡建设用地的空间布局在有条件建设区内进行调整。通过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边界的局部调整,以保障寮步镇的发展要求。

二、有条件建设区使用的编制原则

(1)有利于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优化;

(2)优先保障国家和省重大发展战略、重点建设项目用地;

(3)与城乡规划等相关规划相协调;

(4)不突破县(市、区)城乡建设用地规模;

(5)不得涉及基本农田,不得跨县(市、区);

(6)坚持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保障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三、有条件建设区使用的编制依据

(1)《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条例》;

(2)《国土资源部关于严格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的通知》(国土资发〔2012〕2号);

3号) (3)《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规定》(粤府办〔2013〕;

(4)《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规定〉、〈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管理规定〉相关配套文件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划发〔2013〕83号);

(5)《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有条件建设区使用方案编制技术指南》(试行);

(6)《东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

(7)《东莞市寮步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

(8)《东莞市寮步镇城镇总体规划修编(2008-2020年)》;

(9)关于《东莞市镇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方案》的通知; (10)关于《东莞市镇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指标分配方案》的通知;

(11)东莞市2012年统计年鉴;

(12)其他相关基础资料。

四、有条件建设区使用的可行性

(一)现行规划能满足有条件建设区使用要求

1、允许建设区的划定和使用情况

允许建设区是允许作为建设用地利用,开展城乡建设的空间区域,即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边界所包含的范围,包括城镇建设用地区、村镇建设用地区、采矿及其他独立建设区等。根据《东莞市寮步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按照城乡建设用地控制要求,规划全镇允许建设区面积3724.6公顷(其中寮步3403.6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43.49%。

截至2012年底,根据数据库统计,全镇允许建设区使用情况面积仍旧为3724.6公顷,数量保持不变,区域未发生调整。

2、有条件建设区的划定与使用情况

有条件建设区在建设用地规模边界外,按照保护资源和环境、有利于节约集约用地的要求划定。根据《东莞市寮步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数据库统计,东莞市寮步镇有条件建设区面积为275.9公顷(其中寮步275.9公顷),占总面积的3.22%。

截至2012年底,根据数据库统计,全镇允许建设区使用情况面积仍旧为275.9公顷,数量保持不变,区域未发生调整。

本次有条件建设区使用涉及调入地块面积为11.90公顷,调出地块面积为11.90公顷。结合规划实施以来寮步镇允许建设区和有条件建设区的使用情况,寮步镇能够满足有条件建设区使用的调入、调出需求。

(二)调整地块符合有条件建设区使用要求

根据现行规划,此次有条件建设区使用的调入地块均位于规划划定的有条件建设区范围内,根据2012年的土地变更调查成果,调入地块土地利用现状为农用地和未利用地,且实地未建设。调出地块均位于规划划定的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边界内,其2012年的土地利用现状用途为农用地和未利

用地。调入和调出地块均不涉及基本农田,二者均符合有条件建设区使用的要求。

(三)项目调入地块选址适宜

调入地块选址是结合《东莞市寮步镇总体规划(2010-2020年)》和土地利用现状综合确定的,本次调入地块选址是科学合理的。

此次调入地块周边大部分为城乡建设用地,主要是实现工业用地的连片使用,加快产业结构升级和产业集群培育,通过结构调整、用地整合、交通优化等措施,在工、贸、居互不干扰的前提下,推进片区复合功能的实现。同时,调入地块选址还充分考虑了寮步城镇及工业园建设的发展目标和发展战略。为了更好的科学的安排建设用地范围,本着节约集约用地的基本原则,根据土地供应的能力和经济协调发展的实际需要,合理调整和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及总体布局,使土地资源利用率达到最优配置。

(四)与城镇规划相协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章第二十二条规定:“城市总体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应当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城市总体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中建设用地规模不得超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

根据《东莞市寮步镇城镇总体规划修编(2008-2020年)》,本次调入地块位于城镇规划确定的建设范围内,调入、调出地块是在综合考虑东莞市寮步城镇和产业发展布局要求的基础上确定的。有条件建设区的使用,将优化寮步镇城乡用地布局,有效拓展寮步镇城镇发展空间,促进城镇建设发展。因此,本次《有条件建设区使用方案》与《东莞市寮步镇城镇总体规划修编(2008-2020年)》相协调。

五、有条件建设区使用方案

(一)调入地块的土地利用情况

1、调入地块的土地利用现状地类情况

本次有条件建设区使用方案拟调入地块面积11.90公顷,涉及坑口村、西溪村、药勒村。其土地利用现状为农用地和未利用地,农用地中耕地0.21公顷,园地0.56公顷,林地1.34公顷,坑塘水面3.55公顷,农村道路0.15公顷,未利用地中其他草地6.10公顷。详见下表2。

表2 调入地块土地利用现状地类情况表

单位:公顷

农用地 未利用地

水域及水利设施 其他 自然

总计 耕地 园地 林地

用地 农用地 保留地

水浇地 果园 有林地 坑塘水面 农村道路 其他草地 0.2051 0.5803 0.7854 0.5545 3.5526 0.1497 3.9848 8.2416 1.3381 1.5376 2.8757 0.2051 0.5545 1.3381 3.5526 0.1497 6.1027 11.9027

权属单位 坑口村

西溪村 药勒村 总计

2、调入地块的土地利用规划地类情况

根据现行《东莞市寮步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调入地块土地利用规划用途为农用地和未利用地,面积11.90公顷,农用地5.80公顷,其中耕地0.21公顷,园地0.55公顷,坑塘水面3.55公顷,农村道路0.15公顷;其他土地全为自然保留地6.10公顷。详见下表3。

表3 调入地块土地利用规划地类情况表

单位:公顷

农用地 未利用地

权属单位 其他农用地 自然

耕地 园地 林地

保留地 坑塘水面 农村道路 坑口村

西溪村 药勒村 总计

0.2051 0.2051

0.5545 0.5545

1.3381 1.3381

3.5525 3.5525

0.1497

0.1497

0.5803 3.9849 1.5376 6.1028

总计 0.7854 8.2416 2.8757 11.9027

(二)调出地块的土地利用情况

1、调出地块的土地利用现状地类情况

本次有条件建设区使用方案拟调出地块涉及的有陈家埔村、富竹山村、上屯村、塘唇村、霞边村和药勒村,共11.90公顷。

调出地块2012年土地现状为农用地与未利用地,其中耕地2.23公顷,园地0.15公顷,林地0.84公顷,坑塘水面6.77公顷。未利用地中,其他草地0.76公顷,裸地1.13公顷。详见下表4。

表4 调出地块土地利用现状地类情况表

单位:公顷

农用地 未利用地

耕地 园地 林地 其他农用地 自然保留地

权属 可调

总计 可调

单位 有林坑塘 农村其他整坑

水浇地 果园 裸地 整果

塘 地 水面 道路 草地

水面

陈家埔村 0.8435 4.994 0.0024 0.5816 1.1314 7.5529 富竹山村 0.1366 0.1366 上屯村 0.0146 0.0146 塘唇村 0.1437 0.0874 0.2311 霞边村 0.5301 0.5301 药勒村 0.5183 1.0419 0.0003 0.1463 1.6877 0.0429 3.4374

1.1921 1.0419 0.0003 0.1463 0.8435 6.7691 0.0024 0.7757 1.1314 11.9027 总计

2、调出地块的土地利用规划地类情况

根据现行《东莞市寮步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拟调出地块土地规划用途为城乡建设用地,管制分区类型为允许建设区,土地用途区为城镇建设用地区,面积11.90公顷。详见下表5。

表5 调出地块土地利用规划地类情况表

单位:公顷

建设用地

行政区 陈家埔村 富竹山村 上屯村 塘唇村 霞边村 药勒村 总计

城乡用地 7.5529 0.1366 0.0146 0.2311 0.5301 3.4374 11.9027

采矿用地 —— —— —— —— —— —— ——

交通水利用地

—— —— —— —— —— —— ——

其他独立建设

用地

—— —— —— —— —— —— ——

总计 7.5529 0.1366 0.0146 0.2311 0.5301 3.4374 11.9027

(三)建设用地管制区的布局调整情况

本方案的调入地块涉及有条件建设区11.90公顷,调整为允许建设区,调出地块涉及允许建设区11.90公顷,调整为有条件建设区。调整前,寮步镇划定允许建设区面积为3724.6公顷(其中寮步3403.6公顷),有条件建设区275.9公顷(其中寮步275.9公顷);调整后寮步镇允许建设区面积为3724.6公顷(其中寮步3403.6公顷),有条件建设区275.9公顷(其中寮步275.9公顷)。调出地块多为小块的城乡建设用地,同时也未有建设用地重大项目开发,可作为调出地块的首选。调入地块调整后与周边的城乡建设用地连接成片,拓展了寮步镇的建设用地发展空间。调整后,城乡建设用地允许建设区空间布局没有突破建设用地扩展边界。

(四)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调整情况

1、土地利用结构调整

本次有条件建设区使用的调入地块面积为11.90公顷,调整前其规划用途为农用地与未利用地,调整后全部为城乡建设用地;调出地块面积为11.90公顷,调整前其规划用途为城乡建设用地,调整后为现状的农用地与未利

用地。

调整后,寮步镇规划建设用地保持不变,其中耕地增加2.03公顷,园地减少0.41公顷,林地减少0.49公顷;其他农用地增加3.07公顷;其他土地减少4.20公顷。调整后寮步镇规划土地利用结果具体情况详见表6。

表6 调整前后土地利用结构变化情况表

单位:公顷

调整 情况

小计

耕地

农用地 园地 0.5545 -- -- 0.1463 -0.4082

林地 1.3381 -- -- 0.8435 -0.4946

建设用地

其他

其他农(城乡建

土地

用地 设用地) 3.7023 -- 6.1027 -- 11.9027 -- -- 11.9027 -- 6.7715 -- 1.9071 +3.0692 -- -4.196

合计 11.9027

11.9027 11.9027 11.9027 --

地块 性质 调入 地块

0.205 调整前 5.800

-- -- 调整后

-- -- 调整前 调出

地块 调整后 9.9956 2.234

+4.1956 +2.029 变化情况

注:“+”表示面积增加;“-”表示面积减少。

2、土地利用布局的调整

调整前,调入地块为农用地、未利用地;调出地块为城乡建设用地。调整后,调入地块调整为城乡建设用地,城镇用地与现有城区连成一片,有利于城镇建设,调出地块则恢复为现状的农用地、未利用地,与周边的农用地集中成片,有利于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优化。

(五)有条件建设区使用的结果

1、对主要调控指标的影响

本方案的调入地块由有条件建设区调整为允许建设区;调出地块由允许建设区调整为有条件建设区。有条件建设区使用只是对空间布局进行了调整,未突破建设用地扩展边界。

调整后,寮步镇有条件建设区面积为275.9公顷(其中寮步275.9公顷),允许建设区的面积为3724.6公顷(其中寮步3403.6公顷),允许建设区规模不增加,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的要求。

根据现行规划,寮步镇规划目标年(2020年)各项主要调控指标为:

耕地保有量1007.63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971.75公顷,建设用地总规模4488.67公顷,城乡建设用地规模3421.27公顷,城镇工矿用地规模2701.73公顷。调整后,寮步镇的各项调控指标均保持不变。具体情况见表7。

表7 土地利用调控指标状况表

单位:公顷

指标 调整前 调整后 增减情况

971.7467 971.7467 基本农田保护面积 0

耕地保有量 林地面积 园地面积 城镇工矿用地规模 城乡建设用地规模 建设用地总规模

1007.6292 250.65 1131.75 2701.7333 3421.2667 4488.6733

1007.6292 250.65 1131.75 2701.7333 3421.2667 4488.6733

0 0 0 0 0 0

注:调整前数据,是提取《东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数据库寮步镇范围统计的。

(1)耕地保有量

按照《土地管理法》的规定,非农建设占用耕地一定要做到耕地“占一补一”,确保规划期内耕地占补平衡。本次有条件建设区使用涉及占用耕地0.21公顷,拟由东莞市国土资源局寮步分局储备耕地指标补充平衡的方式落实补充,保证调整后耕地保有量不减少,质量不下降。同时建议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应注意附近耕地的保护,采取相关措施保证对耕地不造成影响和破坏。

(2)基本农田保护面积

本次有条件建设区使用不涉及基本农田。调整后,寮步镇基本农田面积保持不变。但建议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应注意附近基本农田的保护,采用相关措施保证不对基本农田造成影响和破坏。 (3)城乡建设用地规模

本方案涉及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在范围内统筹平衡,调整后全镇城乡建

设用地规模保持不变。 (4)建设用地占用耕地规模

根据东莞市2010-2013年建设占用耕地情况,寮步镇2010年至今建设项目涉及占用耕地面积18.58公顷。另根据有条件建设区使用方案涉及占用耕地面积0.21公顷,未突破寮步镇2010-2020年建设占用耕地规模指标163.98公顷。 2、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本方案对规划城乡建设用地布局进行了调整,调入地块规划用途由农用地和未利用地调整为城乡建设用地,且与现有城镇建成区连片,有利于土地的建设和城镇的发展。调入地块的建设虽然改变了区域的植被及地貌,但其不会对周边生态环境造成破坏性影响。调出地块规划用途由城乡建设用地调整为农用地和未利用地,与周边的农用地和未利用地集中成片,有利于区域生态环境保护。

六、有条件建设区使用方案实施的保障措施

为确保有条件建设区使用方案的实施,应当做好以下保障措施: (1)严格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有条件建设区使用的相关规定,严禁违法违规修改规划行为,切实维护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权威性。

(2)建立和完善耕地保护责任的考核体系,将耕地保有量、补充耕地的面积和质量作为责任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统筹做好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剥离和再利用,切实将耕地保护纳入党政领导干部政绩考核体系。

(3)各部门编制的城市、村镇、交通、水利、能源、旅游、生态建设等相关规划,应当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互衔接,必须符合保护耕地和节约集约用地要求,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地规模和总体布局安排。

(4)加强有条件建设区使用公众参与力度。通过征求公众及职能部门

意见等方式,加强有条件建设区使用的公众参与,提高有条件建设区使用方案的可行性和科学性。

(5)加强规划实施动态监管。健全监督检查制度,实行专项检查与经常性的监督检查相结合,采用卫星遥感等技术手段扩大规划实施情况的监测范围,及时发现、制止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行为,定期公布各地规划执行情况。

(6)加强土地利用动态监测,综合运用遥感影像、规划数据库、地籍数据库、土地交易公开查询等信息技术以及变更调查手段,对征地后项目建设开发情况进行跟踪管理。

(7)加强规划宣传,提高全社会依法用地、依规用地、科学用地、节约用地的意识。

(8)切实做好对土地的保护工作。具体项目建设过程中,要避免对周边农用地、道路及灌溉设施造成破坏,采取有效措施降低对周边土地、植被的影响;涉及林地的,需办理使用林地的相关手续。

七、结论和建议

(一)结论

本次有条件建设区使用方案的编制是在确保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总量不增加、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指标不突破、耕地保有量不减少的前提下,对土地资源利用结构和布局进行优化配置、科学合理地调整用地指标使用,满足寮步镇工业产业发展和城市发展对用地的需要。经过分析有条件建设区使用调整的合理性以及对土地利用主要调控指标等的影响后,提出如下结论:

(1)本次有条件建设区使用方案拟在不突破寮步镇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指标的前提下,将坑口村、西溪村、药勒村的11.90公顷农用地及未利用地调整为城乡建设用地;此次调入地块的管制分区类型全为有条件建设

区,经本次规模边界调整修改为允许建设区。

(2)调出地块总面积11.90公顷,分别位于陈家埔村、富竹山村、上屯村、塘唇村、霞边村和药勒村,调整后规划用途为农用地及未利用地;其中农用地面积10.00公顷,未利用地面积1.91公顷,调出地块管制分区由允许建设区全部修改为有条件建设区。

通过此次有条件建设区调整,充分体现出优化城乡用地结构和布局的合理性,节约集约用地的重要性,更是统筹城乡发展的客观需要。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社会经济不断发展,人们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人们对衣食住行等物质和精神文化生活的要求标准也越来越高。对于改善和提高城乡居民的物质和精神文化生活条件,合理用地,集约用地,切实保护耕地,提高土地利用率,合理建立城乡居民点体系,促进城乡建设和社会经济协调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建议

为保证本次有条件建设区使用方案既满足城镇经济发展建设的用地要求,又符合有条件建设区使用方案的各项规定,保证调整方案切实可行,各级部门应安排落实相关政策,加强监督和管理。

东莞市寮步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有条件建设区使用方案

八、附表

附表一:有条件建设区使用调整涉及地块基本情况表

单位:公顷

土地规划用途

地块类别

地块位置

土地利用现状用途

土地利用实地情况

调整前土地规划用途

地块 面积

地块属性

地块 编号

行政村

农用地

其中耕地(含可调整地类)

西溪村 西溪村 西溪村 坑口村 药勒村

霞边村 陈家埔村、上屯村 塘唇村 陈家埔村 陈家埔村 陈家埔村 药勒村 药勒村 富竹山村

4.2214 0.0354 0 0.2051 1.3381 5.7999 0.5302 0 0.2311 3.3804 1.6161 0.8435 0.5183 2.8761 0 9.9957

0 0 0 0.2051 0 0.2051 0.5302 0 0.1437 0 0 0 0.5183 1.0422 0 2.2344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3.6982 0 0.2866 0.5803 1.5376 6.1027 0 0.1645 0 0.3577 0 1.2053 0.0429 0 0.1366 1.907

4.2214 0.0354 0 0.2051 1.3381 5.8 0.5302 0 0.2311 3.3804 1.6161 0.8435 0.5183 2.8761 0 9.9957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3.6982 0 0.2866 0.5803 1.5376 6.1027 0 0.1645 0 0.3577 0 1.2053 0.0429 0 0.1366 1.907

设用地

未利用地

农用地

建设用地

未利用地

批准用地面积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4.2214 0.0353 0 0.2051 1.3381 5.7999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5302 0.1645 0.2311 3.7381 1.6161 2.0488 0.5612 2.8761 0.1366 11.9027

0 0 0 0 0 0 0.5302 0.1645 0.2311 3.7381 1.6161 2.0488 0.5612 2.8761 0.1366 11.9027

农用地

建设用地

城乡用地

其中

交通水利用地及其他建设用地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3.6983 0 0.2866 0.5803 1.5376 6.1028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5302 0 0.2311 3.3804 1.6161 0.8435 0.5183 2.8761 0 9.9957

7.9197 0.0353 0.2866 0.7854 2.8757 11.9027 0 0 0 0 0 0 0 0 0 0

7.9197 0.0353 0.2866 0.7854 2.8757 11.9027 0 0 0 0 0 0 0 0 0 0

其他土地

农用地

建设用地

城乡用地

调整后土地规划用途

其中

交通水利用地及其他建设用地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1645 0 0.3577 0 1.2053 0.0429 0 0.1366 1.907

其他土地

备注

镇(街道、农场、林场、开发区)

TR01 TR02

调入地块

TR03 TR04 TR05 小计 TC01 TC02 TC03

调出地块

TC04 TC05 TC06 TC07 TC08 TC09 小计

7.9196 0.0354 0.2866 0.7854 2.8757 11.9027 0.5302 0.1645 0.2311 3.7381 1.6161 2.0488 0.5612 2.8761 0.1366 11.9027

寮步镇 寮步镇 寮步镇 寮步镇 寮步镇 寮步镇 寮步镇 寮步镇 寮步镇 寮步镇 寮步镇 寮步镇 寮步镇 寮步镇

16

东莞市寮步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有条件建设区使用方案

附表二 规划修改前后土地利用主要调控指标对比表

单位:公顷

行政区

调整前

寮步镇

调整后

4488.6733

3421.2667

2701.7333

建设用地总规模 4488.6733

城乡建设用地规模

3421.2667

城镇工矿用地规模

2701.7333

注:1、各类指标调整前、后合计数应基本相等,并符合“调整后合计数-调整前合计数

东莞市寮步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有条件建设区使用方案

附表三 东莞市寮步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有条件建设区使用方案

征求意见及采纳情况表

征求意见方式 意见主体 东莞市寮步镇人民

政府

经济科技信息局 东莞市寮步镇人民

政府

计划统计办公室 寮 步 镇

东莞市寮步镇人民

政府

住房规划建设局 东莞市寮步镇人民

政府 农林水务局 东莞市环境保护局

寮步分局

意见 采纳情况说明 备注

同意 已采纳

同意 已采纳

征 求 部 门 意 见

同意 已采纳

同意 已采纳

同意 已采纳

注:1. 采纳意见的要明确具体修改位置,未采纳的要予以解释说明。

2. 征求意见的部门应根据实际需要予以增加。

九、附图

1、东莞市寮步镇调入地块土地利用现状图(2012年); 2、东莞市寮步镇调出地块土地利用现状图(2012年); 3、东莞市寮步镇调入地块土地利用规划图(调整前); 4、东莞市寮步镇调入地块土地利用规划图(调整后); 5、东莞市寮步镇调出地块土地利用规划图(调整前); 6、东莞市寮步镇调出地块土地利用规划图(调整后);

28

29

30

31

十、附件

(一)各部门审查意见

32

33

34

35

36

(二)调出地块未批准为建设用地的说明

37

东莞市寮步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2010-2020年)有条件建设区使用方案

东莞市国土资源局寮步分局

2014年01月

目 录

一、有条件建设区使用概况................................................................... 1

(一)区域概况......................................................................................1

(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与实施情况............................................3

(三)有条件建设区使用的原因...........................................................3

(四)有条件建设区使用的必要性和紧迫性........................................4

二、有条件建设区使用的编制原则........................................................ 5

三、有条件建设区使用的编制依据........................................................ 5

四、有条件建设区使用的可行性............................................................ 6

(一)现行规划能满足有条件建设区使用要求....................................6

(二)调整地块符合有条件建设区使用要求........................................6

(三)项目调入地块选址适宜...............................................................7

(四)与城镇规划相协调.......................................................................7

五、有条件建设区使用方案................................................................... 8

(一)调入地块的土地利用情况...........................................................8

(二)调出地块的土地利用情况...........................................................9

(三)建设用地管制区的布局调整情况..............................................10

(四)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调整情况.................................................10

(五)有条件建设区使用的结果.........................................................11

六、有条件建设区使用方案实施的保障措施....................................... 13

七、结论和建议.................................................................................... 14

(一)结论............................................................................................14

(二)建议............................................................................................15

八、附表................................................................................................ 16

九、附图................................................................................................ 19

十、附件................................................................................................ 32

(一)各部门审查意见.........................................................................32

(二)调出地块未批准为建设用地的说明..........................................37

一、有条件建设区使用概况

(一)区域概况

1、地理位置

寮步镇位于东莞市中部偏北,毗邻市区,是东莞的地理中心和交通中枢,也是珠江三角洲重点工业卫星镇之一。寮步镇东邻东坑和大朗,西接东城,南连大岭山,北靠茶山,地理位置位于东经113°至133°,北纬22°至23°之间,东西长约12公里,南北长约11公里。

寮步镇总面积71.15平方公里,辖10个社区和20个村,常住人口约42万人,其中户籍人口约7万人。寮步镇是广东省中心镇,毗邻市区,位于市主城区、松山湖国家级高新科技产业园、同沙生态园和东莞生态园“四位一体”大市区的核心位置,区位优势得天独厚。这里交通四通八达,G94国道、S357省道、松山湖大道、环城路、东部快速路以及在建的莞惠城际轨道交通在此交汇,基本形成了以寮步为中心的东莞半小时经济生活圈,距广州机场、深圳机场、深圳罗湖出入境、虎门港只有30-40分钟车程,距东莞海关、铁路口岸东莞火车站只有10-15分钟车程。

2、自然概况

寮步的地形呈梧桐叶状,属于丘陵地带。西南部地势高,东北部地势低。寮步的埔田区约占总面积的25%,分布于东北部和黄沙河两岸。南部主要是丘陵地,西南部有少量群山,其中黄公岭海拔高度215米。西南部有佛灵湖,总面积480公顷,山清水秀。

寮步地处北回归线以南,属亚热带海洋性季风气候。具有夏长冬短、阳光充足,雨量充沛、热量丰富、气候温和、温差幅度小及季风明显等特点。但也受台风、暴雨、春秋、干旱、寒露风及霜冻的侵袭。

寮步镇的气温与东莞县的气温大致相同。十年的气温平均为21.9℃。全年最高气温是6-9月份,基本保持在22℃-37℃之间。最低气温是11-12

月份,平均气温为15.9℃。寮步镇降雨量充沛,年平均降雨量为1732.5毫米。降雨量年内分布不均匀,干湿季节明显。一年中6月份降雨量最多,平均329.5毫米,12月份降雨量最少,平均只有19.4毫米。年内降雨量分布双峰型,即6月份为主雨峰,8月份为次雨峰。4至9月为全年降雨量的集中期,降雨量占全年降雨量的八成,其中4至6月为第一个多雨季节(称“前汛期”),7至9月份为第二个多雨季节(称“后汛期”)。

3、经济社会发展概况

2012年,全镇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工作部署,按照“稳增长、促转型、强管理、惠民生、保稳定”的工作思路,团结奋进,攻坚克难,狠抓落实,实现经济社会健康平稳发展。全年实现生产总值157亿元,增长7%;各项税收31.4亿元,增长22.6%;可支配财政收入10.7亿元,增长11%;进出口总额99.8亿美元,增长6.6%,全市排名第三;社会固定资产投资34.9亿元,增长53.6%;实际利用国内外资金约25亿元,增长22%;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5956元,增长13%;各项存款余额达176亿元,增长14.8%;城乡居民储蓄存款余额127亿元,增长15.8%;汽车销售额110亿元,增长10%。连续八年获全市镇街量化考核综合一等奖,并获加工贸易转型升级、“三重”项目建设等单项奖(全市仅有两个镇同时获得上述奖项)。被

(1)授予“中国沉香之乡”和“国家级生态乡镇”等称号。

4、行政区划

寮步镇由三部分构成,为寮步镇镇政府管辖的区域(以下简称寮步),东莞生态园在寮步镇域范围内的区域(以下简称生态园)以及松山湖科技产业园在寮步镇域范围内的区域(以下简称松山湖)。

寮步现辖20个村民委员会和9个社区居委会,镇域面积8564.4公顷,其中寮步7252.6公顷,生态园513.0公顷,松山湖798.8公顷。 (1)数据来源于“东莞市寮步政务网”

(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与实施情况

《东莞市寮步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的总体目标是:①调整用地结构,确定适当的建设用地规模;②通过四整四聚及三旧改造,提高土地集约利用程度;③保障生态用地,提高城市绿地率,创造良好的人居环境。

其整体调控要求:①规划期末耕地保有量为1007.63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971.75公顷;②规划期末新增建设用地占用农用地无,建设用地占用耕地163.98公顷;③规划期末新增建设用地规模550.67公顷,建设用地总规模4488.67公顷,其中城乡建设用地规模3421.27公顷(城镇工矿用地规模2701.73公顷)。详见下表1。

表1 寮步镇土地利用主要调控指标表 分类 单位:公顷、平方米/人 名称 2009年 2015年 2020年 指标属性

耕地保有量

基本农田面积

园地面积

总量指标 林地面积

建设用地总规模

城乡建设用地规模

城镇工矿用地规模

交通、水利及其他用地规模

新增建设用地规模

增量指标 建设占用农用地规模

建设占用耕地规模

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义务量 1041.0287 1060.3300 702.6890 417.4229 4455.3126 3380.1528 2662.0943 343.9302 0 0 0 0 604.5775 583.0480 679.0500 150.3900 2693.2040 2052.7600 1621.0400 655.5540 330.4020 0 98.3857 77.7420 1007.6292 971.7467 1131.7500 250.6500 4488.6733 3421.2667 2701.7333 1092.5900 550.6700 0 163.9762 129.5700 约束性 约束性 预期性 预期性 约束性 约束性 约束性 预期性 预期性 预期性 约束性 预期性

注:1、土地利用主要指标属性一般分为约束性和预期性。约束性指标是为保护资源和推进节约集约用地规划期内不得突破或必须实现的指标;预期性指标是指按照经济社会发展预测,规划期内应该实现的指标;

2、城镇工矿用地包括城镇建用地、采矿用地和其他独立建设用地,城乡用地包括城镇工矿用地和农村居民点用地; 3、表中规划近期目标年一列是指2010-2015年指标;规划目标年一列是指2010-2020年指标;

4、规划基期年土地数据来源于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数据成果;

5、数据来源于《广东省东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数据库寮步镇范围;

(三)有条件建设区使用的原因

为严格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充分发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统筹管

控作用,国土资源部颁布了《国土资源部关于严格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的通知》(国土资发〔2012〕2号)(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明确要求“强化建设用地空间管制需各地落实建设用地管制边界和管制区域,并认真执行各项空间管制规则。城乡建设用地允许建设区在面积不改变的前提下,其空间布局可在有条件建设区内进行形态调整,但不得突破建设用地扩展边界。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边界的调整,须经规划原批准机关的同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批准。”

《东莞市寮步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简称“现行规划”)经东莞市人民政府同意后批准实施。在现行规划编制过程中,由于受城乡建设用地规模限制,难以满足寮步镇的城乡建设需求,因此将部分备选项目划入有条件建设区;同时也考虑到规划空间布局不确定因素较多等情况,通过划定有条件建设区,增加规划实施的弹性。

(四)有条件建设区使用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本次有条件建设区的使用是适应城市发展的需要建设工业园,全力打造新型工业城镇,通过城市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和产业结构调整,实现城市综合功能的提升。调入范围周边多为城乡建设用地,有利于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成片的开发使用。考虑到土地开发建设的连片集聚带来的基础设施集中投入的规模效益,将小规模的有条件建设区土地调整为允许建设区,使其与周边建设用地连片开发建设是有必要的。

为了推进寮步镇均衡发展、科学发展,进一步化解土地供需矛盾、促进节约集约用地、拓展建设用地新空间,寮步镇部分城乡建设项目将突破寮步镇现行规划划定的允许建设区范围,涉及部分有条件建设区。根据《通知》的文件精神,寮步镇在允许建设区规模不增加的前提下,对城乡建设用地的空间布局在有条件建设区内进行调整。通过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边界的局部调整,以保障寮步镇的发展要求。

二、有条件建设区使用的编制原则

(1)有利于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优化;

(2)优先保障国家和省重大发展战略、重点建设项目用地;

(3)与城乡规划等相关规划相协调;

(4)不突破县(市、区)城乡建设用地规模;

(5)不得涉及基本农田,不得跨县(市、区);

(6)坚持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保障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三、有条件建设区使用的编制依据

(1)《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条例》;

(2)《国土资源部关于严格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的通知》(国土资发〔2012〕2号);

3号) (3)《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规定》(粤府办〔2013〕;

(4)《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规定〉、〈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管理规定〉相关配套文件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划发〔2013〕83号);

(5)《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有条件建设区使用方案编制技术指南》(试行);

(6)《东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

(7)《东莞市寮步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

(8)《东莞市寮步镇城镇总体规划修编(2008-2020年)》;

(9)关于《东莞市镇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方案》的通知; (10)关于《东莞市镇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指标分配方案》的通知;

(11)东莞市2012年统计年鉴;

(12)其他相关基础资料。

四、有条件建设区使用的可行性

(一)现行规划能满足有条件建设区使用要求

1、允许建设区的划定和使用情况

允许建设区是允许作为建设用地利用,开展城乡建设的空间区域,即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边界所包含的范围,包括城镇建设用地区、村镇建设用地区、采矿及其他独立建设区等。根据《东莞市寮步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按照城乡建设用地控制要求,规划全镇允许建设区面积3724.6公顷(其中寮步3403.6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43.49%。

截至2012年底,根据数据库统计,全镇允许建设区使用情况面积仍旧为3724.6公顷,数量保持不变,区域未发生调整。

2、有条件建设区的划定与使用情况

有条件建设区在建设用地规模边界外,按照保护资源和环境、有利于节约集约用地的要求划定。根据《东莞市寮步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数据库统计,东莞市寮步镇有条件建设区面积为275.9公顷(其中寮步275.9公顷),占总面积的3.22%。

截至2012年底,根据数据库统计,全镇允许建设区使用情况面积仍旧为275.9公顷,数量保持不变,区域未发生调整。

本次有条件建设区使用涉及调入地块面积为11.90公顷,调出地块面积为11.90公顷。结合规划实施以来寮步镇允许建设区和有条件建设区的使用情况,寮步镇能够满足有条件建设区使用的调入、调出需求。

(二)调整地块符合有条件建设区使用要求

根据现行规划,此次有条件建设区使用的调入地块均位于规划划定的有条件建设区范围内,根据2012年的土地变更调查成果,调入地块土地利用现状为农用地和未利用地,且实地未建设。调出地块均位于规划划定的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边界内,其2012年的土地利用现状用途为农用地和未利

用地。调入和调出地块均不涉及基本农田,二者均符合有条件建设区使用的要求。

(三)项目调入地块选址适宜

调入地块选址是结合《东莞市寮步镇总体规划(2010-2020年)》和土地利用现状综合确定的,本次调入地块选址是科学合理的。

此次调入地块周边大部分为城乡建设用地,主要是实现工业用地的连片使用,加快产业结构升级和产业集群培育,通过结构调整、用地整合、交通优化等措施,在工、贸、居互不干扰的前提下,推进片区复合功能的实现。同时,调入地块选址还充分考虑了寮步城镇及工业园建设的发展目标和发展战略。为了更好的科学的安排建设用地范围,本着节约集约用地的基本原则,根据土地供应的能力和经济协调发展的实际需要,合理调整和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及总体布局,使土地资源利用率达到最优配置。

(四)与城镇规划相协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章第二十二条规定:“城市总体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应当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城市总体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中建设用地规模不得超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

根据《东莞市寮步镇城镇总体规划修编(2008-2020年)》,本次调入地块位于城镇规划确定的建设范围内,调入、调出地块是在综合考虑东莞市寮步城镇和产业发展布局要求的基础上确定的。有条件建设区的使用,将优化寮步镇城乡用地布局,有效拓展寮步镇城镇发展空间,促进城镇建设发展。因此,本次《有条件建设区使用方案》与《东莞市寮步镇城镇总体规划修编(2008-2020年)》相协调。

五、有条件建设区使用方案

(一)调入地块的土地利用情况

1、调入地块的土地利用现状地类情况

本次有条件建设区使用方案拟调入地块面积11.90公顷,涉及坑口村、西溪村、药勒村。其土地利用现状为农用地和未利用地,农用地中耕地0.21公顷,园地0.56公顷,林地1.34公顷,坑塘水面3.55公顷,农村道路0.15公顷,未利用地中其他草地6.10公顷。详见下表2。

表2 调入地块土地利用现状地类情况表

单位:公顷

农用地 未利用地

水域及水利设施 其他 自然

总计 耕地 园地 林地

用地 农用地 保留地

水浇地 果园 有林地 坑塘水面 农村道路 其他草地 0.2051 0.5803 0.7854 0.5545 3.5526 0.1497 3.9848 8.2416 1.3381 1.5376 2.8757 0.2051 0.5545 1.3381 3.5526 0.1497 6.1027 11.9027

权属单位 坑口村

西溪村 药勒村 总计

2、调入地块的土地利用规划地类情况

根据现行《东莞市寮步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调入地块土地利用规划用途为农用地和未利用地,面积11.90公顷,农用地5.80公顷,其中耕地0.21公顷,园地0.55公顷,坑塘水面3.55公顷,农村道路0.15公顷;其他土地全为自然保留地6.10公顷。详见下表3。

表3 调入地块土地利用规划地类情况表

单位:公顷

农用地 未利用地

权属单位 其他农用地 自然

耕地 园地 林地

保留地 坑塘水面 农村道路 坑口村

西溪村 药勒村 总计

0.2051 0.2051

0.5545 0.5545

1.3381 1.3381

3.5525 3.5525

0.1497

0.1497

0.5803 3.9849 1.5376 6.1028

总计 0.7854 8.2416 2.8757 11.9027

(二)调出地块的土地利用情况

1、调出地块的土地利用现状地类情况

本次有条件建设区使用方案拟调出地块涉及的有陈家埔村、富竹山村、上屯村、塘唇村、霞边村和药勒村,共11.90公顷。

调出地块2012年土地现状为农用地与未利用地,其中耕地2.23公顷,园地0.15公顷,林地0.84公顷,坑塘水面6.77公顷。未利用地中,其他草地0.76公顷,裸地1.13公顷。详见下表4。

表4 调出地块土地利用现状地类情况表

单位:公顷

农用地 未利用地

耕地 园地 林地 其他农用地 自然保留地

权属 可调

总计 可调

单位 有林坑塘 农村其他整坑

水浇地 果园 裸地 整果

塘 地 水面 道路 草地

水面

陈家埔村 0.8435 4.994 0.0024 0.5816 1.1314 7.5529 富竹山村 0.1366 0.1366 上屯村 0.0146 0.0146 塘唇村 0.1437 0.0874 0.2311 霞边村 0.5301 0.5301 药勒村 0.5183 1.0419 0.0003 0.1463 1.6877 0.0429 3.4374

1.1921 1.0419 0.0003 0.1463 0.8435 6.7691 0.0024 0.7757 1.1314 11.9027 总计

2、调出地块的土地利用规划地类情况

根据现行《东莞市寮步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拟调出地块土地规划用途为城乡建设用地,管制分区类型为允许建设区,土地用途区为城镇建设用地区,面积11.90公顷。详见下表5。

表5 调出地块土地利用规划地类情况表

单位:公顷

建设用地

行政区 陈家埔村 富竹山村 上屯村 塘唇村 霞边村 药勒村 总计

城乡用地 7.5529 0.1366 0.0146 0.2311 0.5301 3.4374 11.9027

采矿用地 —— —— —— —— —— —— ——

交通水利用地

—— —— —— —— —— —— ——

其他独立建设

用地

—— —— —— —— —— —— ——

总计 7.5529 0.1366 0.0146 0.2311 0.5301 3.4374 11.9027

(三)建设用地管制区的布局调整情况

本方案的调入地块涉及有条件建设区11.90公顷,调整为允许建设区,调出地块涉及允许建设区11.90公顷,调整为有条件建设区。调整前,寮步镇划定允许建设区面积为3724.6公顷(其中寮步3403.6公顷),有条件建设区275.9公顷(其中寮步275.9公顷);调整后寮步镇允许建设区面积为3724.6公顷(其中寮步3403.6公顷),有条件建设区275.9公顷(其中寮步275.9公顷)。调出地块多为小块的城乡建设用地,同时也未有建设用地重大项目开发,可作为调出地块的首选。调入地块调整后与周边的城乡建设用地连接成片,拓展了寮步镇的建设用地发展空间。调整后,城乡建设用地允许建设区空间布局没有突破建设用地扩展边界。

(四)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调整情况

1、土地利用结构调整

本次有条件建设区使用的调入地块面积为11.90公顷,调整前其规划用途为农用地与未利用地,调整后全部为城乡建设用地;调出地块面积为11.90公顷,调整前其规划用途为城乡建设用地,调整后为现状的农用地与未利

用地。

调整后,寮步镇规划建设用地保持不变,其中耕地增加2.03公顷,园地减少0.41公顷,林地减少0.49公顷;其他农用地增加3.07公顷;其他土地减少4.20公顷。调整后寮步镇规划土地利用结果具体情况详见表6。

表6 调整前后土地利用结构变化情况表

单位:公顷

调整 情况

小计

耕地

农用地 园地 0.5545 -- -- 0.1463 -0.4082

林地 1.3381 -- -- 0.8435 -0.4946

建设用地

其他

其他农(城乡建

土地

用地 设用地) 3.7023 -- 6.1027 -- 11.9027 -- -- 11.9027 -- 6.7715 -- 1.9071 +3.0692 -- -4.196

合计 11.9027

11.9027 11.9027 11.9027 --

地块 性质 调入 地块

0.205 调整前 5.800

-- -- 调整后

-- -- 调整前 调出

地块 调整后 9.9956 2.234

+4.1956 +2.029 变化情况

注:“+”表示面积增加;“-”表示面积减少。

2、土地利用布局的调整

调整前,调入地块为农用地、未利用地;调出地块为城乡建设用地。调整后,调入地块调整为城乡建设用地,城镇用地与现有城区连成一片,有利于城镇建设,调出地块则恢复为现状的农用地、未利用地,与周边的农用地集中成片,有利于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优化。

(五)有条件建设区使用的结果

1、对主要调控指标的影响

本方案的调入地块由有条件建设区调整为允许建设区;调出地块由允许建设区调整为有条件建设区。有条件建设区使用只是对空间布局进行了调整,未突破建设用地扩展边界。

调整后,寮步镇有条件建设区面积为275.9公顷(其中寮步275.9公顷),允许建设区的面积为3724.6公顷(其中寮步3403.6公顷),允许建设区规模不增加,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的要求。

根据现行规划,寮步镇规划目标年(2020年)各项主要调控指标为:

耕地保有量1007.63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971.75公顷,建设用地总规模4488.67公顷,城乡建设用地规模3421.27公顷,城镇工矿用地规模2701.73公顷。调整后,寮步镇的各项调控指标均保持不变。具体情况见表7。

表7 土地利用调控指标状况表

单位:公顷

指标 调整前 调整后 增减情况

971.7467 971.7467 基本农田保护面积 0

耕地保有量 林地面积 园地面积 城镇工矿用地规模 城乡建设用地规模 建设用地总规模

1007.6292 250.65 1131.75 2701.7333 3421.2667 4488.6733

1007.6292 250.65 1131.75 2701.7333 3421.2667 4488.6733

0 0 0 0 0 0

注:调整前数据,是提取《东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数据库寮步镇范围统计的。

(1)耕地保有量

按照《土地管理法》的规定,非农建设占用耕地一定要做到耕地“占一补一”,确保规划期内耕地占补平衡。本次有条件建设区使用涉及占用耕地0.21公顷,拟由东莞市国土资源局寮步分局储备耕地指标补充平衡的方式落实补充,保证调整后耕地保有量不减少,质量不下降。同时建议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应注意附近耕地的保护,采取相关措施保证对耕地不造成影响和破坏。

(2)基本农田保护面积

本次有条件建设区使用不涉及基本农田。调整后,寮步镇基本农田面积保持不变。但建议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应注意附近基本农田的保护,采用相关措施保证不对基本农田造成影响和破坏。 (3)城乡建设用地规模

本方案涉及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在范围内统筹平衡,调整后全镇城乡建

设用地规模保持不变。 (4)建设用地占用耕地规模

根据东莞市2010-2013年建设占用耕地情况,寮步镇2010年至今建设项目涉及占用耕地面积18.58公顷。另根据有条件建设区使用方案涉及占用耕地面积0.21公顷,未突破寮步镇2010-2020年建设占用耕地规模指标163.98公顷。 2、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本方案对规划城乡建设用地布局进行了调整,调入地块规划用途由农用地和未利用地调整为城乡建设用地,且与现有城镇建成区连片,有利于土地的建设和城镇的发展。调入地块的建设虽然改变了区域的植被及地貌,但其不会对周边生态环境造成破坏性影响。调出地块规划用途由城乡建设用地调整为农用地和未利用地,与周边的农用地和未利用地集中成片,有利于区域生态环境保护。

六、有条件建设区使用方案实施的保障措施

为确保有条件建设区使用方案的实施,应当做好以下保障措施: (1)严格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有条件建设区使用的相关规定,严禁违法违规修改规划行为,切实维护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权威性。

(2)建立和完善耕地保护责任的考核体系,将耕地保有量、补充耕地的面积和质量作为责任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统筹做好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剥离和再利用,切实将耕地保护纳入党政领导干部政绩考核体系。

(3)各部门编制的城市、村镇、交通、水利、能源、旅游、生态建设等相关规划,应当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互衔接,必须符合保护耕地和节约集约用地要求,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地规模和总体布局安排。

(4)加强有条件建设区使用公众参与力度。通过征求公众及职能部门

意见等方式,加强有条件建设区使用的公众参与,提高有条件建设区使用方案的可行性和科学性。

(5)加强规划实施动态监管。健全监督检查制度,实行专项检查与经常性的监督检查相结合,采用卫星遥感等技术手段扩大规划实施情况的监测范围,及时发现、制止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行为,定期公布各地规划执行情况。

(6)加强土地利用动态监测,综合运用遥感影像、规划数据库、地籍数据库、土地交易公开查询等信息技术以及变更调查手段,对征地后项目建设开发情况进行跟踪管理。

(7)加强规划宣传,提高全社会依法用地、依规用地、科学用地、节约用地的意识。

(8)切实做好对土地的保护工作。具体项目建设过程中,要避免对周边农用地、道路及灌溉设施造成破坏,采取有效措施降低对周边土地、植被的影响;涉及林地的,需办理使用林地的相关手续。

七、结论和建议

(一)结论

本次有条件建设区使用方案的编制是在确保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总量不增加、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指标不突破、耕地保有量不减少的前提下,对土地资源利用结构和布局进行优化配置、科学合理地调整用地指标使用,满足寮步镇工业产业发展和城市发展对用地的需要。经过分析有条件建设区使用调整的合理性以及对土地利用主要调控指标等的影响后,提出如下结论:

(1)本次有条件建设区使用方案拟在不突破寮步镇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指标的前提下,将坑口村、西溪村、药勒村的11.90公顷农用地及未利用地调整为城乡建设用地;此次调入地块的管制分区类型全为有条件建设

区,经本次规模边界调整修改为允许建设区。

(2)调出地块总面积11.90公顷,分别位于陈家埔村、富竹山村、上屯村、塘唇村、霞边村和药勒村,调整后规划用途为农用地及未利用地;其中农用地面积10.00公顷,未利用地面积1.91公顷,调出地块管制分区由允许建设区全部修改为有条件建设区。

通过此次有条件建设区调整,充分体现出优化城乡用地结构和布局的合理性,节约集约用地的重要性,更是统筹城乡发展的客观需要。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社会经济不断发展,人们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人们对衣食住行等物质和精神文化生活的要求标准也越来越高。对于改善和提高城乡居民的物质和精神文化生活条件,合理用地,集约用地,切实保护耕地,提高土地利用率,合理建立城乡居民点体系,促进城乡建设和社会经济协调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建议

为保证本次有条件建设区使用方案既满足城镇经济发展建设的用地要求,又符合有条件建设区使用方案的各项规定,保证调整方案切实可行,各级部门应安排落实相关政策,加强监督和管理。

东莞市寮步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有条件建设区使用方案

八、附表

附表一:有条件建设区使用调整涉及地块基本情况表

单位:公顷

土地规划用途

地块类别

地块位置

土地利用现状用途

土地利用实地情况

调整前土地规划用途

地块 面积

地块属性

地块 编号

行政村

农用地

其中耕地(含可调整地类)

西溪村 西溪村 西溪村 坑口村 药勒村

霞边村 陈家埔村、上屯村 塘唇村 陈家埔村 陈家埔村 陈家埔村 药勒村 药勒村 富竹山村

4.2214 0.0354 0 0.2051 1.3381 5.7999 0.5302 0 0.2311 3.3804 1.6161 0.8435 0.5183 2.8761 0 9.9957

0 0 0 0.2051 0 0.2051 0.5302 0 0.1437 0 0 0 0.5183 1.0422 0 2.2344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3.6982 0 0.2866 0.5803 1.5376 6.1027 0 0.1645 0 0.3577 0 1.2053 0.0429 0 0.1366 1.907

4.2214 0.0354 0 0.2051 1.3381 5.8 0.5302 0 0.2311 3.3804 1.6161 0.8435 0.5183 2.8761 0 9.9957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3.6982 0 0.2866 0.5803 1.5376 6.1027 0 0.1645 0 0.3577 0 1.2053 0.0429 0 0.1366 1.907

设用地

未利用地

农用地

建设用地

未利用地

批准用地面积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4.2214 0.0353 0 0.2051 1.3381 5.7999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5302 0.1645 0.2311 3.7381 1.6161 2.0488 0.5612 2.8761 0.1366 11.9027

0 0 0 0 0 0 0.5302 0.1645 0.2311 3.7381 1.6161 2.0488 0.5612 2.8761 0.1366 11.9027

农用地

建设用地

城乡用地

其中

交通水利用地及其他建设用地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3.6983 0 0.2866 0.5803 1.5376 6.1028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5302 0 0.2311 3.3804 1.6161 0.8435 0.5183 2.8761 0 9.9957

7.9197 0.0353 0.2866 0.7854 2.8757 11.9027 0 0 0 0 0 0 0 0 0 0

7.9197 0.0353 0.2866 0.7854 2.8757 11.9027 0 0 0 0 0 0 0 0 0 0

其他土地

农用地

建设用地

城乡用地

调整后土地规划用途

其中

交通水利用地及其他建设用地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1645 0 0.3577 0 1.2053 0.0429 0 0.1366 1.907

其他土地

备注

镇(街道、农场、林场、开发区)

TR01 TR02

调入地块

TR03 TR04 TR05 小计 TC01 TC02 TC03

调出地块

TC04 TC05 TC06 TC07 TC08 TC09 小计

7.9196 0.0354 0.2866 0.7854 2.8757 11.9027 0.5302 0.1645 0.2311 3.7381 1.6161 2.0488 0.5612 2.8761 0.1366 11.9027

寮步镇 寮步镇 寮步镇 寮步镇 寮步镇 寮步镇 寮步镇 寮步镇 寮步镇 寮步镇 寮步镇 寮步镇 寮步镇 寮步镇

16

东莞市寮步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有条件建设区使用方案

附表二 规划修改前后土地利用主要调控指标对比表

单位:公顷

行政区

调整前

寮步镇

调整后

4488.6733

3421.2667

2701.7333

建设用地总规模 4488.6733

城乡建设用地规模

3421.2667

城镇工矿用地规模

2701.7333

注:1、各类指标调整前、后合计数应基本相等,并符合“调整后合计数-调整前合计数

东莞市寮步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有条件建设区使用方案

附表三 东莞市寮步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有条件建设区使用方案

征求意见及采纳情况表

征求意见方式 意见主体 东莞市寮步镇人民

政府

经济科技信息局 东莞市寮步镇人民

政府

计划统计办公室 寮 步 镇

东莞市寮步镇人民

政府

住房规划建设局 东莞市寮步镇人民

政府 农林水务局 东莞市环境保护局

寮步分局

意见 采纳情况说明 备注

同意 已采纳

同意 已采纳

征 求 部 门 意 见

同意 已采纳

同意 已采纳

同意 已采纳

注:1. 采纳意见的要明确具体修改位置,未采纳的要予以解释说明。

2. 征求意见的部门应根据实际需要予以增加。

九、附图

1、东莞市寮步镇调入地块土地利用现状图(2012年); 2、东莞市寮步镇调出地块土地利用现状图(2012年); 3、东莞市寮步镇调入地块土地利用规划图(调整前); 4、东莞市寮步镇调入地块土地利用规划图(调整后); 5、东莞市寮步镇调出地块土地利用规划图(调整前); 6、东莞市寮步镇调出地块土地利用规划图(调整后);

28

29

30

31

十、附件

(一)各部门审查意见

32

33

34

35

36

(二)调出地块未批准为建设用地的说明

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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