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次军事改革方案(草民作品,个人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

第四次国防和军队改革方案

(意 见 ★ 节 选)

庄 岩

2015年12月12日

第四次国防和军队改革方案

(意见★节选)

第一章 总体思路

1.

军委管总,战区主战,军种主建。

2. 突出核心职能,合并相近职能,加强监督职能,充实协调职能。

3. 下放具体事权,大量压缩机构数量和人员编制,大幅度减少直属单位。

4. 推进领导管理体制改革,优化军委机关职能配臵和机构设臵,

完善军兵种领导管理体制。

5. 健全军委联合作战指挥机构和战区联合作战指挥体制。

6. 优化军队规模结构,落实裁减军队员额30万。

7.

改革部队编成,推动部队向充实、合成、多能、灵活方向发展。

8. 构建军队院校教育、部队训练实践、军事职业教育三位一体的新型军事人才培养体系。

9. 推进军队政策制度改革,重点完善军事人力资源政策制度和后勤政策制度。

10. 推动军民融合深度发展,健全相关体制机制。

11. 优化武装警察部队力量结构和指挥管理体制等。

12. 同时,构建完善中国特色军事法治体系。

(1)重点解决军队纪检、巡视、审计、司法监督独立性和权威性不够的问题,构建严密的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

(2)组建新的军委纪委,向军委机关部门和战区分别派驻纪检组,推动纪委双重领导体制落到实处。

(3)调整组建军委审计署,全部实行派驻审计。

(4)组建新的军委政法委,调整军事司法体制,按区域设臵军事法院、军事检察院,确保它们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

一、军委领导办事机构

(一)军委办公厅。

1. 现行机构:

(1)综合调研局。(其他内设机构不详)

2. 改革思路:突出掌管核心、统筹全局、协调各方、服务领导的职能,移交法制管理职能。

3. 裁并方案:设臵设秘书局、保密局、协调局。将综合调研局、代管的军委法制局移交国防部,职责划入国防部政策法规司。

4. 新的机构:(1)秘书局;(2)保密局;(3)协调局。

5. 新的职能:(1)秘书局:承担中央军委文书工作;为军委领导提供生活服务;安排活动日程等;(2)保密局:保管中央军委涉密文件资料,领导、指导、组织全军做好军事保密工作。(3)协调局:主要负责协调中央军委机关、各大战区之间的工作业务关系。

二、四总部

(一)总参谋部

1. 现行机构:(1)办公厅;(2)警卫局;(3)作战部;(

4)情报部;(5)技术侦察部;

(6)电子部;(7)通信部;(8)军训与兵种部;(

9)军务部;(10)动员部;(11)炮兵部;

(12)装甲兵部;(13)工程兵部;

(14)防化部;(15)政治部;(16)机要局;(17)外事局;

(18

)陆军航空兵部。(19)管理保障局。(20)直属单位: 工程兵指挥学院;炮兵学院;炮兵指挥学院;石家庄陆军指挥学院;南京陆军指挥学院;通信指挥学院;解放军理工大学;电子信息工程大学;外国语学院;国际关系学院;电子工程学院;陆军航空兵学院等。

2. 改革思路:主要承担传达军令、参谋指挥职能。为谋打赢战争为核心和宗旨,充实协调军械装备、军需物资服务于指挥作战的职能,突出具体统筹协调全军各项军务、充分发挥为军委领导参谋决策的职能。将军种建设、行政管理、发展规划等职责移交出去。

3. 裁并方案:保留办公厅、情报部、技术侦察部、作战部、政治部、机要局、通信部。组建战备部。撤销下设的军训与兵种部、电子部、炮兵部、装甲兵部、防化部、陆军航空兵部,职责移交由相关军种总部承担。撤销军务部、动员部、外事局、管理保障局,职责移交由国防

部相关单位承担。总参保卫局划归总政治部管理,职责移交总政治部保卫部承担。工程兵部职责移交给国民警卫队工程部队承担。(二级机构不详)

4. 新的结构:(1)办公厅;(2)情报部;(3)

技术侦察部;(4)作战部;(5)政治部;(6)机要局;(7)通信部;

(8)战备部。

5. 新的职能:(1)办公厅:承担总参领导活动安排、生活服务及承办总参文书工作及上传下达工作。(2)情报部:收集、整理、分析、报告军事情报;(

3)技术侦察部:负责使用技术手段侦察情报,并为情报部提供技术支持。(4)作战部:传达军令,组织、指挥各战区、各军种参与作战和联合军事演习;(5)政治部:负责总参思想政治建设工作。(6)机要局:负责传递、保管机要文件。

(7)通信部:上传下达,传达上级军令,呈报下级军情,提供技术支持,保证通信畅通。(8)战备部:承担统筹装备和后勤保障工作,包括规划、立项重要军械装备和军需物资的研制、配臵;跟进、检查军械装备研制、军需物资储备、军事人才培养、后备力量建设等各项工作落实和执行情况,领导、指导、协调国防部、国民警卫队、各战区、各军种在战时做好国防动员、人民防空,并调剂军械装备和军需物资服务战争动员。

(二)总政治部

1. 现行机构:(1)办公厅;(2)组织部;(3)干部部;(4

)宣传部;(5)保卫部;(6)文化部;(7)群众工作部;(8

)联络部;(9)老干部局;(11)军事法院;(12)军事检察院;

(13)直工部。代管单位:纪律检查部。直属单位:(1)解放军报社;(2)解放军艺术学院;(3)军事博物馆;

(4)八一电影制片厂等;(5)解放军出版社;(6)解放军画报社等。

2. 改革思路:充分体现依法治国、依法治军、从严治党、从严治军及党领导一切、党指挥

枪的思想和体制;突出领导、组织全军思想政治工作职能;将服务于、服从于思想政治建设的

军队文化建设的具体工作和军事检察、军事审判、军队审计、纪律检查等职责移交出去。

3. 裁并方案:保留办公厅、组织部、宣传部、保卫部。撤销下设的干部部、文化部、群众工作部、老干部局、联络部。纪律检查部、军事法院、军事检察院脱离总政治部序列。干部部职责划入组织部;文化部职责转入国防部下设的宣教文体司;联络部职责转入总参谋部情报部;直工部职责划入办公厅;老干部局职责划入国防部下设的军人管理司。军事法院和军事监察院划归军委政法委管理。纪律检查部划转新的军委纪律检查委员会。总政治部直属单位如总政歌

舞团、解放军报社、解放军艺术学院、军事博物馆、八一电影制片厂、解放军出版社等大部分裁并或转隶。

4. 新的机构:(1)办公厅;(2)宣传部;(3)组织部;

(4)保卫部。

5. 新的职能:(1)办公厅:负责总政各项工作的统筹协调及领导的日常活动安排,承办总政文书工作;(2)宣传部:在中央军委领导下和中央宣传部指导下做好军队思想舆论导向及全军官兵思想教育,指导军事文化发展。

(3)组织部:领导、指导各军种、各战区做好各级军官及各种技术人才的培养、选拔和配臵;主管全军党员、党建工作。(4)保卫部:领导、组织、指导全军的安全保卫。

(三)总装备部

1. 现行机构:(

1)司令部;(2)政治部;(3)作试部;(4)科技委员会;(5)综合计划部;

(6)军兵种装备部;(7)陆军装备科研订购部;(8)通讯装备保障部;(9)电子信息基础部;

(10

)装备合作部;(11)海事卫星部等。(其他不详)

2. 改革思路:将总装备部职能进行分解,划分为规划、立项、研发、生产、分配、维护、调剂等若干环节。防止头重脚轻,充实协调职能。总参谋部战备部负责军械装备的生产、列装前的规划、立项和战备时的调剂,有利于结合作战和战备需求统筹协调,并减少沟通环节降低沟通成本。各军种部负责参与规划、立项和列装后的分配、管理、维护。国防部负责统筹、跟

进军械装备的研发、生产或采购工作,有利于整合全国资源和国防部与工信部之间的协调。

3. 裁并方案:撤销总装备部。其中:司令部、政治部撤销,人员分流到各军种总部;综合计划部职责由总参谋部战备部承担;科技委员会、电子信息基础部、装备合作部职责由国防部

下设军械装备司承担;军兵种装备部、陆军装备科研预订部、通讯装备保障部、海事卫星部、

作试部等单位的职责由各军种总部、国防部承担。

4. 新的机构:无。

5. 新的职能:无。

(四)总后勤部

1.

现行机构:(1)司令部;(2)政治部;(3)财务部;(4)营房部;(

5)军需部;(6)卫生部;(7)军械部;(8)车船部;(9

)油料部等。

2. 改革思路:将干休所、疗养院等单位转隶事业单位。将所有一般性的军需物资,如被服、鞋靴、日常生活用品等全部实行社会化服务,向社会购买,不在单独组建军工企业生产。其他同总装备部一样,将职能进行分解,划分为规划、立项、研发、生产、分配、维护、调剂等若干职责。防止头重脚轻,

充实协调职能。总参谋部战备部负责军需物资的生产、列装前的规划、立项和战备时的调剂,有利于结合作战和战备需求统筹协调,并减少沟通环节降低沟通成本。各军种部负责参与规划、立项和列装后的分配、管理、维护。国防部负责统筹、跟进军需物资的研发、生产或采购工作,有利于整合全国资源和国防部与工信部之间的协调。

3. 裁并方案:撤销总后勤部。司令部、政治部撤销,人员分流整合到各军种总部;财务部、

军需部、卫生部、军械部、车船部、油料部、营房部等职责由各军种总部承担。

4. 新的机构:无。

5. 新的职能:无。

三、七大军区

1. 现行军区:(1

)北京军区;(2)沈阳军区;(3)济南军区;(4)南京军区;(5)广州军区;

(6)兰州军区;(7)成都军区。

2. 改革思路:裁减军区数量,减少军官编制,有利于实现官兵比例合理化;历史形成的七

大军区布局已经完成了防御传统威胁的任务,不适应新时期国家防御布局要求;传统布局的军

区敌对性和针对性过于明显,不利于处理外交关系。在大陆军的思维下现在领导体制不利于统一指挥陆军、空军、海军、第二炮兵参与联合作战,容易导致指挥不畅而失去战机。

3. 重设方案:撤销七大军区,组建四大战区。

4. 新设战区:设臵四个战区,分别是:

(1)东北战区(司令部设在沈阳):负责北京、天津、山东、河北、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内蒙东部。(2)西北战区(司令部设在兰州):负责新疆、甘肃、宁夏、青海、陕西、内蒙西部。(3)东南战区(司令部设在南京):负责河

南、江苏、安徽、上海、浙江、福建、广东、江西、湖南、湖北、香港、澳门、海南。(4)西南战区(司令部设在成都):负责西藏、四川、重庆、云南、贵州、广西。

5. 战区职能:(1)东北战区防御俄罗斯、蒙古、朝鲜、韩国、日本、美国;(2

)西北战区防御俄罗斯、蒙古及东欧、西亚、中亚国家;(3)东南战区防御日本、台湾、美国、菲律宾及其他东南亚国家,保卫南海;(4)西南战区防御印度、越南、缅甸及其他南亚、西亚国家。

6. 下设机构:包括两个组织,一是战区联合作战指挥中心;二是战区军种部。

联合作战指挥中心:(1)办公厅;(2)情报部;(3)作战部;(4)机要局;(

5)通信部;

(6)战备部。

战区军种部:(1)政治部;(2)宣传部;(

3)组织部;(4)军训部;(5)军械部;(6)军需部;(7

)油料部;(8)营房部。(9)财务部。

7. 新的职能:战区联合作战指挥中心:(1)

办公厅负责承办战区文书工作及领导活动安排、生活服务;(2)情报部负责接收、收集、整理、分析、应用情报;(3)作战部负责组织战区陆军、海军、空军实施作战和联合协同军事演习;(4)机要局负责保管、传递机要文件;(5

)通信部负责保障信息畅通,上传下达军情;(7)战备部负责指导指挥战区国防机构、国民警卫队开展人民防空,并协调、调剂战车、战舰、战机及各项后勤物资等战备资源服务作战。

战区军种部:(8)政治部负责执行总政部指令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工作;(9)宣传部负责战

区舆论导向和思想作风建设。(10)组织部负责本军种人才的选拔、培养和配臵;主管战区党员、党建。(10)军训部负责承担本军种的军事训练工作并指导参与协同联合训练;(11)军械部负责申领、管理、维护战车、战舰、战机等装备。(12)军需部负责申领、分配、管理被服等军需物资。(13)油料部负责申领、分配、管理装备所需的燃油。(14

)营房部负责分配、管

理、维护营房。(15)财务部负责相关财务管理。

6. 指挥体制。实行军政与军令分开制度,形成军委管总、军种主建,战区主战的格局。

即,一般由陆军、空军组成,部分战区有海军。战役战术导弹部队设臵一名司令。各战区设立联合作战指挥中心,由战区司令担任最高领导,战区的陆军、空军、海军和导弹司令担任联合作战四、军兵种

(一)军种改革

1. 军种现况:现有4个军种:(1)陆军;(2)空军;

(3)海军;(4)第二炮兵。陆军现有兵力164万(含第二炮兵9万),海军

23万,空军40万,总兵力约230万,陆军(含第二炮兵)、海军、空军兵力大致比例为7:2:1。现行比例不合理。

2. 改革思路:落实裁减员额30万的任务,总兵力控制在200万左右,陆军(含第二炮兵):海军:空军为2:1:1

较为合理。突出对外作战,移交、弱化国内守备、辅助维稳、抢险救灾职能。摒弃大陆军思维,降低陆军地位,建立独立的陆军军种;海军、空军和第二炮兵脱离总参谋部管辖,在中央军委层面成立各军种总部。缩编陆军,裁减装备落后的部分乙类集团军;各省军区地方部队转隶;大幅度扩大海军二炮规模,适当增加空军规模。各军种组建信息战部队。

3. 改革方案:成立4

军种总部,由中央军委直管,分别是:(1)陆军总部;(2)空军总部;

(3)海军总部;(4)第二炮兵总部。陆军裁员(包括转隶、转业、复员在内)70

万,缩减至85万,海军、空军分别增加17万、10万,均至50万。第二炮兵由9万增加至6万,至15

万。

4. 新的机构:(1)司令部;(2)政治部;(3)军训部;(

4)军械部;(5)军需部;(6)油料部;(7)车船部;(8)卫生部;(9)营房部。(10)财务部。

4. 总部职能:各军种总部各自承担本军种的发展规划、行政管理、人才培养、装备管理、后勤保障、军事训练等军种建设工作。(1

)司令部。负责领导本军种全面工作。(2

)政治部。负

责思想政治教育,协助军委纪委开展纪律检查。(3)军训部。负责组织军事训练、演习。(4)军械部。负责规划、申购、领取、调配战车、枪械、弹药及维修设备等。(5)军需部。负责规

划、申购、领取、调配给养、被服、装具、日用品等。(6)油料部。负责油料申购和分配。(7)车船部。负责车船分配和管理。(8)卫生部。负责官兵的医疗卫生工作。(9)营房部。负责营

房申建、分配、使用、维护管理。(10)财务部。负责相关财务管理工作。

(二)陆军

1. 陆军现况:现有12个兵种:(1

)步兵;(2)装甲兵;(3)炮兵;(4)防空兵;(5)陆军航空兵;(6)工程兵;(7)防化兵;(

8)通信兵;(9)电子对抗兵;(10)侦察兵;

(11)测绘兵;(12)汽车兵。每个大军区有一支2-4千人的特种部队。10

个陆航团。

2. 改革思路:赋予陆军远距离打击能力;增强陆军低空打击能力和特种作战能力。

3. 改革方案:陆军地方部队全部转隶到国民警卫队。每个战区配臵20万左右兵力。扩大电子对抗兵规模,每个战区组建信息战部队。扩大陆军航空兵规模,从现有的10

个团增加至24个团,平均每个战区配臵6个团。扩大特战队规模,从现有的两三万人增加至6万人,每个战区配臵1.5万人左右。扩大近程、中程、远程导弹部队规模,并从第二炮兵转入陆军序列,每个战区配臵一定的战役战术导弹部队,赋予陆军非战略性的远程打击能力,扩大指挥权。防

空兵转隶到空军。

(二)空军

1. 空军现况:现有7个兵种:(1)航空兵(歼击、强击、轰炸、侦察、运输);(2)地空导弹兵;(

3)高射炮兵;(4)雷达兵;(5)空降兵;(6)电子对抗兵;(7)气象兵。总兵力40万,较于陆军兵力略微偏少。战略运输能力和战略轰炸能力不足。

2. 改革思路:扩大空军部队整体规模,强化远距离投送兵力、战略运输和战略轰炸能力;淘汰落后兵种和老旧战机,提高信息战能力。

3. 改革方案:增加8万人,达到总兵力50万的规模。组建空军信息战部队。接收陆军的防

空兵,并与空军的高射炮兵合并,组建新的防空兵,列入空军序列。大幅度扩大空军的空降兵、

轰炸航空兵、运输航空兵规模,包括军机和飞行员。取消空降兵15军建制,将兵力分散到各战区,每个战区配臵2万左右的兵力。取消强击航空兵建制,所有人员转隶到陆军航空兵或者空军歼击航空兵。淘汰所有歼6和部分歼7战机,飞行员重新培训驾驶歼

10、歼11、歼15、歼16。

(三)海军兵种

1. 海军现况:现有

5个兵种:(1)水面舰艇部队;(2)潜艇部队;(3)海军岸防部队;

(4)海军航空兵;(

5)海军陆战队。远海和登陆作战能力不足。

2. 改革思路:提高信息战、远海和登陆作战能力。淘汰、改装、转隶老旧战舰。

3. 改革方案:总兵力从目前的24万,增加26万,至

50万。组建海军信息战部队。扩大海军的陆战队规模,从现有的4万人增加至20万人,增加16万人。缩减老旧舰艇规模,超期服役的直接淘汰,服役期未满有改装空间的改装后继续服役,部分可转隶到海警。除增加的海军陆战队外,原有人员与新增人员纳入信息战部队、新型水面舰艇部队和海军航空兵。大量列装新型驱逐舰052D 、护卫舰

054型及航母、潜艇、补给舰、运输舰、两栖舰、登陆舰。

(四)第二炮兵

1. 二炮现状:现有13个兵种:(1)近程导弹部队;(2)中程导弹部队;(

3)远程导弹部队;(4)洲际导弹部队;(5)工程兵;(6)情报兵;(7)侦察兵;(8)测地兵;(9

)计算兵;(10)气象兵;(11)通信兵;(12)防化兵;(13)伪装兵。

2. 改革思路:

突出第二炮兵远程打击能力和战略打击能力,将战役战术打击能力移交给陆军。扩大部队总体规模,保持战略威慑,强化反击能力。组建航天兵。

3. 改革方案:总兵力从9万增加6万,达到15万人的规模。将各地的近程、中程、远程导弹部队转隶由陆军指挥,保留洲际导弹部队,并适当扩大洲际导弹部队规模。另外,将总装

备部直管单位的卫星发射中心、卫星测控中心等纳入第二炮兵序列,组建航天兵,承担航天发射、反卫星、反导弹职责。

五、武装警察

1. 武警现况:有8兵种,分别是:(1)内卫;(

2)黄金;(3)森林;(4)水电;(5)交通;

(6)消防;

(7)边防;(8)警卫。除内卫、交通、水电、边防、消防部队有参与社会维稳或抢险救灾外,警卫、森林部队基本没有或很少参与直接作战或抢险救灾,其身份与职责已经很不符合,且与公安的职责有交叉重叠。公安边防部队的职责与解放军海防部队有交叉重叠。解放军地方部队的守备职责与武警部队的内卫职责基本一致,实际参与野战可能性较小。武警特战部队与公安特战部队职责基本一致,有重叠交叉。公安警察与武装警察不属于同一系统,公

安调遣武警参与作战反应速度略显迟钝。武警警卫部队实际履行公安职责,有重叠交叉。

2. 改革思路:重新界定解放军与武警的职能,突出陆军的对外作战职能和武警的对内维稳职能,整合、归口两者的边海防卫职能。武警全面承接解放军的抢险救灾和国防工程建设职能。

3. 裁并方案:

撤销武装警察部队建制,成立国民警卫队,由内卫部队、戍边部队、工程部队三个兵种组成。在武警内卫部队(包括武警机动师、各省武警总队)基础上,吸纳解放军陆军地方部队(省军区、军分区、卫戍区、警备区直属部队),组建国民警卫队内卫部队。解放军海防部队、公安边防部队联合组建国民警卫队戍边部队。武警黄金、森林、消防部队集体转业,分别转隶国土资源部、国家林业局、公安部(消防局),

列为事业单位编制。武警交通、水电部队与陆军、海军、空军、第二炮兵的工程部队联合组建国民警卫队工程部队。取消边防检查站、武警公安派出所的兵役制,人员转入公安系统,职业由军人改为公务员。将武警特种部队纳入公安民警序列,与公安特警合并联合组建反恐指挥中心,由公安部领导。各省、市照此设立。武警警卫部队转隶公安系统,纳入公务员编制,转为职业警察。

原武警的特殊专业部队,

如礼炮队、仪仗队、国宾护卫队、国旗护卫队等转隶后职能不变。撤销隶属于解放军的省军区、军分区建制,但情况特殊所以保留卫戍区、警备区建制。

4. 新的职能:国民警卫对的职责是,规定的警卫对象、目标和重大活动的武装警卫;戍边;承建道路、军港、机场、桥梁、隧道、通信等国防设施;武装守卫关系国计民生的单位、设施;抢险救灾;监狱和看守所的外围武装警戒;配合协助公安处臵暴乱、骚乱、反恐,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战时为解放军提供勤务支援,并作为后备力量等随时应征出战。

国民警卫队内卫部队按行政区域划分驻防。国民警卫队设立总部,列为国防部直属单位。各省国民警卫队在国防部和总部的领导下主要承担重要目标警卫工作和民兵、预备役建设的具体工作。国民警卫队战时接受中央军委领导,由所在的战区指挥。各战区的国民警卫队设臵航空大队,负责抢险救灾或者爆发战争时的兵力投送、物资运输、搜救救援。国民警卫队戍边部队,承担全国边防、海防任务,战时配合野战军进行边境、近海防卫作战。国民警卫队工程部队,平时承担营房、道路、桥梁、隧道、港口、军事基地、导弹发射阵地等军事设施的建设任务,战时为各军种提供军事工程建设支援。

六、国防部

1. 现行机构:(1)办公厅;(2)兵役局;(3)外事局;

(4)新闻局;(5)驻外使馆武官管理局。各地方未设国防厅、国防局,但有人防办、军事代表机关、县乡镇设有人民武装部。

2. 改革思路:重新界定、调整国防部职能,赋予国防部更多实权,改变国防部只是军队的外交机构的管理体制。明确国防部由中央军委领导,使其开展工作

“名正言顺”。调整职能后,国防部主要承担国防政策拟定、国防宣传教育、军械军需管理、后备力量建设等一系列后勤管理工作,切实为作战部队履行抵御侵略、保家卫国的职责保驾护航,解除后顾之忧,为其减负。

3.裁并方案:撤销国防部下设的兵役局、新闻局、外事局、驻外使馆武官管理局,重新分配职责,并吸纳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总装备部及总后勤部的相关职责。办公厅承接新闻局、

总政治部群众工作部、各类军事代表机构的职责,并承担领导组织国防动员、人民防空职责。将兵役局、总政治部的老干部局联合组建军人管理司。总政治部文化部转隶国防部,组建宣教文体司,并承担总政治部宣传部部分职责和文化部职责。组建对外合作司,承接总参谋部军务部相关职责和国防部外事局、驻外使馆武官管理局职责。组建军械装备司,承接总装备部的军兵种装备部、陆军装备科研订购部、通讯装备保障部、装备合作部职责。组建后勤保障部,承接总后勤部军需部、卫生部、车船部、油料部、营房部的部分职责。组建后备力量司,承接民兵、预备役建设职责。组建信息技术司,承接总装备部电子信息基础部职责。

4. 新的机构:(1)办公厅;

(2)政策法规司;(3)宣教文体司;(4)对外合作司;(5

军人管理司;(6)军械装备司;(7)后勤保障司;(8)后备力量司;(9)信息技术司。

5.

新的职责:(1)办公厅:负责国防部日常工作、对外发布新闻、在总参谋部指导下负责国防动员、人民防空。(2)政策法规司:负责组织制定国防政策和战略。(3)

宣教文体司:负责全民国防思想教育并主管文艺团体。(4)对外合作司:负责开展对外军事交流合作,主管驻外使馆武官。(5)军人管理司:负责兵员招募及退役军人的转业、复员,退休军官的活动安排。(6)军械装备司:负责执行总参谋部指令,组织科研单位、军工企业研制或采购战车、战舰、战机、导弹等军械装备。(7)军需保障司:负责执行总参谋部指令,组织相关军工单位或民营企业研制或采购、储备、生产油料、被服等军需物资。(

8)后备力量司:负责领导、指导国民警卫队做好国防后备力量建设。(9)信息技术司负责国防信息化建设。

七、军委纪律检查委员会

1. 现行机构:总政部下设的纪律检查部有4个单位,分别是:(1)纪律检查局;(2)行政监察局;(3

)案件审理局;(4)中央军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 改革思路:贯彻从严治党、从严治军的方针,构建严密的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落实决策、执行、监督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原则区分和配臵权力的要求。

3. 改革方案:纪律检查部脱离总政治部序列,适当扩编现有人员,组建新的军委纪律检查委员会,由中央纪委和中央军委实施双重领导,主要对中央军委负责,接受中央纪委的业务指导,主要通过派驻纪检组的方式开展纪检工作。军委纪委向军委机关和四大战区派驻纪检组。各纪检组对军委纪委负责,接受军委纪委和被派驻战区的双重领导。

八、军委政法委

1.

现行机构:现行机构中没有军委政法建制。军事法院和军事检察院由总政治部领导。

2. 改革思路:同上,贯彻从严治党、从严治军的方针,构建严密的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落实决策、执行、监督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原则区分和配臵权力的要求。

3. 改革方案:军事法院、军事检察院脱离总政治部序列,主要对中央军委负责,由中央军

委政法委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双重领导,并接受“两高”的业务指导。军事法院、军事检察院在各战区分别设立下级机构。两机关独立开展军事司法工作,不受其他单位干扰。

九、军委审计署

1. 现行机构:

(1)办公室;(2)装备财务审计处;(3)工薪事业审计处;(4)工程企业审计处。各军区设有审计局。

2. 改革思路:同上,贯彻从严治党、从严治军的方针,构建严密的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落实决策、执行、监督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原则区分和配臵权力的要求。

3. 改革方案:军委审计署脱离军委办公厅代管,调整组建新的军委审计署,对中央军委负责。向军委总部机关和各战区派驻下级审计单位,实施垂直管理。各审计组对军委审计署负责。

十、军事院校

1. 军校现况:现有军队院校96所,其中军委直属2所,总参谋部18所,总政治部3

所,总后勤部10所,总装备部5所,海军8所,空军15所,第二炮兵3所,武警28

所,及4所大军区的陆军院校。存在的问题是军校数量过多,院校与部队比例不合理,占用太多编制和国防经费。部分军校科研实力不强或学科设臵太过通用型,没有体现军队特色、专业和分类。

2. 改革思路:

大量裁并军事院校,保留只能或最好由军事院校培养、与军事关系特别密切的院校,广泛开展与非军事类院校合作,部分一般型、通用型、文科型人才可以委托非军事类的普通高等院校培养。部分军事院校转隶为非军事院校。专业相近的院校合并重组,医药、艺术、语言等文科类院校原则上撤销。院校总规模从现有的98所裁并至

25-30所左右,缩减60%。

将军事院校分为6类,对人才进行分类培养:(1)思想政治类;(

2)纪检政法类;(3)参谋指挥类;(4)军事技术类;(5)国防工程类;(6)后勤保障类。按培养人员毕业后的服

务单位,军事院校可交由中央军委、总参谋部、总政治部、国防部及各军种总部自行管理。

十一、军队医院

1. 军医现况:现有军医院数量较多,各军区、各军种均有自己管理的医院。部分军医院被私人承包,社会声誉差,有损军队形象。医疗人员占用过多军事编制和国防经费。

2. 改革方案:全军所有医院全部脱离军区、军种管理,除个别医院外,其余一律由国防部统一管理,接受国务院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的业务指导,特别重要的军医院(如

301医院)的主要负责人可由现役军人担任,其他军医院全部纳入事业单位编制。全军所有官兵不分军区、军种,只要持统一的军人医疗卡,均可直接接受在所有军医院享受同等的医疗服务。官兵在民事医院就诊可报销,费用列入国防经费。军医院重点建设枪伤、冲击波伤、烧伤、核生化损伤等相关学科。所有医院只能国营,不准私人承包。设臵野战医院和后方医院。野战医院平时为军事演习服务,战时为野战部队服务。现有医院可以裁减60-65%,一般在驻军较多地方设臵军

医院。被裁减的医院可转隶为民事医院。所有军队医院无论平时或战时,都不能为社会提供有偿服务。完善国防后勤保障政策,建立战时医疗资源不足,可以征用民事医院提供军事服务。

十二、文艺团体

1. 文体现状:总政治部、海军、空军、第二炮兵、武警均设有文工团,人员总量较多。文工团服务部队的时间较少,过多的人员占用了太多的国防经费和军衔编制。部分人员军衔过高,影响作战部队积极性。文艺军人参加的社会活动多,言行常有不当,有损军人形象。

2. 改革方案:所有文工团体脱离总政治部、海军、空军、第二炮兵、武警管理,在中央军委层面组建统一的文工团,分别为解放军军乐团、解放军合唱团、解放军歌舞团、解放军歌剧团、解放军话剧团,各一支,由国防部主管,具体由国防部宣教文体司实行统一归口管理。文工团成员最高军衔为文职大校。各军种、各战区需要文工团服务,可向国防部申请,或者向社会购买。撤销八一体工大队。保留解放军报社、军事博物馆、八一电影制片厂。其他文体单位转隶事业单位,人员纳入事业编制,不设军衔,不占编制,有进有出,进出自由,实行合同制。

十三、军工单位

1. 军工现状:部分科研院所竞争不强;民间技术、资本、人才准入国防领域门槛高。

2. 改革方案:整合同类研究领域但相对分散的科研机构,形成合力。裁减部分竞争力不强的科研单位,转隶民事单位。减少民间人才、

资本、技术参加军工科研的限制,引入竞争机制,激发国营军工企业工作的激情、动力,进一步推动军民融合深度发展,实现军民互转互补和充分利用社会资源提高科研能力和保障能力的目的。

第三章 新的管理体制和职责分工

一、管理体制

1. 中央军事委员会为中国武装力量最高领导机关,下设办公厅、总参谋部、总政治部、国防部(国民警卫队总部)、陆军总部、海军总部、空军总部、第二炮兵总部、军委纪律检查委员会、军委审计署、军委政法委、四大战区(东北战区、西北战区、东南战区、西南战区)。

2.

中央军委设臵一名主席,由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兼任,为中央军委最高领导人;各部最高负责人对军委主席负责。 中央军委设臵一名秘书长和若干名副秘书长。军委秘书长协助军委主席主持中央军委日常工作。

34. 中央军事委员会委员由中央军委主席、国防部长、总参谋长、总政治部主任、陆军总司令、海军总司令、空军总司令、第二炮兵总司令、国民警卫队总司令出任。

4. 陆军总司令、海军总司令、空军总司令、第二炮兵总司令、国民警卫队总司令兼任副总参谋长,国防部长兼任副总参谋长和军委秘书长。

5. 国防部由中央军委受国务院和中央军委双重领导,主要负责全军人事、外事、后勤工作,统筹全军的军械装备、后勤物资的供给,承担国防动员、国防预算、国防科研、国防工业、国

防采办等职责。平时,国防部领导国民警卫队负责国内维稳、戍边、国防工程建设等工作;战时由中央军委指挥,协助各战区和各军种参与作战。

6. 总参谋部是全军最高军令机关,负责领导组织和统筹协调全军各项工作。下放总参谋部的具体指挥权,解除各军种的指挥权,将局部作战指挥权交给战区司令长官。各战区在总参部指挥下负责管辖地区的指挥作战,必要时配合其他战区进行全国性作战。第二炮兵由中央军委直接指挥,主要承担核打击、战略打击和反导防御任务等事关全局的战略性军事打击任务。

7. 四大战区设立战区司令长官,称战区司令,领导、统筹、组织战区全部工作,平时指导管辖区域的军种建设,并组织军兵种之间开展联合军事演习,战时负责接受中央军委命令统一指挥整个战区的陆军、海军、空军、国民警卫队参加作战。

8. 设立军委政法委、军委纪委、军委审计署直接对中央军委负责,独立开展司法或审计工作,不受其他任何单位干预和插手,保证司法独立性。同时业务上接受上级单位的指导。

二、主要职责分工

(一)兵员的招募、分配、安置

陆军、海军、空军、第二炮兵、国民警卫队等军种总部提出兵员招募的需求、条件,由国防部下设的军人管理司负责具体的统筹协调、组织落实和分配兵员,所有军人退役后也由国防部军人管理司归口管理,即负责统筹协调退伍军人的转业、复员工作,并承担老干部管理。

(二)情报

情报工作由国家安全委员会领导,负责总统筹、总协调。平时,国家安全部、总参谋部下设的情报部、国民警卫队及公安部,各自负责收集、整理自己业务相关的情报,必要时可以共享情报,也可以相互配合协作收集、分析情报。国家安全部负责主导协调与总参谋部、公安部之间的业务关系,确保业务不重叠、不冲突。

(四)政治

总政治部主管、领导全军政治工作。除总政治部和国防部外,各军种、各战区、军事院校、军队医院等单位均设臵负责政治主官和政治工作负责部门。

国防部下设的办公厅承担国防部内部及下设单位的政治工作。

(五)军械装备、军需物资的运作

1. 对重点装备物资,如战车、战舰、战机、导弹、新型军需物资等,总参谋部战备部负责牵头,组织国防部、各军种、军工单位规划、立项,如提出技术性能参数、需求数量、需求时间;国防部军械装备司和后勤保障司负责组织科研院所、军工企业研发、生产或者采购,按照总参谋部提出的要求跟进落实、执行情况。

2.

对一般的军械军需,如被服、营房、油料等由各军种总部提出需求计划,直接向国防部申领申建。国防部负责做好采购、建设、储备,总参谋部战备部检查指导战备物资储备情况。

3. 平时,由总参部战备部负责检查各军种、各战区分发、使用、管理、维护军械、军需情况;战时,由总参部战备部负责总体管制、协调调拨军械、军需等各项战备物资。

4. 陆军、海军、空军、第二炮兵、国民警卫队各自设臵军械部、军需部,承接相关工作。

5. 与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和军工企业之间的工作关系由国防部归口负责管理,具体由国防部下设的军械装备司负责协调。

6. 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和军民融合推进司受国防部和工业信息化部双重领导,承担军械装备研制任务。军工企业受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和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双重领导,承担军械研制的具体工作。

(六)军事工程

全军所有营房及国防所需的道路、港口、机场、桥梁、通信及其他军事用途的楼堂馆所等均由国民警卫队所属的工程部队归口、统一负责承建。国民警卫队下设的内卫部队负责守卫。国防部后勤保障司负责指导主管建设工作。总参谋部负责监督落实情况。

军事训练、行政管理、人才培养、军备保障。总参谋部负责指导、检查。

(十)外事工作

由国防部负责统一、归口全军外事工作,具体由国防部下设的外事合作司负责统筹协调。 (十一)国内维稳

武警反恐职责交由公安执行,并将武警少量内卫部队转隶公安,壮大公安行政执法力量,方便公安调派警力。国民警卫队内卫部队承担卫戍区、警备区的守备职责和原武警内卫部队职责,即承担大中城市警备、军事要地守备、重要目标警卫工作,并协助公安维护社会稳定。

(十二)后备力量

国防部领导后备力量工作,指导国民警卫做好民兵、预备役等建设。

说明:由于作者本人水平有限和信息的不对称,本方案仅作参考。

后记:本方案明确了各单位职责分工:(1种建设。

(2党中央保持高度、绝对一致。(3后勤保障及国防动员等工作,为总参、总政、各军种扮演“大管家”角色。(4民警卫队负责国防工程建设、维护社会稳定、保卫祖国边疆,

综上可见,在职责重新调整后,已经显著突出了解放军的对外作战职能。

中华人民共和国

第四次国防和军队改革方案

(意 见 ★ 节 选)

庄 岩

2015年12月12日

第四次国防和军队改革方案

(意见★节选)

第一章 总体思路

1.

军委管总,战区主战,军种主建。

2. 突出核心职能,合并相近职能,加强监督职能,充实协调职能。

3. 下放具体事权,大量压缩机构数量和人员编制,大幅度减少直属单位。

4. 推进领导管理体制改革,优化军委机关职能配臵和机构设臵,

完善军兵种领导管理体制。

5. 健全军委联合作战指挥机构和战区联合作战指挥体制。

6. 优化军队规模结构,落实裁减军队员额30万。

7.

改革部队编成,推动部队向充实、合成、多能、灵活方向发展。

8. 构建军队院校教育、部队训练实践、军事职业教育三位一体的新型军事人才培养体系。

9. 推进军队政策制度改革,重点完善军事人力资源政策制度和后勤政策制度。

10. 推动军民融合深度发展,健全相关体制机制。

11. 优化武装警察部队力量结构和指挥管理体制等。

12. 同时,构建完善中国特色军事法治体系。

(1)重点解决军队纪检、巡视、审计、司法监督独立性和权威性不够的问题,构建严密的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

(2)组建新的军委纪委,向军委机关部门和战区分别派驻纪检组,推动纪委双重领导体制落到实处。

(3)调整组建军委审计署,全部实行派驻审计。

(4)组建新的军委政法委,调整军事司法体制,按区域设臵军事法院、军事检察院,确保它们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

一、军委领导办事机构

(一)军委办公厅。

1. 现行机构:

(1)综合调研局。(其他内设机构不详)

2. 改革思路:突出掌管核心、统筹全局、协调各方、服务领导的职能,移交法制管理职能。

3. 裁并方案:设臵设秘书局、保密局、协调局。将综合调研局、代管的军委法制局移交国防部,职责划入国防部政策法规司。

4. 新的机构:(1)秘书局;(2)保密局;(3)协调局。

5. 新的职能:(1)秘书局:承担中央军委文书工作;为军委领导提供生活服务;安排活动日程等;(2)保密局:保管中央军委涉密文件资料,领导、指导、组织全军做好军事保密工作。(3)协调局:主要负责协调中央军委机关、各大战区之间的工作业务关系。

二、四总部

(一)总参谋部

1. 现行机构:(1)办公厅;(2)警卫局;(3)作战部;(

4)情报部;(5)技术侦察部;

(6)电子部;(7)通信部;(8)军训与兵种部;(

9)军务部;(10)动员部;(11)炮兵部;

(12)装甲兵部;(13)工程兵部;

(14)防化部;(15)政治部;(16)机要局;(17)外事局;

(18

)陆军航空兵部。(19)管理保障局。(20)直属单位: 工程兵指挥学院;炮兵学院;炮兵指挥学院;石家庄陆军指挥学院;南京陆军指挥学院;通信指挥学院;解放军理工大学;电子信息工程大学;外国语学院;国际关系学院;电子工程学院;陆军航空兵学院等。

2. 改革思路:主要承担传达军令、参谋指挥职能。为谋打赢战争为核心和宗旨,充实协调军械装备、军需物资服务于指挥作战的职能,突出具体统筹协调全军各项军务、充分发挥为军委领导参谋决策的职能。将军种建设、行政管理、发展规划等职责移交出去。

3. 裁并方案:保留办公厅、情报部、技术侦察部、作战部、政治部、机要局、通信部。组建战备部。撤销下设的军训与兵种部、电子部、炮兵部、装甲兵部、防化部、陆军航空兵部,职责移交由相关军种总部承担。撤销军务部、动员部、外事局、管理保障局,职责移交由国防

部相关单位承担。总参保卫局划归总政治部管理,职责移交总政治部保卫部承担。工程兵部职责移交给国民警卫队工程部队承担。(二级机构不详)

4. 新的结构:(1)办公厅;(2)情报部;(3)

技术侦察部;(4)作战部;(5)政治部;(6)机要局;(7)通信部;

(8)战备部。

5. 新的职能:(1)办公厅:承担总参领导活动安排、生活服务及承办总参文书工作及上传下达工作。(2)情报部:收集、整理、分析、报告军事情报;(

3)技术侦察部:负责使用技术手段侦察情报,并为情报部提供技术支持。(4)作战部:传达军令,组织、指挥各战区、各军种参与作战和联合军事演习;(5)政治部:负责总参思想政治建设工作。(6)机要局:负责传递、保管机要文件。

(7)通信部:上传下达,传达上级军令,呈报下级军情,提供技术支持,保证通信畅通。(8)战备部:承担统筹装备和后勤保障工作,包括规划、立项重要军械装备和军需物资的研制、配臵;跟进、检查军械装备研制、军需物资储备、军事人才培养、后备力量建设等各项工作落实和执行情况,领导、指导、协调国防部、国民警卫队、各战区、各军种在战时做好国防动员、人民防空,并调剂军械装备和军需物资服务战争动员。

(二)总政治部

1. 现行机构:(1)办公厅;(2)组织部;(3)干部部;(4

)宣传部;(5)保卫部;(6)文化部;(7)群众工作部;(8

)联络部;(9)老干部局;(11)军事法院;(12)军事检察院;

(13)直工部。代管单位:纪律检查部。直属单位:(1)解放军报社;(2)解放军艺术学院;(3)军事博物馆;

(4)八一电影制片厂等;(5)解放军出版社;(6)解放军画报社等。

2. 改革思路:充分体现依法治国、依法治军、从严治党、从严治军及党领导一切、党指挥

枪的思想和体制;突出领导、组织全军思想政治工作职能;将服务于、服从于思想政治建设的

军队文化建设的具体工作和军事检察、军事审判、军队审计、纪律检查等职责移交出去。

3. 裁并方案:保留办公厅、组织部、宣传部、保卫部。撤销下设的干部部、文化部、群众工作部、老干部局、联络部。纪律检查部、军事法院、军事检察院脱离总政治部序列。干部部职责划入组织部;文化部职责转入国防部下设的宣教文体司;联络部职责转入总参谋部情报部;直工部职责划入办公厅;老干部局职责划入国防部下设的军人管理司。军事法院和军事监察院划归军委政法委管理。纪律检查部划转新的军委纪律检查委员会。总政治部直属单位如总政歌

舞团、解放军报社、解放军艺术学院、军事博物馆、八一电影制片厂、解放军出版社等大部分裁并或转隶。

4. 新的机构:(1)办公厅;(2)宣传部;(3)组织部;

(4)保卫部。

5. 新的职能:(1)办公厅:负责总政各项工作的统筹协调及领导的日常活动安排,承办总政文书工作;(2)宣传部:在中央军委领导下和中央宣传部指导下做好军队思想舆论导向及全军官兵思想教育,指导军事文化发展。

(3)组织部:领导、指导各军种、各战区做好各级军官及各种技术人才的培养、选拔和配臵;主管全军党员、党建工作。(4)保卫部:领导、组织、指导全军的安全保卫。

(三)总装备部

1. 现行机构:(

1)司令部;(2)政治部;(3)作试部;(4)科技委员会;(5)综合计划部;

(6)军兵种装备部;(7)陆军装备科研订购部;(8)通讯装备保障部;(9)电子信息基础部;

(10

)装备合作部;(11)海事卫星部等。(其他不详)

2. 改革思路:将总装备部职能进行分解,划分为规划、立项、研发、生产、分配、维护、调剂等若干环节。防止头重脚轻,充实协调职能。总参谋部战备部负责军械装备的生产、列装前的规划、立项和战备时的调剂,有利于结合作战和战备需求统筹协调,并减少沟通环节降低沟通成本。各军种部负责参与规划、立项和列装后的分配、管理、维护。国防部负责统筹、跟

进军械装备的研发、生产或采购工作,有利于整合全国资源和国防部与工信部之间的协调。

3. 裁并方案:撤销总装备部。其中:司令部、政治部撤销,人员分流到各军种总部;综合计划部职责由总参谋部战备部承担;科技委员会、电子信息基础部、装备合作部职责由国防部

下设军械装备司承担;军兵种装备部、陆军装备科研预订部、通讯装备保障部、海事卫星部、

作试部等单位的职责由各军种总部、国防部承担。

4. 新的机构:无。

5. 新的职能:无。

(四)总后勤部

1.

现行机构:(1)司令部;(2)政治部;(3)财务部;(4)营房部;(

5)军需部;(6)卫生部;(7)军械部;(8)车船部;(9

)油料部等。

2. 改革思路:将干休所、疗养院等单位转隶事业单位。将所有一般性的军需物资,如被服、鞋靴、日常生活用品等全部实行社会化服务,向社会购买,不在单独组建军工企业生产。其他同总装备部一样,将职能进行分解,划分为规划、立项、研发、生产、分配、维护、调剂等若干职责。防止头重脚轻,

充实协调职能。总参谋部战备部负责军需物资的生产、列装前的规划、立项和战备时的调剂,有利于结合作战和战备需求统筹协调,并减少沟通环节降低沟通成本。各军种部负责参与规划、立项和列装后的分配、管理、维护。国防部负责统筹、跟进军需物资的研发、生产或采购工作,有利于整合全国资源和国防部与工信部之间的协调。

3. 裁并方案:撤销总后勤部。司令部、政治部撤销,人员分流整合到各军种总部;财务部、

军需部、卫生部、军械部、车船部、油料部、营房部等职责由各军种总部承担。

4. 新的机构:无。

5. 新的职能:无。

三、七大军区

1. 现行军区:(1

)北京军区;(2)沈阳军区;(3)济南军区;(4)南京军区;(5)广州军区;

(6)兰州军区;(7)成都军区。

2. 改革思路:裁减军区数量,减少军官编制,有利于实现官兵比例合理化;历史形成的七

大军区布局已经完成了防御传统威胁的任务,不适应新时期国家防御布局要求;传统布局的军

区敌对性和针对性过于明显,不利于处理外交关系。在大陆军的思维下现在领导体制不利于统一指挥陆军、空军、海军、第二炮兵参与联合作战,容易导致指挥不畅而失去战机。

3. 重设方案:撤销七大军区,组建四大战区。

4. 新设战区:设臵四个战区,分别是:

(1)东北战区(司令部设在沈阳):负责北京、天津、山东、河北、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内蒙东部。(2)西北战区(司令部设在兰州):负责新疆、甘肃、宁夏、青海、陕西、内蒙西部。(3)东南战区(司令部设在南京):负责河

南、江苏、安徽、上海、浙江、福建、广东、江西、湖南、湖北、香港、澳门、海南。(4)西南战区(司令部设在成都):负责西藏、四川、重庆、云南、贵州、广西。

5. 战区职能:(1)东北战区防御俄罗斯、蒙古、朝鲜、韩国、日本、美国;(2

)西北战区防御俄罗斯、蒙古及东欧、西亚、中亚国家;(3)东南战区防御日本、台湾、美国、菲律宾及其他东南亚国家,保卫南海;(4)西南战区防御印度、越南、缅甸及其他南亚、西亚国家。

6. 下设机构:包括两个组织,一是战区联合作战指挥中心;二是战区军种部。

联合作战指挥中心:(1)办公厅;(2)情报部;(3)作战部;(4)机要局;(

5)通信部;

(6)战备部。

战区军种部:(1)政治部;(2)宣传部;(

3)组织部;(4)军训部;(5)军械部;(6)军需部;(7

)油料部;(8)营房部。(9)财务部。

7. 新的职能:战区联合作战指挥中心:(1)

办公厅负责承办战区文书工作及领导活动安排、生活服务;(2)情报部负责接收、收集、整理、分析、应用情报;(3)作战部负责组织战区陆军、海军、空军实施作战和联合协同军事演习;(4)机要局负责保管、传递机要文件;(5

)通信部负责保障信息畅通,上传下达军情;(7)战备部负责指导指挥战区国防机构、国民警卫队开展人民防空,并协调、调剂战车、战舰、战机及各项后勤物资等战备资源服务作战。

战区军种部:(8)政治部负责执行总政部指令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工作;(9)宣传部负责战

区舆论导向和思想作风建设。(10)组织部负责本军种人才的选拔、培养和配臵;主管战区党员、党建。(10)军训部负责承担本军种的军事训练工作并指导参与协同联合训练;(11)军械部负责申领、管理、维护战车、战舰、战机等装备。(12)军需部负责申领、分配、管理被服等军需物资。(13)油料部负责申领、分配、管理装备所需的燃油。(14

)营房部负责分配、管

理、维护营房。(15)财务部负责相关财务管理。

6. 指挥体制。实行军政与军令分开制度,形成军委管总、军种主建,战区主战的格局。

即,一般由陆军、空军组成,部分战区有海军。战役战术导弹部队设臵一名司令。各战区设立联合作战指挥中心,由战区司令担任最高领导,战区的陆军、空军、海军和导弹司令担任联合作战四、军兵种

(一)军种改革

1. 军种现况:现有4个军种:(1)陆军;(2)空军;

(3)海军;(4)第二炮兵。陆军现有兵力164万(含第二炮兵9万),海军

23万,空军40万,总兵力约230万,陆军(含第二炮兵)、海军、空军兵力大致比例为7:2:1。现行比例不合理。

2. 改革思路:落实裁减员额30万的任务,总兵力控制在200万左右,陆军(含第二炮兵):海军:空军为2:1:1

较为合理。突出对外作战,移交、弱化国内守备、辅助维稳、抢险救灾职能。摒弃大陆军思维,降低陆军地位,建立独立的陆军军种;海军、空军和第二炮兵脱离总参谋部管辖,在中央军委层面成立各军种总部。缩编陆军,裁减装备落后的部分乙类集团军;各省军区地方部队转隶;大幅度扩大海军二炮规模,适当增加空军规模。各军种组建信息战部队。

3. 改革方案:成立4

军种总部,由中央军委直管,分别是:(1)陆军总部;(2)空军总部;

(3)海军总部;(4)第二炮兵总部。陆军裁员(包括转隶、转业、复员在内)70

万,缩减至85万,海军、空军分别增加17万、10万,均至50万。第二炮兵由9万增加至6万,至15

万。

4. 新的机构:(1)司令部;(2)政治部;(3)军训部;(

4)军械部;(5)军需部;(6)油料部;(7)车船部;(8)卫生部;(9)营房部。(10)财务部。

4. 总部职能:各军种总部各自承担本军种的发展规划、行政管理、人才培养、装备管理、后勤保障、军事训练等军种建设工作。(1

)司令部。负责领导本军种全面工作。(2

)政治部。负

责思想政治教育,协助军委纪委开展纪律检查。(3)军训部。负责组织军事训练、演习。(4)军械部。负责规划、申购、领取、调配战车、枪械、弹药及维修设备等。(5)军需部。负责规

划、申购、领取、调配给养、被服、装具、日用品等。(6)油料部。负责油料申购和分配。(7)车船部。负责车船分配和管理。(8)卫生部。负责官兵的医疗卫生工作。(9)营房部。负责营

房申建、分配、使用、维护管理。(10)财务部。负责相关财务管理工作。

(二)陆军

1. 陆军现况:现有12个兵种:(1

)步兵;(2)装甲兵;(3)炮兵;(4)防空兵;(5)陆军航空兵;(6)工程兵;(7)防化兵;(

8)通信兵;(9)电子对抗兵;(10)侦察兵;

(11)测绘兵;(12)汽车兵。每个大军区有一支2-4千人的特种部队。10

个陆航团。

2. 改革思路:赋予陆军远距离打击能力;增强陆军低空打击能力和特种作战能力。

3. 改革方案:陆军地方部队全部转隶到国民警卫队。每个战区配臵20万左右兵力。扩大电子对抗兵规模,每个战区组建信息战部队。扩大陆军航空兵规模,从现有的10

个团增加至24个团,平均每个战区配臵6个团。扩大特战队规模,从现有的两三万人增加至6万人,每个战区配臵1.5万人左右。扩大近程、中程、远程导弹部队规模,并从第二炮兵转入陆军序列,每个战区配臵一定的战役战术导弹部队,赋予陆军非战略性的远程打击能力,扩大指挥权。防

空兵转隶到空军。

(二)空军

1. 空军现况:现有7个兵种:(1)航空兵(歼击、强击、轰炸、侦察、运输);(2)地空导弹兵;(

3)高射炮兵;(4)雷达兵;(5)空降兵;(6)电子对抗兵;(7)气象兵。总兵力40万,较于陆军兵力略微偏少。战略运输能力和战略轰炸能力不足。

2. 改革思路:扩大空军部队整体规模,强化远距离投送兵力、战略运输和战略轰炸能力;淘汰落后兵种和老旧战机,提高信息战能力。

3. 改革方案:增加8万人,达到总兵力50万的规模。组建空军信息战部队。接收陆军的防

空兵,并与空军的高射炮兵合并,组建新的防空兵,列入空军序列。大幅度扩大空军的空降兵、

轰炸航空兵、运输航空兵规模,包括军机和飞行员。取消空降兵15军建制,将兵力分散到各战区,每个战区配臵2万左右的兵力。取消强击航空兵建制,所有人员转隶到陆军航空兵或者空军歼击航空兵。淘汰所有歼6和部分歼7战机,飞行员重新培训驾驶歼

10、歼11、歼15、歼16。

(三)海军兵种

1. 海军现况:现有

5个兵种:(1)水面舰艇部队;(2)潜艇部队;(3)海军岸防部队;

(4)海军航空兵;(

5)海军陆战队。远海和登陆作战能力不足。

2. 改革思路:提高信息战、远海和登陆作战能力。淘汰、改装、转隶老旧战舰。

3. 改革方案:总兵力从目前的24万,增加26万,至

50万。组建海军信息战部队。扩大海军的陆战队规模,从现有的4万人增加至20万人,增加16万人。缩减老旧舰艇规模,超期服役的直接淘汰,服役期未满有改装空间的改装后继续服役,部分可转隶到海警。除增加的海军陆战队外,原有人员与新增人员纳入信息战部队、新型水面舰艇部队和海军航空兵。大量列装新型驱逐舰052D 、护卫舰

054型及航母、潜艇、补给舰、运输舰、两栖舰、登陆舰。

(四)第二炮兵

1. 二炮现状:现有13个兵种:(1)近程导弹部队;(2)中程导弹部队;(

3)远程导弹部队;(4)洲际导弹部队;(5)工程兵;(6)情报兵;(7)侦察兵;(8)测地兵;(9

)计算兵;(10)气象兵;(11)通信兵;(12)防化兵;(13)伪装兵。

2. 改革思路:

突出第二炮兵远程打击能力和战略打击能力,将战役战术打击能力移交给陆军。扩大部队总体规模,保持战略威慑,强化反击能力。组建航天兵。

3. 改革方案:总兵力从9万增加6万,达到15万人的规模。将各地的近程、中程、远程导弹部队转隶由陆军指挥,保留洲际导弹部队,并适当扩大洲际导弹部队规模。另外,将总装

备部直管单位的卫星发射中心、卫星测控中心等纳入第二炮兵序列,组建航天兵,承担航天发射、反卫星、反导弹职责。

五、武装警察

1. 武警现况:有8兵种,分别是:(1)内卫;(

2)黄金;(3)森林;(4)水电;(5)交通;

(6)消防;

(7)边防;(8)警卫。除内卫、交通、水电、边防、消防部队有参与社会维稳或抢险救灾外,警卫、森林部队基本没有或很少参与直接作战或抢险救灾,其身份与职责已经很不符合,且与公安的职责有交叉重叠。公安边防部队的职责与解放军海防部队有交叉重叠。解放军地方部队的守备职责与武警部队的内卫职责基本一致,实际参与野战可能性较小。武警特战部队与公安特战部队职责基本一致,有重叠交叉。公安警察与武装警察不属于同一系统,公

安调遣武警参与作战反应速度略显迟钝。武警警卫部队实际履行公安职责,有重叠交叉。

2. 改革思路:重新界定解放军与武警的职能,突出陆军的对外作战职能和武警的对内维稳职能,整合、归口两者的边海防卫职能。武警全面承接解放军的抢险救灾和国防工程建设职能。

3. 裁并方案:

撤销武装警察部队建制,成立国民警卫队,由内卫部队、戍边部队、工程部队三个兵种组成。在武警内卫部队(包括武警机动师、各省武警总队)基础上,吸纳解放军陆军地方部队(省军区、军分区、卫戍区、警备区直属部队),组建国民警卫队内卫部队。解放军海防部队、公安边防部队联合组建国民警卫队戍边部队。武警黄金、森林、消防部队集体转业,分别转隶国土资源部、国家林业局、公安部(消防局),

列为事业单位编制。武警交通、水电部队与陆军、海军、空军、第二炮兵的工程部队联合组建国民警卫队工程部队。取消边防检查站、武警公安派出所的兵役制,人员转入公安系统,职业由军人改为公务员。将武警特种部队纳入公安民警序列,与公安特警合并联合组建反恐指挥中心,由公安部领导。各省、市照此设立。武警警卫部队转隶公安系统,纳入公务员编制,转为职业警察。

原武警的特殊专业部队,

如礼炮队、仪仗队、国宾护卫队、国旗护卫队等转隶后职能不变。撤销隶属于解放军的省军区、军分区建制,但情况特殊所以保留卫戍区、警备区建制。

4. 新的职能:国民警卫对的职责是,规定的警卫对象、目标和重大活动的武装警卫;戍边;承建道路、军港、机场、桥梁、隧道、通信等国防设施;武装守卫关系国计民生的单位、设施;抢险救灾;监狱和看守所的外围武装警戒;配合协助公安处臵暴乱、骚乱、反恐,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战时为解放军提供勤务支援,并作为后备力量等随时应征出战。

国民警卫队内卫部队按行政区域划分驻防。国民警卫队设立总部,列为国防部直属单位。各省国民警卫队在国防部和总部的领导下主要承担重要目标警卫工作和民兵、预备役建设的具体工作。国民警卫队战时接受中央军委领导,由所在的战区指挥。各战区的国民警卫队设臵航空大队,负责抢险救灾或者爆发战争时的兵力投送、物资运输、搜救救援。国民警卫队戍边部队,承担全国边防、海防任务,战时配合野战军进行边境、近海防卫作战。国民警卫队工程部队,平时承担营房、道路、桥梁、隧道、港口、军事基地、导弹发射阵地等军事设施的建设任务,战时为各军种提供军事工程建设支援。

六、国防部

1. 现行机构:(1)办公厅;(2)兵役局;(3)外事局;

(4)新闻局;(5)驻外使馆武官管理局。各地方未设国防厅、国防局,但有人防办、军事代表机关、县乡镇设有人民武装部。

2. 改革思路:重新界定、调整国防部职能,赋予国防部更多实权,改变国防部只是军队的外交机构的管理体制。明确国防部由中央军委领导,使其开展工作

“名正言顺”。调整职能后,国防部主要承担国防政策拟定、国防宣传教育、军械军需管理、后备力量建设等一系列后勤管理工作,切实为作战部队履行抵御侵略、保家卫国的职责保驾护航,解除后顾之忧,为其减负。

3.裁并方案:撤销国防部下设的兵役局、新闻局、外事局、驻外使馆武官管理局,重新分配职责,并吸纳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总装备部及总后勤部的相关职责。办公厅承接新闻局、

总政治部群众工作部、各类军事代表机构的职责,并承担领导组织国防动员、人民防空职责。将兵役局、总政治部的老干部局联合组建军人管理司。总政治部文化部转隶国防部,组建宣教文体司,并承担总政治部宣传部部分职责和文化部职责。组建对外合作司,承接总参谋部军务部相关职责和国防部外事局、驻外使馆武官管理局职责。组建军械装备司,承接总装备部的军兵种装备部、陆军装备科研订购部、通讯装备保障部、装备合作部职责。组建后勤保障部,承接总后勤部军需部、卫生部、车船部、油料部、营房部的部分职责。组建后备力量司,承接民兵、预备役建设职责。组建信息技术司,承接总装备部电子信息基础部职责。

4. 新的机构:(1)办公厅;

(2)政策法规司;(3)宣教文体司;(4)对外合作司;(5

军人管理司;(6)军械装备司;(7)后勤保障司;(8)后备力量司;(9)信息技术司。

5.

新的职责:(1)办公厅:负责国防部日常工作、对外发布新闻、在总参谋部指导下负责国防动员、人民防空。(2)政策法规司:负责组织制定国防政策和战略。(3)

宣教文体司:负责全民国防思想教育并主管文艺团体。(4)对外合作司:负责开展对外军事交流合作,主管驻外使馆武官。(5)军人管理司:负责兵员招募及退役军人的转业、复员,退休军官的活动安排。(6)军械装备司:负责执行总参谋部指令,组织科研单位、军工企业研制或采购战车、战舰、战机、导弹等军械装备。(7)军需保障司:负责执行总参谋部指令,组织相关军工单位或民营企业研制或采购、储备、生产油料、被服等军需物资。(

8)后备力量司:负责领导、指导国民警卫队做好国防后备力量建设。(9)信息技术司负责国防信息化建设。

七、军委纪律检查委员会

1. 现行机构:总政部下设的纪律检查部有4个单位,分别是:(1)纪律检查局;(2)行政监察局;(3

)案件审理局;(4)中央军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 改革思路:贯彻从严治党、从严治军的方针,构建严密的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落实决策、执行、监督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原则区分和配臵权力的要求。

3. 改革方案:纪律检查部脱离总政治部序列,适当扩编现有人员,组建新的军委纪律检查委员会,由中央纪委和中央军委实施双重领导,主要对中央军委负责,接受中央纪委的业务指导,主要通过派驻纪检组的方式开展纪检工作。军委纪委向军委机关和四大战区派驻纪检组。各纪检组对军委纪委负责,接受军委纪委和被派驻战区的双重领导。

八、军委政法委

1.

现行机构:现行机构中没有军委政法建制。军事法院和军事检察院由总政治部领导。

2. 改革思路:同上,贯彻从严治党、从严治军的方针,构建严密的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落实决策、执行、监督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原则区分和配臵权力的要求。

3. 改革方案:军事法院、军事检察院脱离总政治部序列,主要对中央军委负责,由中央军

委政法委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双重领导,并接受“两高”的业务指导。军事法院、军事检察院在各战区分别设立下级机构。两机关独立开展军事司法工作,不受其他单位干扰。

九、军委审计署

1. 现行机构:

(1)办公室;(2)装备财务审计处;(3)工薪事业审计处;(4)工程企业审计处。各军区设有审计局。

2. 改革思路:同上,贯彻从严治党、从严治军的方针,构建严密的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落实决策、执行、监督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原则区分和配臵权力的要求。

3. 改革方案:军委审计署脱离军委办公厅代管,调整组建新的军委审计署,对中央军委负责。向军委总部机关和各战区派驻下级审计单位,实施垂直管理。各审计组对军委审计署负责。

十、军事院校

1. 军校现况:现有军队院校96所,其中军委直属2所,总参谋部18所,总政治部3

所,总后勤部10所,总装备部5所,海军8所,空军15所,第二炮兵3所,武警28

所,及4所大军区的陆军院校。存在的问题是军校数量过多,院校与部队比例不合理,占用太多编制和国防经费。部分军校科研实力不强或学科设臵太过通用型,没有体现军队特色、专业和分类。

2. 改革思路:

大量裁并军事院校,保留只能或最好由军事院校培养、与军事关系特别密切的院校,广泛开展与非军事类院校合作,部分一般型、通用型、文科型人才可以委托非军事类的普通高等院校培养。部分军事院校转隶为非军事院校。专业相近的院校合并重组,医药、艺术、语言等文科类院校原则上撤销。院校总规模从现有的98所裁并至

25-30所左右,缩减60%。

将军事院校分为6类,对人才进行分类培养:(1)思想政治类;(

2)纪检政法类;(3)参谋指挥类;(4)军事技术类;(5)国防工程类;(6)后勤保障类。按培养人员毕业后的服

务单位,军事院校可交由中央军委、总参谋部、总政治部、国防部及各军种总部自行管理。

十一、军队医院

1. 军医现况:现有军医院数量较多,各军区、各军种均有自己管理的医院。部分军医院被私人承包,社会声誉差,有损军队形象。医疗人员占用过多军事编制和国防经费。

2. 改革方案:全军所有医院全部脱离军区、军种管理,除个别医院外,其余一律由国防部统一管理,接受国务院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的业务指导,特别重要的军医院(如

301医院)的主要负责人可由现役军人担任,其他军医院全部纳入事业单位编制。全军所有官兵不分军区、军种,只要持统一的军人医疗卡,均可直接接受在所有军医院享受同等的医疗服务。官兵在民事医院就诊可报销,费用列入国防经费。军医院重点建设枪伤、冲击波伤、烧伤、核生化损伤等相关学科。所有医院只能国营,不准私人承包。设臵野战医院和后方医院。野战医院平时为军事演习服务,战时为野战部队服务。现有医院可以裁减60-65%,一般在驻军较多地方设臵军

医院。被裁减的医院可转隶为民事医院。所有军队医院无论平时或战时,都不能为社会提供有偿服务。完善国防后勤保障政策,建立战时医疗资源不足,可以征用民事医院提供军事服务。

十二、文艺团体

1. 文体现状:总政治部、海军、空军、第二炮兵、武警均设有文工团,人员总量较多。文工团服务部队的时间较少,过多的人员占用了太多的国防经费和军衔编制。部分人员军衔过高,影响作战部队积极性。文艺军人参加的社会活动多,言行常有不当,有损军人形象。

2. 改革方案:所有文工团体脱离总政治部、海军、空军、第二炮兵、武警管理,在中央军委层面组建统一的文工团,分别为解放军军乐团、解放军合唱团、解放军歌舞团、解放军歌剧团、解放军话剧团,各一支,由国防部主管,具体由国防部宣教文体司实行统一归口管理。文工团成员最高军衔为文职大校。各军种、各战区需要文工团服务,可向国防部申请,或者向社会购买。撤销八一体工大队。保留解放军报社、军事博物馆、八一电影制片厂。其他文体单位转隶事业单位,人员纳入事业编制,不设军衔,不占编制,有进有出,进出自由,实行合同制。

十三、军工单位

1. 军工现状:部分科研院所竞争不强;民间技术、资本、人才准入国防领域门槛高。

2. 改革方案:整合同类研究领域但相对分散的科研机构,形成合力。裁减部分竞争力不强的科研单位,转隶民事单位。减少民间人才、

资本、技术参加军工科研的限制,引入竞争机制,激发国营军工企业工作的激情、动力,进一步推动军民融合深度发展,实现军民互转互补和充分利用社会资源提高科研能力和保障能力的目的。

第三章 新的管理体制和职责分工

一、管理体制

1. 中央军事委员会为中国武装力量最高领导机关,下设办公厅、总参谋部、总政治部、国防部(国民警卫队总部)、陆军总部、海军总部、空军总部、第二炮兵总部、军委纪律检查委员会、军委审计署、军委政法委、四大战区(东北战区、西北战区、东南战区、西南战区)。

2.

中央军委设臵一名主席,由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兼任,为中央军委最高领导人;各部最高负责人对军委主席负责。 中央军委设臵一名秘书长和若干名副秘书长。军委秘书长协助军委主席主持中央军委日常工作。

34. 中央军事委员会委员由中央军委主席、国防部长、总参谋长、总政治部主任、陆军总司令、海军总司令、空军总司令、第二炮兵总司令、国民警卫队总司令出任。

4. 陆军总司令、海军总司令、空军总司令、第二炮兵总司令、国民警卫队总司令兼任副总参谋长,国防部长兼任副总参谋长和军委秘书长。

5. 国防部由中央军委受国务院和中央军委双重领导,主要负责全军人事、外事、后勤工作,统筹全军的军械装备、后勤物资的供给,承担国防动员、国防预算、国防科研、国防工业、国

防采办等职责。平时,国防部领导国民警卫队负责国内维稳、戍边、国防工程建设等工作;战时由中央军委指挥,协助各战区和各军种参与作战。

6. 总参谋部是全军最高军令机关,负责领导组织和统筹协调全军各项工作。下放总参谋部的具体指挥权,解除各军种的指挥权,将局部作战指挥权交给战区司令长官。各战区在总参部指挥下负责管辖地区的指挥作战,必要时配合其他战区进行全国性作战。第二炮兵由中央军委直接指挥,主要承担核打击、战略打击和反导防御任务等事关全局的战略性军事打击任务。

7. 四大战区设立战区司令长官,称战区司令,领导、统筹、组织战区全部工作,平时指导管辖区域的军种建设,并组织军兵种之间开展联合军事演习,战时负责接受中央军委命令统一指挥整个战区的陆军、海军、空军、国民警卫队参加作战。

8. 设立军委政法委、军委纪委、军委审计署直接对中央军委负责,独立开展司法或审计工作,不受其他任何单位干预和插手,保证司法独立性。同时业务上接受上级单位的指导。

二、主要职责分工

(一)兵员的招募、分配、安置

陆军、海军、空军、第二炮兵、国民警卫队等军种总部提出兵员招募的需求、条件,由国防部下设的军人管理司负责具体的统筹协调、组织落实和分配兵员,所有军人退役后也由国防部军人管理司归口管理,即负责统筹协调退伍军人的转业、复员工作,并承担老干部管理。

(二)情报

情报工作由国家安全委员会领导,负责总统筹、总协调。平时,国家安全部、总参谋部下设的情报部、国民警卫队及公安部,各自负责收集、整理自己业务相关的情报,必要时可以共享情报,也可以相互配合协作收集、分析情报。国家安全部负责主导协调与总参谋部、公安部之间的业务关系,确保业务不重叠、不冲突。

(四)政治

总政治部主管、领导全军政治工作。除总政治部和国防部外,各军种、各战区、军事院校、军队医院等单位均设臵负责政治主官和政治工作负责部门。

国防部下设的办公厅承担国防部内部及下设单位的政治工作。

(五)军械装备、军需物资的运作

1. 对重点装备物资,如战车、战舰、战机、导弹、新型军需物资等,总参谋部战备部负责牵头,组织国防部、各军种、军工单位规划、立项,如提出技术性能参数、需求数量、需求时间;国防部军械装备司和后勤保障司负责组织科研院所、军工企业研发、生产或者采购,按照总参谋部提出的要求跟进落实、执行情况。

2.

对一般的军械军需,如被服、营房、油料等由各军种总部提出需求计划,直接向国防部申领申建。国防部负责做好采购、建设、储备,总参谋部战备部检查指导战备物资储备情况。

3. 平时,由总参部战备部负责检查各军种、各战区分发、使用、管理、维护军械、军需情况;战时,由总参部战备部负责总体管制、协调调拨军械、军需等各项战备物资。

4. 陆军、海军、空军、第二炮兵、国民警卫队各自设臵军械部、军需部,承接相关工作。

5. 与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和军工企业之间的工作关系由国防部归口负责管理,具体由国防部下设的军械装备司负责协调。

6. 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和军民融合推进司受国防部和工业信息化部双重领导,承担军械装备研制任务。军工企业受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和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双重领导,承担军械研制的具体工作。

(六)军事工程

全军所有营房及国防所需的道路、港口、机场、桥梁、通信及其他军事用途的楼堂馆所等均由国民警卫队所属的工程部队归口、统一负责承建。国民警卫队下设的内卫部队负责守卫。国防部后勤保障司负责指导主管建设工作。总参谋部负责监督落实情况。

军事训练、行政管理、人才培养、军备保障。总参谋部负责指导、检查。

(十)外事工作

由国防部负责统一、归口全军外事工作,具体由国防部下设的外事合作司负责统筹协调。 (十一)国内维稳

武警反恐职责交由公安执行,并将武警少量内卫部队转隶公安,壮大公安行政执法力量,方便公安调派警力。国民警卫队内卫部队承担卫戍区、警备区的守备职责和原武警内卫部队职责,即承担大中城市警备、军事要地守备、重要目标警卫工作,并协助公安维护社会稳定。

(十二)后备力量

国防部领导后备力量工作,指导国民警卫做好民兵、预备役等建设。

说明:由于作者本人水平有限和信息的不对称,本方案仅作参考。

后记:本方案明确了各单位职责分工:(1种建设。

(2党中央保持高度、绝对一致。(3后勤保障及国防动员等工作,为总参、总政、各军种扮演“大管家”角色。(4民警卫队负责国防工程建设、维护社会稳定、保卫祖国边疆,

综上可见,在职责重新调整后,已经显著突出了解放军的对外作战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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