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顾问协议
本《财务顾问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由以下双方签署: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鉴于:
(1) 甲方具有融资贷款意向,有意委托乙方担任其财务顾问,负责为甲方就
_______________项目物色符合甲方要求的资金方或确定其他融资渠道以取得其业务发展所需资金(以下简称“融资”);
(2) 乙方拥有丰富的投融资经验及优秀的管理团队,具有为甲方提供所需服务
的财务顾问服务能力,并同意接受甲方的该等委托为甲方提供财务顾问服务。
经友好协商,双方就甲方委托乙方为其提供财务顾问服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照执行:
一、委托事项及委托内容
甲方委托乙方、乙方接受委托,为甲方就“融资”提供财务顾问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服务:
1.1 真实、完整地向甲方寻找并介绍资金方;
1.2 安排甲方与资金方见面、谈判;
1.3 应甲方要求确定融资渠道并协助甲方和资金方设计融资方案;
1.4 协助甲方整理并向资金方提供有关资料;
1.5 推荐并协调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相关中介机构开展工作;
1.6 应甲方要求,为甲方提供有关政策、法律法规咨询;
1.7 安排商务谈判并促成甲方与有关方面签订具有法律效力的融资协议书或
其他类似法律文件。
二、委托期限
2.1甲方对乙方的委托期限为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的【】年;若委托期限届满,乙方提供的投资机会的某一交易仍在进行中,则本协议自动顺延直至该交易完成。
三、排他性
3.1委托期间,甲方不应就本协议项下的委托事项委托其他任何第三方;
四、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4.1就乙方承办委托事项及时向乙方提供必要的要求和真实准确的文件资料;
4.2配合乙方工作,并为乙方提供必要的便利条件,如应提供相应资质及抵(质)押和担保条件;
4.3应对乙方推荐资金方的建议及时做出回应,并与资金方会谈;
4.4根据本协议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财务顾问费用和报酬;
4.5甲方应基于其独立判断做出融资决策,其融资风险由甲方自行承担;
五、乙方的责任与义务
5.1应甲方的要求,派员参加甲方组织的有关会议、提供有关文件资料、书面或口头意见;
5.2积极为甲方物色资金方,洽谈委托事项;
5.3乙方向甲方提交的分析意见、咨询、策划、建议等服务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和甲方的利益;
5.4乙方应不定期地向甲方沟通、报告委托事项的进展情况;
5.5乙方向甲方提供财务顾问服务过程中,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因乙方违法行为所导致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担;
5.6接受本协议约束,严格履行本协议项下应尽之义务。
六、财务顾问费及支付
6.1本次融资总额暂为人民币【】万元整(大写:【】), 总额以最后完成融资为准;
6.2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的财务顾问报酬为总融资额的3%;
6.3前期费用:本协议签署后对于本项目前期尽职调查所产生差旅费、交通费等由乙方自行负责;
6.4财务顾问报酬支付条件和方式:甲方应在资金方将融资资金付至甲方指定账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按照上述计算的财务顾问费一次性足额支付给乙方银行账户;
6.5具体付款金额及期限须按实际“融资”情况另附
6.6甲方按约定每延迟一日付款,应向乙方支付相当于应付款项每日万分之一的违约金;
6.7乙方的银行账户信息如下:
户 名:【】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6.8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的每一笔款项后应及时出具相应的发票。
七、保密
7.1乙方及其委派的财务顾问,对本协议的内容及在服务过程中知悉的甲方的商业秘密应予保密。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提供或披露本协议及甲方提交乙方使用的材料与文件。
7.2甲方对于本协议的内容及乙方出具的书面报告、意见书及非书面的策划、咨询等服务内容应予保密。未经乙方事先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提供或披露本协议及乙方提交给甲方的材料与文件,
7.3上述保密约定在本协议期限届满或被撤销或解除之后三年内对双方仍具有约束力。
7.4上述保密义务不适用于如下信息:
(1) 公共领域里的信息;
(2) 非由于具有保密义务方的原因已经为公众所知的。
(3) 由具有保密义务方以外其他渠道被他人获知的信息,这些渠道并
不受保密义务的限制。
(4) 由于法律的适用、法院或其他国家有权机关的要求而披露的信
息。
八、违约责任
8.1任何一方同意并承诺,对于因其违反本协议约定而使对方遭受的或与之有关的所有损失,其将向对方做出赔偿,使之免受损害。但本协议其他条款规定了违约金计算方法的,则适用相应条款规定的违约金计算方法。
九、争议解决
9.1凡因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之相关的任何争议,应首先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自一方提出协商30日内双方协商不能解决或一方不愿通过协商解决的,任何一方均可将该等争议向北京市西城区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本协议的变更、解除、终止
10.1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10.2本协议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变更、解除或终止。
十一、生效及其他
11.1本协议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2本协议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各自公章之日起生效。
(本页以下无正文)
(本页以下无正文,为【】与【】之《融资财务顾问协议》签字盖章页)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财务顾问协议
本《财务顾问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由以下双方签署: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鉴于:
(1) 甲方具有融资贷款意向,有意委托乙方担任其财务顾问,负责为甲方就
_______________项目物色符合甲方要求的资金方或确定其他融资渠道以取得其业务发展所需资金(以下简称“融资”);
(2) 乙方拥有丰富的投融资经验及优秀的管理团队,具有为甲方提供所需服务
的财务顾问服务能力,并同意接受甲方的该等委托为甲方提供财务顾问服务。
经友好协商,双方就甲方委托乙方为其提供财务顾问服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照执行:
一、委托事项及委托内容
甲方委托乙方、乙方接受委托,为甲方就“融资”提供财务顾问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服务:
1.1 真实、完整地向甲方寻找并介绍资金方;
1.2 安排甲方与资金方见面、谈判;
1.3 应甲方要求确定融资渠道并协助甲方和资金方设计融资方案;
1.4 协助甲方整理并向资金方提供有关资料;
1.5 推荐并协调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相关中介机构开展工作;
1.6 应甲方要求,为甲方提供有关政策、法律法规咨询;
1.7 安排商务谈判并促成甲方与有关方面签订具有法律效力的融资协议书或
其他类似法律文件。
二、委托期限
2.1甲方对乙方的委托期限为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的【】年;若委托期限届满,乙方提供的投资机会的某一交易仍在进行中,则本协议自动顺延直至该交易完成。
三、排他性
3.1委托期间,甲方不应就本协议项下的委托事项委托其他任何第三方;
四、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4.1就乙方承办委托事项及时向乙方提供必要的要求和真实准确的文件资料;
4.2配合乙方工作,并为乙方提供必要的便利条件,如应提供相应资质及抵(质)押和担保条件;
4.3应对乙方推荐资金方的建议及时做出回应,并与资金方会谈;
4.4根据本协议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财务顾问费用和报酬;
4.5甲方应基于其独立判断做出融资决策,其融资风险由甲方自行承担;
五、乙方的责任与义务
5.1应甲方的要求,派员参加甲方组织的有关会议、提供有关文件资料、书面或口头意见;
5.2积极为甲方物色资金方,洽谈委托事项;
5.3乙方向甲方提交的分析意见、咨询、策划、建议等服务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和甲方的利益;
5.4乙方应不定期地向甲方沟通、报告委托事项的进展情况;
5.5乙方向甲方提供财务顾问服务过程中,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因乙方违法行为所导致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担;
5.6接受本协议约束,严格履行本协议项下应尽之义务。
六、财务顾问费及支付
6.1本次融资总额暂为人民币【】万元整(大写:【】), 总额以最后完成融资为准;
6.2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的财务顾问报酬为总融资额的3%;
6.3前期费用:本协议签署后对于本项目前期尽职调查所产生差旅费、交通费等由乙方自行负责;
6.4财务顾问报酬支付条件和方式:甲方应在资金方将融资资金付至甲方指定账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按照上述计算的财务顾问费一次性足额支付给乙方银行账户;
6.5具体付款金额及期限须按实际“融资”情况另附
6.6甲方按约定每延迟一日付款,应向乙方支付相当于应付款项每日万分之一的违约金;
6.7乙方的银行账户信息如下:
户 名:【】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6.8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的每一笔款项后应及时出具相应的发票。
七、保密
7.1乙方及其委派的财务顾问,对本协议的内容及在服务过程中知悉的甲方的商业秘密应予保密。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提供或披露本协议及甲方提交乙方使用的材料与文件。
7.2甲方对于本协议的内容及乙方出具的书面报告、意见书及非书面的策划、咨询等服务内容应予保密。未经乙方事先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提供或披露本协议及乙方提交给甲方的材料与文件,
7.3上述保密约定在本协议期限届满或被撤销或解除之后三年内对双方仍具有约束力。
7.4上述保密义务不适用于如下信息:
(1) 公共领域里的信息;
(2) 非由于具有保密义务方的原因已经为公众所知的。
(3) 由具有保密义务方以外其他渠道被他人获知的信息,这些渠道并
不受保密义务的限制。
(4) 由于法律的适用、法院或其他国家有权机关的要求而披露的信
息。
八、违约责任
8.1任何一方同意并承诺,对于因其违反本协议约定而使对方遭受的或与之有关的所有损失,其将向对方做出赔偿,使之免受损害。但本协议其他条款规定了违约金计算方法的,则适用相应条款规定的违约金计算方法。
九、争议解决
9.1凡因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之相关的任何争议,应首先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自一方提出协商30日内双方协商不能解决或一方不愿通过协商解决的,任何一方均可将该等争议向北京市西城区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本协议的变更、解除、终止
10.1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10.2本协议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变更、解除或终止。
十一、生效及其他
11.1本协议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2本协议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各自公章之日起生效。
(本页以下无正文)
(本页以下无正文,为【】与【】之《融资财务顾问协议》签字盖章页)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