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舜雕塑工艺有限公司
临时用工管理制度
ZJDS【2010】007
1.目的
为维护公司正常的工作秩序,加强临时用工管理,合理配置人力资源,提高工作效率,保证生产、经营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临时用工的管理
3.具体内容 3.1临时工条件
3.1.1年满18周岁,持有本人有效的身份证证件; 3.1.2身体健康,能适应本岗位工作;
3.1.3思想品德好,能遵纪守法,遵守工厂的规章制度,服从工厂安排。 3.2聘用程序
3.2.1用工部门须严格控制临时工使用人数。
3.2.2用工部门聘用临时工时必须填写《人员需求申请表》(见附件1),确定临时工的人数、用工 期限、聘用方式、工资标准,经公司领导签字批准后,交行政后勤中心保存。 3.2.3临时工的招聘与正式员工一起或单独招聘,工厂招聘管理办法适用于本办法。 3.2.4临时工录用必须是其本人的本人有效的身份证证件,经用工部门主管签字确认后, 行政后勤中心方可办理手续。
3.2.5与临时工本人签订《临时用工协议》(见附件3),由行政后勤中心保存。 3.3聘用方式
临时工的聘用方式主要以计件和计时两种。 3.4 待遇
临时工以计件或计时工资为主,其它各种福利、津贴均含在劳动报酬中不再另行计发。 3.5工资结算
3.5.1临时工完成任务或完成规定的阶段性任务后,用工部门填写《临时工工资结算通知单》(见附件2),
经公司领导签字后交到行政后勤中心。并知会财务部做好准备。
3.5.2行政后勤中心接到结算工资通知后,在一个工作日内将结算工资人的《考勤汇总表》整理核查,经公司领导审核签字后,交财务核算工资。
3.5.3计件的临时工,用工部门汇总临时工的计件数、单价,经部门公司领导签字后交财务核算计件工资。 3.5.4财务部在接到临时工工资单后,在一个工作日内发放临时工工资。
3.5.5由包工头统一代领工资的,必须签写代领工资证明, 领取工资时,被代领的临时工必须有半数人在场财务部方可发放。 3.6临时工管理
3.6.1临时工与正式员工一样应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同样进行考勤。 3.6.2除特殊情况下,临时工的用工期限不得超过1年。
3.6.3 临时工转为正式员工应通过正常招聘程序,在同等条件下享有录用优先权。 3.6.4 公司可以依照劳动合同解聘临时工。 3.6.5临时工可以依照劳动合同辞职。
3.6.6本协议期限届满时即终止,由于生产、工作需要,在双方同意条件下,可续签协议, 并 应提前7天办理续签协议手续。
3.6.7没有依据劳动合同条款而解除劳动合同给一方造成损失的,应根据损失情况和责任予 以赔偿。
3.6.8 任何一方在合同期内因解除劳动合同而发生争议时,按国家和当地政府的有关规定办 理。 4.附则
4.1本规定由行政后勤中心负责组织实施、检查与考核;未尽事宜由行政后勤中心负责解释与增订。 4.2本制度自批准之日起实施。 5.附件
附件1:《人员需求申请表》 附件2:《临时工工资结算单》 附件3:《临时用工协议》
浙江大舜雕塑工艺有限公司
2010年9月27日
人员需求申请表
临时工工资结算通知单
附件3
临时用工协议
甲方: 浙江大舜雕塑工艺有限公司
乙方: 身份证号码 :
1 根据有关规定, 经协商甲、乙双方共同签订本协议,共同执行。
2 本协议期限为(年/月),自 年月 年月
3 工作任务:
3.1 甲方安排乙方在 岗位,从事该岗位职责范围内的 工作; 3.2 乙方的岗位、职责及工作质量要求,按照甲方的有关规定执行; 3.3 乙方应完成工作任务,执行安全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3.4 因甲方生产(工作)情况发生变化或乙方不能胜任岗位时,乙方应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和调配。
4 劳动报酬:
甲方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遵守按劳分配原则,结合工作价值,根据乙方所从事的工作岗位,依法确定乙方的劳动报酬为 元(人民币)/月(大写: ),其它各种福利、津贴均含在当月的劳动报酬中而不再另行计发。
5 劳动纪律:
5.1 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规定。遵守甲方的工作规范、操作规程、劳动安全卫生制度等各项规章制度,包括《员工手册》中写明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同时,爱护甲方财物,保守甲方机密,维护甲方利益, 服从甲方的领导、管理和教育。
5.2 乙方违反劳动纪律, 甲方可对其进行批评教育, 直至按有关规定给予必要的纪律处分或解聘。
6 协议的终止、变更、续签和解除:
6.1 本协议期限届满时即终止, 由于生产、工作需要, 在双方同意条件下, 可续签协议, 并应提前 1 个月办理续签协议手续。
6.2 经双方协商同意, 可以变更协议有关内容并办理协议变更手续。 6.3 甲方可以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生产经营状况解除本协议。 6.4 具有下列情况之一, 乙方可以解除本协议:
6.4.1 经国家有关部门确认, 生产安全、卫生条件恶劣、严重危害职工身体健康, 企业又不加以改善的; 6.4.2 甲方违反劳动协议或法律、行政法规, 侵害乙方合法权益的。 6.5 任何一方提前解除协议, 均应提前 15 日通知对方。
7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规定, 给对方成经济损失, 应视其后果和责任大小按有关规定予以赔偿。
8 协议如有未尽事宜, 凡属国家有规定的, 按有关规定执行;凡属国家没有规定的, 甲、乙双方可协商修订、补充。
9 本协议双方签字即生效。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盖章:
年 月 日 联系方式: 年 月 日
乙方:
浙江大舜雕塑工艺有限公司
临时用工管理制度
ZJDS【2010】007
1.目的
为维护公司正常的工作秩序,加强临时用工管理,合理配置人力资源,提高工作效率,保证生产、经营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临时用工的管理
3.具体内容 3.1临时工条件
3.1.1年满18周岁,持有本人有效的身份证证件; 3.1.2身体健康,能适应本岗位工作;
3.1.3思想品德好,能遵纪守法,遵守工厂的规章制度,服从工厂安排。 3.2聘用程序
3.2.1用工部门须严格控制临时工使用人数。
3.2.2用工部门聘用临时工时必须填写《人员需求申请表》(见附件1),确定临时工的人数、用工 期限、聘用方式、工资标准,经公司领导签字批准后,交行政后勤中心保存。 3.2.3临时工的招聘与正式员工一起或单独招聘,工厂招聘管理办法适用于本办法。 3.2.4临时工录用必须是其本人的本人有效的身份证证件,经用工部门主管签字确认后, 行政后勤中心方可办理手续。
3.2.5与临时工本人签订《临时用工协议》(见附件3),由行政后勤中心保存。 3.3聘用方式
临时工的聘用方式主要以计件和计时两种。 3.4 待遇
临时工以计件或计时工资为主,其它各种福利、津贴均含在劳动报酬中不再另行计发。 3.5工资结算
3.5.1临时工完成任务或完成规定的阶段性任务后,用工部门填写《临时工工资结算通知单》(见附件2),
经公司领导签字后交到行政后勤中心。并知会财务部做好准备。
3.5.2行政后勤中心接到结算工资通知后,在一个工作日内将结算工资人的《考勤汇总表》整理核查,经公司领导审核签字后,交财务核算工资。
3.5.3计件的临时工,用工部门汇总临时工的计件数、单价,经部门公司领导签字后交财务核算计件工资。 3.5.4财务部在接到临时工工资单后,在一个工作日内发放临时工工资。
3.5.5由包工头统一代领工资的,必须签写代领工资证明, 领取工资时,被代领的临时工必须有半数人在场财务部方可发放。 3.6临时工管理
3.6.1临时工与正式员工一样应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同样进行考勤。 3.6.2除特殊情况下,临时工的用工期限不得超过1年。
3.6.3 临时工转为正式员工应通过正常招聘程序,在同等条件下享有录用优先权。 3.6.4 公司可以依照劳动合同解聘临时工。 3.6.5临时工可以依照劳动合同辞职。
3.6.6本协议期限届满时即终止,由于生产、工作需要,在双方同意条件下,可续签协议, 并 应提前7天办理续签协议手续。
3.6.7没有依据劳动合同条款而解除劳动合同给一方造成损失的,应根据损失情况和责任予 以赔偿。
3.6.8 任何一方在合同期内因解除劳动合同而发生争议时,按国家和当地政府的有关规定办 理。 4.附则
4.1本规定由行政后勤中心负责组织实施、检查与考核;未尽事宜由行政后勤中心负责解释与增订。 4.2本制度自批准之日起实施。 5.附件
附件1:《人员需求申请表》 附件2:《临时工工资结算单》 附件3:《临时用工协议》
浙江大舜雕塑工艺有限公司
2010年9月27日
人员需求申请表
临时工工资结算通知单
附件3
临时用工协议
甲方: 浙江大舜雕塑工艺有限公司
乙方: 身份证号码 :
1 根据有关规定, 经协商甲、乙双方共同签订本协议,共同执行。
2 本协议期限为(年/月),自 年月 年月
3 工作任务:
3.1 甲方安排乙方在 岗位,从事该岗位职责范围内的 工作; 3.2 乙方的岗位、职责及工作质量要求,按照甲方的有关规定执行; 3.3 乙方应完成工作任务,执行安全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3.4 因甲方生产(工作)情况发生变化或乙方不能胜任岗位时,乙方应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和调配。
4 劳动报酬:
甲方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遵守按劳分配原则,结合工作价值,根据乙方所从事的工作岗位,依法确定乙方的劳动报酬为 元(人民币)/月(大写: ),其它各种福利、津贴均含在当月的劳动报酬中而不再另行计发。
5 劳动纪律:
5.1 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规定。遵守甲方的工作规范、操作规程、劳动安全卫生制度等各项规章制度,包括《员工手册》中写明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同时,爱护甲方财物,保守甲方机密,维护甲方利益, 服从甲方的领导、管理和教育。
5.2 乙方违反劳动纪律, 甲方可对其进行批评教育, 直至按有关规定给予必要的纪律处分或解聘。
6 协议的终止、变更、续签和解除:
6.1 本协议期限届满时即终止, 由于生产、工作需要, 在双方同意条件下, 可续签协议, 并应提前 1 个月办理续签协议手续。
6.2 经双方协商同意, 可以变更协议有关内容并办理协议变更手续。 6.3 甲方可以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生产经营状况解除本协议。 6.4 具有下列情况之一, 乙方可以解除本协议:
6.4.1 经国家有关部门确认, 生产安全、卫生条件恶劣、严重危害职工身体健康, 企业又不加以改善的; 6.4.2 甲方违反劳动协议或法律、行政法规, 侵害乙方合法权益的。 6.5 任何一方提前解除协议, 均应提前 15 日通知对方。
7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规定, 给对方成经济损失, 应视其后果和责任大小按有关规定予以赔偿。
8 协议如有未尽事宜, 凡属国家有规定的, 按有关规定执行;凡属国家没有规定的, 甲、乙双方可协商修订、补充。
9 本协议双方签字即生效。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盖章:
年 月 日 联系方式: 年 月 日
乙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