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届全国中小学生“创新杯”征文启事
为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提高中小学生思想道德水平及综合素养,倡导有益于少年儿童身心健康成长的生活方式,丰富语文学习内容,经研究决定举办第十三届全国中小学生“创新杯”作文大赛。 现将征文题目公布于下:
征文题目:
题目一:“梦”系列——放飞想象,创意无限。
题目二:“爱”系列——献出爱心,传播美德。
征文要求:
1.任选一题,围绕主题词“梦”或“爱”,自拟题目,构思作文。
2. 以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为主旨,以自己的亲身经历或身边的人物事件为素材;展开想象的翅膀,发挥独特的创意,以朴实、优美的文字,表达自己对自然、社会、人生的感受、体验和思考,展示美好的心灵。
3.文体不限。可纪实,也可写想象中的事物。围绕表达中心,选择恰当的表达方式。运用联想和想象,丰富表达的内容,力求有创意。字数,高中生以不超过1500字为宜,初中生以不超过1000字为宜,小学生以不超过600字为宜。
4.征文必须是本人真实的写作。发现套作和抄袭的作文,即刻取消参赛资格。
第十三届全国中小学生“创新杯”作文评审
团体参赛工作条例
一 征集对象及基层团体参赛组织机构
1.在校高中学生(含职业高中)、初中生、小学生均可参加征文活动。
2.凡由地市、区县教育教研部门、学校或学校语文教研组、语文教师出面组织参加征文
活动者,均视为团体参赛。
3. 为保证征文活动顺利开展,满足宣传、组织、评审和证书制作、邮寄诸项工作的需要,每篇参赛作文需交评审费10元。
二 团体参赛组织工作职责
1.团体参赛须由当地组织者负责参赛学生的报名、参赛作文的征集、初评及获奖证书的代发等工作。
2. 在征文活动中,宣传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结合语文课程改革,搞好作文指导工作。
2.按规定时间认真完成征文的收集、初评和寄送工作。每位教师一组至少报送20篇学生作文。
三 奖励办法
1. 由团体赛组织者进行初评,按比例评出一、二、三等奖,之后将获奖名单及一等奖作品报送组委会。组委会组织专家进行复评,确定获奖名单。
2. 以百人为单位,每一百人设一等奖20名,二等奖30名,三等奖50名。
3. 各参赛单位于2014年5月30日前,将评出的获奖名单及一等作品上报组委会;并将二、三等奖名单报组委会备案。
4. 主办单位向获奖者颁发获奖证书。
四 注意事项
1.本项活动以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培养爱国主义精神、提高人文素养为宗旨,属社会公益性活动。
2.坚持学生自愿参加的原则。
3.各参赛团体对于留用的经费,要建立帐目,合理支配,指派专人管理,并接受组委会检查和群众监督。
全国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教育部规划课题
“少教多学”在中小学语文教学中的策略与方法研究课题组
首都师范大学《教育艺术》杂志
2014年2月8日
第十三届全国中小学生“创新杯”征文启事
为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提高中小学生思想道德水平及综合素养,倡导有益于少年儿童身心健康成长的生活方式,丰富语文学习内容,经研究决定举办第十三届全国中小学生“创新杯”作文大赛。 现将征文题目公布于下:
征文题目:
题目一:“梦”系列——放飞想象,创意无限。
题目二:“爱”系列——献出爱心,传播美德。
征文要求:
1.任选一题,围绕主题词“梦”或“爱”,自拟题目,构思作文。
2. 以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为主旨,以自己的亲身经历或身边的人物事件为素材;展开想象的翅膀,发挥独特的创意,以朴实、优美的文字,表达自己对自然、社会、人生的感受、体验和思考,展示美好的心灵。
3.文体不限。可纪实,也可写想象中的事物。围绕表达中心,选择恰当的表达方式。运用联想和想象,丰富表达的内容,力求有创意。字数,高中生以不超过1500字为宜,初中生以不超过1000字为宜,小学生以不超过600字为宜。
4.征文必须是本人真实的写作。发现套作和抄袭的作文,即刻取消参赛资格。
第十三届全国中小学生“创新杯”作文评审
团体参赛工作条例
一 征集对象及基层团体参赛组织机构
1.在校高中学生(含职业高中)、初中生、小学生均可参加征文活动。
2.凡由地市、区县教育教研部门、学校或学校语文教研组、语文教师出面组织参加征文
活动者,均视为团体参赛。
3. 为保证征文活动顺利开展,满足宣传、组织、评审和证书制作、邮寄诸项工作的需要,每篇参赛作文需交评审费10元。
二 团体参赛组织工作职责
1.团体参赛须由当地组织者负责参赛学生的报名、参赛作文的征集、初评及获奖证书的代发等工作。
2. 在征文活动中,宣传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结合语文课程改革,搞好作文指导工作。
2.按规定时间认真完成征文的收集、初评和寄送工作。每位教师一组至少报送20篇学生作文。
三 奖励办法
1. 由团体赛组织者进行初评,按比例评出一、二、三等奖,之后将获奖名单及一等奖作品报送组委会。组委会组织专家进行复评,确定获奖名单。
2. 以百人为单位,每一百人设一等奖20名,二等奖30名,三等奖50名。
3. 各参赛单位于2014年5月30日前,将评出的获奖名单及一等作品上报组委会;并将二、三等奖名单报组委会备案。
4. 主办单位向获奖者颁发获奖证书。
四 注意事项
1.本项活动以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培养爱国主义精神、提高人文素养为宗旨,属社会公益性活动。
2.坚持学生自愿参加的原则。
3.各参赛团体对于留用的经费,要建立帐目,合理支配,指派专人管理,并接受组委会检查和群众监督。
全国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教育部规划课题
“少教多学”在中小学语文教学中的策略与方法研究课题组
首都师范大学《教育艺术》杂志
2014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