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抽检不合格项整改报告 产品(床头柜/fl-a6011)质量监督抽查不合格的 整 改 报 告 xxx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质量科: 我公司在2009年12月23日接到贵局《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不合格企业整改通知书》后,
高度重视,按照通知有关精神,就3个不合格项目(木工要求、力学性能、使用说明)对照
国家相关标准及各相关规定积极进行整改,现就有关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 不合格原因:操作者责任心不强、顾客未及时明确质量要求。
二、 整改措施:根据国家相关标准,优化与应用多种方式过程控制,提高质量管理
水平,通过检测数据的收集与分析,有效地控制生产过程;强化全员质量意识,达到“事前
预防”的效果;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来规范标签、标牌与使用说明。
三、 落实时间:2010年01月23日前申请复查检验(送检)。
四、 联系部门:生产管理部 联系电话:0757-xxxxx 、 xxxxx 传真:0757-xxxxx
邮政编码:528300
地址:xxxxxxx镇 某某酒店家具有限公司 呈报 2009年12月22日篇二:关于产品质量监督抽检不合格3 关于产品质量监督抽检不合格 情况说明及整改情况的报告 江苏省工商局:
在省局2009年组织的第一次抽检中,我公司生产的复合肥被判定不合格。5月我公司收
到泗洪县工商局送达的复合肥不合格的检验报告,报告上显示有些单一指标未达到产品质量
要求。针对这一情况,公司领导高度重视,立即组织采购、质检、生产、销售等部门召开专
题会议,针对报告中不合格项目全面排查原因,制定整改措施,强化责任追究,确保今后的
产品质量全部符合国家相关要求。经排查分析,发现我们从江苏德邦购买的干氯化铵中含氮
量偏差较大,有的含氮量高达25.2%,有的氯化铵含氮量只有23.6%,加之检验部门未能及时
采样分析,生产部门没有及时调整配方,所以造成产品单一养分出现波动,被抽检为不合格
产品。针对报告中含水量超标的问题,主要是热烘炉在出渣过程中,炉内温度波动较大,破
坏了烘干系统的平衡,使烘干机温度不平稳,肥料中的水份没有被完全烘干,超过了规定值。 针对查出的原因和存在的问题,一方面我们及时与原料供应商江苏德邦进行反馈和沟通,
提出整改意见,要求稳定产品质量,加强信息交流和沟通,将江苏德邦从a级合格供方降为
b级合格供方;另一方面要求质量部门对每一批原料进厂进行跟踪分析,增加分析频率,发
现问题及时通知生产部门调整工艺配方和参数,确保产品质量达标。针对产品中水份超标问
题,公司将原有的烘干炉炉膛扩大一倍,增加了两个进煤和出渣通道,杜绝了在清理炉渣过
程中温度波动对产品烘干的影响。另外,为了增加工艺的可靠性,2009年5月,我们利用检
修机会,对生产工艺进行技术改造,优化进料装置,新增四条电子送料机,确保各种原料入
料准确。 对抽检不合格批次复合肥,我公司及时进行召回,对同一批次尚未出厂的产品全部采取
按一定比例加在原料中重新生产其他产品。同时为了杜绝类似质量事故发生,维护公司质量
信誉和形象,公司对在这次质量事故中的责任人,供应、质量部长进行严肃处罚。 经过我公司采取的一系列整改措施,我公司产品质量一直保持稳定。2009年6月,泗洪
农业委员会抽检的我公司生产的复合肥合格(皖蚌检c2009-h1239);2010年6月我公司两次
委托检测复合肥合格(2010hg字ws类第270号、2010sjps-wt0389);2010年11月江苏省工
商局抽检我公司复合肥合格(2010委字肥料sj-2010-267);2011年9月安徽省工商局抽检
我公司复合肥合格(2011皖检h字第2252号)。 今后企业生产中,我们将进一步加强产品质量管理工作,积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强
化质量责任落实,不断提高产品质量,确保产品质量全部符合国家标准。 江苏禾友化工有限公司
2011-11-7篇三:不合格项整改报告 关于2007年辽宁永壮铝塑(集团)有限公司 生产许可审查中出现不合格项的整改报告 2007年8月18~19日,经我公司申请,国家有色金属审查部组织以张鸣(高级工程师)
任组长的审查组一行三人来我公司开展铝合金建筑型材许可证换证审查工作。经现场审查,
发生一般不合格8项,严重不合格项0项。针对不合格项,我公司在审查组走后立即组织整
改,特将整改情况汇报如下。
一、成立整改小组。由公司生产副总孙楠负责领导,公司企划部、技术部、设备科、生
产车间等相关部门参与执行,对8项不合格进行整改。
二、事实分析及原因查找。审查发现,4个申证单元共同存在以下8项不合格。不合格
项①3.3条款,检验人员对检验标准理解不足。经过调查,文件管理负责人未及时把有效检
验标准复印发放到检验部门。不合格项②4.2.1条款,成品检验规程不符合标准要求。分析
原因,规程起草人员对检验标准、抽样方式等资料学习不够,现场调研做得不够。不合格项
③5.1.3条款,未制定采购文件。经调查,公司原采购文件内容不完善,对新供应商资质验
证、产品验收等方式没做规定,原因在于公司近年来一直使用一些固定供货厂家的主辅原料,
另外起草人员考虑也不周全。不合格项④5.1.4条款,主要原材料未进行检验和验证。经调
查,公司对原材料验收未做验收记录,试验主辅原料记录也没有妥善保管,属于管理漏洞。
不合格项⑤5.2.1条款,工艺监督考核办法不 完善,无考核记录。原因在于对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5.2.1条款及质量体系相关条款理
解不够,具体工作落实不好。不合格项⑥5.3.1条款,未设置质量控制点。据调查,公司工
艺流程文件中对各关键生产过程的各项技术参数指标规定非常清楚,但是没有定义质量控制
点,警示宣传做得不好。不合格项⑦5.4条款,未对特殊过程的人员、设备及工艺参数进行
确认。经调查,公司对特业人员、设备、工艺参数正式生产前都要试车确认,但是未能及时
记录确认过程,属管理漏洞。不合格项⑧6.2条款,半成品检验项目不齐全。经调查,车间
对半成品各项指标都作检测,但是只对硬度、壁厚做有记录,属管理缺陷。
三、整改措施。
针对不合格项①,责令文件管理员把铝材检验标准复印发放到检测人员,由质检科、企
划部组织培训学习,根据检验标准、检测设备说明书,完善检验规程,并将检验规程存档,
同时在检测室装裱挂墙。
针对不合格项②,由技术部、企划部到资料管理员处领取最新有效检验标准及相关国家
标准,学习掌握后改写检验规程,重新规定抽样方法、检验步骤及注意事项等内容。 针对不合格项③,由供应部、财务部、企划部参考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5.1.3、5.1.4
条款,完善采购管理文件,增加对新供应商资质审查、原料验证等内容。 针对不合格项④,责令采购人员对主辅原料进行验收并保存验收记录一年,另外主辅原
料的试验使用情况也要做好记录并保 存一年。
针对不合格项⑤,责令企划部及各生产相关部门共同完善工艺执行情况监督管理办法,
监督检查的内容要包括工艺执行情况、技术文件保管情况、安全生产情况、操规等技术指标
了解情况。另外检查小组要提前做好记录格式,对监督检查情况做好记录,整理后报送生产
副总处。
针对不合格项⑥,由企划部及生产车间根据工艺流程,把铝棒炉、模具加热炉、盛锭筒
温度以及时效温度、电泳时间、固化时间温度等关键环节设置质量控制点。各项控制指标、
参数、注意事项均要在质量控制点现场立牌警示。 针对不合格项⑦,由技术部、设备科、企划部、人事部在操作规程中标明特殊过程部分,
制定记录表格格式,在生产管理条例中规定凡特殊过程确认都要填写确认记录并保存一年。 针对不合格项⑧,由企划部、生产车间共同研究,修改生产记录格式,在生产管理条例
中做出规定,由质检人员对半成品尺寸变差、外观质量、力学性能等指标进行检测,并填写
生产记录单和检验合格单,记录保存一年。 以上是我公司不合格项的整改报告,整改时间8月20日~31日。经过本次许可证换证审
查及不合格项整改工作,公司管理更加细化,质量保证能力增强。 辽宁永壮铝塑(集团)有限公司 二零零七年九月一日篇四:产品质量不合格整改报告 产品质量不合格整改报告 篇五: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整改工作指引 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整改工作指引 (食品、食品相关产品及化妆品) 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自收到我局发出的《质量监督抽查整改通知书》后,应按
如下要求立即进行整改:
(一)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必须按照下列要求进行整改:
1. 质量问题严重的,必须立即停止该种不合格产品的生产和销售,对已出售的,应自己
召回,等待质监部门的处理;
2. 企业负责人立即组织制订整改方案,落实整改工作责任制;
3. 查明不合格产品质量问题产生的原因,查清质量责任;
4. 对在制产品、库存产品进行全面清理,不合格产品不准继续出厂;对危及人体健康、
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格产品,要按照有关规定接受分局处理或者作必要的技术改进;
5. 根据不合格产品产生的原因和质监局、有关部门的整改要求,在管理、技术、工艺设
备等方面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确保产品经整改后,在分局安排的复查检验中合格;
6. 按期提交整改报告和复查申请;
7. 接受质监局组织的整改复查。
(二)整改期限一般为一个月,若特殊情况企业无法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整改工作,必
须向我局提出书面报告,写明无法完成整改的原因。整改时限到期仍不申请复查又未要求延
长整改期的生产企业,我局将组织强制复查。
(三)受检企业对检验结果有异议的,应在收到检验结果之日起15日内,向广州市质量
技术监督局食品生产监管处或标准化监督管理处(以下简称市局食品处或标准化处)申诉,
申请复验,并提交如下资料:
1. 申请复验的书面报告书一份,写明申请复验的理由;
2. 检验报告书复印件一份;
3. 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市局食品处或标准化处在收到企业提出异议的书面报告后,在3个工作日内口头或书面
答复是否受理。对予以受理的,食品处或标准化处应自受理之日起20日内组织复验,并作出
书面回复,改判或是维持原判。 市局食品处地址:解放北路1382号二楼 联系电话:86196053 市局标准化处地址:
解放北路1382号四楼 联系电话:86197650
(四)企业已经停止生产该规格型号的不合格产品的,应提交书面的停产报告,说明原
因。
产品抽检不合格项整改报告 产品(床头柜/fl-a6011)质量监督抽查不合格的 整 改 报 告 xxx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质量科: 我公司在2009年12月23日接到贵局《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不合格企业整改通知书》后,
高度重视,按照通知有关精神,就3个不合格项目(木工要求、力学性能、使用说明)对照
国家相关标准及各相关规定积极进行整改,现就有关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 不合格原因:操作者责任心不强、顾客未及时明确质量要求。
二、 整改措施:根据国家相关标准,优化与应用多种方式过程控制,提高质量管理
水平,通过检测数据的收集与分析,有效地控制生产过程;强化全员质量意识,达到“事前
预防”的效果;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来规范标签、标牌与使用说明。
三、 落实时间:2010年01月23日前申请复查检验(送检)。
四、 联系部门:生产管理部 联系电话:0757-xxxxx 、 xxxxx 传真:0757-xxxxx
邮政编码:528300
地址:xxxxxxx镇 某某酒店家具有限公司 呈报 2009年12月22日篇二:关于产品质量监督抽检不合格3 关于产品质量监督抽检不合格 情况说明及整改情况的报告 江苏省工商局:
在省局2009年组织的第一次抽检中,我公司生产的复合肥被判定不合格。5月我公司收
到泗洪县工商局送达的复合肥不合格的检验报告,报告上显示有些单一指标未达到产品质量
要求。针对这一情况,公司领导高度重视,立即组织采购、质检、生产、销售等部门召开专
题会议,针对报告中不合格项目全面排查原因,制定整改措施,强化责任追究,确保今后的
产品质量全部符合国家相关要求。经排查分析,发现我们从江苏德邦购买的干氯化铵中含氮
量偏差较大,有的含氮量高达25.2%,有的氯化铵含氮量只有23.6%,加之检验部门未能及时
采样分析,生产部门没有及时调整配方,所以造成产品单一养分出现波动,被抽检为不合格
产品。针对报告中含水量超标的问题,主要是热烘炉在出渣过程中,炉内温度波动较大,破
坏了烘干系统的平衡,使烘干机温度不平稳,肥料中的水份没有被完全烘干,超过了规定值。 针对查出的原因和存在的问题,一方面我们及时与原料供应商江苏德邦进行反馈和沟通,
提出整改意见,要求稳定产品质量,加强信息交流和沟通,将江苏德邦从a级合格供方降为
b级合格供方;另一方面要求质量部门对每一批原料进厂进行跟踪分析,增加分析频率,发
现问题及时通知生产部门调整工艺配方和参数,确保产品质量达标。针对产品中水份超标问
题,公司将原有的烘干炉炉膛扩大一倍,增加了两个进煤和出渣通道,杜绝了在清理炉渣过
程中温度波动对产品烘干的影响。另外,为了增加工艺的可靠性,2009年5月,我们利用检
修机会,对生产工艺进行技术改造,优化进料装置,新增四条电子送料机,确保各种原料入
料准确。 对抽检不合格批次复合肥,我公司及时进行召回,对同一批次尚未出厂的产品全部采取
按一定比例加在原料中重新生产其他产品。同时为了杜绝类似质量事故发生,维护公司质量
信誉和形象,公司对在这次质量事故中的责任人,供应、质量部长进行严肃处罚。 经过我公司采取的一系列整改措施,我公司产品质量一直保持稳定。2009年6月,泗洪
农业委员会抽检的我公司生产的复合肥合格(皖蚌检c2009-h1239);2010年6月我公司两次
委托检测复合肥合格(2010hg字ws类第270号、2010sjps-wt0389);2010年11月江苏省工
商局抽检我公司复合肥合格(2010委字肥料sj-2010-267);2011年9月安徽省工商局抽检
我公司复合肥合格(2011皖检h字第2252号)。 今后企业生产中,我们将进一步加强产品质量管理工作,积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强
化质量责任落实,不断提高产品质量,确保产品质量全部符合国家标准。 江苏禾友化工有限公司
2011-11-7篇三:不合格项整改报告 关于2007年辽宁永壮铝塑(集团)有限公司 生产许可审查中出现不合格项的整改报告 2007年8月18~19日,经我公司申请,国家有色金属审查部组织以张鸣(高级工程师)
任组长的审查组一行三人来我公司开展铝合金建筑型材许可证换证审查工作。经现场审查,
发生一般不合格8项,严重不合格项0项。针对不合格项,我公司在审查组走后立即组织整
改,特将整改情况汇报如下。
一、成立整改小组。由公司生产副总孙楠负责领导,公司企划部、技术部、设备科、生
产车间等相关部门参与执行,对8项不合格进行整改。
二、事实分析及原因查找。审查发现,4个申证单元共同存在以下8项不合格。不合格
项①3.3条款,检验人员对检验标准理解不足。经过调查,文件管理负责人未及时把有效检
验标准复印发放到检验部门。不合格项②4.2.1条款,成品检验规程不符合标准要求。分析
原因,规程起草人员对检验标准、抽样方式等资料学习不够,现场调研做得不够。不合格项
③5.1.3条款,未制定采购文件。经调查,公司原采购文件内容不完善,对新供应商资质验
证、产品验收等方式没做规定,原因在于公司近年来一直使用一些固定供货厂家的主辅原料,
另外起草人员考虑也不周全。不合格项④5.1.4条款,主要原材料未进行检验和验证。经调
查,公司对原材料验收未做验收记录,试验主辅原料记录也没有妥善保管,属于管理漏洞。
不合格项⑤5.2.1条款,工艺监督考核办法不 完善,无考核记录。原因在于对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5.2.1条款及质量体系相关条款理
解不够,具体工作落实不好。不合格项⑥5.3.1条款,未设置质量控制点。据调查,公司工
艺流程文件中对各关键生产过程的各项技术参数指标规定非常清楚,但是没有定义质量控制
点,警示宣传做得不好。不合格项⑦5.4条款,未对特殊过程的人员、设备及工艺参数进行
确认。经调查,公司对特业人员、设备、工艺参数正式生产前都要试车确认,但是未能及时
记录确认过程,属管理漏洞。不合格项⑧6.2条款,半成品检验项目不齐全。经调查,车间
对半成品各项指标都作检测,但是只对硬度、壁厚做有记录,属管理缺陷。
三、整改措施。
针对不合格项①,责令文件管理员把铝材检验标准复印发放到检测人员,由质检科、企
划部组织培训学习,根据检验标准、检测设备说明书,完善检验规程,并将检验规程存档,
同时在检测室装裱挂墙。
针对不合格项②,由技术部、企划部到资料管理员处领取最新有效检验标准及相关国家
标准,学习掌握后改写检验规程,重新规定抽样方法、检验步骤及注意事项等内容。 针对不合格项③,由供应部、财务部、企划部参考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5.1.3、5.1.4
条款,完善采购管理文件,增加对新供应商资质审查、原料验证等内容。 针对不合格项④,责令采购人员对主辅原料进行验收并保存验收记录一年,另外主辅原
料的试验使用情况也要做好记录并保 存一年。
针对不合格项⑤,责令企划部及各生产相关部门共同完善工艺执行情况监督管理办法,
监督检查的内容要包括工艺执行情况、技术文件保管情况、安全生产情况、操规等技术指标
了解情况。另外检查小组要提前做好记录格式,对监督检查情况做好记录,整理后报送生产
副总处。
针对不合格项⑥,由企划部及生产车间根据工艺流程,把铝棒炉、模具加热炉、盛锭筒
温度以及时效温度、电泳时间、固化时间温度等关键环节设置质量控制点。各项控制指标、
参数、注意事项均要在质量控制点现场立牌警示。 针对不合格项⑦,由技术部、设备科、企划部、人事部在操作规程中标明特殊过程部分,
制定记录表格格式,在生产管理条例中规定凡特殊过程确认都要填写确认记录并保存一年。 针对不合格项⑧,由企划部、生产车间共同研究,修改生产记录格式,在生产管理条例
中做出规定,由质检人员对半成品尺寸变差、外观质量、力学性能等指标进行检测,并填写
生产记录单和检验合格单,记录保存一年。 以上是我公司不合格项的整改报告,整改时间8月20日~31日。经过本次许可证换证审
查及不合格项整改工作,公司管理更加细化,质量保证能力增强。 辽宁永壮铝塑(集团)有限公司 二零零七年九月一日篇四:产品质量不合格整改报告 产品质量不合格整改报告 篇五: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整改工作指引 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整改工作指引 (食品、食品相关产品及化妆品) 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自收到我局发出的《质量监督抽查整改通知书》后,应按
如下要求立即进行整改:
(一)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必须按照下列要求进行整改:
1. 质量问题严重的,必须立即停止该种不合格产品的生产和销售,对已出售的,应自己
召回,等待质监部门的处理;
2. 企业负责人立即组织制订整改方案,落实整改工作责任制;
3. 查明不合格产品质量问题产生的原因,查清质量责任;
4. 对在制产品、库存产品进行全面清理,不合格产品不准继续出厂;对危及人体健康、
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格产品,要按照有关规定接受分局处理或者作必要的技术改进;
5. 根据不合格产品产生的原因和质监局、有关部门的整改要求,在管理、技术、工艺设
备等方面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确保产品经整改后,在分局安排的复查检验中合格;
6. 按期提交整改报告和复查申请;
7. 接受质监局组织的整改复查。
(二)整改期限一般为一个月,若特殊情况企业无法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整改工作,必
须向我局提出书面报告,写明无法完成整改的原因。整改时限到期仍不申请复查又未要求延
长整改期的生产企业,我局将组织强制复查。
(三)受检企业对检验结果有异议的,应在收到检验结果之日起15日内,向广州市质量
技术监督局食品生产监管处或标准化监督管理处(以下简称市局食品处或标准化处)申诉,
申请复验,并提交如下资料:
1. 申请复验的书面报告书一份,写明申请复验的理由;
2. 检验报告书复印件一份;
3. 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市局食品处或标准化处在收到企业提出异议的书面报告后,在3个工作日内口头或书面
答复是否受理。对予以受理的,食品处或标准化处应自受理之日起20日内组织复验,并作出
书面回复,改判或是维持原判。 市局食品处地址:解放北路1382号二楼 联系电话:86196053 市局标准化处地址:
解放北路1382号四楼 联系电话:86197650
(四)企业已经停止生产该规格型号的不合格产品的,应提交书面的停产报告,说明原
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