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经济法规(交通运输法教程)(1)2

交通运输法教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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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人民币:指在我国货币作为经济法律关系的客体

2法律事实有事件和行为两种。其中事件包括自然事件和社会事件;行为包括法律行为、行政行为和司法行为。

3交通运输法律规范的特点1广泛性1)内容的多样性2)表现形式的多样性3)参与主体的多样性2复杂性3技术性4变动性

4铁路运输的发展趋势1集中化2重载化 3集装化4散装化5直达化6高速化

5交通运输发展的总趋势1专门化趋势2大型化趋势3高速化趋势4、环保化趋势5智能化趋势

6我国现行交通运输法规体系的基本框架以《宪法》为基础;以交通运输法律为龙头;以交通运输行政法规为骨干;以交通运输行政规章为补充的纵横相结合的系统。

7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管理交通运输的基本法律及相邻的其他法律。包括《铁路法》、《公路法》、《民用航空法》、《港口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合同法》、《环境保护法由国务院制定或经国务院批准由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发布实施的行政法规。包括《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公路管理条由国务院交通运输各主管部门制定的行政规章,包括各种实施细则、办法和规定等《铁路道口管理暂行规定》、《铁路货物运输规程》、《汽车货物运输规则》等交通运输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与消灭都是由法律事实引起的。

8仲裁分为:国内经济仲裁、涉外经济仲裁、海事仲裁

9普通诉讼时效期间:2年

10当事人包括原告、被告、共同诉讼人、诉讼中的第三人

11诉讼代理人包括法定代理人、指定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12运输纠纷的解决方式包括:协商解决、调解解决、仲裁解决、行政复议解决和诉讼解决。

13交通运输行政管理法律关系涉及债务管理、财政管理、运价管理(核心)等方面。

但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20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终审制。包括第一审程序、第二审程序和审判监督程序。

15客票的性质1)有价证券性质2)客运合同性质。

16货物运输合同中收货人的义务1)提货义务2)提货时检验的义务 17合同担保的法律特征1)附属性2)补充性3)预防性4)选择性 18保证方式1)一般保证2)连带责任保证

19质押的分类1)动产质押2)权利质押:如汇票、支票,股份、股票,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

20定金的种类1)成约定金2)证约定金3)违约定金4)解约定金。 21定金罚则: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时,就丧失了该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时,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22违约金的性质1)惩罚性 2)赔偿性

23违约金的种类 1)法定违约金 2)约定违约金

24赔偿金的范围1)直接经济损失2)间接经济损失。包括:利润损失 、利息损失、自然孳息损失

25货物运输中承运人的权利1)运费支付请求权2)费用偿还请求权

3)留置权4)提存和拍卖权

26我国历史上第一部国家管理铁路的法律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

27运输企业的民事责任包括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

28铁路行李运输中,每件行李的最大重量为:50kg

29参加《国际货协》的国家有:保加利亚、俄罗斯、蒙古波兰、匈牙利

30铁路非营业性运输主要适用于:专用铁路

31铁路运输票证主要包括:旅客车票、行李票、包裹票和货物运单 32保价费率不同的货物合并填记时,适用其中:最高的保价费率 33适用于国际铁路旅客联运的国际公约是:国际客协

34铁路运输的基本原则:计划运输的原则、安全运输的原则、合理运输的原则、联合运输的原则。

35铁路运输企业的性质:企业性、公益性、基础性。

36铁路运输管理:计划运输的管理、无主货物的处理、运价的管理、铁路运输票证管理、其他铁路运输管理。

行李运输合同和铁路包裹运输合同。

38铁路建设包括:铁路发展规划、铁路建设用地、依法征用、铁路建设程序和标准化、铁路道口

39铁路货物运输合同分为整车货物运输合同、零担货物运输合同和集装箱运输合同。

40铁路货物运输合同基本凭证是铁路货物运单。

41车票是旅客运输合同的基本凭证。

42铁路旅客运输合同从旅客支付票款购得车票时起成立,至按票面 43规定运输结束旅客出站时止,为合同履行完毕。

44铁路包裹运输合同其基本凭证是包裹票。

45铁路行李运输合同其基本凭证是行李票。最大重量积46包裹、行李运输合同自承运人接收包裹、行李并填发包裹票、行李票时起成立,到包裹、行李运至到站交付给收货人止履行完毕。 铁路货物运输合同成立的时间

47铁路货物运输合同的履行铁路货物的途中作业:如途中货物的交接、检查、铁路货物的到达和卸车作业

48铁路货物保价运输的原则——自愿原则

49铁路货物的交付和搬出作业到达通知、及时领取或将货物搬出、交付货物、无法交付货物的处理

50无效合同确认的机构: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

51法人的本质:人格化的社会组织

52法人的基本特性:团体性和独立人格性

53法人的消灭分为绝对消灭和相对消灭

名词解释

1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2法律是指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并通过的法律规范。称“法”。 3行政法规是国务院制定或批准的法律规范称“条例”、“规定”和“办法”。

4地方性法规是指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和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在制定和颁布的在本地区产生效力的法律规范。

工作作比较全面或部分的规定,称“规定”;对某一方面的行政工作作具体规定,称“办法”、“规则”;为实施法律、法规而作出的规定,称“实施细则”或“实施办法”。

6交通运输法是指国家立法机关为了加强交通运输管理而颁布的法令以及国家行政机关依照宪法和法律的有关规定制定和发布的行政法规、规章,是集行政法、民法和经济法为一体的调整交通运输法律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7经济关系是为实现一定经济目的而发生的具有经济内容的社会关系。是在生产、分配、交换和消费中产生的社会关系。

8法律关系是受法律规范确认和调整的权利义务关系。

9经济法律关系是经过相应的经济法律确认、调整和保护之后,具有法律形式的特殊的经济关系。

10经济法律关系是指经济关系被经济法律规范确认和调整之后所形成的权利和义务关系。

11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是指在经济法律关系中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的当事人或参与者。可以是双方的,也可以是多方的。

12经济法律关系的客体指经济法律关系主体权利与义务所共同指向的目标和要达到的目的,也称为标的。

13经济法律关系的内容指经济经济法律关系主体享有的经济权利和承担的经济义务,是经济法律关系的基础,是联系经济法律关系主体的桥梁。

14经济权利是指经济法赋予经济法律关系主体的一种资格,即经济法主体依法为或不为一定的行为,以及要求义务方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资格。

15经济义务是指经济法主体根据法律规定或为满足权利主体的要求,必须作为或不作为一定行为的责任。

16经济行为是指经济法主体为达到一定的经济目的,实现其权利和义务所进行的经济活动。

17国际条约是国家之间缔结或参加的,对缔约国或参加国具有约束力的明示协议。

18国际惯例是国际上重复类似的行为并被认为具有法律约束力的默示协议,即国际习惯。

认和调整的在交通运输管理活动及交通运输运营过程中发生的权利与义务关系。

20交通运输法律关系的主体是指在交通运输生产经营和管理活动中,依法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参加者或当事人。包括交通运输企业或公司法人,其他企业或公司法人,其他经济组织、自然人及国家。 21交通运输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指交通运输法律关系的主体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所指向的事物。包括物和行为。行为包括管理行为、劳务行为等。

22交通运输法律关系的内容指交通运输法律关系主体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

23交通运输经济法律关系是指由交通运输法律、法规和其他法律法规所确认和调整的交通运输企业与公民个人、其他企业法人、国家以及其他社会组织之间因交通运输生产经营活动而发生的具有权利、义务内容的社会关系。主要涉及交通运营、交通建设的法律关系。 24法律事实是指能够引起经济法律关系发生、变更和消灭的客观现象。

25无效经济法律行为是指不具备经济法律行为的有效要件,不能产生行为人预期的法律后果,从一开始就不具备法律效力的行为。 26法人是按照法定程序组成的,有固定的组织机构,拥有独立的财产所有权或经营管理权,以生产或经营管理为目的,并能以自己的名义依法享有经济权利、承担经济义务的社会组织。

27破产是指债务人的全部资产不足以抵偿到期债务或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一种法律上和事实上的状态。

28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29运输合同是承运人将旅客或货物从起运地点运输到约定地点,旅客、托运人或收货人支付票款或运输费用的合同。

30订立合同。

31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要约又称发盘、出盘、报价、发价。

32商品带有标价的陈列、自动售货机的设立、投标书的寄送及悬赏

33寄送的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及一般广告则34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承诺一般应以明示的方式作出。

35合同的载体是运输合同的形式即运输合同内容的外部表现。

36运输纠纷是指交通运输法律关系主体之间因经济权利义务而产生的争议。

37运输纠纷的协商解决是指运输纠纷发生后,当事人双方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本着互谅互让的精神依照法律的规定进行协商和解,自行解决运输纠纷的一种方法。

38运输纠纷的调解是指在第三者的参加下,在查清事实,分清是非,明确责任的基础上,使运输纠纷在双方当事人以互谅互让的精神,依法处理运输纠纷的一种方式。

39仲裁是指在运输经营活动过程中,对经济关系有争议的当事人双方自愿共同将争议交由第三者居中裁决的一种处理纠纷的方法。 40仲裁协议是指运输活动当事人在运输合同中订立的仲裁条款和以其他书面形式在纠纷发生前或纠纷发生后达成的请求仲裁的协议。 41仲裁委员会指依法行使法律赋予的仲裁权的国内仲裁机构。仲裁委员会可以在直辖市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设立,也可以根据需要在其他设区的市设立,不按行政区划层层设立。

42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特定行政机关提出申请,由受理该申请的行政机关对原具体行政行为依法进行审查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活动。

43诉讼是指人民法院根据纠纷当事人的请求,运用审判权确认争议各方权利义务关系,诉讼。诉讼是解决运输纠纷的最终方法。

44诉讼管辖是指各级人民法院之间和不同地区人民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经济案件的分工和权限范围。

45旅客运输合同的主要形式是客票,客票具有运输合同的一般特征。 46客票是客运合同的基本形式,是旅客乘车、乘船、乘机旅行的凭证。包括铁路车票、公路汽车车票、水路运输船票、飞机机票。 47货运合同的主要形式是货物运单、托运单。

的各项条款,全面地完成各自承担的义务,以使双方当事人的目的得以实现的行为。分为全部履行和部分履行两种。运输合同的履行以有效的合同为前提和依据。

49实际履行原则的含义(1)严格按合同规定的标的履行(2)违约方不能以支付违约金、赔偿金代替合同履行。

50合同的变更是以原来签订的合同为基础的,只是原合同局部要素的变更。变更的范围,仅指合同内容的变更,而不包括主体的变更。 51运输合同的变更是指合同签订以后,由于履行条件发生变化,当事人之间对原合同的某些条款进行修改或补充所达成的新的协议。 52运输合同的解除是指运输合同在有效成立后尚未履行完毕前,由于实现合同的条件发生变化,致使合同的履行成为不可能或不必要,由当事人依照法律或合同规定的条件和程序,提前终止运输合同效力的行为。

53运输合同权利的转让是指运输合同的债权人通过协议将其债权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人的法律行为。

54运输合同的终止是指当事人之间由合同确定的权利义务,因某种原而消灭,不再对双方发生作用。

55合同的担保是指合同的当事人,根据法律规定或双方约定,为确保合同的切实履行而设定的一种权利义务关系。

56保证是指保证人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关系人,以自己的名义向另一方当事人作履行合同的担保的一种方式。

57连带责任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在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债权人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方式,即债权人既可以要求债务人清偿,又可以要求保证人清偿。

59抵押是指合同当事人中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对某一特定财产的占有而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的规定将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得到偿还。

60质押有,质权人直接占有质物。

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债务人不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留置该财产,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优先受偿。

62留置权是指债权人按照合同约定占有债务人的财产,在债权未清偿前留置该动产作为债权担保的权利。

63定金是指合同当事人为保证合同的履行,依照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一方当事人预先支付给对方的一定数量的金钱或其他替代物。 64无效运输合同是指虽经当事人双方协商订立,但因违反了法律、行政法规或损害了国家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因而从订立时起即没有法律效力,国家法律不予承认和保护的运输合同。

65违反运输合同的责任是指运输合同当事人由于自己的过错或无法防止的外因,造成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依照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必须承担的法律制裁。

66违约金是指当事人因主观过错致使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按照合同约定或者法律规定,由违约方向对方支付的一定金额的货币。

67赔偿金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因违约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在没有规定违约金或者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损失时,支付给对方的一定数额的68铁路运输是利用铁路线路、机车、车辆等运输设施和运输设备,通过将火车车辆编组成列车在铁路上载运旅客、货物的一种运输方式。

69铁路法是调整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其他社会团体以及公民与铁路运输企业在铁路运输营业、铁路运输管理、铁路运输建设及铁路安全与防护等方面建立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70铁路运输票证是指铁路运输企业印刷的表明铁路运输企业与旅客及托运人、收货人之间存在合同法律关系的文件,主要包括旅客车票、行李票、包裹票及货物运单。

71铁路建设用地是指按修建铁路的需要而征用或者有国家划拨的土地,主要是指铁路线路建设用地、铁路线路配套设施建设用地。 72铁路道口是指为方便行人和车辆通行而在铁路线路上铺面宽度在

2.5及以上,直接与道路贯通的平面交叉,俗称“平交道”。

认领,铁路运输企业无法交付的货物。(从铁路运输企业发出到货通知之日起,满30d仍无人认领的货物,或收货人书面通知铁路运输企业拒绝领取的货物,铁路运输企业应当通知托运人,托运人自接到此通知之日起满30d未作答复的,由铁路运输企业变卖;所得货款在扣除保管等费用后尚有余款的,应当退还托运人,无法退还、自变卖之日起180d内托运人又未领回的,上缴国库。)

74口头合同形式指当事人双方通过对话(如当面谈判或电话对话)方式而确立相互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主要用于能够即时清结的简单经济往来。具有效率高、财产流转迅速的优点,但易造成举证困难,难于处理经济纠纷。

75书面合同形式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的表现所载内容的合同形式。

76书面合同有主件和附件之分。法律、法规规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的合同必须采用书面形式签订,否则视为形式不合法。

77铁路运输合同是明确铁路运输企业与旅客、托运人及收货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78铁路货物保价运输是指托运人在托运货物时声明其价格并向承运人支付保价费,由承运人在货物损失时按声明价格赔偿的一种货物运输。

79铁路交通事故是指在铁路运营过程中发生的行车事故和路外伤亡事故。

80运输企业指专门从事与交通运输活动有关的各种经营活动,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独立核算,具有法人资格的盈利性经营组织。

81运输企业的设立指运输企业的创立人为使企业具备交通运输活动的能力,取得合法的主体资格,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所实施的一系列行为。

82运输企业的合并指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运输企业为了运输经营活动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合并成一个运输企业。

83运输企业的分立指已经设立的运输企业按照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依照一定的条件和程序,分立成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运输企业。

责任形式的运输企业变更为其他责任形式的运输企业。

85运输企业的清算指在运输企业解散或宣告破产后,依法组成清算组,对企业资产和债权债务进行清理处分,了结企业的业务和债务,向出资者或股东分配剩余财产,终结企业的全部财产关系。

86运输企业的清算运输企业的注销登记指登记主管机关依法对歇业、被撤销、宣告破产或者因其他原因终止营业的运输企业,收缴营业执照、公章等,撤销注册号,取消企业法人资格或经营权。

87过失责任制指承运人承担责任是以自己在执行这些合同过程中有过失,并因这些过失造成对货方或其他人的损害为基础而承担损害的赔偿责任。

88严格责任制指除不可抗力或其他第三方造成的损害可以免责外,承运人要对责任期间内发生的各类损害承担赔偿责任,不论承运人是否有过失或损害是否由过失造成。

89责任分担制是经营人和实际承运人仅对自己完成的区段运输负责,各区段适用的责任原则按该区段适用的法律予以确定。

90单一责任制与责任分担制的主要区别是它有对全程运输统一负责的单一的人——多式联运经营人。

91依法征用是指建设单位持有国务院主管部门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批准的设计任务书或其他文件,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提出申请,要求使用集体所有制土地,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审查批准征用,并以规矩给予土地被征用单位经济补偿。 92保价运输是铁路货物运输合同的组成部分,是铁路实行限额赔偿后保证承运人和托运人利益对等的一种赔偿形式。

简答、论述

1交通运输法律规范的作用1)加强对交通运输业的依法管理2)正确引导交通运输业的发展方向3)促进运输市场体系的形成和发展4)为交通运输业创造有序竞争的环境,促进交通运输业的健康发展5)保证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的合法权益

运输业是社会生产的必要条件2)运输费用在生产费用中占有很大比重3)运输业担负着社会产品和商品流通的任务4)运输业具有军民两用性质。

3建立和完善交通运输法律规范为指导的原则1)坚持以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为指导的原则2)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交通法规应当符合交通行业管理的实际需要3)坚持从全局出发,维护国家法制统一的原则。行政规章不得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的决定、命令相违背;行政法规草案不得与宪法、法律相违背;法律草案不得与宪法相违背4)借鉴国内外有益经验的原则

4交通运输业的特点1)运输生产是在流通中进行的2)运输生产过程不改变劳动对象的理化属性和形态,只改变运输对象的空间位3)在运输生产过程中,劳动对象和劳动工具是同时运动的,运输产品的生产和消费是同时进行的4)人和物的运输过程往往要由几种运输方式完成,运输生产场所分布在有运输联系的广阔空间5)各种运输方式生产的产品对社会具有同样的效用。

5交通运输法律规范的调整对象:我国交通运输立法的调整对象主要是交通运输特定的经济关系。1)国家对交通运输宏观调控与管理过程中发生的宏观经济管理关系2)国家对交通运输企业作为市场主体的主体行为的经济管理与监督关系3)交通运输企业内部组织、成员之间的微观经济管理关系和经济协作关系4)交通运输企业与其他市场主体间的经济关系。1)商品交易关系2)竞争关系3)经济协作关系。 6建立和完善交通运输法规体系的必要性1)交通运输企业在运营活动中产生的各种基本经济关系需要法律来确认2)交通运输主体的权益需要法律的确认和保障3)维护运输市场的公平竞争和良好的秩序需要法律的规范和保障4)交通运输企业经营机制的转换、政府职能的转变,必须依法实施5)交通运输建设的投融资,必须有法律规范的保障。

7经济法主体的范围1)国家机关:包括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2)企业和其他社会组织3)企业内部组织和有关人员4)公民及个体工商户

的特定的社会关系2)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是特殊的主体3)经济法律关系是主体之间法律上的权利与义务关系4)经济法律关系是以经济法律规范的存在为前提的5)经济法律关系是由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的社会关系6)经济法律关系主要是以书面形式表述的法律关系。 9建立和完善交通运输法律规范为指导的建议1)坚持以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为指导的原则2)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通法规应当符合交通行业管理的实际需要3)坚持从全局出发,维护国家法制统一的原则。行政规章不得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的决定、命令相违背;行政法规草案不得与宪法、法律相违背;法律草案不得与宪法相违背4)借鉴国内外有益经验的原则

10经济权利内容1)国家行政机关享有的经济职权(如立法权、决策权、许可权、命令权、免除权、审核权、监督权等)2)企业等经济组织享有的所有权、经营管理权、法人财产权、债权、知识产权、请求权等。

11经济义务内容包括国家经济管理机关的经济责任及企业的经营职责、经济债务等。

12经济法律关系保护的机构1)国家经济行政管理机构2)银行机构

3)仲裁机构 4)司法机构(法院、检察院、公证机关)

13法律事实的种类1)行为(是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包括1)行政行为即国家行政管理机关根据其职能与权限,在法定范围内所为的行为2)法律行为即根据现行法律规范的要求所为的法律行为,包括合法行为与违法行为3)司法行为即由司法机关所为的行为,包括公证机关的公证、各级人民法院的审理与判决等。包括:自然现象、社会因素

14经济法律行为应具备以下条件1)主体资格合法2)内容合法3)意思表示真实4)形式合法

15经济法律关系保护的意义和要求1)是积极的保护2)要求经济法主体正确行使经济权利、全面履行经济义务,发生争议时要通过法定程序解决。

16客体的三种形式1)物 (包括物质财富、货币和有价证券)2)经济行为,包括:经济管理行为、完成工作行为(物化劳动)如建筑安装等、提供劳务行为(非物化劳动)如仓储保管3)非物质财富(包括智力成果和道德产品)如商标、发明、外观设计

其中物质奖励有奖金、税收减免、利率优惠等。经济制裁有罚款、违约金、赔偿金、强制收购、没收财产等2)行政保护。包括奖励和制裁。其中奖励指授予荣誉称号等。制裁包括行政处罚和行政处分,前者指对违法单位的批评、警告、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后者指对违法个人的警告、记过、降级、撤职、留用查看、开除公职等3)法律保护。包括:对责任单位处以罚金、对责任人处以刑罚

18取得法人资格的条件1)必须依法成立2)有必要的财产或经费3)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4)能够独立地承担民事责任。

19法人的产生也称法人的确立。法人产生的方式有两种1)自上而下的命令方式2)自下而上的报批方式

20法人的变更形式1)组织变更,其中有归并:A+a -> A、合并:A+B -> AB、分立:A -> A+a、分解:AB(C) -> A+B(2)业务变更

21法人消灭的原因有1)法律、法规规定或主管机关的行政命令而撤销2)因法人的行为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设立宗旨,被主管部门勒令撤消或吊销营业执照3)因资不抵债,被宣告破产4)合并、分立、分解、归并。

22法人的基本特征1)组织特征:有固定的组织机构、一定数量的人员编制、合法的规章管理制度及一定的名称、住所2)财产特征:拥有财产所有权或经营管理权3)人身特征:有名称、字号、经济户口、发明权、专利权、荣誉权、商标权、能在法院起诉、应诉。

23交通运输法律关系的特征1)交通运输法律关系要直接反映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2)交通运输法律关系的主体有一方必然是交通运输企业或交通管理机关3)交通运输法律关系的内容具有经济性,都与运输业务有关。

24交通运输经济法律关系具体包括1)旅客运输合同关2)货物运输合同关系3)交通运输安全保护方面的法律关系4)交通运输行业内部组织之间发生的法律关系5)交通运输各级组织同其他单位发生的其他法律关系

25合同的特征1)合同是双方或多方当事人的法律行为2)合同关系中当事人的法律地位是平等的3)合同是当事人的合法行为。

人)2)标的的特殊性(运送旅客或货物的劳务行为)3)是双务、有偿合同4)当事人权利义务具有法定性5)一般采用标准合同(格式、附从、定型化)

27订立运输合同的基本原则1)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原则2)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3)遵守社会公德,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原则

仲裁的基本原则1)独立仲裁原则2)自愿原则3)一裁终局制度(仲裁制度)

28运输纠纷的调解的分类1)审判上的调解,又称人民法院调解2)审判外的调解,又分为:一般调解,业务机关主持;行政调解,仲裁机关主持。

29仲裁的特征1)当事人双方自愿2)经济仲裁是第三者的行为3)经济仲裁的裁决具有法律强制性。

30仲裁协议无效1)约定的仲裁事项超出法律规定的仲裁范围的2)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订立的仲裁协议3)一方采取胁迫手段,迫使对方订立仲裁协议的

31仲裁委员会应具备的条件1)有自己的名称、住所和章程2)有必要的财产3)有委员会组成人员4)有聘任的仲裁员

32行政复议的程序1)请,60日内口头或书面提出2)理,5日内决定是否受理3)定,60日内作出复议决定

33诉讼管辖分为1)地域管辖一般地域管辖。具体包括由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特殊地域管辖,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2)级别管辖具体包括基层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3)协议管辖是指运输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署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但不能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4)专属管辖具体包括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5)移送管辖和指定管辖。

的存在为前提2)诉讼时效届满时消灭的是胜诉权,并不是实体权利。时效届满后,当事人自愿履行义务的,不受诉讼时效限制。3)诉讼时效具有普遍性和强制性,除法律特殊规定外,当事人均应普遍适用,不得作任何变更。

35第一审程序包括1)起诉和受理。起诉的条件:原告与本案直接有关,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依据,属于人民法院受理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人民法院应在7日内决定是否立案。2)审理前准备。5日内将起诉状副本送达被告3)开庭审理。开庭前3日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

36货物运单、托运单一般应载明以下内容1)托运人、收货人、承运人名称及详细地址2)发站(港)、到站(港)3)货物名称4)货物包装、标志5)件数和重量6)承运日期7)运到期限8)运输费用9)双方商定的其他事项。

37要约的特征1)要约须是特定人的行为2)要约须是对于相对人的行为3)要约的内容要具体确定。(长期、零担)

38要约与要约邀请(或称要约引诱)的区别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要约以订立合同为目的,一旦相对人作出承诺,合同即告成立。要约邀请则不以订立合同为目的,而只能唤起别人向自己作出要约的表示,只是订立合同的预备行为。

39要约失效的情况1)拒绝要约的通知到达要约人2)要约人依法撤消要约3)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4)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

40承诺的特征1)承诺是受要约人的行为2)承诺须是对于要约人的要约所做的行为3)承诺的内容须与要约的内容一致4)承诺须是在要约有效期内所作出的行为。

41对于迟到的承诺的处理1)受要约人超过承诺期限发出承诺时,除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该承诺有效的以外,应视为新要约2)受要约人在承诺期限内发出承诺,按照通常情况能及时到达要约人,但因其他原因承诺到达要约人时超过承诺期限的,除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因承诺超过期限不接受该承诺的以外,该承诺有效。 42承诺的撤回承诺也可以撤回,但要求撤回承诺的通知应在承诺生效之前或者与承诺通知同时到达要约人。

质量5)价款或报酬6)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7)违约责任8)解决争议的方法。

44客票的内容1)发站(港)、到站(港)2)票价3)班次4)承运日期5)经由站(港)6)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

45运输企业的经营方式1)运输企业独立经营型(在运输服务中,实施单一运输服务的企业几乎全部都是独立经营性企业)2)运输企业联合经营型3)运输代理经营型

46书面运输合同的主要条款1)合同主体条款2)运输条款3)价格条款4)违约责任条款5)双方商定的其他条款。

47运输合同履行的原则1)实际履行原则,其含义主要有以下两点:a严格按合同规定的标的履行b违约方不能以支付违约金、赔偿金代替合同履行2)全面履行原则:全面履行合同的各项条款 3)协作履行原则4)效益履行原则

48合同履行的规则1)货币支付的履行规则,一般用人民币计算和支付;一般要通过银行转帐结算2)价格变动后的履行规则,执行国家定价的,在合同规定的交付期限内国家价格调整时,按交付的价格计价。出现逾期交货、提货、付款等违约行为时,执行不利于违约方的价格

3)规定不明条款的履行规则,a质量要求不明确时,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通常标准或符合合同标的的特定标准履行。b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时,一般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履行。c履行地点不明确时,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它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d履行期限不明确时,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应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e履行方式不明确时,按照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f履行费用的负担不明确时,由履行义务一方负担。

49运输合同当事人的义务1)承运人的基本义务,不得拒绝当事人的合理运输要求;保证安全正点将旅客、货物运送至目的地;合理运输的义务2)旅客、托运人、收货人的基本义务,按运输合同的规定,支付票款或者运输费用。

由国家最高行政机关制定的行政法规3)由政府的铁路主管机关颁布的行政规章。

旅客运输中承运人的权利1)依照规定收取运输费用2)要求旅客遵守国家法令和承运人的规章制度,保证安全3)对损害他人利益和运输设备、设施的行为有权制止、消除危险和要求赔偿4)旅客违反有关法律、法规,或者违反承运人公布的运输条件,承运人有权拒绝运输5)承运人有权对旅客进行安全检查或者采取其他保证安全的措施。 51我国铁路法规体系的基本框架我国铁路运输法规初步形成了以宪法为基础、以《铁路法》为龙头,以铁路法律和铁路法规为骨干,以铁路行政规章为补充的纵横相结合的体系。

旅客运输中承运人的义务1)保证旅客旅行的生命财产安全2)为旅客提供良好的服务3)按照规定的期限、班次将旅客运送至目的地,逾期到达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4)及时披露信息的义务5)救助的义务。

52在铁路运输活动中,主要产生的三种社会关系1)铁路运输行政管理关系,即国家与铁路运输企业之间的纵向关系2)铁路运输合同关系,即铁路运输企业与旅客和货主之间的横向关系3)铁路运输的经营管理关系,即铁路运输的内部关系。

53旅客运输中旅客的权力1)依据客票票面记载的内容乘车2)要求承运人提供与客票等级相适应的服务并保障其旅行安全3)因承运人过错发生身体损害或物品损失时,有权要求承运人给予赔偿4)旅客有权要求承运人接受其通常、合理的运输要求5)旅客在履行旅客运输合同规定的义务的条件下,有权对尚未履行的运输合同进行变更或终止旅客运输合同6)对在运输过程中发生的损失,旅客有权要求承运人给予赔偿和向承运人提起诉讼。

54旅客运输中旅客的义务1)旅客要及时支付运费2)旅客应当持有效客票乘运3)旅客在运输中应当按照约定的限量携带行李。4)旅客要遵守承运人的规章制度,保证运输安全5)旅客不得携带危险物品乘坐交通工具6)爱护运输设备、设施,维护公共秩序和运输安7)旅客应当重视保护自身的安全,妥善保管好自己的物品。

求2)受领货物并填发提(运)单3)按时、安全运输的义务4)合理运输的义务5)保管义务6)货物运输到达后及时通知的义务7)交付义务

56货物运输中托运人的权利1)请求承运人将货物运至指定目的地,并交付给约定收货人的权利2)运输合同的变更权和解除权。

57货物运输中托运人的义务1)按规定缴付运费的义务2)向承运人办理运输货物的交接手续并正确填写托运单据的义务。(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3)包装及装载义务4)告知义务。5)国家规定投保运输险的物品,应向规定的保险公司办理保险手续。

58货物运输合同中收货人的权利1)在有提单填发时,承运人与提单持有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应当依据提单的记载而确定2)在没有填发提单的情况下,货物运输到达目的地后,收货人即可以要求承运人交付货物。

59货物运输合同履行的基本内容1)承运人的履行,三个阶段:承运阶段、运送阶段和交付阶段2)收货人的履行,两项义务:及时领取货物;支付托运人未付或少付的运输费用。

60保证人的资格1)保证人必须具有代偿能力2)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职能部门不能作为保证人。 61保证的法律特征1)保证人是主合同当事人以外的第三人,而不是主合同义务人的代理人2)保证是从合同,以主合同存在为前提3)保证人的承担责任范围,应以主合同中义务人所承担的义务为限4)保证人代被保证人履行合同后,即相应取得权利人的地位,有权向主合同的义务人请求补偿。

62抵押的法律特征(论述)1) 抵押是由原合同中的债务人或第三人同债权人缔结的担保合同,属于从合同2)抵押人可以是原合同中的债务人,也可以是第三人,但必须是对抵押物享有所有权或者经营管理权的人3) 抵押物可以是动产,也可以是不动产,但必须是依法可以流通的财产4) 在抵押期间抵押物的占有权不转移5) 债务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时,抵押权人有权依照法律的规定将抵押物折价或者将抵押物变卖。对于变卖抵押物所得的价款,抵押权人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6)抵押权是担保物权的一种,抵押权人对抵押物享有担保物权。

为则是留置人被强制的行为2)抵押物的所有人可能是合同当事人,也可能是第三者;留置物的所有人是合同当事人3)抵押物并非债权人债务人关系的客体,而是主债关系客体之外的物;而留置物则正是引起主债关系之物。

64定金的作用1)证明合同成立的作用2)预先给付的资助作用3)督促双方当事人履行合同的作用。

65定金与违约金的异同(简答)1)定金是在合同履行前交付的,违约金是在发生违约行为后给付的。2)定金要遵守定金罚则,而违约金只是依照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支付3)定金的担保比违约金担保具有优先保证性4)定金一般是约定的,而违约金则既可以是约定的,也可以是法定的。

66运输合同变更和解除的条件1)当事人双方经过协商同意,并且不因此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2)由于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当事人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3)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的,对方可以解除合同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对方可以解除合同5)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对方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6)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67不准当事人变更或解除合同的两种情况1)当事人一方发生合并、分立时,由变更后的当事人承担或分别承担履行合同的义务和享受应有的权利2)合同订立后,不得因承办人或法定代表人的变动而变更或解除。

68运输合同权力的转让在法律上具有如下特征1)运输合同权利转让的主体是债权人和第三人,债务人不是权利转让的主体2)运输合同权利的转让不改变合同权利的内容3)运输合同权利转让的客体是运输合同中的债权,因而属于债权转让而非物权转让4)运输合同权利的转让既可以是全部转让,也可以是部分转让。

69运输合同终止的情况1)因履行而终止2)因撤消而终止3)因提存而终止4)因协议而终止5)因混同而终6)因抵消而终止7)因不可抗力而终止8)因违约或者期限届满而终止

a 全部无效的运输合同b 部分无效的运输合同2)根据造成运输合同无效的直接原因,分为:a、主体不合格的合同b、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的合同c、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合同d、以合法的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合同e、损害国家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f、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合同g、代理人超越代理权限签订的合同或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同自己或自己所代理的其他人签订的合同。

71无效合同确认的依据1) 合同当事人是否具有主体资格2)合同内容是否合法3)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是否真实4) 合同的订立是否符合法定程序,手续是否完备。

72对无效运输合同造成的财产后果的处理运输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当事人依据该合同所取得的财产,应返还给对方。有过错的一方应赔偿对方因此所受的损失;如果双方都有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违反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如果双方都是故意的,应追缴双方已经取得或者约定取得的财产,收归国库所有。如果只有一方是故意的,故意的一方应把从对方取得的财产还回对方;非故意的一方已经从对方取得或约定取得的财 产,应收归国库所有。

73无效运输合同的处理1)对无效合同造成的财产后果的处理:a、返还财产:使财产恢复到签订合同以前的状态b、赔偿损失 c 、追缴财产2)对合同中违法行为的处理 a 情节轻微不构成犯罪的,给予经济或行政制裁 b 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任。

74违反合同责任制度的作用1)加强合同当事人履行合同的责任心2)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3)预防和减少违反合同现象的发生。 75承担违反合同责任的条件1)要有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的行为。a、拒绝履行,又称毁约。b、不完全履行,又称部分履行。c迟延履行,也称逾期履行。d质量不合格,也称瑕疵。e不正确履行,也称不适当履行2)当事人要有主观上的过错。分为故意和过失3)当事人的违约行为造成损害事实。分为物质损害和精神损害4)违反合同的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有因果关系。

76承担违反合同责任的方式1)支付违约金2)支付赔偿金3)其他违约责任:a继续履行 b价格制裁 c单方解除合同d定金制裁e信贷制裁

能并用2)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

78免于承担违反合同责任的条件1)不可抗力的免责2)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或货物的合理损耗的免责3)因托运人、收货人过错的免责 79铁路运输合同的特点1)铁路运输合同是计划性很强的合同,体现着明确的计划性2)铁路运输合同是格式合同3)铁路运输合同有些基本内容具有法律上的强制性4)铁路运输合同的主体具有特殊性 80铁路旅客运输合同的特点1)具有公共服务的特点2)具有格式合同的特点3)是诺成合同4)包括行李的运送5)一般由强制保险条款。

81铁路运输管理体制1)国务院铁路主管部门主管全国的铁路工作2)国家铁路实行高度集中、统一指挥的运输管理体制3)国家铁路运输企业行使法律、行政法规授予的行政管理职能4)铁路沿线地方政府协助管理铁路工作。

82铁路运输企业的范围1)国家铁路运输企业。是指铁路局。铁路站段不具有法人资格2)地方铁路运输企业。包括地方铁路总公司、地方铁路局、地方铁路处等。

83铁路运输合同的主体包括铁路运输企业、旅客、托运人和收货人。铁路运输合同的客体是指铁路运输的劳务行为。铁路运输合同的内容是当事人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84铁路运输企业的主要权利是向托运人、收货人和旅客收取运输费用或票款,其主要义务是按合同约定的期限或规定的运到期限将旅客、货物、行李、包裹安全、准确地运到合同约定的地点。

85铁路运输的分类1)按运输对象分:铁路旅客运输和铁路货物运输

2)按是否以盈利为目的分:铁路营业性运输和铁路非营业性运输3)按铁路的管理权限分:国家铁路运输、地方铁路运输、专用铁路运输、铁路专用线运输、合资铁路运输、中外合资铁路运输及铁路联运4)按运输方式多少分:铁路单一方式运输和铁路多式联运。5)按是否民用分:铁路民用运输和铁路军事运输

86运输企业的消灭又叫运输企业的终止。主要原因包括1)依法被撤销2)解散3)破产4)其他原因

半年度、年度或更长期限签订的货物运输合同2)月度要车计划表; 货物运单3)铁路货物运输服务订单。

88诺成铁路货运合同的内容:托运人和收货人的名称;发站和到站;物名称;货物重量;车种和车数;违约责任;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89铁路货物运单的内容:托运人、收货人名称或姓名及其详细地址;发站、到站及到站的主管铁路局;货物名称;货物包装、标志;件数和重量;承运日期;运到期限;运输费用;货车型号和车号;施封货车的施封号码;双方商定的其他事项。

90承运人违反铁路货物运输合同的责任1)违约责任的构成要件:一是承运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二是承运人不能证明存在法定的免责事项2)承运人的违约责任情形:不按运输合同规定的时间、数量和要求配车发运的责任。运输货物毁损的责任。逾期交付的责任。误交付的责任。

91铁路旅客运输合同的订立铁路旅客运输合同以铁路承运人向旅客售出车票为承诺标志,从售出车票时起成立

92铁路旅客车票1)车票是旅客乘车的凭证,也是旅客与承运人之间铁路旅客运输合同关系的证据2)铁路旅客车票记载的内容:始发站和到站站名;座别、卧别;径路;票价;车次;乘车日期;有效期3)车票包括客票和附加票。客票包括软座、硬座、市郊客票。附加票包括加快票、卧铺票和空调票。

93铁路旅客运输合同的变更1)变更票面指定的日期和车次2)变更座别、铺别3)变更径路4)越站和分乘5)丢失车票的处理

94铁路旅客运输合同的解除1)旅客原因要求退票(2h,5d)2)铁路责任导致退票

95铁路货物运输有关责任赔偿的法律规定1)托运人或者旅客根据自愿申请办理保价运输的,按照实际损失赔偿,但最高不超过保价额。

2)未按保价承运的,按照实际损失赔偿,但最高不超过国务院铁路主管部门规定的赔偿限额;如果损失是由铁路运输企业的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不适应赔偿限额的规定,按照实际损失赔偿。

96铁路货物保价运输与铁路运输保险的区别责任依据的法律不同、责任基础不同、赔偿方式不同、目的不同、对货物的安全管理不同、资金运用的范围不同

货物和国际铁路联运货物的国外段运输除外2)铁路货物保价运输的托运、承运办法:声明价格和填制运单、保价费率的适用及保价费的计算、保价费=保价金额×货物适用的保价费率、保价运输的变更或解除

98责任范围铁路运输企业应当对承运的货物自接受承运时起到交付时止发生的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或者损坏,承担赔偿责任。

99。违反铁路法的刑事责任处罚措施有: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按《刑法》量刑,按《刑事诉讼法》审判1)危害铁路运输安全的刑事责任2)妨碍铁路管理秩序的刑事责任3)侵犯公私财产和人身权利的刑事责任4)铁路职工犯罪的刑事责任

100铁路交通事故的处理1)发生铁路交通事故,铁路运输企业应当依照国务院及其有关主管部门关于事故调查处理的规定办理,并及时恢复正常通车,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碍铁路线路开通和列车运行。

2)因铁路行车事故及其他铁路运营事故造成人身伤亡的,铁路运输企业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如果人身伤亡是因不可抗力或者由于违章通过平交道口和人行过道,在铁路线路行走、坐卧等受害人自身的原因造成的,铁路运输企业不承担赔偿责任。

101违反铁路法的行政责任1)治安管理处罚:处罚措施:拘留、罚款、警告。处罚机关为地方或铁路公安机关。处罚行为:①妨碍公共安全行为。②违反交通管理秩序行为。③侵犯公私财物行为。④扰乱公共秩序行为。⑤妨害社会管理秩序行为2)其他行政处罚:处罚措施:限期整改、罚款、警告3)对铁路职工违反规章制度的行政处分: 处罚措施:警告、记过、撤职、开除路籍。

102承运人的免责条件由于下列原因之一造成货物损失时,铁路运输企业不承担赔偿责任1)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2)由于货物本身性质造成的碎裂、生锈、减量、变质或自燃等3)由于托运人、收货人或所派押运人的过错造成的4)由于货物的合理损耗造成的5)其他经查证非承运人责任造成的。

103违反铁路法的民事责任1)处理措施包括:停止侵害、赔偿损失

2)运输事故、设施损坏、用地侵占。

乘车条件乘车。依法携带规定的物品。支付票款和运输费用。服从铁路运输管理2)铁路旅客的基本权利拒绝支付不合理票款和运输费用的权利。请求退票或减收票款的权利。

105托运人与收货人违反铁路货物运输合同的责任1)托运人申报不实的责任。托运人因申报不实而少交的运费和其他费用应当补交,铁路运输企业可按规定加收运费和其他费用2)逾期领取货物得责任。 收货人逾期领取货物应按规定交付保管费3)造成财产损失的责任 因旅客、托运人或收货人的责任给铁路运输企业造成财产损失的,由旅客、托运人或收货人承担赔偿责任。铁路运输企业和托运人及收货人相互间要求赔偿或退补费用的时效期限为180日。托运人或收货人要求铁路运输企业支付延期交付的违约金的有效期间为60日。

106货物运输保险概述 1)货物运输保险是以运输过程中的各种货物作为标的的保险2)货物运输保险是有形财产险的一种3)货物运输保险的标的是运输企业运送的货物4)货物运输保险的投保人可以是托运人、收货人,甚至承运人5)货物运输险的责任范围主要是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

107承运人的权利与义务1)承运人的义务:保证旅客的安全,做到列车正点到达。保证旅客按车票载明的日期、车次乘车,并到达目的站。按约定的或者通常的运输路线将旅客运输到指定地点。采取有效措施做好旅客服务工作。按照合同约定或规定的期限,将旅客的行李运到目的站2)承运人的权利:收取票款的权利。依法处理违禁物品的权利。对铁路旅客拒不交付票款或违反规定坚持携带违禁物品的,有权拒绝运输的权利。对患有传染病、精神病或者健康情况可能危及自身或影响其他旅客安全的旅客,承运人有不予承运的权利。

108赔偿办法1)当货物损失是由铁路的故意行为或重大过失造成时,不论保价、保险与否,铁路都应按实际损失向货主赔偿2)当货物损失是由铁路的一般过失行为造成时1)未办保价和保险时,按限额赔偿。铁路向货主赔偿额=min{实际损失,赔偿限额}。

109铁路货物保价运输的除外责任1)不可抗力2)货物、包裹或行李中的物品本身的自然属性或合理损耗3)托运人、收货人的过错。

物, 每吨最高赔偿100元;即按重量、又按件数承运的货物,每吨最高赔偿 2000元;个人托运的行李搬家货物, 每10公斤最高赔偿30元;以旅客列车运输的行李、包裹,每公斤最高赔偿15元。2)办理保价时 铁路向货主赔偿额= min{保价金额×损失比例,实际损失}3)办理保险时铁路应向货主赔偿额= min{赔偿限额,实际损失} 保险公司向货主赔偿额= min{保险金额×损失比例,实际损失}

保险公司可向铁路追偿额= 铁路应向货主赔偿额× min{保险金额/全批货物实际价值,1}4)既办理保险,又办理保价时

铁路应向货主赔偿额= min{保价金额×损失比例,实际损失} 保险公司向货主赔偿额= min{保险金额×损失比例,实际损失}

保险公司向铁路追偿额= 铁路应向货主赔偿额× min{保险金额/全批货物实际价值,1}(3)当货物损失是由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时1)办理保险时:保险公司向货主赔偿额=min{保险金额×损失比例,实际损失}2)未办保险时,损失由货主自负(4)当货物损失是由战争、军事行动,货物的自然性质或货主的过错造成时,不论保价、 保险与否, 损失均由货主自负。

111运输企业的法律特征1)是专门从事与运输活动有关的各种经营活动的社会组织2)是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以获取利润和创造、积累社会财富为目的的盈利性组织3)是具备为社会提供运输供给能力的企业法人。

112运输企业的基本职能1)连接中央与地方、城市与乡村、生产与流通、分配与消费的纽带职能2)生产原材料及产成品的供应职能3)运输旅客和物质实体的运输职能。

113运输企业的基本任务1)运输也是社会再生产的必要条件,担负着发展生产,促进流通,提高社会劳动生产率的任务2)运输业负担着社会产品和商品流通的任务3)运输业负担着在平时为经济建设服务,在战时为军事服务的任务4)运输业担负着人们出行、购物、上下班及旅游等的运输服务任务。

114运输企业的分类1)根据所从事的运输业务的性质不同分2)根据运输企业所属运输方式的不同分3)根据运输企业的服务性质和所从事的运输业务范围的大小不同分4)根据运输企业提供运输服务所及区域是否跨越国境分

准则设立(登记设立)4)自由设立

116设立国内运输企业应具备的条件1)运输企业必须具有经营管理的组织机构、业务章程和具有企业法人资格的负责人,以使其能够与用户方或其代表订立运输服务合同2)必须具有与经营能力相适应的自有资金3)必须具有符合资质要求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4)必须具有从事运输经营活动的场所和相应的运输设施与设备。

117设立国际运输企业应具备的条件1)必须建立自己的国际运输服务线路2)国际运输企业要有一支具有国际运输知识、经验和能力的专业队伍3)国际运输企业在各条运输线路上要具备由完整的分支机构、代表或代理人组成的网络机构4)国际运输企业在涉及多式联运的情况下,要能够制定各线路的多式联运单一费率5)国际运输企业要有必要的设备和设施。

118在综合运输服务下的赔偿责任主要包括1)由综合运输合同决定的综合运输企业与用户方(或收货方)之间的赔偿责任2)由雇佣合同、代理合同和分包合同决定的综合运输企业与其受雇人、代理人、分包(运)人等之间的赔偿责任3)在明知责任人情况下,用户(或收货)方与综合运输企业的雇佣人、代理人、分运人之间的赔偿责任

4)在涉及保险情况下,还存在投保人和保险人之间和保险人与实际责任人之间的赔偿责任关系。

119运输企业在综合运输服务中涉及的法律关系1)运输企业与用户方之间的合同关系2)运输企业与它的受雇人之间的雇佣关系3)运输企业与它的代理人之间的委托代理关系4)运输企业与分包承运人之间的分运合同关系5)用户方、收货方与运输企业的受雇人、代理人、分运人之间发生的侵权关系。

120设立水路运输企业必须具备的条件1)具有与经营范围相适应的运输船舶2)有较稳定的客源和货源3)经营旅客运输的,应当落实客船沿岸停靠港(站)点,并具备相应的服务设施4)有经营管理的组织机构和负责人5)由于运输业务相适应的自有流动资金。

121所有运输企业在市场准入方面应具备的基本条件1)依法成立2)有必要的财产或者经费3)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4)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122设立中外合营铁路货运公司应具备的条件1)拥有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货运车辆和其他运载工具,拥有办理铁路货运业务所必需的场

交通运输法教程

选择、填空

1人民币:指在我国货币作为经济法律关系的客体

2法律事实有事件和行为两种。其中事件包括自然事件和社会事件;行为包括法律行为、行政行为和司法行为。

3交通运输法律规范的特点1广泛性1)内容的多样性2)表现形式的多样性3)参与主体的多样性2复杂性3技术性4变动性

4铁路运输的发展趋势1集中化2重载化 3集装化4散装化5直达化6高速化

5交通运输发展的总趋势1专门化趋势2大型化趋势3高速化趋势4、环保化趋势5智能化趋势

6我国现行交通运输法规体系的基本框架以《宪法》为基础;以交通运输法律为龙头;以交通运输行政法规为骨干;以交通运输行政规章为补充的纵横相结合的系统。

7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管理交通运输的基本法律及相邻的其他法律。包括《铁路法》、《公路法》、《民用航空法》、《港口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合同法》、《环境保护法由国务院制定或经国务院批准由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发布实施的行政法规。包括《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公路管理条由国务院交通运输各主管部门制定的行政规章,包括各种实施细则、办法和规定等《铁路道口管理暂行规定》、《铁路货物运输规程》、《汽车货物运输规则》等交通运输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与消灭都是由法律事实引起的。

8仲裁分为:国内经济仲裁、涉外经济仲裁、海事仲裁

9普通诉讼时效期间:2年

10当事人包括原告、被告、共同诉讼人、诉讼中的第三人

11诉讼代理人包括法定代理人、指定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12运输纠纷的解决方式包括:协商解决、调解解决、仲裁解决、行政复议解决和诉讼解决。

13交通运输行政管理法律关系涉及债务管理、财政管理、运价管理(核心)等方面。

但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20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终审制。包括第一审程序、第二审程序和审判监督程序。

15客票的性质1)有价证券性质2)客运合同性质。

16货物运输合同中收货人的义务1)提货义务2)提货时检验的义务 17合同担保的法律特征1)附属性2)补充性3)预防性4)选择性 18保证方式1)一般保证2)连带责任保证

19质押的分类1)动产质押2)权利质押:如汇票、支票,股份、股票,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

20定金的种类1)成约定金2)证约定金3)违约定金4)解约定金。 21定金罚则: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时,就丧失了该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时,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22违约金的性质1)惩罚性 2)赔偿性

23违约金的种类 1)法定违约金 2)约定违约金

24赔偿金的范围1)直接经济损失2)间接经济损失。包括:利润损失 、利息损失、自然孳息损失

25货物运输中承运人的权利1)运费支付请求权2)费用偿还请求权

3)留置权4)提存和拍卖权

26我国历史上第一部国家管理铁路的法律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

27运输企业的民事责任包括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

28铁路行李运输中,每件行李的最大重量为:50kg

29参加《国际货协》的国家有:保加利亚、俄罗斯、蒙古波兰、匈牙利

30铁路非营业性运输主要适用于:专用铁路

31铁路运输票证主要包括:旅客车票、行李票、包裹票和货物运单 32保价费率不同的货物合并填记时,适用其中:最高的保价费率 33适用于国际铁路旅客联运的国际公约是:国际客协

34铁路运输的基本原则:计划运输的原则、安全运输的原则、合理运输的原则、联合运输的原则。

35铁路运输企业的性质:企业性、公益性、基础性。

36铁路运输管理:计划运输的管理、无主货物的处理、运价的管理、铁路运输票证管理、其他铁路运输管理。

行李运输合同和铁路包裹运输合同。

38铁路建设包括:铁路发展规划、铁路建设用地、依法征用、铁路建设程序和标准化、铁路道口

39铁路货物运输合同分为整车货物运输合同、零担货物运输合同和集装箱运输合同。

40铁路货物运输合同基本凭证是铁路货物运单。

41车票是旅客运输合同的基本凭证。

42铁路旅客运输合同从旅客支付票款购得车票时起成立,至按票面 43规定运输结束旅客出站时止,为合同履行完毕。

44铁路包裹运输合同其基本凭证是包裹票。

45铁路行李运输合同其基本凭证是行李票。最大重量积46包裹、行李运输合同自承运人接收包裹、行李并填发包裹票、行李票时起成立,到包裹、行李运至到站交付给收货人止履行完毕。 铁路货物运输合同成立的时间

47铁路货物运输合同的履行铁路货物的途中作业:如途中货物的交接、检查、铁路货物的到达和卸车作业

48铁路货物保价运输的原则——自愿原则

49铁路货物的交付和搬出作业到达通知、及时领取或将货物搬出、交付货物、无法交付货物的处理

50无效合同确认的机构: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

51法人的本质:人格化的社会组织

52法人的基本特性:团体性和独立人格性

53法人的消灭分为绝对消灭和相对消灭

名词解释

1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2法律是指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并通过的法律规范。称“法”。 3行政法规是国务院制定或批准的法律规范称“条例”、“规定”和“办法”。

4地方性法规是指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和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在制定和颁布的在本地区产生效力的法律规范。

工作作比较全面或部分的规定,称“规定”;对某一方面的行政工作作具体规定,称“办法”、“规则”;为实施法律、法规而作出的规定,称“实施细则”或“实施办法”。

6交通运输法是指国家立法机关为了加强交通运输管理而颁布的法令以及国家行政机关依照宪法和法律的有关规定制定和发布的行政法规、规章,是集行政法、民法和经济法为一体的调整交通运输法律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7经济关系是为实现一定经济目的而发生的具有经济内容的社会关系。是在生产、分配、交换和消费中产生的社会关系。

8法律关系是受法律规范确认和调整的权利义务关系。

9经济法律关系是经过相应的经济法律确认、调整和保护之后,具有法律形式的特殊的经济关系。

10经济法律关系是指经济关系被经济法律规范确认和调整之后所形成的权利和义务关系。

11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是指在经济法律关系中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的当事人或参与者。可以是双方的,也可以是多方的。

12经济法律关系的客体指经济法律关系主体权利与义务所共同指向的目标和要达到的目的,也称为标的。

13经济法律关系的内容指经济经济法律关系主体享有的经济权利和承担的经济义务,是经济法律关系的基础,是联系经济法律关系主体的桥梁。

14经济权利是指经济法赋予经济法律关系主体的一种资格,即经济法主体依法为或不为一定的行为,以及要求义务方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资格。

15经济义务是指经济法主体根据法律规定或为满足权利主体的要求,必须作为或不作为一定行为的责任。

16经济行为是指经济法主体为达到一定的经济目的,实现其权利和义务所进行的经济活动。

17国际条约是国家之间缔结或参加的,对缔约国或参加国具有约束力的明示协议。

18国际惯例是国际上重复类似的行为并被认为具有法律约束力的默示协议,即国际习惯。

认和调整的在交通运输管理活动及交通运输运营过程中发生的权利与义务关系。

20交通运输法律关系的主体是指在交通运输生产经营和管理活动中,依法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参加者或当事人。包括交通运输企业或公司法人,其他企业或公司法人,其他经济组织、自然人及国家。 21交通运输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指交通运输法律关系的主体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所指向的事物。包括物和行为。行为包括管理行为、劳务行为等。

22交通运输法律关系的内容指交通运输法律关系主体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

23交通运输经济法律关系是指由交通运输法律、法规和其他法律法规所确认和调整的交通运输企业与公民个人、其他企业法人、国家以及其他社会组织之间因交通运输生产经营活动而发生的具有权利、义务内容的社会关系。主要涉及交通运营、交通建设的法律关系。 24法律事实是指能够引起经济法律关系发生、变更和消灭的客观现象。

25无效经济法律行为是指不具备经济法律行为的有效要件,不能产生行为人预期的法律后果,从一开始就不具备法律效力的行为。 26法人是按照法定程序组成的,有固定的组织机构,拥有独立的财产所有权或经营管理权,以生产或经营管理为目的,并能以自己的名义依法享有经济权利、承担经济义务的社会组织。

27破产是指债务人的全部资产不足以抵偿到期债务或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一种法律上和事实上的状态。

28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29运输合同是承运人将旅客或货物从起运地点运输到约定地点,旅客、托运人或收货人支付票款或运输费用的合同。

30订立合同。

31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要约又称发盘、出盘、报价、发价。

32商品带有标价的陈列、自动售货机的设立、投标书的寄送及悬赏

33寄送的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及一般广告则34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承诺一般应以明示的方式作出。

35合同的载体是运输合同的形式即运输合同内容的外部表现。

36运输纠纷是指交通运输法律关系主体之间因经济权利义务而产生的争议。

37运输纠纷的协商解决是指运输纠纷发生后,当事人双方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本着互谅互让的精神依照法律的规定进行协商和解,自行解决运输纠纷的一种方法。

38运输纠纷的调解是指在第三者的参加下,在查清事实,分清是非,明确责任的基础上,使运输纠纷在双方当事人以互谅互让的精神,依法处理运输纠纷的一种方式。

39仲裁是指在运输经营活动过程中,对经济关系有争议的当事人双方自愿共同将争议交由第三者居中裁决的一种处理纠纷的方法。 40仲裁协议是指运输活动当事人在运输合同中订立的仲裁条款和以其他书面形式在纠纷发生前或纠纷发生后达成的请求仲裁的协议。 41仲裁委员会指依法行使法律赋予的仲裁权的国内仲裁机构。仲裁委员会可以在直辖市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设立,也可以根据需要在其他设区的市设立,不按行政区划层层设立。

42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特定行政机关提出申请,由受理该申请的行政机关对原具体行政行为依法进行审查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活动。

43诉讼是指人民法院根据纠纷当事人的请求,运用审判权确认争议各方权利义务关系,诉讼。诉讼是解决运输纠纷的最终方法。

44诉讼管辖是指各级人民法院之间和不同地区人民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经济案件的分工和权限范围。

45旅客运输合同的主要形式是客票,客票具有运输合同的一般特征。 46客票是客运合同的基本形式,是旅客乘车、乘船、乘机旅行的凭证。包括铁路车票、公路汽车车票、水路运输船票、飞机机票。 47货运合同的主要形式是货物运单、托运单。

的各项条款,全面地完成各自承担的义务,以使双方当事人的目的得以实现的行为。分为全部履行和部分履行两种。运输合同的履行以有效的合同为前提和依据。

49实际履行原则的含义(1)严格按合同规定的标的履行(2)违约方不能以支付违约金、赔偿金代替合同履行。

50合同的变更是以原来签订的合同为基础的,只是原合同局部要素的变更。变更的范围,仅指合同内容的变更,而不包括主体的变更。 51运输合同的变更是指合同签订以后,由于履行条件发生变化,当事人之间对原合同的某些条款进行修改或补充所达成的新的协议。 52运输合同的解除是指运输合同在有效成立后尚未履行完毕前,由于实现合同的条件发生变化,致使合同的履行成为不可能或不必要,由当事人依照法律或合同规定的条件和程序,提前终止运输合同效力的行为。

53运输合同权利的转让是指运输合同的债权人通过协议将其债权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人的法律行为。

54运输合同的终止是指当事人之间由合同确定的权利义务,因某种原而消灭,不再对双方发生作用。

55合同的担保是指合同的当事人,根据法律规定或双方约定,为确保合同的切实履行而设定的一种权利义务关系。

56保证是指保证人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关系人,以自己的名义向另一方当事人作履行合同的担保的一种方式。

57连带责任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在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债权人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方式,即债权人既可以要求债务人清偿,又可以要求保证人清偿。

59抵押是指合同当事人中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对某一特定财产的占有而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的规定将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得到偿还。

60质押有,质权人直接占有质物。

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债务人不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留置该财产,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优先受偿。

62留置权是指债权人按照合同约定占有债务人的财产,在债权未清偿前留置该动产作为债权担保的权利。

63定金是指合同当事人为保证合同的履行,依照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一方当事人预先支付给对方的一定数量的金钱或其他替代物。 64无效运输合同是指虽经当事人双方协商订立,但因违反了法律、行政法规或损害了国家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因而从订立时起即没有法律效力,国家法律不予承认和保护的运输合同。

65违反运输合同的责任是指运输合同当事人由于自己的过错或无法防止的外因,造成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依照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必须承担的法律制裁。

66违约金是指当事人因主观过错致使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按照合同约定或者法律规定,由违约方向对方支付的一定金额的货币。

67赔偿金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因违约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在没有规定违约金或者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损失时,支付给对方的一定数额的68铁路运输是利用铁路线路、机车、车辆等运输设施和运输设备,通过将火车车辆编组成列车在铁路上载运旅客、货物的一种运输方式。

69铁路法是调整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其他社会团体以及公民与铁路运输企业在铁路运输营业、铁路运输管理、铁路运输建设及铁路安全与防护等方面建立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70铁路运输票证是指铁路运输企业印刷的表明铁路运输企业与旅客及托运人、收货人之间存在合同法律关系的文件,主要包括旅客车票、行李票、包裹票及货物运单。

71铁路建设用地是指按修建铁路的需要而征用或者有国家划拨的土地,主要是指铁路线路建设用地、铁路线路配套设施建设用地。 72铁路道口是指为方便行人和车辆通行而在铁路线路上铺面宽度在

2.5及以上,直接与道路贯通的平面交叉,俗称“平交道”。

认领,铁路运输企业无法交付的货物。(从铁路运输企业发出到货通知之日起,满30d仍无人认领的货物,或收货人书面通知铁路运输企业拒绝领取的货物,铁路运输企业应当通知托运人,托运人自接到此通知之日起满30d未作答复的,由铁路运输企业变卖;所得货款在扣除保管等费用后尚有余款的,应当退还托运人,无法退还、自变卖之日起180d内托运人又未领回的,上缴国库。)

74口头合同形式指当事人双方通过对话(如当面谈判或电话对话)方式而确立相互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主要用于能够即时清结的简单经济往来。具有效率高、财产流转迅速的优点,但易造成举证困难,难于处理经济纠纷。

75书面合同形式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的表现所载内容的合同形式。

76书面合同有主件和附件之分。法律、法规规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的合同必须采用书面形式签订,否则视为形式不合法。

77铁路运输合同是明确铁路运输企业与旅客、托运人及收货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78铁路货物保价运输是指托运人在托运货物时声明其价格并向承运人支付保价费,由承运人在货物损失时按声明价格赔偿的一种货物运输。

79铁路交通事故是指在铁路运营过程中发生的行车事故和路外伤亡事故。

80运输企业指专门从事与交通运输活动有关的各种经营活动,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独立核算,具有法人资格的盈利性经营组织。

81运输企业的设立指运输企业的创立人为使企业具备交通运输活动的能力,取得合法的主体资格,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所实施的一系列行为。

82运输企业的合并指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运输企业为了运输经营活动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合并成一个运输企业。

83运输企业的分立指已经设立的运输企业按照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依照一定的条件和程序,分立成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运输企业。

责任形式的运输企业变更为其他责任形式的运输企业。

85运输企业的清算指在运输企业解散或宣告破产后,依法组成清算组,对企业资产和债权债务进行清理处分,了结企业的业务和债务,向出资者或股东分配剩余财产,终结企业的全部财产关系。

86运输企业的清算运输企业的注销登记指登记主管机关依法对歇业、被撤销、宣告破产或者因其他原因终止营业的运输企业,收缴营业执照、公章等,撤销注册号,取消企业法人资格或经营权。

87过失责任制指承运人承担责任是以自己在执行这些合同过程中有过失,并因这些过失造成对货方或其他人的损害为基础而承担损害的赔偿责任。

88严格责任制指除不可抗力或其他第三方造成的损害可以免责外,承运人要对责任期间内发生的各类损害承担赔偿责任,不论承运人是否有过失或损害是否由过失造成。

89责任分担制是经营人和实际承运人仅对自己完成的区段运输负责,各区段适用的责任原则按该区段适用的法律予以确定。

90单一责任制与责任分担制的主要区别是它有对全程运输统一负责的单一的人——多式联运经营人。

91依法征用是指建设单位持有国务院主管部门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批准的设计任务书或其他文件,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提出申请,要求使用集体所有制土地,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审查批准征用,并以规矩给予土地被征用单位经济补偿。 92保价运输是铁路货物运输合同的组成部分,是铁路实行限额赔偿后保证承运人和托运人利益对等的一种赔偿形式。

简答、论述

1交通运输法律规范的作用1)加强对交通运输业的依法管理2)正确引导交通运输业的发展方向3)促进运输市场体系的形成和发展4)为交通运输业创造有序竞争的环境,促进交通运输业的健康发展5)保证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的合法权益

运输业是社会生产的必要条件2)运输费用在生产费用中占有很大比重3)运输业担负着社会产品和商品流通的任务4)运输业具有军民两用性质。

3建立和完善交通运输法律规范为指导的原则1)坚持以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为指导的原则2)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交通法规应当符合交通行业管理的实际需要3)坚持从全局出发,维护国家法制统一的原则。行政规章不得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的决定、命令相违背;行政法规草案不得与宪法、法律相违背;法律草案不得与宪法相违背4)借鉴国内外有益经验的原则

4交通运输业的特点1)运输生产是在流通中进行的2)运输生产过程不改变劳动对象的理化属性和形态,只改变运输对象的空间位3)在运输生产过程中,劳动对象和劳动工具是同时运动的,运输产品的生产和消费是同时进行的4)人和物的运输过程往往要由几种运输方式完成,运输生产场所分布在有运输联系的广阔空间5)各种运输方式生产的产品对社会具有同样的效用。

5交通运输法律规范的调整对象:我国交通运输立法的调整对象主要是交通运输特定的经济关系。1)国家对交通运输宏观调控与管理过程中发生的宏观经济管理关系2)国家对交通运输企业作为市场主体的主体行为的经济管理与监督关系3)交通运输企业内部组织、成员之间的微观经济管理关系和经济协作关系4)交通运输企业与其他市场主体间的经济关系。1)商品交易关系2)竞争关系3)经济协作关系。 6建立和完善交通运输法规体系的必要性1)交通运输企业在运营活动中产生的各种基本经济关系需要法律来确认2)交通运输主体的权益需要法律的确认和保障3)维护运输市场的公平竞争和良好的秩序需要法律的规范和保障4)交通运输企业经营机制的转换、政府职能的转变,必须依法实施5)交通运输建设的投融资,必须有法律规范的保障。

7经济法主体的范围1)国家机关:包括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2)企业和其他社会组织3)企业内部组织和有关人员4)公民及个体工商户

的特定的社会关系2)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是特殊的主体3)经济法律关系是主体之间法律上的权利与义务关系4)经济法律关系是以经济法律规范的存在为前提的5)经济法律关系是由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的社会关系6)经济法律关系主要是以书面形式表述的法律关系。 9建立和完善交通运输法律规范为指导的建议1)坚持以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为指导的原则2)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通法规应当符合交通行业管理的实际需要3)坚持从全局出发,维护国家法制统一的原则。行政规章不得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的决定、命令相违背;行政法规草案不得与宪法、法律相违背;法律草案不得与宪法相违背4)借鉴国内外有益经验的原则

10经济权利内容1)国家行政机关享有的经济职权(如立法权、决策权、许可权、命令权、免除权、审核权、监督权等)2)企业等经济组织享有的所有权、经营管理权、法人财产权、债权、知识产权、请求权等。

11经济义务内容包括国家经济管理机关的经济责任及企业的经营职责、经济债务等。

12经济法律关系保护的机构1)国家经济行政管理机构2)银行机构

3)仲裁机构 4)司法机构(法院、检察院、公证机关)

13法律事实的种类1)行为(是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包括1)行政行为即国家行政管理机关根据其职能与权限,在法定范围内所为的行为2)法律行为即根据现行法律规范的要求所为的法律行为,包括合法行为与违法行为3)司法行为即由司法机关所为的行为,包括公证机关的公证、各级人民法院的审理与判决等。包括:自然现象、社会因素

14经济法律行为应具备以下条件1)主体资格合法2)内容合法3)意思表示真实4)形式合法

15经济法律关系保护的意义和要求1)是积极的保护2)要求经济法主体正确行使经济权利、全面履行经济义务,发生争议时要通过法定程序解决。

16客体的三种形式1)物 (包括物质财富、货币和有价证券)2)经济行为,包括:经济管理行为、完成工作行为(物化劳动)如建筑安装等、提供劳务行为(非物化劳动)如仓储保管3)非物质财富(包括智力成果和道德产品)如商标、发明、外观设计

其中物质奖励有奖金、税收减免、利率优惠等。经济制裁有罚款、违约金、赔偿金、强制收购、没收财产等2)行政保护。包括奖励和制裁。其中奖励指授予荣誉称号等。制裁包括行政处罚和行政处分,前者指对违法单位的批评、警告、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后者指对违法个人的警告、记过、降级、撤职、留用查看、开除公职等3)法律保护。包括:对责任单位处以罚金、对责任人处以刑罚

18取得法人资格的条件1)必须依法成立2)有必要的财产或经费3)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4)能够独立地承担民事责任。

19法人的产生也称法人的确立。法人产生的方式有两种1)自上而下的命令方式2)自下而上的报批方式

20法人的变更形式1)组织变更,其中有归并:A+a -> A、合并:A+B -> AB、分立:A -> A+a、分解:AB(C) -> A+B(2)业务变更

21法人消灭的原因有1)法律、法规规定或主管机关的行政命令而撤销2)因法人的行为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设立宗旨,被主管部门勒令撤消或吊销营业执照3)因资不抵债,被宣告破产4)合并、分立、分解、归并。

22法人的基本特征1)组织特征:有固定的组织机构、一定数量的人员编制、合法的规章管理制度及一定的名称、住所2)财产特征:拥有财产所有权或经营管理权3)人身特征:有名称、字号、经济户口、发明权、专利权、荣誉权、商标权、能在法院起诉、应诉。

23交通运输法律关系的特征1)交通运输法律关系要直接反映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2)交通运输法律关系的主体有一方必然是交通运输企业或交通管理机关3)交通运输法律关系的内容具有经济性,都与运输业务有关。

24交通运输经济法律关系具体包括1)旅客运输合同关2)货物运输合同关系3)交通运输安全保护方面的法律关系4)交通运输行业内部组织之间发生的法律关系5)交通运输各级组织同其他单位发生的其他法律关系

25合同的特征1)合同是双方或多方当事人的法律行为2)合同关系中当事人的法律地位是平等的3)合同是当事人的合法行为。

人)2)标的的特殊性(运送旅客或货物的劳务行为)3)是双务、有偿合同4)当事人权利义务具有法定性5)一般采用标准合同(格式、附从、定型化)

27订立运输合同的基本原则1)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原则2)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3)遵守社会公德,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原则

仲裁的基本原则1)独立仲裁原则2)自愿原则3)一裁终局制度(仲裁制度)

28运输纠纷的调解的分类1)审判上的调解,又称人民法院调解2)审判外的调解,又分为:一般调解,业务机关主持;行政调解,仲裁机关主持。

29仲裁的特征1)当事人双方自愿2)经济仲裁是第三者的行为3)经济仲裁的裁决具有法律强制性。

30仲裁协议无效1)约定的仲裁事项超出法律规定的仲裁范围的2)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订立的仲裁协议3)一方采取胁迫手段,迫使对方订立仲裁协议的

31仲裁委员会应具备的条件1)有自己的名称、住所和章程2)有必要的财产3)有委员会组成人员4)有聘任的仲裁员

32行政复议的程序1)请,60日内口头或书面提出2)理,5日内决定是否受理3)定,60日内作出复议决定

33诉讼管辖分为1)地域管辖一般地域管辖。具体包括由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特殊地域管辖,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2)级别管辖具体包括基层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3)协议管辖是指运输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署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但不能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4)专属管辖具体包括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5)移送管辖和指定管辖。

的存在为前提2)诉讼时效届满时消灭的是胜诉权,并不是实体权利。时效届满后,当事人自愿履行义务的,不受诉讼时效限制。3)诉讼时效具有普遍性和强制性,除法律特殊规定外,当事人均应普遍适用,不得作任何变更。

35第一审程序包括1)起诉和受理。起诉的条件:原告与本案直接有关,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依据,属于人民法院受理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人民法院应在7日内决定是否立案。2)审理前准备。5日内将起诉状副本送达被告3)开庭审理。开庭前3日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

36货物运单、托运单一般应载明以下内容1)托运人、收货人、承运人名称及详细地址2)发站(港)、到站(港)3)货物名称4)货物包装、标志5)件数和重量6)承运日期7)运到期限8)运输费用9)双方商定的其他事项。

37要约的特征1)要约须是特定人的行为2)要约须是对于相对人的行为3)要约的内容要具体确定。(长期、零担)

38要约与要约邀请(或称要约引诱)的区别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要约以订立合同为目的,一旦相对人作出承诺,合同即告成立。要约邀请则不以订立合同为目的,而只能唤起别人向自己作出要约的表示,只是订立合同的预备行为。

39要约失效的情况1)拒绝要约的通知到达要约人2)要约人依法撤消要约3)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4)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

40承诺的特征1)承诺是受要约人的行为2)承诺须是对于要约人的要约所做的行为3)承诺的内容须与要约的内容一致4)承诺须是在要约有效期内所作出的行为。

41对于迟到的承诺的处理1)受要约人超过承诺期限发出承诺时,除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该承诺有效的以外,应视为新要约2)受要约人在承诺期限内发出承诺,按照通常情况能及时到达要约人,但因其他原因承诺到达要约人时超过承诺期限的,除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因承诺超过期限不接受该承诺的以外,该承诺有效。 42承诺的撤回承诺也可以撤回,但要求撤回承诺的通知应在承诺生效之前或者与承诺通知同时到达要约人。

质量5)价款或报酬6)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7)违约责任8)解决争议的方法。

44客票的内容1)发站(港)、到站(港)2)票价3)班次4)承运日期5)经由站(港)6)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

45运输企业的经营方式1)运输企业独立经营型(在运输服务中,实施单一运输服务的企业几乎全部都是独立经营性企业)2)运输企业联合经营型3)运输代理经营型

46书面运输合同的主要条款1)合同主体条款2)运输条款3)价格条款4)违约责任条款5)双方商定的其他条款。

47运输合同履行的原则1)实际履行原则,其含义主要有以下两点:a严格按合同规定的标的履行b违约方不能以支付违约金、赔偿金代替合同履行2)全面履行原则:全面履行合同的各项条款 3)协作履行原则4)效益履行原则

48合同履行的规则1)货币支付的履行规则,一般用人民币计算和支付;一般要通过银行转帐结算2)价格变动后的履行规则,执行国家定价的,在合同规定的交付期限内国家价格调整时,按交付的价格计价。出现逾期交货、提货、付款等违约行为时,执行不利于违约方的价格

3)规定不明条款的履行规则,a质量要求不明确时,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通常标准或符合合同标的的特定标准履行。b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时,一般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履行。c履行地点不明确时,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它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d履行期限不明确时,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应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e履行方式不明确时,按照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f履行费用的负担不明确时,由履行义务一方负担。

49运输合同当事人的义务1)承运人的基本义务,不得拒绝当事人的合理运输要求;保证安全正点将旅客、货物运送至目的地;合理运输的义务2)旅客、托运人、收货人的基本义务,按运输合同的规定,支付票款或者运输费用。

由国家最高行政机关制定的行政法规3)由政府的铁路主管机关颁布的行政规章。

旅客运输中承运人的权利1)依照规定收取运输费用2)要求旅客遵守国家法令和承运人的规章制度,保证安全3)对损害他人利益和运输设备、设施的行为有权制止、消除危险和要求赔偿4)旅客违反有关法律、法规,或者违反承运人公布的运输条件,承运人有权拒绝运输5)承运人有权对旅客进行安全检查或者采取其他保证安全的措施。 51我国铁路法规体系的基本框架我国铁路运输法规初步形成了以宪法为基础、以《铁路法》为龙头,以铁路法律和铁路法规为骨干,以铁路行政规章为补充的纵横相结合的体系。

旅客运输中承运人的义务1)保证旅客旅行的生命财产安全2)为旅客提供良好的服务3)按照规定的期限、班次将旅客运送至目的地,逾期到达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4)及时披露信息的义务5)救助的义务。

52在铁路运输活动中,主要产生的三种社会关系1)铁路运输行政管理关系,即国家与铁路运输企业之间的纵向关系2)铁路运输合同关系,即铁路运输企业与旅客和货主之间的横向关系3)铁路运输的经营管理关系,即铁路运输的内部关系。

53旅客运输中旅客的权力1)依据客票票面记载的内容乘车2)要求承运人提供与客票等级相适应的服务并保障其旅行安全3)因承运人过错发生身体损害或物品损失时,有权要求承运人给予赔偿4)旅客有权要求承运人接受其通常、合理的运输要求5)旅客在履行旅客运输合同规定的义务的条件下,有权对尚未履行的运输合同进行变更或终止旅客运输合同6)对在运输过程中发生的损失,旅客有权要求承运人给予赔偿和向承运人提起诉讼。

54旅客运输中旅客的义务1)旅客要及时支付运费2)旅客应当持有效客票乘运3)旅客在运输中应当按照约定的限量携带行李。4)旅客要遵守承运人的规章制度,保证运输安全5)旅客不得携带危险物品乘坐交通工具6)爱护运输设备、设施,维护公共秩序和运输安7)旅客应当重视保护自身的安全,妥善保管好自己的物品。

求2)受领货物并填发提(运)单3)按时、安全运输的义务4)合理运输的义务5)保管义务6)货物运输到达后及时通知的义务7)交付义务

56货物运输中托运人的权利1)请求承运人将货物运至指定目的地,并交付给约定收货人的权利2)运输合同的变更权和解除权。

57货物运输中托运人的义务1)按规定缴付运费的义务2)向承运人办理运输货物的交接手续并正确填写托运单据的义务。(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3)包装及装载义务4)告知义务。5)国家规定投保运输险的物品,应向规定的保险公司办理保险手续。

58货物运输合同中收货人的权利1)在有提单填发时,承运人与提单持有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应当依据提单的记载而确定2)在没有填发提单的情况下,货物运输到达目的地后,收货人即可以要求承运人交付货物。

59货物运输合同履行的基本内容1)承运人的履行,三个阶段:承运阶段、运送阶段和交付阶段2)收货人的履行,两项义务:及时领取货物;支付托运人未付或少付的运输费用。

60保证人的资格1)保证人必须具有代偿能力2)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职能部门不能作为保证人。 61保证的法律特征1)保证人是主合同当事人以外的第三人,而不是主合同义务人的代理人2)保证是从合同,以主合同存在为前提3)保证人的承担责任范围,应以主合同中义务人所承担的义务为限4)保证人代被保证人履行合同后,即相应取得权利人的地位,有权向主合同的义务人请求补偿。

62抵押的法律特征(论述)1) 抵押是由原合同中的债务人或第三人同债权人缔结的担保合同,属于从合同2)抵押人可以是原合同中的债务人,也可以是第三人,但必须是对抵押物享有所有权或者经营管理权的人3) 抵押物可以是动产,也可以是不动产,但必须是依法可以流通的财产4) 在抵押期间抵押物的占有权不转移5) 债务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时,抵押权人有权依照法律的规定将抵押物折价或者将抵押物变卖。对于变卖抵押物所得的价款,抵押权人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6)抵押权是担保物权的一种,抵押权人对抵押物享有担保物权。

为则是留置人被强制的行为2)抵押物的所有人可能是合同当事人,也可能是第三者;留置物的所有人是合同当事人3)抵押物并非债权人债务人关系的客体,而是主债关系客体之外的物;而留置物则正是引起主债关系之物。

64定金的作用1)证明合同成立的作用2)预先给付的资助作用3)督促双方当事人履行合同的作用。

65定金与违约金的异同(简答)1)定金是在合同履行前交付的,违约金是在发生违约行为后给付的。2)定金要遵守定金罚则,而违约金只是依照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支付3)定金的担保比违约金担保具有优先保证性4)定金一般是约定的,而违约金则既可以是约定的,也可以是法定的。

66运输合同变更和解除的条件1)当事人双方经过协商同意,并且不因此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2)由于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当事人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3)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的,对方可以解除合同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对方可以解除合同5)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对方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6)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67不准当事人变更或解除合同的两种情况1)当事人一方发生合并、分立时,由变更后的当事人承担或分别承担履行合同的义务和享受应有的权利2)合同订立后,不得因承办人或法定代表人的变动而变更或解除。

68运输合同权力的转让在法律上具有如下特征1)运输合同权利转让的主体是债权人和第三人,债务人不是权利转让的主体2)运输合同权利的转让不改变合同权利的内容3)运输合同权利转让的客体是运输合同中的债权,因而属于债权转让而非物权转让4)运输合同权利的转让既可以是全部转让,也可以是部分转让。

69运输合同终止的情况1)因履行而终止2)因撤消而终止3)因提存而终止4)因协议而终止5)因混同而终6)因抵消而终止7)因不可抗力而终止8)因违约或者期限届满而终止

a 全部无效的运输合同b 部分无效的运输合同2)根据造成运输合同无效的直接原因,分为:a、主体不合格的合同b、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的合同c、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合同d、以合法的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合同e、损害国家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f、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合同g、代理人超越代理权限签订的合同或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同自己或自己所代理的其他人签订的合同。

71无效合同确认的依据1) 合同当事人是否具有主体资格2)合同内容是否合法3)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是否真实4) 合同的订立是否符合法定程序,手续是否完备。

72对无效运输合同造成的财产后果的处理运输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当事人依据该合同所取得的财产,应返还给对方。有过错的一方应赔偿对方因此所受的损失;如果双方都有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违反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如果双方都是故意的,应追缴双方已经取得或者约定取得的财产,收归国库所有。如果只有一方是故意的,故意的一方应把从对方取得的财产还回对方;非故意的一方已经从对方取得或约定取得的财 产,应收归国库所有。

73无效运输合同的处理1)对无效合同造成的财产后果的处理:a、返还财产:使财产恢复到签订合同以前的状态b、赔偿损失 c 、追缴财产2)对合同中违法行为的处理 a 情节轻微不构成犯罪的,给予经济或行政制裁 b 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任。

74违反合同责任制度的作用1)加强合同当事人履行合同的责任心2)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3)预防和减少违反合同现象的发生。 75承担违反合同责任的条件1)要有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的行为。a、拒绝履行,又称毁约。b、不完全履行,又称部分履行。c迟延履行,也称逾期履行。d质量不合格,也称瑕疵。e不正确履行,也称不适当履行2)当事人要有主观上的过错。分为故意和过失3)当事人的违约行为造成损害事实。分为物质损害和精神损害4)违反合同的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有因果关系。

76承担违反合同责任的方式1)支付违约金2)支付赔偿金3)其他违约责任:a继续履行 b价格制裁 c单方解除合同d定金制裁e信贷制裁

能并用2)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

78免于承担违反合同责任的条件1)不可抗力的免责2)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或货物的合理损耗的免责3)因托运人、收货人过错的免责 79铁路运输合同的特点1)铁路运输合同是计划性很强的合同,体现着明确的计划性2)铁路运输合同是格式合同3)铁路运输合同有些基本内容具有法律上的强制性4)铁路运输合同的主体具有特殊性 80铁路旅客运输合同的特点1)具有公共服务的特点2)具有格式合同的特点3)是诺成合同4)包括行李的运送5)一般由强制保险条款。

81铁路运输管理体制1)国务院铁路主管部门主管全国的铁路工作2)国家铁路实行高度集中、统一指挥的运输管理体制3)国家铁路运输企业行使法律、行政法规授予的行政管理职能4)铁路沿线地方政府协助管理铁路工作。

82铁路运输企业的范围1)国家铁路运输企业。是指铁路局。铁路站段不具有法人资格2)地方铁路运输企业。包括地方铁路总公司、地方铁路局、地方铁路处等。

83铁路运输合同的主体包括铁路运输企业、旅客、托运人和收货人。铁路运输合同的客体是指铁路运输的劳务行为。铁路运输合同的内容是当事人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84铁路运输企业的主要权利是向托运人、收货人和旅客收取运输费用或票款,其主要义务是按合同约定的期限或规定的运到期限将旅客、货物、行李、包裹安全、准确地运到合同约定的地点。

85铁路运输的分类1)按运输对象分:铁路旅客运输和铁路货物运输

2)按是否以盈利为目的分:铁路营业性运输和铁路非营业性运输3)按铁路的管理权限分:国家铁路运输、地方铁路运输、专用铁路运输、铁路专用线运输、合资铁路运输、中外合资铁路运输及铁路联运4)按运输方式多少分:铁路单一方式运输和铁路多式联运。5)按是否民用分:铁路民用运输和铁路军事运输

86运输企业的消灭又叫运输企业的终止。主要原因包括1)依法被撤销2)解散3)破产4)其他原因

半年度、年度或更长期限签订的货物运输合同2)月度要车计划表; 货物运单3)铁路货物运输服务订单。

88诺成铁路货运合同的内容:托运人和收货人的名称;发站和到站;物名称;货物重量;车种和车数;违约责任;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89铁路货物运单的内容:托运人、收货人名称或姓名及其详细地址;发站、到站及到站的主管铁路局;货物名称;货物包装、标志;件数和重量;承运日期;运到期限;运输费用;货车型号和车号;施封货车的施封号码;双方商定的其他事项。

90承运人违反铁路货物运输合同的责任1)违约责任的构成要件:一是承运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二是承运人不能证明存在法定的免责事项2)承运人的违约责任情形:不按运输合同规定的时间、数量和要求配车发运的责任。运输货物毁损的责任。逾期交付的责任。误交付的责任。

91铁路旅客运输合同的订立铁路旅客运输合同以铁路承运人向旅客售出车票为承诺标志,从售出车票时起成立

92铁路旅客车票1)车票是旅客乘车的凭证,也是旅客与承运人之间铁路旅客运输合同关系的证据2)铁路旅客车票记载的内容:始发站和到站站名;座别、卧别;径路;票价;车次;乘车日期;有效期3)车票包括客票和附加票。客票包括软座、硬座、市郊客票。附加票包括加快票、卧铺票和空调票。

93铁路旅客运输合同的变更1)变更票面指定的日期和车次2)变更座别、铺别3)变更径路4)越站和分乘5)丢失车票的处理

94铁路旅客运输合同的解除1)旅客原因要求退票(2h,5d)2)铁路责任导致退票

95铁路货物运输有关责任赔偿的法律规定1)托运人或者旅客根据自愿申请办理保价运输的,按照实际损失赔偿,但最高不超过保价额。

2)未按保价承运的,按照实际损失赔偿,但最高不超过国务院铁路主管部门规定的赔偿限额;如果损失是由铁路运输企业的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不适应赔偿限额的规定,按照实际损失赔偿。

96铁路货物保价运输与铁路运输保险的区别责任依据的法律不同、责任基础不同、赔偿方式不同、目的不同、对货物的安全管理不同、资金运用的范围不同

货物和国际铁路联运货物的国外段运输除外2)铁路货物保价运输的托运、承运办法:声明价格和填制运单、保价费率的适用及保价费的计算、保价费=保价金额×货物适用的保价费率、保价运输的变更或解除

98责任范围铁路运输企业应当对承运的货物自接受承运时起到交付时止发生的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或者损坏,承担赔偿责任。

99。违反铁路法的刑事责任处罚措施有: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按《刑法》量刑,按《刑事诉讼法》审判1)危害铁路运输安全的刑事责任2)妨碍铁路管理秩序的刑事责任3)侵犯公私财产和人身权利的刑事责任4)铁路职工犯罪的刑事责任

100铁路交通事故的处理1)发生铁路交通事故,铁路运输企业应当依照国务院及其有关主管部门关于事故调查处理的规定办理,并及时恢复正常通车,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碍铁路线路开通和列车运行。

2)因铁路行车事故及其他铁路运营事故造成人身伤亡的,铁路运输企业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如果人身伤亡是因不可抗力或者由于违章通过平交道口和人行过道,在铁路线路行走、坐卧等受害人自身的原因造成的,铁路运输企业不承担赔偿责任。

101违反铁路法的行政责任1)治安管理处罚:处罚措施:拘留、罚款、警告。处罚机关为地方或铁路公安机关。处罚行为:①妨碍公共安全行为。②违反交通管理秩序行为。③侵犯公私财物行为。④扰乱公共秩序行为。⑤妨害社会管理秩序行为2)其他行政处罚:处罚措施:限期整改、罚款、警告3)对铁路职工违反规章制度的行政处分: 处罚措施:警告、记过、撤职、开除路籍。

102承运人的免责条件由于下列原因之一造成货物损失时,铁路运输企业不承担赔偿责任1)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2)由于货物本身性质造成的碎裂、生锈、减量、变质或自燃等3)由于托运人、收货人或所派押运人的过错造成的4)由于货物的合理损耗造成的5)其他经查证非承运人责任造成的。

103违反铁路法的民事责任1)处理措施包括:停止侵害、赔偿损失

2)运输事故、设施损坏、用地侵占。

乘车条件乘车。依法携带规定的物品。支付票款和运输费用。服从铁路运输管理2)铁路旅客的基本权利拒绝支付不合理票款和运输费用的权利。请求退票或减收票款的权利。

105托运人与收货人违反铁路货物运输合同的责任1)托运人申报不实的责任。托运人因申报不实而少交的运费和其他费用应当补交,铁路运输企业可按规定加收运费和其他费用2)逾期领取货物得责任。 收货人逾期领取货物应按规定交付保管费3)造成财产损失的责任 因旅客、托运人或收货人的责任给铁路运输企业造成财产损失的,由旅客、托运人或收货人承担赔偿责任。铁路运输企业和托运人及收货人相互间要求赔偿或退补费用的时效期限为180日。托运人或收货人要求铁路运输企业支付延期交付的违约金的有效期间为60日。

106货物运输保险概述 1)货物运输保险是以运输过程中的各种货物作为标的的保险2)货物运输保险是有形财产险的一种3)货物运输保险的标的是运输企业运送的货物4)货物运输保险的投保人可以是托运人、收货人,甚至承运人5)货物运输险的责任范围主要是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

107承运人的权利与义务1)承运人的义务:保证旅客的安全,做到列车正点到达。保证旅客按车票载明的日期、车次乘车,并到达目的站。按约定的或者通常的运输路线将旅客运输到指定地点。采取有效措施做好旅客服务工作。按照合同约定或规定的期限,将旅客的行李运到目的站2)承运人的权利:收取票款的权利。依法处理违禁物品的权利。对铁路旅客拒不交付票款或违反规定坚持携带违禁物品的,有权拒绝运输的权利。对患有传染病、精神病或者健康情况可能危及自身或影响其他旅客安全的旅客,承运人有不予承运的权利。

108赔偿办法1)当货物损失是由铁路的故意行为或重大过失造成时,不论保价、保险与否,铁路都应按实际损失向货主赔偿2)当货物损失是由铁路的一般过失行为造成时1)未办保价和保险时,按限额赔偿。铁路向货主赔偿额=min{实际损失,赔偿限额}。

109铁路货物保价运输的除外责任1)不可抗力2)货物、包裹或行李中的物品本身的自然属性或合理损耗3)托运人、收货人的过错。

物, 每吨最高赔偿100元;即按重量、又按件数承运的货物,每吨最高赔偿 2000元;个人托运的行李搬家货物, 每10公斤最高赔偿30元;以旅客列车运输的行李、包裹,每公斤最高赔偿15元。2)办理保价时 铁路向货主赔偿额= min{保价金额×损失比例,实际损失}3)办理保险时铁路应向货主赔偿额= min{赔偿限额,实际损失} 保险公司向货主赔偿额= min{保险金额×损失比例,实际损失}

保险公司可向铁路追偿额= 铁路应向货主赔偿额× min{保险金额/全批货物实际价值,1}4)既办理保险,又办理保价时

铁路应向货主赔偿额= min{保价金额×损失比例,实际损失} 保险公司向货主赔偿额= min{保险金额×损失比例,实际损失}

保险公司向铁路追偿额= 铁路应向货主赔偿额× min{保险金额/全批货物实际价值,1}(3)当货物损失是由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时1)办理保险时:保险公司向货主赔偿额=min{保险金额×损失比例,实际损失}2)未办保险时,损失由货主自负(4)当货物损失是由战争、军事行动,货物的自然性质或货主的过错造成时,不论保价、 保险与否, 损失均由货主自负。

111运输企业的法律特征1)是专门从事与运输活动有关的各种经营活动的社会组织2)是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以获取利润和创造、积累社会财富为目的的盈利性组织3)是具备为社会提供运输供给能力的企业法人。

112运输企业的基本职能1)连接中央与地方、城市与乡村、生产与流通、分配与消费的纽带职能2)生产原材料及产成品的供应职能3)运输旅客和物质实体的运输职能。

113运输企业的基本任务1)运输也是社会再生产的必要条件,担负着发展生产,促进流通,提高社会劳动生产率的任务2)运输业负担着社会产品和商品流通的任务3)运输业负担着在平时为经济建设服务,在战时为军事服务的任务4)运输业担负着人们出行、购物、上下班及旅游等的运输服务任务。

114运输企业的分类1)根据所从事的运输业务的性质不同分2)根据运输企业所属运输方式的不同分3)根据运输企业的服务性质和所从事的运输业务范围的大小不同分4)根据运输企业提供运输服务所及区域是否跨越国境分

准则设立(登记设立)4)自由设立

116设立国内运输企业应具备的条件1)运输企业必须具有经营管理的组织机构、业务章程和具有企业法人资格的负责人,以使其能够与用户方或其代表订立运输服务合同2)必须具有与经营能力相适应的自有资金3)必须具有符合资质要求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4)必须具有从事运输经营活动的场所和相应的运输设施与设备。

117设立国际运输企业应具备的条件1)必须建立自己的国际运输服务线路2)国际运输企业要有一支具有国际运输知识、经验和能力的专业队伍3)国际运输企业在各条运输线路上要具备由完整的分支机构、代表或代理人组成的网络机构4)国际运输企业在涉及多式联运的情况下,要能够制定各线路的多式联运单一费率5)国际运输企业要有必要的设备和设施。

118在综合运输服务下的赔偿责任主要包括1)由综合运输合同决定的综合运输企业与用户方(或收货方)之间的赔偿责任2)由雇佣合同、代理合同和分包合同决定的综合运输企业与其受雇人、代理人、分包(运)人等之间的赔偿责任3)在明知责任人情况下,用户(或收货)方与综合运输企业的雇佣人、代理人、分运人之间的赔偿责任

4)在涉及保险情况下,还存在投保人和保险人之间和保险人与实际责任人之间的赔偿责任关系。

119运输企业在综合运输服务中涉及的法律关系1)运输企业与用户方之间的合同关系2)运输企业与它的受雇人之间的雇佣关系3)运输企业与它的代理人之间的委托代理关系4)运输企业与分包承运人之间的分运合同关系5)用户方、收货方与运输企业的受雇人、代理人、分运人之间发生的侵权关系。

120设立水路运输企业必须具备的条件1)具有与经营范围相适应的运输船舶2)有较稳定的客源和货源3)经营旅客运输的,应当落实客船沿岸停靠港(站)点,并具备相应的服务设施4)有经营管理的组织机构和负责人5)由于运输业务相适应的自有流动资金。

121所有运输企业在市场准入方面应具备的基本条件1)依法成立2)有必要的财产或者经费3)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4)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122设立中外合营铁路货运公司应具备的条件1)拥有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货运车辆和其他运载工具,拥有办理铁路货运业务所必需的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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