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山县第十一届小学(幼儿园)教坛新秀评选操作方案
根据市县教育局关于评选第十一届小学(第八届幼儿园)教坛新秀的通知,县教育局将在学校推荐的基础上,开展教坛新秀评选。为了切实做好评选工作,严格操作程序,把好各个操作环节的质量关,特制定本操作方案。
一、考评组织
(一)成立县第十一届小学(第八届幼儿园)教坛新秀评审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地点:县教科研中心教研处):
主任:韩国存 副主任:吴兴定、杨永安
(二)成立县第十一届小学(幼儿园)教坛新秀学科综合考评组和课堂教学考评组。学科综合考评组每组3人,组长由教研员担任。课堂教学考评组每组5人,除语文与数学各建高低段两个考评组外,其他学科各建一个考评组,组长由各教研员或业务水平较高的教师担任。考评组织由各学科教研员负责组建,并报评委会办公室通过。
二、考评原则
(一)导向性原则。以教坛新秀评比细则为导向,使广大青年教师明确今后努力方向。
(二)全面与重点相结合原则。在关注师德、工作态度与实绩的前提下注重业务水平。
(三)公正与兼顾相结合原则。一视同仁,客观评价每一位参评教师。获奖情况要兼顾农村,也要兼顾学科。
三、考评步骤
(一)由各学科综合考评组对本学科全体参评教师进行综合考评,按得分高低排出在学科组中的位次,并择优确定参加课堂教学评选名单。其中农村镇乡幼儿园要有一定名额参加课堂教学考评;
(二)由课堂教学考评组进行课堂教学考评,根据课堂教学各项考核指标,得出课堂教学总分;
(三)根据综合考评和课堂教学考评合计得分情况,由县评审委员会确定各学科教坛新秀一、二、三等奖名单,并讨论决定上报参评宁波市第十一届小学(幼儿园)教坛新秀名单。
四、考评内容与方法
(一)资格审查。由学科教研员审查参评者出生年月和任教时间,凡不符合条件者不能参评。若发现师德有较大问题者,报县评委会办
公室,经核实也不能参加评审。
(二)综合考评(共40分):由业绩考核、论文评审、专业测试三部分组成,各项分值及评分方法如下:
1、业绩考核5分,主要指标有:
(1)学年度考核(总分不超过1.5分):近三学年考核中每个“优秀”得0.5分,“合格”不得分。
(2)县级及以上公开课(含讲座,总分不超过1.5分):2007年9月至2010年8月间,县级公开课每节得0.3分,市级公开课每节得0.6分,有省级以上公开课得1.5分。相同教学内容的公开课按最高级别计分。以证书为准。
(3)县级及以上先进荣誉(含优质课、基本功比赛取得的荣誉等,但不含已取得过的教坛新秀评比荣誉,总分不超过2分):2007年9月以来,由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或业务部门逐级推荐的先进荣誉,获综合性的县级先进荣誉每个得0.8分;获综合性的市级先进荣誉每个得1.2分;获综合性的省级及以上先进荣誉每个得2分。获单项性的县、市、省级以上先进荣誉每个得分减半。县级及以上优质课与基本功比赛获一等奖的,按同级综合性先进荣誉计分,二、三等奖按同级单项性先进荣誉计分,同类先进荣誉按最高荣誉计分。
2、论文评审5分,主要指标有:
(1)论文代表作(1篇)质量分最高分值4分。2007年9月以来撰写的学科教学论文(含案例),凡获奖与发表的得分在2~4分之间,没获奖与没发表的得分在1~3分之间。
(2)论文获奖与发表分最高分值1分。2007年9月以来,除论文代表作外由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或业务部门逐级评审或发表的各类论文(含案例),凡获省级及以上奖以及在公开报刊杂志上发表每篇得0.8分;获县级一等奖及以上每篇得0.5分;获县级二等奖每篇得0.3分;获县级三等奖每篇得0.2分。同一篇论文获奖或发表按最高级别计分。
凡获奖或发表的论文要求提供证明材料,并在代表作中注明。凡在专刊、增刊上发表的论文,或非法刊物上发表的论文,不作为发表论文评分。特别强调:发现论文抄袭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将取消本届评选资格,并不得参加下一届县教坛新秀任何学科评比。
3、专业测试30分。其中专业基础知识占70%;学科教学理论、教学能力占30%。小学范围为:新课程标准,学科专业知识及教学
基本功(包括教学片断设计、教学案例分析等)。幼儿园范围为: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幼儿教育专业知识与技能(包括教学活动设计、教学案例分析等)。各学科可根据实际需要,进行技能性操作考核。考试实行封闭式,时间:120分钟。
(三)课堂教学考评(共60分):考查教师的教学理念、教材处理能力、课堂调控组织技巧和上课相关的行为素质,借班上课。小学各学科下放到各教指站进行,由学科教研员与教指站站长合作完成。幼儿园由教科研中心教研处直接组织评审。上课前的备课要求与上课顺序由各学科评审组商定后通知各参评教师。评分时先由评委各自独立打分(最高为55分),算出平均分,然后由评委综合评议,在5分范围内予以加分。
评委各自独立给分办法:先按2:4:4的比例划分成A、B、C三个等级,再分别在50~ 55分、40~49.5分、30~39.5分(以0.5分为最小计分单位)区间内给分。
五、考评地点安排
综合考评地点在县教育局教科研中心;上课考评地点由各区域教指站站长确定。
六、评选日程安排
11月10日前,各学科教研员根据各校上报的候选人名单及有关材料,进行资格审查。不符合资格条件的不得参加评审。
11月13日(周六),评委会办公室组织考试,严格过程,试卷密封装订后封存。第二天起,组织学科综合评审组评委,分步进行阅卷录分、业绩考核、论文评审,并上交汇总成绩。
11月20日前,公布参加上课人员名单。
12月15日前,由评委会办公室组织上课考评组,各教指站协助各上课考评组完成上课考评。并统计上交“最终评比情况汇总表”。
12月30日前,由县评委会确定一、二、三等奖获奖名单,及推荐上报市教坛新秀候选人名单。
2010年1月10日前,公示获奖教师名单,处理公示期间各种意见,确认评选结果后,报教育局正式发文。
七、评选活动经费
参照县第十届教坛新秀评选的经费使用标准,安排评审经费,其中综合考评所需费用由县教科研中心负责发放,课堂教学考评所需费用由承担学科评选的各小学教指站站长负责发放。
八、其他相关事项
(一)严格考评,加强纪律。做到考评程序、考评内容、考评方法公开,考评过程公平、公正。不接受宴请和礼物,不单独接待参赛选手,不随意表露个人意见。所有考核结果,由评委集体审阅统计。
(二)认真填写成绩登记表和统计表(成绩统计保留一位小数),做到字体端正,表格整洁不涂改,每位评委使用的教学业务考核成绩记录表必须签名后上交给教研员保存。
(三)本方案的解释权属于县第十一届小学(幼儿园)教坛新秀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象山县第十一届小学(幼儿园)
教坛新秀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二○一○年十一月二日
象山县第十一届小学(幼儿园)教坛新秀评选操作方案
根据市县教育局关于评选第十一届小学(第八届幼儿园)教坛新秀的通知,县教育局将在学校推荐的基础上,开展教坛新秀评选。为了切实做好评选工作,严格操作程序,把好各个操作环节的质量关,特制定本操作方案。
一、考评组织
(一)成立县第十一届小学(第八届幼儿园)教坛新秀评审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地点:县教科研中心教研处):
主任:韩国存 副主任:吴兴定、杨永安
(二)成立县第十一届小学(幼儿园)教坛新秀学科综合考评组和课堂教学考评组。学科综合考评组每组3人,组长由教研员担任。课堂教学考评组每组5人,除语文与数学各建高低段两个考评组外,其他学科各建一个考评组,组长由各教研员或业务水平较高的教师担任。考评组织由各学科教研员负责组建,并报评委会办公室通过。
二、考评原则
(一)导向性原则。以教坛新秀评比细则为导向,使广大青年教师明确今后努力方向。
(二)全面与重点相结合原则。在关注师德、工作态度与实绩的前提下注重业务水平。
(三)公正与兼顾相结合原则。一视同仁,客观评价每一位参评教师。获奖情况要兼顾农村,也要兼顾学科。
三、考评步骤
(一)由各学科综合考评组对本学科全体参评教师进行综合考评,按得分高低排出在学科组中的位次,并择优确定参加课堂教学评选名单。其中农村镇乡幼儿园要有一定名额参加课堂教学考评;
(二)由课堂教学考评组进行课堂教学考评,根据课堂教学各项考核指标,得出课堂教学总分;
(三)根据综合考评和课堂教学考评合计得分情况,由县评审委员会确定各学科教坛新秀一、二、三等奖名单,并讨论决定上报参评宁波市第十一届小学(幼儿园)教坛新秀名单。
四、考评内容与方法
(一)资格审查。由学科教研员审查参评者出生年月和任教时间,凡不符合条件者不能参评。若发现师德有较大问题者,报县评委会办
公室,经核实也不能参加评审。
(二)综合考评(共40分):由业绩考核、论文评审、专业测试三部分组成,各项分值及评分方法如下:
1、业绩考核5分,主要指标有:
(1)学年度考核(总分不超过1.5分):近三学年考核中每个“优秀”得0.5分,“合格”不得分。
(2)县级及以上公开课(含讲座,总分不超过1.5分):2007年9月至2010年8月间,县级公开课每节得0.3分,市级公开课每节得0.6分,有省级以上公开课得1.5分。相同教学内容的公开课按最高级别计分。以证书为准。
(3)县级及以上先进荣誉(含优质课、基本功比赛取得的荣誉等,但不含已取得过的教坛新秀评比荣誉,总分不超过2分):2007年9月以来,由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或业务部门逐级推荐的先进荣誉,获综合性的县级先进荣誉每个得0.8分;获综合性的市级先进荣誉每个得1.2分;获综合性的省级及以上先进荣誉每个得2分。获单项性的县、市、省级以上先进荣誉每个得分减半。县级及以上优质课与基本功比赛获一等奖的,按同级综合性先进荣誉计分,二、三等奖按同级单项性先进荣誉计分,同类先进荣誉按最高荣誉计分。
2、论文评审5分,主要指标有:
(1)论文代表作(1篇)质量分最高分值4分。2007年9月以来撰写的学科教学论文(含案例),凡获奖与发表的得分在2~4分之间,没获奖与没发表的得分在1~3分之间。
(2)论文获奖与发表分最高分值1分。2007年9月以来,除论文代表作外由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或业务部门逐级评审或发表的各类论文(含案例),凡获省级及以上奖以及在公开报刊杂志上发表每篇得0.8分;获县级一等奖及以上每篇得0.5分;获县级二等奖每篇得0.3分;获县级三等奖每篇得0.2分。同一篇论文获奖或发表按最高级别计分。
凡获奖或发表的论文要求提供证明材料,并在代表作中注明。凡在专刊、增刊上发表的论文,或非法刊物上发表的论文,不作为发表论文评分。特别强调:发现论文抄袭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将取消本届评选资格,并不得参加下一届县教坛新秀任何学科评比。
3、专业测试30分。其中专业基础知识占70%;学科教学理论、教学能力占30%。小学范围为:新课程标准,学科专业知识及教学
基本功(包括教学片断设计、教学案例分析等)。幼儿园范围为: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幼儿教育专业知识与技能(包括教学活动设计、教学案例分析等)。各学科可根据实际需要,进行技能性操作考核。考试实行封闭式,时间:120分钟。
(三)课堂教学考评(共60分):考查教师的教学理念、教材处理能力、课堂调控组织技巧和上课相关的行为素质,借班上课。小学各学科下放到各教指站进行,由学科教研员与教指站站长合作完成。幼儿园由教科研中心教研处直接组织评审。上课前的备课要求与上课顺序由各学科评审组商定后通知各参评教师。评分时先由评委各自独立打分(最高为55分),算出平均分,然后由评委综合评议,在5分范围内予以加分。
评委各自独立给分办法:先按2:4:4的比例划分成A、B、C三个等级,再分别在50~ 55分、40~49.5分、30~39.5分(以0.5分为最小计分单位)区间内给分。
五、考评地点安排
综合考评地点在县教育局教科研中心;上课考评地点由各区域教指站站长确定。
六、评选日程安排
11月10日前,各学科教研员根据各校上报的候选人名单及有关材料,进行资格审查。不符合资格条件的不得参加评审。
11月13日(周六),评委会办公室组织考试,严格过程,试卷密封装订后封存。第二天起,组织学科综合评审组评委,分步进行阅卷录分、业绩考核、论文评审,并上交汇总成绩。
11月20日前,公布参加上课人员名单。
12月15日前,由评委会办公室组织上课考评组,各教指站协助各上课考评组完成上课考评。并统计上交“最终评比情况汇总表”。
12月30日前,由县评委会确定一、二、三等奖获奖名单,及推荐上报市教坛新秀候选人名单。
2010年1月10日前,公示获奖教师名单,处理公示期间各种意见,确认评选结果后,报教育局正式发文。
七、评选活动经费
参照县第十届教坛新秀评选的经费使用标准,安排评审经费,其中综合考评所需费用由县教科研中心负责发放,课堂教学考评所需费用由承担学科评选的各小学教指站站长负责发放。
八、其他相关事项
(一)严格考评,加强纪律。做到考评程序、考评内容、考评方法公开,考评过程公平、公正。不接受宴请和礼物,不单独接待参赛选手,不随意表露个人意见。所有考核结果,由评委集体审阅统计。
(二)认真填写成绩登记表和统计表(成绩统计保留一位小数),做到字体端正,表格整洁不涂改,每位评委使用的教学业务考核成绩记录表必须签名后上交给教研员保存。
(三)本方案的解释权属于县第十一届小学(幼儿园)教坛新秀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象山县第十一届小学(幼儿园)
教坛新秀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二○一○年十一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