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冠县物流事件的思考
相关部门及各位领导:
为还事物本源,还人性清白,还原事件真相,消除相关人员的疑虑与猜测,本人将冠县5月6号丢失6套支架和1个水箱事情的整体经过的再次详细并事实说明如下:(避免称谓冲突,以下直呼大名) 一、5月6日早货到莘县,公司人员(钟宝智、王海昌、汪飞等)在莘县专营店协助举行开业活动,9点左右莘县经销商按运输单卸货完毕,经销商前来朋友及客户较多(约100多人),莘县经销商康红军将运费1750元支付完毕约11点30,司机赶往冠县运送同车的冠县货物;
二、5月6日下午约四点货到冠县,卸货完毕后,冠县经销商顾金勇来电表明货物短缺6套支架和一个水箱,司机怀疑在莘县货物卸多,本人和公司同事汪飞及莘县经销商康红军一同前往莘县仓库清点所有货物(清单如下,并传往公司)并签字确认,证实莘县货物没有多余。
清点完毕约5点半,公司下班。
咨询公司计划张斌,清单发至张斌OA 邮箱
三、5月6日下午6点左右,冠县经销商因货物短缺比较着急,直到公司下班没有得到公司相关部门具体赔偿标准,最后经销商顾金勇未支付本次运费1750元,司机离开。
四、5月7日早,本人请示钟宝智如何处理冠县短缺货物事宜,钟经理致电计划王帅,答复曰由半成品库解决。
五、5月7日上午本人与汪飞前往冠县处理此事,货物短缺清单明细如下(司机和冠县经销商签字确认)
由同事汪飞OA 邮箱发出
六、本事宜较为特殊,无类似现象发生,本人签呈报送部门如下
:
七、冠县经销商着急往乡镇送货,甚为着急,本人不间断多次往公司售后部和计划部打电话催办此事,至18日还未处理结果,无奈之下,交由钟宝智催办此事。
八、24日中午,公司售后来电,冠县短缺货物已发至物流站,电话交与冠县经销商顾金勇,等待接货。
引发事情的疑问点在于:
本人对于疑点的答复如下:
1、事发时王海昌是否在现场?(经销商汇报时说是与王海昌电话沟通)
本人未在冠县现场,在莘县做开业宣传活动,并下午约5点盘点莘县库存,
2、王海昌是否收取了司机的1750元,并且迟迟没有打到公司?(据说这是物流费用冲抵)
本人未收取司机运费!!!!!!!因货物短缺,冠县经销商顾金勇未支付本次运费1750元(运费由经销商直接扣除)。
3、事发时,公司职责部门是否第一时间做出让司机赔偿的具体处理意见和赔偿标准,并及时通知王海昌?(张斌说是要赔偿但是具体金额是否谈到?)
提到赔偿,未有赔偿标准及金额
4、钟宝智打电话到售后部催发货,是否知道此问题的关键原因是没有及时打款,售后是否对其讲,不见款不发货的问题?
问题的关键是:公司处理意见未出,经销商顾金勇不打款,因耽误往乡镇发货,顾金勇情绪表示要求公司赔偿对其损失
5、关于于总对于王海昌的处理意见是否在客观事实得到反馈的前提下做出的?(薛部长和张部长是否受到王海昌的言语的影响)
本人所有OA 未报告于总,亦无向于总电话汇报
6、周六、周日职责部门负责人是否就此讨论并达成一致意见?(没有)
7、差额1480元,是否是由于司机拒不承担责任而造成的?而非王海昌承诺?
当时司机答应赔偿500元,顾金勇和本人皆不同意,下午6点,公司未确定赔偿标准,最后经销商顾金勇未支付本次运费1750元,司机离开。
8、王海昌对于王部长是否有过激的言语?这种沟通是否恰当?钟宝智在其中的角色扮演。
本人有过激言语,未有伤害王帅的言语。由此如对王帅造成的影响,本人表示歉意。本人以平和的沟通方式近10多天未从本质上解决问题。钟宝智是本人的主管领导,本人解决不了的问题,向主管领导请求解决,感谢钟宝智。 思考:
1、如果再出现在物流中货物丢失现象如何处理?(寻找职责部门、流程如何制定?)
2、各职责部门是否完成闭环和主动积极解决此问题,为何问题能到此境地?
3、业务人员如再遇到此现象的处理建议是什么?如何避免?
以上个人建议已发到相关部门(计划、售后、执行)
王海昌
2011年5月24号
关于冠县物流事件的思考
相关部门及各位领导:
为还事物本源,还人性清白,还原事件真相,消除相关人员的疑虑与猜测,本人将冠县5月6号丢失6套支架和1个水箱事情的整体经过的再次详细并事实说明如下:(避免称谓冲突,以下直呼大名) 一、5月6日早货到莘县,公司人员(钟宝智、王海昌、汪飞等)在莘县专营店协助举行开业活动,9点左右莘县经销商按运输单卸货完毕,经销商前来朋友及客户较多(约100多人),莘县经销商康红军将运费1750元支付完毕约11点30,司机赶往冠县运送同车的冠县货物;
二、5月6日下午约四点货到冠县,卸货完毕后,冠县经销商顾金勇来电表明货物短缺6套支架和一个水箱,司机怀疑在莘县货物卸多,本人和公司同事汪飞及莘县经销商康红军一同前往莘县仓库清点所有货物(清单如下,并传往公司)并签字确认,证实莘县货物没有多余。
清点完毕约5点半,公司下班。
咨询公司计划张斌,清单发至张斌OA 邮箱
三、5月6日下午6点左右,冠县经销商因货物短缺比较着急,直到公司下班没有得到公司相关部门具体赔偿标准,最后经销商顾金勇未支付本次运费1750元,司机离开。
四、5月7日早,本人请示钟宝智如何处理冠县短缺货物事宜,钟经理致电计划王帅,答复曰由半成品库解决。
五、5月7日上午本人与汪飞前往冠县处理此事,货物短缺清单明细如下(司机和冠县经销商签字确认)
由同事汪飞OA 邮箱发出
六、本事宜较为特殊,无类似现象发生,本人签呈报送部门如下
:
七、冠县经销商着急往乡镇送货,甚为着急,本人不间断多次往公司售后部和计划部打电话催办此事,至18日还未处理结果,无奈之下,交由钟宝智催办此事。
八、24日中午,公司售后来电,冠县短缺货物已发至物流站,电话交与冠县经销商顾金勇,等待接货。
引发事情的疑问点在于:
本人对于疑点的答复如下:
1、事发时王海昌是否在现场?(经销商汇报时说是与王海昌电话沟通)
本人未在冠县现场,在莘县做开业宣传活动,并下午约5点盘点莘县库存,
2、王海昌是否收取了司机的1750元,并且迟迟没有打到公司?(据说这是物流费用冲抵)
本人未收取司机运费!!!!!!!因货物短缺,冠县经销商顾金勇未支付本次运费1750元(运费由经销商直接扣除)。
3、事发时,公司职责部门是否第一时间做出让司机赔偿的具体处理意见和赔偿标准,并及时通知王海昌?(张斌说是要赔偿但是具体金额是否谈到?)
提到赔偿,未有赔偿标准及金额
4、钟宝智打电话到售后部催发货,是否知道此问题的关键原因是没有及时打款,售后是否对其讲,不见款不发货的问题?
问题的关键是:公司处理意见未出,经销商顾金勇不打款,因耽误往乡镇发货,顾金勇情绪表示要求公司赔偿对其损失
5、关于于总对于王海昌的处理意见是否在客观事实得到反馈的前提下做出的?(薛部长和张部长是否受到王海昌的言语的影响)
本人所有OA 未报告于总,亦无向于总电话汇报
6、周六、周日职责部门负责人是否就此讨论并达成一致意见?(没有)
7、差额1480元,是否是由于司机拒不承担责任而造成的?而非王海昌承诺?
当时司机答应赔偿500元,顾金勇和本人皆不同意,下午6点,公司未确定赔偿标准,最后经销商顾金勇未支付本次运费1750元,司机离开。
8、王海昌对于王部长是否有过激的言语?这种沟通是否恰当?钟宝智在其中的角色扮演。
本人有过激言语,未有伤害王帅的言语。由此如对王帅造成的影响,本人表示歉意。本人以平和的沟通方式近10多天未从本质上解决问题。钟宝智是本人的主管领导,本人解决不了的问题,向主管领导请求解决,感谢钟宝智。 思考:
1、如果再出现在物流中货物丢失现象如何处理?(寻找职责部门、流程如何制定?)
2、各职责部门是否完成闭环和主动积极解决此问题,为何问题能到此境地?
3、业务人员如再遇到此现象的处理建议是什么?如何避免?
以上个人建议已发到相关部门(计划、售后、执行)
王海昌
2011年5月2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