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突发公共事件
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县政府系统应急信息报送工作,确保突发公共事件信息畅通、处臵高效,认真落实国家、省、市、县关于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送工作的有关规定,及时报送各类信息,有效处臵突发公共事件提供了保证,为全县和谐发展、社会稳定作出了贡献。但是,迟报、漏报、瞒报突发公共事件信息的现象仍然存在。有的单位时效意识不强,个别单位甚至无视有关规定,信息报送严重滞后,影响了上级领导对情况的及时掌握,致使工作开展陷入被动。为此,必须严肃纪律、强化措施、规范操作。遵照县政府主要领导的指示,现将进一步加强我县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送工作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切实提高对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送工作的认识 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送工作是应急工作最基础的一环,是做好突发公共事件处臵的关键。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送及时准确能够为科学研判、正确决策处臵赢得最佳时机,能够掌握应急处臵工作的主动权。各乡镇(开发区)、各部门、各单位是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告工作的责任主体,必须要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充分认识做好突发
公共事件信息报送工作的重要性,把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送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为主动有效处臵突发公共事件创造条件。
二、严格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送范围、程序和方式 (一)报送范围。突发性公共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危害,需要采取应急处臵措施予以应对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自然灾害主要包括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生物灾害、森林火灾、防汛抗旱等;事故灾难主要包括生产安全事故、交通运输事故、公共设施和设备事故、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等;公共卫生事件主要包括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食品和饮水安全事故、动物疫情及其它严重影响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等;社会安全事件主要包括民族、宗教、涉外突发事件、恐怖袭击事件、群体性事件和重大刑事案件等。
(二)报送程序。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各乡镇(开发区)、各部门、各单位必须在1小时内将信息报送县政府应急办,包括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名称、信息来源、事件类别、伤亡或者经济损失的初步评估、影响范围、事件发展态势及处臵情况,做到事实清楚、数据准确、表述明白,必要时可以先口头报告,之后再报送书面材料,并在事件处臵过程中做好续报工作。
(三)报送方式。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告必须由报送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审签并加盖单位公章后,通过电话和传真及时上报县政府应急办(77778888),严禁多头报送、越级报送。对需要上报市政府及市级相关部门的突发公共事件信息,必须以县政府应急办统一的口径为准,严禁擅自上报。
三、进一步明确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送工作要求 (一)进一步加强领导。各乡镇(开发区)、各部门、各单位主要领导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臵第一责任人,一旦发生突发公共事件,必须亲自过问、负总责,同时要细化工作分工,强化工作责任,明确具体分管负责人和信息报送员,并报县政府应急办备案。真正做到领导到位、责任到位、工作到位,确保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送及时有效。
(二)进一步强化应急值守工作。各乡镇(开发区)、各部门、各单位要进一步健全应急值守工作制度,要有领导带班和专人值班,确保双人双岗和24小时通讯畅通,特别是重大活动、节假日和特殊敏感时期,必须做到任务到岗,责任到人,管理到位。
(三)建立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送工作责任追究制度。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辽宁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及省市有关要求,按照县主要领导指示精神,进一步完善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告责任制,各乡镇(开发区)、各部门、各单位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送工作已列入县政府绩
效考评体系,对未按要求及时上报并造成较大影响和工作损失的,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二〇一〇年五月二十五日
附件:
康平县应急管理工作人员统计表
好后于5月 28日前上报县政府应急办。
联系电话:87342211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关于进一步加强突发公共事件
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县政府系统应急信息报送工作,确保突发公共事件信息畅通、处臵高效,认真落实国家、省、市、县关于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送工作的有关规定,及时报送各类信息,有效处臵突发公共事件提供了保证,为全县和谐发展、社会稳定作出了贡献。但是,迟报、漏报、瞒报突发公共事件信息的现象仍然存在。有的单位时效意识不强,个别单位甚至无视有关规定,信息报送严重滞后,影响了上级领导对情况的及时掌握,致使工作开展陷入被动。为此,必须严肃纪律、强化措施、规范操作。遵照县政府主要领导的指示,现将进一步加强我县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送工作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切实提高对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送工作的认识 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送工作是应急工作最基础的一环,是做好突发公共事件处臵的关键。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送及时准确能够为科学研判、正确决策处臵赢得最佳时机,能够掌握应急处臵工作的主动权。各乡镇(开发区)、各部门、各单位是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告工作的责任主体,必须要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充分认识做好突发
公共事件信息报送工作的重要性,把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送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为主动有效处臵突发公共事件创造条件。
二、严格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送范围、程序和方式 (一)报送范围。突发性公共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危害,需要采取应急处臵措施予以应对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自然灾害主要包括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生物灾害、森林火灾、防汛抗旱等;事故灾难主要包括生产安全事故、交通运输事故、公共设施和设备事故、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等;公共卫生事件主要包括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食品和饮水安全事故、动物疫情及其它严重影响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等;社会安全事件主要包括民族、宗教、涉外突发事件、恐怖袭击事件、群体性事件和重大刑事案件等。
(二)报送程序。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各乡镇(开发区)、各部门、各单位必须在1小时内将信息报送县政府应急办,包括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名称、信息来源、事件类别、伤亡或者经济损失的初步评估、影响范围、事件发展态势及处臵情况,做到事实清楚、数据准确、表述明白,必要时可以先口头报告,之后再报送书面材料,并在事件处臵过程中做好续报工作。
(三)报送方式。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告必须由报送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审签并加盖单位公章后,通过电话和传真及时上报县政府应急办(77778888),严禁多头报送、越级报送。对需要上报市政府及市级相关部门的突发公共事件信息,必须以县政府应急办统一的口径为准,严禁擅自上报。
三、进一步明确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送工作要求 (一)进一步加强领导。各乡镇(开发区)、各部门、各单位主要领导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臵第一责任人,一旦发生突发公共事件,必须亲自过问、负总责,同时要细化工作分工,强化工作责任,明确具体分管负责人和信息报送员,并报县政府应急办备案。真正做到领导到位、责任到位、工作到位,确保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送及时有效。
(二)进一步强化应急值守工作。各乡镇(开发区)、各部门、各单位要进一步健全应急值守工作制度,要有领导带班和专人值班,确保双人双岗和24小时通讯畅通,特别是重大活动、节假日和特殊敏感时期,必须做到任务到岗,责任到人,管理到位。
(三)建立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送工作责任追究制度。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辽宁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及省市有关要求,按照县主要领导指示精神,进一步完善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告责任制,各乡镇(开发区)、各部门、各单位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送工作已列入县政府绩
效考评体系,对未按要求及时上报并造成较大影响和工作损失的,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二〇一〇年五月二十五日
附件:
康平县应急管理工作人员统计表
好后于5月 28日前上报县政府应急办。
联系电话:87342211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