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有限公司
资金运用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以及中国保监会为了规范X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资金运用,提高管理水平,防范风险,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公司的资金运用要坚持合法合规、稳健投资、合理配置的方针,保证各项投资性资产的安全和效益。
第二条公司按照“集中管理、统一配置、专业运作”的要求,实行资金的集约化、专业化管理。
第三条资金由总公司构统一管理和运用,分支机构不得从事资金运用业务。公司资金运用要遵循集体领导、科学决策、明确授权、规范操作、严格管控、相互制约的原则。
第四条本办法所指资金运用业务包括:
(一)银行存款;
(二)买卖债券、股票、证券投资基金份额等有价证券;
(三)投资不动产;
(四)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资金运用形式。
第二章 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决策委员会
第五条董事会授权下设战略与投资决策委员会负责公司资金运用的投资决策、风险管理。
第六条战略与投资决策委员会主要职责是:
(一)审议公司资产战略配置、投资策略;
(二)审议公司资金运用的管理模式,审议公司资金委托和托管方案;
(三)审议公司资金运用业务的基本规章制度、决策程序及授权制度;
(四)审议公司资金运用的风险容忍度;
(五)审议选择、限制或放弃持有某类资产的条件和指标;
(六)审议新投资品种的整体投资政策。
第三章投资决策部
第七条总经理室下设投资决策部。该委员会向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决策委员会和总经理室负责。在董事会批准的年度资金运用规模及授权范围内,审议并确定公司各项资
金运用业务的总体方案,主要负责处理公司日常经营过程中的重大投资事项。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制定公司投资业务管理办法和操作实施细则;
(二)制定公司投资性资产战略配置计划及相关投资策略;
(三)制定公司资产负债匹配战略,审议产品定价中的投资回报假设;
(四)确定公司投资目标、投资方向与规模,审议年度投资操作计划和季度投资策略报告;
(五)定期评估资金运用风险并提出相应管理措施;
(六)审议批准公司重大资金运用项目以及新增投资品种;
(七)研究解决公司投资管理过程中其他重大问题。
第八条投资决策部工作程序由其工作制度确定。
第四章资金部
第九条资金部是公司负责资金运用的业务部门。
第十条资金部内部实施明确的岗位责任制,严格操作程序,控制投资交易过程中的风险。人员安排依据公司人力资源管理政策确定。
第十一条资金部主要职责是:
(一)执行公司投资管理委员会的决议;
(二)协助公司产品的开发,并从投资方面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根据公司产品的要求,完成管理资产的增值计划,实施具体的投资业务操作;
(四)根据宏观经济形势、市场变化特点和公司预算范围内编制部门年度、季度和月度资金运用方案;
(五)负责公司投资性资产的安全和投资业务的日常风险控制;
(六)撰写重大投资决策和投资项目的分析报告;
(七)向公司投资管理委员会提交政策研究和市场分析报告;
(八)起草资金运用管理和风险控制等有关方面的制度和办法;
(九)定期向公司投资管理委员会报告资金运用情况和业务发展情况;
(十)负责资金运用系统建设及维护;
(十一)负责资金运用业务的清算;
(十二)负责资金运用业务相关报表的编制及报送; (十三)公司投资决策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五章风控部
第十二条风控部的工作目标是通过建立并运用有关的策略、流程、方法和工具,识别和度量公司经营中所承受的投资风险、运作风险、信用风险等各类风险,向公司管理层提供及时充分的风险报告,确保公司能对相关风险采取有效的防范控制和妥善的管理。
第十三条风控部在投资管理过程中的职能包括:
(一)制定清楚合理、科学有效的风险管理政策,并向公司各部门和员工及时传达;
(二)根据各相关业务部门的特点和需求,制定投资领域的风险管理和绩效评估战略,并监督其执行;
(三)根据公司经营的策略、规模、复杂程序和可承受的风险,建立定量化的风险评估方法和工具;
(四)建立并遵循科学、有效的风险管理程序;
(五)制定符合法律法规的各项风险控制措施;
(六)定期向管理层提交风险报告,如发现任何重大偏差,立即向管理层汇报;
(七)公司投资业务法律事务咨询;
(八)对投资业务合法合规性的日常监控。
第六章财务部
第十四条财务部是公司负责资金运用会计核算与财务管理的专业部门。
第十五条财务部制定明确的岗位职责,指定专人负责资金划拨、核算与财务管理,严格执行资金运用操作流程,控制资金运用的风险。
第十六条财务部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制定与完善投资账户管理办法;
(二)负责资金运用账户的开立、管理及资料的保管;
(三)负责投资资金的划拨,保证资金划拨的安全性和及时性;
(四)负责资金运用账户资金往来的定期对账;
(五)负责资金运用账户银行对账单的核查、调节表的编制;
(六)负责制定与完善投资核算管理办法及操作流程;
(七)负责投资业务会计核算和财务指标的监控;
(八)负责配合投资业务公司内、外部相关财务报表编报,并对外报出;
(九)负责投资业务会计档案管理(凭证、报表、账簿等);
(十)负责制定与完善投资风险财务控制管理办法。
第七章投资决策授权及审批权限
第十七条公司在资金运用过程中实行集中管理、分级授权、权责统一的决策授权制度,各级投资管理人员在授权范围内进行相应的投资决策。
第十八条投资管理委员会将根据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在《XXX有限公司投资交易授权管理办法》中予以明确各级投资管理人员在有关委托投资、各种自营投资产品的具体金额审批权限。
第十九条公司对资金运用审批实行额度控制,逐级报批制度,严禁越权审批。对越权审批行为,公司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八章资金和账户管理
第二十条资金部所运用资金由公司根据年度资金运用计划予以安排。超过计划额度的,由资金部单独提出申请和可行性报告,由投资管理委员会批准后予以安排。
第二十一条授权资金部管理和运用的资金(包括证券资产)由财务部设立专户或在托管银行开立专户,实行相对封闭运作。公司日常赔付不从资金运用专户中抽调资金。因发生巨额赔付或其他特殊需要,公司可从资金运用专户抽调资金,但必须按相关规定提前通知资金部并办理相应手续。
第二十二条资金部需要开立(撤销)证券交易账户
(包括证券账户和资金账户)或其他业务账户时,应提前申请,经公司分管领导同意后,与财务部一起双人办理具体手续,并即列入财务部的核算监督范围。
第二十三条符合审批权限规定并获得批准的投资项目的资金调拨,由资金部提出资金调拨申请,交财务部按公司资金调拨管理规定批准后实施。
第二十四条资金运用各账户之间的资金调拨,在保证资金安全和收益的前提下,由资金部根据公司的授权规定及投资组合情况自行安排,财务部应按照资金部提出的时间和要求及时办理调拨,避免延误。
第二十五条资金运用各项业务档案文件由资金部设置专人统一、集中管理。
第九章资金运用的清算和核算
第二十六条财务部按照国家颁布的会计制度和监管部门的财务管理的规定对公司资金运用进行会计核算,并制定专门的清算和核算业务流程管理公司资金运用专户,并指定专人负责资金运用专户的清算、核算和账务处理。
第二十七条财务部要做好资金运用业务的后台监督和风险控制,发现问题要及时提出意见或直接向公司财务、投资分管领导报告。
第二十八条资金部要安排专人负责业务结算,建立和管理业务台账,定期与交易机构和财务部进行核对,做到业务台账和实际发生相符、业务台账与财务台账相符。
第二十九条资金运用业务的所有原始记账凭证(包括资金调拨单、各种交易单据)经资金部核对后一律交财务部统一管理。
第三十条资金部交易员在每日交易结束后,应对交易指令执行情况进行统计,并经投资经理进行确认后交资金部结算人员进行汇总。交易指令汇总表分别报送资金部负责人和财务部核算人员。
第三十一条日终清算。每个交易日结束后,无论当天资金部有无具体交易,资金部均需从交易机构获取数据并取得交易指令执行情况汇总表,进行日终清算,并打印当天清算报表,并报送财务部、资金部分管领导。清算过程
中如发现异常情况,应第一时间向财务部、资金部分管领导报告,查明原因予以解决,并记录存档。
第三十二条交易单据的审核。每个交易日上午10点前,资金部结算人员要从交易机构获取清算数据并与前一日清算数据核对,核对无误后,交资金部负责人和财务部核算
人员。财务部核算人员第一时间对上述单据进行审核记账。
第十章资金运用的考核及审计稽核
第三十三条公司每年根据公司经营目标向资金部下达资金运用目标任务,并作为其业绩考核的依据。
第三十四条公司制定相关政策,确定资金部人员的工资、奖金、费用与其管理的资产规模和投资业绩挂钩,人员收入应根据工作业绩和贡献大小拉开差距。
第三十五条公司稽核审计部定期对资金部进行审计稽核,如有需要可实施专项稽核。资金部人员离职必须进行离任审计后,方可办理离职手续。
第三十六条对违规操作给公司带来重大损失的有关人员,将依据公司的有关规定进行相应的处罚。触犯刑律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一章资金运用的风险控制
第三十七条公司的资金运用风险控制要坚持预防为主、化解为辅的原则。风险防范意识要贯穿到公司资金运用的各项业务、各个部门、各级人员以及资金运用的各个环节。各个环节都要有明确的风险控制责任人,并按规定违反公司风险控制的直接责任人及负有领导责任的高级管理人员进行问责。
第三十八条在资金运用各岗位之间建立相互制约机制及防火墙制度,实行投资决策、交易操作、清算核算“三分离”。即投资决策人员不能直接操作,交易员不能自己调拨资金和核算,清算人员不能直接交易等。
第三十九条资金部内部设立专门的交易室,对委托资产及交易所和银行间的证券交易、回购等业务实行集中交易、统一管理。
第四十条在资金运用过程中,加强资产负债匹配管理,遵循安全性、流动性、收益性原则,防范因资产负债在数量、期限、成本、收益和流动性等方面不能有效匹配而产生的风险。
第四十一条投资决策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有关要求,提高资金运用的合规合法性,并通过科学的决策程序,防止决策失误带来的风险。
第四十二条建立财务业绩指标、资产质量指标、市场风险指标、操作风险指标、信用风险指标等完备的风险控制量化指标体系,利用各种先进风险管理手段,逐步增强公司风险控制的科学性、客观性和可操作性。保持对资金运用的全过程随时监控。
第四十三条建立止损制度和重大问题及时报告制度。及时处理突发性事件,消除或降低资金运用中的风险。
第四十四条严格管理公司的交易技术系统,对交易电子数据和日志进行即时保存和备份,并制定技术系统应急方案,避免因系统故障造成交易无法正常进行和重要资料、数据丢失的风险。
第四十五条加强对资金运用各种文件档案,包括各种会议记录与决议、投资决策记录、投资交易指令记录、交易记录、经营协议、客户资料、凭证报表以及规章制度的分类管理,并妥善保存。
第十二章附则
第四十六条本办法由燕赵财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决策部负责解释修订。
第四十七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XXX有限公司
资金运用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以及中国保监会为了规范X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资金运用,提高管理水平,防范风险,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公司的资金运用要坚持合法合规、稳健投资、合理配置的方针,保证各项投资性资产的安全和效益。
第二条公司按照“集中管理、统一配置、专业运作”的要求,实行资金的集约化、专业化管理。
第三条资金由总公司构统一管理和运用,分支机构不得从事资金运用业务。公司资金运用要遵循集体领导、科学决策、明确授权、规范操作、严格管控、相互制约的原则。
第四条本办法所指资金运用业务包括:
(一)银行存款;
(二)买卖债券、股票、证券投资基金份额等有价证券;
(三)投资不动产;
(四)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资金运用形式。
第二章 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决策委员会
第五条董事会授权下设战略与投资决策委员会负责公司资金运用的投资决策、风险管理。
第六条战略与投资决策委员会主要职责是:
(一)审议公司资产战略配置、投资策略;
(二)审议公司资金运用的管理模式,审议公司资金委托和托管方案;
(三)审议公司资金运用业务的基本规章制度、决策程序及授权制度;
(四)审议公司资金运用的风险容忍度;
(五)审议选择、限制或放弃持有某类资产的条件和指标;
(六)审议新投资品种的整体投资政策。
第三章投资决策部
第七条总经理室下设投资决策部。该委员会向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决策委员会和总经理室负责。在董事会批准的年度资金运用规模及授权范围内,审议并确定公司各项资
金运用业务的总体方案,主要负责处理公司日常经营过程中的重大投资事项。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制定公司投资业务管理办法和操作实施细则;
(二)制定公司投资性资产战略配置计划及相关投资策略;
(三)制定公司资产负债匹配战略,审议产品定价中的投资回报假设;
(四)确定公司投资目标、投资方向与规模,审议年度投资操作计划和季度投资策略报告;
(五)定期评估资金运用风险并提出相应管理措施;
(六)审议批准公司重大资金运用项目以及新增投资品种;
(七)研究解决公司投资管理过程中其他重大问题。
第八条投资决策部工作程序由其工作制度确定。
第四章资金部
第九条资金部是公司负责资金运用的业务部门。
第十条资金部内部实施明确的岗位责任制,严格操作程序,控制投资交易过程中的风险。人员安排依据公司人力资源管理政策确定。
第十一条资金部主要职责是:
(一)执行公司投资管理委员会的决议;
(二)协助公司产品的开发,并从投资方面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根据公司产品的要求,完成管理资产的增值计划,实施具体的投资业务操作;
(四)根据宏观经济形势、市场变化特点和公司预算范围内编制部门年度、季度和月度资金运用方案;
(五)负责公司投资性资产的安全和投资业务的日常风险控制;
(六)撰写重大投资决策和投资项目的分析报告;
(七)向公司投资管理委员会提交政策研究和市场分析报告;
(八)起草资金运用管理和风险控制等有关方面的制度和办法;
(九)定期向公司投资管理委员会报告资金运用情况和业务发展情况;
(十)负责资金运用系统建设及维护;
(十一)负责资金运用业务的清算;
(十二)负责资金运用业务相关报表的编制及报送; (十三)公司投资决策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五章风控部
第十二条风控部的工作目标是通过建立并运用有关的策略、流程、方法和工具,识别和度量公司经营中所承受的投资风险、运作风险、信用风险等各类风险,向公司管理层提供及时充分的风险报告,确保公司能对相关风险采取有效的防范控制和妥善的管理。
第十三条风控部在投资管理过程中的职能包括:
(一)制定清楚合理、科学有效的风险管理政策,并向公司各部门和员工及时传达;
(二)根据各相关业务部门的特点和需求,制定投资领域的风险管理和绩效评估战略,并监督其执行;
(三)根据公司经营的策略、规模、复杂程序和可承受的风险,建立定量化的风险评估方法和工具;
(四)建立并遵循科学、有效的风险管理程序;
(五)制定符合法律法规的各项风险控制措施;
(六)定期向管理层提交风险报告,如发现任何重大偏差,立即向管理层汇报;
(七)公司投资业务法律事务咨询;
(八)对投资业务合法合规性的日常监控。
第六章财务部
第十四条财务部是公司负责资金运用会计核算与财务管理的专业部门。
第十五条财务部制定明确的岗位职责,指定专人负责资金划拨、核算与财务管理,严格执行资金运用操作流程,控制资金运用的风险。
第十六条财务部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制定与完善投资账户管理办法;
(二)负责资金运用账户的开立、管理及资料的保管;
(三)负责投资资金的划拨,保证资金划拨的安全性和及时性;
(四)负责资金运用账户资金往来的定期对账;
(五)负责资金运用账户银行对账单的核查、调节表的编制;
(六)负责制定与完善投资核算管理办法及操作流程;
(七)负责投资业务会计核算和财务指标的监控;
(八)负责配合投资业务公司内、外部相关财务报表编报,并对外报出;
(九)负责投资业务会计档案管理(凭证、报表、账簿等);
(十)负责制定与完善投资风险财务控制管理办法。
第七章投资决策授权及审批权限
第十七条公司在资金运用过程中实行集中管理、分级授权、权责统一的决策授权制度,各级投资管理人员在授权范围内进行相应的投资决策。
第十八条投资管理委员会将根据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在《XXX有限公司投资交易授权管理办法》中予以明确各级投资管理人员在有关委托投资、各种自营投资产品的具体金额审批权限。
第十九条公司对资金运用审批实行额度控制,逐级报批制度,严禁越权审批。对越权审批行为,公司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八章资金和账户管理
第二十条资金部所运用资金由公司根据年度资金运用计划予以安排。超过计划额度的,由资金部单独提出申请和可行性报告,由投资管理委员会批准后予以安排。
第二十一条授权资金部管理和运用的资金(包括证券资产)由财务部设立专户或在托管银行开立专户,实行相对封闭运作。公司日常赔付不从资金运用专户中抽调资金。因发生巨额赔付或其他特殊需要,公司可从资金运用专户抽调资金,但必须按相关规定提前通知资金部并办理相应手续。
第二十二条资金部需要开立(撤销)证券交易账户
(包括证券账户和资金账户)或其他业务账户时,应提前申请,经公司分管领导同意后,与财务部一起双人办理具体手续,并即列入财务部的核算监督范围。
第二十三条符合审批权限规定并获得批准的投资项目的资金调拨,由资金部提出资金调拨申请,交财务部按公司资金调拨管理规定批准后实施。
第二十四条资金运用各账户之间的资金调拨,在保证资金安全和收益的前提下,由资金部根据公司的授权规定及投资组合情况自行安排,财务部应按照资金部提出的时间和要求及时办理调拨,避免延误。
第二十五条资金运用各项业务档案文件由资金部设置专人统一、集中管理。
第九章资金运用的清算和核算
第二十六条财务部按照国家颁布的会计制度和监管部门的财务管理的规定对公司资金运用进行会计核算,并制定专门的清算和核算业务流程管理公司资金运用专户,并指定专人负责资金运用专户的清算、核算和账务处理。
第二十七条财务部要做好资金运用业务的后台监督和风险控制,发现问题要及时提出意见或直接向公司财务、投资分管领导报告。
第二十八条资金部要安排专人负责业务结算,建立和管理业务台账,定期与交易机构和财务部进行核对,做到业务台账和实际发生相符、业务台账与财务台账相符。
第二十九条资金运用业务的所有原始记账凭证(包括资金调拨单、各种交易单据)经资金部核对后一律交财务部统一管理。
第三十条资金部交易员在每日交易结束后,应对交易指令执行情况进行统计,并经投资经理进行确认后交资金部结算人员进行汇总。交易指令汇总表分别报送资金部负责人和财务部核算人员。
第三十一条日终清算。每个交易日结束后,无论当天资金部有无具体交易,资金部均需从交易机构获取数据并取得交易指令执行情况汇总表,进行日终清算,并打印当天清算报表,并报送财务部、资金部分管领导。清算过程
中如发现异常情况,应第一时间向财务部、资金部分管领导报告,查明原因予以解决,并记录存档。
第三十二条交易单据的审核。每个交易日上午10点前,资金部结算人员要从交易机构获取清算数据并与前一日清算数据核对,核对无误后,交资金部负责人和财务部核算
人员。财务部核算人员第一时间对上述单据进行审核记账。
第十章资金运用的考核及审计稽核
第三十三条公司每年根据公司经营目标向资金部下达资金运用目标任务,并作为其业绩考核的依据。
第三十四条公司制定相关政策,确定资金部人员的工资、奖金、费用与其管理的资产规模和投资业绩挂钩,人员收入应根据工作业绩和贡献大小拉开差距。
第三十五条公司稽核审计部定期对资金部进行审计稽核,如有需要可实施专项稽核。资金部人员离职必须进行离任审计后,方可办理离职手续。
第三十六条对违规操作给公司带来重大损失的有关人员,将依据公司的有关规定进行相应的处罚。触犯刑律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一章资金运用的风险控制
第三十七条公司的资金运用风险控制要坚持预防为主、化解为辅的原则。风险防范意识要贯穿到公司资金运用的各项业务、各个部门、各级人员以及资金运用的各个环节。各个环节都要有明确的风险控制责任人,并按规定违反公司风险控制的直接责任人及负有领导责任的高级管理人员进行问责。
第三十八条在资金运用各岗位之间建立相互制约机制及防火墙制度,实行投资决策、交易操作、清算核算“三分离”。即投资决策人员不能直接操作,交易员不能自己调拨资金和核算,清算人员不能直接交易等。
第三十九条资金部内部设立专门的交易室,对委托资产及交易所和银行间的证券交易、回购等业务实行集中交易、统一管理。
第四十条在资金运用过程中,加强资产负债匹配管理,遵循安全性、流动性、收益性原则,防范因资产负债在数量、期限、成本、收益和流动性等方面不能有效匹配而产生的风险。
第四十一条投资决策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有关要求,提高资金运用的合规合法性,并通过科学的决策程序,防止决策失误带来的风险。
第四十二条建立财务业绩指标、资产质量指标、市场风险指标、操作风险指标、信用风险指标等完备的风险控制量化指标体系,利用各种先进风险管理手段,逐步增强公司风险控制的科学性、客观性和可操作性。保持对资金运用的全过程随时监控。
第四十三条建立止损制度和重大问题及时报告制度。及时处理突发性事件,消除或降低资金运用中的风险。
第四十四条严格管理公司的交易技术系统,对交易电子数据和日志进行即时保存和备份,并制定技术系统应急方案,避免因系统故障造成交易无法正常进行和重要资料、数据丢失的风险。
第四十五条加强对资金运用各种文件档案,包括各种会议记录与决议、投资决策记录、投资交易指令记录、交易记录、经营协议、客户资料、凭证报表以及规章制度的分类管理,并妥善保存。
第十二章附则
第四十六条本办法由燕赵财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决策部负责解释修订。
第四十七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