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编制福建省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项目规划(2014

各设区市、县(市、区)及平潭综合实验区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领导小组办公室: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的意见》(教基一〔2014〕10号)和全国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编制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项目规划(2014-2018年)的通知》(全国改薄办函〔2014〕5号)精神,增强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项目实施的计划性、针对性和有效性,确保目标任务顺利完成,促进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保障教育公平。现结合我省实际,就编制2014-2018年项目规划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编制项目规划的重要意义

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是党中央、国务院聚焦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发展、保障教育公平而作出的重大决策,是本届政府的重要标志性工程之一。组织编制好符合福建省省情、适应我省教育发展实际的项目规划,是落实中央提出的“全面改薄”各项任务和要求的“重要抓手”,是考核各地工作成效的重要依据,是公开公示工作进展和成效的重要凭据。只有科学编制切实可行的“收口”项目规划,才能统筹教育发展的总体部署,确保“全面改薄”任务顺利推进和全面落实。

二、基本原则

(一)补短板,兜网底。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出发点和落脚点是在改善“薄弱”方面,即“补足短板,兜住底线”。各地要在前期全面摸底的基础上,遵循“节俭、安全、实用、够用”的原则,紧紧围绕目标任务,从困难地方做起,从薄弱环节入手。校舍建设要符合抗震设防标准和综合防灾要求,设施设备购置要充分考虑学校基本需求和实际利用率。不得将资金资源向少数优质学校集中,打造“豪华校”、“重点校”。

(二)一校一策,缺什么补什么。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以校为单位,对照基本办学标准和实际需要,在分析确定每所薄弱学校现有办学条件缺口的基础上,制定符合每所学校实际的改造政策和方案。各县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要提倡在保证安全的基础上,通过整合现有办学资源、调整校舍使用功能等方式开展薄弱学校改造工作,优先满足教学、生活需要,避免大拆大建。设备采购重在满足功能使用要求,严禁不切实际相互攀比,盲目超标准配置教学仪器设备,杜绝资源闲置浪费。对确需保留的教学点,应对照《福建省农村小学教学点基本办学条件》的基本要求,因地制宜地核实其办学需求,防止遗漏和“盲区”。

(三)以县为主,省以上奖补。规划项目实行“中央补助、省级统筹、县级实施”的管理方式。省级已按中央与省1:1的比例安排省级专项资金并下达2014年省级以上薄改专项资金,各地要结合实际加大地方财政投入。同时,要积极统筹省级以上财政已经明确安排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校舍长效机制、初中校舍改造工程、义务教育扩容工程、“薄改”专项等资金和项目,以及地方的各类相关义务教育资金和项目,形成合力。即以薄改专项资金为主,其他资金使用如有符合薄改内容的,也统筹编入规划。各地在编制项目规划时,可按2014年省级以上薄改专项资金的5倍,估算2014—2018年薄改规划省级以上专项资金总额,科学有序地安排每年资金和项目。安排具体项目时,中央和地方资金原则上不支持同一项目,同时,要避免多个年度的资金投入同一规划项目的现象。到2018年底,凡列入规划的项目必须全部完成。

三、规划目标

到2018年底,实现农村(含县镇)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教学和生活设施满足基本办学需要,缩小区域、城乡义务教育差距,促进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具体指标要达到:

(一)全省所有义务教育学校的教室、实验室、图书室等校舍,桌椅、图书、实验仪器等内部装备,运动场等配套设施满足基本教育教学需要。

(二)寄宿制学校的学生宿舍、床位、厕所、食堂、饮水、洗浴热水等生活设施满足基本需要;留守儿童学习和寄宿需要得到满足;村小和教学点的办学经费、设施设备、师资配备满足教学、生活基本需求。

(三)通过必要的中小学扩容改造,消除县镇超大班额现象,逐步做到小学班额不超过45人、初中班额不超过50人。

(四)乡镇及以下农村中小学网络宽带全部接入且带宽达到20M及以上,基本完成校园网等网络教学环境建设,实现优质数字教育资源全覆盖。

(五)教师配置趋于合理,数量、结构和素质基本适应教育教学需要。

(六)县域内在校生年辍学率,小学、初中分别控制在0.6%以下和1.8%以下。

(七)全省三类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95%以上,特教学校基本实现办学标准化。

四、实施范围

各地教学、生活设施条件不能满足基本需求的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特别是农村寄宿制学校必须纳入实施范围。凡纳入项目规划的学校必须是经国家教改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的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专项规划中长期保留的学校。

省会城市所辖区、设区市所在地的主城区、经济发展水平较好且办学条件基本达标的县(市、区),以及超大规模学校原则上不纳入中央资金支持范围;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小学附设的学前班和幼儿园、民办学校不纳入省级及以上资金支持范围。

完全中学、一贯制学校的高中部不纳入项目规划范围。

未列入省级及以上资金支持范围的市、县(区),要根据辖区内的实际情况,统筹安排资金,把基本办学条件相对薄弱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纳入实施范围。

五、主要内容

(一)校舍建设项目。主要包括:教学及辅助用房、学生宿舍、食堂(伙房)、厕所、锅炉房、浴室、运动场地等建设。列入规划的建设项目必须做到当年开工,次年底之前完工。

办公楼、礼堂、体育馆、塑胶跑道、游泳馆(池)、图书馆,以及其他超越基本办学条件范畴的项目,不得列入“全面改薄”项目规划。

(二)设施设备购置项目。主要包括课桌椅、教学实验仪器设备、音体美器材、图书,多媒体教学设备,食堂设备、学生用床,以及饮水、采暖、安全等设施设备,以及通过政府购买优质教育资源方式为学校、教师教育教学提供服务。列入规划的设施设备采购项目必须做到当年启动采购项目,力争当年验收投入使用。

学校大门、围墙、道路、护坡护坎、挡土墙等附属设施建设及校园绿化、硬化,一次性投入低于5万元的校舍维修和零星设备购置项目,可以通过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解决,也可以纳入省级及以下地方资金规划。

六、工作安排

(一)明确基本标准。各地要根据国家校舍建设、设施设备购置标准、《教育部办公厅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底线要求的通知》(教基一厅〔2014〕5号)以及《福建省“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建设基本标准》、《福建省农村小学教学点基本办学条件》的规定,明确本地义务教育学校基本办学条件,作为薄弱学校改造应达到的底线要求。

(二)核实登记缺口。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结合当地义务教育学校现状和省际基本标准,先保障基本办学条件为前提,逐校核实办学条件缺口,并列出可落实的清单,凡列入缺口清单的应纳入项目规划。凡纳入规划的必须改造完成。每一所学校的缺口清单须经校长和责任督学签字,加盖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公章后存档,作为汇总、备查、督导、公布的依据。

(三)逐级审核汇总。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汇总当地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缺口清单,编制县级工作规划,加盖县级人民政府公章逐级上报。市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对所辖县(区)逐个审核缺口清单和规划。

(四)制定年度计划。省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指导市、县(市、区)做好项目规划,汇总编制全省2014-2018年项目规划,并结合本省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各市县工作进度等情况,确定时间任务,逐年安排资金,合理安排进度,制定年度实施计划。

省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市、县(区)向社会公布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建设标准、缺口清单、改薄年度实施计划、资金安排情况、项目进展情况,接受全社会监督。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项目规划编制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各地要高度重视,加大统筹协调力度,精心组织实施,切实抓好落实。项目规划由“县级编制、市级指导(审核)、省级审定”。省、市、县三级教育、发展改革、财政部门要加强沟通、协同配合,明确职责分工,高标准做好“全面改薄”项目规划编制工作。项目规划制定后,确有特殊情况必须进行调整的,需在上一年的第4季度提前按规定程序报批下一年度计划,调整比例不得超过当年规划项目总数的5%。县级2014-2018年具体规划需报请县人民政府审议。

(二)严格审核,确保质量。各市、县(区)要集中有关方面专家,按照有关要求,依托教育部“全面改薄”专用管理软件,对项目规划进行逐县、逐校审核,论证项目规划的合规性和可行性,特别是涉及土地征用的项目,要充分考虑到“落地”时间和按时完成任务的把握性,不得将“老大难”和没有“时间表”的项目列入规划。重点审核实施范围是否符合要求,建设内容是否合理,工作重点是否突出,是否存在超标准、超规模豪华建设问题,是否有虚列项目、套取专项资金,资金来源是否明确具体,地方资金是否落实等问题。没有明确资金来源的项目不得列入规划,严禁举债改善义务教育办学条件。

(三)做好衔接,提高效率。各地要充分利用前期工作成果,减少重复劳动,提高工作效率。在高质量完成本地前期全面摸底、需求测算的基础上,统筹好农村初中校舍改造工程2014—2015年已经安排的资金和项目,统筹好《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实施方案》中符合要求的项目,经过进一步细化、量化和可行性论证后,编制本地项目规划。

(四)把握进度,按时上报。编制规划任务时间紧、要求高,各项目单位要讲究方法,发扬攻艰克难和“打硬仗”的精神,各校于11月30日前完成校级数据填报并报县,各县于12月7日前完成汇总并报市级审核,各地市于12月12日前审核完成并反馈县级,各县最后形成由县级人民政府审议通过的正式规划,请各县(市、区)于2014年12月15日前报“福建省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时,使用“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项目管理软件”平台报送生成的项目规划。

联系人:何光辉 柳瑞中

联系电话:0591-87091311  87091529

传真:0591-87827231    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1.项目规划文本主要内容参考提纲

2.“农村义务教育工程(薄弱学校)”管理软件说明

福建省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

基本办学条件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2014年11月20日

附件1

规划文本主要内容参考提纲

一、基本情况和现状分析

(一)基本情况。一是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概况,包括区域地理位置特点、人口、面积、人均财力情况等。二是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发展情况,包括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数(分初中和小学、教学点数)、寄宿制学校数、寄宿生数、寄宿比例、现有校舍面积。

(二)现状分析。结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人口变化趋势和城镇化进程等因素,分析本地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及教学点布局、规模、结构、办学条件现状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

二、规划目标及主要任务

(一)规划目标。到2018年底,本地区全面改善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工作的总体目标。应包括到规划目标年,本地区农村(含县镇)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教学和生活设施条件改善目标,留守儿童学习和寄宿条件改善目标,村小学和教学点基本办学条件改善目标和县镇超大班额现象消除的目标。

(二)重点任务。围绕规划目标提出主要任务,包括覆盖范围、项目学校数,以及校舍及设施类项目建设数量、建设规模和设备及图书类项目配备数量等。

三、规划资金和年度安排

(一)规划资金。应包括规划资金总体需求和分年度资金需求,以及中央与地方资金的分担比例(对中央薄改计划资金的预期和地方财政投入)。地方资金要明确来源渠道和落实的具体措施。

(二)年度安排。列出2014年-2018年分年计划和项目安排情况。

四、预期效益

到2018年主要指标变化情况,主要包括学生数、寄宿生数,学校数、校均规模、寄宿率,生均教室、食堂和生均厕所面积、寄宿生生均宿舍面积,体育场地,图书、教学仪器设备、信息化设施设备等指标值变化情况;预期受益学生人数等方面的直接效益,以及产生的社会效益。

五、保障措施

应包括组织领导、资金落实和管理、规划执行、项目管理、评估验收、监督检查及责任追究措施等。

附件2

“农村义务教育工程(薄弱学校)”

管理软件说明

一、软件下载网址:福建省教育厅网站www. fjedu.gov.cn下载中心。

二、软件操作:解压下载的“农村义务教育工程(薄弱学校)”管理软件和最新的补丁,按照其中《“农村义务教育工程”(薄弱学校)软件快速操作指南.doc》中的步骤要求及注意事项进行操作。代码包另行单独下发。

三、填报前,请认真阅读文件夹中的《“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规划编制要求及填表说明》。

四、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在填报中如遇政策疑问,请与省教育厅项目办何光辉、林星炜(0591-87091311、87091529)联系。如遇软件操作问题,福州、宁德、莆田地区的请与王爱珍(0591-87091530、[1**********])联系;漳州、泉州、龙岩地区的请与张小景(0596-8528228、[1**********])联系;南平、三明地区的请与朱邦增(0599-8879016、[1**********])联系。

各设区市、县(市、区)及平潭综合实验区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领导小组办公室: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的意见》(教基一〔2014〕10号)和全国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编制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项目规划(2014-2018年)的通知》(全国改薄办函〔2014〕5号)精神,增强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项目实施的计划性、针对性和有效性,确保目标任务顺利完成,促进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保障教育公平。现结合我省实际,就编制2014-2018年项目规划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编制项目规划的重要意义

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是党中央、国务院聚焦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发展、保障教育公平而作出的重大决策,是本届政府的重要标志性工程之一。组织编制好符合福建省省情、适应我省教育发展实际的项目规划,是落实中央提出的“全面改薄”各项任务和要求的“重要抓手”,是考核各地工作成效的重要依据,是公开公示工作进展和成效的重要凭据。只有科学编制切实可行的“收口”项目规划,才能统筹教育发展的总体部署,确保“全面改薄”任务顺利推进和全面落实。

二、基本原则

(一)补短板,兜网底。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出发点和落脚点是在改善“薄弱”方面,即“补足短板,兜住底线”。各地要在前期全面摸底的基础上,遵循“节俭、安全、实用、够用”的原则,紧紧围绕目标任务,从困难地方做起,从薄弱环节入手。校舍建设要符合抗震设防标准和综合防灾要求,设施设备购置要充分考虑学校基本需求和实际利用率。不得将资金资源向少数优质学校集中,打造“豪华校”、“重点校”。

(二)一校一策,缺什么补什么。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以校为单位,对照基本办学标准和实际需要,在分析确定每所薄弱学校现有办学条件缺口的基础上,制定符合每所学校实际的改造政策和方案。各县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要提倡在保证安全的基础上,通过整合现有办学资源、调整校舍使用功能等方式开展薄弱学校改造工作,优先满足教学、生活需要,避免大拆大建。设备采购重在满足功能使用要求,严禁不切实际相互攀比,盲目超标准配置教学仪器设备,杜绝资源闲置浪费。对确需保留的教学点,应对照《福建省农村小学教学点基本办学条件》的基本要求,因地制宜地核实其办学需求,防止遗漏和“盲区”。

(三)以县为主,省以上奖补。规划项目实行“中央补助、省级统筹、县级实施”的管理方式。省级已按中央与省1:1的比例安排省级专项资金并下达2014年省级以上薄改专项资金,各地要结合实际加大地方财政投入。同时,要积极统筹省级以上财政已经明确安排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校舍长效机制、初中校舍改造工程、义务教育扩容工程、“薄改”专项等资金和项目,以及地方的各类相关义务教育资金和项目,形成合力。即以薄改专项资金为主,其他资金使用如有符合薄改内容的,也统筹编入规划。各地在编制项目规划时,可按2014年省级以上薄改专项资金的5倍,估算2014—2018年薄改规划省级以上专项资金总额,科学有序地安排每年资金和项目。安排具体项目时,中央和地方资金原则上不支持同一项目,同时,要避免多个年度的资金投入同一规划项目的现象。到2018年底,凡列入规划的项目必须全部完成。

三、规划目标

到2018年底,实现农村(含县镇)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教学和生活设施满足基本办学需要,缩小区域、城乡义务教育差距,促进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具体指标要达到:

(一)全省所有义务教育学校的教室、实验室、图书室等校舍,桌椅、图书、实验仪器等内部装备,运动场等配套设施满足基本教育教学需要。

(二)寄宿制学校的学生宿舍、床位、厕所、食堂、饮水、洗浴热水等生活设施满足基本需要;留守儿童学习和寄宿需要得到满足;村小和教学点的办学经费、设施设备、师资配备满足教学、生活基本需求。

(三)通过必要的中小学扩容改造,消除县镇超大班额现象,逐步做到小学班额不超过45人、初中班额不超过50人。

(四)乡镇及以下农村中小学网络宽带全部接入且带宽达到20M及以上,基本完成校园网等网络教学环境建设,实现优质数字教育资源全覆盖。

(五)教师配置趋于合理,数量、结构和素质基本适应教育教学需要。

(六)县域内在校生年辍学率,小学、初中分别控制在0.6%以下和1.8%以下。

(七)全省三类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95%以上,特教学校基本实现办学标准化。

四、实施范围

各地教学、生活设施条件不能满足基本需求的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特别是农村寄宿制学校必须纳入实施范围。凡纳入项目规划的学校必须是经国家教改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的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专项规划中长期保留的学校。

省会城市所辖区、设区市所在地的主城区、经济发展水平较好且办学条件基本达标的县(市、区),以及超大规模学校原则上不纳入中央资金支持范围;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小学附设的学前班和幼儿园、民办学校不纳入省级及以上资金支持范围。

完全中学、一贯制学校的高中部不纳入项目规划范围。

未列入省级及以上资金支持范围的市、县(区),要根据辖区内的实际情况,统筹安排资金,把基本办学条件相对薄弱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纳入实施范围。

五、主要内容

(一)校舍建设项目。主要包括:教学及辅助用房、学生宿舍、食堂(伙房)、厕所、锅炉房、浴室、运动场地等建设。列入规划的建设项目必须做到当年开工,次年底之前完工。

办公楼、礼堂、体育馆、塑胶跑道、游泳馆(池)、图书馆,以及其他超越基本办学条件范畴的项目,不得列入“全面改薄”项目规划。

(二)设施设备购置项目。主要包括课桌椅、教学实验仪器设备、音体美器材、图书,多媒体教学设备,食堂设备、学生用床,以及饮水、采暖、安全等设施设备,以及通过政府购买优质教育资源方式为学校、教师教育教学提供服务。列入规划的设施设备采购项目必须做到当年启动采购项目,力争当年验收投入使用。

学校大门、围墙、道路、护坡护坎、挡土墙等附属设施建设及校园绿化、硬化,一次性投入低于5万元的校舍维修和零星设备购置项目,可以通过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解决,也可以纳入省级及以下地方资金规划。

六、工作安排

(一)明确基本标准。各地要根据国家校舍建设、设施设备购置标准、《教育部办公厅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底线要求的通知》(教基一厅〔2014〕5号)以及《福建省“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建设基本标准》、《福建省农村小学教学点基本办学条件》的规定,明确本地义务教育学校基本办学条件,作为薄弱学校改造应达到的底线要求。

(二)核实登记缺口。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结合当地义务教育学校现状和省际基本标准,先保障基本办学条件为前提,逐校核实办学条件缺口,并列出可落实的清单,凡列入缺口清单的应纳入项目规划。凡纳入规划的必须改造完成。每一所学校的缺口清单须经校长和责任督学签字,加盖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公章后存档,作为汇总、备查、督导、公布的依据。

(三)逐级审核汇总。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汇总当地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缺口清单,编制县级工作规划,加盖县级人民政府公章逐级上报。市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对所辖县(区)逐个审核缺口清单和规划。

(四)制定年度计划。省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指导市、县(市、区)做好项目规划,汇总编制全省2014-2018年项目规划,并结合本省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各市县工作进度等情况,确定时间任务,逐年安排资金,合理安排进度,制定年度实施计划。

省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市、县(区)向社会公布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建设标准、缺口清单、改薄年度实施计划、资金安排情况、项目进展情况,接受全社会监督。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项目规划编制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各地要高度重视,加大统筹协调力度,精心组织实施,切实抓好落实。项目规划由“县级编制、市级指导(审核)、省级审定”。省、市、县三级教育、发展改革、财政部门要加强沟通、协同配合,明确职责分工,高标准做好“全面改薄”项目规划编制工作。项目规划制定后,确有特殊情况必须进行调整的,需在上一年的第4季度提前按规定程序报批下一年度计划,调整比例不得超过当年规划项目总数的5%。县级2014-2018年具体规划需报请县人民政府审议。

(二)严格审核,确保质量。各市、县(区)要集中有关方面专家,按照有关要求,依托教育部“全面改薄”专用管理软件,对项目规划进行逐县、逐校审核,论证项目规划的合规性和可行性,特别是涉及土地征用的项目,要充分考虑到“落地”时间和按时完成任务的把握性,不得将“老大难”和没有“时间表”的项目列入规划。重点审核实施范围是否符合要求,建设内容是否合理,工作重点是否突出,是否存在超标准、超规模豪华建设问题,是否有虚列项目、套取专项资金,资金来源是否明确具体,地方资金是否落实等问题。没有明确资金来源的项目不得列入规划,严禁举债改善义务教育办学条件。

(三)做好衔接,提高效率。各地要充分利用前期工作成果,减少重复劳动,提高工作效率。在高质量完成本地前期全面摸底、需求测算的基础上,统筹好农村初中校舍改造工程2014—2015年已经安排的资金和项目,统筹好《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实施方案》中符合要求的项目,经过进一步细化、量化和可行性论证后,编制本地项目规划。

(四)把握进度,按时上报。编制规划任务时间紧、要求高,各项目单位要讲究方法,发扬攻艰克难和“打硬仗”的精神,各校于11月30日前完成校级数据填报并报县,各县于12月7日前完成汇总并报市级审核,各地市于12月12日前审核完成并反馈县级,各县最后形成由县级人民政府审议通过的正式规划,请各县(市、区)于2014年12月15日前报“福建省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时,使用“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项目管理软件”平台报送生成的项目规划。

联系人:何光辉 柳瑞中

联系电话:0591-87091311  87091529

传真:0591-87827231    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1.项目规划文本主要内容参考提纲

2.“农村义务教育工程(薄弱学校)”管理软件说明

福建省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

基本办学条件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2014年11月20日

附件1

规划文本主要内容参考提纲

一、基本情况和现状分析

(一)基本情况。一是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概况,包括区域地理位置特点、人口、面积、人均财力情况等。二是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发展情况,包括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数(分初中和小学、教学点数)、寄宿制学校数、寄宿生数、寄宿比例、现有校舍面积。

(二)现状分析。结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人口变化趋势和城镇化进程等因素,分析本地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及教学点布局、规模、结构、办学条件现状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

二、规划目标及主要任务

(一)规划目标。到2018年底,本地区全面改善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工作的总体目标。应包括到规划目标年,本地区农村(含县镇)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教学和生活设施条件改善目标,留守儿童学习和寄宿条件改善目标,村小学和教学点基本办学条件改善目标和县镇超大班额现象消除的目标。

(二)重点任务。围绕规划目标提出主要任务,包括覆盖范围、项目学校数,以及校舍及设施类项目建设数量、建设规模和设备及图书类项目配备数量等。

三、规划资金和年度安排

(一)规划资金。应包括规划资金总体需求和分年度资金需求,以及中央与地方资金的分担比例(对中央薄改计划资金的预期和地方财政投入)。地方资金要明确来源渠道和落实的具体措施。

(二)年度安排。列出2014年-2018年分年计划和项目安排情况。

四、预期效益

到2018年主要指标变化情况,主要包括学生数、寄宿生数,学校数、校均规模、寄宿率,生均教室、食堂和生均厕所面积、寄宿生生均宿舍面积,体育场地,图书、教学仪器设备、信息化设施设备等指标值变化情况;预期受益学生人数等方面的直接效益,以及产生的社会效益。

五、保障措施

应包括组织领导、资金落实和管理、规划执行、项目管理、评估验收、监督检查及责任追究措施等。

附件2

“农村义务教育工程(薄弱学校)”

管理软件说明

一、软件下载网址:福建省教育厅网站www. fjedu.gov.cn下载中心。

二、软件操作:解压下载的“农村义务教育工程(薄弱学校)”管理软件和最新的补丁,按照其中《“农村义务教育工程”(薄弱学校)软件快速操作指南.doc》中的步骤要求及注意事项进行操作。代码包另行单独下发。

三、填报前,请认真阅读文件夹中的《“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规划编制要求及填表说明》。

四、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在填报中如遇政策疑问,请与省教育厅项目办何光辉、林星炜(0591-87091311、87091529)联系。如遇软件操作问题,福州、宁德、莆田地区的请与王爱珍(0591-87091530、[1**********])联系;漳州、泉州、龙岩地区的请与张小景(0596-8528228、[1**********])联系;南平、三明地区的请与朱邦增(0599-8879016、[1**********])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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