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卫生院免疫规划工作职责

乡镇卫生院免疫规划人员工作职责

1.根据上级的要求,组织开展本乡镇的常规免疫、强化免疫、应急接种及查漏补种等工作,保证预防接种注射安全。

2.制定本乡镇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的使用计划,并建立健全疫苗领发登记,正确使用和管理疫苗,做到账苗数与库存数相符,防止疫苗浪费。

3.及时准确地掌握本地常住、暂住和流动儿童情况,并按时给适龄儿童建卡、建证和接种。

4.正确使用、保养冷链设备和器材,开展冷链设备温度监测,指导村级做好冷链设备的使用与管理工作。

5.进行常规免疫接种率调查、计免针对性传染病调查处理和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报告等工作。

6.组织开展预防接种知识宣传、教育活动和对乡村医生进行业务技术培训。

7.负责开展辖区内儿童入学、入托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

8.负责收集与预防接种有关的基础资料,按时向县疾控中心上报各种报表。

预防接种工作制度

1.预防接种人员必须经过县卫生局组织的专业技术培训,并取得县卫生局颁发的预防接种上岗证后方可上岗。

2.预防接种人员要熟悉各种疫苗的接种对象、接种部位、接种途径、接种剂量及注意事项等;接种前要详细询问接种对象病史(特别是过敏史),严格掌握疫苗的适应症、禁忌症。

3.预防接种人员要加强工作责任心,接种时要严格执行“三查七对”制度,严防接种事故的发生。

4.接种国家免疫规划疫苗一律使用自毁型注射器;接种其它疫苗全部使用一次性注射器。

5.卡介苗接种应设有专用桌,使用卡介苗专用注射器,不得与其它疫苗同在一个桌子上接种。

6.接种人员要认真做好疫苗的领发和接种登记工作;每次接种后必须及时清点疫苗和接种器材,并进行记录;每月对当月疫苗和接种器材使用情况进行统计,上报县疾控中心免疫规划管理科。

7.接种人员要正确掌握各种疫苗的贮藏方式,防止因贮存不当而导致疫苗浪费。同时,要做好接种处方的保存和保管工作,防止处方丢失。

8.做好接种器材使用后的收集和销毁登记工作,保持接种室的卫生整洁工作。

9.做好接种室紫外线灯的消毒和登记工作。

预防接种表、卡、证使用和管理制度

1.预防接种表、卡、证是儿童免疫接种的原始记录凭证,是评价免疫接种率的依据。只有建立预防接种表、卡、证,才能保证接种对象准确,并能及时得到疫苗接种。

2.所有适龄儿童必须按规定建立预防接种证,发证时一人一证,证上应盖有接种单位公章,由儿童家长保管。儿童来接种时应带接种证,遗失时必须申请补发。

3.预防接种表、卡应分年龄组填写,由接种单位(或防疫医生、乡村医生)保管,保管期限应在儿童满7周岁后再保存不少于15年。如保管人员有变动,必须办理移交手续。

4.预防接种表、卡、证一律用钢笔正楷填写,书写要工整,文字要规范,各项内容填写要准确、齐全,时间填写均以公历为准。

5.本地儿童出生后,应在1个月内建卡、建证;外地儿童寄居本地时间超过3个月的也应建卡、建证。

6.接种单位在儿童入托、入园、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时发现有漏卡、漏种及漏证儿童,应按有关规定和要求及时给予补卡、补种和补证。

7.儿童迁移时,应出具儿童在本地的预防接种记录资料给儿童家长,由家长交给迁移地的接种单位建档保存;对迁入本地的儿童,也应向家长索要儿童接种记录材料,及时给予建档。

8.接种单位每半年至少对责任区内的接种卡(表)进行一次核查和整理,剔出迁出、死亡或失去联系1 年以上的儿童接种卡(表),对剔出的卡(表)应存档备查。

卫生院消毒隔离制度

1、工作人员要着装整齐,上班时要穿工作服、戴口罩;严格执行无菌操作规范,遵守消毒灭菌原则,工作人员要经常洗手和消毒。

2、办公室、接种室、观察室等应布局合理,分工明确,标示清楚,设有流动水洗手设施或消毒浸泡手设施。

3、坚持每日清洁、消毒制度,室内应保持换气通风,结核门诊室、综合门诊办公室、痰检室、免疫门诊接种室每日中午、晚上各用紫外线灯消毒2小时。特殊情况随时消毒。

4、工作人员要强化自我防护意识,接触传染病病人后,要定期消毒和清洗衣服,防止交叉感染。

5、地面和墙面消毒:无明显污染地面用自来水湿式拖地1~2次/日,被病菌污染的地面和墙面用浓度为500mg/L的含氯消毒剂喷洒表面并充分作用于约5分钟后清理干净。被肝炎病毒污染的地面和墙面用浓度为1000mg/L的含氯消毒剂喷洒表面并充分作用于约5分钟后清理干净。被结核病人污染的地面和墙面用浓度为0.2%过氧乙酸喷洒表面并充分作用于约5分钟后清理干净。被烈性传染病病原污染后1000~2000mg/L的含氯消毒液作用于30分钟后清理干净。

6、桌子、椅子、凳子、门窗等消毒:无污染时以清洁湿抹布抹洗,每日1次。被病菌污染时按污染地面消毒方法(第5点)处理。

7、为特殊传染病人检查、治疗、护理前,要带手套,每接触一个病人要更换一付手套,操作结束后按规定程序脱下手套,流水洗手。

8、经血传播病原体污染器具的消毒灭菌:先以用1000~2000mg/L的含氯消毒剂浸泡30~45分钟,清洗凉干。耐高温的进行高压灭菌,不耐高温的再次浸泡在1000~2000mg/L的消毒剂中30~45分钟,清洗干燥密闭保存备用。

9、消毒用碘酊、碘伏及酒精应注明浓度,酒精每天更换,碘伏碘酒使用时间不超过3天。瓶子加盖,并每周灭菌二次。

10、严格按照《传染病防治法》的要求,发现甲、乙类传染病及时网络报告,并按要求转上级医院传染病房隔离治疗。

卫生院传染病报告管理制度

1.本院所有医务人员均为法定传染病责任报告人,在诊疗活动中发现有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应及时报告给疫情直报员。

2.各科室应定期组织本科室人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熟悉法定传染病的报告程序、内容、种类及报告时限。

3.发现甲类传染病或按甲类管理的乙类传染病、突发原因不明的传染病,应在2小时内向县卫生局和中心领导报告,经卫生局审核批准后,再向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报告;对其它乙类传染病和丙类传染病,应在24小时内向有关科室或疫情直报员报告。

4.门诊和住院部应设有门诊日志、传染病登记本,备有传染病报告卡,发现有传染病时,由接诊医生负责填写和报告,填写内容应完整、齐全。

5.网络直报员要加强对各疫情报告单位的信息监控,一旦发现有某种传染病病例异常增多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信息,应立即报告给县卫生局和县疾控中心,经审核后再逐级上报。

6.发生传染病疫情,应及时组织相关科室的业务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达现场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和处理,采取有效的防治措施,控制疫情扩散和蔓延。

7.各责任报告人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的相关规定,做好疫情的安全保密工作,未经许可,不得随意对外泄露或提供信息。

8.任何责任报告人不得隐瞒、缓报、谎报疫情,对不报、瞒报、谎报疫情的责任人,将依法严肃查处,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疫苗及其使用管理制度

1.根据本乡(镇)上年度儿童上卡情况,制定当年度各种疫苗使用计划,疫苗计划包括:疫苗名称、规格、剂型、数量等,并按要求上报给县疾控中心免疫规划管理科,以保证各种疫苗足够供应。

2.疫苗应有专人负责管理,购臵疫苗时应建立领发登记账册,登记内容包括:疫苗名称、入库、出库时间、生产厂家、规格、剂型、数量、批号、失效期、供苗渠道及库存情况等。疫苗出入库要记录清楚,做到日清月结,账苗相符。

3.每次运转应制定有疫苗计划量。运转结束后,要按时上报疫苗及自毁型注射器使用情况统计表,及时了解当次疫苗使用、报废及库存情况与下次运转疫苗需求量。

4.疫苗应按品种、批号分类存放,存放应整齐,包装标志明显,疫苗之间、疫苗与冰箱(柜)壁之间应留有冷气循环通道。

5.疫苗应按使用说明书上规定的冷藏条件进行运输和贮存,以保证疫苗质量。

6.疫苗领取、分发要建立审批登记手续,并遵循“先短效期,后长效期”同批号疫苗“先入库,先出库”的原则进行分发和使用疫苗。

7.疫苗保管员应按要求每天对冰箱、冰柜的温度监测二次,并记录。

8.严禁使用过期、失效或购进来路不明、非正常渠道的疫苗。

9.疫苗保管室内应保持通风换气,地面整洁干净,物品堆放整齐。

10.每年年底对当年疫苗进库、使用、报废情况进行统计核对,填写相关报表存档备案。

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及处理制度

1、在县卫生局的组织领导和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指导下,负责本辖区内常见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监测、报告及调查处理工作。

2、卫生院医务人员、乡村医生为预防接种副反应的责任报告人;受种者或其监护人和其他人员也可以报告预防接种副反应。

3、报告内容主要包括姓名、性别、年龄、儿童监护人姓名、住址、接种疫苗名称、针次、剂量、接种时间、发生反应时间和人数、主要临床特征、初步诊断、报告单位、报告人、报告时间等。

4、责任报告人发现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或接到相关报告后,城镇应于6小时内、农村应于12小时内通过电话、传真、邮件等方式向县卫生局、县药品监督管理局报告,并及时填写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报告卡,报送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免疫规划管理科。

5、责任报告人发现怀疑与预防接种有关的死亡、群体性反应或引起公众高度关注事件时,应在发现后2小时内向县卫生局、县药品监督管理局报告;属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按照应急条例的规定行报告。

6、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诊断应由县级以上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诊断小组做出,其它任何医疗单位或个人均不得做出诊断。

冷链器材使用管理制度

1、冷链接种器材须有专房放臵,专人管理。

2、所有冷链接种器材均须建立技术档案,包括设备名称、来源、型号、规格、生产厂家、出厂编号等。电器设备每次检修均应作好记录,非电器设备损耗要有登记,并建帐备查。

3、定期检查冷链接种器材是否运转正常,发现故障及时上报,并请维修人员进行检修,不得任意拆卸。

4、每天上、下午分别记录冰箱和速冻器的温度各一次,冷藏箱在使用期间要作温度记录。

5、冰箱、速冻器内严禁放臵食品、饮料及其他私人物品。存取冰排、疫苗时要动作迅速,尽量少开门,门要关紧,门架上不许放臵疫苗,有锁的应上锁。

6、冷藏箱、冷包每次使用后要擦净、晾干,以防霉变。冰排用后要倒干水,擦干净、晾干,统一保管。

7、正常损耗的器材要登记上报,申请补充。若因管理人员不负责任造成损坏或转借遗失者,应照价赔偿。

8、冷链接种器材上应有“免疫规划专用”的明显标记。

9、冷链设备的报废,要严格按照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规

乡镇卫生院免疫规划人员工作职责

1.根据上级的要求,组织开展本乡镇的常规免疫、强化免疫、应急接种及查漏补种等工作,保证预防接种注射安全。

2.制定本乡镇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的使用计划,并建立健全疫苗领发登记,正确使用和管理疫苗,做到账苗数与库存数相符,防止疫苗浪费。

3.及时准确地掌握本地常住、暂住和流动儿童情况,并按时给适龄儿童建卡、建证和接种。

4.正确使用、保养冷链设备和器材,开展冷链设备温度监测,指导村级做好冷链设备的使用与管理工作。

5.进行常规免疫接种率调查、计免针对性传染病调查处理和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报告等工作。

6.组织开展预防接种知识宣传、教育活动和对乡村医生进行业务技术培训。

7.负责开展辖区内儿童入学、入托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

8.负责收集与预防接种有关的基础资料,按时向县疾控中心上报各种报表。

预防接种工作制度

1.预防接种人员必须经过县卫生局组织的专业技术培训,并取得县卫生局颁发的预防接种上岗证后方可上岗。

2.预防接种人员要熟悉各种疫苗的接种对象、接种部位、接种途径、接种剂量及注意事项等;接种前要详细询问接种对象病史(特别是过敏史),严格掌握疫苗的适应症、禁忌症。

3.预防接种人员要加强工作责任心,接种时要严格执行“三查七对”制度,严防接种事故的发生。

4.接种国家免疫规划疫苗一律使用自毁型注射器;接种其它疫苗全部使用一次性注射器。

5.卡介苗接种应设有专用桌,使用卡介苗专用注射器,不得与其它疫苗同在一个桌子上接种。

6.接种人员要认真做好疫苗的领发和接种登记工作;每次接种后必须及时清点疫苗和接种器材,并进行记录;每月对当月疫苗和接种器材使用情况进行统计,上报县疾控中心免疫规划管理科。

7.接种人员要正确掌握各种疫苗的贮藏方式,防止因贮存不当而导致疫苗浪费。同时,要做好接种处方的保存和保管工作,防止处方丢失。

8.做好接种器材使用后的收集和销毁登记工作,保持接种室的卫生整洁工作。

9.做好接种室紫外线灯的消毒和登记工作。

预防接种表、卡、证使用和管理制度

1.预防接种表、卡、证是儿童免疫接种的原始记录凭证,是评价免疫接种率的依据。只有建立预防接种表、卡、证,才能保证接种对象准确,并能及时得到疫苗接种。

2.所有适龄儿童必须按规定建立预防接种证,发证时一人一证,证上应盖有接种单位公章,由儿童家长保管。儿童来接种时应带接种证,遗失时必须申请补发。

3.预防接种表、卡应分年龄组填写,由接种单位(或防疫医生、乡村医生)保管,保管期限应在儿童满7周岁后再保存不少于15年。如保管人员有变动,必须办理移交手续。

4.预防接种表、卡、证一律用钢笔正楷填写,书写要工整,文字要规范,各项内容填写要准确、齐全,时间填写均以公历为准。

5.本地儿童出生后,应在1个月内建卡、建证;外地儿童寄居本地时间超过3个月的也应建卡、建证。

6.接种单位在儿童入托、入园、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时发现有漏卡、漏种及漏证儿童,应按有关规定和要求及时给予补卡、补种和补证。

7.儿童迁移时,应出具儿童在本地的预防接种记录资料给儿童家长,由家长交给迁移地的接种单位建档保存;对迁入本地的儿童,也应向家长索要儿童接种记录材料,及时给予建档。

8.接种单位每半年至少对责任区内的接种卡(表)进行一次核查和整理,剔出迁出、死亡或失去联系1 年以上的儿童接种卡(表),对剔出的卡(表)应存档备查。

卫生院消毒隔离制度

1、工作人员要着装整齐,上班时要穿工作服、戴口罩;严格执行无菌操作规范,遵守消毒灭菌原则,工作人员要经常洗手和消毒。

2、办公室、接种室、观察室等应布局合理,分工明确,标示清楚,设有流动水洗手设施或消毒浸泡手设施。

3、坚持每日清洁、消毒制度,室内应保持换气通风,结核门诊室、综合门诊办公室、痰检室、免疫门诊接种室每日中午、晚上各用紫外线灯消毒2小时。特殊情况随时消毒。

4、工作人员要强化自我防护意识,接触传染病病人后,要定期消毒和清洗衣服,防止交叉感染。

5、地面和墙面消毒:无明显污染地面用自来水湿式拖地1~2次/日,被病菌污染的地面和墙面用浓度为500mg/L的含氯消毒剂喷洒表面并充分作用于约5分钟后清理干净。被肝炎病毒污染的地面和墙面用浓度为1000mg/L的含氯消毒剂喷洒表面并充分作用于约5分钟后清理干净。被结核病人污染的地面和墙面用浓度为0.2%过氧乙酸喷洒表面并充分作用于约5分钟后清理干净。被烈性传染病病原污染后1000~2000mg/L的含氯消毒液作用于30分钟后清理干净。

6、桌子、椅子、凳子、门窗等消毒:无污染时以清洁湿抹布抹洗,每日1次。被病菌污染时按污染地面消毒方法(第5点)处理。

7、为特殊传染病人检查、治疗、护理前,要带手套,每接触一个病人要更换一付手套,操作结束后按规定程序脱下手套,流水洗手。

8、经血传播病原体污染器具的消毒灭菌:先以用1000~2000mg/L的含氯消毒剂浸泡30~45分钟,清洗凉干。耐高温的进行高压灭菌,不耐高温的再次浸泡在1000~2000mg/L的消毒剂中30~45分钟,清洗干燥密闭保存备用。

9、消毒用碘酊、碘伏及酒精应注明浓度,酒精每天更换,碘伏碘酒使用时间不超过3天。瓶子加盖,并每周灭菌二次。

10、严格按照《传染病防治法》的要求,发现甲、乙类传染病及时网络报告,并按要求转上级医院传染病房隔离治疗。

卫生院传染病报告管理制度

1.本院所有医务人员均为法定传染病责任报告人,在诊疗活动中发现有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应及时报告给疫情直报员。

2.各科室应定期组织本科室人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熟悉法定传染病的报告程序、内容、种类及报告时限。

3.发现甲类传染病或按甲类管理的乙类传染病、突发原因不明的传染病,应在2小时内向县卫生局和中心领导报告,经卫生局审核批准后,再向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报告;对其它乙类传染病和丙类传染病,应在24小时内向有关科室或疫情直报员报告。

4.门诊和住院部应设有门诊日志、传染病登记本,备有传染病报告卡,发现有传染病时,由接诊医生负责填写和报告,填写内容应完整、齐全。

5.网络直报员要加强对各疫情报告单位的信息监控,一旦发现有某种传染病病例异常增多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信息,应立即报告给县卫生局和县疾控中心,经审核后再逐级上报。

6.发生传染病疫情,应及时组织相关科室的业务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达现场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和处理,采取有效的防治措施,控制疫情扩散和蔓延。

7.各责任报告人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的相关规定,做好疫情的安全保密工作,未经许可,不得随意对外泄露或提供信息。

8.任何责任报告人不得隐瞒、缓报、谎报疫情,对不报、瞒报、谎报疫情的责任人,将依法严肃查处,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疫苗及其使用管理制度

1.根据本乡(镇)上年度儿童上卡情况,制定当年度各种疫苗使用计划,疫苗计划包括:疫苗名称、规格、剂型、数量等,并按要求上报给县疾控中心免疫规划管理科,以保证各种疫苗足够供应。

2.疫苗应有专人负责管理,购臵疫苗时应建立领发登记账册,登记内容包括:疫苗名称、入库、出库时间、生产厂家、规格、剂型、数量、批号、失效期、供苗渠道及库存情况等。疫苗出入库要记录清楚,做到日清月结,账苗相符。

3.每次运转应制定有疫苗计划量。运转结束后,要按时上报疫苗及自毁型注射器使用情况统计表,及时了解当次疫苗使用、报废及库存情况与下次运转疫苗需求量。

4.疫苗应按品种、批号分类存放,存放应整齐,包装标志明显,疫苗之间、疫苗与冰箱(柜)壁之间应留有冷气循环通道。

5.疫苗应按使用说明书上规定的冷藏条件进行运输和贮存,以保证疫苗质量。

6.疫苗领取、分发要建立审批登记手续,并遵循“先短效期,后长效期”同批号疫苗“先入库,先出库”的原则进行分发和使用疫苗。

7.疫苗保管员应按要求每天对冰箱、冰柜的温度监测二次,并记录。

8.严禁使用过期、失效或购进来路不明、非正常渠道的疫苗。

9.疫苗保管室内应保持通风换气,地面整洁干净,物品堆放整齐。

10.每年年底对当年疫苗进库、使用、报废情况进行统计核对,填写相关报表存档备案。

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及处理制度

1、在县卫生局的组织领导和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指导下,负责本辖区内常见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监测、报告及调查处理工作。

2、卫生院医务人员、乡村医生为预防接种副反应的责任报告人;受种者或其监护人和其他人员也可以报告预防接种副反应。

3、报告内容主要包括姓名、性别、年龄、儿童监护人姓名、住址、接种疫苗名称、针次、剂量、接种时间、发生反应时间和人数、主要临床特征、初步诊断、报告单位、报告人、报告时间等。

4、责任报告人发现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或接到相关报告后,城镇应于6小时内、农村应于12小时内通过电话、传真、邮件等方式向县卫生局、县药品监督管理局报告,并及时填写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报告卡,报送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免疫规划管理科。

5、责任报告人发现怀疑与预防接种有关的死亡、群体性反应或引起公众高度关注事件时,应在发现后2小时内向县卫生局、县药品监督管理局报告;属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按照应急条例的规定行报告。

6、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诊断应由县级以上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诊断小组做出,其它任何医疗单位或个人均不得做出诊断。

冷链器材使用管理制度

1、冷链接种器材须有专房放臵,专人管理。

2、所有冷链接种器材均须建立技术档案,包括设备名称、来源、型号、规格、生产厂家、出厂编号等。电器设备每次检修均应作好记录,非电器设备损耗要有登记,并建帐备查。

3、定期检查冷链接种器材是否运转正常,发现故障及时上报,并请维修人员进行检修,不得任意拆卸。

4、每天上、下午分别记录冰箱和速冻器的温度各一次,冷藏箱在使用期间要作温度记录。

5、冰箱、速冻器内严禁放臵食品、饮料及其他私人物品。存取冰排、疫苗时要动作迅速,尽量少开门,门要关紧,门架上不许放臵疫苗,有锁的应上锁。

6、冷藏箱、冷包每次使用后要擦净、晾干,以防霉变。冰排用后要倒干水,擦干净、晾干,统一保管。

7、正常损耗的器材要登记上报,申请补充。若因管理人员不负责任造成损坏或转借遗失者,应照价赔偿。

8、冷链接种器材上应有“免疫规划专用”的明显标记。

9、冷链设备的报废,要严格按照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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