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服务项目
第一部分 免费服务项目
201410
免费服务项目
201410
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
第二部分 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
201410
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
备注: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项目从2014年8月1日开始执行。
201410
市场调节价
第三部分 市场调节价
一. 结 算 类
201410
市场调节价
201410
市场调节价
二.账 户 管 理 类
201410
市场调节价
201410
市场调节价
201410
市场调节价
三.银 行 卡 类
201410
市场调节价
201410
市场调节价
201410
市场调节价
201410
市场调节价
四.电 子 银 行 类
201410
市场调节价
201410
市场调节价
五.代 理 业 务 类
201410
市场调节价
201410
市场调节价
201410
市场调节价
六.融 资 类
201410
市场调节价
201410
市场调节价
七.外 汇 业 务 类
201410
市场调节价
201410
市场调节价
201410
市场调节价
201410
市场调节价
201410
市场调节价
201410
市场调节价
201410
市场调节价
201410
市场调节价
201410
市场调节价
201410
市场调节价
201410
市场调节价
201410
市场调节价
201410
市场调节价
八.金 融 市 场 类
备注:
1.外汇类业务计价单位为人民币的费用,可收取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外币按费用收取当日我行公布的对客即期买入价折算);计价单位为美元的费用,可收取人民币(人民币按费用收取当日我行公布的对客即期卖出价折算)或等值外币(按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各种货币对美元折算率表》折算); 2. 凡发生境外银行费用,向客户按实收取;
3. 业务中发生的电报费按我行电报费标准收取;业务中发生的邮费按我行与当地邮政部门的协议标准按实收取; 4.各类凭证工本费按实收取。
201410
附注
第四部分 附 注
一、 编码规则(从左至右依次为):第1位为免费服务项目、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区分码,“0”代表
免费服务项目、“1”代表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2”代表市场调节价;第2、3位为服务项目大类区分码,“01”至“08”分别代表结算类、账户管理类、银行卡类、网上银行类、代理业务类、融资类、外汇业务类、金融市场类;第4、5位为同一服务项目大类下具体业务类别序号,“00”代表未区分具体业务类别;第6、7位为服务项目逐项顺序号。
二、 成都市同城范围是指成都市所有行政区范围;异地分支机构同城范围以当地行政区划分为准。 三、 本行统一咨询(投诉)电话:028-962711。 四、 成都市价格监督检查局举报电话:12358。
201410
免费服务项目
第一部分 免费服务项目
201410
免费服务项目
201410
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
第二部分 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
201410
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
备注: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项目从2014年8月1日开始执行。
201410
市场调节价
第三部分 市场调节价
一. 结 算 类
201410
市场调节价
201410
市场调节价
二.账 户 管 理 类
201410
市场调节价
201410
市场调节价
201410
市场调节价
三.银 行 卡 类
201410
市场调节价
201410
市场调节价
201410
市场调节价
201410
市场调节价
四.电 子 银 行 类
201410
市场调节价
201410
市场调节价
五.代 理 业 务 类
201410
市场调节价
201410
市场调节价
201410
市场调节价
六.融 资 类
201410
市场调节价
201410
市场调节价
七.外 汇 业 务 类
201410
市场调节价
201410
市场调节价
201410
市场调节价
201410
市场调节价
201410
市场调节价
201410
市场调节价
201410
市场调节价
201410
市场调节价
201410
市场调节价
201410
市场调节价
201410
市场调节价
201410
市场调节价
201410
市场调节价
八.金 融 市 场 类
备注:
1.外汇类业务计价单位为人民币的费用,可收取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外币按费用收取当日我行公布的对客即期买入价折算);计价单位为美元的费用,可收取人民币(人民币按费用收取当日我行公布的对客即期卖出价折算)或等值外币(按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各种货币对美元折算率表》折算); 2. 凡发生境外银行费用,向客户按实收取;
3. 业务中发生的电报费按我行电报费标准收取;业务中发生的邮费按我行与当地邮政部门的协议标准按实收取; 4.各类凭证工本费按实收取。
201410
附注
第四部分 附 注
一、 编码规则(从左至右依次为):第1位为免费服务项目、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区分码,“0”代表
免费服务项目、“1”代表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2”代表市场调节价;第2、3位为服务项目大类区分码,“01”至“08”分别代表结算类、账户管理类、银行卡类、网上银行类、代理业务类、融资类、外汇业务类、金融市场类;第4、5位为同一服务项目大类下具体业务类别序号,“00”代表未区分具体业务类别;第6、7位为服务项目逐项顺序号。
二、 成都市同城范围是指成都市所有行政区范围;异地分支机构同城范围以当地行政区划分为准。 三、 本行统一咨询(投诉)电话:028-962711。 四、 成都市价格监督检查局举报电话:12358。
2014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