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局“无纸化报检”工作方案
根据省局《关于印发入境货物一单两报和出境货物无纸化报检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检法函[2005]229号)要求,结合莆田局业务实际,特制定本局“无纸化报检”的工作方案。
一、实施范围
(一)出口商品生产企业。信用等级优秀、管理规范、质量管理体系健全、非敏感商品、质量相对稳定、收费方式为“段结”、历年来遵纪守法、报检员素质较高、享受电子审单快速核放的自理电子报检企业。
(二)出口包装生产企业。信用等级优秀、管理规范、质量稳定、收费方式为“段结”、历年来遵纪守法、非危险品运输包装、电子报检的企业。
二、实施步骤
(一)4月底,由综合科牵头,制定本局“无纸化报检”工作方案。
(二)5月8日-15日,根据方案及日常监管情况到莆田市荔丰鞋业、泰盛企业进行现场调研,了解企业目前信息化现状,企业提出作为“无纸化报检”试点单位的申请。
(三)5月15-20日,对莆田市荔丰鞋业实施“无纸化报检”试运行,在试运行期间要求该企业按照规定准备相关报检物理资料和填写“无纸化报检”台账,其报检物理资料不要送到我
局,“无纸化报检”台帐在每次领取检验检疫单证时送到我局。
(四)5月20日始,荔丰鞋业不要准备相关报检物理资料,正式开始试点。
(五)6月上旬,根据荔丰鞋业试点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完善本方案。
(六)6月中旬,扩大试点范围,争取10家企业进行试点。 (七)7月份开始,对符合条件的所有企业实施无纸化报检。
三、具体操作要求
(一)生产企业须提出申请“无纸化报检”的报告,报告具体要求如下:
1. 企业概况
2. 企业报检员概况
3. 企业应对“无纸化报检”作以下承诺:
(1)保证遵守检验检疫法律法规和检验检疫机构有关规定;
(2)保证提交的电子报检信息真实无误;
(3)保证按时足额缴交检验检疫费;
(4)发生质量异常如退货索赔情况及时报告检验检疫机构, 并协助检验检疫机构调查原因;
(5)产品结构生产工艺和主要材料发生重大变化时,提前告知检验检疫机构;
(6)定期对一个连续过程质量保证做出承诺;
(7)按检验检疫机构的要求,提供有关纸质单证;
(8)配合检验检疫部门,开展电子监管;
(9)其它事项。
(二)检务部门负责受理企业申请,并会同施检部门对申请企业的资格进行审核,具体资格要求:
1. 产品不涉及安全、卫生、环保要求,风险为中低风险。
2. 企业质量诚信度评价必须为一类企业,具体评审细则依照模式体系的工矿产品生产企业质量诚信度评价评审细则。
3.未发生过违反承诺的情况。
(三)各部门工作及职责
1. 生产企业
(1)企业应如实诚信申报,报检时应在电子报检企业端的厂检单信息栏里录入相应的合格声明保证,内容如下:
本企业郑重声明:本报检批申报货物的质量符合相关国家标准,合同信用证无订立特殊检验检疫条款或要求;申报内容正确属实,货物无伪造或冒用他人的厂名、标志、认证标志并承担货物质量责任;申报货物所使用的木质包装物已加贴“IPPC ”标志(如果采用木质包装应有此内容)。
(2)企业应建立和维护报检档案数据库,并于领取单证时把台帐送交检务部门,企业应对报检档案进行核对,发现错误应及时与检验检疫部门联系。建立的报检档案应涵盖以下内容:报检日期、报检号、货物品名、数/重量、货物总值、包装种类及数量和核放模式。(见附件3)
(3)企业在每月3日之前,把上个月报检报检单、发票、厂检单等单证的数据库制作成光盘送交检务存档。
(4)对不适用无纸化报检的报检批,要准备完整的报检单据提交检验检疫部门。
(5)积极配合检验检疫部门开展相关工作。
2. 检务部门:
(1)计费人员根据企业提供的台帐对电子报检单进行审核, 计费、核销纸箱,并在在台账上登记签字后将台帐送制证岗。
(2)制证岗要根据企业台帐对已计费过的单证缮制检验检疫证单,在台帐上签字,将缮制后的证单及台帐送发证岗;
(3)发证岗核对企业台帐,发放检验检疫证单,并将证单需检务留存部分装订于台帐后送归档岗归档;
(4)归档岗在台帐上登记归档号后,将台帐用专用档案夹保管。
(5)检务科负责人逐月抽查企业的台帐,并将企业台帐、光盘归档。
3. 施检部门
(1)对无纸化办理检验检疫的生产企业的资格进行考评;对按规定应实施现场检验检疫的报检批,施检人员应及时通知生产企业按正常报检方式提供纸质单据,按该产品的检验检疫作业指导书规定实施检验和放行。
(2)施检部门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企业发生变化达不到“无
纸化报检”企业要求条件的,或企业不履行无纸化报检承诺的,停止该企业实施“无纸化报检”。
莆田局“无纸化报检”工作方案
根据省局《关于印发入境货物一单两报和出境货物无纸化报检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检法函[2005]229号)要求,结合莆田局业务实际,特制定本局“无纸化报检”的工作方案。
一、实施范围
(一)出口商品生产企业。信用等级优秀、管理规范、质量管理体系健全、非敏感商品、质量相对稳定、收费方式为“段结”、历年来遵纪守法、报检员素质较高、享受电子审单快速核放的自理电子报检企业。
(二)出口包装生产企业。信用等级优秀、管理规范、质量稳定、收费方式为“段结”、历年来遵纪守法、非危险品运输包装、电子报检的企业。
二、实施步骤
(一)4月底,由综合科牵头,制定本局“无纸化报检”工作方案。
(二)5月8日-15日,根据方案及日常监管情况到莆田市荔丰鞋业、泰盛企业进行现场调研,了解企业目前信息化现状,企业提出作为“无纸化报检”试点单位的申请。
(三)5月15-20日,对莆田市荔丰鞋业实施“无纸化报检”试运行,在试运行期间要求该企业按照规定准备相关报检物理资料和填写“无纸化报检”台账,其报检物理资料不要送到我
局,“无纸化报检”台帐在每次领取检验检疫单证时送到我局。
(四)5月20日始,荔丰鞋业不要准备相关报检物理资料,正式开始试点。
(五)6月上旬,根据荔丰鞋业试点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完善本方案。
(六)6月中旬,扩大试点范围,争取10家企业进行试点。 (七)7月份开始,对符合条件的所有企业实施无纸化报检。
三、具体操作要求
(一)生产企业须提出申请“无纸化报检”的报告,报告具体要求如下:
1. 企业概况
2. 企业报检员概况
3. 企业应对“无纸化报检”作以下承诺:
(1)保证遵守检验检疫法律法规和检验检疫机构有关规定;
(2)保证提交的电子报检信息真实无误;
(3)保证按时足额缴交检验检疫费;
(4)发生质量异常如退货索赔情况及时报告检验检疫机构, 并协助检验检疫机构调查原因;
(5)产品结构生产工艺和主要材料发生重大变化时,提前告知检验检疫机构;
(6)定期对一个连续过程质量保证做出承诺;
(7)按检验检疫机构的要求,提供有关纸质单证;
(8)配合检验检疫部门,开展电子监管;
(9)其它事项。
(二)检务部门负责受理企业申请,并会同施检部门对申请企业的资格进行审核,具体资格要求:
1. 产品不涉及安全、卫生、环保要求,风险为中低风险。
2. 企业质量诚信度评价必须为一类企业,具体评审细则依照模式体系的工矿产品生产企业质量诚信度评价评审细则。
3.未发生过违反承诺的情况。
(三)各部门工作及职责
1. 生产企业
(1)企业应如实诚信申报,报检时应在电子报检企业端的厂检单信息栏里录入相应的合格声明保证,内容如下:
本企业郑重声明:本报检批申报货物的质量符合相关国家标准,合同信用证无订立特殊检验检疫条款或要求;申报内容正确属实,货物无伪造或冒用他人的厂名、标志、认证标志并承担货物质量责任;申报货物所使用的木质包装物已加贴“IPPC ”标志(如果采用木质包装应有此内容)。
(2)企业应建立和维护报检档案数据库,并于领取单证时把台帐送交检务部门,企业应对报检档案进行核对,发现错误应及时与检验检疫部门联系。建立的报检档案应涵盖以下内容:报检日期、报检号、货物品名、数/重量、货物总值、包装种类及数量和核放模式。(见附件3)
(3)企业在每月3日之前,把上个月报检报检单、发票、厂检单等单证的数据库制作成光盘送交检务存档。
(4)对不适用无纸化报检的报检批,要准备完整的报检单据提交检验检疫部门。
(5)积极配合检验检疫部门开展相关工作。
2. 检务部门:
(1)计费人员根据企业提供的台帐对电子报检单进行审核, 计费、核销纸箱,并在在台账上登记签字后将台帐送制证岗。
(2)制证岗要根据企业台帐对已计费过的单证缮制检验检疫证单,在台帐上签字,将缮制后的证单及台帐送发证岗;
(3)发证岗核对企业台帐,发放检验检疫证单,并将证单需检务留存部分装订于台帐后送归档岗归档;
(4)归档岗在台帐上登记归档号后,将台帐用专用档案夹保管。
(5)检务科负责人逐月抽查企业的台帐,并将企业台帐、光盘归档。
3. 施检部门
(1)对无纸化办理检验检疫的生产企业的资格进行考评;对按规定应实施现场检验检疫的报检批,施检人员应及时通知生产企业按正常报检方式提供纸质单据,按该产品的检验检疫作业指导书规定实施检验和放行。
(2)施检部门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企业发生变化达不到“无
纸化报检”企业要求条件的,或企业不履行无纸化报检承诺的,停止该企业实施“无纸化报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