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证产品一致性及变更控制程序

认证产品一致性控制程序

1 目的

对所有已通过认证的生产的产品与型式检验合格的产品的一致性进行控

制,使认证产品持续符合认证标准的要求。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所有获得认证的生产的产品与型式检验合格的产品。

3职责

3.1技术部负责对获证产品生产的技术图样、参数满足与型式检验合格产品的一致性要求。

3.2品质部负责产品的形成过程及最终满足一致性规定要求。

3.3生产部负责对车间生产过程进行控制,确保与认证产品的一致性。

4 工作程序

4.1 产品一致性

4.1.1 产品一致性的要求

4.1.1.1认证产品的铭牌、合格证、使用说明书等上的产品名称、型号规格、各项性能技术参数均应与型式检验报告、认证证书相一致;

4.1.1.2认证产品的结构(主要涉及安全性能的结构)应与型式检验样机相一致;

4.1.1.3认证产品所用的材料、关键件应与型式检验时申报并经认证机构所确认的相一致。

4.1.2 产品一致性的控制

4.1.2.1技术部负责有关技术文件的控制,确保文件发放前得到批准及文件使

用场所得到有效版本,具体按《文件和资料控制程序》有关规定进行;

4.1.2.2品质部负责对进货检验(特别是关键件、原材料)和过程检验进行严格控制,确保产品符合要求;

4.1.2.3所有获证产品的变更未经认证机构批准,不得变更。

4.1.3 产品一致性的检查

4.1.3.1品质部负责除在进货检验、产品生产过程中进行日常监督外,还应在出厂检验时,对产品的名称、型号规格及结构、关键件进行一致性检查。

4.2 获证产品的变更

4.2.1所有获认证证书的产品,如果产品认证发生变更时,应由品质负责人向认证机构提出申请,申报有关资料。认证机构根据变更内容和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确认是否可以变更或需送样检测,变更申请经认证机构批准后方可进行变更。

4.2.2图样及设计文件的变更

图样及设计文件的变更应按《文件和资料控制程序》有关规定进行。

5.相关文件

5.1《不合格品控制程序》

5.2《纠正和预防措施控制程序》

6.质量记录

6.1《进货检验登记表》

6.2《纠正和预防措施处理单》

6.3《例行试验记录表》

6.4《成品检验记录表》

认证产品的变更控制程序

1 目的

对认证产品的关键零部件、元器件、材料和结构的变更实施控制。

2 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认证产品变更的控制和管理。

3 职责

品质部是认证产品变更控制的归口部门。

4 工作程序

4.1 供应商提供的关键元器件和材料,经检验其性能不能满足相关标准要求时,不能投入到认证产品的生产中,由采购部负责办理退货,执行《不合格品控制程序》。

4.2 品质部根据认证产品相关标准设计的产品结构必须在生产过程中得到贯彻执行,保证认证产品与型式检验样品一致。

4.3 品质部及时掌握认证产品相关标准信息使用标准的有效版本,当认证产品标准发生变化时,适时的调整产品结构,使之符合认证规定要求。

4.4 认证产品的生产设备,工艺参数发生变更可能影响到认证产品一致性要求时,由品质部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对生产设备、工艺参数进行认可。

4.5 品质部对凡涉及认证产品的变更及时向认证机构申报,由管理者代表审核,总经理批准,提供详细的变更资料。

4.6 认证产品的申请由品质部填写,申请的变更在认证机构批准后方可实施。

4.7 认证标志由品质部进行控制其使用,不得未经认证机构批准就在已实施变更的产品上加贴认证标志。

5 相关文件

5.1 认证产品一致性控制程序

6 质量记录

6.1消防产品认证变更申请书

关键元器件和材料的检验或验证程序

1 目的

为明确验证的条件、方法和要求,确保未经检验的采购物资能满足使用要求,

特制定本程序。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采购物资如原材料、关键元器件、零部件、外协件等的验证。

3 职责

3.1 品质部、生产部、采购部负责各自职责范围内采购物资的验证。

4 工作程序

4.1 采用验证方式的条件:

4.1.1 公司没有相应的检验手段或方法。

4.1.2 公司没有相应的检验设备或采用检验的方法不经济。

4.1.3 没有检验的必要(如零星采购的辅助物资)。

4.2 验证的方法

4.2.1 公司允许采用的验证方法有:

4.2.1.1 试装或试用。

4.2.1.2 验证供方出厂检验记录。

4.2.1.3 验证供方的合格证、质保书或质保协议。

4.2.1.4 验证产品的外观、包装。

4.2.1.5 验证产品的商标或品牌。

4.2.2 采购物资类别与验证方法的对应:

4.2.2.1 对于重要物资采用:试装或试用,验证供方出厂检验记录。

4.2.2.2 对于一般物资允许采用:只验证产品的商标或品牌。

4.2.2.3 对于辅助物资允许采用;任意一种验证方法。

注:采购物资的分类,公司的采购物资分为如下三类。

A类--重要物资:直接影响最终产品使用或安全性能,可能导致顾客投诉的物资。

B类一般物资:不影响使用性能或即使稍有影响但可采取措施予以弥补的物资。 C类--辅助物资:包装配件及在生产过程中起辅助作用的物资,

4.3 验证的执行和记录要求

4.3.1 重要物资的验证由品质部进行,需要填写《进货检验登记表》,采用试装或试用的方法时,在试制产品的检验登记表中需注明:"某采购物资验证合格",采用验证供方出厂检验记录的方法时,需要对事先规定的技术参数或性能指标进行验证,逐一记录在《进货检验登记表》中。

4.3.2 一般物资的验证由品质部或资材部进行,需填写《进货检验登记表》.

4.3.3 辅助物资的验证由仓库进行,可填写《进货检验登记表》或直接在

入库单据中签名以示验证合格。

4.3.4 品质部负责编制《验收规范》,明确各类物资的验证方法,授权验证部门和记录要求。

5 相关文件

5.1《关键元器件和材料的定期确认检验程序》

6 质量记录

6.1 进货检验登记表

关键元器件和材料的定期确认检验程序

1 目的

对关键元器件和材料的检验/验证及定期确认检验,保证关键元器件的产品质量持续达到认证产品要求。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认证产品的关键元器件和材料的检验/验证及定期确认检验。

3 职责

3.1 品质部负责对关键元器件和材料的检验/验证及定期确认检验。

4 工作程序

4.1 关键元器件和材料的检验/验证

4.1.1 对生产购进的关键元器件和材料,仓库保管员核对送货清单确认物料品名、规格、数量等无误、包装无损后,置于待检区、填写《待检单》交给检验员。

4.1.2 检验员根据《验收规范》进行全数或抽样检验。

a) 仓库保管员根据合格记录或标识办理入库手续;

b) 验证不合格时,检验员在物料上贴"不合格"标签,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进行处理。

4.2 关键元器件和材料定期确认检验

4.2.1 实施的时机

a) 采购的关键元器件和材料批量较大,使用达二分之一时;

b) 库存的关键元器件和材料接近保管期限时。

4.2.2频次及项目

a) 频次执行《验收规范》的取样规定。

b) 项目执行《验收规范》的检验项目规定。

4.2.3 委托定期确认检验

a) 供应商(供方)提供的关键元器件和材料材质单内容少于标准要求时,经和供应商协商委托外部检验机构进行定期确认检验。

b) 供应商(供方)提供的关键原材料用于产品制造经我公司定期确认检验存在产品质量问题,在供应商(供方)认可的情况下委托外部检验机构进行定期确认

检验。

5 相关文件

5.1 《关键元器件和材料的检验或验证程序》 6 质量记录

6.1 进货检验登记表

认证产品一致性控制程序

1 目的

对所有已通过认证的生产的产品与型式检验合格的产品的一致性进行控

制,使认证产品持续符合认证标准的要求。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所有获得认证的生产的产品与型式检验合格的产品。

3职责

3.1技术部负责对获证产品生产的技术图样、参数满足与型式检验合格产品的一致性要求。

3.2品质部负责产品的形成过程及最终满足一致性规定要求。

3.3生产部负责对车间生产过程进行控制,确保与认证产品的一致性。

4 工作程序

4.1 产品一致性

4.1.1 产品一致性的要求

4.1.1.1认证产品的铭牌、合格证、使用说明书等上的产品名称、型号规格、各项性能技术参数均应与型式检验报告、认证证书相一致;

4.1.1.2认证产品的结构(主要涉及安全性能的结构)应与型式检验样机相一致;

4.1.1.3认证产品所用的材料、关键件应与型式检验时申报并经认证机构所确认的相一致。

4.1.2 产品一致性的控制

4.1.2.1技术部负责有关技术文件的控制,确保文件发放前得到批准及文件使

用场所得到有效版本,具体按《文件和资料控制程序》有关规定进行;

4.1.2.2品质部负责对进货检验(特别是关键件、原材料)和过程检验进行严格控制,确保产品符合要求;

4.1.2.3所有获证产品的变更未经认证机构批准,不得变更。

4.1.3 产品一致性的检查

4.1.3.1品质部负责除在进货检验、产品生产过程中进行日常监督外,还应在出厂检验时,对产品的名称、型号规格及结构、关键件进行一致性检查。

4.2 获证产品的变更

4.2.1所有获认证证书的产品,如果产品认证发生变更时,应由品质负责人向认证机构提出申请,申报有关资料。认证机构根据变更内容和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确认是否可以变更或需送样检测,变更申请经认证机构批准后方可进行变更。

4.2.2图样及设计文件的变更

图样及设计文件的变更应按《文件和资料控制程序》有关规定进行。

5.相关文件

5.1《不合格品控制程序》

5.2《纠正和预防措施控制程序》

6.质量记录

6.1《进货检验登记表》

6.2《纠正和预防措施处理单》

6.3《例行试验记录表》

6.4《成品检验记录表》

认证产品的变更控制程序

1 目的

对认证产品的关键零部件、元器件、材料和结构的变更实施控制。

2 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认证产品变更的控制和管理。

3 职责

品质部是认证产品变更控制的归口部门。

4 工作程序

4.1 供应商提供的关键元器件和材料,经检验其性能不能满足相关标准要求时,不能投入到认证产品的生产中,由采购部负责办理退货,执行《不合格品控制程序》。

4.2 品质部根据认证产品相关标准设计的产品结构必须在生产过程中得到贯彻执行,保证认证产品与型式检验样品一致。

4.3 品质部及时掌握认证产品相关标准信息使用标准的有效版本,当认证产品标准发生变化时,适时的调整产品结构,使之符合认证规定要求。

4.4 认证产品的生产设备,工艺参数发生变更可能影响到认证产品一致性要求时,由品质部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对生产设备、工艺参数进行认可。

4.5 品质部对凡涉及认证产品的变更及时向认证机构申报,由管理者代表审核,总经理批准,提供详细的变更资料。

4.6 认证产品的申请由品质部填写,申请的变更在认证机构批准后方可实施。

4.7 认证标志由品质部进行控制其使用,不得未经认证机构批准就在已实施变更的产品上加贴认证标志。

5 相关文件

5.1 认证产品一致性控制程序

6 质量记录

6.1消防产品认证变更申请书

关键元器件和材料的检验或验证程序

1 目的

为明确验证的条件、方法和要求,确保未经检验的采购物资能满足使用要求,

特制定本程序。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采购物资如原材料、关键元器件、零部件、外协件等的验证。

3 职责

3.1 品质部、生产部、采购部负责各自职责范围内采购物资的验证。

4 工作程序

4.1 采用验证方式的条件:

4.1.1 公司没有相应的检验手段或方法。

4.1.2 公司没有相应的检验设备或采用检验的方法不经济。

4.1.3 没有检验的必要(如零星采购的辅助物资)。

4.2 验证的方法

4.2.1 公司允许采用的验证方法有:

4.2.1.1 试装或试用。

4.2.1.2 验证供方出厂检验记录。

4.2.1.3 验证供方的合格证、质保书或质保协议。

4.2.1.4 验证产品的外观、包装。

4.2.1.5 验证产品的商标或品牌。

4.2.2 采购物资类别与验证方法的对应:

4.2.2.1 对于重要物资采用:试装或试用,验证供方出厂检验记录。

4.2.2.2 对于一般物资允许采用:只验证产品的商标或品牌。

4.2.2.3 对于辅助物资允许采用;任意一种验证方法。

注:采购物资的分类,公司的采购物资分为如下三类。

A类--重要物资:直接影响最终产品使用或安全性能,可能导致顾客投诉的物资。

B类一般物资:不影响使用性能或即使稍有影响但可采取措施予以弥补的物资。 C类--辅助物资:包装配件及在生产过程中起辅助作用的物资,

4.3 验证的执行和记录要求

4.3.1 重要物资的验证由品质部进行,需要填写《进货检验登记表》,采用试装或试用的方法时,在试制产品的检验登记表中需注明:"某采购物资验证合格",采用验证供方出厂检验记录的方法时,需要对事先规定的技术参数或性能指标进行验证,逐一记录在《进货检验登记表》中。

4.3.2 一般物资的验证由品质部或资材部进行,需填写《进货检验登记表》.

4.3.3 辅助物资的验证由仓库进行,可填写《进货检验登记表》或直接在

入库单据中签名以示验证合格。

4.3.4 品质部负责编制《验收规范》,明确各类物资的验证方法,授权验证部门和记录要求。

5 相关文件

5.1《关键元器件和材料的定期确认检验程序》

6 质量记录

6.1 进货检验登记表

关键元器件和材料的定期确认检验程序

1 目的

对关键元器件和材料的检验/验证及定期确认检验,保证关键元器件的产品质量持续达到认证产品要求。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认证产品的关键元器件和材料的检验/验证及定期确认检验。

3 职责

3.1 品质部负责对关键元器件和材料的检验/验证及定期确认检验。

4 工作程序

4.1 关键元器件和材料的检验/验证

4.1.1 对生产购进的关键元器件和材料,仓库保管员核对送货清单确认物料品名、规格、数量等无误、包装无损后,置于待检区、填写《待检单》交给检验员。

4.1.2 检验员根据《验收规范》进行全数或抽样检验。

a) 仓库保管员根据合格记录或标识办理入库手续;

b) 验证不合格时,检验员在物料上贴"不合格"标签,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进行处理。

4.2 关键元器件和材料定期确认检验

4.2.1 实施的时机

a) 采购的关键元器件和材料批量较大,使用达二分之一时;

b) 库存的关键元器件和材料接近保管期限时。

4.2.2频次及项目

a) 频次执行《验收规范》的取样规定。

b) 项目执行《验收规范》的检验项目规定。

4.2.3 委托定期确认检验

a) 供应商(供方)提供的关键元器件和材料材质单内容少于标准要求时,经和供应商协商委托外部检验机构进行定期确认检验。

b) 供应商(供方)提供的关键原材料用于产品制造经我公司定期确认检验存在产品质量问题,在供应商(供方)认可的情况下委托外部检验机构进行定期确认

检验。

5 相关文件

5.1 《关键元器件和材料的检验或验证程序》 6 质量记录

6.1 进货检验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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