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目 的:
对本部门各工种、工序、个人月度工资以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进行分配。 2、 适用范围:适用于本部门各工种计时、计件工资的核算及分配。 3、 职 责: 3.1核 算 员:
负责本部门各工种、工序、个人月度工资的核算及相关报表的准确按时编制、报出。 3.2事业部部长:
严格把握、控制本部门月度各工种、工序、个人月度工资分配过程。
4、(参照公司相关规定)采取计时工,计件工=岗位基本工资+产量+质量+技能补贴+安全工资+成本工资+绩效工资-各类处罚。工资计算方式由制造部按办法规定执行核算、报财务部审核总经理批准后由财务部发放事业部月度员工工资的模式进行。
7.. 工时定额的制定:
7.1各工序加工工时定额原则上应在加工前由事业部专职工艺人员或生产主任制定好后按工艺、工步顺序填入工作票,
由班次管理人员下达到涉及工序操作人员,(特殊情况可在加工完成后补工时定额,但必须书面说明后补原因)。 7.2个人单班劳动工时以7.5小时(450分)为日劳动定额基础,全月按26天(195小时/11700分)计算。 7.3遇当月公司根据法定假节日放假,放假天数应在全月劳动工时中减出。 8、工作量确认:
8.3单班/单人工作量的确认:
8.3.1工作量指任务涉及工序或个人,接受任务后在单班内完成任务数量所占用的有效工作时间。
8.3.2工作量的调整,工时定额的增、减均由值班长或生产主任提出申请事业部长同意,工艺员执行,其它岗位无
权执行。
9.加班、工作量、工资规定:
9.1各班因生产任务需要安排加班的涉及工序或个人先向事业部申报,由事业部长同意后再行安排加班,在加班任务
完成后必须认真填写加班单:内容有工种、姓名、日期含加班起止时间,工作完成量等。先由所在班次班长及生产主任分别审核签字后报送,事业部确认,再由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后交核算处(加班须在48小时内申报,超
期视为无效)。
9.2加班内超额完成工时必须由涉及岗位所在班、组的班长确认,生产主任审核,事业部部长批准。
9.3可计算加班工资的岗位:检验、产品包装、标识刻制、程序编制。库管员其余工种不予计算加班工资(注:特殊
情况需安排加班并计算加班工资时必须经事业部部长同意后执行)。 10. 加班补贴标准:
10.4生产需要由事业部部长安排加班涉及的工种/工序员工其加班工资统一按实际加班小时累计计算加班补贴工资(其
中:检验按40元/8小时,程序编制按50元/8小时,产品包装/标识刻制30元/8小时,库管/统计核算30元/8小时。
10.4.1 各检验岗位,遇有代班情况按40元/班补贴。(代班日承担代班质量责任外部处罚,代办日不计算产、质量浮动工资以及代班补贴。)
10.4.2月度生产过程中因检验原因造成生产任务明显拖拉,或延至下班次每发生一次扣责任检验产量工资20~50元
(视生产生产急、特程度决定) 。 11.工票(流转卡)管理:
11.1工作票是反映某一工种、工序操作人员完成当班生产任务情况的依据必须认真管理,严格控制,并采取工时定
额,填写工作票方式加以控制。
11.2各工种、工序的工作票必须是在24小时内交核算员处,过期一律拒收,工作票填写数据不真实,填写内容不齐
或工作票面乱涂乱画,任意涂改,破损等一律作废票处理。
11.3操作人员完成接受任务后,应在工作票上签姓名、工种、加工日期、班次以及工作内容,完成数量,耗用材料
情况等交本班班长签字,并按规定将加工次全数送当班质检员进行质量检验,检验结果应由当班质检员反映在工作票上并签名,由班长复核签字,生产主任签字确认操作者完成的当天工作量及质量状况。
11.4遇当班检验员休息时,应于次日进行补签字(如检验员有代班安排的由代班检验员签字遇生产主任休息应于次
日由事业部长签字认可)。任何缺签字的工票一律视为废票,核算员拒绝登记核算。
11.5各工种、工序操作人员在完成下达的单班/人任务后必须按要求填写工作票。对未填写工作票的岗位、个个一律
不计算当日工作量。
11.6产量部份以每月经确认的有效工作票统计的劳动工时为基础依据。
11.7有效工作票由核算员每月末分类整理成册妥善保存,保存期2个月(到期由核算员销毁)。 11.8无效作废工作票由核算员专项保存,保存期1个月(到期由核算员销毁)。 11.9其它规定按《机加工票填写说明》执行。 12. 工资分配相关管理规定:
12.1各工序工种技能补贴部份除国家法定节假日及规定的公休外,其余如(病假、事假)要减出相应假日天数并按实际出勤天数计算岗位工资,产、质量工资,特殊工种补贴、技能工资部份,婚、丧假期间扣除相应假期产、质量、技能补贴工资。
12.2工伤休息期间按公司相关《工伤管理办法》处置。
12.3本《工资分配方案》中安全工资部分员工因安全事故休息两天以上(含两天)取消当月安全工资。各岗位若成
本超标领用,取消涉及岗位当月成本工资。
12.4各工种、工序人员月度工资各单项计算(仅限于计算工资)与日常奖、惩无关。
各工种、工序调、转岗人员,调转当月按原工种工资标准计算,以后按新岗位熟悉程度逐步调整至新岗位工资标
准。
13.工资分配参考辅助条件:
13.1.1对各序各技能等级员工因当月发生重大产、质量问题,当月技能工资部份可作减免处理。 13.1.2对各序各技能等级辞职的员工,辞职当月取消技能补贴且工资可作降级调整处理。
13.1.3因本部门生产性质决定,员工个人技能水平(一专多能),完成本岗位生产任务,质量控制,服从管理,遵
守纪律等方面必须作为员工当月工资评定的重要条件之一。
13.1.4根据事业部当月总体任务的完成情况及相应总工资额度,本部门在岗计件制员工个人当月工资可进行上/下调
整、浮动。
16.定岗定员管理:
各班应根据生产情况,科学合理的设置必要的岗位及人员。以最少的在岗人数,获得最大的劳动生产率。临时需要增设岗位或减员前,按公司《人员配置管理规定》由班次管理人员向车间书面提出由事业部长报告形式提出人员招聘计划,交公司综合部或人力资源部执行招聘。 17 计件岗位新进员工工资: 17. 1新进厂员工试用期工资标准:
17.1.1试用第一月工资2000元(按实际上班天数计算) 17.1.2试用第二月工资2100元 17.1.3试用第三月工资2200元。
17.1.4具有特殊技能或本工序技能熟练操作工的新进员工其试用期工资不受上述限定。(与应聘人员面议商订) 新进员工转正后按本工资方案执行。 18. 各种原因辞职员工工资的发放:
18.1 辞职员工全月出勤的其当月工资按事业部工资计算程序全额发放; 18. 2辞职员工未全月出勤的其当月工资按实际出勤天数计算。
18.3辞职员工当月实际工作5天以上(含5天)按实际工作天数计算各单项工资,不足5天不发放技能补贴、安全
工资;
18.4计时岗位员工辞职,按实际工作天数计算当月工资,计件岗位辞职员工按其在岗期间实际产、质量计算工资
18.5非正常离职员工由事业部书面上报公司综合部或人力资部酌除名处理。(接受除名的员工无工资。)
20.本修订工资分配方案于2013年7月26起试行。 21.未尽事项在实行中由航空配件事业部逐步修订、完善。 22.. 本工资管理办法解释权属航空配件事业部。 附:1、《机加工工票填写说明》
2、机加工艺卡片或产品流转卡
批 准: 审 核: 修 订:
1、 目 的:
对本部门各工种、工序、个人月度工资以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进行分配。 2、 适用范围:适用于本部门各工种计时、计件工资的核算及分配。 3、 职 责: 3.1核 算 员:
负责本部门各工种、工序、个人月度工资的核算及相关报表的准确按时编制、报出。 3.2事业部部长:
严格把握、控制本部门月度各工种、工序、个人月度工资分配过程。
4、(参照公司相关规定)采取计时工,计件工=岗位基本工资+产量+质量+技能补贴+安全工资+成本工资+绩效工资-各类处罚。工资计算方式由制造部按办法规定执行核算、报财务部审核总经理批准后由财务部发放事业部月度员工工资的模式进行。
7.. 工时定额的制定:
7.1各工序加工工时定额原则上应在加工前由事业部专职工艺人员或生产主任制定好后按工艺、工步顺序填入工作票,
由班次管理人员下达到涉及工序操作人员,(特殊情况可在加工完成后补工时定额,但必须书面说明后补原因)。 7.2个人单班劳动工时以7.5小时(450分)为日劳动定额基础,全月按26天(195小时/11700分)计算。 7.3遇当月公司根据法定假节日放假,放假天数应在全月劳动工时中减出。 8、工作量确认:
8.3单班/单人工作量的确认:
8.3.1工作量指任务涉及工序或个人,接受任务后在单班内完成任务数量所占用的有效工作时间。
8.3.2工作量的调整,工时定额的增、减均由值班长或生产主任提出申请事业部长同意,工艺员执行,其它岗位无
权执行。
9.加班、工作量、工资规定:
9.1各班因生产任务需要安排加班的涉及工序或个人先向事业部申报,由事业部长同意后再行安排加班,在加班任务
完成后必须认真填写加班单:内容有工种、姓名、日期含加班起止时间,工作完成量等。先由所在班次班长及生产主任分别审核签字后报送,事业部确认,再由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后交核算处(加班须在48小时内申报,超
期视为无效)。
9.2加班内超额完成工时必须由涉及岗位所在班、组的班长确认,生产主任审核,事业部部长批准。
9.3可计算加班工资的岗位:检验、产品包装、标识刻制、程序编制。库管员其余工种不予计算加班工资(注:特殊
情况需安排加班并计算加班工资时必须经事业部部长同意后执行)。 10. 加班补贴标准:
10.4生产需要由事业部部长安排加班涉及的工种/工序员工其加班工资统一按实际加班小时累计计算加班补贴工资(其
中:检验按40元/8小时,程序编制按50元/8小时,产品包装/标识刻制30元/8小时,库管/统计核算30元/8小时。
10.4.1 各检验岗位,遇有代班情况按40元/班补贴。(代班日承担代班质量责任外部处罚,代办日不计算产、质量浮动工资以及代班补贴。)
10.4.2月度生产过程中因检验原因造成生产任务明显拖拉,或延至下班次每发生一次扣责任检验产量工资20~50元
(视生产生产急、特程度决定) 。 11.工票(流转卡)管理:
11.1工作票是反映某一工种、工序操作人员完成当班生产任务情况的依据必须认真管理,严格控制,并采取工时定
额,填写工作票方式加以控制。
11.2各工种、工序的工作票必须是在24小时内交核算员处,过期一律拒收,工作票填写数据不真实,填写内容不齐
或工作票面乱涂乱画,任意涂改,破损等一律作废票处理。
11.3操作人员完成接受任务后,应在工作票上签姓名、工种、加工日期、班次以及工作内容,完成数量,耗用材料
情况等交本班班长签字,并按规定将加工次全数送当班质检员进行质量检验,检验结果应由当班质检员反映在工作票上并签名,由班长复核签字,生产主任签字确认操作者完成的当天工作量及质量状况。
11.4遇当班检验员休息时,应于次日进行补签字(如检验员有代班安排的由代班检验员签字遇生产主任休息应于次
日由事业部长签字认可)。任何缺签字的工票一律视为废票,核算员拒绝登记核算。
11.5各工种、工序操作人员在完成下达的单班/人任务后必须按要求填写工作票。对未填写工作票的岗位、个个一律
不计算当日工作量。
11.6产量部份以每月经确认的有效工作票统计的劳动工时为基础依据。
11.7有效工作票由核算员每月末分类整理成册妥善保存,保存期2个月(到期由核算员销毁)。 11.8无效作废工作票由核算员专项保存,保存期1个月(到期由核算员销毁)。 11.9其它规定按《机加工票填写说明》执行。 12. 工资分配相关管理规定:
12.1各工序工种技能补贴部份除国家法定节假日及规定的公休外,其余如(病假、事假)要减出相应假日天数并按实际出勤天数计算岗位工资,产、质量工资,特殊工种补贴、技能工资部份,婚、丧假期间扣除相应假期产、质量、技能补贴工资。
12.2工伤休息期间按公司相关《工伤管理办法》处置。
12.3本《工资分配方案》中安全工资部分员工因安全事故休息两天以上(含两天)取消当月安全工资。各岗位若成
本超标领用,取消涉及岗位当月成本工资。
12.4各工种、工序人员月度工资各单项计算(仅限于计算工资)与日常奖、惩无关。
各工种、工序调、转岗人员,调转当月按原工种工资标准计算,以后按新岗位熟悉程度逐步调整至新岗位工资标
准。
13.工资分配参考辅助条件:
13.1.1对各序各技能等级员工因当月发生重大产、质量问题,当月技能工资部份可作减免处理。 13.1.2对各序各技能等级辞职的员工,辞职当月取消技能补贴且工资可作降级调整处理。
13.1.3因本部门生产性质决定,员工个人技能水平(一专多能),完成本岗位生产任务,质量控制,服从管理,遵
守纪律等方面必须作为员工当月工资评定的重要条件之一。
13.1.4根据事业部当月总体任务的完成情况及相应总工资额度,本部门在岗计件制员工个人当月工资可进行上/下调
整、浮动。
16.定岗定员管理:
各班应根据生产情况,科学合理的设置必要的岗位及人员。以最少的在岗人数,获得最大的劳动生产率。临时需要增设岗位或减员前,按公司《人员配置管理规定》由班次管理人员向车间书面提出由事业部长报告形式提出人员招聘计划,交公司综合部或人力资源部执行招聘。 17 计件岗位新进员工工资: 17. 1新进厂员工试用期工资标准:
17.1.1试用第一月工资2000元(按实际上班天数计算) 17.1.2试用第二月工资2100元 17.1.3试用第三月工资2200元。
17.1.4具有特殊技能或本工序技能熟练操作工的新进员工其试用期工资不受上述限定。(与应聘人员面议商订) 新进员工转正后按本工资方案执行。 18. 各种原因辞职员工工资的发放:
18.1 辞职员工全月出勤的其当月工资按事业部工资计算程序全额发放; 18. 2辞职员工未全月出勤的其当月工资按实际出勤天数计算。
18.3辞职员工当月实际工作5天以上(含5天)按实际工作天数计算各单项工资,不足5天不发放技能补贴、安全
工资;
18.4计时岗位员工辞职,按实际工作天数计算当月工资,计件岗位辞职员工按其在岗期间实际产、质量计算工资
18.5非正常离职员工由事业部书面上报公司综合部或人力资部酌除名处理。(接受除名的员工无工资。)
20.本修订工资分配方案于2013年7月26起试行。 21.未尽事项在实行中由航空配件事业部逐步修订、完善。 22.. 本工资管理办法解释权属航空配件事业部。 附:1、《机加工工票填写说明》
2、机加工艺卡片或产品流转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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