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依法治国思想汇报
敬爱的党组织:
上个月,十八大四中全会的核心议程是研究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重大问题,并审议《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经查阅,我党在1997年十五大便提出了依法治国的概念,然而十多年来法制进展却十分缓慢,的确是需要快马加鞭推进社会主义依法治国的进程了。我还记得,在我小时候经常能在电视上看到要求推进依法治国的新闻,这对当时的我来说十分迷惑:为什么每年都在提,但是却还没有达到党和国家所期望的高度呢?这一疑惑在我接受更高教育的时候反而更深了。不是都讲依法治国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根本保证吗?不是平常有各种法制宣传吗?现实却是依然有人以权驭法。这说明我们的法制宣传还不够深入、不够透彻:官员没有形成对法律的畏惧感,人民没有形成对法律的依赖感。
关于法治思维之所以无法深入国人的灵魂,有很大原因是中国悠久的人治历史,重儒而轻法。十八届四中全会以来,中央重拳处理贪污腐败行为,并派出巡视组进驻各地或单位,勒紧了法律的准绳,给一些官员上了生动的党纪国法课,然而我感觉这样还不够。中央巡视组的做法卓有成效,应该将之设立为制度性措施以你将其纳入法律的框架,更重要的是加强官员自身修养和党性,在思想领域上做文章,不但要罚更要防微杜渐。其实这些年来的公务员热持续不退的现象很令人深思,真正的中共官员应该是人民的公仆,呕心沥血为人民,而有些人仅仅是为了铁饭碗而去,试问这种人如何能俯首甘为孺子牛?另一方面,公务员所拥有的较高社会地位与他们所付出的不成比例,有时也与他们真正收入不成比例。现在倡导依法治国,正是应该从公务员选拔入手,提高一定的门槛确保思想纯洁。
谈到依法治国,不得不谈谈不同的法系。大陆法与海洋法,两者最大的区别就是有依前鉴与否。中国的法律属于大陆法系,一般不会依情理判罚,而是依据法律条文判罚。这种法律体系自秦以来便一直如此,最典型的莫过于商鞅死于自己一手所立之法。这种法律看起来似乎铁血无情,生人勿近,没有海洋法系陪审团那么容易被感动,因此更适用于中国的人情社会。然而虽然有了这个很容易解决问题的途径,却很少有人去解决问题;人们更相信其他的途径能更有效、更快捷地解决问题。这就是法律意识没有深入人心的表现,人们把诉诸法律作为解决问题的最后途径,因为其成本高而且容易对双方的社会关系产生割裂,这就是这个人情社会里法律意识难以提高的原因。
十八大以来,“老虎”和“苍蝇”不断被打掉,社会在不断叫好的同时也创造了良好的宣传法律的氛围,我觉得现在正是依法治国的理念深入人心之时。现在的社会需要法律的权威来震慑不法之徒,来安定人心,来驱除浮躁之气。
现在在谈依法治国,主要是针对一些违法乱纪的官员,纪委的工作压力很大。保持纪委垂直领导应该是提高纪委权威的体现,也是加强党纪国法权威的体现。党的内部监督与自我审视是提高党的纯洁性的必要要求,如果能保持持续高压的监督,就能使法律的权威深深刻入官员的意识中,防微杜渐才是最了不起的成就。
此致
敬礼
汇报人:XXX
汇报时间:20XX年11月15日
敬爱的党组织:
从来不曾像今天这样,“依法治国”被提到这么高的位置:从1997年,“依法治国”
写入党的十五大报告,并被确定为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到两年后,“依法治国”写入宪法;再到今年10月中下旬,“依法治国”将首次作为党的中央全会议题。 弹指一挥间,法治建设走过十七载:执政党选择了依法治国,人民选择了法治中国。 从中央领导同志的一次次重要讲话,到颁布实施一系列纲领性文件,再到一项项重大战略决策及行动,我们无不感受到“依法治国”的声音越来越响亮。
这是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为我们清晰勾勒出的法治中国蓝“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 “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健全宪法实施监督机制和程序”„„ 这些总体思路和顶层设计,是建设法治中国的指南,也是法治建设取得成效的保障。这标志着党的执政理念、执政方式的重大转变。这一重大转变,是中国共产党人不懈探索奋斗的结果。
法治,应为良法之治。今天的中国,立法更加民主、科学。一部部法律的制定和完善,紧跟时代发展,回应民生关切,无不体现以人为本、立法为民的理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正成为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法治,应为公开之治。今天的中国,“努力让人民群众从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成为司法机关孜孜以求的庄严目标。一起起冤假错案的纠正,为推进公正司法、保障****注入正能量;庭审直播、裁判文书公开„„从点滴尝试到渐成常态,司法一次比一次开放,一次比一次透明。
法治,应为公正之治。今天的中国,国家治理的一切活动都将并入法治轨道运行,法治意识和法治思维成为所有社会成员必备的素质。法治,重在治权、重在治官,为权力划边界,为权力定规则,为权力定制“笼子”;法治的信念潜移默化,法治的力量深入人心,遇到问题先想法,“秋菊打官司”不再是新闻。
法治,应为改革之治。今天的中国,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对司法改革作出的一系列部署,大胆向那些长年备受诟病的司法陋习开刀,一项项司法改革的重大措施于法有据。完善****司法保障制度、改革审委会制度、废止劳动教养制度、涉法涉诉信访终结„„正是有了法治的护航,改革才有章法,才能稳步推进。
法治兴则国家兴,法治强则国家强。“罗马不是一天建成的”,从“人治”到“法制”,从“法制”到“法治”,这条道路并不平坦,法治的进步需要点滴积累。
当前,改革发展稳定任务之重前所未有,矛盾风险挑战之多前所未有,依法治国在党和国家工作全局中的地位更加突出、作用更加重大。今天,我们选择了法治,就要坚定地走下去。
我们相信,不管未来有多少荆棘坎坷,任务多么繁重而艰巨,只要紧跟以xxx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携手努力,勇往直前,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我们的步伐必将稳健有力。
2016依法治国思想汇报
敬爱的党组织:
上个月,十八大四中全会的核心议程是研究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重大问题,并审议《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经查阅,我党在1997年十五大便提出了依法治国的概念,然而十多年来法制进展却十分缓慢,的确是需要快马加鞭推进社会主义依法治国的进程了。我还记得,在我小时候经常能在电视上看到要求推进依法治国的新闻,这对当时的我来说十分迷惑:为什么每年都在提,但是却还没有达到党和国家所期望的高度呢?这一疑惑在我接受更高教育的时候反而更深了。不是都讲依法治国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根本保证吗?不是平常有各种法制宣传吗?现实却是依然有人以权驭法。这说明我们的法制宣传还不够深入、不够透彻:官员没有形成对法律的畏惧感,人民没有形成对法律的依赖感。
关于法治思维之所以无法深入国人的灵魂,有很大原因是中国悠久的人治历史,重儒而轻法。十八届四中全会以来,中央重拳处理贪污腐败行为,并派出巡视组进驻各地或单位,勒紧了法律的准绳,给一些官员上了生动的党纪国法课,然而我感觉这样还不够。中央巡视组的做法卓有成效,应该将之设立为制度性措施以你将其纳入法律的框架,更重要的是加强官员自身修养和党性,在思想领域上做文章,不但要罚更要防微杜渐。其实这些年来的公务员热持续不退的现象很令人深思,真正的中共官员应该是人民的公仆,呕心沥血为人民,而有些人仅仅是为了铁饭碗而去,试问这种人如何能俯首甘为孺子牛?另一方面,公务员所拥有的较高社会地位与他们所付出的不成比例,有时也与他们真正收入不成比例。现在倡导依法治国,正是应该从公务员选拔入手,提高一定的门槛确保思想纯洁。
谈到依法治国,不得不谈谈不同的法系。大陆法与海洋法,两者最大的区别就是有依前鉴与否。中国的法律属于大陆法系,一般不会依情理判罚,而是依据法律条文判罚。这种法律体系自秦以来便一直如此,最典型的莫过于商鞅死于自己一手所立之法。这种法律看起来似乎铁血无情,生人勿近,没有海洋法系陪审团那么容易被感动,因此更适用于中国的人情社会。然而虽然有了这个很容易解决问题的途径,却很少有人去解决问题;人们更相信其他的途径能更有效、更快捷地解决问题。这就是法律意识没有深入人心的表现,人们把诉诸法律作为解决问题的最后途径,因为其成本高而且容易对双方的社会关系产生割裂,这就是这个人情社会里法律意识难以提高的原因。
十八大以来,“老虎”和“苍蝇”不断被打掉,社会在不断叫好的同时也创造了良好的宣传法律的氛围,我觉得现在正是依法治国的理念深入人心之时。现在的社会需要法律的权威来震慑不法之徒,来安定人心,来驱除浮躁之气。
现在在谈依法治国,主要是针对一些违法乱纪的官员,纪委的工作压力很大。保持纪委垂直领导应该是提高纪委权威的体现,也是加强党纪国法权威的体现。党的内部监督与自我审视是提高党的纯洁性的必要要求,如果能保持持续高压的监督,就能使法律的权威深深刻入官员的意识中,防微杜渐才是最了不起的成就。
此致
敬礼
汇报人:XXX
汇报时间:20XX年11月15日
敬爱的党组织:
从来不曾像今天这样,“依法治国”被提到这么高的位置:从1997年,“依法治国”
写入党的十五大报告,并被确定为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到两年后,“依法治国”写入宪法;再到今年10月中下旬,“依法治国”将首次作为党的中央全会议题。 弹指一挥间,法治建设走过十七载:执政党选择了依法治国,人民选择了法治中国。 从中央领导同志的一次次重要讲话,到颁布实施一系列纲领性文件,再到一项项重大战略决策及行动,我们无不感受到“依法治国”的声音越来越响亮。
这是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为我们清晰勾勒出的法治中国蓝“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 “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健全宪法实施监督机制和程序”„„ 这些总体思路和顶层设计,是建设法治中国的指南,也是法治建设取得成效的保障。这标志着党的执政理念、执政方式的重大转变。这一重大转变,是中国共产党人不懈探索奋斗的结果。
法治,应为良法之治。今天的中国,立法更加民主、科学。一部部法律的制定和完善,紧跟时代发展,回应民生关切,无不体现以人为本、立法为民的理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正成为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法治,应为公开之治。今天的中国,“努力让人民群众从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成为司法机关孜孜以求的庄严目标。一起起冤假错案的纠正,为推进公正司法、保障****注入正能量;庭审直播、裁判文书公开„„从点滴尝试到渐成常态,司法一次比一次开放,一次比一次透明。
法治,应为公正之治。今天的中国,国家治理的一切活动都将并入法治轨道运行,法治意识和法治思维成为所有社会成员必备的素质。法治,重在治权、重在治官,为权力划边界,为权力定规则,为权力定制“笼子”;法治的信念潜移默化,法治的力量深入人心,遇到问题先想法,“秋菊打官司”不再是新闻。
法治,应为改革之治。今天的中国,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对司法改革作出的一系列部署,大胆向那些长年备受诟病的司法陋习开刀,一项项司法改革的重大措施于法有据。完善****司法保障制度、改革审委会制度、废止劳动教养制度、涉法涉诉信访终结„„正是有了法治的护航,改革才有章法,才能稳步推进。
法治兴则国家兴,法治强则国家强。“罗马不是一天建成的”,从“人治”到“法制”,从“法制”到“法治”,这条道路并不平坦,法治的进步需要点滴积累。
当前,改革发展稳定任务之重前所未有,矛盾风险挑战之多前所未有,依法治国在党和国家工作全局中的地位更加突出、作用更加重大。今天,我们选择了法治,就要坚定地走下去。
我们相信,不管未来有多少荆棘坎坷,任务多么繁重而艰巨,只要紧跟以xxx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携手努力,勇往直前,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我们的步伐必将稳健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