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影响报告书

证书编号:国环评证甲字第2603号

北沿江高速公路巢湖至无为(塔桥)段

环境影响报告书

(简

本)

建设单位:安徽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评价单位:中交第二航务工程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

二○一三年三月

(一) 建设项目概况

1、项目背景

皖江地区是实施促进中部地区崛起战略、安徽省东向发展战略的重点发展区域,是泛长三角地区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安徽省社会经济发展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交通运输是促进皖江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是安徽省崛起和区域协调发展的关键,其中,沿江通道及过江通道建设更是皖江地区社会经济快速协调发展的重要保障。

2005年,按照强抓机遇、乘势而上、奋力崛起的要求,本着体现东向发展战略、加密与长三角的联接通道的原则,安徽省政府出台了《安徽省高速公路网规划要点》。皖江地区规划了南、北沿江高速及7座高速公路过江通道。

目前,皖江区域内,南沿江高速公路马鞍山~池州东至段已建成通车,北沿江高速公路马鞍山~巢湖段在建、滁州~马鞍山段计划年内开工。另外,与南北沿江衔接的铜陵长江公铁两用大桥已经开工建设、公路接线计划年底开工,芜湖长江二桥工可报告已经通过国家发改委、交通运输部组织的审查。为了完善皖江区域高速公路网,特别是芜湖长江二桥、铜陵长江公铁大桥公路桥建成后,能及时连入省高速公路网,充分发挥过江通道和高速公路效益,促进区域社会经济协调发展,落实中部崛起战略、东向发展战略及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规划等,北沿江高速公路巢湖至无为段建设提上了议事日程。

本项目是省北沿江高速公路的组成部分,起终点分别与合巢芜高速公路、铜陵长江公铁两用大桥公路接线衔接,其间与芜湖长江公路二桥衔接。

2012年10月,安徽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委托我公司开展“北沿江高速巢湖至无为(塔桥)段”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我公司接到委托后立即开展工作,并就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执行标准向沿线的马鞍山市、合肥市、芜湖市进行了请示。

目前项目矿产压覆、水保等相关专题也同步开展中。环境相关章节将引用相关专题的结论。

依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和环境评价有关规范,评价单位委托了无为县环境监测站完成环境质量现状监测和调查工作;根据工程执行的环境质量标准和排放标准进行了环境现状评价和影响预测,并开展公众参与调查,提出减缓公路建设环境影响的措施,编制完成环境影响报告书。

2、地理位置

本项目位于皖江城市带中东部地区,处于东经117°48′~117°59′,北纬31°37′~31°15′之间。本项目起点位于含山县彭山咀东南侧的九莲塘附近,与合巢芜高速公路、北沿江高速马鞍山至巢湖段等衔接,终于无为县塔桥西北侧的刘家庄附近,与铜陵长江公铁两用大桥接线、北沿江高速公路无为至安庆段衔接。项目经过含山县、巢湖市及无为县三个市县。拟建公路地理位置详见图1。

图1 拟建项目地理位置示意图

3、项目建设内容

(1)项目名称:北沿江高速公路巢湖至无为(塔桥)段(注:原项目名称为“铜陵公铁大桥公路接线及巢湖至铜陵高速公路”,后按投资主体不同,分拆为“合福铁路铜陵公铁大桥公路接工程”和“北沿江高速巢湖至无为(塔桥)段”两个项目分别建设)。

(2) 项目建设单位:安徽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3) 项目组成

本项目工程组成包括主线、互通、公路辅助设施(服务区、收费站、养护工区等)。工程组成见表1。

表1 工程组成

4、方案比选

确定路线走廊带、起终点等基础上工可设计了推荐方案和两个比较段。 (1)推荐方案(K0~K43+936)

路线起于含山县彭山咀东南侧的九莲塘附近,接在建的北沿江高速公路马鞍山至巢湖段,与合巢芜高速公路衔接形成枢纽互通,自东北往西南方向延伸,于林头西上跨淮南铁路,在龟山北、西侧相继跨越裕溪河、合福铁路,经望湖山东南、神墩、太平西,在石涧东与拟建的芜湖长江二桥衔接,在无为县城西北侧跨越S208,经无为县城西、赫店东,在塔桥西北的刘家庄附近接北沿江高速公路无为至安庆段(规划),与铜陵公铁两用桥公路接线衔接形成枢纽互通,里程约43.936公里。

主要控制点:起点、林头、石涧、无为县城、赫店、终点。

(2)赫店比较段

路线在石涧镇东(接推荐方案K21+420)与芜湖长江公路二桥衔接后,自东北往西南方向延伸,在石涧镇西南侧的汪冲附近跨越S208,经红庙西、赫店西,在塔桥西北的刘家庄附近(K44+400)接北沿江高速公路无为至安庆段(规划),与铜陵公铁两用桥公路接线衔接形成枢纽互通。

推荐方案和赫店比较段环境因素比较见表2。

表2 方案一和方案二环境因素比选

由表2可知,从环境保护角度而言,工可推荐方案较优。

5、推荐方案技术标准及工程数量

(1) 技术标准

本项目按高速公路标准建设,汽车荷载等级:公路-Ⅰ级,设计速度120公里/小时,各路段横断面分述如下:

◆ 起点(巢湖枢纽互通)~石涧枢纽互通(K21+420)段双向六个车道、路基宽度34.5米,里程21.42公里。

◆ 石涧枢纽互通(K21+420)~塔桥枢纽互通(K43+936) 里程约22.516公里,路基宽度28.0米,双向四车道。

拟建公路分段技术标准见表3。拟建公路主要技术指标见表4。

表3 拟建公路分段技术标准

(2) 工程数量

本项目建设里程约43.936公里;全线填方637.61万m3,挖方201.47万m3。设置桥梁5667.5米/14座,其中特大桥4407.5米/ 1座、大桥850米/3座、中桥276米/6座,小桥134米/4座,涵洞136道;设置互通立交5处;设主线上跨分离立交3514米/7座;通道49道。沿线设置养护工区1处,位于无为北互通(K32+360)附近;服务区1处,位于K8+560处。

拟建项目主要工程数量见表4。拟建公路永久占地数量见表5,临时占地数量见表6,拆迁工程数量见7。

表4 拟建项目主要技术指标及工程数量表

表5 拟建项目永久占地数量表

表6 拟建项目临时占地数量表

表7 拟建项目拆迁工程数量表

(3) 工期安排、投资估算及资金筹措 ◆ 工期安排

本项目工期安排为: 2013年初开工建设, 2016年初建成通车;工期3年。 ◆ 投资估算及资金筹措

本项目推荐方案(全线)里程43.936公里,全部建设资金约需人民币36.12亿元,投资额较大。拟从国内银行贷款27.09亿元,约占总投资的75%;剩余资金约9.03亿元由项目法人筹措,约占总投资的25%。

6、法律法规及规划相符性

(1) 产业政策相符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9号《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本)》(2011年3月27日),本项目属鼓励类项目,因此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2) 路网规划相符性

本项目为《安徽省高速公路网规划要点》(皖政办[2005] 67号) “横六”中巢湖至无为段,其建设符合安徽省高速公路网规划。

(3) 项目涉及环境敏感区法律、法规相符性

拟建公路穿越巢湖风景名胜区外围缓冲区已征得巢湖风景名胜区管委会的复函同意,此外项目不涉及其他特殊、重要生态敏感区、饮用水源保护区等法定保护区,因此项目的建设不涉及法律、法规障碍。

(二) 环境环境现状

1、自然环境

地貌包括低山、丘陵、平原等,地形起伏较大,总趋势表现为南北两端高、中部低。 选线区域属亚热带湿润季风气候区,具有气候温和湿润,四季分明,雨量充沛,光照充足,无霜期长等特征。年平均气温15.1℃~16.9℃。项目区属长江水系,沿线主要地表水体有裕溪河、黄陈河、花渡河等。

2、社会环境

项目直接影响区马鞍山市、合肥市、芜湖市及其所辖的含山县、巢湖市、无为县。项目路线布设已充分考虑了与沿线各市、县和城镇发展的规划,均保持适当距离。推荐方案与沿线县市发展规划不冲突,项目穿越含山县林头镇规划区、无为县赫店镇规划区已取得了当地政府的复函同意,项目建设对沿线城镇发展影响较小。

根据文物部门调查结果,拟建公路不直接涉及各级文物保护单位。项目不涉及矿产压覆。

3、 生 态

①区域土壤现状评价

拟建项目沿线土壤以黄棕壤、水稻土两类为主,约占全部土壤的85%,其余为石灰(岩)土、紫色土和砂黑土。其中,黄棕土壤遍及沿线,成土母系下蜀黄土,主要分布于低洼圩区及中部波状丘陵旁中间。沿线低山残丘区域零星分布着紫色土和砂黑土。

②区域敏感区现状

拟建公路经过巢湖市、合山县和无为县,区域生态敏感区主要有无为县境内的天井山国家森林公园、巢湖市境内的巢湖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和安徽省巢湖水生野生动植物自然保护区。生态评价范围内5km的生态敏感区有1个即重要生态敏感区巢湖国家级风景名胜区,拟建公路K7+000~K12+700段约5.7km穿越了巢湖风景名胜区外围缓冲区,不涉景区范围及景点。

③生态系统现状

评价区的陆生生态进行生态系统划分,可分为自然的林地生态系统、湿地生态及半自然的农业生态系统和人工的城镇/村落生态系统。拟建工程K0~K5和K11~K15+200路段主要是森林生态系统,项目跨越的裕溪河、花渡河和汇水沟渠区域为湿地生态系统,评价范围内K5~K11、K25~K43+936路段主要是农田生态系统和城镇/村落生态系统。

④植物资源现状

评价区地带性群落为北亚热带常绿阔叶落叶混交林地带,亚型为安徽中部北亚热带落叶常绿阔叶混交林带江淮分水岭以南植被片区。K5~K11、K25~K43+936路段以农业植被为主,主要种植有水稻、豆类、山芋(红薯)、花生、芝麻、棉花、瓜类、蔬菜等,其中以玉米和水稻为主;K15~K20路段以灌草丛为主,主要种类有黄荆、盐肤木、构树灌丛和五节芒、白茅、狗牙根、小白酒草、野艾蒿灌草丛等为主。K0~K5和K11~K15+200路段以马尾松和杉木林等针叶林为主,主要分布在丘岗地带,林下乔木种类牡荆、盐肤木、构树等。评价区的森林植被覆盖率为15%。项目评价范围内植被现状主要以农业植被为主,主要是水田农作物植被水稻和旱地农作物植物;林地植被主要以马尾松、杉木人工林为主。

⑤动物资源现状

评价范围陆生野生动物种类不丰富,有陆生脊椎动物12目20科36种,有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陆生野生脊椎动物4种即虎纹蛙、黑头白鹮、灰林鸮和长耳鸮,有安徽省一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1种即灰喜鹊,有安徽省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14种。

⑥水生生物资源现状

评价范围浮游植物中,从种类上看,硅藻门和绿藻门占多数,均占总种数的40%以上,其它各门的数量均较少。从各类浮游植物数量的百分比来看,硅藻占绝大多数,一般在80%以上,其它各门藻类比重较小,仅占20%。浮游动物中,轮虫的种类在四类浮游动物中最为丰富,种数在90种左右,占总种数的 60%以上,优势种为龟甲轮属、

臂尾轮属和异尾轮属的种类,萼花臂尾轮虫的数量最多;其次是原生动物,种数在24种左右。拟建项目不涉及鱼类产卵、索饵、越冬“三场”及洄游通道,也没有国家及安徽省重点保护鱼类。鱼类多为人工放养的经济鱼类,以鲤形目鲤科种类为主,主要有青鱼、草鱼、鲢和鳙。

⑦ 水土流失现状

项目区土壤侵蚀类型以水力侵蚀为主;项目区属于南方红壤丘陵区,侵蚀方式主要为面蚀,土壤侵蚀强度为微度,容许土壤流失量为500t/km2·a。

4、声环境

(1) 环境噪声

杜冲、张疃、初中盛家疃、关山傅、杨家塌、大庄子、千家大村、张后头、二埠、福路初级中学、郭蒋村、庙坂、倪楼、刘山、留桥村等乡村居民点昼间环境噪声范围为36.8~52.5分贝,夜间环境噪声范围为34.1~42.0分贝,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1类标准要求;尖山脚、无为健民文武学校(头埠村)等集镇或现有交通干线35m以外区域居民点昼间环境噪声范围为42.5~63.2分贝,夜间环境噪声范围为36.9~56.9分贝,尖山脚临路第一排受现有合芜高速交通噪声影响,昼间不超标,夜间有超标现象,尖山脚村中间及无为健民文武学校(头埠村)昼夜均满足2类标准要求;解疃位于合芜铁路及县道旁,在无火车经过时段,昼间环境噪声范围为64.4~66.8分贝,夜间环境噪声范围为46.7~54.6分贝,均满足4a类标准要求

(2) 交通噪声

根据对合芜铁路交通噪声监测,合芜铁路昼间交通噪声为80.9分贝,夜间交通噪声为78.7分贝。

根据对省道208交通噪声监测结果,距离公路中心线20m处交通噪声昼间不超标,夜间超标,40m处昼夜均满足4a类标准;60m以外昼夜均满足2类标准要求。

5、水环境

通过对拟建公路沿线裕溪河、花渡河等地表水体水质进行监测,裕溪河、花渡河各断面pH值、高锰酸盐指数、石油类、氨氮等4项指标均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中Ⅲ类标准要求。

6、环境空气

项目沿线含山县境内解疃、无为县境内的无为健民文武学校测点NO2、TSP日均值浓度均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二级评价标准要求。

(三) 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

项目环境敏感目标见附图1。

1、生态影响及保护措施

⑴ 对生态敏感区的影响

拟建公路K7+000至K12+700段经过巢湖风景区外围缓冲区,但不涉及景点资源,对风景名胜区总体影响较小。

① 对风景名胜区路段景区、景点的影响分析:拟建项目穿越区域为巢湖风景名胜区外围缓冲区,不穿越巢湖风景名胜区景区范围,距离风景名胜区边界最近距离约5km,项目涉及景点。因此工程不会对景区风貌产生不利影响。

② 工程对该段植被的影响分析:拟建公路K7+000至K12+700段占用的植被类型主要是马尾松和栓皮栎等针阔叶混交林,灌丛以杉木、牡荆、小果蔷薇等为主的灌丛,灌草丛以芒草、狗尾草等为主,拟建工程占用植被类型为当地常见的植被类型,无珍稀濒危保护植物。因此,工程对风景名胜区植被生长和生态环境影响不大。

③项目建设对风景风景名胜区的正效应:项目建成后将会提升景区的基础设施及服务水平,从而增加风景名胜区的游客数量,为景区带来一定的经济效益,这样将有利于解决景区保护所需的资金,对景区的保护有一定的积极意义。

⑵ 对陆生植物的影响

●农作物影响分析

拟建公路对沿线农作物的占用将导致农作物的生物量损失1322.42t/a。

●林地占用影响分析

拟建公路占用林地约8.30hm2,主要包括马尾松和杉木人工林及灌丛,均为沿线地区常见种,但是公路建设仍然会对沿线涉及林地路段两侧一定距离内植物种类组成造成影响。通过对占用的林地进行补偿和工程建成后绿化等可以在很大程度上弥补公路建设带来的林地损失。项目不涉及国家、省级生态公益林的占用。

公路临时占地将对植被产生直接的破坏作用,但是影响是暂时的,施工结束后通过绿化和复耕后可以恢复。

⑶对陆生动物的影响

施工期间,公路建设对两栖动物和爬行动物的活动有一定的影响,会迫使它们迁移到非施工区,但对其生存不会造成威胁。鸟类和兽类受施工噪声干扰将被迫离开原来的领域,当临时征地区域的植被恢复后,它们仍可回到原来的领域。

营运期交通噪声和夜间车辆行驶时灯光对动物的活动有一定的不利影响,主要是造成公路两侧区域动物活动范围缩小,并向附近地区转移,但影响较小。对评价范围陆生动物而言,工程占地将减少动物的生境,评价范围陆生动物在公路两侧主要以个体形式存在,且栖息生境较广,受公路施工、营运影响可以迁移到附近栖息地,公路建设对其影响程度有限。

⑷对水生生物的影响

跨河桥梁水下桥墩施对施工水域附近水生生物有一定影响,但影响是暂时的,施工结束后,随着水质恢复,浮游生物可基本恢复到施工前的水平。营运期对水生生物基本不造成影响,但是危险品事故泄漏将造成部分河段或水体的水生生态的损失。

⑸水土流失影响

本工程在各时段水土流失预测年限内,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总量为97959.13t,新增水土流失量为92244.26 t。

⑹取、弃土场环境影响

经环评优化后,取土场设置环境基本可行,选址基本避开水田,特别是优质水田,但拟定弃渣场中有部分涉及占用耕地,下阶段应进一步优化取土方案,最大限度减少对耕地占用。弃渣结束后采取复耕措施后影响不大;弃渣场选址在可视范围内,若恢复不当将会对景观构成影响;项目弃渣就近回填取土形成的洼地,不单独设置弃土场,因此项目弃土对环境影响较小。

⑺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工程设计阶段应制定合理的生态维护方案,优化线路设计,尽量减少耕地和林地占用数量,对占用林地采取异地栽植措施,避免砍伐。道路边坡防护应采用植物为主防护措施,防护树种选择地方树种,并采取乔、灌、草等结合方式进行综合防护。

●加强施工期管理,施工活动要保证在征地范围内进行,施工便道及临时占地要尽量缩小范围,减少对耕地的占用。对占用耕地部分的表层土予以收集保存,施工结束后用于复耕或绿化。加强公路两侧绿化,在公路两侧绿化范围内采取乔、灌、草结合的形

式进行绿化,绿化树种尽量选择乡土物种。

对工程占用的耕地应按国家相关政策及安徽省国土资源厅相关批复文件进行耕地占补平衡补偿,同时对占用的基本农田按“占一补一”的原则进行补偿。由建设单位按实际用地面积缴纳基本农田开垦费,专款用于开垦新的耕地。

对于公路沿线占用的林地,应根据《占用征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建设单位应报有关林业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单位提出占用林地申请,按“占一补一”的原则在辖区内做好相应的补偿工作。

工程建设中应加强对古树名木和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的保护,对公路评价范围内的古树名木尽量避让,对无法避让的按林业部门相关手续进行移植保护,同时对邻近公路的古树进行挂牌宣传、保护,必要时设置护栏。

●提高施工人员的保护意识,严禁捕猎野生动物。施工人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严禁在施工区及其周围捕猎野生动物,特别是国家保护动物,在施工时严禁对其进行猎捕,严禁施工人员和当地居民捕杀两栖和爬行动物。

为了减少工程施工噪声对野生动物的惊扰,避免在野生鸟类和兽类晨、昏(早晨、黄昏)或夜间外出觅食、正午是其休息时间施工作业。

●巢湖风景名胜区外围缓冲区路段生态保护措施

◆ 设计阶段

① 拟建公路K7+000至K12+700段穿越巢湖风景名胜区外围缓冲区,下阶段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应按照《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就项目经过巢湖风景名胜区外围缓冲区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② 项目经过风景名胜区路段边坡绿化应进行专门的景观设计,景观设计方案应经风景名胜区管理部门批准;尽可能进行生物性防护,绿化树草种宜选择当地树种,尽量减少工程的痕迹,尽可能使得公路景观与周围环境景观融为一体,降低视觉敏感性,最大限度的缓解和降低视觉冲突,将工程建设给风景名胜区带来的影响降到最低程度。

③ 应加强风景名胜区自然植被的恢复,以利于动物适应新的生境,减轻项目建设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2) 施工期

① 施工期应加强K7+000至K12+700段环境保护管理和监理工作,风景名胜区缓冲区路段施工前应划定施工区域,施工范围严格控制在施工区域,严禁随意扩大施工范

围,同时应严禁施工人员砍伐风景名胜区的林木、破坏自然环境。

② 风景名胜区缓冲区路段应严格管理生活区安全用火用电,注意森林防火。

③ 风景名胜区缓冲区路段施工区段应采取有效的边坡防护、水土保持、减少植被破坏等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④ 要提高施工人员的保护意识,严禁捕猎野生动物。施工人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严禁在施工区及其周围捕猎野生动物,特别是国际保护动物,在施工期严谨对其进行捕猎,严禁施工人员和当地居民捕杀兽类、两栖、爬行和鸟类动物。

⑤ 加强山体保护,不得在风景名胜区或其外围缓冲区设置采石场、取土场、弃土场,施工结束后应加强绿化植被和生态环境的恢复。

◆ 营运期

① K7+000至K12+700段进入风景名胜区缓冲区的上、下行线路端处分别设标志牌予以示意,标志牌上写:“进入巢湖风景名胜区外围缓冲区,请谨慎驾驶”等字样。设立特殊警示标志,警示标志与路基平。公路进入风景名胜区缓冲区路段设置动物编制牌,提醒过往司机注意动物横穿公路,减速满行,避免撞伤动物。

② 应严格危化品运输车辆的管理,以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性事故污染事件的发生和对沿线动植物的影响。

2、声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

⑴ 单机施工机械噪声昼间在距源60m以外基本可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昼间70dB(A)的标准限值;夜间最大超标影响范围为300m。

本项目推荐方案距路中心线200m范围内分布有居民点36个,学校5所。公路施工期施工噪声将会对居民造成不同程度的干扰影响,主要影响对象包括腰庄、张疃、解疃、陡门赵、下黄、杨家塌、漫岗井、东洼、神墩、千家大村、陈家村、姚家松、张后头、黄泥岗、里河梢、赵家村、二埠、金庄、拍草屋、八亩冲、郭蒋村、庙坂、朱家小村、黄汰小学、大胡家、倪楼、倪庄、钱家河滩、陡岗、侯底、庙村、头埠村、惠村、陆家祠堂、吴家咀等距路中心线30m范围以内的居民点,尤其是夜间施工噪声对居民的影响更大。因此施工单位由于施工工艺和其它因素等要求必须进行夜间施工时,应以告示形式告知当地居民,并对可能带来噪声影响的施工现场采取临时围护屏障等降噪措施。

⑵ 营运期噪声预测结果

工程评价范围内共有59个敏感点,其中居民点55个,学校4所。

营运中期,4a、2类区敏感点(36处居民点)中4a类昼间噪声预测值为64.9分贝至75.2分贝,超标17处,超标0分贝至5.2分贝;夜间噪声预测值60.3分贝至70.6分贝,超标36处,超标5.3分贝至15.6分贝。4a、2类区敏感点(36处居民点)中2类昼间噪声预测值为55.9分贝至68.0分贝,超标33处,超标0.1分贝至8.0分贝;夜间噪声预测值51.4分贝至63.5分贝,超标36处,超标1.4分贝至13.5分贝。

营运中期2类区敏感点(19处居民点)昼间噪声预测值52.1分贝至67.5分贝,超标16处,超标0分贝至7.5分贝;夜间预测值47.6分贝至62.9分贝,超标17处,超标0分贝至12.9分贝。

营运中期4所学校昼间夜间噪声值均超标,昼间超标范围4.2分贝至9.1分贝,夜间超标范围9.5分贝至14.5分贝。

⑶噪声防护措施

营运中期(2022)评价范围内有59个敏感点(55个居民点和4所学校),其中噪声超标敏感点有57个,对57处敏感点采取噪声防护。评价提出:采取声屏障+隔声窗措施的居民点28处,声屏障4900延米,隔声窗10560m2;单独采取隔声窗措施的25处,7720m2;声屏障合计28处共4900延米,隔声窗53处共18280m2。此外营运期跟踪监测7处,其中声屏障4处共850延米,隔声窗3处共680m2。噪声治理措施合计2666.8万元,其中声屏障980万元,隔声窗1462.4万元,预留费用224.4万元。

3、社会环境影响

⑴ 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本项目是《安徽省高速公路网规划》“横六”南通——武汉主的组成部分,是连接我国东部与中部地区的重要通道。拟建项目所在区域处于皖江流域中东部,是我国促进中部地区崛起规划中“沿长江经济带”的重要组成部分。项目建设将加快省沿江高速公路建设进程、优化皖过江通道布局,与江苏、湖北等周边省份沿江区域高速公路网衔接,加强中部沿江地区与长三角地区及长江上游地区的交通经济联系,加速构建沿长江经济带,继而通过中部地区重点区域发展带动整体推进,统筹东、中、西部经济协调发展。建成后对传递沿线经济辐射,密切直接影响区与外界区域的联系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项目穿越含山县林头镇规划区及无为县赫店镇规划区已取得了当地政府的同意,

⑵ 项目建设需征用土地和拆迁建筑物,对工程沿线居民生活和生产有一定影响。项目占地指标符合交通部、建设部和国土资源部联合发布的《公路建设项目用地指标》。通过落实国家和地方征地拆迁安置、土地复垦和耕地占补平衡政策,制定合理的土地复垦、拆迁安置方案,落实各项补偿措施,可以使影响降至最低。

⑶对公路建设受影响的资源及基础设施如公路、矿产、光缆、电力、通讯等,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均与相关部门均取得了沟通,在设计和施工中严格执行相关的要求后,对上述设施的影响可以降至最低,项目建设不涉及重要文物资源。

⑷减缓社会影响措施

合理安排施工组织,减缓对沿线居民的干扰影响。对占用的农田和拆迁房屋按国家、安徽省和马鞍山市、合肥市、芜湖市、含山县、巢湖市、无为县等地方相应政策进行合理补偿等;裕溪河大桥应落实防洪专题提出的相应措施;在施工过程中,公路沿线及取土场等临时占地如有文物发现,应立即停止施工,并及时向相关文物保护部门汇报。

4、水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

(1)拟建公路跨越裕溪河、黄陈河(支沟)、花渡河等地表水体。施工期跨越水体桥墩下部结构施工主要采用围堰施工方式,施工处下游100m范围外SS增量不超过50mg/l,对下游100m范围外水域水质不产生污染影响。

(2)施工营地生活污水对水体的影响程度不大,跨越河流和水库桥头两侧施工营地生活污水经过化粪池处理后排放或用作农肥,对水环境基本不产生污染影响。

(3)营运期公路路面径流对河流中各类污染物的贡献量极小,不会改变原有水质类别。跨越水体桥梁段一旦发生危险品泄漏事故,会对下游饮用水源及水产养殖造成不良影响。

(4) 营运期服务区生活污水经二级生化处理后能够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一级标准后排放,对周围环境或水体不会造成污染影响。养护工区、收费站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田灌溉,对地表水影响较小。

(5)水环境保护措施

加强施工管理,跨越沿线跨越水体桥梁施工应采取先进环保的施工工艺、合理安排施工营地、施工场地和建材堆场的位置;公路沿线施工营地的生活污水都要通过化粪池统一收集和处理后用于农肥;施工场地砂石材料的冲洗废水必须经过临时沉淀池的沉淀处理后优先回用。公路跨越水体施工严禁倾倒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粪便及其他废弃物;

同时应做好施工机械保养,避免跑冒滴漏油品等造成水质污染。

营运期服务区生活污水须经二级生化处理后达标后排放。养护工区、收费站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田灌溉。

5、 环境空气

⑴沥青、混凝土拌合站的影响范围为下风向300m左右,通过加蓬盖或表面淋湿,控制扬尘后,影响范围将小于50m,对周围环境空气影响较小。工程中应采取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l6297-1996)中的沥青烟排放限值的沥青混凝土拌和设备,可控制沥青烟污染。

营运期根据类比分析,公路汽车尾气NO2、CO排放不会对周围环境和居民造成污染影响。

⑵施工期间沥青拌合站、混凝土拌合站等选址应避让居民点,选择在居民点下风向,距离应不小于300m。加强施工道路管理,对临近居民点施工道路等采取控制车速、洒水等措施。

6、环境风险

(1) 环境风险分析

本项目施工期可能产生的环境风险一般见于施工时的自然风险与生态风险。自然风险和生态风险是指道路在建设期可能产生的对自然环境与生态环境的突发性、严重、灾害性的影响。项目沿线经过的大部分是农用地、荒杂地和少部分的村庄,在施工期应积极采取必要的措施后发生自然风险和生态风险的可能性很小。

根据推算公路建成后危险品运输车辆在桥上发生事故的最大概率近期为0.019278次/年,中期为0.027363次/年,远期为0.040308次/年,即24年~51年一遇。由以上分析可以看出,危险化学品发生风险事故的概率很小。

项目施工期和运营期的环境风险在采取措施后风险在可接受范围内。

(2) 事故应急处理措施

● 建设单位应编制详尽的应急计划,统一应急行动,明确应急责任人和有关部门的职责,确保在最短的时间将事故控制,以减少对环境的破坏。

● 一旦发生运输危险品事故,由应急电话拨打至应急中心,或者是监控中心通过监控设备得知情况后马上通知应急中心,应急中心值班人员了解情况后立即通知应急指挥人,由应急指挥人立即通知事故处理小组的相关人员迅速前往现场,采取进一步的应急措施,防止污染和危险的扩散。包括及时封堵桥面泄水孔、收集泄露物等应急措施。

● 对相关应急人员进行应急培训,使其具有相应的环保知识和应急事故处理的能力。

● 应急事故监测由地方环境监测站承担,对事故下的水质、环境空气等进行跟踪监测,为指挥部门提供决策依据。

● 一旦运输车辆在公路上发生事故时,应急队伍的应急响应时间必须控制在0.5h之内,保证有足够的施救时间放投放吸油毡,采用拦截方式清除油污;

● 在事故地点附近设置事故紧急隔离带,紧急由应急材料库用车将材料运至事故地点附近,确认可能的运输路线,迅速抵达,然后再进行回收处理作业,如有非油类的化工液体品种如酸、碱等,则确认相应的回收或处理办法。投放吸油毡收集浓度较小的残液,吸油毡经脱水后可重复使用,报废的吸油毡需进行焚烧处理。具体的作业方式在应急计划中详细制定;各类危险品的处置措施包括:

爆炸品:迅速转移至安全场所修理或更换包装,对漏洒的物品及时用水湿润,洒些锯屑或棉絮等松软物,轻轻收集。

压缩气体或易挥发液体:液氨漏气可浸入水中,其他剧毒气体应浸入石灰水中。

自燃品或遇水燃烧品:黄磷洒落后要迅速浸入水中,金属钠、钾等必须浸入盛有煤油或无水液体石蜡的铁桶中。

易燃品:将渗漏部位朝上。对漏洒物用干燥的黄沙、干土覆盖后清理。 毒害品:迅速用沙土掩盖,疏散人员,请卫生防疫部门协助处理。

腐蚀品:用沙土覆盖,清扫后用清水冲洗干净。

(3) 应急预案

泄漏事故发生后,能否有效而迅速的作出应急反应,对于控制污染损失起到最关键的作用,因此,拟建桂南高速应制定环境事故污染应急预案,建立应付突发性事故的抢险指挥系统,设立处理突发性事故污染的风险资金,配备一定数量的溢油回收作业必需

的器材、设备和药品,并纳入安徽省及沿线马鞍山市、合肥市、芜湖市及所属县级应急反应体系之中,做好各体系间沟通、对接工作,做到“分级响应、条块结合、属地管理、上下联动”。

对本项目而言,建设单位应制定《北沿江高速公路巢湖至无为(塔桥)段污染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 总体要求

在严格遵照设计阶段提出的风险防范措施后,营运期本路段公路管理中心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事故应急计划,并按计划中的步骤执行。

成立危险品运输事故应急领导小组,结合区域现有应急体系,编制应急计划,包括应急机构建立、设施建设、人员配置和培训、事故防范和应急管理制度等应急预案。

运输危险品车辆颁发“三证”的管理制度。“三证”即驾驶证、押运证、准运证,齐全者才能运输危险品;防止滴漏货物因雨水造成水体污染;运输危险品的机动车辆车身侧面需印有统一的标志为这些车辆制订特殊的行驶路线,停在指定的停车区域。

● 应急机构的设置及人员编制

由于项目线路里程较长,项目运营公司成立相应的应急机构,各路段按属地原则相应成立路段应急机构,受项目应急机构及属地政府双重领导。应急机构设置情况如下:

①上级指挥中心

本公路上级指挥中心由安徽省交通、公安、环保等职能部门及沿线马鞍山市、合肥市、芜湖市及公路所经过的县共同组成,建设单位(运营公司)及其下属的运营分公司作为其成员。

②应急救援指挥小组

成立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领导小组,由建设单位(运营公司)领导担任组长。

③应急救援指挥小组办公室

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建设单位(运营公司)办公室,由办公室主任负责。

④安全管理监控小组

建设单位(运营公司)下设事故安全管理监控小组,由小组长负责。

⑤安全管理员

建设单位(运营公司)内员工组成

⑥内部协作管理部门

安徽省交通运输厅、安徽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运营公司成立应急协调办公室,作为应急行动的协作机构,负责协调公路的危险品运输管理及应急处理。

● 职责与分工

①上级指挥中心的职责由区域应急体系确定,本报告主要对管理中心的员工职责和分工进行概要确定。

指挥领导组长全面负责安全管理工作及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总指挥工作。

②指挥领导小组副组长负责督促安全工资的检查、落实及整改,协作组长做好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定期组织对公路防护设施或设备进行安全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上报上级指挥中心。

③办公室主任负责安全管理的日常工资,负责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联络、协调工作。督促领导组织员工进行安全知识教育及技能培训。

④安全管理小组长组织落实公路应急设施检查工作和日常管理工作。

⑤安全管理员对公路范围内的应急设施、道路防护设施进行日常维护管理,搞好维修工作。

⑤事故发生后,按照事故等级内容及时向中心应急监控值班人员报告,明确发生点、数量和货种,值班人员向领导小组报告,由其确认核实后启动应急计划,并向应急计划报告中确认的部门及时通告,提出处理前是否需要外部援助;

⑥外部协作部门包括消防、交警、公安等部门;

⑦遇到重大事故,应向上级指挥管理中心报告,便于及时组织协作部门采取应急救援工作。

● 事故报告制度

在事故情况下,要采取有效的报警手段向有关部门报告;事故应急计划信息流程见下图。

如在发生重大事故并可能威胁城镇取水口水质安全时,可直接通知水厂停止取水。 ● 事故报告内容以及处理流程 1)报告要求

中心安全管理员工、事故现场人员报告内容:

①要求报告人要讲明事故发生的地点和货物种类,地址要明确具体; ②因火灾或因火灾引起爆炸的,应讲明人员伤亡情况及起火物资火势;

③留下报警人姓名,电话号码以及联系方法;如果在人群较为密集的地带发生事故,要视空气污染情况向居民发布疏散的警报。

2)防范设施

①在经过敏感水体处设置监控装置,在监控中心设置通讯网络机构应急专用通道,确保路线畅通,确保运输车辆事故及早发现并进行信息快速传递。

②制定禁止、限制和引导危险化学品车辆通过的管理措施。

③经过敏感区域设置足够的防范事故造成水环境污染的防范措施,包括沿线道路、桥梁排水,排水事故应急池等。

在服务区配置应急材料,控制发生重大污染事故。 3)启动和应急主要程序

①制订禁止危险品运输车辆通行、限速行驶的制度;

②配备应急机构和足够的应急人员;

③应急管理机构和人员按照应急响应时间(控制在0.5h之内)启动和响应应急程序; ④应急何防范措施必须尽快传达到可能受影响的区域(无为县石涧镇太平稳定水厂、石涧镇水厂、含山县东关水厂、附近居民),便于受影响单位和人员采取措施;

⑤制订各类危险品的处置措施,具体的作业方式在应急计划中详细制定。 4)事故赔偿

由当地环保局等部门组织调查,按实际情况确定由事故造成受损失的赔偿费用,经法院最终裁决后,按事故程度,由裁定的责任单位给予受损失者经济赔偿。

5)演习和检查制度

定期按计划进行应急演习,熟悉路况,定期检查设备材料完好情况;

加强公路管理部门安全教育及管理工作,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组织中心内部员工正确应对突发事件。

7、环境保护工程投资估算

作为公路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及投资可划分为: (1)环境污染治理治理投入; (2)生态保护投入; (3)社会经济环境保护投入; (4)环境管理及其科技投入。

拟建公路各项环境保护设施及投资详见表8。

表8 工程环境保护措施投资估算

工程总投资36.12亿元,其中环境保护总费用5040.6万元,占总投资比例1.31%。

8、环境保护管理计划

(1) 环境保护管理体系

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管理体系组成见框图2。 (2) 环境管理计划 环境管理计划见表9。

图2 环境保护工作的管理体系组成框图

表9 环境管理计划

9、环境监测计划

(1) 监测目的

通过必要的环境监测计划的实施,全面及时地掌握工程施工期和营运期环境状况,为制定必要的污染控制措施提供依据。

(2) 监测机构

公路施工期和营运期的环境监测应由符合国家环境质量监测认证资质的单位承担。鉴于本项目所处地理位置,建议由项目沿线各地方环境监测站承担。

(3) 监测计划

监测重点为大气、水质、噪声,采用定点和流动监测,定时和不定时抽检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监测计划见表10。

表10 环境监测计划

(4) 监测费用

本工程不添置监测仪器设备,由项目沿线监测单位自备。

施工期为3年,环境监测费15万元/年,其中噪声监测7万元/年,环境空气监测约5万元/年,水质监测约3万元/年。营运期监测费5.0万元/年。监测单位根据公路工程施工期和营运期的环境监测结果编制年度监测报告,送马鞍山市、合肥市、芜湖市环境保护局及交通运输局等有关管理部门备案。

(5) 人员培训

有关环保人员将进行培训,涉及马鞍山市、合肥市、芜湖市、含山县、巢湖市、无为县等市县,评价建议对项目沿线相关部门人员进行培训,培训环境管理人员7人,事故应急人员6人,共计13人次,共需费用13万元。培训计划见表11。

表11 培训计划

10、环境经济效益分析

公路建设对环境的影响复杂,涉及面广,公路建设后的噪声、扬尘、水污染等对本区域环境质量产生影响,对道路沿线农作物、植被有负面影响,同时出现一定程度的水土流失。公路建设需要采取必要的措施来减少这些不利影响,降低水土流失带来的环境问题。环保措施主要是采取绿化降噪、合理处置污水、配备事故应急设施,恢复弃土场地生态等。其它工程中设置涵洞、护坡、排水设施等作为环保间接投资。

⑴ 施工期沿线气、水、声环境污染防治措施可以保证沿线居民正常的生活秩序,保持和恢复农田水利设施,减少水土流失和植被破坏。

⑵ 公路绿化对保持水土,稳定路基,美化公路景观,改善区域生态和驾驶人员的视觉环境。

⑶ 营运期噪声治理:可以最大限度防止公路噪声对沿线环境敏感点居民的干扰,保护居民生活环境,减少噪声污染引起的生理和心理类疾病的发生比率。

⑷ 营运期水环境防治和治理:保护地表水,维护其原有功能,保障居民饮水不受污染,降低疾病产生的概率,防止事故性污染带来的环境危害。

⑸ 环境管理监控:掌握沿线区域环境状况,及时采取环保措施和应急措施,保持本地区环境质量的稳定,使社会、经济和环境协调持续发展。

⑹ 项目的建设将提高本地区公路等级,缩短这一区域由公路绕行距离,减少车辆从现有道路行驶造成的环境污染负荷。

公路建设给本地区国民经济的发展带来了显而易见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同时随着工程施工期和使用期环境保护措施的落实,将使短期内受破坏的生态得到最大限度的恢复和改善。

(四) 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是《安徽省高速公路网规划》“横六”南通——武汉主的组成部分,是连接我国东部与中部地区的重要通道。拟建项目所在区域处于皖江流域中东部,是我国促进中部地区崛起规划中“沿长江经济带”的重要组成部分。项目建设将加快省沿江高速公路建设进程、优化皖过江通道布局,与江苏、湖北等周边省份沿江区域高速公路网衔接,加强中部沿江地区与长三角地区及长江上游地区的交通经济联系,加速构建沿长江经济带,继而通过中部地区重点区域发展带动整体推进,统筹东、中、西部经济协调发展。

建成后对传递沿线经济辐射,密切直接影响区与外界区域的联系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

通过在项目实施的不同阶段落实工程设计和本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后,工程建设对环境的不利影响可得到控制和缓解,从环境保护的角度考虑,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五)联系方式

1、项目建设:

单位名称:安徽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技术开发区香樟大道180号 联 系 人:龚主任 联系电话:0551-65371867

2、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单位名称:中交第二航务工程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 证书编号:国环评证甲字第2603号 联系地址:武汉市武昌区民主路555号 邮 编:430071

联系人:程伟斌 邮箱:[email protected] 联系电话:027-87317492

证书编号:国环评证甲字第2603号

北沿江高速公路巢湖至无为(塔桥)段

环境影响报告书

(简

本)

建设单位:安徽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评价单位:中交第二航务工程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

二○一三年三月

(一) 建设项目概况

1、项目背景

皖江地区是实施促进中部地区崛起战略、安徽省东向发展战略的重点发展区域,是泛长三角地区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安徽省社会经济发展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交通运输是促进皖江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是安徽省崛起和区域协调发展的关键,其中,沿江通道及过江通道建设更是皖江地区社会经济快速协调发展的重要保障。

2005年,按照强抓机遇、乘势而上、奋力崛起的要求,本着体现东向发展战略、加密与长三角的联接通道的原则,安徽省政府出台了《安徽省高速公路网规划要点》。皖江地区规划了南、北沿江高速及7座高速公路过江通道。

目前,皖江区域内,南沿江高速公路马鞍山~池州东至段已建成通车,北沿江高速公路马鞍山~巢湖段在建、滁州~马鞍山段计划年内开工。另外,与南北沿江衔接的铜陵长江公铁两用大桥已经开工建设、公路接线计划年底开工,芜湖长江二桥工可报告已经通过国家发改委、交通运输部组织的审查。为了完善皖江区域高速公路网,特别是芜湖长江二桥、铜陵长江公铁大桥公路桥建成后,能及时连入省高速公路网,充分发挥过江通道和高速公路效益,促进区域社会经济协调发展,落实中部崛起战略、东向发展战略及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规划等,北沿江高速公路巢湖至无为段建设提上了议事日程。

本项目是省北沿江高速公路的组成部分,起终点分别与合巢芜高速公路、铜陵长江公铁两用大桥公路接线衔接,其间与芜湖长江公路二桥衔接。

2012年10月,安徽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委托我公司开展“北沿江高速巢湖至无为(塔桥)段”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我公司接到委托后立即开展工作,并就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执行标准向沿线的马鞍山市、合肥市、芜湖市进行了请示。

目前项目矿产压覆、水保等相关专题也同步开展中。环境相关章节将引用相关专题的结论。

依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和环境评价有关规范,评价单位委托了无为县环境监测站完成环境质量现状监测和调查工作;根据工程执行的环境质量标准和排放标准进行了环境现状评价和影响预测,并开展公众参与调查,提出减缓公路建设环境影响的措施,编制完成环境影响报告书。

2、地理位置

本项目位于皖江城市带中东部地区,处于东经117°48′~117°59′,北纬31°37′~31°15′之间。本项目起点位于含山县彭山咀东南侧的九莲塘附近,与合巢芜高速公路、北沿江高速马鞍山至巢湖段等衔接,终于无为县塔桥西北侧的刘家庄附近,与铜陵长江公铁两用大桥接线、北沿江高速公路无为至安庆段衔接。项目经过含山县、巢湖市及无为县三个市县。拟建公路地理位置详见图1。

图1 拟建项目地理位置示意图

3、项目建设内容

(1)项目名称:北沿江高速公路巢湖至无为(塔桥)段(注:原项目名称为“铜陵公铁大桥公路接线及巢湖至铜陵高速公路”,后按投资主体不同,分拆为“合福铁路铜陵公铁大桥公路接工程”和“北沿江高速巢湖至无为(塔桥)段”两个项目分别建设)。

(2) 项目建设单位:安徽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3) 项目组成

本项目工程组成包括主线、互通、公路辅助设施(服务区、收费站、养护工区等)。工程组成见表1。

表1 工程组成

4、方案比选

确定路线走廊带、起终点等基础上工可设计了推荐方案和两个比较段。 (1)推荐方案(K0~K43+936)

路线起于含山县彭山咀东南侧的九莲塘附近,接在建的北沿江高速公路马鞍山至巢湖段,与合巢芜高速公路衔接形成枢纽互通,自东北往西南方向延伸,于林头西上跨淮南铁路,在龟山北、西侧相继跨越裕溪河、合福铁路,经望湖山东南、神墩、太平西,在石涧东与拟建的芜湖长江二桥衔接,在无为县城西北侧跨越S208,经无为县城西、赫店东,在塔桥西北的刘家庄附近接北沿江高速公路无为至安庆段(规划),与铜陵公铁两用桥公路接线衔接形成枢纽互通,里程约43.936公里。

主要控制点:起点、林头、石涧、无为县城、赫店、终点。

(2)赫店比较段

路线在石涧镇东(接推荐方案K21+420)与芜湖长江公路二桥衔接后,自东北往西南方向延伸,在石涧镇西南侧的汪冲附近跨越S208,经红庙西、赫店西,在塔桥西北的刘家庄附近(K44+400)接北沿江高速公路无为至安庆段(规划),与铜陵公铁两用桥公路接线衔接形成枢纽互通。

推荐方案和赫店比较段环境因素比较见表2。

表2 方案一和方案二环境因素比选

由表2可知,从环境保护角度而言,工可推荐方案较优。

5、推荐方案技术标准及工程数量

(1) 技术标准

本项目按高速公路标准建设,汽车荷载等级:公路-Ⅰ级,设计速度120公里/小时,各路段横断面分述如下:

◆ 起点(巢湖枢纽互通)~石涧枢纽互通(K21+420)段双向六个车道、路基宽度34.5米,里程21.42公里。

◆ 石涧枢纽互通(K21+420)~塔桥枢纽互通(K43+936) 里程约22.516公里,路基宽度28.0米,双向四车道。

拟建公路分段技术标准见表3。拟建公路主要技术指标见表4。

表3 拟建公路分段技术标准

(2) 工程数量

本项目建设里程约43.936公里;全线填方637.61万m3,挖方201.47万m3。设置桥梁5667.5米/14座,其中特大桥4407.5米/ 1座、大桥850米/3座、中桥276米/6座,小桥134米/4座,涵洞136道;设置互通立交5处;设主线上跨分离立交3514米/7座;通道49道。沿线设置养护工区1处,位于无为北互通(K32+360)附近;服务区1处,位于K8+560处。

拟建项目主要工程数量见表4。拟建公路永久占地数量见表5,临时占地数量见表6,拆迁工程数量见7。

表4 拟建项目主要技术指标及工程数量表

表5 拟建项目永久占地数量表

表6 拟建项目临时占地数量表

表7 拟建项目拆迁工程数量表

(3) 工期安排、投资估算及资金筹措 ◆ 工期安排

本项目工期安排为: 2013年初开工建设, 2016年初建成通车;工期3年。 ◆ 投资估算及资金筹措

本项目推荐方案(全线)里程43.936公里,全部建设资金约需人民币36.12亿元,投资额较大。拟从国内银行贷款27.09亿元,约占总投资的75%;剩余资金约9.03亿元由项目法人筹措,约占总投资的25%。

6、法律法规及规划相符性

(1) 产业政策相符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9号《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本)》(2011年3月27日),本项目属鼓励类项目,因此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2) 路网规划相符性

本项目为《安徽省高速公路网规划要点》(皖政办[2005] 67号) “横六”中巢湖至无为段,其建设符合安徽省高速公路网规划。

(3) 项目涉及环境敏感区法律、法规相符性

拟建公路穿越巢湖风景名胜区外围缓冲区已征得巢湖风景名胜区管委会的复函同意,此外项目不涉及其他特殊、重要生态敏感区、饮用水源保护区等法定保护区,因此项目的建设不涉及法律、法规障碍。

(二) 环境环境现状

1、自然环境

地貌包括低山、丘陵、平原等,地形起伏较大,总趋势表现为南北两端高、中部低。 选线区域属亚热带湿润季风气候区,具有气候温和湿润,四季分明,雨量充沛,光照充足,无霜期长等特征。年平均气温15.1℃~16.9℃。项目区属长江水系,沿线主要地表水体有裕溪河、黄陈河、花渡河等。

2、社会环境

项目直接影响区马鞍山市、合肥市、芜湖市及其所辖的含山县、巢湖市、无为县。项目路线布设已充分考虑了与沿线各市、县和城镇发展的规划,均保持适当距离。推荐方案与沿线县市发展规划不冲突,项目穿越含山县林头镇规划区、无为县赫店镇规划区已取得了当地政府的复函同意,项目建设对沿线城镇发展影响较小。

根据文物部门调查结果,拟建公路不直接涉及各级文物保护单位。项目不涉及矿产压覆。

3、 生 态

①区域土壤现状评价

拟建项目沿线土壤以黄棕壤、水稻土两类为主,约占全部土壤的85%,其余为石灰(岩)土、紫色土和砂黑土。其中,黄棕土壤遍及沿线,成土母系下蜀黄土,主要分布于低洼圩区及中部波状丘陵旁中间。沿线低山残丘区域零星分布着紫色土和砂黑土。

②区域敏感区现状

拟建公路经过巢湖市、合山县和无为县,区域生态敏感区主要有无为县境内的天井山国家森林公园、巢湖市境内的巢湖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和安徽省巢湖水生野生动植物自然保护区。生态评价范围内5km的生态敏感区有1个即重要生态敏感区巢湖国家级风景名胜区,拟建公路K7+000~K12+700段约5.7km穿越了巢湖风景名胜区外围缓冲区,不涉景区范围及景点。

③生态系统现状

评价区的陆生生态进行生态系统划分,可分为自然的林地生态系统、湿地生态及半自然的农业生态系统和人工的城镇/村落生态系统。拟建工程K0~K5和K11~K15+200路段主要是森林生态系统,项目跨越的裕溪河、花渡河和汇水沟渠区域为湿地生态系统,评价范围内K5~K11、K25~K43+936路段主要是农田生态系统和城镇/村落生态系统。

④植物资源现状

评价区地带性群落为北亚热带常绿阔叶落叶混交林地带,亚型为安徽中部北亚热带落叶常绿阔叶混交林带江淮分水岭以南植被片区。K5~K11、K25~K43+936路段以农业植被为主,主要种植有水稻、豆类、山芋(红薯)、花生、芝麻、棉花、瓜类、蔬菜等,其中以玉米和水稻为主;K15~K20路段以灌草丛为主,主要种类有黄荆、盐肤木、构树灌丛和五节芒、白茅、狗牙根、小白酒草、野艾蒿灌草丛等为主。K0~K5和K11~K15+200路段以马尾松和杉木林等针叶林为主,主要分布在丘岗地带,林下乔木种类牡荆、盐肤木、构树等。评价区的森林植被覆盖率为15%。项目评价范围内植被现状主要以农业植被为主,主要是水田农作物植被水稻和旱地农作物植物;林地植被主要以马尾松、杉木人工林为主。

⑤动物资源现状

评价范围陆生野生动物种类不丰富,有陆生脊椎动物12目20科36种,有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陆生野生脊椎动物4种即虎纹蛙、黑头白鹮、灰林鸮和长耳鸮,有安徽省一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1种即灰喜鹊,有安徽省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14种。

⑥水生生物资源现状

评价范围浮游植物中,从种类上看,硅藻门和绿藻门占多数,均占总种数的40%以上,其它各门的数量均较少。从各类浮游植物数量的百分比来看,硅藻占绝大多数,一般在80%以上,其它各门藻类比重较小,仅占20%。浮游动物中,轮虫的种类在四类浮游动物中最为丰富,种数在90种左右,占总种数的 60%以上,优势种为龟甲轮属、

臂尾轮属和异尾轮属的种类,萼花臂尾轮虫的数量最多;其次是原生动物,种数在24种左右。拟建项目不涉及鱼类产卵、索饵、越冬“三场”及洄游通道,也没有国家及安徽省重点保护鱼类。鱼类多为人工放养的经济鱼类,以鲤形目鲤科种类为主,主要有青鱼、草鱼、鲢和鳙。

⑦ 水土流失现状

项目区土壤侵蚀类型以水力侵蚀为主;项目区属于南方红壤丘陵区,侵蚀方式主要为面蚀,土壤侵蚀强度为微度,容许土壤流失量为500t/km2·a。

4、声环境

(1) 环境噪声

杜冲、张疃、初中盛家疃、关山傅、杨家塌、大庄子、千家大村、张后头、二埠、福路初级中学、郭蒋村、庙坂、倪楼、刘山、留桥村等乡村居民点昼间环境噪声范围为36.8~52.5分贝,夜间环境噪声范围为34.1~42.0分贝,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1类标准要求;尖山脚、无为健民文武学校(头埠村)等集镇或现有交通干线35m以外区域居民点昼间环境噪声范围为42.5~63.2分贝,夜间环境噪声范围为36.9~56.9分贝,尖山脚临路第一排受现有合芜高速交通噪声影响,昼间不超标,夜间有超标现象,尖山脚村中间及无为健民文武学校(头埠村)昼夜均满足2类标准要求;解疃位于合芜铁路及县道旁,在无火车经过时段,昼间环境噪声范围为64.4~66.8分贝,夜间环境噪声范围为46.7~54.6分贝,均满足4a类标准要求

(2) 交通噪声

根据对合芜铁路交通噪声监测,合芜铁路昼间交通噪声为80.9分贝,夜间交通噪声为78.7分贝。

根据对省道208交通噪声监测结果,距离公路中心线20m处交通噪声昼间不超标,夜间超标,40m处昼夜均满足4a类标准;60m以外昼夜均满足2类标准要求。

5、水环境

通过对拟建公路沿线裕溪河、花渡河等地表水体水质进行监测,裕溪河、花渡河各断面pH值、高锰酸盐指数、石油类、氨氮等4项指标均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中Ⅲ类标准要求。

6、环境空气

项目沿线含山县境内解疃、无为县境内的无为健民文武学校测点NO2、TSP日均值浓度均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二级评价标准要求。

(三) 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

项目环境敏感目标见附图1。

1、生态影响及保护措施

⑴ 对生态敏感区的影响

拟建公路K7+000至K12+700段经过巢湖风景区外围缓冲区,但不涉及景点资源,对风景名胜区总体影响较小。

① 对风景名胜区路段景区、景点的影响分析:拟建项目穿越区域为巢湖风景名胜区外围缓冲区,不穿越巢湖风景名胜区景区范围,距离风景名胜区边界最近距离约5km,项目涉及景点。因此工程不会对景区风貌产生不利影响。

② 工程对该段植被的影响分析:拟建公路K7+000至K12+700段占用的植被类型主要是马尾松和栓皮栎等针阔叶混交林,灌丛以杉木、牡荆、小果蔷薇等为主的灌丛,灌草丛以芒草、狗尾草等为主,拟建工程占用植被类型为当地常见的植被类型,无珍稀濒危保护植物。因此,工程对风景名胜区植被生长和生态环境影响不大。

③项目建设对风景风景名胜区的正效应:项目建成后将会提升景区的基础设施及服务水平,从而增加风景名胜区的游客数量,为景区带来一定的经济效益,这样将有利于解决景区保护所需的资金,对景区的保护有一定的积极意义。

⑵ 对陆生植物的影响

●农作物影响分析

拟建公路对沿线农作物的占用将导致农作物的生物量损失1322.42t/a。

●林地占用影响分析

拟建公路占用林地约8.30hm2,主要包括马尾松和杉木人工林及灌丛,均为沿线地区常见种,但是公路建设仍然会对沿线涉及林地路段两侧一定距离内植物种类组成造成影响。通过对占用的林地进行补偿和工程建成后绿化等可以在很大程度上弥补公路建设带来的林地损失。项目不涉及国家、省级生态公益林的占用。

公路临时占地将对植被产生直接的破坏作用,但是影响是暂时的,施工结束后通过绿化和复耕后可以恢复。

⑶对陆生动物的影响

施工期间,公路建设对两栖动物和爬行动物的活动有一定的影响,会迫使它们迁移到非施工区,但对其生存不会造成威胁。鸟类和兽类受施工噪声干扰将被迫离开原来的领域,当临时征地区域的植被恢复后,它们仍可回到原来的领域。

营运期交通噪声和夜间车辆行驶时灯光对动物的活动有一定的不利影响,主要是造成公路两侧区域动物活动范围缩小,并向附近地区转移,但影响较小。对评价范围陆生动物而言,工程占地将减少动物的生境,评价范围陆生动物在公路两侧主要以个体形式存在,且栖息生境较广,受公路施工、营运影响可以迁移到附近栖息地,公路建设对其影响程度有限。

⑷对水生生物的影响

跨河桥梁水下桥墩施对施工水域附近水生生物有一定影响,但影响是暂时的,施工结束后,随着水质恢复,浮游生物可基本恢复到施工前的水平。营运期对水生生物基本不造成影响,但是危险品事故泄漏将造成部分河段或水体的水生生态的损失。

⑸水土流失影响

本工程在各时段水土流失预测年限内,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总量为97959.13t,新增水土流失量为92244.26 t。

⑹取、弃土场环境影响

经环评优化后,取土场设置环境基本可行,选址基本避开水田,特别是优质水田,但拟定弃渣场中有部分涉及占用耕地,下阶段应进一步优化取土方案,最大限度减少对耕地占用。弃渣结束后采取复耕措施后影响不大;弃渣场选址在可视范围内,若恢复不当将会对景观构成影响;项目弃渣就近回填取土形成的洼地,不单独设置弃土场,因此项目弃土对环境影响较小。

⑺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工程设计阶段应制定合理的生态维护方案,优化线路设计,尽量减少耕地和林地占用数量,对占用林地采取异地栽植措施,避免砍伐。道路边坡防护应采用植物为主防护措施,防护树种选择地方树种,并采取乔、灌、草等结合方式进行综合防护。

●加强施工期管理,施工活动要保证在征地范围内进行,施工便道及临时占地要尽量缩小范围,减少对耕地的占用。对占用耕地部分的表层土予以收集保存,施工结束后用于复耕或绿化。加强公路两侧绿化,在公路两侧绿化范围内采取乔、灌、草结合的形

式进行绿化,绿化树种尽量选择乡土物种。

对工程占用的耕地应按国家相关政策及安徽省国土资源厅相关批复文件进行耕地占补平衡补偿,同时对占用的基本农田按“占一补一”的原则进行补偿。由建设单位按实际用地面积缴纳基本农田开垦费,专款用于开垦新的耕地。

对于公路沿线占用的林地,应根据《占用征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建设单位应报有关林业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单位提出占用林地申请,按“占一补一”的原则在辖区内做好相应的补偿工作。

工程建设中应加强对古树名木和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的保护,对公路评价范围内的古树名木尽量避让,对无法避让的按林业部门相关手续进行移植保护,同时对邻近公路的古树进行挂牌宣传、保护,必要时设置护栏。

●提高施工人员的保护意识,严禁捕猎野生动物。施工人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严禁在施工区及其周围捕猎野生动物,特别是国家保护动物,在施工时严禁对其进行猎捕,严禁施工人员和当地居民捕杀两栖和爬行动物。

为了减少工程施工噪声对野生动物的惊扰,避免在野生鸟类和兽类晨、昏(早晨、黄昏)或夜间外出觅食、正午是其休息时间施工作业。

●巢湖风景名胜区外围缓冲区路段生态保护措施

◆ 设计阶段

① 拟建公路K7+000至K12+700段穿越巢湖风景名胜区外围缓冲区,下阶段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应按照《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就项目经过巢湖风景名胜区外围缓冲区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② 项目经过风景名胜区路段边坡绿化应进行专门的景观设计,景观设计方案应经风景名胜区管理部门批准;尽可能进行生物性防护,绿化树草种宜选择当地树种,尽量减少工程的痕迹,尽可能使得公路景观与周围环境景观融为一体,降低视觉敏感性,最大限度的缓解和降低视觉冲突,将工程建设给风景名胜区带来的影响降到最低程度。

③ 应加强风景名胜区自然植被的恢复,以利于动物适应新的生境,减轻项目建设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2) 施工期

① 施工期应加强K7+000至K12+700段环境保护管理和监理工作,风景名胜区缓冲区路段施工前应划定施工区域,施工范围严格控制在施工区域,严禁随意扩大施工范

围,同时应严禁施工人员砍伐风景名胜区的林木、破坏自然环境。

② 风景名胜区缓冲区路段应严格管理生活区安全用火用电,注意森林防火。

③ 风景名胜区缓冲区路段施工区段应采取有效的边坡防护、水土保持、减少植被破坏等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④ 要提高施工人员的保护意识,严禁捕猎野生动物。施工人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严禁在施工区及其周围捕猎野生动物,特别是国际保护动物,在施工期严谨对其进行捕猎,严禁施工人员和当地居民捕杀兽类、两栖、爬行和鸟类动物。

⑤ 加强山体保护,不得在风景名胜区或其外围缓冲区设置采石场、取土场、弃土场,施工结束后应加强绿化植被和生态环境的恢复。

◆ 营运期

① K7+000至K12+700段进入风景名胜区缓冲区的上、下行线路端处分别设标志牌予以示意,标志牌上写:“进入巢湖风景名胜区外围缓冲区,请谨慎驾驶”等字样。设立特殊警示标志,警示标志与路基平。公路进入风景名胜区缓冲区路段设置动物编制牌,提醒过往司机注意动物横穿公路,减速满行,避免撞伤动物。

② 应严格危化品运输车辆的管理,以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性事故污染事件的发生和对沿线动植物的影响。

2、声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

⑴ 单机施工机械噪声昼间在距源60m以外基本可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昼间70dB(A)的标准限值;夜间最大超标影响范围为300m。

本项目推荐方案距路中心线200m范围内分布有居民点36个,学校5所。公路施工期施工噪声将会对居民造成不同程度的干扰影响,主要影响对象包括腰庄、张疃、解疃、陡门赵、下黄、杨家塌、漫岗井、东洼、神墩、千家大村、陈家村、姚家松、张后头、黄泥岗、里河梢、赵家村、二埠、金庄、拍草屋、八亩冲、郭蒋村、庙坂、朱家小村、黄汰小学、大胡家、倪楼、倪庄、钱家河滩、陡岗、侯底、庙村、头埠村、惠村、陆家祠堂、吴家咀等距路中心线30m范围以内的居民点,尤其是夜间施工噪声对居民的影响更大。因此施工单位由于施工工艺和其它因素等要求必须进行夜间施工时,应以告示形式告知当地居民,并对可能带来噪声影响的施工现场采取临时围护屏障等降噪措施。

⑵ 营运期噪声预测结果

工程评价范围内共有59个敏感点,其中居民点55个,学校4所。

营运中期,4a、2类区敏感点(36处居民点)中4a类昼间噪声预测值为64.9分贝至75.2分贝,超标17处,超标0分贝至5.2分贝;夜间噪声预测值60.3分贝至70.6分贝,超标36处,超标5.3分贝至15.6分贝。4a、2类区敏感点(36处居民点)中2类昼间噪声预测值为55.9分贝至68.0分贝,超标33处,超标0.1分贝至8.0分贝;夜间噪声预测值51.4分贝至63.5分贝,超标36处,超标1.4分贝至13.5分贝。

营运中期2类区敏感点(19处居民点)昼间噪声预测值52.1分贝至67.5分贝,超标16处,超标0分贝至7.5分贝;夜间预测值47.6分贝至62.9分贝,超标17处,超标0分贝至12.9分贝。

营运中期4所学校昼间夜间噪声值均超标,昼间超标范围4.2分贝至9.1分贝,夜间超标范围9.5分贝至14.5分贝。

⑶噪声防护措施

营运中期(2022)评价范围内有59个敏感点(55个居民点和4所学校),其中噪声超标敏感点有57个,对57处敏感点采取噪声防护。评价提出:采取声屏障+隔声窗措施的居民点28处,声屏障4900延米,隔声窗10560m2;单独采取隔声窗措施的25处,7720m2;声屏障合计28处共4900延米,隔声窗53处共18280m2。此外营运期跟踪监测7处,其中声屏障4处共850延米,隔声窗3处共680m2。噪声治理措施合计2666.8万元,其中声屏障980万元,隔声窗1462.4万元,预留费用224.4万元。

3、社会环境影响

⑴ 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本项目是《安徽省高速公路网规划》“横六”南通——武汉主的组成部分,是连接我国东部与中部地区的重要通道。拟建项目所在区域处于皖江流域中东部,是我国促进中部地区崛起规划中“沿长江经济带”的重要组成部分。项目建设将加快省沿江高速公路建设进程、优化皖过江通道布局,与江苏、湖北等周边省份沿江区域高速公路网衔接,加强中部沿江地区与长三角地区及长江上游地区的交通经济联系,加速构建沿长江经济带,继而通过中部地区重点区域发展带动整体推进,统筹东、中、西部经济协调发展。建成后对传递沿线经济辐射,密切直接影响区与外界区域的联系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项目穿越含山县林头镇规划区及无为县赫店镇规划区已取得了当地政府的同意,

⑵ 项目建设需征用土地和拆迁建筑物,对工程沿线居民生活和生产有一定影响。项目占地指标符合交通部、建设部和国土资源部联合发布的《公路建设项目用地指标》。通过落实国家和地方征地拆迁安置、土地复垦和耕地占补平衡政策,制定合理的土地复垦、拆迁安置方案,落实各项补偿措施,可以使影响降至最低。

⑶对公路建设受影响的资源及基础设施如公路、矿产、光缆、电力、通讯等,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均与相关部门均取得了沟通,在设计和施工中严格执行相关的要求后,对上述设施的影响可以降至最低,项目建设不涉及重要文物资源。

⑷减缓社会影响措施

合理安排施工组织,减缓对沿线居民的干扰影响。对占用的农田和拆迁房屋按国家、安徽省和马鞍山市、合肥市、芜湖市、含山县、巢湖市、无为县等地方相应政策进行合理补偿等;裕溪河大桥应落实防洪专题提出的相应措施;在施工过程中,公路沿线及取土场等临时占地如有文物发现,应立即停止施工,并及时向相关文物保护部门汇报。

4、水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

(1)拟建公路跨越裕溪河、黄陈河(支沟)、花渡河等地表水体。施工期跨越水体桥墩下部结构施工主要采用围堰施工方式,施工处下游100m范围外SS增量不超过50mg/l,对下游100m范围外水域水质不产生污染影响。

(2)施工营地生活污水对水体的影响程度不大,跨越河流和水库桥头两侧施工营地生活污水经过化粪池处理后排放或用作农肥,对水环境基本不产生污染影响。

(3)营运期公路路面径流对河流中各类污染物的贡献量极小,不会改变原有水质类别。跨越水体桥梁段一旦发生危险品泄漏事故,会对下游饮用水源及水产养殖造成不良影响。

(4) 营运期服务区生活污水经二级生化处理后能够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一级标准后排放,对周围环境或水体不会造成污染影响。养护工区、收费站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田灌溉,对地表水影响较小。

(5)水环境保护措施

加强施工管理,跨越沿线跨越水体桥梁施工应采取先进环保的施工工艺、合理安排施工营地、施工场地和建材堆场的位置;公路沿线施工营地的生活污水都要通过化粪池统一收集和处理后用于农肥;施工场地砂石材料的冲洗废水必须经过临时沉淀池的沉淀处理后优先回用。公路跨越水体施工严禁倾倒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粪便及其他废弃物;

同时应做好施工机械保养,避免跑冒滴漏油品等造成水质污染。

营运期服务区生活污水须经二级生化处理后达标后排放。养护工区、收费站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田灌溉。

5、 环境空气

⑴沥青、混凝土拌合站的影响范围为下风向300m左右,通过加蓬盖或表面淋湿,控制扬尘后,影响范围将小于50m,对周围环境空气影响较小。工程中应采取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l6297-1996)中的沥青烟排放限值的沥青混凝土拌和设备,可控制沥青烟污染。

营运期根据类比分析,公路汽车尾气NO2、CO排放不会对周围环境和居民造成污染影响。

⑵施工期间沥青拌合站、混凝土拌合站等选址应避让居民点,选择在居民点下风向,距离应不小于300m。加强施工道路管理,对临近居民点施工道路等采取控制车速、洒水等措施。

6、环境风险

(1) 环境风险分析

本项目施工期可能产生的环境风险一般见于施工时的自然风险与生态风险。自然风险和生态风险是指道路在建设期可能产生的对自然环境与生态环境的突发性、严重、灾害性的影响。项目沿线经过的大部分是农用地、荒杂地和少部分的村庄,在施工期应积极采取必要的措施后发生自然风险和生态风险的可能性很小。

根据推算公路建成后危险品运输车辆在桥上发生事故的最大概率近期为0.019278次/年,中期为0.027363次/年,远期为0.040308次/年,即24年~51年一遇。由以上分析可以看出,危险化学品发生风险事故的概率很小。

项目施工期和运营期的环境风险在采取措施后风险在可接受范围内。

(2) 事故应急处理措施

● 建设单位应编制详尽的应急计划,统一应急行动,明确应急责任人和有关部门的职责,确保在最短的时间将事故控制,以减少对环境的破坏。

● 一旦发生运输危险品事故,由应急电话拨打至应急中心,或者是监控中心通过监控设备得知情况后马上通知应急中心,应急中心值班人员了解情况后立即通知应急指挥人,由应急指挥人立即通知事故处理小组的相关人员迅速前往现场,采取进一步的应急措施,防止污染和危险的扩散。包括及时封堵桥面泄水孔、收集泄露物等应急措施。

● 对相关应急人员进行应急培训,使其具有相应的环保知识和应急事故处理的能力。

● 应急事故监测由地方环境监测站承担,对事故下的水质、环境空气等进行跟踪监测,为指挥部门提供决策依据。

● 一旦运输车辆在公路上发生事故时,应急队伍的应急响应时间必须控制在0.5h之内,保证有足够的施救时间放投放吸油毡,采用拦截方式清除油污;

● 在事故地点附近设置事故紧急隔离带,紧急由应急材料库用车将材料运至事故地点附近,确认可能的运输路线,迅速抵达,然后再进行回收处理作业,如有非油类的化工液体品种如酸、碱等,则确认相应的回收或处理办法。投放吸油毡收集浓度较小的残液,吸油毡经脱水后可重复使用,报废的吸油毡需进行焚烧处理。具体的作业方式在应急计划中详细制定;各类危险品的处置措施包括:

爆炸品:迅速转移至安全场所修理或更换包装,对漏洒的物品及时用水湿润,洒些锯屑或棉絮等松软物,轻轻收集。

压缩气体或易挥发液体:液氨漏气可浸入水中,其他剧毒气体应浸入石灰水中。

自燃品或遇水燃烧品:黄磷洒落后要迅速浸入水中,金属钠、钾等必须浸入盛有煤油或无水液体石蜡的铁桶中。

易燃品:将渗漏部位朝上。对漏洒物用干燥的黄沙、干土覆盖后清理。 毒害品:迅速用沙土掩盖,疏散人员,请卫生防疫部门协助处理。

腐蚀品:用沙土覆盖,清扫后用清水冲洗干净。

(3) 应急预案

泄漏事故发生后,能否有效而迅速的作出应急反应,对于控制污染损失起到最关键的作用,因此,拟建桂南高速应制定环境事故污染应急预案,建立应付突发性事故的抢险指挥系统,设立处理突发性事故污染的风险资金,配备一定数量的溢油回收作业必需

的器材、设备和药品,并纳入安徽省及沿线马鞍山市、合肥市、芜湖市及所属县级应急反应体系之中,做好各体系间沟通、对接工作,做到“分级响应、条块结合、属地管理、上下联动”。

对本项目而言,建设单位应制定《北沿江高速公路巢湖至无为(塔桥)段污染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 总体要求

在严格遵照设计阶段提出的风险防范措施后,营运期本路段公路管理中心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事故应急计划,并按计划中的步骤执行。

成立危险品运输事故应急领导小组,结合区域现有应急体系,编制应急计划,包括应急机构建立、设施建设、人员配置和培训、事故防范和应急管理制度等应急预案。

运输危险品车辆颁发“三证”的管理制度。“三证”即驾驶证、押运证、准运证,齐全者才能运输危险品;防止滴漏货物因雨水造成水体污染;运输危险品的机动车辆车身侧面需印有统一的标志为这些车辆制订特殊的行驶路线,停在指定的停车区域。

● 应急机构的设置及人员编制

由于项目线路里程较长,项目运营公司成立相应的应急机构,各路段按属地原则相应成立路段应急机构,受项目应急机构及属地政府双重领导。应急机构设置情况如下:

①上级指挥中心

本公路上级指挥中心由安徽省交通、公安、环保等职能部门及沿线马鞍山市、合肥市、芜湖市及公路所经过的县共同组成,建设单位(运营公司)及其下属的运营分公司作为其成员。

②应急救援指挥小组

成立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领导小组,由建设单位(运营公司)领导担任组长。

③应急救援指挥小组办公室

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建设单位(运营公司)办公室,由办公室主任负责。

④安全管理监控小组

建设单位(运营公司)下设事故安全管理监控小组,由小组长负责。

⑤安全管理员

建设单位(运营公司)内员工组成

⑥内部协作管理部门

安徽省交通运输厅、安徽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运营公司成立应急协调办公室,作为应急行动的协作机构,负责协调公路的危险品运输管理及应急处理。

● 职责与分工

①上级指挥中心的职责由区域应急体系确定,本报告主要对管理中心的员工职责和分工进行概要确定。

指挥领导组长全面负责安全管理工作及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总指挥工作。

②指挥领导小组副组长负责督促安全工资的检查、落实及整改,协作组长做好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定期组织对公路防护设施或设备进行安全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上报上级指挥中心。

③办公室主任负责安全管理的日常工资,负责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联络、协调工作。督促领导组织员工进行安全知识教育及技能培训。

④安全管理小组长组织落实公路应急设施检查工作和日常管理工作。

⑤安全管理员对公路范围内的应急设施、道路防护设施进行日常维护管理,搞好维修工作。

⑤事故发生后,按照事故等级内容及时向中心应急监控值班人员报告,明确发生点、数量和货种,值班人员向领导小组报告,由其确认核实后启动应急计划,并向应急计划报告中确认的部门及时通告,提出处理前是否需要外部援助;

⑥外部协作部门包括消防、交警、公安等部门;

⑦遇到重大事故,应向上级指挥管理中心报告,便于及时组织协作部门采取应急救援工作。

● 事故报告制度

在事故情况下,要采取有效的报警手段向有关部门报告;事故应急计划信息流程见下图。

如在发生重大事故并可能威胁城镇取水口水质安全时,可直接通知水厂停止取水。 ● 事故报告内容以及处理流程 1)报告要求

中心安全管理员工、事故现场人员报告内容:

①要求报告人要讲明事故发生的地点和货物种类,地址要明确具体; ②因火灾或因火灾引起爆炸的,应讲明人员伤亡情况及起火物资火势;

③留下报警人姓名,电话号码以及联系方法;如果在人群较为密集的地带发生事故,要视空气污染情况向居民发布疏散的警报。

2)防范设施

①在经过敏感水体处设置监控装置,在监控中心设置通讯网络机构应急专用通道,确保路线畅通,确保运输车辆事故及早发现并进行信息快速传递。

②制定禁止、限制和引导危险化学品车辆通过的管理措施。

③经过敏感区域设置足够的防范事故造成水环境污染的防范措施,包括沿线道路、桥梁排水,排水事故应急池等。

在服务区配置应急材料,控制发生重大污染事故。 3)启动和应急主要程序

①制订禁止危险品运输车辆通行、限速行驶的制度;

②配备应急机构和足够的应急人员;

③应急管理机构和人员按照应急响应时间(控制在0.5h之内)启动和响应应急程序; ④应急何防范措施必须尽快传达到可能受影响的区域(无为县石涧镇太平稳定水厂、石涧镇水厂、含山县东关水厂、附近居民),便于受影响单位和人员采取措施;

⑤制订各类危险品的处置措施,具体的作业方式在应急计划中详细制定。 4)事故赔偿

由当地环保局等部门组织调查,按实际情况确定由事故造成受损失的赔偿费用,经法院最终裁决后,按事故程度,由裁定的责任单位给予受损失者经济赔偿。

5)演习和检查制度

定期按计划进行应急演习,熟悉路况,定期检查设备材料完好情况;

加强公路管理部门安全教育及管理工作,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组织中心内部员工正确应对突发事件。

7、环境保护工程投资估算

作为公路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及投资可划分为: (1)环境污染治理治理投入; (2)生态保护投入; (3)社会经济环境保护投入; (4)环境管理及其科技投入。

拟建公路各项环境保护设施及投资详见表8。

表8 工程环境保护措施投资估算

工程总投资36.12亿元,其中环境保护总费用5040.6万元,占总投资比例1.31%。

8、环境保护管理计划

(1) 环境保护管理体系

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管理体系组成见框图2。 (2) 环境管理计划 环境管理计划见表9。

图2 环境保护工作的管理体系组成框图

表9 环境管理计划

9、环境监测计划

(1) 监测目的

通过必要的环境监测计划的实施,全面及时地掌握工程施工期和营运期环境状况,为制定必要的污染控制措施提供依据。

(2) 监测机构

公路施工期和营运期的环境监测应由符合国家环境质量监测认证资质的单位承担。鉴于本项目所处地理位置,建议由项目沿线各地方环境监测站承担。

(3) 监测计划

监测重点为大气、水质、噪声,采用定点和流动监测,定时和不定时抽检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监测计划见表10。

表10 环境监测计划

(4) 监测费用

本工程不添置监测仪器设备,由项目沿线监测单位自备。

施工期为3年,环境监测费15万元/年,其中噪声监测7万元/年,环境空气监测约5万元/年,水质监测约3万元/年。营运期监测费5.0万元/年。监测单位根据公路工程施工期和营运期的环境监测结果编制年度监测报告,送马鞍山市、合肥市、芜湖市环境保护局及交通运输局等有关管理部门备案。

(5) 人员培训

有关环保人员将进行培训,涉及马鞍山市、合肥市、芜湖市、含山县、巢湖市、无为县等市县,评价建议对项目沿线相关部门人员进行培训,培训环境管理人员7人,事故应急人员6人,共计13人次,共需费用13万元。培训计划见表11。

表11 培训计划

10、环境经济效益分析

公路建设对环境的影响复杂,涉及面广,公路建设后的噪声、扬尘、水污染等对本区域环境质量产生影响,对道路沿线农作物、植被有负面影响,同时出现一定程度的水土流失。公路建设需要采取必要的措施来减少这些不利影响,降低水土流失带来的环境问题。环保措施主要是采取绿化降噪、合理处置污水、配备事故应急设施,恢复弃土场地生态等。其它工程中设置涵洞、护坡、排水设施等作为环保间接投资。

⑴ 施工期沿线气、水、声环境污染防治措施可以保证沿线居民正常的生活秩序,保持和恢复农田水利设施,减少水土流失和植被破坏。

⑵ 公路绿化对保持水土,稳定路基,美化公路景观,改善区域生态和驾驶人员的视觉环境。

⑶ 营运期噪声治理:可以最大限度防止公路噪声对沿线环境敏感点居民的干扰,保护居民生活环境,减少噪声污染引起的生理和心理类疾病的发生比率。

⑷ 营运期水环境防治和治理:保护地表水,维护其原有功能,保障居民饮水不受污染,降低疾病产生的概率,防止事故性污染带来的环境危害。

⑸ 环境管理监控:掌握沿线区域环境状况,及时采取环保措施和应急措施,保持本地区环境质量的稳定,使社会、经济和环境协调持续发展。

⑹ 项目的建设将提高本地区公路等级,缩短这一区域由公路绕行距离,减少车辆从现有道路行驶造成的环境污染负荷。

公路建设给本地区国民经济的发展带来了显而易见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同时随着工程施工期和使用期环境保护措施的落实,将使短期内受破坏的生态得到最大限度的恢复和改善。

(四) 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是《安徽省高速公路网规划》“横六”南通——武汉主的组成部分,是连接我国东部与中部地区的重要通道。拟建项目所在区域处于皖江流域中东部,是我国促进中部地区崛起规划中“沿长江经济带”的重要组成部分。项目建设将加快省沿江高速公路建设进程、优化皖过江通道布局,与江苏、湖北等周边省份沿江区域高速公路网衔接,加强中部沿江地区与长三角地区及长江上游地区的交通经济联系,加速构建沿长江经济带,继而通过中部地区重点区域发展带动整体推进,统筹东、中、西部经济协调发展。

建成后对传递沿线经济辐射,密切直接影响区与外界区域的联系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

通过在项目实施的不同阶段落实工程设计和本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后,工程建设对环境的不利影响可得到控制和缓解,从环境保护的角度考虑,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五)联系方式

1、项目建设:

单位名称:安徽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技术开发区香樟大道180号 联 系 人:龚主任 联系电话:0551-65371867

2、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单位名称:中交第二航务工程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 证书编号:国环评证甲字第2603号 联系地址:武汉市武昌区民主路555号 邮 编:430071

联系人:程伟斌 邮箱:[email protected] 联系电话:027-873174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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