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苗赔偿协议
甲方:中铁建电气化局集团南方工程有限公司神朔项目部
乙方:
为加快神朔铁路建设进度,确保神朔铁路扩能建设顺利进行,由中铁建电
气化局集团南方工程有限公司神朔项目部承建的三岔站站场既有电力线路改造
工程。为使沿线群众经济不受损失,经双方共同协商,达成以下赔偿协议:
一、赔偿标准:
1、电杆坑:耕地 元/个 非耕地 元/个
2、拉线坑:耕地 元/个 非耕地 元/个
3、青苗补偿:农作物玉米 元/亩;农作物大豆 元/亩
4、砍伐树木赔偿,普通树胸径在10cm 以上 元/棵,胸径在10cm 以下 元/棵。已挂果的果树 元/棵,未挂果的果树 元/棵。
荒田、河道等不能种植的地方电杆坑、拉线不赔偿。
二、付款方式:
按照甲方在施工中损坏的青苗,树木和草地、电杆坑,拉线坑的实际数量,
由甲乙双方共同丈量,清点。待甲方施工结束后,甲方用现金一次性给予付清并
填好赔偿清单,乙方收到赔偿款后应及时给甲方出具收据和甲方需要的相关手
续。
三、甲乙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甲方在施工过程中,应尽量保护好乙方的庄稼,努力做到使村名的损失降低
到最低限度。乙方应积极配合好甲方施工,不得随意刁难甲方,确保甲方施工顺
利进行。如发现问题双方领导共同协商解决。
四、补偿款结清后,此协议自行生效。
五、以上协议双方共同遵守,此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两份,从签字之日起
生效。
甲方:中铁建电气化局集团南方工程有限公司神朔项目部 代表人:
乙方: 代表人:
年 月 日
青苗赔偿协议
甲方:中铁建电气化局集团南方工程有限公司神朔项目部
乙方:
为加快神朔铁路建设进度,确保神朔铁路扩能建设顺利进行,由中铁建电
气化局集团南方工程有限公司神朔项目部承建的三岔站站场既有电力线路改造
工程。为使沿线群众经济不受损失,经双方共同协商,达成以下赔偿协议:
一、赔偿标准:
1、电杆坑:耕地 元/个 非耕地 元/个
2、拉线坑:耕地 元/个 非耕地 元/个
3、青苗补偿:农作物玉米 元/亩;农作物大豆 元/亩
4、砍伐树木赔偿,普通树胸径在10cm 以上 元/棵,胸径在10cm 以下 元/棵。已挂果的果树 元/棵,未挂果的果树 元/棵。
荒田、河道等不能种植的地方电杆坑、拉线不赔偿。
二、付款方式:
按照甲方在施工中损坏的青苗,树木和草地、电杆坑,拉线坑的实际数量,
由甲乙双方共同丈量,清点。待甲方施工结束后,甲方用现金一次性给予付清并
填好赔偿清单,乙方收到赔偿款后应及时给甲方出具收据和甲方需要的相关手
续。
三、甲乙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甲方在施工过程中,应尽量保护好乙方的庄稼,努力做到使村名的损失降低
到最低限度。乙方应积极配合好甲方施工,不得随意刁难甲方,确保甲方施工顺
利进行。如发现问题双方领导共同协商解决。
四、补偿款结清后,此协议自行生效。
五、以上协议双方共同遵守,此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两份,从签字之日起
生效。
甲方:中铁建电气化局集团南方工程有限公司神朔项目部 代表人:
乙方: 代表人: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