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安全监督工作方案

建设工程安全监督工作方案

宣化县交通运输局项目管理办公室

2014年7月9日

建设工程安全监督工作方案

监督注册号:

为提高监督工作的质量,增加透明度,使安全监督工作制度化、程序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督导则》及国家、省、市有关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制定工程安全监督工作方案,请施工单位遵照执行,监理单位配合。

一、工作思路

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建筑工程安全工作会议精神,以施工安全为核心,以工程现场监督检查为主线,提高参建各方责任意识、生产安全监管水平,防止质量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

二、工作目标

全面监督,分级负责,实现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我局建筑工程安全监督工作的组织领导,特成立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我局建筑工程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组 长:魏文新

副组长:祁朝华

成 员:朱志刚、王飞飞、白凤龙、刘莎、孙 雷、陈秀芳、武

红艳

四、监督内容

(一)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的行为监督内容:

1、是否有施工许可证和相应的安全资质,项目经理与中标书是否一致。

2、是否建立了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安全管理机构,项目经理、安全员等管理人员是否具有相应资格并持证上岗,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工作人员是否经过三级安全教育。

3、是否建立健全以第一责任人为核心,分级负责的安全生产责任

制,是否建立施工安全保证体系。

4、是否建立健全并落实执行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包括:目标管理制度、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安全检查制度、安全教育制度、班前安全活动制度、消防管理制度、工伤事故报告处理制度等)。

5、是否按规定程序审批、针对性、操作性强的施工组织设计或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包括:文明施工、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基坑支护、地下工程、模板工程、脚手架工程、起重设备拆装、大型设备吊装及其它特殊安全防护措施)组织施工。

6、防护用品和设施是否符合标准。

7、是否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8、对地下管线和相邻建、构筑物是否有安全保护措施。

(二)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实体监督内容

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实体监督实行巡查与重点检查相结合,并对施工现场的全方位、全过程,按照JGJ59-99《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进行评分,监督检查的重点:

1、安全管理

监督检查安全保证体系是否建立并执行,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在现场的落实情况,安全管理资料建档情况。

2、脚手架

(1)施工方案的审批、搭设前的交底、搭设完毕验收;(2)钢管、扣件等材质;(3)立杆基础,架体与建筑物的拉结;(4)各杆件的设置、杆件搭设、间距与剪刀撑;(5)脚手板、防护栏杆以及架体内的封闭;(6)卸料平台、通道;

3、基坑支护

(1)施工方案有针对性、可操作性,并按规定手续审批;(2)坑壁支护及其监测、坑边荷载;(3)临边防护、人员上下通道、排水措施;(4)土方开挖、作业环境。

4、模板工程

(1)施工方案有针对性的安全措施、审批、验收手续;(2)支撑系统是否按方案搭设;(3)施工荷载的控制情况;(4)模板的存放、

拆除方法,作业的环境。

5、“三宝”及洞口临边防护

(1)“三宝”(安全帽、安全带和安全网)安全符合标准,正确使用;(2)洞口临边(楼梯口、电梯井口、预留洞口、通道口及临边)防护设施定型化、工具化。

6、施工用电

(1)配电装置符合标准;(2)接地与接零保护系统;(3)三级配电、二级保护、一机一闸一漏一箱;(4)动力照明、配电线路、安全电压;(5)用电档案。

7、物料提升机(龙门架、井字架)

(1)架体制作、架体稳定、吊篮;(2)限位保险装置;(3)钢丝绳、传动系统;(4)楼层卸料平台防护;(5)安装验收、联络信号。

8、塔吊

(1)验收合格证、操作证;(2)安全装置,包括力矩限制器、超高限位器、变幅限位器、行走限位器、回转限位器、吊钩棘爪和卷扬机卷筒保险装置等。(3)附墙装置、塔体稳定。(4)指挥与操作,联络信号;(5)安装、拆卸方案、验收、检查、维修记录;(6)电气安全与多塔作业的安全。

9、施工机具

(1)安装验收合格手续;(2)机具的安全防护装置;(3)电气安全,包括保护零线连接、漏电保护器的使用;

10、起重吊装

(1)施工方案、审批手续;(2)起重机械的安全状况,起重作业安全要点;(3)操作人员持证情况;(4)起重高处作业的防护。

11、文明施工

(1)现场围档:围档的高度、稳固、整洁美观;(2)封闭管理:大门及门头标志、门卫管理;(3)施工场地:道路硬化、畅通、有排水措施;(4)材料堆放:按平面图堆放整齐,标明分类;(5)现场住宿:与作业区分开,宿舍符合卫生要求;(6)现场防火:有制度、措施、设施;(7)现场标牌:有规范整齐的牌图、安全标语、宣传栏等;

(8)生活设施:有食堂、厕所、浴室等设施,并符合卫生要求; (9)保健急救:有医务室或保健箱,有急救保健措施;(10)社区服务:有爱民便民措施、治安综合管理。

五、其它要求

1、对《事故隐患整改通知单》所列内容,施工单位应立即组织整改,并在规定时间内将整改结果报项目办,对未整改或整改不力的视情节严重,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2、对在施工过程中发生死亡、重伤、机械设备事故,应二小时内报我站,并保护好现场,对迟报、瞒报、破坏事故现场,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3、本方案只对建筑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宏观指导,明确监督检查工作重点。由于受施工各方面条件的制约,其它一些针对性要求,根据具体检查情况而定。

4、项目办每月将对所管辖建筑工程项目进行一次安全监督检查。

宣化县交通运输局项目管理办公室

2014年7月9日

建设工程安全监督工作方案

工程名称 静宁县滨河花园建兴7#住宅楼 编 制 人 审 批 人 编制机构 静宁县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站 日 期

甘肃省工程安全监督总站监制

建设工程安全监督工作方案

监督注册号:

为提高监督工作的质量,增加透明度,使安全监督工作制度化、程序化,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督导则》及国家、省、市有关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制定 静宁县滨河花园建兴6#住宅楼工程安全监督工作方案,请施工单位遵照执行,建设、监理单位配合。

一、监督内容

(一)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的行为监督内容:

1、是否有施工许可证和相应的安全资质,项目经理与中标书是否一致。

2、是否建立了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安全管理机构,项目经理、安全员等管理人员是否具有相应资格并持证上岗,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工作人员是否经过三级安全教育。

3、是否建立健全以第一责任人为核心,分级负责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建立施工安全保证体系。

4、是否建立健全并落实执行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包括:目标管理制度、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安全检查制度、安全教育制度、班前安全活动制度、消防管理制度、工伤事故报告处理制度等)。

5、是否按规定程序审批、针对性、操作性强的施工组织设计或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包括:文明施工、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基坑支护、地下工程、模板工程、脚手架工程、起重设备拆装、大型设备吊装及其它特殊安全防护措施)组织施工。

6、防护用品和设施是否符合标准。

7、是否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8、对地下管线和相邻建、构筑物是否有安全保护措施。

(二)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实体监督内容

我站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实体监督实行巡查与重点检查相结合,并对施工现场的全方位、全过程,按照JGJ59-99《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进行评分,监督检查的重点:

1、安全管理

监督检查安全保证体系是否建立并执行,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在现场的落实情况,安全管理资料建档情况。

2、脚手架

(1)施工方案的审批、搭设前的交底、搭设完毕验收;(2)钢管、扣件等材质;(3)立杆基础,架体与建筑物的拉结;(4)各杆件的设置、杆件搭设、间距与剪刀撑;(5)脚手板、防护栏杆以及架体内的封闭;(6)卸料平台、通道;

3、基坑支护

(1)施工方案有针对性、可操作性,并按规定手续审批;(2)坑壁支护及其监测、坑边荷载;(3)临边防护、人员上下通道、排水措施;(4)土方开挖、作业环境。

4、模板工程

(1)施工方案有针对性的安全措施、审批、验收手续;(2)支撑系统是否按方案搭设;

(3)施工荷载的控制情况;(4)模板的存放、拆除方法,作业的环境。

5、“三宝”及洞口临边防护

(1)“三宝”(安全帽、安全带和安全网)安全符合标准,正确使用;(2)洞口临边(楼梯口、电梯井口、预留洞口、通道口及临边)防护设施定型化、工具化。

6、施工用电

(1)配电装置符合标准;(2)接地与接零保护系统;(3)三级配电、二级保护、一机一闸一漏一箱;(4)动力照明、配电线路、安全电压;(5)用电档案。

7、物料提升机(龙门架、井字架)

(1)架体制作、架体稳定、吊篮;(2)限位保险装置;(3)钢丝绳、传动系统;(4)楼层卸料平台防护;(5)安装验收、联络信号。

8、塔吊

(1)验收合格证、操作证;(2)安全装置,包括力矩限制器、超高限位器、变幅限位器、行走限位器、回转限位器、吊钩棘爪和卷扬机卷筒保险装置等。(3)附墙装置、塔体稳定。

(4)指挥与操作,联络信号;(5)安装、拆卸方案、验收、检查、维修记录;(6)电气安全与多塔作业的安全。

9、施工机具

(1)安装验收合格手续;(2)机具的安全防护装置;(3)电气安全,包括保护零线连接、漏电保护器的使用;

10、起重吊装

(1)施工方案、审批手续;(2)起重机械的安全状况,起重作业安全要点;(3)操作人员持证情况;(4)起重高处作业的防护。

11、文明施工

(1)现场围档:围档的高度、稳固、整洁美观;(2)封闭管理:大门及门头标志、门卫管理;(3)施工场地:道路硬化、畅通、有排水措施;(4)材料堆放:按平面图堆放整齐,标明分类;(5)现场住宿:与作业区分开,宿舍符合卫生要求;(6)现场防火:有制度、措施、设施;(7)现场标牌:有规范整齐的牌图、安全标语、宣传栏等;(8)生活设施:有食

堂、厕所、浴室等设施,并符合卫生要求; (9)保健急救:有医务室或保健箱,有急救保健措施;(10)社区服务:有爱民便民措施、治安综合管理。

二、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评价方法

我站对施工现场的基础施工(含桩基施工)、主体施工、装修施工进行定期、不定期检查并按JGJ59-99《建筑施工现场安全检查评分标准》进行评分,评分结果列入企业年度考核,作为企业安全资质管理及综合考评的依据。

(一)基础阶段评价

1、评价时间

基础施工完成工作量的40%,桩基础施工完成工作量的50%,应提前三天报安监站。

2、评价重点

(1)安全管理、组织机构;(2)专项的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或技术方案;(3)施工现场临时用电;(4)深基坑支护、土方开挖;(5)机械设备检测,使用安全;(6)文明施工。

(二)主体施工阶段(含安装)的评价

1、评价时间

主体施工完成三分之一高度和封顶前,安装工程完成工作量30%和80%时,应分二次分别提前三天报安监站。

2、评价重点

(1)脚手架;(2)施工现场临时用电;(3)洞口、临边防护;(4)机械设备使用安全;

(5)模板支撑系统;(6)设备、结构吊装;(7)文明施工。

(三)装修阶段的评价

1、评价时间

外装修施工完成工作量的50%,内装修施工完成工作量的40%,应提前三天报安监站。

2、评价重点

(1)脚手架(含内脚手架)、高处作业防护;(2)施工现场临时用电;(3)易燃易爆物品管理、消防安全;(4)施工机具;(5)文明施工。

(四)达标工地的验收与文明工地的评比

1、达标工地验收

(1)施工单位在完成主体施工1/3高度,可申请达标工地的验收,安监站结合基础阶段评价,加权后综合得分作为达标工地的验收依据。(2)单项的桩基础工程、安装工程、装饰工程在完成50%工作量后,可申报达标工地验收。(3)综合得分达到70分以上为达标现场。

2、文明工地的评比

(1)对已获得达标现场的工地,可申报省市级文明工地,由文明工地考核小组组织核查,综合得分85分以上者,由安监站审定,报县建设局批准上报。

三、其它要求

1、对《事故隐患整改通知单》所列内容,施工单位应立即组织整改,并在规定时间内将整改结果报我站,对未整改或整改不力的视情节严重,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2、对在施工过程中发生死亡、重伤、机械设备事故,应二小时内报我站,并保护好现场,对迟报、瞒报、破坏事故现场,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3、施工过程中以下重点环节,应在施工(使用)前以书面形式报县安监站

(1)基坑支护;(2)高度≥27m的脚手架、高空吊篮脚手架;(3)大型结构吊装;(4)高度≥6m的模板支撑系统;(5)高度≥30m的物料提升机。

4、本方案只对该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宏观指导,明确监督检查工作重点。由于受施工各方面条件的制约,其它一些针对性要求,根据具体检查情况而定。

5、我站派以下监督员,代表我站履行监督职责,请配合工作:

6、本方案一式三份,由项目部、建设(监理)单位、安监站各一份。

静宁县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站(盖章)

年 月 日

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档案 ZJ01:建设工程安全监督工作方案

建设工程安全监督工作方案

工程名称 静宁县滨河花园建兴8#住宅楼 编 制 人 审 批 人 编制机构 静宁县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站 日 期

甘肃省工程安全监督总站监制

建设工程安全监督工作方案

监督注册号:

为提高监督工作的质量,增加透明度,使安全监督工作制度化、程序化,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督导则》及国家、省、市有关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制定 静宁县滨河花园建兴6#住宅楼工程安全监督工作方案,请施工单位遵照执行,建设、监理单位配合。

一、监督内容

(一)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的行为监督内容:

1、是否有施工许可证和相应的安全资质,项目经理与中标书是否一致。

2、是否建立了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安全管理机构,项目经理、安全员等管理人员是否具有相应资格并持证上岗,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工作人员是否经过三级安全教育。

3、是否建立健全以第一责任人为核心,分级负责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建立施工安全保证体系。

4、是否建立健全并落实执行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包括:目标管理制度、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安全检查制度、安全教育制度、班前安全活动制度、消防管理制度、工伤事故报告处理制度等)。

5、是否按规定程序审批、针对性、操作性强的施工组织设计或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包括:文明施工、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基坑支护、地下工程、模板工程、脚手架工程、起重设备拆装、大型设备吊装及其它特殊安全防护措施)组织施工。

6、防护用品和设施是否符合标准。

7、是否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8、对地下管线和相邻建、构筑物是否有安全保护措施。

(二)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实体监督内容

我站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实体监督实行巡查与重点检查相结合,并对施工现场的全方位、全过程,按照JGJ59-99《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进行评分,监督检查的重点:

1、安全管理

监督检查安全保证体系是否建立并执行,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在现场的落实情况,安全管理资料建档情况。

2、脚手架

(1)施工方案的审批、搭设前的交底、搭设完毕验收;(2)钢管、扣件等材质;(3)立杆基础,架体与建筑物的拉结;(4)各杆件的设置、杆件搭设、间距与剪刀撑;(5)脚手板、防护栏杆以及架体内的封闭;(6)卸料平台、通道;

3、基坑支护

(1)施工方案有针对性、可操作性,并按规定手续审批;(2)坑壁支护及其监测、坑边荷载;(3)临边防护、人员上下通道、排水措施;(4)土方开挖、作业环境。

4、模板工程

(1)施工方案有针对性的安全措施、审批、验收手续;(2)支撑系统是否按方案搭设;

(3)施工荷载的控制情况;(4)模板的存放、拆除方法,作业的环境。

5、“三宝”及洞口临边防护

(1)“三宝”(安全帽、安全带和安全网)安全符合标准,正确使用;(2)洞口临边(楼梯口、电梯井口、预留洞口、通道口及临边)防护设施定型化、工具化。

6、施工用电

(1)配电装置符合标准;(2)接地与接零保护系统;(3)三级配电、二级保护、一机一闸一漏一箱;(4)动力照明、配电线路、安全电压;(5)用电档案。

7、物料提升机(龙门架、井字架)

(1)架体制作、架体稳定、吊篮;(2)限位保险装置;(3)钢丝绳、传动系统;(4)楼层卸料平台防护;(5)安装验收、联络信号。

8、塔吊

(1)验收合格证、操作证;(2)安全装置,包括力矩限制器、超高限位器、变幅限位器、行走限位器、回转限位器、吊钩棘爪和卷扬机卷筒保险装置等。(3)附墙装置、塔体稳定。

(4)指挥与操作,联络信号;(5)安装、拆卸方案、验收、检查、维修记录;(6)电气安全与多塔作业的安全。

9、施工机具

(1)安装验收合格手续;(2)机具的安全防护装置;(3)电气安全,包括保护零线连接、漏电保护器的使用;

10、起重吊装

(1)施工方案、审批手续;(2)起重机械的安全状况,起重作业安全要点;(3)操作人员持证情况;(4)起重高处作业的防护。

11、文明施工

(1)现场围档:围档的高度、稳固、整洁美观;(2)封闭管理:大门及门头标志、门卫管理;(3)施工场地:道路硬化、畅通、有排水措施;(4)材料堆放:按平面图堆放整齐,标明分类;(5)现场住宿:与作业区分开,宿舍符合卫生要求;(6)现场防火:有制度、措施、设施;(7)现场标牌:有规范整齐的牌图、安全标语、宣传栏等;(8)生活设施:有食

堂、厕所、浴室等设施,并符合卫生要求; (9)保健急救:有医务室或保健箱,有急救保健措施;(10)社区服务:有爱民便民措施、治安综合管理。

二、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评价方法

我站对施工现场的基础施工(含桩基施工)、主体施工、装修施工进行定期、不定期检查并按JGJ59-99《建筑施工现场安全检查评分标准》进行评分,评分结果列入企业年度考核,作为企业安全资质管理及综合考评的依据。

(一)基础阶段评价

1、评价时间

基础施工完成工作量的40%,桩基础施工完成工作量的50%,应提前三天报安监站。

2、评价重点

(1)安全管理、组织机构;(2)专项的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或技术方案;(3)施工现场临时用电;(4)深基坑支护、土方开挖;(5)机械设备检测,使用安全;(6)文明施工。

(二)主体施工阶段(含安装)的评价

1、评价时间

主体施工完成三分之一高度和封顶前,安装工程完成工作量30%和80%时,应分二次分别提前三天报安监站。

2、评价重点

(1)脚手架;(2)施工现场临时用电;(3)洞口、临边防护;(4)机械设备使用安全;

(5)模板支撑系统;(6)设备、结构吊装;(7)文明施工。

(三)装修阶段的评价

1、评价时间

外装修施工完成工作量的50%,内装修施工完成工作量的40%,应提前三天报安监站。

2、评价重点

(1)脚手架(含内脚手架)、高处作业防护;(2)施工现场临时用电;(3)易燃易爆物品管理、消防安全;(4)施工机具;(5)文明施工。

(四)达标工地的验收与文明工地的评比

1、达标工地验收

(1)施工单位在完成主体施工1/3高度,可申请达标工地的验收,安监站结合基础阶段评价,加权后综合得分作为达标工地的验收依据。(2)单项的桩基础工程、安装工程、装饰工程在完成50%工作量后,可申报达标工地验收。(3)综合得分达到70分以上为达标现场。

2、文明工地的评比

(1)对已获得达标现场的工地,可申报省市级文明工地,由文明工地考核小组组织核查,综合得分85分以上者,由安监站审定,报县建设局批准上报。

三、其它要求

1、对《事故隐患整改通知单》所列内容,施工单位应立即组织整改,并在规定时间内将整改结果报我站,对未整改或整改不力的视情节严重,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2、对在施工过程中发生死亡、重伤、机械设备事故,应二小时内报我站,并保护好现场,对迟报、瞒报、破坏事故现场,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3、施工过程中以下重点环节,应在施工(使用)前以书面形式报县安监站

(1)基坑支护;(2)高度≥27m的脚手架、高空吊篮脚手架;(3)大型结构吊装;(4)高度≥6m的模板支撑系统;(5)高度≥30m的物料提升机。

4、本方案只对该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宏观指导,明确监督检查工作重点。由于受施工各方面条件的制约,其它一些针对性要求,根据具体检查情况而定。

5、我站派以下监督员,代表我站履行监督职责,请配合工作:

6、本方案一式三份,由项目部、建设(监理)单位、安监站各一份。

静宁县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站(盖章)

年 月 日

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档案 ZJ01:建设工程安全监督工作方案

建设工程安全监督工作方案

工程名称 静宁县滨河花园建兴9#住宅楼 编 制 人 审 批 人 编制机构 静宁县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站 日 期

甘肃省工程安全监督总站监制

建设工程安全监督工作方案

监督注册号:

为提高监督工作的质量,增加透明度,使安全监督工作制度化、程序化,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督导则》及国家、省、市有关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制定 静宁县滨河花园建兴6#住宅楼工程安全监督工作方案,请施工单位遵照执行,建设、监理单位配合。

一、监督内容

(一)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的行为监督内容:

1、是否有施工许可证和相应的安全资质,项目经理与中标书是否一致。

2、是否建立了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安全管理机构,项目经理、安全员等管理人员是否具有相应资格并持证上岗,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工作人员是否经过三级安全教育。

3、是否建立健全以第一责任人为核心,分级负责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建立施工安全保证体系。

4、是否建立健全并落实执行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包括:目标管理制度、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安全检查制度、安全教育制度、班前安全活动制度、消防管理制度、工伤事故报告处理制度等)。

5、是否按规定程序审批、针对性、操作性强的施工组织设计或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包括:文明施工、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基坑支护、地下工程、模板工程、脚手架工程、起重设备拆装、大型设备吊装及其它特殊安全防护措施)组织施工。

6、防护用品和设施是否符合标准。

7、是否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8、对地下管线和相邻建、构筑物是否有安全保护措施。

(二)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实体监督内容

我站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实体监督实行巡查与重点检查相结合,并对施工现场的全方位、全过程,按照JGJ59-99《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进行评分,监督检查的重点:

1、安全管理

监督检查安全保证体系是否建立并执行,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在现场的落实情况,安全管理资料建档情况。

2、脚手架

(1)施工方案的审批、搭设前的交底、搭设完毕验收;(2)钢管、扣件等材质;(3)立杆基础,架体与建筑物的拉结;(4)各杆件的设置、杆件搭设、间距与剪刀撑;(5)脚手板、防护栏杆以及架体内的封闭;(6)卸料平台、通道;

3、基坑支护

(1)施工方案有针对性、可操作性,并按规定手续审批;(2)坑壁支护及其监测、坑边荷载;(3)临边防护、人员上下通道、排水措施;(4)土方开挖、作业环境。

4、模板工程

(1)施工方案有针对性的安全措施、审批、验收手续;(2)支撑系统是否按方案搭设;

(3)施工荷载的控制情况;(4)模板的存放、拆除方法,作业的环境。

5、“三宝”及洞口临边防护

(1)“三宝”(安全帽、安全带和安全网)安全符合标准,正确使用;(2)洞口临边(楼梯口、电梯井口、预留洞口、通道口及临边)防护设施定型化、工具化。

6、施工用电

(1)配电装置符合标准;(2)接地与接零保护系统;(3)三级配电、二级保护、一机一闸一漏一箱;(4)动力照明、配电线路、安全电压;(5)用电档案。

7、物料提升机(龙门架、井字架)

(1)架体制作、架体稳定、吊篮;(2)限位保险装置;(3)钢丝绳、传动系统;(4)楼层卸料平台防护;(5)安装验收、联络信号。

8、塔吊

(1)验收合格证、操作证;(2)安全装置,包括力矩限制器、超高限位器、变幅限位器、行走限位器、回转限位器、吊钩棘爪和卷扬机卷筒保险装置等。(3)附墙装置、塔体稳定。

(4)指挥与操作,联络信号;(5)安装、拆卸方案、验收、检查、维修记录;(6)电气安全与多塔作业的安全。

9、施工机具

(1)安装验收合格手续;(2)机具的安全防护装置;(3)电气安全,包括保护零线连接、漏电保护器的使用;

10、起重吊装

(1)施工方案、审批手续;(2)起重机械的安全状况,起重作业安全要点;(3)操作人员持证情况;(4)起重高处作业的防护。

11、文明施工

(1)现场围档:围档的高度、稳固、整洁美观;(2)封闭管理:大门及门头标志、门卫管理;(3)施工场地:道路硬化、畅通、有排水措施;(4)材料堆放:按平面图堆放整齐,标明分类;(5)现场住宿:与作业区分开,宿舍符合卫生要求;(6)现场防火:有制度、措施、设施;(7)现场标牌:有规范整齐的牌图、安全标语、宣传栏等;(8)生活设施:有食

堂、厕所、浴室等设施,并符合卫生要求; (9)保健急救:有医务室或保健箱,有急救保健措施;(10)社区服务:有爱民便民措施、治安综合管理。

二、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评价方法

我站对施工现场的基础施工(含桩基施工)、主体施工、装修施工进行定期、不定期检查并按JGJ59-99《建筑施工现场安全检查评分标准》进行评分,评分结果列入企业年度考核,作为企业安全资质管理及综合考评的依据。

(一)基础阶段评价

1、评价时间

基础施工完成工作量的40%,桩基础施工完成工作量的50%,应提前三天报安监站。

2、评价重点

(1)安全管理、组织机构;(2)专项的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或技术方案;(3)施工现场临时用电;(4)深基坑支护、土方开挖;(5)机械设备检测,使用安全;(6)文明施工。

(二)主体施工阶段(含安装)的评价

1、评价时间

主体施工完成三分之一高度和封顶前,安装工程完成工作量30%和80%时,应分二次分别提前三天报安监站。

2、评价重点

(1)脚手架;(2)施工现场临时用电;(3)洞口、临边防护;(4)机械设备使用安全;

(5)模板支撑系统;(6)设备、结构吊装;(7)文明施工。

(三)装修阶段的评价

1、评价时间

外装修施工完成工作量的50%,内装修施工完成工作量的40%,应提前三天报安监站。

2、评价重点

(1)脚手架(含内脚手架)、高处作业防护;(2)施工现场临时用电;(3)易燃易爆物品管理、消防安全;(4)施工机具;(5)文明施工。

(四)达标工地的验收与文明工地的评比

1、达标工地验收

(1)施工单位在完成主体施工1/3高度,可申请达标工地的验收,安监站结合基础阶段评价,加权后综合得分作为达标工地的验收依据。(2)单项的桩基础工程、安装工程、装饰工程在完成50%工作量后,可申报达标工地验收。(3)综合得分达到70分以上为达标现场。

2、文明工地的评比

(1)对已获得达标现场的工地,可申报省市级文明工地,由文明工地考核小组组织核查,综合得分85分以上者,由安监站审定,报县建设局批准上报。

三、其它要求

1、对《事故隐患整改通知单》所列内容,施工单位应立即组织整改,并在规定时间内将整改结果报我站,对未整改或整改不力的视情节严重,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2、对在施工过程中发生死亡、重伤、机械设备事故,应二小时内报我站,并保护好现场,对迟报、瞒报、破坏事故现场,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3、施工过程中以下重点环节,应在施工(使用)前以书面形式报县安监站

(1)基坑支护;(2)高度≥27m的脚手架、高空吊篮脚手架;(3)大型结构吊装;(4)高度≥6m的模板支撑系统;(5)高度≥30m 的物料提升机。

4、本方案只对该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宏观指导,明确监督检查工作重点。由于受施工各方面条件的制约,其它一些针对性要求,根据具体检查情况而定。

5、我站派以下监督员,代表我站履行监督职责,请配合工作:

6、本方案一式三份,由项目部、建设(监理)单位、安监站各一份。

静宁县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站(盖章)

年 月 日

建设工程安全监督工作方案

宣化县交通运输局项目管理办公室

2014年7月9日

建设工程安全监督工作方案

监督注册号:

为提高监督工作的质量,增加透明度,使安全监督工作制度化、程序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督导则》及国家、省、市有关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制定工程安全监督工作方案,请施工单位遵照执行,监理单位配合。

一、工作思路

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建筑工程安全工作会议精神,以施工安全为核心,以工程现场监督检查为主线,提高参建各方责任意识、生产安全监管水平,防止质量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

二、工作目标

全面监督,分级负责,实现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我局建筑工程安全监督工作的组织领导,特成立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我局建筑工程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组 长:魏文新

副组长:祁朝华

成 员:朱志刚、王飞飞、白凤龙、刘莎、孙 雷、陈秀芳、武

红艳

四、监督内容

(一)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的行为监督内容:

1、是否有施工许可证和相应的安全资质,项目经理与中标书是否一致。

2、是否建立了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安全管理机构,项目经理、安全员等管理人员是否具有相应资格并持证上岗,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工作人员是否经过三级安全教育。

3、是否建立健全以第一责任人为核心,分级负责的安全生产责任

制,是否建立施工安全保证体系。

4、是否建立健全并落实执行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包括:目标管理制度、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安全检查制度、安全教育制度、班前安全活动制度、消防管理制度、工伤事故报告处理制度等)。

5、是否按规定程序审批、针对性、操作性强的施工组织设计或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包括:文明施工、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基坑支护、地下工程、模板工程、脚手架工程、起重设备拆装、大型设备吊装及其它特殊安全防护措施)组织施工。

6、防护用品和设施是否符合标准。

7、是否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8、对地下管线和相邻建、构筑物是否有安全保护措施。

(二)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实体监督内容

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实体监督实行巡查与重点检查相结合,并对施工现场的全方位、全过程,按照JGJ59-99《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进行评分,监督检查的重点:

1、安全管理

监督检查安全保证体系是否建立并执行,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在现场的落实情况,安全管理资料建档情况。

2、脚手架

(1)施工方案的审批、搭设前的交底、搭设完毕验收;(2)钢管、扣件等材质;(3)立杆基础,架体与建筑物的拉结;(4)各杆件的设置、杆件搭设、间距与剪刀撑;(5)脚手板、防护栏杆以及架体内的封闭;(6)卸料平台、通道;

3、基坑支护

(1)施工方案有针对性、可操作性,并按规定手续审批;(2)坑壁支护及其监测、坑边荷载;(3)临边防护、人员上下通道、排水措施;(4)土方开挖、作业环境。

4、模板工程

(1)施工方案有针对性的安全措施、审批、验收手续;(2)支撑系统是否按方案搭设;(3)施工荷载的控制情况;(4)模板的存放、

拆除方法,作业的环境。

5、“三宝”及洞口临边防护

(1)“三宝”(安全帽、安全带和安全网)安全符合标准,正确使用;(2)洞口临边(楼梯口、电梯井口、预留洞口、通道口及临边)防护设施定型化、工具化。

6、施工用电

(1)配电装置符合标准;(2)接地与接零保护系统;(3)三级配电、二级保护、一机一闸一漏一箱;(4)动力照明、配电线路、安全电压;(5)用电档案。

7、物料提升机(龙门架、井字架)

(1)架体制作、架体稳定、吊篮;(2)限位保险装置;(3)钢丝绳、传动系统;(4)楼层卸料平台防护;(5)安装验收、联络信号。

8、塔吊

(1)验收合格证、操作证;(2)安全装置,包括力矩限制器、超高限位器、变幅限位器、行走限位器、回转限位器、吊钩棘爪和卷扬机卷筒保险装置等。(3)附墙装置、塔体稳定。(4)指挥与操作,联络信号;(5)安装、拆卸方案、验收、检查、维修记录;(6)电气安全与多塔作业的安全。

9、施工机具

(1)安装验收合格手续;(2)机具的安全防护装置;(3)电气安全,包括保护零线连接、漏电保护器的使用;

10、起重吊装

(1)施工方案、审批手续;(2)起重机械的安全状况,起重作业安全要点;(3)操作人员持证情况;(4)起重高处作业的防护。

11、文明施工

(1)现场围档:围档的高度、稳固、整洁美观;(2)封闭管理:大门及门头标志、门卫管理;(3)施工场地:道路硬化、畅通、有排水措施;(4)材料堆放:按平面图堆放整齐,标明分类;(5)现场住宿:与作业区分开,宿舍符合卫生要求;(6)现场防火:有制度、措施、设施;(7)现场标牌:有规范整齐的牌图、安全标语、宣传栏等;

(8)生活设施:有食堂、厕所、浴室等设施,并符合卫生要求; (9)保健急救:有医务室或保健箱,有急救保健措施;(10)社区服务:有爱民便民措施、治安综合管理。

五、其它要求

1、对《事故隐患整改通知单》所列内容,施工单位应立即组织整改,并在规定时间内将整改结果报项目办,对未整改或整改不力的视情节严重,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2、对在施工过程中发生死亡、重伤、机械设备事故,应二小时内报我站,并保护好现场,对迟报、瞒报、破坏事故现场,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3、本方案只对建筑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宏观指导,明确监督检查工作重点。由于受施工各方面条件的制约,其它一些针对性要求,根据具体检查情况而定。

4、项目办每月将对所管辖建筑工程项目进行一次安全监督检查。

宣化县交通运输局项目管理办公室

2014年7月9日

建设工程安全监督工作方案

工程名称 静宁县滨河花园建兴7#住宅楼 编 制 人 审 批 人 编制机构 静宁县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站 日 期

甘肃省工程安全监督总站监制

建设工程安全监督工作方案

监督注册号:

为提高监督工作的质量,增加透明度,使安全监督工作制度化、程序化,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督导则》及国家、省、市有关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制定 静宁县滨河花园建兴6#住宅楼工程安全监督工作方案,请施工单位遵照执行,建设、监理单位配合。

一、监督内容

(一)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的行为监督内容:

1、是否有施工许可证和相应的安全资质,项目经理与中标书是否一致。

2、是否建立了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安全管理机构,项目经理、安全员等管理人员是否具有相应资格并持证上岗,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工作人员是否经过三级安全教育。

3、是否建立健全以第一责任人为核心,分级负责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建立施工安全保证体系。

4、是否建立健全并落实执行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包括:目标管理制度、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安全检查制度、安全教育制度、班前安全活动制度、消防管理制度、工伤事故报告处理制度等)。

5、是否按规定程序审批、针对性、操作性强的施工组织设计或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包括:文明施工、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基坑支护、地下工程、模板工程、脚手架工程、起重设备拆装、大型设备吊装及其它特殊安全防护措施)组织施工。

6、防护用品和设施是否符合标准。

7、是否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8、对地下管线和相邻建、构筑物是否有安全保护措施。

(二)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实体监督内容

我站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实体监督实行巡查与重点检查相结合,并对施工现场的全方位、全过程,按照JGJ59-99《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进行评分,监督检查的重点:

1、安全管理

监督检查安全保证体系是否建立并执行,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在现场的落实情况,安全管理资料建档情况。

2、脚手架

(1)施工方案的审批、搭设前的交底、搭设完毕验收;(2)钢管、扣件等材质;(3)立杆基础,架体与建筑物的拉结;(4)各杆件的设置、杆件搭设、间距与剪刀撑;(5)脚手板、防护栏杆以及架体内的封闭;(6)卸料平台、通道;

3、基坑支护

(1)施工方案有针对性、可操作性,并按规定手续审批;(2)坑壁支护及其监测、坑边荷载;(3)临边防护、人员上下通道、排水措施;(4)土方开挖、作业环境。

4、模板工程

(1)施工方案有针对性的安全措施、审批、验收手续;(2)支撑系统是否按方案搭设;

(3)施工荷载的控制情况;(4)模板的存放、拆除方法,作业的环境。

5、“三宝”及洞口临边防护

(1)“三宝”(安全帽、安全带和安全网)安全符合标准,正确使用;(2)洞口临边(楼梯口、电梯井口、预留洞口、通道口及临边)防护设施定型化、工具化。

6、施工用电

(1)配电装置符合标准;(2)接地与接零保护系统;(3)三级配电、二级保护、一机一闸一漏一箱;(4)动力照明、配电线路、安全电压;(5)用电档案。

7、物料提升机(龙门架、井字架)

(1)架体制作、架体稳定、吊篮;(2)限位保险装置;(3)钢丝绳、传动系统;(4)楼层卸料平台防护;(5)安装验收、联络信号。

8、塔吊

(1)验收合格证、操作证;(2)安全装置,包括力矩限制器、超高限位器、变幅限位器、行走限位器、回转限位器、吊钩棘爪和卷扬机卷筒保险装置等。(3)附墙装置、塔体稳定。

(4)指挥与操作,联络信号;(5)安装、拆卸方案、验收、检查、维修记录;(6)电气安全与多塔作业的安全。

9、施工机具

(1)安装验收合格手续;(2)机具的安全防护装置;(3)电气安全,包括保护零线连接、漏电保护器的使用;

10、起重吊装

(1)施工方案、审批手续;(2)起重机械的安全状况,起重作业安全要点;(3)操作人员持证情况;(4)起重高处作业的防护。

11、文明施工

(1)现场围档:围档的高度、稳固、整洁美观;(2)封闭管理:大门及门头标志、门卫管理;(3)施工场地:道路硬化、畅通、有排水措施;(4)材料堆放:按平面图堆放整齐,标明分类;(5)现场住宿:与作业区分开,宿舍符合卫生要求;(6)现场防火:有制度、措施、设施;(7)现场标牌:有规范整齐的牌图、安全标语、宣传栏等;(8)生活设施:有食

堂、厕所、浴室等设施,并符合卫生要求; (9)保健急救:有医务室或保健箱,有急救保健措施;(10)社区服务:有爱民便民措施、治安综合管理。

二、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评价方法

我站对施工现场的基础施工(含桩基施工)、主体施工、装修施工进行定期、不定期检查并按JGJ59-99《建筑施工现场安全检查评分标准》进行评分,评分结果列入企业年度考核,作为企业安全资质管理及综合考评的依据。

(一)基础阶段评价

1、评价时间

基础施工完成工作量的40%,桩基础施工完成工作量的50%,应提前三天报安监站。

2、评价重点

(1)安全管理、组织机构;(2)专项的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或技术方案;(3)施工现场临时用电;(4)深基坑支护、土方开挖;(5)机械设备检测,使用安全;(6)文明施工。

(二)主体施工阶段(含安装)的评价

1、评价时间

主体施工完成三分之一高度和封顶前,安装工程完成工作量30%和80%时,应分二次分别提前三天报安监站。

2、评价重点

(1)脚手架;(2)施工现场临时用电;(3)洞口、临边防护;(4)机械设备使用安全;

(5)模板支撑系统;(6)设备、结构吊装;(7)文明施工。

(三)装修阶段的评价

1、评价时间

外装修施工完成工作量的50%,内装修施工完成工作量的40%,应提前三天报安监站。

2、评价重点

(1)脚手架(含内脚手架)、高处作业防护;(2)施工现场临时用电;(3)易燃易爆物品管理、消防安全;(4)施工机具;(5)文明施工。

(四)达标工地的验收与文明工地的评比

1、达标工地验收

(1)施工单位在完成主体施工1/3高度,可申请达标工地的验收,安监站结合基础阶段评价,加权后综合得分作为达标工地的验收依据。(2)单项的桩基础工程、安装工程、装饰工程在完成50%工作量后,可申报达标工地验收。(3)综合得分达到70分以上为达标现场。

2、文明工地的评比

(1)对已获得达标现场的工地,可申报省市级文明工地,由文明工地考核小组组织核查,综合得分85分以上者,由安监站审定,报县建设局批准上报。

三、其它要求

1、对《事故隐患整改通知单》所列内容,施工单位应立即组织整改,并在规定时间内将整改结果报我站,对未整改或整改不力的视情节严重,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2、对在施工过程中发生死亡、重伤、机械设备事故,应二小时内报我站,并保护好现场,对迟报、瞒报、破坏事故现场,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3、施工过程中以下重点环节,应在施工(使用)前以书面形式报县安监站

(1)基坑支护;(2)高度≥27m的脚手架、高空吊篮脚手架;(3)大型结构吊装;(4)高度≥6m的模板支撑系统;(5)高度≥30m的物料提升机。

4、本方案只对该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宏观指导,明确监督检查工作重点。由于受施工各方面条件的制约,其它一些针对性要求,根据具体检查情况而定。

5、我站派以下监督员,代表我站履行监督职责,请配合工作:

6、本方案一式三份,由项目部、建设(监理)单位、安监站各一份。

静宁县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站(盖章)

年 月 日

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档案 ZJ01:建设工程安全监督工作方案

建设工程安全监督工作方案

工程名称 静宁县滨河花园建兴8#住宅楼 编 制 人 审 批 人 编制机构 静宁县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站 日 期

甘肃省工程安全监督总站监制

建设工程安全监督工作方案

监督注册号:

为提高监督工作的质量,增加透明度,使安全监督工作制度化、程序化,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督导则》及国家、省、市有关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制定 静宁县滨河花园建兴6#住宅楼工程安全监督工作方案,请施工单位遵照执行,建设、监理单位配合。

一、监督内容

(一)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的行为监督内容:

1、是否有施工许可证和相应的安全资质,项目经理与中标书是否一致。

2、是否建立了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安全管理机构,项目经理、安全员等管理人员是否具有相应资格并持证上岗,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工作人员是否经过三级安全教育。

3、是否建立健全以第一责任人为核心,分级负责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建立施工安全保证体系。

4、是否建立健全并落实执行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包括:目标管理制度、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安全检查制度、安全教育制度、班前安全活动制度、消防管理制度、工伤事故报告处理制度等)。

5、是否按规定程序审批、针对性、操作性强的施工组织设计或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包括:文明施工、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基坑支护、地下工程、模板工程、脚手架工程、起重设备拆装、大型设备吊装及其它特殊安全防护措施)组织施工。

6、防护用品和设施是否符合标准。

7、是否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8、对地下管线和相邻建、构筑物是否有安全保护措施。

(二)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实体监督内容

我站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实体监督实行巡查与重点检查相结合,并对施工现场的全方位、全过程,按照JGJ59-99《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进行评分,监督检查的重点:

1、安全管理

监督检查安全保证体系是否建立并执行,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在现场的落实情况,安全管理资料建档情况。

2、脚手架

(1)施工方案的审批、搭设前的交底、搭设完毕验收;(2)钢管、扣件等材质;(3)立杆基础,架体与建筑物的拉结;(4)各杆件的设置、杆件搭设、间距与剪刀撑;(5)脚手板、防护栏杆以及架体内的封闭;(6)卸料平台、通道;

3、基坑支护

(1)施工方案有针对性、可操作性,并按规定手续审批;(2)坑壁支护及其监测、坑边荷载;(3)临边防护、人员上下通道、排水措施;(4)土方开挖、作业环境。

4、模板工程

(1)施工方案有针对性的安全措施、审批、验收手续;(2)支撑系统是否按方案搭设;

(3)施工荷载的控制情况;(4)模板的存放、拆除方法,作业的环境。

5、“三宝”及洞口临边防护

(1)“三宝”(安全帽、安全带和安全网)安全符合标准,正确使用;(2)洞口临边(楼梯口、电梯井口、预留洞口、通道口及临边)防护设施定型化、工具化。

6、施工用电

(1)配电装置符合标准;(2)接地与接零保护系统;(3)三级配电、二级保护、一机一闸一漏一箱;(4)动力照明、配电线路、安全电压;(5)用电档案。

7、物料提升机(龙门架、井字架)

(1)架体制作、架体稳定、吊篮;(2)限位保险装置;(3)钢丝绳、传动系统;(4)楼层卸料平台防护;(5)安装验收、联络信号。

8、塔吊

(1)验收合格证、操作证;(2)安全装置,包括力矩限制器、超高限位器、变幅限位器、行走限位器、回转限位器、吊钩棘爪和卷扬机卷筒保险装置等。(3)附墙装置、塔体稳定。

(4)指挥与操作,联络信号;(5)安装、拆卸方案、验收、检查、维修记录;(6)电气安全与多塔作业的安全。

9、施工机具

(1)安装验收合格手续;(2)机具的安全防护装置;(3)电气安全,包括保护零线连接、漏电保护器的使用;

10、起重吊装

(1)施工方案、审批手续;(2)起重机械的安全状况,起重作业安全要点;(3)操作人员持证情况;(4)起重高处作业的防护。

11、文明施工

(1)现场围档:围档的高度、稳固、整洁美观;(2)封闭管理:大门及门头标志、门卫管理;(3)施工场地:道路硬化、畅通、有排水措施;(4)材料堆放:按平面图堆放整齐,标明分类;(5)现场住宿:与作业区分开,宿舍符合卫生要求;(6)现场防火:有制度、措施、设施;(7)现场标牌:有规范整齐的牌图、安全标语、宣传栏等;(8)生活设施:有食

堂、厕所、浴室等设施,并符合卫生要求; (9)保健急救:有医务室或保健箱,有急救保健措施;(10)社区服务:有爱民便民措施、治安综合管理。

二、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评价方法

我站对施工现场的基础施工(含桩基施工)、主体施工、装修施工进行定期、不定期检查并按JGJ59-99《建筑施工现场安全检查评分标准》进行评分,评分结果列入企业年度考核,作为企业安全资质管理及综合考评的依据。

(一)基础阶段评价

1、评价时间

基础施工完成工作量的40%,桩基础施工完成工作量的50%,应提前三天报安监站。

2、评价重点

(1)安全管理、组织机构;(2)专项的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或技术方案;(3)施工现场临时用电;(4)深基坑支护、土方开挖;(5)机械设备检测,使用安全;(6)文明施工。

(二)主体施工阶段(含安装)的评价

1、评价时间

主体施工完成三分之一高度和封顶前,安装工程完成工作量30%和80%时,应分二次分别提前三天报安监站。

2、评价重点

(1)脚手架;(2)施工现场临时用电;(3)洞口、临边防护;(4)机械设备使用安全;

(5)模板支撑系统;(6)设备、结构吊装;(7)文明施工。

(三)装修阶段的评价

1、评价时间

外装修施工完成工作量的50%,内装修施工完成工作量的40%,应提前三天报安监站。

2、评价重点

(1)脚手架(含内脚手架)、高处作业防护;(2)施工现场临时用电;(3)易燃易爆物品管理、消防安全;(4)施工机具;(5)文明施工。

(四)达标工地的验收与文明工地的评比

1、达标工地验收

(1)施工单位在完成主体施工1/3高度,可申请达标工地的验收,安监站结合基础阶段评价,加权后综合得分作为达标工地的验收依据。(2)单项的桩基础工程、安装工程、装饰工程在完成50%工作量后,可申报达标工地验收。(3)综合得分达到70分以上为达标现场。

2、文明工地的评比

(1)对已获得达标现场的工地,可申报省市级文明工地,由文明工地考核小组组织核查,综合得分85分以上者,由安监站审定,报县建设局批准上报。

三、其它要求

1、对《事故隐患整改通知单》所列内容,施工单位应立即组织整改,并在规定时间内将整改结果报我站,对未整改或整改不力的视情节严重,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2、对在施工过程中发生死亡、重伤、机械设备事故,应二小时内报我站,并保护好现场,对迟报、瞒报、破坏事故现场,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3、施工过程中以下重点环节,应在施工(使用)前以书面形式报县安监站

(1)基坑支护;(2)高度≥27m的脚手架、高空吊篮脚手架;(3)大型结构吊装;(4)高度≥6m的模板支撑系统;(5)高度≥30m的物料提升机。

4、本方案只对该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宏观指导,明确监督检查工作重点。由于受施工各方面条件的制约,其它一些针对性要求,根据具体检查情况而定。

5、我站派以下监督员,代表我站履行监督职责,请配合工作:

6、本方案一式三份,由项目部、建设(监理)单位、安监站各一份。

静宁县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站(盖章)

年 月 日

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档案 ZJ01:建设工程安全监督工作方案

建设工程安全监督工作方案

工程名称 静宁县滨河花园建兴9#住宅楼 编 制 人 审 批 人 编制机构 静宁县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站 日 期

甘肃省工程安全监督总站监制

建设工程安全监督工作方案

监督注册号:

为提高监督工作的质量,增加透明度,使安全监督工作制度化、程序化,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督导则》及国家、省、市有关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制定 静宁县滨河花园建兴6#住宅楼工程安全监督工作方案,请施工单位遵照执行,建设、监理单位配合。

一、监督内容

(一)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的行为监督内容:

1、是否有施工许可证和相应的安全资质,项目经理与中标书是否一致。

2、是否建立了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安全管理机构,项目经理、安全员等管理人员是否具有相应资格并持证上岗,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工作人员是否经过三级安全教育。

3、是否建立健全以第一责任人为核心,分级负责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建立施工安全保证体系。

4、是否建立健全并落实执行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包括:目标管理制度、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安全检查制度、安全教育制度、班前安全活动制度、消防管理制度、工伤事故报告处理制度等)。

5、是否按规定程序审批、针对性、操作性强的施工组织设计或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包括:文明施工、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基坑支护、地下工程、模板工程、脚手架工程、起重设备拆装、大型设备吊装及其它特殊安全防护措施)组织施工。

6、防护用品和设施是否符合标准。

7、是否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8、对地下管线和相邻建、构筑物是否有安全保护措施。

(二)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实体监督内容

我站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实体监督实行巡查与重点检查相结合,并对施工现场的全方位、全过程,按照JGJ59-99《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进行评分,监督检查的重点:

1、安全管理

监督检查安全保证体系是否建立并执行,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在现场的落实情况,安全管理资料建档情况。

2、脚手架

(1)施工方案的审批、搭设前的交底、搭设完毕验收;(2)钢管、扣件等材质;(3)立杆基础,架体与建筑物的拉结;(4)各杆件的设置、杆件搭设、间距与剪刀撑;(5)脚手板、防护栏杆以及架体内的封闭;(6)卸料平台、通道;

3、基坑支护

(1)施工方案有针对性、可操作性,并按规定手续审批;(2)坑壁支护及其监测、坑边荷载;(3)临边防护、人员上下通道、排水措施;(4)土方开挖、作业环境。

4、模板工程

(1)施工方案有针对性的安全措施、审批、验收手续;(2)支撑系统是否按方案搭设;

(3)施工荷载的控制情况;(4)模板的存放、拆除方法,作业的环境。

5、“三宝”及洞口临边防护

(1)“三宝”(安全帽、安全带和安全网)安全符合标准,正确使用;(2)洞口临边(楼梯口、电梯井口、预留洞口、通道口及临边)防护设施定型化、工具化。

6、施工用电

(1)配电装置符合标准;(2)接地与接零保护系统;(3)三级配电、二级保护、一机一闸一漏一箱;(4)动力照明、配电线路、安全电压;(5)用电档案。

7、物料提升机(龙门架、井字架)

(1)架体制作、架体稳定、吊篮;(2)限位保险装置;(3)钢丝绳、传动系统;(4)楼层卸料平台防护;(5)安装验收、联络信号。

8、塔吊

(1)验收合格证、操作证;(2)安全装置,包括力矩限制器、超高限位器、变幅限位器、行走限位器、回转限位器、吊钩棘爪和卷扬机卷筒保险装置等。(3)附墙装置、塔体稳定。

(4)指挥与操作,联络信号;(5)安装、拆卸方案、验收、检查、维修记录;(6)电气安全与多塔作业的安全。

9、施工机具

(1)安装验收合格手续;(2)机具的安全防护装置;(3)电气安全,包括保护零线连接、漏电保护器的使用;

10、起重吊装

(1)施工方案、审批手续;(2)起重机械的安全状况,起重作业安全要点;(3)操作人员持证情况;(4)起重高处作业的防护。

11、文明施工

(1)现场围档:围档的高度、稳固、整洁美观;(2)封闭管理:大门及门头标志、门卫管理;(3)施工场地:道路硬化、畅通、有排水措施;(4)材料堆放:按平面图堆放整齐,标明分类;(5)现场住宿:与作业区分开,宿舍符合卫生要求;(6)现场防火:有制度、措施、设施;(7)现场标牌:有规范整齐的牌图、安全标语、宣传栏等;(8)生活设施:有食

堂、厕所、浴室等设施,并符合卫生要求; (9)保健急救:有医务室或保健箱,有急救保健措施;(10)社区服务:有爱民便民措施、治安综合管理。

二、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评价方法

我站对施工现场的基础施工(含桩基施工)、主体施工、装修施工进行定期、不定期检查并按JGJ59-99《建筑施工现场安全检查评分标准》进行评分,评分结果列入企业年度考核,作为企业安全资质管理及综合考评的依据。

(一)基础阶段评价

1、评价时间

基础施工完成工作量的40%,桩基础施工完成工作量的50%,应提前三天报安监站。

2、评价重点

(1)安全管理、组织机构;(2)专项的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或技术方案;(3)施工现场临时用电;(4)深基坑支护、土方开挖;(5)机械设备检测,使用安全;(6)文明施工。

(二)主体施工阶段(含安装)的评价

1、评价时间

主体施工完成三分之一高度和封顶前,安装工程完成工作量30%和80%时,应分二次分别提前三天报安监站。

2、评价重点

(1)脚手架;(2)施工现场临时用电;(3)洞口、临边防护;(4)机械设备使用安全;

(5)模板支撑系统;(6)设备、结构吊装;(7)文明施工。

(三)装修阶段的评价

1、评价时间

外装修施工完成工作量的50%,内装修施工完成工作量的40%,应提前三天报安监站。

2、评价重点

(1)脚手架(含内脚手架)、高处作业防护;(2)施工现场临时用电;(3)易燃易爆物品管理、消防安全;(4)施工机具;(5)文明施工。

(四)达标工地的验收与文明工地的评比

1、达标工地验收

(1)施工单位在完成主体施工1/3高度,可申请达标工地的验收,安监站结合基础阶段评价,加权后综合得分作为达标工地的验收依据。(2)单项的桩基础工程、安装工程、装饰工程在完成50%工作量后,可申报达标工地验收。(3)综合得分达到70分以上为达标现场。

2、文明工地的评比

(1)对已获得达标现场的工地,可申报省市级文明工地,由文明工地考核小组组织核查,综合得分85分以上者,由安监站审定,报县建设局批准上报。

三、其它要求

1、对《事故隐患整改通知单》所列内容,施工单位应立即组织整改,并在规定时间内将整改结果报我站,对未整改或整改不力的视情节严重,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2、对在施工过程中发生死亡、重伤、机械设备事故,应二小时内报我站,并保护好现场,对迟报、瞒报、破坏事故现场,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3、施工过程中以下重点环节,应在施工(使用)前以书面形式报县安监站

(1)基坑支护;(2)高度≥27m的脚手架、高空吊篮脚手架;(3)大型结构吊装;(4)高度≥6m的模板支撑系统;(5)高度≥30m 的物料提升机。

4、本方案只对该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宏观指导,明确监督检查工作重点。由于受施工各方面条件的制约,其它一些针对性要求,根据具体检查情况而定。

5、我站派以下监督员,代表我站履行监督职责,请配合工作:

6、本方案一式三份,由项目部、建设(监理)单位、安监站各一份。

静宁县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站(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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