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翰教育运营集团发【2013】 签发人:黄森磊
国际交流中心游学项目提成细则
(新加坡留学体验冬令营)
一、 实施区域:全国大区
二、适用时间:2013年11月8日-2014年1月30日
项目结束后本细则自动失效,不允延期使用。如继续实施本项目,根据项目实施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修订后重新发文启用。
三、适用员工
1、京翰教育集团各校区在职的咨询师、咨询主任和班主任具有对学员签约的资格。咨询师、咨询主任具有对新学员签约资格、直访接待签约资格、推荐学员接待签约资格;班主任具有京翰教育在读老学员的签约资格及与老学员推荐的新学员签约资格。
2、对于有异议的签约,异议人可以向标准校区校长提出,经标准校长调查后确认需变更签约受益人的,标准校长向大区校长提交报告,由大区校长批示后进行签约受益人变更。并通知所在大区出纳和标准校区出纳。
京翰教育运营集团发【2013】 签发人:黄森磊
四、收费
五、提成制度
1、提成原则
从家长交付的本次游学费用中扣除由京翰代收代支的4000元/人(含机票、签证等)的第三方收费之外的实收净到款,并同时满足以下条件进行计算发放: (1)全部款项收齐
(2)校区出纳报大区会计,大区会计审核整理报总部财务 (3)总部财务对账完成
京翰教育运营集团发【2013】 签发人:黄森磊
2、提成比例
3、发放时间 A. 提成:
签署游学协议,全款到齐,该游学人员回国后,签约人一次性享受该项目提成。
B. 退费:该项目原则上不允许退费;如家长要求退费,则需要承担已办好的机票、签证等4000元/人的第三方收费的实际损失,同时承担项目收费一半的金额作为违约补偿。
4、发放该项目提成同时适用一对一项目提成离职暂扣相关规定。
5、如学员用已付一对一辅导费转项该游学费用,该转项部分的金额按课时消耗计算相应提成。该转项学生的消耗课时班主任仍按课时消耗计算提成;若学员签约国际游学另行重新交费的部分,则按新签的提成比例计算。
6、不允许出现学员将一对一项目退费后改签国际游学,一对一项目退费要扣除
京翰教育运营集团发【2013】 签发人:黄森磊
相应提成。 六.解释权
本项目最终解释权归京翰教育集团国际交流中心。
京翰教育集团
总裁办
2013年11月8日
京翰教育运营集团发【2013】 签发人:黄森磊
发布日期:2013年11月8日
京翰教育运营集团发【2013】 签发人:黄森磊
国际交流中心游学项目提成细则
(新加坡留学体验冬令营)
一、 实施区域:全国大区
二、适用时间:2013年11月8日-2014年1月30日
项目结束后本细则自动失效,不允延期使用。如继续实施本项目,根据项目实施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修订后重新发文启用。
三、适用员工
1、京翰教育集团各校区在职的咨询师、咨询主任和班主任具有对学员签约的资格。咨询师、咨询主任具有对新学员签约资格、直访接待签约资格、推荐学员接待签约资格;班主任具有京翰教育在读老学员的签约资格及与老学员推荐的新学员签约资格。
2、对于有异议的签约,异议人可以向标准校区校长提出,经标准校长调查后确认需变更签约受益人的,标准校长向大区校长提交报告,由大区校长批示后进行签约受益人变更。并通知所在大区出纳和标准校区出纳。
京翰教育运营集团发【2013】 签发人:黄森磊
四、收费
五、提成制度
1、提成原则
从家长交付的本次游学费用中扣除由京翰代收代支的4000元/人(含机票、签证等)的第三方收费之外的实收净到款,并同时满足以下条件进行计算发放: (1)全部款项收齐
(2)校区出纳报大区会计,大区会计审核整理报总部财务 (3)总部财务对账完成
京翰教育运营集团发【2013】 签发人:黄森磊
2、提成比例
3、发放时间 A. 提成:
签署游学协议,全款到齐,该游学人员回国后,签约人一次性享受该项目提成。
B. 退费:该项目原则上不允许退费;如家长要求退费,则需要承担已办好的机票、签证等4000元/人的第三方收费的实际损失,同时承担项目收费一半的金额作为违约补偿。
4、发放该项目提成同时适用一对一项目提成离职暂扣相关规定。
5、如学员用已付一对一辅导费转项该游学费用,该转项部分的金额按课时消耗计算相应提成。该转项学生的消耗课时班主任仍按课时消耗计算提成;若学员签约国际游学另行重新交费的部分,则按新签的提成比例计算。
6、不允许出现学员将一对一项目退费后改签国际游学,一对一项目退费要扣除
京翰教育运营集团发【2013】 签发人:黄森磊
相应提成。 六.解释权
本项目最终解释权归京翰教育集团国际交流中心。
京翰教育集团
总裁办
2013年11月8日
京翰教育运营集团发【2013】 签发人:黄森磊
发布日期:2013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