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安全健康教育制度

职业安全健康教育制度

共 4 页. 第 1 页 1 目的

提高公司员工安全技术素质和环境保护意识,防止发生伤亡事故和降低职业病的发生。 2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实施与管理要求等。

2.2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相关方各类人员。

3 引用规范性文件

劳部发[1995]405号 《企业职工劳动安全卫生教育管理规定》

1999年国家经贸委第13号令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

国质检锅[2001]202号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培训考核管理规则》

4 术语

4.1 三级安全教育:

是指新入公司员工、外来劳务人员、来公司实习人员或其他人员工作前所必须进行的公司级、车间级、班组级职业健康安全教育的统称。

4.2 特种作业:

是指容易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及周围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的作业。

4.3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教育:

是指对直接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教育。

4.4 经常性安全、环保教育:

指车间、班组组织进行的班前、班后安全会议;专题安全、环保工作会议及利用安全活动日、安全生产月、“六. 五”世界环境日等宣传教育方式所进行的教育。

5 职责

5.1 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方面的主管副总, 负责对制订的公司年度职业健康安全、环境保护培训教育计划的审批。

5.2 生产部依据各岗位人员素质情况负责提出员工职业健康安全、环境保护培训需求;负责编制公司《年度职业健康安全、环境保护培训教育计划》报行政部纳入全年职工培训计划中,并组织实施公司安全、环保培训工作。

5.3 生产部负责《年度职业健康安全、环境保护保培训计划》的落实、检查与考核工作; 2.1 本制度规定了公司职业健康安全、环境保护培训工作的职责,以及培训计划的编制、负责组织实施新入公司员工及外来劳务人员的职业健康安全、环境保护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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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生产部负责将《年度职业健康安全、环境保护培训教育计划》纳入《年度职工教育培训计划》,经批准后负责贯彻实施。

5.5 工程项目发包的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工程项目承包方职业健康安全、环境保护培训。

5.6 各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本部门适应性职业健康安全、环境保护培训。

5.7 各车间负责组织实施车间(工段) 班组级职业健康安全培训。

6 控制内容

6.1 教育计划的编制与实施

6.1.1 生产部依据国家、行业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确定员工培训的需求,行政部。行政部统一规划后,下达《年度员工教育培训计划》。

6.1.2 生产部根据《年度职工教育培训计划》,确定职业健康安全、环境保护培训方案,经主管副总批准后,以文件的形式下达各单位组织实施。

6.1.3 各部门根据文件的规定,编制本部门的培训计划并组织人员参加公司级职业健康安全、环境保护培训并组织实施本部门的职业健康安全、环境保护培训工作。

6.1.4 各部门在本部门负责人组织下,根据公司和本部门的有关规定,组织开展经常性的职业健康安全、环境保护教育。

6.1.5 凡符合公司内外职业健康安全、环境保护培训办学条件的,均按《全员培训管理程序》规定的时间、计划和报表,提前报人事处批准后实施。培训结束后,向人事处提交办学记录。同时,各单位要将员工培训结果载入《职工安全教育台帐》。

6.2 培训内容及师资要求

6.2.1 培训内容

a ) 新入公司员工、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及岗位操作人员职业健康安全培训内容, 必须符合公司所规定的基本教育内容及本公司员工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所规定的知识内容。

b ) 各单位经常性职业健康安全、环境保护教育必须包括对重要危险源、重要环境因素、环境保护知识、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及相关文件、有关规章制度、应急处理措施等基本内容。

c) 外来劳务人员职业健康安全培训内容参照本公司员工的职业健康安全培训内容进行。

d) 项目承包及工程施工人员职业健康安全培训内容包括本公司管理规章制度、生产现场与危险因素及预防措施等基本内容。

6.2.2 师资要求

a) 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的职业健康安全、环境保护培训,由安技生产部负责。 b) 特种作业及特种设备操作人员的职业健康安全培训、以及年度审验培训,送上级主管部门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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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新入公司员工、外来劳务、项目承包及工程施工等人员的公司级职业健康安全、环境保护培训,由生产部指定专人培训。

6.3 管理和专业技术人员培训

6.3.1 法人代表和主管安全副总经理的安全资质培训,由生产部组织,按时参加上级主管部门组织的培训,并按规定定期进行复训和考核。

6.3.2 各部门负责人、专业工程技术人员、班组长和班组安全员的安全与环保培训,由生产部负责。

6.4 岗位操作人员培训

6.4.1 新员工(含外来实习、代培等人员)及离岗3个月以上重新上岗,上岗前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 考核合格后方可进入工作岗位。

6.4.2 新员工以及重新上岗的人员,由生产部进行公司级安全教育和考核。考核合格后,方可转入车间级安全教育。

6.4.3 新员工的车间级安全教育由车间主任或安全管理专(兼)职人员负责进行。车间级安全教育考核合格后,方可转入(工段)班组级安全教育。(工段)班组级安全教育由工段(班组)长负责进行。

6.4.4 车间、工段(班组)级安全教育合格后,由车间负责将教育结果填入《三级安全教育登记表》并签字报生产部。安全管理部将三级安全教育情况记入《职工安全教育台帐》。

6.4.5 调换工作岗位或变换工种的员工,由生产部针对性的对其进行安全教育与考核。

6.5 特种作业人员和特种设备操作人员的职业健康安全培训,送上级主管部门培训。

6.5.1 凡需要特种作业和特种设备操作人员的单位,由所在单位报生产部。由生产部送上级部门进行统一的职业健康安全技术培训,经考核合格发给特种作业人员或特种设备操作证,方准独立作业。

6.5.2 持证的特种作业或特种设备操作人员,按上级主管部门规定,每两年复审一次。复审培训工作由安技处送上级主管部门进行复训。

6.5.3 从事第二技能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有关规定进行申报,由生产部负责按本标准

5.4.3款执行。

6.6 化学品库、油库等重点管理部位的作业人员由主管部门组织培训、考核,方准上岗作业。

6.7 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和开发新产品时,各专业系统的主管部门和所在单位要根据其危险、危害及控制的难易程度,采取相应的教学形式,对操作者进行针对性的职业健康安全教育和训练。

6.8 一般工种的各类人员由公司组织进行安全技术、环保知识培训。同时,开展经常性的安全与环保教育活动,不断提高各类人员安全素质和环保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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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 生产部会同公司工会定期对女员工进行“五期”(经期、孕期、产期、哺乳期、更年期)劳动保护教育。

6.10 对外来劳务、项目承包的工程施工人员,主管部门要按《相关方管理程序》组织进行职业健康安全培训和考核。成绩记入《外来施工人员安全教育档案》。

6.11 对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的人员,一经发现,安全管理人员应及时给予批评教育和纠正。必要时,由安全管理人员报告领导同意后,停止其工作,交车间或生产部进行专门安全教育。

7 形成记录

《年度员工教育培训计划》 资料室保存五年

《职工三级安全教育登记表》 资料室长期保存

《复工安全教育登记表》 资料室长期保存

《职工调换岗位工种安全教育表》 资料室长期保存

《特种作业人员办证审批表》 资料室长期保存

《职工培训教育台帐》 资料室长期保存

《外来施工人员安全教育档案》 资料室长期保存

编制:许化波 审核:王长仁 批准:薛家好

大连燕铁内燃机配件有限公司 二OO 八年五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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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安全健康教育制度

共 4 页. 第 1 页 1 目的

提高公司员工安全技术素质和环境保护意识,防止发生伤亡事故和降低职业病的发生。 2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实施与管理要求等。

2.2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相关方各类人员。

3 引用规范性文件

劳部发[1995]405号 《企业职工劳动安全卫生教育管理规定》

1999年国家经贸委第13号令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

国质检锅[2001]202号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培训考核管理规则》

4 术语

4.1 三级安全教育:

是指新入公司员工、外来劳务人员、来公司实习人员或其他人员工作前所必须进行的公司级、车间级、班组级职业健康安全教育的统称。

4.2 特种作业:

是指容易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及周围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的作业。

4.3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教育:

是指对直接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教育。

4.4 经常性安全、环保教育:

指车间、班组组织进行的班前、班后安全会议;专题安全、环保工作会议及利用安全活动日、安全生产月、“六. 五”世界环境日等宣传教育方式所进行的教育。

5 职责

5.1 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方面的主管副总, 负责对制订的公司年度职业健康安全、环境保护培训教育计划的审批。

5.2 生产部依据各岗位人员素质情况负责提出员工职业健康安全、环境保护培训需求;负责编制公司《年度职业健康安全、环境保护培训教育计划》报行政部纳入全年职工培训计划中,并组织实施公司安全、环保培训工作。

5.3 生产部负责《年度职业健康安全、环境保护保培训计划》的落实、检查与考核工作; 2.1 本制度规定了公司职业健康安全、环境保护培训工作的职责,以及培训计划的编制、负责组织实施新入公司员工及外来劳务人员的职业健康安全、环境保护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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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生产部负责将《年度职业健康安全、环境保护培训教育计划》纳入《年度职工教育培训计划》,经批准后负责贯彻实施。

5.5 工程项目发包的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工程项目承包方职业健康安全、环境保护培训。

5.6 各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本部门适应性职业健康安全、环境保护培训。

5.7 各车间负责组织实施车间(工段) 班组级职业健康安全培训。

6 控制内容

6.1 教育计划的编制与实施

6.1.1 生产部依据国家、行业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确定员工培训的需求,行政部。行政部统一规划后,下达《年度员工教育培训计划》。

6.1.2 生产部根据《年度职工教育培训计划》,确定职业健康安全、环境保护培训方案,经主管副总批准后,以文件的形式下达各单位组织实施。

6.1.3 各部门根据文件的规定,编制本部门的培训计划并组织人员参加公司级职业健康安全、环境保护培训并组织实施本部门的职业健康安全、环境保护培训工作。

6.1.4 各部门在本部门负责人组织下,根据公司和本部门的有关规定,组织开展经常性的职业健康安全、环境保护教育。

6.1.5 凡符合公司内外职业健康安全、环境保护培训办学条件的,均按《全员培训管理程序》规定的时间、计划和报表,提前报人事处批准后实施。培训结束后,向人事处提交办学记录。同时,各单位要将员工培训结果载入《职工安全教育台帐》。

6.2 培训内容及师资要求

6.2.1 培训内容

a ) 新入公司员工、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及岗位操作人员职业健康安全培训内容, 必须符合公司所规定的基本教育内容及本公司员工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所规定的知识内容。

b ) 各单位经常性职业健康安全、环境保护教育必须包括对重要危险源、重要环境因素、环境保护知识、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及相关文件、有关规章制度、应急处理措施等基本内容。

c) 外来劳务人员职业健康安全培训内容参照本公司员工的职业健康安全培训内容进行。

d) 项目承包及工程施工人员职业健康安全培训内容包括本公司管理规章制度、生产现场与危险因素及预防措施等基本内容。

6.2.2 师资要求

a) 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的职业健康安全、环境保护培训,由安技生产部负责。 b) 特种作业及特种设备操作人员的职业健康安全培训、以及年度审验培训,送上级主管部门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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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新入公司员工、外来劳务、项目承包及工程施工等人员的公司级职业健康安全、环境保护培训,由生产部指定专人培训。

6.3 管理和专业技术人员培训

6.3.1 法人代表和主管安全副总经理的安全资质培训,由生产部组织,按时参加上级主管部门组织的培训,并按规定定期进行复训和考核。

6.3.2 各部门负责人、专业工程技术人员、班组长和班组安全员的安全与环保培训,由生产部负责。

6.4 岗位操作人员培训

6.4.1 新员工(含外来实习、代培等人员)及离岗3个月以上重新上岗,上岗前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 考核合格后方可进入工作岗位。

6.4.2 新员工以及重新上岗的人员,由生产部进行公司级安全教育和考核。考核合格后,方可转入车间级安全教育。

6.4.3 新员工的车间级安全教育由车间主任或安全管理专(兼)职人员负责进行。车间级安全教育考核合格后,方可转入(工段)班组级安全教育。(工段)班组级安全教育由工段(班组)长负责进行。

6.4.4 车间、工段(班组)级安全教育合格后,由车间负责将教育结果填入《三级安全教育登记表》并签字报生产部。安全管理部将三级安全教育情况记入《职工安全教育台帐》。

6.4.5 调换工作岗位或变换工种的员工,由生产部针对性的对其进行安全教育与考核。

6.5 特种作业人员和特种设备操作人员的职业健康安全培训,送上级主管部门培训。

6.5.1 凡需要特种作业和特种设备操作人员的单位,由所在单位报生产部。由生产部送上级部门进行统一的职业健康安全技术培训,经考核合格发给特种作业人员或特种设备操作证,方准独立作业。

6.5.2 持证的特种作业或特种设备操作人员,按上级主管部门规定,每两年复审一次。复审培训工作由安技处送上级主管部门进行复训。

6.5.3 从事第二技能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有关规定进行申报,由生产部负责按本标准

5.4.3款执行。

6.6 化学品库、油库等重点管理部位的作业人员由主管部门组织培训、考核,方准上岗作业。

6.7 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和开发新产品时,各专业系统的主管部门和所在单位要根据其危险、危害及控制的难易程度,采取相应的教学形式,对操作者进行针对性的职业健康安全教育和训练。

6.8 一般工种的各类人员由公司组织进行安全技术、环保知识培训。同时,开展经常性的安全与环保教育活动,不断提高各类人员安全素质和环保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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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 生产部会同公司工会定期对女员工进行“五期”(经期、孕期、产期、哺乳期、更年期)劳动保护教育。

6.10 对外来劳务、项目承包的工程施工人员,主管部门要按《相关方管理程序》组织进行职业健康安全培训和考核。成绩记入《外来施工人员安全教育档案》。

6.11 对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的人员,一经发现,安全管理人员应及时给予批评教育和纠正。必要时,由安全管理人员报告领导同意后,停止其工作,交车间或生产部进行专门安全教育。

7 形成记录

《年度员工教育培训计划》 资料室保存五年

《职工三级安全教育登记表》 资料室长期保存

《复工安全教育登记表》 资料室长期保存

《职工调换岗位工种安全教育表》 资料室长期保存

《特种作业人员办证审批表》 资料室长期保存

《职工培训教育台帐》 资料室长期保存

《外来施工人员安全教育档案》 资料室长期保存

编制:许化波 审核:王长仁 批准:薛家好

大连燕铁内燃机配件有限公司 二OO 八年五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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