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究校园暴力的法律处理机制

探究校园暴力的法律处理机制

摘要 发生在校园的一系列案件表明,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人们的思维观念在不断变化,校园已不是一块净土,面对校园暴力必须要有清醒的认识和足够的重视。校园暴力的背后潜藏巨大的社会问题和教育问题。法律在校园暴力面前是不是显得苍白无力呢?本文将探究校园暴力的法律处理机制问题。

关键词 校园暴力:主要原因;行为表现处理机制

一、 校园暴力的定义及行为表现

所谓校园暴力是指发生在校园或校园周边地区的以口头、物体或身体任何部位而发出的侵犯他人人身权利和财产的攻击性行为。校园暴力应包括以下几个要素:(1)暴力行为是发生在校园或紧邻校园的周边地区;(2)暴力侵害的对象为校园里的人、事、物,包括教师、学生及其财产等,但以学生为主要目标;(3)校园暴力的结果是侵犯了他人人身权利、公私财产以及心理的伤害,并由此而此起的自杀、跳楼等;(4)校园暴力的发生往往极具突发性,虽然有些事件有预兆,但容易被有关部门和人员忽视。在这众多的青少年学生犯罪群体中有一个共同的特点,那就是他们成长的环境出现了各种各样不正常的现象,他们也就承担了本应不属于他们承担的责任,承担并不代表着消化,当他们消化不了的时候,就出现了行为的越轨,导致违法犯罪的产生。在这些不正常的环境中,校园暴力就是其中很典型的一种。

提到校园暴力,头脑中出现了一幅幅可怕又残忍的画面。平日里表现的温文尔雅、楚楚动人的那些被很多男生追求的淑女回到宿舍却能因财务不明丢去怀疑自己身边的同学从而大打出手,直到对方“认罪伏法”为止;校园中那些所谓的拉帮结派以大欺小身边的同学;社会青年常常在放学路上劫钱施暴;女中学生被人强迫卖淫,这些都是发生在我们身边的案件。可想而知,当青少年真正亲身经历过行为事件之后,他们受到巨大打击,又会给他们以后的生活和前程带去浓重的阴影和梦魇。在青少年学生心理不够成熟的特殊时期,叛逆报复的心理会让他们由被害人发展成为犯罪人,这样的恶性循环使国家丧失了无数的资源。

每一犯罪人的犯罪行为都带有对现实的不满和对社会的仇恨,而我们受教育的过程就是不断社会文明程度的过程。社会教育告诉我们生活在社会中,我们要与周围的人和谐相处,有着约束行为协调一切的行为规范[1]。社会文明程度不断进步的过程和人所领悟的程度是不一样的。这不是社会不公平的问题,性格差异导致的社会文明差别不应由个体去承担。最大程度上的公平就是法律行为规范,就是要保障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社会进化就是要求那些少数人去适应大多数人,换句话说,在社会中一切以个人为中心的人都将付出代价!比如贫富差距是中国社会快速发展到转型时期一种极不正常的现象,很多人钻了法律、政策的

空档,许多中学生在市场经济的浪潮冲击下,思想心灵却发生扭曲崇尚个人主义、金钱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贪污腐化、权钱交易更是在一种不健全体制下表现出来的弊端,这种浅显的常识本应是中学生接受科学文化知识增加社会实践的教材,其实很多校园暴力的发生都是学生在心理调节上出现了问题,导致学习成绩下滑,伴随而来的就情绪低落、老师的反感、同学的排斥,就是这样一步步走向深渊。

二、校园暴力特点

青少年学生是国家栋梁之材,正站在人生的十字路口,是可塑性最强的时候。归纳起来,校园暴力主要有以下特点:

1、 暴力成人化。经常出现的校园暴力,比较多是发生在中小学的未成年人当中,从以上事例可以看出当前中学生出现的成人化暴力日益突出。特别是近年来,校园暴力成人化趋势不断增加。[2]有组织暴力增多,尤其是团伙暴力比例直线上升。

2、 暴力性增多。所有发生的校园暴力,都是属于使用暴力抢夺财务行为。这表明校园暴力是以抢夺为主的暴力侵财行为,校园暴力呈现犯罪化逐步增多的趋势。

3、 暴力类型相对集中。青少年校园暴力主要集中针对人身和财产的暴力行为中。如我校05年秋季学期处理的绝大数青少年违犯纪律事例中,盗窃案件21件,所占比例最大;其次是故意伤害等校园暴力。从以上统计中可以看出,这些案件基本上都是针对人身和财产的校园暴力行为。

4、 社会危害大。校园本应是个宁静、纯洁的地方,不断发生的校园暴力,给人们心里留下了阴影。一是安全系数下降。学生、家长、社会对校园安全的担忧,教书育人培养人才的环境遭到严重破坏;二是校园暴力呈现出成人化所带来的负面效果,严重地影响青少年的健康成长,使青少年过早地向成人化发展转变;三是改变人们对校园的认同,对校园能否培养造就人才产生了重大怀疑。有不少校园暴力的实施手段相当残忍,社会危害性很大。

三、校园暴力的主要原因

(一)人的潜在本能——攻击性是校园暴力的渊源。

在校园暴力中,我们会发现产生校园暴力的主要原因之一是青少年的个体攻击性很强。根据心理专家的研究,当一个人受到挫折时,容易引起情绪上的冲动和愤怒,因而产生对一定的对象报复和攻击的行为。各种导致挫折感的动因,如受欺辱、遗弃、排挤、自卑等都容易引发攻击性的行为。据2005年、2006年对我校中学生1689人的调查中发现,30%以上的中学生存在不同程度的攻击性行为。现在的中学生绝大多数是独生子女,由于家长的宠爱,极为容易染上心胸狭隘、自私、任性、事事以我为中心的毛病。所以在学校学习和日常生活中,一旦遇到冲突就会把这些不良的心理发泄出来,造成校园暴力。

(二)家庭因素

个体人格是否健康与家庭的教育密切关系。如果家庭成员文化素质低下、道德品质败坏;父母的管教方法过严或者过于溺爱或者父母疏于管教;家庭气氛紧张、不和谐,使孩子缺少关爱和安全感等情况都会对孩子的健全人格培养产生不利影响。尤其值得强调的是,父母本身的心理健康对孩子的成长也极其重要。在现实生活中,我们发现许多父母在社会经济文化转轨中自身产生的社会心理疾病,例如紧张、恐惧、冷漠或不安全感等,潜移默化地传给了孩子,使他们在社会化的过程中也产生人格心理障碍,这也是校园暴力的原因之一。

(三)学校因素

长期以来,我国的学校教育一直偏重于应试教育。教师被沉重的教学任务以及升学率镇压,学生也被老师布置的作业或测试压得喘不过气来。师生之间长期处于一种紧张的关系中,很少有时间进行交流和沟通。一些学习上有困难的同学,由于他们学习不好,自然而然地被别人贴上“坏学生”或“差学生”的标签符号,时常受到别人的歧视。在这种情景下,这些所谓“坏孩子”、“差学生”从内心经常会产生不平衡的感觉。他们认为,老师和同学这样对待他们是不公平的,这样做伤害了他们的自尊心,也影响了他们的进取心。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人们已经逐步意识到依靠暴力方式教育孩子可能适得其反,教师对孩子的教育方式在改变,打骂体罚学生的行为逐渐变少。但在教育过程中,还是出现个别老师对部分学生采取暴力行为,即吓唬、讽刺、侮辱、不理睬、疏远、隔离等行为却不容忽视的问题。教师个体暴力行为对孩子自尊心、人格尊严的伤害比直接暴力殴打所产生的伤害影则更大。轻微可以导致孩子厌学,严重可能影响孩子的心理健康,进而极易成为校园暴力的施暴者。

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四条第二款明确规定:“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有些教师因某些学生成绩不好或调皮而侮辱、挖苦讽刺学生,其实是侵犯了学生的人身权与人格尊严。《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条规定:“国家保障未成年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合法权益不受侵犯。保护未成年人,是国家机关、武装力量、政党、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城乡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和其他成年公民的共同责任。对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行为,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有权予以劝阻、制止或者向有关部门提出检举或者控告。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应教育和帮助未成年人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教师法》在教师应履行的义务中规定,应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在品

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可见,孩子的人格尊严是受法律保护的。

教师体罚学生的行为,会伤害学生的自尊心、自信心,挫伤其学习的积极性,严重侵犯了学生的合法权益。由此,其行为不仅受道德谴责,还应受法律制约。所以从行动上自觉不自觉地站到老师和同学的对立面,尤其在老师对他们进行批评时,行动上容易出现攻击性。校园里师生间的暴力行为的发生,即学生打老师的情节大多发生在学习好的与老师之间。此外,个别素质低下的老师对待学生不是以身作则,而是以打骂、讽刺、挖苦或体罚的形式替代教育,致使某些学生身心受到严重的伤害。在这种情形下,由于老师的打骂,极易引起学生的反击,校园暴力的发生也就在所难免了。

(四)社会因素

青少年学生生活在社会转轨的变化时期,市场经济带来的思想意识形态的变化,也使他们受到很多负面的影响。例如,越来越多的游戏场所,歌厅、舞厅和游戏机室影响着青少年的学习生活。有的学生为了满足玩游戏机的愿望,不顾一切地勒索低年级学生的钱财,如果得不到钱,就实施暴力行为。另外,带有暴力倾向的影视作品、书刊对青少年暴力行为的形成影响很大。

关于校园暴力的问题体现了我们法律的弊端:目前还没有一部关于保障校园安全的法律规范。对于一般性违法行为,严重危害社会治安,危害青少年的身心健康,但我们的法律对这种“小错不断、大错不犯、累死公安、愁死法院”的案件就显得很难有效管理。这也在警示我们的立法者看似缜密的法条背后有多少理论的漏洞,看似公证的判决却永远做不到主客观真正的统一,对小错案件打击不够难以制止;对大错案件一棍子打死缺少理性全面的分析,再加上司法腐败的存在,整个社会处在变却不稳的状态,这就会导致一系列的社会问题!

面对愈演烈的校园暴力,在分析成因的同时还必须去考虑怎么解决,这是我们为培养国家人才建设所必须面对的一个问题,也是解决实际问题的关键,更是我们研究校园暴力的最重要的意义。通过对校园暴力现象诱因的分析和探讨,我们应认真地从下述几方面思考如何来避免和减少校园暴力事件发生,真正地还给孩子一个安静而健康的学习环境。

四、应对校园暴力的法律处理机制

(1)加强学校教育和管理,加强青少年学生的心理知识教育和心理技能训练,提高其心理的容纳性和承受力。加强师德、师能及教师队伍的法律观念建设,提高教师素质。校园暴力经常发生的校园里,加强校园的教育管理显得尤其重要。

首先应当创立一个优良的学习环境,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管理制度。针对造成校园暴力的管理机制中出现的漏洞,应补充一些新的学校规章。在制定规定时,应是非奖惩分清,内容合理,应体现“以人为本”的精神,使同学们清楚地意识到,这是做一个人最基本的准则,而且这些规定只要对自己的言行稍加注意就可做到。其次,在日常的教育中,除了进行必要的文化知识、法律知识教育外,还要加强对学生的思想道德健康教育,使学生能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教育学生在遇到挫折或是打击时,学会容忍和谦让,学会勇敢地面对现实,克服由于挫折等其它可能因素而引发校园暴力的内在冲动行为。根据犯罪社会学的理论,青少年暴力行为是在社会中学习得来。青少年好学习,也好模仿,如果我们能保持校园和周边环境的安全,就会减少学生模仿学习暴力行为的机会,这是预防和控制校园暴力的有效途径。

(2)不断地强化家庭的教育职能。当今中国社会,已进入独生子女家庭时代。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父母的心理和生理上的健康,直接影响着孩子的心理和生理的发展。所以,要号召、鼓励父母学习一些心理学和生物学方面的知识,使他们懂得父母的健康心理对孩子社会化进程的重要性,预防父母不健康的心理传染孩子。父母要懂得青少年青春期发育的规律,对孩子发育过程中出现的一些生理、心理现象要及时给予正确引导,以免孩子出现一些反常现象。此外还要教授父母学习有关的青少年法律。通过学习,一方面,父母能依法认真地履行法律赋予其监护人的职责,保护孩子在家庭中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当孩子遇到不法侵害时,父母能教育孩子运用法律,免遭受到不法侵害。还应注意的是,父母应尽力为孩子创造一个安宁、和谐和温暖的家庭环境,尤其是在孩子面前不能动武力,尽量避免家庭暴力行为的发生,防止家庭暴力转化为校园暴力的实施者。

(3)提供一个健康、良好的社会环境,加强教育环境建设,为学生创造健康氛围。为了营造一个健康、良好的社会环境,要建立健全社会防范机制。社区的预防和控制机制应充分发挥公、检、法、司等部门的有机结合与统一协调,从预防犯罪和控制犯罪角度出发,关注困难群众,特别是他们的子女。另外,对那些生活在离异、单亲或贫困家庭的孩子要给予特别关爱、指导和援助,防止他们走上违法犯罪道路。还要建立一套有效的社会监督机制,对社区里的学校、商场、各种娱乐场所、游戏厅等经常进行检查和监督,确保社区环境的健康。

(4)加强立法,不断完善校园暴力的法律处理机制。从不断的司法实践中完善立法理论,用以指导实践、解决问题。在理论与实践的不断发展中促进我国关于校园安全法律的进程。减少校园暴力行为的发生,作为受害者和实施者应当以正确的途径加以解决。作为校园暴力的施加者,真的希望能够三思而后行。因为在这个讲究诚实信用的时代,我们要为自己的行为承担一切。当一个人用死亡也承担不起自己的行为的时候就会危害到自己最牵挂的家人。但愿一个有责任感的社会人不要在不应该的领域承担自己行为的责任。

(5)加强学校、家庭和社区之间的联系,共同构建良好的教育环境。种种校园暴力的发生虽然主要由于学校和社会管理的失误,但管理上之所以失误很大程度与缺乏有效的监督系统有关,比如:有些家长虽然不满于老师的体罚,但又害怕提出来,反而使孩子吃更大的亏,所以多半是敢怨不敢言,对学校管理上的失误也是

得过且过;还有些家长在孩子受到不法之徒侵害的时候表现了极大的怯懦,与其达成妥协条件,以求一时之安宁。以上种做法归其原因在于大多数家长担心自己单枪匹马与之对抗反遭报复。这一不正常的心态与校园暴力形成了恶性循环。

校园暴力就是一般违法行为。根据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及《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有关规定,在校的中学生属于未满18周岁的公民,对于他们个体的不法行为,可以从轻处理或免于处罚。一般违法行为与犯罪之间并没有不可逾越的鸿沟,有一般违法行的公民,如果不及时纠正,有可能发展成严重犯罪行为。因此,青少年学生要防微杜渐,不断从小加强道德修养,树立法律意识,增强法制观念,自觉遵纪守法,把自己培养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注释)

[1]魏平雄等,犯罪学教程[M]。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185页

[2]蒋小燕,试分析新时期青少年违法犯罪的特点及其防范措施[M],培训与研究[M]。湖北教育学院学报,1998,4第1页-第16页。

[参考文献]

[1]汪宇峰,校园暴力成因分析及教育对策[M]。当然青年研究,1999。

[2]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保护法[M]。1992,1,1起施行。

[3]张旺,美国校园暴力:现状、成因及措施,青年研究。2002

[4]朱永祥,认知的内隐理论及其分析方法,心理发展与教育。1991

[5]吴锋,青少年犯罪与心理教育[M]2004,6,18

[6]翟宗悌,青少年团体治疗[M]。华东理工大学出版社第218期。

[7]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M]第14条至56条。

[8]吴鹏森,犯罪社会学[M],中国审计出版社,中国社会出版社,2001。

[9]张志强,命案凸现校园文化暴力危机[M],潇湘晨报,2004,6,16

[10]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M]第20条至66条。

探究校园暴力的法律处理机制

摘要 发生在校园的一系列案件表明,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人们的思维观念在不断变化,校园已不是一块净土,面对校园暴力必须要有清醒的认识和足够的重视。校园暴力的背后潜藏巨大的社会问题和教育问题。法律在校园暴力面前是不是显得苍白无力呢?本文将探究校园暴力的法律处理机制问题。

关键词 校园暴力:主要原因;行为表现处理机制

一、 校园暴力的定义及行为表现

所谓校园暴力是指发生在校园或校园周边地区的以口头、物体或身体任何部位而发出的侵犯他人人身权利和财产的攻击性行为。校园暴力应包括以下几个要素:(1)暴力行为是发生在校园或紧邻校园的周边地区;(2)暴力侵害的对象为校园里的人、事、物,包括教师、学生及其财产等,但以学生为主要目标;(3)校园暴力的结果是侵犯了他人人身权利、公私财产以及心理的伤害,并由此而此起的自杀、跳楼等;(4)校园暴力的发生往往极具突发性,虽然有些事件有预兆,但容易被有关部门和人员忽视。在这众多的青少年学生犯罪群体中有一个共同的特点,那就是他们成长的环境出现了各种各样不正常的现象,他们也就承担了本应不属于他们承担的责任,承担并不代表着消化,当他们消化不了的时候,就出现了行为的越轨,导致违法犯罪的产生。在这些不正常的环境中,校园暴力就是其中很典型的一种。

提到校园暴力,头脑中出现了一幅幅可怕又残忍的画面。平日里表现的温文尔雅、楚楚动人的那些被很多男生追求的淑女回到宿舍却能因财务不明丢去怀疑自己身边的同学从而大打出手,直到对方“认罪伏法”为止;校园中那些所谓的拉帮结派以大欺小身边的同学;社会青年常常在放学路上劫钱施暴;女中学生被人强迫卖淫,这些都是发生在我们身边的案件。可想而知,当青少年真正亲身经历过行为事件之后,他们受到巨大打击,又会给他们以后的生活和前程带去浓重的阴影和梦魇。在青少年学生心理不够成熟的特殊时期,叛逆报复的心理会让他们由被害人发展成为犯罪人,这样的恶性循环使国家丧失了无数的资源。

每一犯罪人的犯罪行为都带有对现实的不满和对社会的仇恨,而我们受教育的过程就是不断社会文明程度的过程。社会教育告诉我们生活在社会中,我们要与周围的人和谐相处,有着约束行为协调一切的行为规范[1]。社会文明程度不断进步的过程和人所领悟的程度是不一样的。这不是社会不公平的问题,性格差异导致的社会文明差别不应由个体去承担。最大程度上的公平就是法律行为规范,就是要保障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社会进化就是要求那些少数人去适应大多数人,换句话说,在社会中一切以个人为中心的人都将付出代价!比如贫富差距是中国社会快速发展到转型时期一种极不正常的现象,很多人钻了法律、政策的

空档,许多中学生在市场经济的浪潮冲击下,思想心灵却发生扭曲崇尚个人主义、金钱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贪污腐化、权钱交易更是在一种不健全体制下表现出来的弊端,这种浅显的常识本应是中学生接受科学文化知识增加社会实践的教材,其实很多校园暴力的发生都是学生在心理调节上出现了问题,导致学习成绩下滑,伴随而来的就情绪低落、老师的反感、同学的排斥,就是这样一步步走向深渊。

二、校园暴力特点

青少年学生是国家栋梁之材,正站在人生的十字路口,是可塑性最强的时候。归纳起来,校园暴力主要有以下特点:

1、 暴力成人化。经常出现的校园暴力,比较多是发生在中小学的未成年人当中,从以上事例可以看出当前中学生出现的成人化暴力日益突出。特别是近年来,校园暴力成人化趋势不断增加。[2]有组织暴力增多,尤其是团伙暴力比例直线上升。

2、 暴力性增多。所有发生的校园暴力,都是属于使用暴力抢夺财务行为。这表明校园暴力是以抢夺为主的暴力侵财行为,校园暴力呈现犯罪化逐步增多的趋势。

3、 暴力类型相对集中。青少年校园暴力主要集中针对人身和财产的暴力行为中。如我校05年秋季学期处理的绝大数青少年违犯纪律事例中,盗窃案件21件,所占比例最大;其次是故意伤害等校园暴力。从以上统计中可以看出,这些案件基本上都是针对人身和财产的校园暴力行为。

4、 社会危害大。校园本应是个宁静、纯洁的地方,不断发生的校园暴力,给人们心里留下了阴影。一是安全系数下降。学生、家长、社会对校园安全的担忧,教书育人培养人才的环境遭到严重破坏;二是校园暴力呈现出成人化所带来的负面效果,严重地影响青少年的健康成长,使青少年过早地向成人化发展转变;三是改变人们对校园的认同,对校园能否培养造就人才产生了重大怀疑。有不少校园暴力的实施手段相当残忍,社会危害性很大。

三、校园暴力的主要原因

(一)人的潜在本能——攻击性是校园暴力的渊源。

在校园暴力中,我们会发现产生校园暴力的主要原因之一是青少年的个体攻击性很强。根据心理专家的研究,当一个人受到挫折时,容易引起情绪上的冲动和愤怒,因而产生对一定的对象报复和攻击的行为。各种导致挫折感的动因,如受欺辱、遗弃、排挤、自卑等都容易引发攻击性的行为。据2005年、2006年对我校中学生1689人的调查中发现,30%以上的中学生存在不同程度的攻击性行为。现在的中学生绝大多数是独生子女,由于家长的宠爱,极为容易染上心胸狭隘、自私、任性、事事以我为中心的毛病。所以在学校学习和日常生活中,一旦遇到冲突就会把这些不良的心理发泄出来,造成校园暴力。

(二)家庭因素

个体人格是否健康与家庭的教育密切关系。如果家庭成员文化素质低下、道德品质败坏;父母的管教方法过严或者过于溺爱或者父母疏于管教;家庭气氛紧张、不和谐,使孩子缺少关爱和安全感等情况都会对孩子的健全人格培养产生不利影响。尤其值得强调的是,父母本身的心理健康对孩子的成长也极其重要。在现实生活中,我们发现许多父母在社会经济文化转轨中自身产生的社会心理疾病,例如紧张、恐惧、冷漠或不安全感等,潜移默化地传给了孩子,使他们在社会化的过程中也产生人格心理障碍,这也是校园暴力的原因之一。

(三)学校因素

长期以来,我国的学校教育一直偏重于应试教育。教师被沉重的教学任务以及升学率镇压,学生也被老师布置的作业或测试压得喘不过气来。师生之间长期处于一种紧张的关系中,很少有时间进行交流和沟通。一些学习上有困难的同学,由于他们学习不好,自然而然地被别人贴上“坏学生”或“差学生”的标签符号,时常受到别人的歧视。在这种情景下,这些所谓“坏孩子”、“差学生”从内心经常会产生不平衡的感觉。他们认为,老师和同学这样对待他们是不公平的,这样做伤害了他们的自尊心,也影响了他们的进取心。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人们已经逐步意识到依靠暴力方式教育孩子可能适得其反,教师对孩子的教育方式在改变,打骂体罚学生的行为逐渐变少。但在教育过程中,还是出现个别老师对部分学生采取暴力行为,即吓唬、讽刺、侮辱、不理睬、疏远、隔离等行为却不容忽视的问题。教师个体暴力行为对孩子自尊心、人格尊严的伤害比直接暴力殴打所产生的伤害影则更大。轻微可以导致孩子厌学,严重可能影响孩子的心理健康,进而极易成为校园暴力的施暴者。

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四条第二款明确规定:“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有些教师因某些学生成绩不好或调皮而侮辱、挖苦讽刺学生,其实是侵犯了学生的人身权与人格尊严。《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条规定:“国家保障未成年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合法权益不受侵犯。保护未成年人,是国家机关、武装力量、政党、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城乡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和其他成年公民的共同责任。对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行为,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有权予以劝阻、制止或者向有关部门提出检举或者控告。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应教育和帮助未成年人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教师法》在教师应履行的义务中规定,应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在品

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可见,孩子的人格尊严是受法律保护的。

教师体罚学生的行为,会伤害学生的自尊心、自信心,挫伤其学习的积极性,严重侵犯了学生的合法权益。由此,其行为不仅受道德谴责,还应受法律制约。所以从行动上自觉不自觉地站到老师和同学的对立面,尤其在老师对他们进行批评时,行动上容易出现攻击性。校园里师生间的暴力行为的发生,即学生打老师的情节大多发生在学习好的与老师之间。此外,个别素质低下的老师对待学生不是以身作则,而是以打骂、讽刺、挖苦或体罚的形式替代教育,致使某些学生身心受到严重的伤害。在这种情形下,由于老师的打骂,极易引起学生的反击,校园暴力的发生也就在所难免了。

(四)社会因素

青少年学生生活在社会转轨的变化时期,市场经济带来的思想意识形态的变化,也使他们受到很多负面的影响。例如,越来越多的游戏场所,歌厅、舞厅和游戏机室影响着青少年的学习生活。有的学生为了满足玩游戏机的愿望,不顾一切地勒索低年级学生的钱财,如果得不到钱,就实施暴力行为。另外,带有暴力倾向的影视作品、书刊对青少年暴力行为的形成影响很大。

关于校园暴力的问题体现了我们法律的弊端:目前还没有一部关于保障校园安全的法律规范。对于一般性违法行为,严重危害社会治安,危害青少年的身心健康,但我们的法律对这种“小错不断、大错不犯、累死公安、愁死法院”的案件就显得很难有效管理。这也在警示我们的立法者看似缜密的法条背后有多少理论的漏洞,看似公证的判决却永远做不到主客观真正的统一,对小错案件打击不够难以制止;对大错案件一棍子打死缺少理性全面的分析,再加上司法腐败的存在,整个社会处在变却不稳的状态,这就会导致一系列的社会问题!

面对愈演烈的校园暴力,在分析成因的同时还必须去考虑怎么解决,这是我们为培养国家人才建设所必须面对的一个问题,也是解决实际问题的关键,更是我们研究校园暴力的最重要的意义。通过对校园暴力现象诱因的分析和探讨,我们应认真地从下述几方面思考如何来避免和减少校园暴力事件发生,真正地还给孩子一个安静而健康的学习环境。

四、应对校园暴力的法律处理机制

(1)加强学校教育和管理,加强青少年学生的心理知识教育和心理技能训练,提高其心理的容纳性和承受力。加强师德、师能及教师队伍的法律观念建设,提高教师素质。校园暴力经常发生的校园里,加强校园的教育管理显得尤其重要。

首先应当创立一个优良的学习环境,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管理制度。针对造成校园暴力的管理机制中出现的漏洞,应补充一些新的学校规章。在制定规定时,应是非奖惩分清,内容合理,应体现“以人为本”的精神,使同学们清楚地意识到,这是做一个人最基本的准则,而且这些规定只要对自己的言行稍加注意就可做到。其次,在日常的教育中,除了进行必要的文化知识、法律知识教育外,还要加强对学生的思想道德健康教育,使学生能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教育学生在遇到挫折或是打击时,学会容忍和谦让,学会勇敢地面对现实,克服由于挫折等其它可能因素而引发校园暴力的内在冲动行为。根据犯罪社会学的理论,青少年暴力行为是在社会中学习得来。青少年好学习,也好模仿,如果我们能保持校园和周边环境的安全,就会减少学生模仿学习暴力行为的机会,这是预防和控制校园暴力的有效途径。

(2)不断地强化家庭的教育职能。当今中国社会,已进入独生子女家庭时代。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父母的心理和生理上的健康,直接影响着孩子的心理和生理的发展。所以,要号召、鼓励父母学习一些心理学和生物学方面的知识,使他们懂得父母的健康心理对孩子社会化进程的重要性,预防父母不健康的心理传染孩子。父母要懂得青少年青春期发育的规律,对孩子发育过程中出现的一些生理、心理现象要及时给予正确引导,以免孩子出现一些反常现象。此外还要教授父母学习有关的青少年法律。通过学习,一方面,父母能依法认真地履行法律赋予其监护人的职责,保护孩子在家庭中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当孩子遇到不法侵害时,父母能教育孩子运用法律,免遭受到不法侵害。还应注意的是,父母应尽力为孩子创造一个安宁、和谐和温暖的家庭环境,尤其是在孩子面前不能动武力,尽量避免家庭暴力行为的发生,防止家庭暴力转化为校园暴力的实施者。

(3)提供一个健康、良好的社会环境,加强教育环境建设,为学生创造健康氛围。为了营造一个健康、良好的社会环境,要建立健全社会防范机制。社区的预防和控制机制应充分发挥公、检、法、司等部门的有机结合与统一协调,从预防犯罪和控制犯罪角度出发,关注困难群众,特别是他们的子女。另外,对那些生活在离异、单亲或贫困家庭的孩子要给予特别关爱、指导和援助,防止他们走上违法犯罪道路。还要建立一套有效的社会监督机制,对社区里的学校、商场、各种娱乐场所、游戏厅等经常进行检查和监督,确保社区环境的健康。

(4)加强立法,不断完善校园暴力的法律处理机制。从不断的司法实践中完善立法理论,用以指导实践、解决问题。在理论与实践的不断发展中促进我国关于校园安全法律的进程。减少校园暴力行为的发生,作为受害者和实施者应当以正确的途径加以解决。作为校园暴力的施加者,真的希望能够三思而后行。因为在这个讲究诚实信用的时代,我们要为自己的行为承担一切。当一个人用死亡也承担不起自己的行为的时候就会危害到自己最牵挂的家人。但愿一个有责任感的社会人不要在不应该的领域承担自己行为的责任。

(5)加强学校、家庭和社区之间的联系,共同构建良好的教育环境。种种校园暴力的发生虽然主要由于学校和社会管理的失误,但管理上之所以失误很大程度与缺乏有效的监督系统有关,比如:有些家长虽然不满于老师的体罚,但又害怕提出来,反而使孩子吃更大的亏,所以多半是敢怨不敢言,对学校管理上的失误也是

得过且过;还有些家长在孩子受到不法之徒侵害的时候表现了极大的怯懦,与其达成妥协条件,以求一时之安宁。以上种做法归其原因在于大多数家长担心自己单枪匹马与之对抗反遭报复。这一不正常的心态与校园暴力形成了恶性循环。

校园暴力就是一般违法行为。根据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及《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有关规定,在校的中学生属于未满18周岁的公民,对于他们个体的不法行为,可以从轻处理或免于处罚。一般违法行为与犯罪之间并没有不可逾越的鸿沟,有一般违法行的公民,如果不及时纠正,有可能发展成严重犯罪行为。因此,青少年学生要防微杜渐,不断从小加强道德修养,树立法律意识,增强法制观念,自觉遵纪守法,把自己培养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注释)

[1]魏平雄等,犯罪学教程[M]。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185页

[2]蒋小燕,试分析新时期青少年违法犯罪的特点及其防范措施[M],培训与研究[M]。湖北教育学院学报,1998,4第1页-第16页。

[参考文献]

[1]汪宇峰,校园暴力成因分析及教育对策[M]。当然青年研究,1999。

[2]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保护法[M]。1992,1,1起施行。

[3]张旺,美国校园暴力:现状、成因及措施,青年研究。2002

[4]朱永祥,认知的内隐理论及其分析方法,心理发展与教育。1991

[5]吴锋,青少年犯罪与心理教育[M]2004,6,18

[6]翟宗悌,青少年团体治疗[M]。华东理工大学出版社第218期。

[7]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M]第14条至56条。

[8]吴鹏森,犯罪社会学[M],中国审计出版社,中国社会出版社,2001。

[9]张志强,命案凸现校园文化暴力危机[M],潇湘晨报,2004,6,16

[10]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M]第20条至66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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