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政府"基本内涵探究

贵州师范大学学报 ( 社会科学版 )   Ju a o  uzo  o l nvr t Sc l cec ) or l f i uN r   iesy(oi   ine  n   G h ma U i aS

21 0 0年第 2 期  ( 总第 13 ) 6期  

“ 法治政府 " 本 内涵探究  基

王文惠  

( 贵州师范大学 历史与政治学院 , 贵州 贵 阳 500 ) 50 1   摘 要 : 0 年, 2 4 国务院正式提 出建设“ 0 法治政 府” 的施政 目 标。“ 法治政府 ” 的提 出有 深刻的社会 背景 。“ 法治政府” 建 

设 包括 目标 、 基本原则和基本要 求等主要 内容 。“ 治政 府” 法 是行政 权 力的 来源、 围受约束 的政府 , 范 是尊 重和保 障公  民、 组织合法权益的政府 , 是诚信政府 , 责任政府 。 是  

关 键 词 : 治政 府 ; 法 内涵 ; 讨 ; 究  探 研

中图分类号 : 9 2 1 D 2 . 

文献标识码 :   A

文章编号 :0 1 7 3 2 1 ) 2— 0 1 6 10 — 3 X(0 0 0 0 6 —0 

Ex l r to   fBa i  n e t  fRul  fLa Go e n e   p o a i n 0   sc C0 t n s0   e 0   w  v r m 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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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 ANG  e . u   W nh i

(c ol f io  n o t s G ihuN r a U i r t,G i n 5 0 1 hn ) Sh o o  s r adP li , u o  om l nv sy u ag50 0 ,C ia    H ty ie z   ei y

Ab t a t Chn s   e t lg v r me t su d t eg a  fe tb ih n  ue o l w g v r me ti 0 4 sr c : i e e c n r   o e n n   s e     o lo s l i g r l  f a   o e n n   a i h a s n2 0 .W i   r fu d s ca  a k  t p oo n  o ilb c — h

go n ,t e e tb s me to   l   flw g v rme ti cu e   u h man c ne t a   o l ,b s   rn i ls a d d ma d .T e r u d h   sa l h n  fr e o     o en n  n l d s s c   i  o t ns s g as a i p i cp e   n   e n s i u a   c h  r l     w g v rme ti t e g v r me t o e s uc   n  c p    d n s aie p w ra e l td,t e g v r me t ic  e  u e o l   o en n sh   o e n n   f a   wh s  o re a d s o e

o a mi i r t   o e   r  mi f t v i e h   o e n n  wh h r - s cs a d p o e t h   g t  fct e sa d o g n z t n ,a d t e g v r me tw c  sr s n i l . o p t  n   rtc st e r h s o  i z n   n   r a i a o s n     o e n n   h h i e p sbe  i i i h i o Ke   r s:ue o   w g v r me t o tns x lr t n e e r h y wo d r l  fl   o e n n ;c n e t ;e p o ai ;r s ac   a o

20 0 4年, 国务院发布《 面推进依法行政实  全 施纲要》 以下简称 《 ( 纲要》 , ) 明确提 出“ 全面推  进依法行政 , 经过十年左右坚持不懈的努力 , 基本  实现建设法治政府” 的施政 目标。建设 “ 法治政  府” 在我国不但是一个政府行政法治化 的系统  , 工程 , 也是一个影响深远、 涵义深刻的社会命题 。   本 文对 于“ 治政府 ” 法 的基本 内涵进行 探讨 。  

所做的事是有法律授权的, 几乎在一切场合这都  意味着有议会立法 的授权 ……政府行使权力 的所  有行为 , 即所有影响他人法律权利、 义务和 自由的  行为都必须说明它的严格的法律依据” “ , 法治的  第二层含义是 , 政府必须根据公认 的、 限制 自由裁  量权 的一整套规则和原则办事 , ……法治的实质  是 防止 滥 用 自由裁 量权 的一 整套 规 则 ” “ , 法治 的  第 三个 含 义是 … …对 政府行 为是 否合法 的争议 应  当由完全独立于行政之外 的法官裁决” “ , 法治的  第 四个含义是 : 法律必须平等地对待政府和公民,   政 府不 应在 普通法 律上享 有 不必要 的特权 和  豁免权 ” ] 。而在美 国的政治体制设计者汉密  D2 3

… …

法治政府 : 我国政府施政 的基本 准则 

从字面上讲, 法治政府” 法律统治下 的  “ 即“ 政府” 。但作为一种理论主张和政府模式 ,法治  “ 政府” 主要是从近代开始 的, 且各 国对 于“ 法治政  府” 的理解 和要求各有不 同。例如 , 当代英 国行  政法学者威廉 ・ 韦德在其 巨著 《 行政法》 中明确 

提到“ 法治政府” 并指出:法治……的基本含义  , “ 是, 任何事件都必须依法而行 。将此原则适用于 

政府时 , 它要求每个政府当局必须能够证实 自己 

尔顿、 麦迪逊们看来 , 由于政府本身是对“ 人性 的  最 大耻 辱 ” 因 而 “ 组 织 一 个 人 统 治人 的政 府  , 在 时, ……必须有辅助性

的预防措施 。  槲这个所  ”j

谓 的“ 助性 的预 防措施 ” 就 是将 行政 权 力 置于  辅 ,

宪法控制之下。因为“ 人民是权力的唯一合法泉 

收稿 日期 :00一 3— l 2 1 o 3  作者简 介 : 王文惠(9 4 , , 16 一) 女 贵州赤水人。贵州师 范大学历 史与政治学院 , 。研 究方向: 教授 行政 法学。  

61 —  

源 , 府各 部 门据 以掌权 的宪法来 自人 民 , 政 因此不  仅在 必须扩 大 、 少或重 新确定 政府权 力 , 减 而且在 

要求是“ 依法行政 ” 97年, 。19 党的十五大将依法 

治 国确立 为 治 国基 本 方 略。 19 99年 , 中华人 民  “

任何部 门侵犯其他部门的既定权力时, 求助于 同  

共和国实行依法治 国, 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原始 权 威 ” “ 全 符 合 共 和 政 体 的 理 论  载入 宪法 。 同年 , 是 完 国务 院发 布 了 《 于全 面推 进  关 的”2s。18 [2 ]7 77年 , 国 制 定 了世 界 上第 一 部 成  依 法行 政 的决 定 》 国发 [99 2 美 ( 19 ]3号 ) 以下简 称  ( 文宪法 , 这是 “ 一份 服 务 于不 同政 治 目的 、 达 了  《 表 决定》 , )首次以国务院文件形式明确提 出了“ 依  诸多政治原则 的政治性文件 ” “ ,是一部政府 的成  法行政” 的基本要求 。具体来说, 各级政府和政  文宪章 , 代表着 ‘ 宪政 ’其 中蕴含着对政府的约  , 束和对政治权威 的限制。 ¨ ” 按照美 国的宪政设 

计, 其法 制 的基本 点 就是 “ 政 机关 只 能在 法 定  行 管辖领 域 内活 动 ” “ 律 是 行 政权 力 的 渊源 , ,法 也  是行政 权 限的渊源 。如果行 政行 为在法定 权 限之  内, 它是 有 效 的 ; 果 在 权 限 之 外 , 就 是 无 效  如 它 的”40。因为“ [1  6 3 宪法 是 一样 优 于政 府 的 东西 , 而 

府各部 门要“ 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   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 管理 国家事务、 经济与  文 化 事业 和社 会 事 务 , 做到 既不 失 职 , 又不 越权 ;  

既要保 护公 民 的合法 权益 , 又要 提高行 政效率 , 维 

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 , 保证政府工作在法制轨  道上高效率地运行 , 推进各项事业 的顺利发展”  、 “ 全面推进依法行政 , 必须做到有法必依 、 执法必  严、 违法必究。各级政府和政府各部门及其工作 

人 员 的一 切行政 行为 必须符合 法律 、 法规 规范 , 切  实 做到依 法 办 事 、 格 执 法 ” 严 。从 《 定 》 述 内  决 上 容 可 以看 出 ,依 法行政 ”强 调政府 要运用 法律从 

政府只是宪法的产物。一国的宪法不是其政府的  决议 , 而是建立其政府的人 民的决议。 l   ”5 ”

从 以上简 要 列 举 的英 国、 国关 于 “ 治 政  美 法 府” 的基本 要 求 中我 们 可 以看 出 : “ 治 政府 ” 在 法  

语境下 , 宪法、 法律具有最高的意义, 政府必须受  宪法、 法律 的控制 和约束 。现代法 治理论认为 ,   国家权 力 的终 极 所 有 者 是 人 民。人 民制 定 了宪  法, 就赋予宪 法以最高的权威。同样 , 民通过  人 自己的代表机关组织并授权国家行政机关行使管 

理 国家 的行 政权力 。由于行政权 力在社 会生 活 中  的特 殊作用 以及 与社会 公众合法 权益 的密切关 联  性, 因而 限制 政府 权 力历 来 是 法治 理 论 的逻 辑重 

事管理 , 强调行政机关必须在法律框架之下运用 

行政 权力 , 实现保 护公众 和公 民权益 的根本宗 旨。  

但是 , 如果从价值取 向的层面考察 , 可见 “ 依法行  政 ” 侧重 于要求 “ 切行 政行 为 必须 符合 法 律 、 更 一   法规规范 , 切实做到依法办事、 严格执法” 侧重  ; 于规 范行政 机关及 其工 作人员 的行政 行为 。也 就  是说 ,依法行政” “ 主要是要求行政机关应当严格  依照法律规范履行职责、 行使权力, 基本上属于行  政机关执法过程中的行为规范的范畴。   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 建设社会主义法治  国家 , 不但要 求 行 政 机 关 “ 法行 政 ” 解 决 行 为  依 ,

规 范 问题 , 且必 须实 现 法治 行政 , 而 建设 “ 治 政  法

心。也就是说 , 法治的重点不是“ 民” 治 而是 “ 治  官”其精义在 于“ , 治国者先受制于法” 。法治的  实质是 要依法 对 政府 进 行 治理 , 府 必须 接 受宪  政

法 、 律 的约 束 , 行政 权力 限制在 宪法 、 律 的  法 把 法 范围 内 , 防止行 政权力 被滥用 。建设 法治 国家 , 首  先 要从 建设法 治政 府 开始 。“ 是 一个 有 组 织 的  凡

府 ” 以解 决行 政理念 问题 。 04年 3月 2 , 20 2日, 国  务 院进 一 步 发 布 了 《 面 推 进 依 法 行 政 实 施 纲  全

社会不能没有政府来行使权力……重要的是政府  的权 力也 要受 法律 的限制 , 这才 是 法治 的实 质意  义 。 -  “ 求公 民 守 法 不 是 法 治 理 论 的主 流 , ”6 要   J  

让权 力服从 于法 律才是 法治理 论 的核 心 。法 治本 

要》 指出: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 “ 建设  社会主义政治文 明以及依法 治国的客观要求相  比, 依法 行 政 还 存 在 不 少 差 距 , …解 决 这 些 问  …

, 适应全 面建 设 小康 社 会 的新 形 势 和依 法 治 国 

身的含义就是掌权者可以在万民之上 , 但他却必  须在法律之下。 [2 ” ] 总之 , 法治政府” 76 “ 实质上是 

要求行 政权力 的运 行要 体 现 法治 的原则 和精 神 ,  

的进程 , 须 全 面推 进依 法 行 政, 必 建设 法 治政  府” 。在此 , 国务院首次明确 而主动地提 出了建  设“ 法治政府 ” 的施政 目标。这在 中国历史上是  第一次 , 在世界法治发展史上也是绝无仅有 的。   从此 ,法治政府” “ 成为 “ 中国政府施政的基本准  则” ,  J成为各 级行政 机关 依法行 政 的终 极 目标 。  

是“ 政府服从法律、 行政受法律支配” 法治原则的  实践外化。建设“ 法治政府” 的目的, 就是将行政  权力控制在宪法、 法律范围内, 使政府受宪法、 法  律的控制和约束 , 以防止行政权力被滥用 。   在我 国 , 改革 开 放 后对 行 政机 关 最早 提 出 的 

6 一   2

二、 我国建设“ 法治政 府" 的基本 内涵 

在现代汉语 中, 内涵是指一个概念所反映 的  

事物 的本 质属 性 的总 和 , 也就 是 概 念 的 内容 。 国 

指导 思 想 就 是 “ 实 履 行 宪 法 和 法 律 赋 予 的 职  忠

责” 。首要的要求是合法行政 , 行政机关实施  即“ 行政管理, 应当依照法律 、 法规 、 规章的规定进行 ;   没有法律、 法规、 规章的规定 , 行政机关不得作 出   影响公民、 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者增加公  民、 法人和其他组织义务 的决定” 。这些规定事 

实上 是对 行 政 权 力 有 限性 的 细 化 规 定 和具 体 阐  述, 清楚地 表 明 了“ 治 政 府 ” 行 政 权力 来 源 、 法 是  

务院发布的《 纲要》 中四次明确提到“ 法治政府 ” ,   并对 “ 治政府 ” 设 的基 本 内容 提 出 了明确 要  法 建 求。综合分析《 纲要》 所规定 的“ 法治政府” 建设  的基本 内容 , 以看 出我 国所 要 建设 的 “ 治 政  可 法 府” 的本质属性亦即其基本内涵。它们主要是 :   ( ) 法治政府 ” 一 “ 是行 政权 力 来源 、 围受 约  范

束的政 府 

权力范围受约束的政府 的基本内涵。  

( “ 二) 法治政府” 是尊重和保障公 民、 组织合 

法权 益的政 府 

行政 权力来 源 、 权力范 围受 约束 的政府 , 亦可 

公 民、 组织的合法权益 , 是指以公 民、 组织 的   身份为前提的各种权益。就其 内容而言, 包括体  现现代民主政治原则 的公民的政治权利和 自由,   如选举权、 集会权 、 结社权、 批评建议权、 诉控告  申

权 等 ; 证 和 促 进

公 民生 活 幸 福 的人 身 权 、 产  保 财

称为“ 有限政府 ” 。借用美 国行政法学者伯纳德 

施 瓦茨 的话说 , 是 “ 就 行政 机关 是 法立 机关 , 只 

能依法行事 ” “ , 行政机关是法 律的产儿 , 正如公  司是它 的章程 的产 儿一样” “ , 行政 机关不是 飞  机 , 能我行 我素 ”5I   不 【  。   J

我 国宪法 明确 规 定 , 中 华 人 民共 和 国 国务  “ 院, 即中央人 民政府 , 是最 高 国家 权力 机关 的执行 

权、 福利权 、 经营权等 ; 保障公民享受精神 自由和 

机关 , 是最高国家行政机关” 国务院行使下列  。“

职权 :一 ) 据宪 法 和法 律 , ( 根 规定 行 政措 施 , 定  制

快乐的信仰权 、 受教育权、 出版权等; 以及其他 的   法 律权利 和 自由。行政 法 的产 生 , 接 起 因 于近  直

代国家内部解决独立的行政机关与社会之间的纷  争的需要 , 是因为制止公 民权利或行政权力 的违  法行使或滥用的需要而发展起来 的。“ 无论是制  止公 民权 利 的违 法 行 使 或滥 用 , 是 制止 行 政权  还 力的违法行使或滥用 , 归根结底 , 都是保障公 民、  

组织 的合法权 益 的实现 。  ”

行政法规 , 发布决定和命令 I …・ 十八 ) 国人  . ( . 全 民代 表大 会和全 国人 民代表 大会 常务委 员会授 予 

的其 他职权 。 地方 各级人 民政府 是地 方各 级 国  ”“ 家权力 机关 的执 行 机关 , 地 方 各 级 国家 行 政机  是

关。 “ ”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 民政府依照法律规定  的权 限 , 管理本 行政 区域 内 的经 济 、 育 、 学 、 教 科 文 

尊 重 和保 障公 民、 组织 合 法 权益 , “ 治政  是 法

化、 卫生、 体育事业 、 乡建设事业和财政、 城 民政、  

公安、 民族事务、 司法行政、 监察、 计划生育等行政  工作 , 发布决定和命令 , 任免 、 培训 、 考核和奖惩行  政工作人员。乡、 民族乡、 的人民政府执行本级  镇 人 民代 表大 会 的决 议 和上级 国家行 政机关 的决定  和命令 , 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行政工作 ”) q 。宪法  的这些规定说 明, 按照我 国的宪政体制 , 行政机关  是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 , 它们从产生 、 职权范围到  行政行为都要受宪法和法律的规范和约束。特别  是, 在宪法的上述条款中, 国务院使用 的是行使  对 “ 权 ” 词 , 地 方 各 级 人 民政 府 使 用 的 却 是  职 一 对 “ 权限” 一词。这更清楚地说 明了行政机关在国 

府” 的一项基本职能。《 纲要》 明确规定 : 依法行 

政 的基本 原则 之一 是 “ 法行 政 必须 坚

持党 的领  依 导 、 民当家作 主 和依法 治 国三者 的有 机统一 ; 人 必 

须把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政府工作的  出发点”基本要求之一是 “ ; 要平等对待行政管理  相对人 , 不偏私、 不歧视 。行使 自由裁量权应当符 

合法 律 目的 , 除不相关 因素 的干 扰 ; 排 所采 取 的措  施 和手 段应 当必 要 、 当 ; 政机关 实施行 政管理  适 行

可以采用多种方式实现行政 目的的, 当避免采  应

用 损 害当事人 权 益 的方 式 ” 。这 些 规定 清 楚地 说 

明: 我们所要建设 的“ 法治政府” 是认 真贯彻落  , 实宪法“ 尊重 和保 障人权 ” 精神 , 并把执政为民、   “ 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政府工作 的出   发点” 的政府 , 也就是尊重和保障公 民、 组织合法 

权益 的政 府 。  

家政治体制之中的地位 和作用 , 说明我国各级人 

民政府是受宪法和法律规范和约束的政府 。   《 纲要》 明确指 出: 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一个 

①< 宪法) 第八 十五条 、 八十九条 、 一百零七条 。  

6 ~   3

( ) 法 治政 府 ” 三 “ 是诚 信政 府 

权须赔偿。 借用革命导师恩格斯的话说就是: ” 只  有一切公务人员在 自己的一 切职务活动方面都  按照一 般 法律 向每 一 个 公 民 负责 , 是 “ 才 一  切 自由的首 要条 件 ” oo o]。可 见 , 据 《 政 处罚  3 根 行

… …

所谓诚信政府 , 就是要求政府做到诚实守信。   政府诚信从表面上看, 似乎是一个伦理问题或道  德 问题 , 与法 治 没 有直 接 的关联 性 。但 实 际上 它 

却是 一个非 常重要 的法律 问题 。  

法》 等法律规定 和《 纲要》 要求 , 国所要建设 的  我 “ 法治政府” 其基本内涵之一就是责任政府。 ,   以上是根据 国务 院《 纲要》 以及相关法律规 

定 对 于我 国建 设 “ 治 政 府 ” 本 内涵 的几 个 简  法 基 要 说 明。应 当说 , 为我 国行政 法 治建 设 的终 极  作 目标 ,法治 政 府 ” “ 的基 本 内涵 绝 对 不 是 三 、 点  五 所 能概括 和 描述 的。但 可 以肯 定 的是 , 国务 院提 

20 03年 8 2 月 7日, 第十届全 国人 民代表大  会常务委员会第 四次会议通过 的《 行政许可法》   第八条曾明确规定 :公 民、 “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  法取得的行政许可受法律保护 , 行政机关不得擅 

自改变 已经生 效 的行 政许 可 。行政 许可所 依据 的  法律 、 法规 、 章 修改 或者 废 止 , 规 或者 准 予行 政许 

可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 的, 了公共  为 利益的需要 , 行政机关可

以依法变更或者撤回已  

经 生效 的行 政 许 可 。 由此 给公 民 、 法人 或 者其 他 

出建设“ 法治政府” 的施政 目标 , 是为贯彻落实依 

法 治 国基 本 方 略。 因此 可 以说 , 国所 要 建 设 的  我 “ 治政府 ” 是 “ 法 , 实行依 法 治 国 , 建设 社 会主 义法  治 国家 ” 的有机 组成 部 分 。其 基 本 内涵就 是 行政 

权 力 的产 生 、 运行 、 为要 体现 “ 治 ” 原则 和  行 法 的

组织造成财产损失 的, 行政机关应当依法给予补 

偿。《 ” 行政许 可法 》 的这一 规定被 称 为 “ 赖保 护  信

原则 ”其基本精神就是规范政府诚信 问题 。《 , 纲 

精神 , 政府 要 受 宪 法 、 律 的规 范 和 约 束 。换 言  法

要》 明确规定 : 行政机关公 布的信息应 当全面、 “   准确 、 真实 。非 因法定事 由并经 法定程 序 , 行政 机 

关不 得撤销 、 变更 已经生 效的行 政决定 ; 国家 利  因 益、 公共 利益 或者 其 他 法定 事 由需 要 撤 回或 者 变  更行政 决定 的 , 当依照法定 权 限和程序进 行 , 应 并  对行政 管理相 对人 因此而受 到 的财 产损 失依法 予 

之, 各级政府及其组成部门根据宪法和法律产生 ,   职权和职责依法规定 , 行使权力 的方式和程序 由   法确定 , 否越权 和滥用权 力 由法评 价 , 是 权力 的行  使过程及其结果受法律的监督和控制。  

三 、 法治政府” 服务型政府" “ 与“  

的 主要 区别 

“ 服务 型政 府 ” “ 、 法治政府 ” 近 年来 出现频  是

以补偿。 可见 , ” 根据《 行政许可法》 等法律规定和  《 纲要》 要求, 我国所要建设 的“ 治政府” 基本  法 , 内涵之一就是诚信政府 。   ( ) 法 治政府 ” 责任 政府  四 “ 是 所谓责任政府 , 就是说政府要对 自己的行为 

负责, 特别 是要对 自己 的违法 行 为 承担 相应 的法  律 责任 。  

率较高的两个词 , 它们“ 正从不 同的层次、 同的  不 角 度冲击 着我们 的 意识 ”l 。 笔者 以为 , 者虽  LJ l   二

然 有许 多 联 系 , 是 也 存 在 很 大 区 别 , 要 表  但 主

现在 :  

我国宪法第五条 明确规定 : 一切 国家机关  “ 和武装 力量 、 各政 党和各社 会 团体 、 各企 事业 组织  都必须 遵守宪 法和 法律 。一 切违 反宪法 和法律 的 

行为 , 须予 以追究 ” 由于 国家 机关 和 国家 工  必 。“

( 二者提 出的历史背景有所不同 一)   据介绍, 服务型政府 的概念首先是 由德国行  政法 学者厄 斯特 ・ 福斯 多 夫 提 出来 的u 引。2 0世  纪 8 年代以后 , O 随着资本主义国家社

会经济的发  展, 公民对政府的公共产 品的质与量都提出了更 

高更新 的要 求 , 求 政府 不 只是 要管 理 好社 会 公  要 共事 务 , 重要 的是 要 提 供 更 多 更 优 质 的服 务 。 更   在这种 背景 下 , 方 理论 界 适 时 地进 行 了理 论 创  西 新 , 出 了新 公共 管理 理 论 和公 共 服 务理 论 。同  提

作人员侵犯公 民权利 而受到损失 的人 , 有依照法 

律规定取 得 赔 偿 的权 利 。 可 以说 这 是 政 府 要对  ”

自己的行为负责 的根本法依据。此后 , 我国《 行 

政许可法》 第七条 、 行政处罚法》 《 第六条、 行政  《

诉讼法》 第六十八条 、 国家赔偿法》 《 第二条等都  对行 政机关 要对 自己的违法行 为承 担相应 的法律  责任进行 了明确的规定。《 纲要》 明确 提出: 行  “ 政机关违法或者不 当行使职权 , 当依法承担法  应 律责任 , 实现权力和责任的统一 。依法做到执法  有保障、 有权必有责、 用权受监督、 违法受追究、 侵 

— —

时, 在实践中掀起了政府改革或政府再造的热潮 ,  

其 最终 目标 即是 为 了塑造 服务型 政府 。  

在我 国, 服务型政府建设 的实践, 最早可追溯  到 2 世纪 9 年代中期。例如 19 年 , O 0 95 顺德市就  提出了“ 依法行政 、 规范行 政、 高效行政、 透明行  政、 服务行政 、 廉洁行政” 的理念, 开展 了“ 为改革 

6 —   4 —

开放服务、 为经济建设 服务、 为群 众服务 ” 的活 

动。20 02年, 的十六大把政 府职能归结为 “ 党 经  济调节、 市场监管 、 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 四个方 

面。为贯彻落实十六大精神 , 十六届三中全会通  过的《 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 问题  的决定》 要求 , 深化行政 审批制度改革 , 切实把政  府经济管理职能转到主要为市场主体服务和创造  良 好发展环境上来。20 07年, 的十七大报告在  党 第 六部分 “ 坚定 不移发 展 社会 主义 民主政 治 ” , 中  将“ 加快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 建设 服务型政府” 作  为社 会主 义 民 主政 治 的 目标 之 一 。 自此 , 服 务  “ 型政 府 ” 载着 中 国共 产 党 立 党 为公 、 政 为 民  承 执 的重要思想 , 成为党的十七大报告 明确规定 的社 

会 主义 民主 政治 的一个 发展 目标 。   可见 , 我 国 官 方 文 件 正 式 提 出 “ 务 型 政  从 服 府 ” “ 治政 府 ” 、法 的背 景来 看 , 面论 述 “ 务 型  全 服 政府 ” 的是 党 的 十七 大 报 告 。 而 明 确 提 出 建 设  “ 治政府 ”目标 的则 是 国务 院发 布 的《 面 推进 

法 全

系, 完善公共服务体系 , 推行电子政务 , 强化社会  管理和公共服务。加快推进政企分开 、 政资分开、   政事分开、 政府与市场中介组织分开 , 规范行政行  为 , 强 行 政 执 法 部 门建 设 , 少 和规 范 行 政 审  加 减

批, 减少政 府 对微 观 经 济运 行 的干 预 。规 范垂 直 

管理部门和地方政府 的关系。加大机构 整合力  度, 探索实行职能有机统一的大部 门体制 , 健全部  f  - J N协调配合机制。精简和规范各类议事协调机  构及其办事机构 , 减少行政层次 , 降低行政成本 ,   着力解决机构重叠、 职责交叉、 政出多门问题 。统  筹党委 、 政府和人大、 政协机构设置, 减少领导职  数, 严格控 制编制 。加快 推进事 业单 位分类 改 

革 ” 大方 面 。 七  

可见 , 根据党 的十七大报告精神和国务 院的  《 纲要》 规定 , 建设 “ 服务型政府” 与建设 “ 法治政 

府 ”二 者在基 本 内容方 面是 不 同的 。 ,  

( “ 三) 法治政府” 的价值取 向有别于“ 服务型  

政府 ”   .  

依法行政实施纲要》 。虽然 , 十七大报告在论述  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 目标时也提到“ 法治政府建  设取得新成效”但与《 , 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  要》 提出的“ 法治政府” 比又显得原则而概括。 相   同样 , 国务院 的政 府 工作 报 告 中也 多次 提 出建  在

设“ 服务 型政府 ”但 应 属于 对 于党 的纲领 性 文 件  , 的贯彻 落实措 施 。  

( ) 二 建设 “ 治政 府 ”与 建设 “ 法 服务 型政 府 ”  

的基本 内容 不 同  

我 国 宪 法第 二 十七 条 第 二 款 明确 规 定 : 一  “

切国家机关 和国家工作人 员必须依靠人 民的支  持, 经常保持同人民的密切联系 , 听人民的意见  倾 和 建 议 , 受 人 民 的监 督 , 力 为 人 民 服 务 ”  接 努 。

“ 为人 民服 务 ” 仅是 指 导 整 个 国家 公 权 力 体 系  不 运行 的政治 原则 , 是 社会 主义 国家所 有 公 务人  也 员应 当遵 守 的 道德 准 则 。“ 务 型 政 府 ” 为 十  服 作 七 大报 告 明 确 提 出 的 一 个 行 政 管 理 体 制 改 革 目  

服务 型 政 府 是 指 “ 种 在 公 民本 位 、 会 本  一 社 位 理念 指 导 下 , 整 个 社会 民 主秩 序 的框 架 下 , 在   通过 法定 程序 ,按 照公 民 意志 组建 起来 ,以 为公 

标, 它承载着 中国共产党立党为公 、 执政为民、 为  人 民服务 的 民本 思 想 , 中 国共 产 党人 “ 人 民  是 为 服务” 道德诉求 的重要体现。“ 立党为公、 执政为 

民” “ 个代 表 ” 要思想 的本 质所 在

, 三个 代  是 三 重 “ 表” 重要 思想 的根 本 出发 点 和落 脚 点是 实 现人 民  的愿 望 、 满足人 民 的需要 、 维护人 民的利益 。也就  是说 ,服 务型政 府 ” “ 主要 是解 决 为人 民服 务 的执 

政理 念 问题 。  

民服务为宗 旨, 实现着服务职能并承担着服务责  任的政府” 3 D] 。由此可见 , 服务型政府 的基本 内  

涵是 民本 思 想 和 服 务 理 念 。 “ 权 思 想 、 本 思  人 民 想, 社会 本 位 和 公 民本 位 理 念 ” 服务 型 政 府 的  是 “ 本质 规 定 性 , 即道 德 规 范 、 值 取 向 和 思 想 理  价

” [4  1]

J  、 ‘   0 

根据党的十七大报告 , 建设“ 服务型政府” 包  括如下基本内容 : 第一 , 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是“ 深  化改革 的重 要环 节 ” 也 就 是 “ 设 服 务 型政 府 ” , 建   的重要环节 。第二, 加快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 “ 建  设服务 型政府 ” 的基 本 目标 是 “ 力 转 变 职能 、 着 理  顺关系、 优化结构 、 提高效能 , 形成权责一致、 分工  合理、 决策科学、 执行顺 畅、 监督有力 的行政 管理  体制” 。第三, 体任务 包括 “ 具 健全政 府职 责体 

作为全面落实依 法治 国基本方 略的重要举  措, 建设“ 法治政府” 国务 院《 是 全面推进依法行  政实施纲要》 明确提 出的政府 施政 目标。建设  “ 法治政府” 不仅要求政府 要严 格依 法行政 , , 政  府 的设立和运作要依据法律 , 实现政府组织和行 

为 的合 法化 、 规范化 和程 序化 , 而且 要求整 个政府 

及其行政行为要体现法治 的价值理念 , 即体现民  主、 权利保障和权力制约等价值理念。简言之 , 我  国建设“ 法治政府” 的价值取 向是 : 使政府 由法律  产生、 政府受法律控制、 政府依法律治理、 政府对 

6 —   5

法律负责。其最终 目的是把行政权 力限制在宪  法 、 律的范 围 内 , 法 防止行政 权力 被滥用 。  

当然 , 我 国政 治体 制 的现 实运 行 中 , 法 治  在 “

参考文献 :  

[] 1威廉 ・ 韦德 . 行政法[ ]北京 : M. 大百科全 书出版社 , 9. 17 9   [] 2 汉密尔顿, 联邦党人文集 [ . 等. M]北京 : 商务 印书馆 , 8. 10 9   [] 3 路易斯 ・ 亨金. 宪政与权利 [ . M]北京 : 三联书店 , 9 . 16 9  

[] 4 伯纳德 ・ 瓦茨. 施 行政法[ . M] 北京 : 出版社 , 8 . 群众 1 6 9  

政府” 的建设肯定要体现“ 服务型政府” 的价值取  向。例如国务院《 纲要》 规定 , 依法行政的首要 目   标就是“ 政企

分开、 政事分开 , 政府 与市 场、 政府  与社会 的关 系基本理 顺 , 府 的经济调 节 、 场监  政 市

管 、 会管理 和公 共 服务 职 能基 本 到位 ” 社 。另 外 ,   自 19 国务 院提 出建设 “ 9 9年 法治 政府 ” 的施政 目  

[] 5 潘恩. 恩文集 [ . 潘 M]北京 : 商务印书馆 , 92 18.   [] 6 龚祥瑞. 法治 的理想与现实[ . M]北京 :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19 . 9 3 

[] 7 龚祥瑞. 比较宪法与行政法[ . M] 北京 : 出版社 。 0 . 法律 2 3 0   [] 8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 中国 的法 治建设 > 《 白皮 书 [ ] 20 — R .08  

0   2.

标后 , 在此后的政府工作报告 中, 强调建设“ 服务  型政府” 法治政府” 比“ 的次数还要多。但是 , 根  据党的十七大报告精神 ,服务型政府” “ 的建设却  不 只是为 了一个符 合 法治 原 则 和精 神 的 “ 法治 政 

府” 。例如 , 按照 十七 大报告 精 神 , 设 服务 型政  建

[] 9 罗豪才. 行政法学 [ . M]北京 : 北京大学出版社 , 0 . 20 0   [0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 : 1] 第三卷 [ . M]北京 : 民出版社 , 7. 人 12 9  

[ 1 杨解君. 双服务 ” 1] “ 理念下现代 行政之 变革——服务 行政 的 

解读与提 升[ ] 行政法学研究 ,0 4 J. 20.  

府, 需要加快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但是行 政管理 

体制 改革包 括广义 和狭义 两个层 面 。而十七 大报 

[ 2 李清伟 . 1] 论服务型政 府的法 治理念与制 度构建 [ ] 中国法  J.

学 ,0 8 2 . 2 0 ( ) 

[ 3 刘熙瑞 . 1] 服务型政府——经济全球化背景下 中国政府改革的  目标选择 [ ] 中国行政管理 , 02 7 . J. 20 ( )   [4 周恩来政 府管理学院课题组. 1] 公共服务型政府建设问题研究  分析[ ] 南开大学学报 ,05( ) J. 20 5 .  

告所确定的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任务显然是广义的   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因为《 十七大报告》 出的 提  

改革 任务包 括统筹 党委 、 府 和人大 、 协机 构设  政 政 置 和加快 推进事 业 单位 分类 改 革 , 显 然 超 出 了  这 政府 内部 关 系 调 整 和 变 革 的范 围 L 因 此 , 】 引。 笔  者这 里对 于“ 务 型政 府 ” “ 治 政府 ” 区分 , 服 、法 的  

[5 姜明安. 1] 服务型政府 与行政 管理体制改 革 []行 政法学研  J.

究 , 0 () 2 84 . 0  

责任编辑

汤 跃 

英文审校

孟俊一 

更多的是从相对的、 学术探讨的角度。  

一  6

贵州师范大学学报 ( 社会科学版 )   Ju a o  uzo  o l nvr t Sc l cec ) or l f i uN r   iesy(oi   ine  n   G h ma U i aS

21 0 0年第 2 期  ( 总第 13 ) 6期  

“ 法治政府 " 本 内涵探究  基

王文惠  

( 贵州师范大学 历史与政治学院 , 贵州 贵 阳 500 ) 50 1   摘 要 : 0 年, 2 4 国务院正式提 出建设“ 0 法治政 府” 的施政 目 标。“ 法治政府 ” 的提 出有 深刻的社会 背景 。“ 法治政府” 建 

设 包括 目标 、 基本原则和基本要 求等主要 内容 。“ 治政 府” 法 是行政 权 力的 来源、 围受约束 的政府 , 范 是尊 重和保 障公  民、 组织合法权益的政府 , 是诚信政府 , 责任政府 。 是  

关 键 词 : 治政 府 ; 法 内涵 ; 讨 ; 究  探 研

中图分类号 : 9 2 1 D 2 . 

文献标识码 :   A

文章编号 :0 1 7 3 2 1 ) 2— 0 1 6 10 — 3 X(0 0 0 0 6 —0 

Ex l r to   fBa i  n e t  fRul  fLa Go e n e   p o a i n 0   sc C0 t n s0   e 0   w  v r m nt

—  

W ANG  e . u   W nh i

(c ol f io  n o t s G ihuN r a U i r t,G i n 5 0 1 hn ) Sh o o  s r adP li , u o  om l nv sy u ag50 0 ,C ia    H ty ie z   ei y

Ab t a t Chn s   e t lg v r me t su d t eg a  fe tb ih n  ue o l w g v r me ti 0 4 sr c : i e e c n r   o e n n   s e     o lo s l i g r l  f a   o e n n   a i h a s n2 0 .W i   r fu d s ca  a k  t p oo n  o ilb c — h

go n ,t e e tb s me to   l   flw g v rme ti cu e   u h man c ne t a   o l ,b s   rn i ls a d d ma d .T e r u d h   sa l h n  fr e o     o en n  n l d s s c   i  o t ns s g as a i p i cp e   n   e n s i u a   c h  r l     w g v rme ti t e g v r me t o e s uc   n  c p    d n s aie p w ra e l td,t e g v r me t ic  e  u e o l   o en n sh   o e n n   f a   wh s  o re a d s o e

o a mi i r t   o e   r  mi f t v i e h   o e n n  wh h r - s cs a d p o e t h   g t  fct e sa d o g n z t n ,a d t e g v r me tw c  sr s n i l . o p t  n   rtc st e r h s o  i z n   n   r a i a o s n     o e n n   h h i e p sbe  i i i h i o Ke   r s:ue o   w g v r me t o tns x lr t n e e r h y wo d r l  fl   o e n n ;c n e t ;e p o ai ;r s ac   a o

20 0 4年, 国务院发布《 面推进依法行政实  全 施纲要》 以下简称 《 ( 纲要》 , ) 明确提 出“ 全面推  进依法行政 , 经过十年左右坚持不懈的努力 , 基本  实现建设法治政府” 的施政 目标。建设 “ 法治政  府” 在我国不但是一个政府行政法治化 的系统  , 工程 , 也是一个影响深远、 涵义深刻的社会命题 。   本 文对 于“ 治政府 ” 法 的基本 内涵进行 探讨 。  

所做的事是有法律授权的, 几乎在一切场合这都  意味着有议会立法 的授权 ……政府行使权力 的所  有行为 , 即所有影响他人法律权利、 义务和 自由的  行为都必须说明它的严格的法律依据” “ , 法治的  第二层含义是 , 政府必须根据公认 的、 限制 自由裁  量权 的一整套规则和原则办事 , ……法治的实质  是 防止 滥 用 自由裁 量权 的一 整套 规 则 ” “ , 法治 的  第 三个 含 义是 … …对 政府行 为是 否合法 的争议 应  当由完全独立于行政之外 的法官裁决” “ , 法治的  第 四个含义是 : 法律必须平等地对待政府和公民,   政 府不 应在 普通法 律上享 有 不必要 的特权 和  豁免权 ” ] 。而在美 国的政治体制设计者汉密  D2 3

… …

法治政府 : 我国政府施政 的基本 准则 

从字面上讲, 法治政府” 法律统治下 的  “ 即“ 政府” 。但作为一种理论主张和政府模式 ,法治  “ 政府” 主要是从近代开始 的, 且各 国对 于“ 法治政  府” 的理解 和要求各有不 同。例如 , 当代英 国行  政法学者威廉 ・ 韦德在其 巨著 《 行政法》 中明确 

提到“ 法治政府” 并指出:法治……的基本含义  , “ 是, 任何事件都必须依法而行 。将此原则适用于 

政府时 , 它要求每个政府当局必须能够证实 自己 

尔顿、 麦迪逊们看来 , 由于政府本身是对“ 人性 的  最 大耻 辱 ” 因 而 “ 组 织 一 个 人 统 治人 的政 府  , 在 时, ……必须有辅助性

的预防措施 。  槲这个所  ”j

谓 的“ 助性 的预 防措施 ” 就 是将 行政 权 力 置于  辅 ,

宪法控制之下。因为“ 人民是权力的唯一合法泉 

收稿 日期 :00一 3— l 2 1 o 3  作者简 介 : 王文惠(9 4 , , 16 一) 女 贵州赤水人。贵州师 范大学历 史与政治学院 , 。研 究方向: 教授 行政 法学。  

61 —  

源 , 府各 部 门据 以掌权 的宪法来 自人 民 , 政 因此不  仅在 必须扩 大 、 少或重 新确定 政府权 力 , 减 而且在 

要求是“ 依法行政 ” 97年, 。19 党的十五大将依法 

治 国确立 为 治 国基 本 方 略。 19 99年 , 中华人 民  “

任何部 门侵犯其他部门的既定权力时, 求助于 同  

共和国实行依法治 国, 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原始 权 威 ” “ 全 符 合 共 和 政 体 的 理 论  载入 宪法 。 同年 , 是 完 国务 院发 布 了 《 于全 面推 进  关 的”2s。18 [2 ]7 77年 , 国 制 定 了世 界 上第 一 部 成  依 法行 政 的决 定 》 国发 [99 2 美 ( 19 ]3号 ) 以下简 称  ( 文宪法 , 这是 “ 一份 服 务 于不 同政 治 目的 、 达 了  《 表 决定》 , )首次以国务院文件形式明确提 出了“ 依  诸多政治原则 的政治性文件 ” “ ,是一部政府 的成  法行政” 的基本要求 。具体来说, 各级政府和政  文宪章 , 代表着 ‘ 宪政 ’其 中蕴含着对政府的约  , 束和对政治权威 的限制。 ¨ ” 按照美 国的宪政设 

计, 其法 制 的基本 点 就是 “ 政 机关 只 能在 法 定  行 管辖领 域 内活 动 ” “ 律 是 行 政权 力 的 渊源 , ,法 也  是行政 权 限的渊源 。如果行 政行 为在法定 权 限之  内, 它是 有 效 的 ; 果 在 权 限 之 外 , 就 是 无 效  如 它 的”40。因为“ [1  6 3 宪法 是 一样 优 于政 府 的 东西 , 而 

府各部 门要“ 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   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 管理 国家事务、 经济与  文 化 事业 和社 会 事 务 , 做到 既不 失 职 , 又不 越权 ;  

既要保 护公 民 的合法 权益 , 又要 提高行 政效率 , 维 

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 , 保证政府工作在法制轨  道上高效率地运行 , 推进各项事业 的顺利发展”  、 “ 全面推进依法行政 , 必须做到有法必依 、 执法必  严、 违法必究。各级政府和政府各部门及其工作 

人 员 的一 切行政 行为 必须符合 法律 、 法规 规范 , 切  实 做到依 法 办 事 、 格 执 法 ” 严 。从 《 定 》 述 内  决 上 容 可 以看 出 ,依 法行政 ”强 调政府 要运用 法律从 

政府只是宪法的产物。一国的宪法不是其政府的  决议 , 而是建立其政府的人 民的决议。 l   ”5 ”

从 以上简 要 列 举 的英 国、 国关 于 “ 治 政  美 法 府” 的基本 要 求 中我 们 可 以看 出 : “ 治 政府 ” 在 法  

语境下 , 宪法、 法律具有最高的意义, 政府必须受  宪法、 法律 的控制 和约束 。现代法 治理论认为 ,   国家权 力 的终 极 所 有 者 是 人 民。人 民制 定 了宪  法, 就赋予宪 法以最高的权威。同样 , 民通过  人 自己的代表机关组织并授权国家行政机关行使管 

理 国家 的行 政权力 。由于行政权 力在社 会生 活 中  的特 殊作用 以及 与社会 公众合法 权益 的密切关 联  性, 因而 限制 政府 权 力历 来 是 法治 理 论 的逻 辑重 

事管理 , 强调行政机关必须在法律框架之下运用 

行政 权力 , 实现保 护公众 和公 民权益 的根本宗 旨。  

但是 , 如果从价值取 向的层面考察 , 可见 “ 依法行  政 ” 侧重 于要求 “ 切行 政行 为 必须 符合 法 律 、 更 一   法规规范 , 切实做到依法办事、 严格执法” 侧重  ; 于规 范行政 机关及 其工 作人员 的行政 行为 。也 就  是说 ,依法行政” “ 主要是要求行政机关应当严格  依照法律规范履行职责、 行使权力, 基本上属于行  政机关执法过程中的行为规范的范畴。   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 建设社会主义法治  国家 , 不但要 求 行 政 机 关 “ 法行 政 ” 解 决 行 为  依 ,

规 范 问题 , 且必 须实 现 法治 行政 , 而 建设 “ 治 政  法

心。也就是说 , 法治的重点不是“ 民” 治 而是 “ 治  官”其精义在 于“ , 治国者先受制于法” 。法治的  实质是 要依法 对 政府 进 行 治理 , 府 必须 接 受宪  政

法 、 律 的约 束 , 行政 权力 限制在 宪法 、 律 的  法 把 法 范围 内 , 防止行 政权力 被滥用 。建设 法治 国家 , 首  先 要从 建设法 治政 府 开始 。“ 是 一个 有 组 织 的  凡

府 ” 以解 决行 政理念 问题 。 04年 3月 2 , 20 2日, 国  务 院进 一 步 发 布 了 《 面 推 进 依 法 行 政 实 施 纲  全

社会不能没有政府来行使权力……重要的是政府  的权 力也 要受 法律 的限制 , 这才 是 法治 的实 质意  义 。 -  “ 求公 民 守 法 不 是 法 治 理 论 的主 流 , ”6 要   J  

让权 力服从 于法 律才是 法治理 论 的核 心 。法 治本 

要》 指出: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 “ 建设  社会主义政治文 明以及依法 治国的客观要求相  比, 依法 行 政 还 存 在 不 少 差 距 , …解 决 这 些 问  …

, 适应全 面建 设 小康 社 会 的新 形 势 和依 法 治 国 

身的含义就是掌权者可以在万民之上 , 但他却必  须在法律之下。 [2 ” ] 总之 , 法治政府” 76 “ 实质上是 

要求行 政权力 的运 行要 体 现 法治 的原则 和精 神 ,  

的进程 , 须 全 面推 进依 法 行 政, 必 建设 法 治政  府” 。在此 , 国务院首次明确 而主动地提 出了建  设“ 法治政府 ” 的施政 目标。这在 中国历史上是  第一次 , 在世界法治发展史上也是绝无仅有 的。   从此 ,法治政府” “ 成为 “ 中国政府施政的基本准  则” ,  J成为各 级行政 机关 依法行 政 的终 极 目标 。  

是“ 政府服从法律、 行政受法律支配” 法治原则的  实践外化。建设“ 法治政府” 的目的, 就是将行政  权力控制在宪法、 法律范围内, 使政府受宪法、 法  律的控制和约束 , 以防止行政权力被滥用 。   在我 国 , 改革 开 放 后对 行 政机 关 最早 提 出 的 

6 一   2

二、 我国建设“ 法治政 府" 的基本 内涵 

在现代汉语 中, 内涵是指一个概念所反映 的  

事物 的本 质属 性 的总 和 , 也就 是 概 念 的 内容 。 国 

指导 思 想 就 是 “ 实 履 行 宪 法 和 法 律 赋 予 的 职  忠

责” 。首要的要求是合法行政 , 行政机关实施  即“ 行政管理, 应当依照法律 、 法规 、 规章的规定进行 ;   没有法律、 法规、 规章的规定 , 行政机关不得作 出   影响公民、 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者增加公  民、 法人和其他组织义务 的决定” 。这些规定事 

实上 是对 行 政 权 力 有 限性 的 细 化 规 定 和具 体 阐  述, 清楚地 表 明 了“ 治 政 府 ” 行 政 权力 来 源 、 法 是  

务院发布的《 纲要》 中四次明确提到“ 法治政府 ” ,   并对 “ 治政府 ” 设 的基 本 内容 提 出 了明确 要  法 建 求。综合分析《 纲要》 所规定 的“ 法治政府” 建设  的基本 内容 , 以看 出我 国所 要 建设 的 “ 治 政  可 法 府” 的本质属性亦即其基本内涵。它们主要是 :   ( ) 法治政府 ” 一 “ 是行 政权 力 来源 、 围受 约  范

束的政 府 

权力范围受约束的政府 的基本内涵。  

( “ 二) 法治政府” 是尊重和保障公 民、 组织合 

法权 益的政 府 

行政 权力来 源 、 权力范 围受 约束 的政府 , 亦可 

公 民、 组织的合法权益 , 是指以公 民、 组织 的   身份为前提的各种权益。就其 内容而言, 包括体  现现代民主政治原则 的公民的政治权利和 自由,   如选举权、 集会权 、 结社权、 批评建议权、 诉控告  申

权 等 ; 证 和 促 进

公 民生 活 幸 福 的人 身 权 、 产  保 财

称为“ 有限政府 ” 。借用美 国行政法学者伯纳德 

施 瓦茨 的话说 , 是 “ 就 行政 机关 是 法立 机关 , 只 

能依法行事 ” “ , 行政机关是法 律的产儿 , 正如公  司是它 的章程 的产 儿一样” “ , 行政 机关不是 飞  机 , 能我行 我素 ”5I   不 【  。   J

我 国宪法 明确 规 定 , 中 华 人 民共 和 国 国务  “ 院, 即中央人 民政府 , 是最 高 国家 权力 机关 的执行 

权、 福利权 、 经营权等 ; 保障公民享受精神 自由和 

机关 , 是最高国家行政机关” 国务院行使下列  。“

职权 :一 ) 据宪 法 和法 律 , ( 根 规定 行 政措 施 , 定  制

快乐的信仰权 、 受教育权、 出版权等; 以及其他 的   法 律权利 和 自由。行政 法 的产 生 , 接 起 因 于近  直

代国家内部解决独立的行政机关与社会之间的纷  争的需要 , 是因为制止公 民权利或行政权力 的违  法行使或滥用的需要而发展起来 的。“ 无论是制  止公 民权 利 的违 法 行 使 或滥 用 , 是 制止 行 政权  还 力的违法行使或滥用 , 归根结底 , 都是保障公 民、  

组织 的合法权 益 的实现 。  ”

行政法规 , 发布决定和命令 I …・ 十八 ) 国人  . ( . 全 民代 表大 会和全 国人 民代表 大会 常务委 员会授 予 

的其 他职权 。 地方 各级人 民政府 是地 方各 级 国  ”“ 家权力 机关 的执 行 机关 , 地 方 各 级 国家 行 政机  是

关。 “ ”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 民政府依照法律规定  的权 限 , 管理本 行政 区域 内 的经 济 、 育 、 学 、 教 科 文 

尊 重 和保 障公 民、 组织 合 法 权益 , “ 治政  是 法

化、 卫生、 体育事业 、 乡建设事业和财政、 城 民政、  

公安、 民族事务、 司法行政、 监察、 计划生育等行政  工作 , 发布决定和命令 , 任免 、 培训 、 考核和奖惩行  政工作人员。乡、 民族乡、 的人民政府执行本级  镇 人 民代 表大 会 的决 议 和上级 国家行 政机关 的决定  和命令 , 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行政工作 ”) q 。宪法  的这些规定说 明, 按照我 国的宪政体制 , 行政机关  是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 , 它们从产生 、 职权范围到  行政行为都要受宪法和法律的规范和约束。特别  是, 在宪法的上述条款中, 国务院使用 的是行使  对 “ 权 ” 词 , 地 方 各 级 人 民政 府 使 用 的 却 是  职 一 对 “ 权限” 一词。这更清楚地说 明了行政机关在国 

府” 的一项基本职能。《 纲要》 明确规定 : 依法行 

政 的基本 原则 之一 是 “ 法行 政 必须 坚

持党 的领  依 导 、 民当家作 主 和依法 治 国三者 的有 机统一 ; 人 必 

须把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政府工作的  出发点”基本要求之一是 “ ; 要平等对待行政管理  相对人 , 不偏私、 不歧视 。行使 自由裁量权应当符 

合法 律 目的 , 除不相关 因素 的干 扰 ; 排 所采 取 的措  施 和手 段应 当必 要 、 当 ; 政机关 实施行 政管理  适 行

可以采用多种方式实现行政 目的的, 当避免采  应

用 损 害当事人 权 益 的方 式 ” 。这 些 规定 清 楚地 说 

明: 我们所要建设 的“ 法治政府” 是认 真贯彻落  , 实宪法“ 尊重 和保 障人权 ” 精神 , 并把执政为民、   “ 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政府工作 的出   发点” 的政府 , 也就是尊重和保障公 民、 组织合法 

权益 的政 府 。  

家政治体制之中的地位 和作用 , 说明我国各级人 

民政府是受宪法和法律规范和约束的政府 。   《 纲要》 明确指 出: 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一个 

①< 宪法) 第八 十五条 、 八十九条 、 一百零七条 。  

6 ~   3

( ) 法 治政 府 ” 三 “ 是诚 信政 府 

权须赔偿。 借用革命导师恩格斯的话说就是: ” 只  有一切公务人员在 自己的一 切职务活动方面都  按照一 般 法律 向每 一 个 公 民 负责 , 是 “ 才 一  切 自由的首 要条 件 ” oo o]。可 见 , 据 《 政 处罚  3 根 行

… …

所谓诚信政府 , 就是要求政府做到诚实守信。   政府诚信从表面上看, 似乎是一个伦理问题或道  德 问题 , 与法 治 没 有直 接 的关联 性 。但 实 际上 它 

却是 一个非 常重要 的法律 问题 。  

法》 等法律规定 和《 纲要》 要求 , 国所要建设 的  我 “ 法治政府” 其基本内涵之一就是责任政府。 ,   以上是根据 国务 院《 纲要》 以及相关法律规 

定 对 于我 国建 设 “ 治 政 府 ” 本 内涵 的几 个 简  法 基 要 说 明。应 当说 , 为我 国行政 法 治建 设 的终 极  作 目标 ,法治 政 府 ” “ 的基 本 内涵 绝 对 不 是 三 、 点  五 所 能概括 和 描述 的。但 可 以肯 定 的是 , 国务 院提 

20 03年 8 2 月 7日, 第十届全 国人 民代表大  会常务委员会第 四次会议通过 的《 行政许可法》   第八条曾明确规定 :公 民、 “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  法取得的行政许可受法律保护 , 行政机关不得擅 

自改变 已经生 效 的行 政许 可 。行政 许可所 依据 的  法律 、 法规 、 章 修改 或者 废 止 , 规 或者 准 予行 政许 

可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 的, 了公共  为 利益的需要 , 行政机关可

以依法变更或者撤回已  

经 生效 的行 政 许 可 。 由此 给公 民 、 法人 或 者其 他 

出建设“ 法治政府” 的施政 目标 , 是为贯彻落实依 

法 治 国基 本 方 略。 因此 可 以说 , 国所 要 建 设 的  我 “ 治政府 ” 是 “ 法 , 实行依 法 治 国 , 建设 社 会主 义法  治 国家 ” 的有机 组成 部 分 。其 基 本 内涵就 是 行政 

权 力 的产 生 、 运行 、 为要 体现 “ 治 ” 原则 和  行 法 的

组织造成财产损失 的, 行政机关应当依法给予补 

偿。《 ” 行政许 可法 》 的这一 规定被 称 为 “ 赖保 护  信

原则 ”其基本精神就是规范政府诚信 问题 。《 , 纲 

精神 , 政府 要 受 宪 法 、 律 的规 范 和 约 束 。换 言  法

要》 明确规定 : 行政机关公 布的信息应 当全面、 “   准确 、 真实 。非 因法定事 由并经 法定程 序 , 行政 机 

关不 得撤销 、 变更 已经生 效的行 政决定 ; 国家 利  因 益、 公共 利益 或者 其 他 法定 事 由需 要 撤 回或 者 变  更行政 决定 的 , 当依照法定 权 限和程序进 行 , 应 并  对行政 管理相 对人 因此而受 到 的财 产损 失依法 予 

之, 各级政府及其组成部门根据宪法和法律产生 ,   职权和职责依法规定 , 行使权力 的方式和程序 由   法确定 , 否越权 和滥用权 力 由法评 价 , 是 权力 的行  使过程及其结果受法律的监督和控制。  

三 、 法治政府” 服务型政府" “ 与“  

的 主要 区别 

“ 服务 型政 府 ” “ 、 法治政府 ” 近 年来 出现频  是

以补偿。 可见 , ” 根据《 行政许可法》 等法律规定和  《 纲要》 要求, 我国所要建设 的“ 治政府” 基本  法 , 内涵之一就是诚信政府 。   ( ) 法 治政府 ” 责任 政府  四 “ 是 所谓责任政府 , 就是说政府要对 自己的行为 

负责, 特别 是要对 自己 的违法 行 为 承担 相应 的法  律 责任 。  

率较高的两个词 , 它们“ 正从不 同的层次、 同的  不 角 度冲击 着我们 的 意识 ”l 。 笔者 以为 , 者虽  LJ l   二

然 有许 多 联 系 , 是 也 存 在 很 大 区 别 , 要 表  但 主

现在 :  

我国宪法第五条 明确规定 : 一切 国家机关  “ 和武装 力量 、 各政 党和各社 会 团体 、 各企 事业 组织  都必须 遵守宪 法和 法律 。一 切违 反宪法 和法律 的 

行为 , 须予 以追究 ” 由于 国家 机关 和 国家 工  必 。“

( 二者提 出的历史背景有所不同 一)   据介绍, 服务型政府 的概念首先是 由德国行  政法 学者厄 斯特 ・ 福斯 多 夫 提 出来 的u 引。2 0世  纪 8 年代以后 , O 随着资本主义国家社

会经济的发  展, 公民对政府的公共产 品的质与量都提出了更 

高更新 的要 求 , 求 政府 不 只是 要管 理 好社 会 公  要 共事 务 , 重要 的是 要 提 供 更 多 更 优 质 的服 务 。 更   在这种 背景 下 , 方 理论 界 适 时 地进 行 了理 论 创  西 新 , 出 了新 公共 管理 理 论 和公 共 服 务理 论 。同  提

作人员侵犯公 民权利 而受到损失 的人 , 有依照法 

律规定取 得 赔 偿 的权 利 。 可 以说 这 是 政 府 要对  ”

自己的行为负责 的根本法依据。此后 , 我国《 行 

政许可法》 第七条 、 行政处罚法》 《 第六条、 行政  《

诉讼法》 第六十八条 、 国家赔偿法》 《 第二条等都  对行 政机关 要对 自己的违法行 为承 担相应 的法律  责任进行 了明确的规定。《 纲要》 明确 提出: 行  “ 政机关违法或者不 当行使职权 , 当依法承担法  应 律责任 , 实现权力和责任的统一 。依法做到执法  有保障、 有权必有责、 用权受监督、 违法受追究、 侵 

— —

时, 在实践中掀起了政府改革或政府再造的热潮 ,  

其 最终 目标 即是 为 了塑造 服务型 政府 。  

在我 国, 服务型政府建设 的实践, 最早可追溯  到 2 世纪 9 年代中期。例如 19 年 , O 0 95 顺德市就  提出了“ 依法行政 、 规范行 政、 高效行政、 透明行  政、 服务行政 、 廉洁行政” 的理念, 开展 了“ 为改革 

6 —   4 —

开放服务、 为经济建设 服务、 为群 众服务 ” 的活 

动。20 02年, 的十六大把政 府职能归结为 “ 党 经  济调节、 市场监管 、 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 四个方 

面。为贯彻落实十六大精神 , 十六届三中全会通  过的《 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 问题  的决定》 要求 , 深化行政 审批制度改革 , 切实把政  府经济管理职能转到主要为市场主体服务和创造  良 好发展环境上来。20 07年, 的十七大报告在  党 第 六部分 “ 坚定 不移发 展 社会 主义 民主政 治 ” , 中  将“ 加快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 建设 服务型政府” 作  为社 会主 义 民 主政 治 的 目标 之 一 。 自此 , 服 务  “ 型政 府 ” 载着 中 国共 产 党 立 党 为公 、 政 为 民  承 执 的重要思想 , 成为党的十七大报告 明确规定 的社 

会 主义 民主 政治 的一个 发展 目标 。   可见 , 我 国 官 方 文 件 正 式 提 出 “ 务 型 政  从 服 府 ” “ 治政 府 ” 、法 的背 景来 看 , 面论 述 “ 务 型  全 服 政府 ” 的是 党 的 十七 大 报 告 。 而 明 确 提 出 建 设  “ 治政府 ”目标 的则 是 国务 院发 布 的《 面 推进 

法 全

系, 完善公共服务体系 , 推行电子政务 , 强化社会  管理和公共服务。加快推进政企分开 、 政资分开、   政事分开、 政府与市场中介组织分开 , 规范行政行  为 , 强 行 政 执 法 部 门建 设 , 少 和规 范 行 政 审  加 减

批, 减少政 府 对微 观 经 济运 行 的干 预 。规 范垂 直 

管理部门和地方政府 的关系。加大机构 整合力  度, 探索实行职能有机统一的大部 门体制 , 健全部  f  - J N协调配合机制。精简和规范各类议事协调机  构及其办事机构 , 减少行政层次 , 降低行政成本 ,   着力解决机构重叠、 职责交叉、 政出多门问题 。统  筹党委 、 政府和人大、 政协机构设置, 减少领导职  数, 严格控 制编制 。加快 推进事 业单 位分类 改 

革 ” 大方 面 。 七  

可见 , 根据党 的十七大报告精神和国务 院的  《 纲要》 规定 , 建设 “ 服务型政府” 与建设 “ 法治政 

府 ”二 者在基 本 内容方 面是 不 同的 。 ,  

( “ 三) 法治政府” 的价值取 向有别于“ 服务型  

政府 ”   .  

依法行政实施纲要》 。虽然 , 十七大报告在论述  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 目标时也提到“ 法治政府建  设取得新成效”但与《 , 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  要》 提出的“ 法治政府” 比又显得原则而概括。 相   同样 , 国务院 的政 府 工作 报 告 中也 多次 提 出建  在

设“ 服务 型政府 ”但 应 属于 对 于党 的纲领 性 文 件  , 的贯彻 落实措 施 。  

( ) 二 建设 “ 治政 府 ”与 建设 “ 法 服务 型政 府 ”  

的基本 内容 不 同  

我 国 宪 法第 二 十七 条 第 二 款 明确 规 定 : 一  “

切国家机关 和国家工作人 员必须依靠人 民的支  持, 经常保持同人民的密切联系 , 听人民的意见  倾 和 建 议 , 受 人 民 的监 督 , 力 为 人 民 服 务 ”  接 努 。

“ 为人 民服 务 ” 仅是 指 导 整 个 国家 公 权 力 体 系  不 运行 的政治 原则 , 是 社会 主义 国家所 有 公 务人  也 员应 当遵 守 的 道德 准 则 。“ 务 型 政 府 ” 为 十  服 作 七 大报 告 明 确 提 出 的 一 个 行 政 管 理 体 制 改 革 目  

服务 型 政 府 是 指 “ 种 在 公 民本 位 、 会 本  一 社 位 理念 指 导 下 , 整 个 社会 民 主秩 序 的框 架 下 , 在   通过 法定 程序 ,按 照公 民 意志 组建 起来 ,以 为公 

标, 它承载着 中国共产党立党为公 、 执政为民、 为  人 民服务 的 民本 思 想 , 中 国共 产 党人 “ 人 民  是 为 服务” 道德诉求 的重要体现。“ 立党为公、 执政为 

民” “ 个代 表 ” 要思想 的本 质所 在

, 三个 代  是 三 重 “ 表” 重要 思想 的根 本 出发 点 和落 脚 点是 实 现人 民  的愿 望 、 满足人 民 的需要 、 维护人 民的利益 。也就  是说 ,服 务型政 府 ” “ 主要 是解 决 为人 民服 务 的执 

政理 念 问题 。  

民服务为宗 旨, 实现着服务职能并承担着服务责  任的政府” 3 D] 。由此可见 , 服务型政府 的基本 内  

涵是 民本 思 想 和 服 务 理 念 。 “ 权 思 想 、 本 思  人 民 想, 社会 本 位 和 公 民本 位 理 念 ” 服务 型 政 府 的  是 “ 本质 规 定 性 , 即道 德 规 范 、 值 取 向 和 思 想 理  价

” [4  1]

J  、 ‘   0 

根据党的十七大报告 , 建设“ 服务型政府” 包  括如下基本内容 : 第一 , 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是“ 深  化改革 的重 要环 节 ” 也 就 是 “ 设 服 务 型政 府 ” , 建   的重要环节 。第二, 加快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 “ 建  设服务 型政府 ” 的基 本 目标 是 “ 力 转 变 职能 、 着 理  顺关系、 优化结构 、 提高效能 , 形成权责一致、 分工  合理、 决策科学、 执行顺 畅、 监督有力 的行政 管理  体制” 。第三, 体任务 包括 “ 具 健全政 府职 责体 

作为全面落实依 法治 国基本方 略的重要举  措, 建设“ 法治政府” 国务 院《 是 全面推进依法行  政实施纲要》 明确提 出的政府 施政 目标。建设  “ 法治政府” 不仅要求政府 要严 格依 法行政 , , 政  府 的设立和运作要依据法律 , 实现政府组织和行 

为 的合 法化 、 规范化 和程 序化 , 而且 要求整 个政府 

及其行政行为要体现法治 的价值理念 , 即体现民  主、 权利保障和权力制约等价值理念。简言之 , 我  国建设“ 法治政府” 的价值取 向是 : 使政府 由法律  产生、 政府受法律控制、 政府依法律治理、 政府对 

6 —   5

法律负责。其最终 目的是把行政权 力限制在宪  法 、 律的范 围 内 , 法 防止行政 权力 被滥用 。  

当然 , 我 国政 治体 制 的现 实运 行 中 , 法 治  在 “

参考文献 :  

[] 1威廉 ・ 韦德 . 行政法[ ]北京 : M. 大百科全 书出版社 , 9. 17 9   [] 2 汉密尔顿, 联邦党人文集 [ . 等. M]北京 : 商务 印书馆 , 8. 10 9   [] 3 路易斯 ・ 亨金. 宪政与权利 [ . M]北京 : 三联书店 , 9 . 16 9  

[] 4 伯纳德 ・ 瓦茨. 施 行政法[ . M] 北京 : 出版社 , 8 . 群众 1 6 9  

政府” 的建设肯定要体现“ 服务型政府” 的价值取  向。例如国务院《 纲要》 规定 , 依法行政的首要 目   标就是“ 政企

分开、 政事分开 , 政府 与市 场、 政府  与社会 的关 系基本理 顺 , 府 的经济调 节 、 场监  政 市

管 、 会管理 和公 共 服务 职 能基 本 到位 ” 社 。另 外 ,   自 19 国务 院提 出建设 “ 9 9年 法治 政府 ” 的施政 目  

[] 5 潘恩. 恩文集 [ . 潘 M]北京 : 商务印书馆 , 92 18.   [] 6 龚祥瑞. 法治 的理想与现实[ . M]北京 :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19 . 9 3 

[] 7 龚祥瑞. 比较宪法与行政法[ . M] 北京 : 出版社 。 0 . 法律 2 3 0   [] 8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 中国 的法 治建设 > 《 白皮 书 [ ] 20 — R .08  

0   2.

标后 , 在此后的政府工作报告 中, 强调建设“ 服务  型政府” 法治政府” 比“ 的次数还要多。但是 , 根  据党的十七大报告精神 ,服务型政府” “ 的建设却  不 只是为 了一个符 合 法治 原 则 和精 神 的 “ 法治 政 

府” 。例如 , 按照 十七 大报告 精 神 , 设 服务 型政  建

[] 9 罗豪才. 行政法学 [ . M]北京 : 北京大学出版社 , 0 . 20 0   [0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 : 1] 第三卷 [ . M]北京 : 民出版社 , 7. 人 12 9  

[ 1 杨解君. 双服务 ” 1] “ 理念下现代 行政之 变革——服务 行政 的 

解读与提 升[ ] 行政法学研究 ,0 4 J. 20.  

府, 需要加快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但是行 政管理 

体制 改革包 括广义 和狭义 两个层 面 。而十七 大报 

[ 2 李清伟 . 1] 论服务型政 府的法 治理念与制 度构建 [ ] 中国法  J.

学 ,0 8 2 . 2 0 ( ) 

[ 3 刘熙瑞 . 1] 服务型政府——经济全球化背景下 中国政府改革的  目标选择 [ ] 中国行政管理 , 02 7 . J. 20 ( )   [4 周恩来政 府管理学院课题组. 1] 公共服务型政府建设问题研究  分析[ ] 南开大学学报 ,05( ) J. 20 5 .  

告所确定的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任务显然是广义的   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因为《 十七大报告》 出的 提  

改革 任务包 括统筹 党委 、 府 和人大 、 协机 构设  政 政 置 和加快 推进事 业 单位 分类 改 革 , 显 然 超 出 了  这 政府 内部 关 系 调 整 和 变 革 的范 围 L 因 此 , 】 引。 笔  者这 里对 于“ 务 型政 府 ” “ 治 政府 ” 区分 , 服 、法 的  

[5 姜明安. 1] 服务型政府 与行政 管理体制改 革 []行 政法学研  J.

究 , 0 () 2 84 . 0  

责任编辑

汤 跃 

英文审校

孟俊一 

更多的是从相对的、 学术探讨的角度。  

一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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