铝门窗规范

铝门窗规范

基本规定

3.1 检测分类

3.1.1建筑门窗工程质量应包括门窗产品、洞口工程、门窗安装工程和门窗工程性能等。

3.1.2 门窗产品的检验应包括自检和进场检验。

3.1.3 洞口工程质量、门窗安装质量、门窗安装质量和门窗工程性能现场检测应包括自检、合格性检验和第三方检验。

3.1.4 既有建筑门窗性能的检测宜采取第三方检测。

3.2 检测方式与数量

3.2.1 门窗产品、洞口工程、门窗安装工程自检应采取全数检测的方式。

3.2.2 门窗产品的生产单位应向门窗产品的购置单位提供产品的生产许可证、合格证书和形式检验报告,并宜提供建筑门窗节能性能标识证书。

3.2.3 门窗产品的进场检验和洞口工程质量、门窗安装工程质量的合格性检验宜采取全数检验方式,也可按照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GB 规定采取计数抽样检验方式。

3.3 检测方法与检测仪器

3.3.1 外观检查可采取在良好的自然光或散射下,距被检对象表面约600mm处进行观察。

3.3.2 合格性检验中的见证取样检测,应按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定的方法进行。

3.3.3 门窗规格和尺寸等的检测应采用下列量测工具:

1 分度值为1mm的钢卷尺

2 分度值为0.5mm的钢直尺

3 分辨率为0.02mm的游标卡尺;

4 分辨率为1μm的膜厚检测仪

5 分度率为0.5mm的塞尺

6分度值为0.1mm的读数显微镜

4 门窗产品的进场检验

4.1 一般规定

4.1.1 门窗产品的进场检验应由建筑单位或其委托的监理单位组织门窗生产单位和门窗安装单位等实施。

4.1.1 门窗生产进场时,建筑单位或其委托单位的监理单位应对门窗的生产单位提供的合格证书、检验报告和形式检验报告等进行核查。对于提供建筑门窗节能性能标识证书的,应对其进行核查。

4.2 门窗及型材

4.2.1门窗及型材的进场检验应包括外观检查、规格和尺寸检验等。

4.2.2 门窗及型材的外观检查应包括下列内容:

1 表面完整性、洁净性、色泽一致性、刨痕、锤印状况等。

2 木材的品种、材质等级和框扇的线型。

4.2.3 金属门窗及型材的外观检查包括下列内容:

1 表面洁净度、平整度、光滑度、色泽一致性、锈蚀状况等;

2 漆膜和保护层完整状况,大面划伤、碰伤状况;

3 品种和类型。

4.2.4 是塑料门窗及型材的外观检查应包括下列内容:

1 表面结净度、平整度\ 光滑状况;

2 大面划痕、碰伤状况;

3 品种和类型;

4.2.5门窗规格和尺寸的检验内容和检验方法宜按表4.2.5的规定进行.

4.2.6 门窗的规格和尺寸的检测结果应符合设计和国家现行有关产品标准的规定。

4.2.7隔热铝合金型材的抗剪强度应采取见证取样检测,检测样品在做物理性能的门窗上截取,且检测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铝合金建筑型材 第6部分:隔热型材》GB5237.6的规定。

4.2.8 含人造要板的木门窗产品的甲醛释放量应采取见证取样检测,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室内装饰装修材料 木家具中有害物质的限量》GB18584相应的规定。

4.3 玻璃

4.3.1 建造门窗玻璃产品的进场检验应包括下列内容

1 品种与类型2

2 基本尺寸

3 外观质量和边缘处理情况

4 钢化状况

4.3.2 玻璃的品种与类型检验可按国家现行有关产品标准和设计的要求进行检查,也可进行见证取样检测

4.3.3 玻璃的厚度可采用下列方法量测。

1 未安装的玻璃,可用游标卡尺量测玻璃每边中点的厚度,取平均值作为厚度的检验值。 2 已安装的门窗玻璃,可用分辨率为0.1mm的玻璃仪在玻璃每边的中心附近进行检定,取平均值作为厚度的检验值。

3中空玻璃安装或组装前。可用钢直尺或游标卡尺在玻璃的每边各取两点,测量玻璃及空气隔层的厚度和胶层的厚度。

4.3.4玻璃边长的检测在玻璃安装或组装前进行,可用钢卷尺检测距玻璃角100mm处对边之间的距离。

4.3.5 玻璃外观质量应包括下列检测内容

1 钢化玻璃应观察检查爆边、裂纹、缺角、划伤、划伤长度可用钢卷尺量测,划伤宽度可用读数显微镜量测。

2镀膜玻璃应观察检查斑纹、针眼、斑点、划伤 。针眼和斑点直径可用计数显微镜量测,针眼和斑点的位置可用钢卷尺量测,划伤长度可用钢卷尺量测,划伤宽度可人用计数显微镜量测。

3 夹层玻璃应观察检查裂纹、爆边、脱胶和划伤、磨伤,胶合层应观察检查气泡或杂质。爆边长度或宽度可用游标卡尺量测,胶合层气泡或杂质长度用可游标卡尺量测,气泡或杂质位置可用钢卷尺检测。

4 中空玻璃应观察检查胶粘剂飞溅缺胶和内表面污迹。

4.3.6 玻璃钢化情况可用偏振片检验。

4.3.7 玻璃表面的应力可用表面应力检测仪检验,检验操作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玻璃幕墙工程质量检验标准》JGJ/139有关的规定。

4.3.8 玻璃边缘的处理情况可采用观察并手试的方法确定玻璃磨边、倒棱、倒角等处理状况。

4.4 密封材料

4.4.1 未使用的密封材料产品,应对照设计要求和检验报告检查其他品种、规格、也可进行见证取样检测其性能指标。

4.4.2 已用于门窗产品的密封材料,应检验其品种。类型、外观、宽度和层度等。密封胶应观察检查表面光滑、饱满、平整、密实、缝隙、裂缝状况等。

4.4.3 密封胶的宽度和厚度可采用游标卡尺量测。

4.4.4 密封胶与各种接触材料的相容性应进行见证取样检测。

4.5 五金件用其他配件

4.5.1门窗五金及其他配件的进场检验宜包括外观质量、规格尺寸、表面膜厚等。

4.5.2 门窗五金件及其他配件的外观质量应观察检查其表面洁净度与完整性。

4.5.3 门窗五金件及其他配件的规格尺寸可用游标卡尺量测。

4.5.4 门窗五金件及其他配件表面膜厚可用膜厚检测仪量测。

4.6 物理性能

4.6.1 建筑门窗产品的物理性能应采取见证取样检测,应在经过进场检验的门窗产品中随机抽取至少一组检测样品。

4.6.2建筑门窗产品的物理性能检验应包括物理性能、水密性能、抗风压性能、保温性能、采光性能、空气声隔声性能、可见光透射比、遮阳光系数等。

4.6.3建筑门窗产品的气密性能、水密性能、抗风压性能的检验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外门窗气密、水密、抗风压性能分级及检测方法》GB/T7106的规定。

4.6.4 建筑门窗产品的保温性能的检验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外门窗保温性能分级及检验方法》GB/8484的规定。

4.6.5建筑门窗的产品的空气声隔声性能的检验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门窗空气声隔声性能分级及检测方法》GB/8485的规定。

4.6.6 建筑门窗产品的采光性能检验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外窗采光性能分级及检验方法》GB 11976的规定。

4.6.7建筑外窗中空玻璃露点的检验应符合现行国空标准《中空玻璃》GB/T11944的规定。

4.6.8 外窗可见光透射比的检验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玻璃可见光透射比、太阳光直接透射比、太阳能总透射比、紫外线透射比及有关窗玻璃参数的测定》GB/2680的规定。

4.6.9 外窗遮阳系数的检验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玻璃可见光透射比、太阳光直接透射比、太阳能总透射比、紫外线透射比及有关窗玻璃参数的测定》GB/T2680的规定测定门窗单片玻璃太阳光光谱透射比、反射比等参数,并应按现行业标准,《建筑门窗玻璃幕墙热工计算规程》JGJ/T151的规定计算夏季标准条件下外窗遮阳系数。

5 门窗洞口施工质量检测

5.1.1 门窗洞口施工质量的检测应包括门窗尺寸、外观和埋件质量行等。

5.1.2 门窗洞口施工质量应由门窗洞口工程的施工单位进行全数自检。

5.1.3 门窗洞口的施工质量的合格性检验,可由建设单位或其委托的监理单位组织门窗洞口施工单位和门窗安装单位实施。

5.2 门窗洞口尺寸

5.2.1门窗洞口尺寸的检测应包括洞口的宽度、高度、对角线长度差和位置偏差等。门窗洞口的尺寸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门窗洞口尺寸系列》GB/T5824及设计的规定。

5.2.2 门窗洞口尺寸的检测方法应符合5.2.2的规定。

5.3 洞口外观与埋件

5.3.1 门窗洞口外观质量检查应观察其表面完整性、密实度平整度等。

5.3.2 洞口埋件的检查应包括材质、数量、位置、尺寸及防腐处理状况等。

5.3.3 埋件的材质楞通过观察或核查埋件材质检验报告进行检查,埋件数量可通过观察确定。

5.3.4 埋件的位置可用钢卷尺量测埋件中心至洞口1/2高度或2/1宽度的距离。埋件的尺寸可用游标卡尺量测。

5.3.5 埋件的防腐处理状况可通过观察检查。

5.3.6 在组合洞口拼樘的对应位置,应检查预埋件或预留孔口与设计要求的一致性。 6 门窗安装质量检测

6.1 一般规定

6.1.1 门窗安装质量检测应包括外观与尺寸、连接固定、排水构造、启闭、密封等。

6.1.2 门窗安装质量的检收检测可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

6.2 外观与尺寸

6.2.1 门窗质量的外观检查应观察下列内容;

1.木门窗表面完整性、结净度、色泽一至性、刨痕、或垂印等。

2 木门窗的割角、拼缝严密平整状,门窗框、扇裁口顺直状况、刨面平整状况,槽、孔边缘整齐、毛刺状况。

3 木门窗批水、盖口条、压缝条、密封条的安装顺直状况、与门窗结合严密状况。 4 金属门窗表面结净性、平整度、色泽一至性、锈蚀状况等。

5金属门窗漆膜或保护层的完整性。大面积划痕、碰伤状况等。

6 塑料门窗表面清结度、平整度、光滑度等。

7 塑料门窗大面划伤碰伤状况等。

8 门窗的密封条脱落状况,旋转窗间隙均匀状况。

6.2.2 门窗安装尺寸检测方法应按照表6.2.2的规定进行。

6.3 ;连接固定

6.31 门窗安装连接固定质量检验应包括门窗框的牢固性,门窗批水、盖口条等与门窗结合的牢固性,门窗配件的牢固性和推拉门窗扇防脱落措施等。

6.3.2门窗框、门窗扇、安装牢固性的检验可观察与手工相结合的方法,并符合下列规定; 1 当手扳窗侧框中部不松动,反复扳不晃动时,可确定门窗框安装牢固。

2 应根据设计文件或国家现行有关产品标准,检查门窗洞口与门窗框之间连接件的规格、尺

寸与数量,可用游标卡尺量测连接片的厚度与宽度,可用钢卷尺量测连接片间距。 3 应检查门窗框与窗扇之间螺钉安装的数量与质量。

4 当手扳非推拉门窗开启不松动时,可确定门窗扇安装牢固:手扳推拉门窗扇不脱落时,可确定为牢固。

6.3.3 门窗批水、盖口条、压线条、密封条牢固性可通过手扳端头检验。当手扳端头不松动时可确定为牢固。

6.3.4 门窗配件安装牢固性可按下列步骤进行检验。

1 检查门窗配件与门窗连接的螺栓设置数量与质量;

2 当手扳门窗配件不松动时,可确定安装牢固。

4.3.5 塑料门窗拼樘料与门窗洞口固定的牢固性可通过手扳门窗拼樘料中部检验,当手扳不松动时可确定门窗拼樘料与门窗洞口固定牢固。

6.3.6 塑料门窗框与拼樘料连接牢固性过通过手推卡接中部并用钢卷尺量测固定螺钉间距检验,当手推不松动且固定螺钉间距不大于600mm时,可确定塑料门窗框与拼樘料固定牢固。

6.4 排水、启闭与密封

6.4.1 外门窗排水有效性可按下列步骤进行检验

1 按设计要求核查外门窗下框排水孔的位置和数量;

2 在推拉外门窗下框内淋水,在1min之内水能完全排出且不排向室内。

3 在窗外淋水、窗台不积水且水不排向室内。

6.4.2 门窗扇启闭灵活可采取连续5次开启和关闭门窗扇的方法检验,并应观察检查门窗扇关闭严密程度、有无倒翘现象。

6.4.3 铝合金窗和塑料推拉门窗扇的开关力可采用管形测力计均匀拉门窗扇把手部位检测。

6.4.5 未隐蔽门窗框与墙体间的缝隙可观察检查缝隙填嵌材料类型及饱满程度。已隐蔽的外门窗框与墙体间密封缺陷可按本规程附录A的规定采用红热像仪进行检测,也可打开门窗框与墙体间的缝隙检查。

6.4.6 门窗框与墙体间缝隙的密封质量检查应观察表面光滑度、顺直、裂纹状况。

6.4.7 门窗上的橡胶密封条或毛毡密封条应观察其完整性,连续5次开启关闭门窗扇时是否脱槽。

7 门窗工程现场检测

7.1 一般规定

7.1.1 门窗工程性能的现场检测宜春包括外门窗气密性、水密性能、抗风压性能和隔音性能、对于易受人体或物体碰撞的建筑门窗,宜进行撞击性能检测。

7.1.2 门窗工程性能的现场检测工作宜由第三方检测机构承担、

7.1.3 除有特殊的检测要求外、门窗工程性能现场检测的样品应在安装质量报告合格的批次中随机抽取。

7.2 外门窗气密性能、水密性能、抗风压性能检测

7.2.1 采用静压箱检测外门窗气密性能、水密性能、抗风压性能时。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建筑外门窗气密、水密、抗风压性能现场检测方法》JG/211的相关规定。

7.2.2 外门窗气密性、水密性能、抗风压性能现场检测结果就以设计要求为标准,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外门窗气密水密抗风压性能分级检测法》GB/7106的相应指标评定。

7.2.3 外门窗高度宽度大于1500时,其水密性能宜用现场淋水的方法检测。外门窗水密性能现场淋水检测应符合规程附录B的规定。

4.2.4 外门窗宽度或高度大于1500mm时,其抗风压性能宜用静载方法检测。外门窗抗风压性能的静载检测应符合本规程序符录C规定。

7.3 门窗其他性能检测

7.3.1门窗现场撞击性能检测应符合本规程附录D规定。

7.3.2 外窗空气隔声性能的检测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声学建筑和建筑构件隔声测量 第五部分:外墙构件和外墙空气声隔声的现场测量》GB/19889.5的有关规定。

8 既有建筑门窗检测

8.1 一般规定

8.1.1 既有建筑门窗的检验可分为门窗改造工程的检测和门窗修修复与更换工程的检验。

8.1.2 既有建筑门窗改造工程应按新建门窗工程的规定进行门窗产品、门窗洞口、门窗安装质量和门窗性能检测。门窗改造工程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合格性检测。

8.1.3 门窗改修与更换工程的检测可分为门窗检查、门窗检测与分析和门窗性能现场检测。

8.2 门窗的检查

8.2.1 门窗的修复与更换工程宜采用全数检查的方式。

8.2.2 门窗检查包括下列内容:

1 玻璃

2 门窗框和门窗扇

3 密封材料

4 连接件与五金件

5 排水构造与措施。

8.2.3 玻璃检查宜包括下列内容

1 玻璃的爆边、裂纹、缺角、划伤、针眼、斑纹、斑点、脱胶、有胶合层气泡或杂质等。 2 玻璃的磨损磨伤和表面污渍:

3 玻璃磨损

4 中空玻璃起雾、结露和霉变,夹层玻璃分层、脱胶等。

8.2.4 门窗框和门窗扇检查宜包括下列内容;

1 门窗表面的结净度;

2 门窗表面的漆膜碰伤、划伤、锈迹、电化学腐蚀象等。

3 门窗的缺陷、损伤锈蚀、电化学腐蚀、老化等状况木门窗腐朽状况。

4 门窗框和开启的牢固性。牢固性可通过手扳进行检查,但出现晃动时,应进行接件,埋件或窗扇尺寸及连接点检测与分析。

8.2.5 密封材料检查宜包括下列内容:

1 密封材料的脱落、缺失、损坏等状况;

2 密封材料的裂纹、弹性下降等老化情况。

8.2.6 连接件与五金件检查宜包括下列内容;

1 连接件与五金件的缺失、损坏状况。

2连接件与五金件的牢固性

3 连接件与五金件的有效性

8.2.7 排水构造检查可包括下列内容。

1 检查推拉窗的排水孔及有效性、

2 检查窗台的排水情况

3检查窗与窗之间的缝隙。

8.3 门窗的检测与分析

8.3.1 门窗修复与改换工程可采用计数抽样与重点抽样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检测与分析,检查中存在问题的门窗可作为重点抽样对是。

8.3.2 门窗检测宜包括下列内容

1 门窗的基本尺寸与抗风压能力

2 门窗的连接牢固性、

3 门窗开启与锁闭有效性、

4 门窗的气密性与水密性、

5 门窗的安全性、

6 门窗的采光性

8.3.3 门窗的基本尺寸与抗风压能力的检测与分析可按下列步骤进行。

1 按基本程表面化 4.2.5 中的规定检查门窗尺寸及主料截面尺寸。

2 用测厚仪检测门窗主料的壁厚、

3确定主材料的强度、

4 确定门窗承受的风荷载标准值;

5 计算在风荷载作用下门窗的位置与内力。

8.3.4 当计算分析符合下列重要条件时,可确定门窗具有足够的抗风压能力;

1 金属门窗在设计风荷载作用下最大应力不超过材料的弹性极限,

2 特殊门窗抗风压能力与作用效应之比大于1:2

3 有允许应力限制的门窗,作用效应产生的应力不大于允许应力。

8.3.5 对于不符合规程第

8.3.4条的门窗,可通过静载检测判定其抗风压性能。

8.3.6 门窗的连接牢固性检测与分析可按照下列步骤进行、;

1 检查门窗扇与门窗框连接件的规格与和数量,

2 检查连接件螺钉或螺栓的规格缺失与坚固状态,必要时测定紧固力。

3 对连接件附件近门窗框进行检查。

4 当需要检查埋件的设置及其质量,检查埋件与门窗框连接的质量。

8.3.7 当需要定量确定连接牢固性时,可采取静载检测方法确定。

8.3.8 门窗开启与锁闭有效性检测与分析可按下列步骤进行:

1 定量测定门窗开启锁闭力,并判别开启或锁闭力的原因。

2 检查滑撑的状态

3 检查框扇变形状况。

4 检查结构件的挤压状况

5检查锁闭器的状况。

6 检查密封胶条的状况。

8.3.9 外门窗框与墙体间密封缺陷可按本规程附录A的规定进行检测。

8.3.10 玻璃安全性的检测与分析可按下列步骤进行;

1检测玻璃的应力状态,

2 检测玻璃的厚度,

3 按现行行业标准《建筑玻璃应用技术规程》JGJ 113计算玻璃抗风荷载能力。

8.4 门窗性能

8.4.1 既有建筑门窗修复与改造工程门窗的基本性能查分析为外门窗的抗风压性能,水密性能,气密性能和门窗的隔声性能等。

8.4.2 外门窗抗风压性能的现场检测可按本规程附录C的规定采取静载检测、也可按照现行行业标准《建筑外窗气密、水密、抗风压性能现场检测方法》JG/211中的规定方法进行。

8.4.3 当静载满载检测法变形不超过国家行业有关标准限定的变形且卸载后无残余变形时,可判定应门窗可以抵抗相应风压作用。

当静载满载缝隙时有明显变化时,可在满载时施加淋水检测的方法,当淋水检测出现渗漏时,可确定应门窗需要进行处理。

8.4.4 外门窗水密性能可按本规程附录B的规定采取淋水方法进行检测,也可按现行行业标准《建筑门窗气密、水密抗风压性能现场检测方法》JG/T211规定的方法进行检测。

8.4.5 外门窗水密性能少淋水检测与抗风压静载检测宜同时进行、当不能同时进行时,宜使门窗开户扇与框具有静载满载时相应的缝隙。

8.4.6 检测时出现渗漏的门窗应采取措施处理。

8.4.7 外窗气密性能可按现行行业标准《建筑外窗气密、水密、抗风压性能现场检测方法》JGT211规定的方法进行检测。

8.4.8 门窗隔声性质能可按现行国家标准,《声学、建筑和建筑构件隔声检量、第五部分:外墙机构与外墙空气声隔声的现场测量》GB/19889.5规定的方法进行检测。

8.4.9 门窗抗撞击性能可按本规程附录D规定的方法进行检测。

万科、工程技术统一标准

铝金门窗制作安装

1 适用范围

本技术要求适用于深圳万科区域所有铝合金门窗的制安程招投标及现场施工指导。 2 依据

2.1 除另有注明外,本工程须符合设计、图纸和相关国家、地方及行业标准,主要包括但不限于:

2.1.1 《工程设计标准强制条言文》2002年版

2.1.2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

2.1.3 《建筑装饰装修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10-2001)

2.1.4 《住宅装饰装修施工规范》(GB50327-2001)

2.1.5 《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2001)

2.1.6 《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01)

2.1.7 《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2001)

2.1.8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01)

2.1.9 《钢结构设计规范》(GB50017-2003)

2.1.10 《建筑物设计防雷规范》(GB50057-94)

2.1.11 《铝合金建筑型材》(GB5237-2004)

2.1.12 《铝合金门》(GB/T8476-2003)

2.1.13 《铝合金窗》(GB/T8479-2003)

2.1.14 《玻璃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102-2003)

2.1.15 《建筑玻璃应用技术规程》(JGJ113-2003)

2.1.16 《建筑门窗抗风压性能分级及检测方法》(GB/T7106-2002)

2.1.17 《建筑外窗气密性能分级及检测方法》(GB/T7107-2002)

2.1.18 《建筑外窗水密性能分级及检测方法》(GB/T7108-2002)

2.1.19 《建筑外窗保温性能分级及检测方法。(GB/T8484-2002)

2.1.20 《建筑外窗空气隔声性能分级及检测方法》(GB/T8484-2002)

2.1.21 《建筑外窗采光性能分级及检测方法》(GB/T11976-2002)

2.1.22 《铝合金门窗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DBJ15-30-2002)

2.1.23 建筑安全玻璃管理规定、国家发改运行[2003]2116号

2.1.24 铝型材、玻璃、五金、密封材料等国家技术标准

2.1.25 铝合金施工图设计任务书。

2.2 若承包商对以下要求有任何疑义,应立即向万科提出,由万科地产做最终决定,否则视为接受。

3 材料要求

3.1 铝型材;(各投标位均须在投标前送样,并须经万科设计师确认)

3.1.1 铝门窗型材采用 华加日、亚铝、兴发、西林 生产高精级别铝材。铝合金型材表面处理采用 静电粉末喷涂,颜色为 8种颜色《详见色板》。并提供不少于10年的质量保证书。铝型符合GB5237-2004的要求,样品须经万科确认。

3.1.2 铝型材阳极氧化膜应符合 AA15级别规定,平均膜厚≥15μm,局部膜厚≥12μm;电泳涂漆铝型材复合 B 级要求,局部膜厚≥16μm;粉末喷涂型须采用阿克苏粉喷涂,涂层最小局部膜厚≥40μm;氟碳喷涂铝型材采用三涂处理,平均膜厚,≥40μm,最小局部膜厚≥34μm。

3.1.2 铝型材壁厚应经计算或试验确定,其中门窗、扇型材截面主要受力部位最小实测壁厚应不小于2.0mm,窗框、扇型材截面主要受力部位最小实测壁厚不小于1.4mm玻璃压线等配套铝材料最小测壁厚应不小于1.0mm厚度大于22mm的中空玻璃压线厚不小于1.1mm。铝型壁厚详见设计图纸型材线密度表。

3.1.4 50窗横料、下框应带凹槽排水,非窗眉正下方的开启扇上横料应有滴水线。

3.1.5 50窗中坚挺、中横挺不宜采用铝料穿钢的作法,应尽量采用加强中挺。

3.1.6 推拉开室内挡水板高度不低于25mm《高度自排水槽上平面计算》。

3.1.7 铝合金门窗风压变形性能≥3级《深圳风压设计值≥2500Pa》雨水渗透性能≥3级铝合金平开窗的气密性能≥3级,铝合金平开窗及推拉门窗气密性能≥2级,超高层项目三性性能要求须在此基础上提高至少一级。

3.2 玻璃(各投标单位均须在投标前送样,并须经万科设计师确认)

3.2.1 所有玻璃须提供不少于10年的质量保证证书。

3.2.2 色玻璃采用上海耀皮浮法原片 ,钢化玻璃、中空玻璃、夹层玻璃的深加工厂家为 三鑫、信义、南玻、银泰。

3.2.3 夹层 玻璃胶片采用美国杜邦 玻璃合格证必须注明胶片品牌。磨砂玻璃采用普通磨砂处理/

3.2.4 LOW-E玻璃必须采用气车级以上浮法原片,玻璃生产厂家为 (试用),单片在线LOW-E玻璃不应大面积使用。应按照节能要求,根据厂家提供的玻璃参数选择LOW-E玻璃,华南夏热冬暧地区宜采用遮阳型LOW-E中空玻璃。

3.2.5 所有玻璃需进行强度刚度复核,玻璃挠度控制值为60/1的短跨长度。固定玻璃扣线全部从室外安装。玻璃的其他安全要求详国家行业标准及地方标准。

3.2.6 下列位置的玻璃必须使用安全玻璃;

1 门玻璃

2 幕墙玻璃

3 安装高度大于20米(约7层)的外墙用户玻璃。(包括窗和固定玻璃)

4 面积大于1.5㎡的玻璃。

5 有室外阳台的玻璃,玻璃底边离装饰面小于500mm时。

6 无外阳台的门窗,窗台距离室内最终装饰面小于900mm时,必采用安全玻璃并加设可靠的防护措施。窗台高度低于600mm的凸窗时,护栏计算高度从阳台面开始计算。

7 雨棚、天窗必须采用双钢化夹胶玻璃或其组合玻璃,夹胶玻璃厚度不小于6+0.76PVB+6mm.

3.3 密封材料五金配件;(各投标单位均须在投标前将所有配件送样,并须经我公司设计师

确认)

3.3.1 密封胶条、密云毛条、密封胶、五金件、安装配件、其他辅材料等应符合国家行业的新标准,并在投资时附加相关产品使用说明书及质量保证书。

3.3.2 密封胶条或毛条应满足使用不少于30000次的产品。密封胶条采用顺德“荣基”江阴“海达”三元丙胶条。密封毛条采用 佛山快捷“利的加”硅化处理的丙纶纤维密封条。

3.3.3门窗铝框与墙体之间、玻璃与铝窗之间、铝材与铝材之间的密封采用 道康宁SJ168广州白SS601、杭州之江JS222中性硅酮密封胶,转角玻璃、点式幕墙等玻璃与玻璃之间的密封连接采用 道康宁718 广州白云SS721 、杭州之江 JS1200透明酸性硅酮密封胶。

3.3.4 天窗、雨棚构件玻璃与骨架之间的结构性粘接采用 杭州之江JS6000单酮结构胶。道康宁SJ268、广州白云SS621、组份中性硅

3.3.5 幕墙接缝密封必须采用 道康宁DC791、SJ168、中性硅酮密封胶。隐框幕墙构件玻璃与铝型材之间必须采用 道康宁DC993、SJ668双组份中性硅酮结构胶或道康宁DC995、SJ268单组份中性硅酮结构胶。

3.3.6 超高层项目、气候恶劣的地区的门窗接缝密封宜采用道康宁SJ系列密封胶。

3.3.7 所有密封胶结构胶须提供不少于10年质保的质量证书。

3.3.8 同一工程或同一标段必须采用同一品牌密封胶,耐候胶,结构胶。各种品牌胶不能混用。严禁使用假冒品牌密封胶、耐候胶、结构胶。

3.3.9 各种密封胶、耐候胶、结构胶使用前,施工单位应委托具有国家认可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与其相接触材料(混泥土、玻璃、铝型材、石材、瓷砖、泡沫条等)的相容性和剥离粘接性试验,检验不合格的产品不能使用。进口硅酮密封胶、结构胶应具有商标证。

3.1.10 水泥砂浆塞缝后,防水涂采用 金汤、黑豹、JS-I或JF-II型防水材料。

3.3.11 平开窗、上悬窗、两点锁、(含执手、传动器、传动杆、锁座)采用 格屋“GE”(ADAGIO执手)、吉斯“GIESSE”(04160Cover执手)。执手、传动器、传动杆材质为锌合金,转轴、锁座材质为Q235钢材;执手锁座表面处理为粉末喷涂或金属涂层,传动器、传动杆、转动轴表面处理为镀铬。

3.3.12 平开窗推拉门多点锁(含执手、传动器、传动、传动轴、锁座、锁座盖)采用 格层“GU”(DIRIGENT)执手、吉斯“GIESSE”(0416Cover执手。传动器、传动杆、锁座盖、材质为锌合金或铝合金,传轴、锁座材质为Q235钢材,锁座材质为锌合金或高强度工程朔料:执手、锁座、锁座盖。表面处理为粉末喷涂或金属涂层,传动器、传动杆、传轴、表面处理为镀铬。

3.3.13 同一项目所有入户平开门、推门钥匙不能互开。

3.3.14 七子执手采用杨氏“立兴”、“坚朗”材质为铝合金,表面处理为粉末喷涂或金属涂层

3.3.15 两点锁、多点锁执手盒七子执手材质、颜色、型号须经甲方确认样板。

3.3.16铰链、滑撑、合页采 杨氏“立兴”铰链、滑撑材质为304不锈钢,合页材质为铝合金或锌合金,(表面粉末喷涂),材质、颜色、型号须经甲方确认样板

3.3.17 推拉门窗钩锁采用 杨氏“立兴”、“坚朗”锁舌、锁座均为304不锈钢,

3.3.18 推拉门窗的滑轮采用 格屋“GU”吉斯“GIESSE”轮子用高强度耐磨尼龙轮轴、轮体为304不锈钢。滑轮承重量的安全系数≥1.5。

3.3.19 地弹簧、门夹采用 皇冠GMT,门扇高度≥2.4米时必须采用 进口多玛Dorma.

3.3.20 点支式玻璃配件采用 坚朗 产品,材质不低于304 不锈钢,海边项目须采用316不锈钢。

3.3.21 商业、大堂地弹簧门和单元门把手采用不锈钢材质,款式须经甲方确认样板。

3.3.22 各种门窗的五金配件的配置如下(需经甲方审核确认)

铝合金门窗五金配置及要求一览表

3.4.1 加强钢衬应选用国标碳素钢Q235A,产品质量应符合相应的国家规范,表面就进行热浸镀锌处理,并采取涂漆和铝型材隔离。采用不锈钢螺丝将加强型钢(钢板)与铝型材固定,螺丝中距小于400mm,两端用密封胶封口中。

3.5 坚固件

3.5.1 与铝合金门窗型材连接的坚固件、安装五金配件的螺丝应采用不锈钢材质。

3.6 材料质量保证资料

3.6.1 各种材料进场时必须提供合格证,质量保证书、检测报告等质量证明材料,并按国家规范进行抽样检测。

4.设计、制作、安装及施工要求

4.1 设计要求

4.1.1 详见铝合金门窗施工图设计任务书和设计图纸。

4.2 工序要求

4.2.1 铝合金门窗制作与安装的工序按如下列方式进行。

A 制作:图纸设计——(工厂开工)——表面处理——工厂备料及开料——工厂制作: B安装:现场放线测量,预埋件施工——门窗框安装。——塞缝——门窗扇安装——淋水检验——验收。

4.3 4.3.1 铝合金门窗应工厂进行统一下料,钻孔、开槽、组装、打胶、穿胶条等级。

4.3.2 铝合金构件加工应符合下列要求:长度允许偏差±1mm:端头斜度允许偏差为-15: 截料端头不应有加工变形,并去毛刺:孔位的偏差为±0.5mm。

4.3.3 安装铁码要求,铝合金平开门窗扇。上悬窗扇应使用专用角码碰角制作。严禁柳接,除推拉门窗外,角位铝合金型材采用45°拼接。厚度55以上的型材系列,在中间没有模档分隔的平开门扇和采用中空玻璃的门窗扇。门窗扇的四角应采用不锈钢连接片包角。

4.3.4 框料角部接缝、螺丝孔位、窗扇撞角位置必须打注密封胶,胶缝应饱满、密实。

4.3.5 中坚挺、中横挺、端头必须采用加铝板堵头并打胶密封等措施进行封闭,分格装饰条两头打胶密封。

4.3.6 隐框幕墙组件,幕墙悬窗扇必须在专用打胶房内注结构胶,打胶房应干净、整洁,组件加工符合、JGJ102-2003关于隐框幕墙组件的规定。

4.3.7 门窗框上的排水孔、泻水口必须由工厂专用模具统一冲压成孔,严禁现场随意开孔。

4.3.8 排水孔设置;窗固定扇、开启扇中模料和下框,推拉门下槛设置排水孔,排水孔的大小和数量根据门窗分格、开启扇的大小确定,并应符合设计要求和排水要求。推拉门下槛相邻轨道上的排水也应错开设置。

4.3.9 一般情况下,排水孔的间距不大于500mm窗排水孔的开尺寸不小于4*16mm腰孔,推拉门排水孔的尺寸不小于6*25mm 腰孔。排水孔应带雨水罩。

4.3.10 整段密封胶条、毛条不宜断开,转角、需加长的连接处应用密封胶等粘接剂粘接牢固。

4.3.11 防腐处理:门窗框与墙体接触面必须涂刷防腐剂(接触已采用电泳喷漆、粉末喷涂或氟碳喷涂处理并且漆膜厚度达到3.1.2条要求除外)防止型材受腐蚀。防腐剂可采用沥青剂,涂刷应饱满、均匀,不可漏刷。

4.3.12 门窗框塞缝一侧,安装开启扇铰链的螺丝孔位置,应在门窗框安装前用小单面胶条或泡沫板(不宜大于20*20mm)粘贴。

4.3.13 门窗安装合页处、较重的窗扇安装铰链处应加设镀锌钢板,钢板厚度不小于3mm宽度与槽口宽度一至。

4.4 门窗框与墙体连接

4.4.1 门窗上口应做滴水、下口应放下坡、坡度不小于10%。外窗台最高点应低于内窗台20mm以上。

4.4.2窗框安装前,门窗安装单位应先检查核对每一洞尺寸,监理负责对洞口尺寸进行验收。如门窗框与洞口之间缝隙超过允许偏差,应先由土建施工单位负责洞口处理后方可进行安装。

4.4.3 湿法塞缝时,按下表采用:

门窗框与洞口墙代体安装缝隙(mm)

4.4.4 如洞口出现偏差,当小于20mm(每边)或大于40 mm(每边)时,土建施工单位负

责洞口处理,大于大于40 mm的洞口(每边)应采用细石混泥土回补,过小的洞口应进行凿除或变更门窗尺寸。

4.4.5 总包单位应提供水电,接驳点不远玩两层。

4.4.6总包单位应及时提供门窗安装控制线,包括每一洞口的水平、垂直、平面位置控制线。

4.4.7 当窗高度大于一个层高呀≥3米时,门窗应接幕墙考虑、受力构件(铝框和钢通)必须和构件主体通过预埋件连接,并保证强度和刚度。

4.4.8 门窗框与墙体洞口就位时,应用木楔等软垫块临时紧固定,并不得使用门窗框型材变形损坏。

4.4.9 固定门窗框的连接件采用Q235钢材,镀锌防腐处理,厚度不小于1.5mm宽度不小于20mm,要外框型材室内外双向固定。连接件距门窗边框四角的距离不大于200mm,其它固定点间距不超过400mm.在窗高度大于2.5米时,就加密固定点间距至300。

4.4.10 。门窗框与连接件的连接宜采用卡槽连接,连接件与框槽之间变配合紧密,不能有松动。

4.4.11组合门窗拼樘料必须直接固定在洞口墙体上。

4.4.12 严禁在砌体上用射钉固定门窗,加气混泥土砌块上固定门窗宜采用钢钉。

4.4.13 门窗或幕墙采用方通时,严禁与墙体通过塞缝连接,应采用异型铝合金包方通或采用异形钢(铝)通。

4.5 防雷接地安装

4.5.1有防雷要求的铝合金门窗,土建或安装单位应在门窗洞口预留走私不小于8mm的防雷接地钢筋,门窗通过专门的防雷连接件与接地钢筋焊接。

4.5.2 防雷连接件采用热浸镀锌处理扁钢,扁截面积不小于48m㎡,厚度不小于8mm.

4.5.3 扁钢与门窗框采用不小于1*M6(或2*M4.2)不锈钢自攻螺钉连接,扁钢与防雷边接地钢筋焊接,焊接长度不小于100mm(双面不小于50mm)。焊缝去渣后刷2道防锈漆。

4.6 塞缝、收口

4.6.1 塞缝前应先进行隐蔽验收、检查门窗框的安装位置垂直度、平整度,连接件间距、防雷接地是否符合要求。

4.6.2 门窗框安装前,应将洞口内的杂物清理,灰尘清理干净,混泥土或砌砖体洞应浇水湿润,宜刷沌水泥浆。

4.6.3 塞缝材料采用的1:2干梗性水泥浆,加5%的防水粉,(每立方可加9kg杜拉纤维并搅拌分撒均匀),没有防水要求的门窗不可掺防水剂。

4.6.4 通常采用框槽、接缝整体塞缝的方法,但对于推拉门下框这种难以整体塞缝隙的情况,可采用先在框槽内灌水再塞缝隙的方法,但框槽内先灌砂浆的表面必须粗糙,以利于后塞缝砂浆粘结紧密。

4.6.5 水泥砂浆塞缝时不能使门窗涨突变形,操作时应避免造成门窗框位置移动或影响其垂直度、平整度、塞缝完成后三天内,必须对塞缝砂浆进行浇水养护。

4.6.6 待砂浆达到一定强度后(至少3天),就将临时固定用的木楔、垫块取出,用相同的水泥砂浆将洞口补平。

4.6.7 抽检塞缝的质量,重点检查是否的开裂、大面积空鼓的情况,若有应采取灌浆等措施进行补救。

4.6.8 塞缝完成后,缝边墙体必须用砂浆压平,3-5天后再涂抹JS复合防水涂膜2.0mm厚,涂刷新应分层进行。涂抹宽度范围:压住铝框边10mm左右,至门窗洞口的侧边处(卷边至少50mm),总宽度不小于100mm。(最后窗边收口由总包单位负责)。做法如下图所示点一。 节点一;水泥砂浆塞做法

4.6.9 防水涂膜完成后,门窗框边土建收口之前,甲方、临理应进行防水层的隐蔽验收,

检查防水涂膜是否漏刷,厚度,质量是否符合要求。

4.6.10 总包进行门窗框边抹收口时,抹灰高度低于排水孔底部不小于10mm,并沿门窗框

室外侧留出宽度和深度均不小于6mm的密封胶。

4.6.11 抹灰施工完成至少7天后才能打注框边接缝隙密封胶。

4.6.12 在大面积接缝打胶前。应进行样板施工打胶,打胶三天后检查密封胶与水泥砂浆、

铝合金型材的相容性,若不相容应及时与甲方联系。

4.6.13 门窗框边的密封材料应采用与基材相容、并且沾接性能良好的防水密封胶,密封胶

施工就挤填密实,胶缝的宽度与深度均不小于6mm。密封胶不得与墙涂料直接接触。

4.6.14 框边打注密封胶前,应将6mm槽内清理干净,打胶时应避免污染玻璃、型材体,胶

缝应光滑、平整、宽度均匀一致。

4.7 玻璃、门窗扇安装

4.7.1 在塞缝、墙体抹灰等湿作业全部完成后,才能安装玻璃、门窗扇。

4.7.2 安装固定玻璃前,应检查修复四角

铝门窗规范

基本规定

3.1 检测分类

3.1.1建筑门窗工程质量应包括门窗产品、洞口工程、门窗安装工程和门窗工程性能等。

3.1.2 门窗产品的检验应包括自检和进场检验。

3.1.3 洞口工程质量、门窗安装质量、门窗安装质量和门窗工程性能现场检测应包括自检、合格性检验和第三方检验。

3.1.4 既有建筑门窗性能的检测宜采取第三方检测。

3.2 检测方式与数量

3.2.1 门窗产品、洞口工程、门窗安装工程自检应采取全数检测的方式。

3.2.2 门窗产品的生产单位应向门窗产品的购置单位提供产品的生产许可证、合格证书和形式检验报告,并宜提供建筑门窗节能性能标识证书。

3.2.3 门窗产品的进场检验和洞口工程质量、门窗安装工程质量的合格性检验宜采取全数检验方式,也可按照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GB 规定采取计数抽样检验方式。

3.3 检测方法与检测仪器

3.3.1 外观检查可采取在良好的自然光或散射下,距被检对象表面约600mm处进行观察。

3.3.2 合格性检验中的见证取样检测,应按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定的方法进行。

3.3.3 门窗规格和尺寸等的检测应采用下列量测工具:

1 分度值为1mm的钢卷尺

2 分度值为0.5mm的钢直尺

3 分辨率为0.02mm的游标卡尺;

4 分辨率为1μm的膜厚检测仪

5 分度率为0.5mm的塞尺

6分度值为0.1mm的读数显微镜

4 门窗产品的进场检验

4.1 一般规定

4.1.1 门窗产品的进场检验应由建筑单位或其委托的监理单位组织门窗生产单位和门窗安装单位等实施。

4.1.1 门窗生产进场时,建筑单位或其委托单位的监理单位应对门窗的生产单位提供的合格证书、检验报告和形式检验报告等进行核查。对于提供建筑门窗节能性能标识证书的,应对其进行核查。

4.2 门窗及型材

4.2.1门窗及型材的进场检验应包括外观检查、规格和尺寸检验等。

4.2.2 门窗及型材的外观检查应包括下列内容:

1 表面完整性、洁净性、色泽一致性、刨痕、锤印状况等。

2 木材的品种、材质等级和框扇的线型。

4.2.3 金属门窗及型材的外观检查包括下列内容:

1 表面洁净度、平整度、光滑度、色泽一致性、锈蚀状况等;

2 漆膜和保护层完整状况,大面划伤、碰伤状况;

3 品种和类型。

4.2.4 是塑料门窗及型材的外观检查应包括下列内容:

1 表面结净度、平整度\ 光滑状况;

2 大面划痕、碰伤状况;

3 品种和类型;

4.2.5门窗规格和尺寸的检验内容和检验方法宜按表4.2.5的规定进行.

4.2.6 门窗的规格和尺寸的检测结果应符合设计和国家现行有关产品标准的规定。

4.2.7隔热铝合金型材的抗剪强度应采取见证取样检测,检测样品在做物理性能的门窗上截取,且检测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铝合金建筑型材 第6部分:隔热型材》GB5237.6的规定。

4.2.8 含人造要板的木门窗产品的甲醛释放量应采取见证取样检测,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室内装饰装修材料 木家具中有害物质的限量》GB18584相应的规定。

4.3 玻璃

4.3.1 建造门窗玻璃产品的进场检验应包括下列内容

1 品种与类型2

2 基本尺寸

3 外观质量和边缘处理情况

4 钢化状况

4.3.2 玻璃的品种与类型检验可按国家现行有关产品标准和设计的要求进行检查,也可进行见证取样检测

4.3.3 玻璃的厚度可采用下列方法量测。

1 未安装的玻璃,可用游标卡尺量测玻璃每边中点的厚度,取平均值作为厚度的检验值。 2 已安装的门窗玻璃,可用分辨率为0.1mm的玻璃仪在玻璃每边的中心附近进行检定,取平均值作为厚度的检验值。

3中空玻璃安装或组装前。可用钢直尺或游标卡尺在玻璃的每边各取两点,测量玻璃及空气隔层的厚度和胶层的厚度。

4.3.4玻璃边长的检测在玻璃安装或组装前进行,可用钢卷尺检测距玻璃角100mm处对边之间的距离。

4.3.5 玻璃外观质量应包括下列检测内容

1 钢化玻璃应观察检查爆边、裂纹、缺角、划伤、划伤长度可用钢卷尺量测,划伤宽度可用读数显微镜量测。

2镀膜玻璃应观察检查斑纹、针眼、斑点、划伤 。针眼和斑点直径可用计数显微镜量测,针眼和斑点的位置可用钢卷尺量测,划伤长度可用钢卷尺量测,划伤宽度可人用计数显微镜量测。

3 夹层玻璃应观察检查裂纹、爆边、脱胶和划伤、磨伤,胶合层应观察检查气泡或杂质。爆边长度或宽度可用游标卡尺量测,胶合层气泡或杂质长度用可游标卡尺量测,气泡或杂质位置可用钢卷尺检测。

4 中空玻璃应观察检查胶粘剂飞溅缺胶和内表面污迹。

4.3.6 玻璃钢化情况可用偏振片检验。

4.3.7 玻璃表面的应力可用表面应力检测仪检验,检验操作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玻璃幕墙工程质量检验标准》JGJ/139有关的规定。

4.3.8 玻璃边缘的处理情况可采用观察并手试的方法确定玻璃磨边、倒棱、倒角等处理状况。

4.4 密封材料

4.4.1 未使用的密封材料产品,应对照设计要求和检验报告检查其他品种、规格、也可进行见证取样检测其性能指标。

4.4.2 已用于门窗产品的密封材料,应检验其品种。类型、外观、宽度和层度等。密封胶应观察检查表面光滑、饱满、平整、密实、缝隙、裂缝状况等。

4.4.3 密封胶的宽度和厚度可采用游标卡尺量测。

4.4.4 密封胶与各种接触材料的相容性应进行见证取样检测。

4.5 五金件用其他配件

4.5.1门窗五金及其他配件的进场检验宜包括外观质量、规格尺寸、表面膜厚等。

4.5.2 门窗五金件及其他配件的外观质量应观察检查其表面洁净度与完整性。

4.5.3 门窗五金件及其他配件的规格尺寸可用游标卡尺量测。

4.5.4 门窗五金件及其他配件表面膜厚可用膜厚检测仪量测。

4.6 物理性能

4.6.1 建筑门窗产品的物理性能应采取见证取样检测,应在经过进场检验的门窗产品中随机抽取至少一组检测样品。

4.6.2建筑门窗产品的物理性能检验应包括物理性能、水密性能、抗风压性能、保温性能、采光性能、空气声隔声性能、可见光透射比、遮阳光系数等。

4.6.3建筑门窗产品的气密性能、水密性能、抗风压性能的检验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外门窗气密、水密、抗风压性能分级及检测方法》GB/T7106的规定。

4.6.4 建筑门窗产品的保温性能的检验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外门窗保温性能分级及检验方法》GB/8484的规定。

4.6.5建筑门窗的产品的空气声隔声性能的检验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门窗空气声隔声性能分级及检测方法》GB/8485的规定。

4.6.6 建筑门窗产品的采光性能检验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外窗采光性能分级及检验方法》GB 11976的规定。

4.6.7建筑外窗中空玻璃露点的检验应符合现行国空标准《中空玻璃》GB/T11944的规定。

4.6.8 外窗可见光透射比的检验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玻璃可见光透射比、太阳光直接透射比、太阳能总透射比、紫外线透射比及有关窗玻璃参数的测定》GB/2680的规定。

4.6.9 外窗遮阳系数的检验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玻璃可见光透射比、太阳光直接透射比、太阳能总透射比、紫外线透射比及有关窗玻璃参数的测定》GB/T2680的规定测定门窗单片玻璃太阳光光谱透射比、反射比等参数,并应按现行业标准,《建筑门窗玻璃幕墙热工计算规程》JGJ/T151的规定计算夏季标准条件下外窗遮阳系数。

5 门窗洞口施工质量检测

5.1.1 门窗洞口施工质量的检测应包括门窗尺寸、外观和埋件质量行等。

5.1.2 门窗洞口施工质量应由门窗洞口工程的施工单位进行全数自检。

5.1.3 门窗洞口的施工质量的合格性检验,可由建设单位或其委托的监理单位组织门窗洞口施工单位和门窗安装单位实施。

5.2 门窗洞口尺寸

5.2.1门窗洞口尺寸的检测应包括洞口的宽度、高度、对角线长度差和位置偏差等。门窗洞口的尺寸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门窗洞口尺寸系列》GB/T5824及设计的规定。

5.2.2 门窗洞口尺寸的检测方法应符合5.2.2的规定。

5.3 洞口外观与埋件

5.3.1 门窗洞口外观质量检查应观察其表面完整性、密实度平整度等。

5.3.2 洞口埋件的检查应包括材质、数量、位置、尺寸及防腐处理状况等。

5.3.3 埋件的材质楞通过观察或核查埋件材质检验报告进行检查,埋件数量可通过观察确定。

5.3.4 埋件的位置可用钢卷尺量测埋件中心至洞口1/2高度或2/1宽度的距离。埋件的尺寸可用游标卡尺量测。

5.3.5 埋件的防腐处理状况可通过观察检查。

5.3.6 在组合洞口拼樘的对应位置,应检查预埋件或预留孔口与设计要求的一致性。 6 门窗安装质量检测

6.1 一般规定

6.1.1 门窗安装质量检测应包括外观与尺寸、连接固定、排水构造、启闭、密封等。

6.1.2 门窗安装质量的检收检测可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

6.2 外观与尺寸

6.2.1 门窗质量的外观检查应观察下列内容;

1.木门窗表面完整性、结净度、色泽一至性、刨痕、或垂印等。

2 木门窗的割角、拼缝严密平整状,门窗框、扇裁口顺直状况、刨面平整状况,槽、孔边缘整齐、毛刺状况。

3 木门窗批水、盖口条、压缝条、密封条的安装顺直状况、与门窗结合严密状况。 4 金属门窗表面结净性、平整度、色泽一至性、锈蚀状况等。

5金属门窗漆膜或保护层的完整性。大面积划痕、碰伤状况等。

6 塑料门窗表面清结度、平整度、光滑度等。

7 塑料门窗大面划伤碰伤状况等。

8 门窗的密封条脱落状况,旋转窗间隙均匀状况。

6.2.2 门窗安装尺寸检测方法应按照表6.2.2的规定进行。

6.3 ;连接固定

6.31 门窗安装连接固定质量检验应包括门窗框的牢固性,门窗批水、盖口条等与门窗结合的牢固性,门窗配件的牢固性和推拉门窗扇防脱落措施等。

6.3.2门窗框、门窗扇、安装牢固性的检验可观察与手工相结合的方法,并符合下列规定; 1 当手扳窗侧框中部不松动,反复扳不晃动时,可确定门窗框安装牢固。

2 应根据设计文件或国家现行有关产品标准,检查门窗洞口与门窗框之间连接件的规格、尺

寸与数量,可用游标卡尺量测连接片的厚度与宽度,可用钢卷尺量测连接片间距。 3 应检查门窗框与窗扇之间螺钉安装的数量与质量。

4 当手扳非推拉门窗开启不松动时,可确定门窗扇安装牢固:手扳推拉门窗扇不脱落时,可确定为牢固。

6.3.3 门窗批水、盖口条、压线条、密封条牢固性可通过手扳端头检验。当手扳端头不松动时可确定为牢固。

6.3.4 门窗配件安装牢固性可按下列步骤进行检验。

1 检查门窗配件与门窗连接的螺栓设置数量与质量;

2 当手扳门窗配件不松动时,可确定安装牢固。

4.3.5 塑料门窗拼樘料与门窗洞口固定的牢固性可通过手扳门窗拼樘料中部检验,当手扳不松动时可确定门窗拼樘料与门窗洞口固定牢固。

6.3.6 塑料门窗框与拼樘料连接牢固性过通过手推卡接中部并用钢卷尺量测固定螺钉间距检验,当手推不松动且固定螺钉间距不大于600mm时,可确定塑料门窗框与拼樘料固定牢固。

6.4 排水、启闭与密封

6.4.1 外门窗排水有效性可按下列步骤进行检验

1 按设计要求核查外门窗下框排水孔的位置和数量;

2 在推拉外门窗下框内淋水,在1min之内水能完全排出且不排向室内。

3 在窗外淋水、窗台不积水且水不排向室内。

6.4.2 门窗扇启闭灵活可采取连续5次开启和关闭门窗扇的方法检验,并应观察检查门窗扇关闭严密程度、有无倒翘现象。

6.4.3 铝合金窗和塑料推拉门窗扇的开关力可采用管形测力计均匀拉门窗扇把手部位检测。

6.4.5 未隐蔽门窗框与墙体间的缝隙可观察检查缝隙填嵌材料类型及饱满程度。已隐蔽的外门窗框与墙体间密封缺陷可按本规程附录A的规定采用红热像仪进行检测,也可打开门窗框与墙体间的缝隙检查。

6.4.6 门窗框与墙体间缝隙的密封质量检查应观察表面光滑度、顺直、裂纹状况。

6.4.7 门窗上的橡胶密封条或毛毡密封条应观察其完整性,连续5次开启关闭门窗扇时是否脱槽。

7 门窗工程现场检测

7.1 一般规定

7.1.1 门窗工程性能的现场检测宜春包括外门窗气密性、水密性能、抗风压性能和隔音性能、对于易受人体或物体碰撞的建筑门窗,宜进行撞击性能检测。

7.1.2 门窗工程性能的现场检测工作宜由第三方检测机构承担、

7.1.3 除有特殊的检测要求外、门窗工程性能现场检测的样品应在安装质量报告合格的批次中随机抽取。

7.2 外门窗气密性能、水密性能、抗风压性能检测

7.2.1 采用静压箱检测外门窗气密性能、水密性能、抗风压性能时。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建筑外门窗气密、水密、抗风压性能现场检测方法》JG/211的相关规定。

7.2.2 外门窗气密性、水密性能、抗风压性能现场检测结果就以设计要求为标准,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外门窗气密水密抗风压性能分级检测法》GB/7106的相应指标评定。

7.2.3 外门窗高度宽度大于1500时,其水密性能宜用现场淋水的方法检测。外门窗水密性能现场淋水检测应符合规程附录B的规定。

4.2.4 外门窗宽度或高度大于1500mm时,其抗风压性能宜用静载方法检测。外门窗抗风压性能的静载检测应符合本规程序符录C规定。

7.3 门窗其他性能检测

7.3.1门窗现场撞击性能检测应符合本规程附录D规定。

7.3.2 外窗空气隔声性能的检测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声学建筑和建筑构件隔声测量 第五部分:外墙构件和外墙空气声隔声的现场测量》GB/19889.5的有关规定。

8 既有建筑门窗检测

8.1 一般规定

8.1.1 既有建筑门窗的检验可分为门窗改造工程的检测和门窗修修复与更换工程的检验。

8.1.2 既有建筑门窗改造工程应按新建门窗工程的规定进行门窗产品、门窗洞口、门窗安装质量和门窗性能检测。门窗改造工程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合格性检测。

8.1.3 门窗改修与更换工程的检测可分为门窗检查、门窗检测与分析和门窗性能现场检测。

8.2 门窗的检查

8.2.1 门窗的修复与更换工程宜采用全数检查的方式。

8.2.2 门窗检查包括下列内容:

1 玻璃

2 门窗框和门窗扇

3 密封材料

4 连接件与五金件

5 排水构造与措施。

8.2.3 玻璃检查宜包括下列内容

1 玻璃的爆边、裂纹、缺角、划伤、针眼、斑纹、斑点、脱胶、有胶合层气泡或杂质等。 2 玻璃的磨损磨伤和表面污渍:

3 玻璃磨损

4 中空玻璃起雾、结露和霉变,夹层玻璃分层、脱胶等。

8.2.4 门窗框和门窗扇检查宜包括下列内容;

1 门窗表面的结净度;

2 门窗表面的漆膜碰伤、划伤、锈迹、电化学腐蚀象等。

3 门窗的缺陷、损伤锈蚀、电化学腐蚀、老化等状况木门窗腐朽状况。

4 门窗框和开启的牢固性。牢固性可通过手扳进行检查,但出现晃动时,应进行接件,埋件或窗扇尺寸及连接点检测与分析。

8.2.5 密封材料检查宜包括下列内容:

1 密封材料的脱落、缺失、损坏等状况;

2 密封材料的裂纹、弹性下降等老化情况。

8.2.6 连接件与五金件检查宜包括下列内容;

1 连接件与五金件的缺失、损坏状况。

2连接件与五金件的牢固性

3 连接件与五金件的有效性

8.2.7 排水构造检查可包括下列内容。

1 检查推拉窗的排水孔及有效性、

2 检查窗台的排水情况

3检查窗与窗之间的缝隙。

8.3 门窗的检测与分析

8.3.1 门窗修复与改换工程可采用计数抽样与重点抽样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检测与分析,检查中存在问题的门窗可作为重点抽样对是。

8.3.2 门窗检测宜包括下列内容

1 门窗的基本尺寸与抗风压能力

2 门窗的连接牢固性、

3 门窗开启与锁闭有效性、

4 门窗的气密性与水密性、

5 门窗的安全性、

6 门窗的采光性

8.3.3 门窗的基本尺寸与抗风压能力的检测与分析可按下列步骤进行。

1 按基本程表面化 4.2.5 中的规定检查门窗尺寸及主料截面尺寸。

2 用测厚仪检测门窗主料的壁厚、

3确定主材料的强度、

4 确定门窗承受的风荷载标准值;

5 计算在风荷载作用下门窗的位置与内力。

8.3.4 当计算分析符合下列重要条件时,可确定门窗具有足够的抗风压能力;

1 金属门窗在设计风荷载作用下最大应力不超过材料的弹性极限,

2 特殊门窗抗风压能力与作用效应之比大于1:2

3 有允许应力限制的门窗,作用效应产生的应力不大于允许应力。

8.3.5 对于不符合规程第

8.3.4条的门窗,可通过静载检测判定其抗风压性能。

8.3.6 门窗的连接牢固性检测与分析可按照下列步骤进行、;

1 检查门窗扇与门窗框连接件的规格与和数量,

2 检查连接件螺钉或螺栓的规格缺失与坚固状态,必要时测定紧固力。

3 对连接件附件近门窗框进行检查。

4 当需要检查埋件的设置及其质量,检查埋件与门窗框连接的质量。

8.3.7 当需要定量确定连接牢固性时,可采取静载检测方法确定。

8.3.8 门窗开启与锁闭有效性检测与分析可按下列步骤进行:

1 定量测定门窗开启锁闭力,并判别开启或锁闭力的原因。

2 检查滑撑的状态

3 检查框扇变形状况。

4 检查结构件的挤压状况

5检查锁闭器的状况。

6 检查密封胶条的状况。

8.3.9 外门窗框与墙体间密封缺陷可按本规程附录A的规定进行检测。

8.3.10 玻璃安全性的检测与分析可按下列步骤进行;

1检测玻璃的应力状态,

2 检测玻璃的厚度,

3 按现行行业标准《建筑玻璃应用技术规程》JGJ 113计算玻璃抗风荷载能力。

8.4 门窗性能

8.4.1 既有建筑门窗修复与改造工程门窗的基本性能查分析为外门窗的抗风压性能,水密性能,气密性能和门窗的隔声性能等。

8.4.2 外门窗抗风压性能的现场检测可按本规程附录C的规定采取静载检测、也可按照现行行业标准《建筑外窗气密、水密、抗风压性能现场检测方法》JG/211中的规定方法进行。

8.4.3 当静载满载检测法变形不超过国家行业有关标准限定的变形且卸载后无残余变形时,可判定应门窗可以抵抗相应风压作用。

当静载满载缝隙时有明显变化时,可在满载时施加淋水检测的方法,当淋水检测出现渗漏时,可确定应门窗需要进行处理。

8.4.4 外门窗水密性能可按本规程附录B的规定采取淋水方法进行检测,也可按现行行业标准《建筑门窗气密、水密抗风压性能现场检测方法》JG/T211规定的方法进行检测。

8.4.5 外门窗水密性能少淋水检测与抗风压静载检测宜同时进行、当不能同时进行时,宜使门窗开户扇与框具有静载满载时相应的缝隙。

8.4.6 检测时出现渗漏的门窗应采取措施处理。

8.4.7 外窗气密性能可按现行行业标准《建筑外窗气密、水密、抗风压性能现场检测方法》JGT211规定的方法进行检测。

8.4.8 门窗隔声性质能可按现行国家标准,《声学、建筑和建筑构件隔声检量、第五部分:外墙机构与外墙空气声隔声的现场测量》GB/19889.5规定的方法进行检测。

8.4.9 门窗抗撞击性能可按本规程附录D规定的方法进行检测。

万科、工程技术统一标准

铝金门窗制作安装

1 适用范围

本技术要求适用于深圳万科区域所有铝合金门窗的制安程招投标及现场施工指导。 2 依据

2.1 除另有注明外,本工程须符合设计、图纸和相关国家、地方及行业标准,主要包括但不限于:

2.1.1 《工程设计标准强制条言文》2002年版

2.1.2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

2.1.3 《建筑装饰装修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10-2001)

2.1.4 《住宅装饰装修施工规范》(GB50327-2001)

2.1.5 《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2001)

2.1.6 《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01)

2.1.7 《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2001)

2.1.8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01)

2.1.9 《钢结构设计规范》(GB50017-2003)

2.1.10 《建筑物设计防雷规范》(GB50057-94)

2.1.11 《铝合金建筑型材》(GB5237-2004)

2.1.12 《铝合金门》(GB/T8476-2003)

2.1.13 《铝合金窗》(GB/T8479-2003)

2.1.14 《玻璃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102-2003)

2.1.15 《建筑玻璃应用技术规程》(JGJ113-2003)

2.1.16 《建筑门窗抗风压性能分级及检测方法》(GB/T7106-2002)

2.1.17 《建筑外窗气密性能分级及检测方法》(GB/T7107-2002)

2.1.18 《建筑外窗水密性能分级及检测方法》(GB/T7108-2002)

2.1.19 《建筑外窗保温性能分级及检测方法。(GB/T8484-2002)

2.1.20 《建筑外窗空气隔声性能分级及检测方法》(GB/T8484-2002)

2.1.21 《建筑外窗采光性能分级及检测方法》(GB/T11976-2002)

2.1.22 《铝合金门窗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DBJ15-30-2002)

2.1.23 建筑安全玻璃管理规定、国家发改运行[2003]2116号

2.1.24 铝型材、玻璃、五金、密封材料等国家技术标准

2.1.25 铝合金施工图设计任务书。

2.2 若承包商对以下要求有任何疑义,应立即向万科提出,由万科地产做最终决定,否则视为接受。

3 材料要求

3.1 铝型材;(各投标位均须在投标前送样,并须经万科设计师确认)

3.1.1 铝门窗型材采用 华加日、亚铝、兴发、西林 生产高精级别铝材。铝合金型材表面处理采用 静电粉末喷涂,颜色为 8种颜色《详见色板》。并提供不少于10年的质量保证书。铝型符合GB5237-2004的要求,样品须经万科确认。

3.1.2 铝型材阳极氧化膜应符合 AA15级别规定,平均膜厚≥15μm,局部膜厚≥12μm;电泳涂漆铝型材复合 B 级要求,局部膜厚≥16μm;粉末喷涂型须采用阿克苏粉喷涂,涂层最小局部膜厚≥40μm;氟碳喷涂铝型材采用三涂处理,平均膜厚,≥40μm,最小局部膜厚≥34μm。

3.1.2 铝型材壁厚应经计算或试验确定,其中门窗、扇型材截面主要受力部位最小实测壁厚应不小于2.0mm,窗框、扇型材截面主要受力部位最小实测壁厚不小于1.4mm玻璃压线等配套铝材料最小测壁厚应不小于1.0mm厚度大于22mm的中空玻璃压线厚不小于1.1mm。铝型壁厚详见设计图纸型材线密度表。

3.1.4 50窗横料、下框应带凹槽排水,非窗眉正下方的开启扇上横料应有滴水线。

3.1.5 50窗中坚挺、中横挺不宜采用铝料穿钢的作法,应尽量采用加强中挺。

3.1.6 推拉开室内挡水板高度不低于25mm《高度自排水槽上平面计算》。

3.1.7 铝合金门窗风压变形性能≥3级《深圳风压设计值≥2500Pa》雨水渗透性能≥3级铝合金平开窗的气密性能≥3级,铝合金平开窗及推拉门窗气密性能≥2级,超高层项目三性性能要求须在此基础上提高至少一级。

3.2 玻璃(各投标单位均须在投标前送样,并须经万科设计师确认)

3.2.1 所有玻璃须提供不少于10年的质量保证证书。

3.2.2 色玻璃采用上海耀皮浮法原片 ,钢化玻璃、中空玻璃、夹层玻璃的深加工厂家为 三鑫、信义、南玻、银泰。

3.2.3 夹层 玻璃胶片采用美国杜邦 玻璃合格证必须注明胶片品牌。磨砂玻璃采用普通磨砂处理/

3.2.4 LOW-E玻璃必须采用气车级以上浮法原片,玻璃生产厂家为 (试用),单片在线LOW-E玻璃不应大面积使用。应按照节能要求,根据厂家提供的玻璃参数选择LOW-E玻璃,华南夏热冬暧地区宜采用遮阳型LOW-E中空玻璃。

3.2.5 所有玻璃需进行强度刚度复核,玻璃挠度控制值为60/1的短跨长度。固定玻璃扣线全部从室外安装。玻璃的其他安全要求详国家行业标准及地方标准。

3.2.6 下列位置的玻璃必须使用安全玻璃;

1 门玻璃

2 幕墙玻璃

3 安装高度大于20米(约7层)的外墙用户玻璃。(包括窗和固定玻璃)

4 面积大于1.5㎡的玻璃。

5 有室外阳台的玻璃,玻璃底边离装饰面小于500mm时。

6 无外阳台的门窗,窗台距离室内最终装饰面小于900mm时,必采用安全玻璃并加设可靠的防护措施。窗台高度低于600mm的凸窗时,护栏计算高度从阳台面开始计算。

7 雨棚、天窗必须采用双钢化夹胶玻璃或其组合玻璃,夹胶玻璃厚度不小于6+0.76PVB+6mm.

3.3 密封材料五金配件;(各投标单位均须在投标前将所有配件送样,并须经我公司设计师

确认)

3.3.1 密封胶条、密云毛条、密封胶、五金件、安装配件、其他辅材料等应符合国家行业的新标准,并在投资时附加相关产品使用说明书及质量保证书。

3.3.2 密封胶条或毛条应满足使用不少于30000次的产品。密封胶条采用顺德“荣基”江阴“海达”三元丙胶条。密封毛条采用 佛山快捷“利的加”硅化处理的丙纶纤维密封条。

3.3.3门窗铝框与墙体之间、玻璃与铝窗之间、铝材与铝材之间的密封采用 道康宁SJ168广州白SS601、杭州之江JS222中性硅酮密封胶,转角玻璃、点式幕墙等玻璃与玻璃之间的密封连接采用 道康宁718 广州白云SS721 、杭州之江 JS1200透明酸性硅酮密封胶。

3.3.4 天窗、雨棚构件玻璃与骨架之间的结构性粘接采用 杭州之江JS6000单酮结构胶。道康宁SJ268、广州白云SS621、组份中性硅

3.3.5 幕墙接缝密封必须采用 道康宁DC791、SJ168、中性硅酮密封胶。隐框幕墙构件玻璃与铝型材之间必须采用 道康宁DC993、SJ668双组份中性硅酮结构胶或道康宁DC995、SJ268单组份中性硅酮结构胶。

3.3.6 超高层项目、气候恶劣的地区的门窗接缝密封宜采用道康宁SJ系列密封胶。

3.3.7 所有密封胶结构胶须提供不少于10年质保的质量证书。

3.3.8 同一工程或同一标段必须采用同一品牌密封胶,耐候胶,结构胶。各种品牌胶不能混用。严禁使用假冒品牌密封胶、耐候胶、结构胶。

3.3.9 各种密封胶、耐候胶、结构胶使用前,施工单位应委托具有国家认可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与其相接触材料(混泥土、玻璃、铝型材、石材、瓷砖、泡沫条等)的相容性和剥离粘接性试验,检验不合格的产品不能使用。进口硅酮密封胶、结构胶应具有商标证。

3.1.10 水泥砂浆塞缝后,防水涂采用 金汤、黑豹、JS-I或JF-II型防水材料。

3.3.11 平开窗、上悬窗、两点锁、(含执手、传动器、传动杆、锁座)采用 格屋“GE”(ADAGIO执手)、吉斯“GIESSE”(04160Cover执手)。执手、传动器、传动杆材质为锌合金,转轴、锁座材质为Q235钢材;执手锁座表面处理为粉末喷涂或金属涂层,传动器、传动杆、转动轴表面处理为镀铬。

3.3.12 平开窗推拉门多点锁(含执手、传动器、传动、传动轴、锁座、锁座盖)采用 格层“GU”(DIRIGENT)执手、吉斯“GIESSE”(0416Cover执手。传动器、传动杆、锁座盖、材质为锌合金或铝合金,传轴、锁座材质为Q235钢材,锁座材质为锌合金或高强度工程朔料:执手、锁座、锁座盖。表面处理为粉末喷涂或金属涂层,传动器、传动杆、传轴、表面处理为镀铬。

3.3.13 同一项目所有入户平开门、推门钥匙不能互开。

3.3.14 七子执手采用杨氏“立兴”、“坚朗”材质为铝合金,表面处理为粉末喷涂或金属涂层

3.3.15 两点锁、多点锁执手盒七子执手材质、颜色、型号须经甲方确认样板。

3.3.16铰链、滑撑、合页采 杨氏“立兴”铰链、滑撑材质为304不锈钢,合页材质为铝合金或锌合金,(表面粉末喷涂),材质、颜色、型号须经甲方确认样板

3.3.17 推拉门窗钩锁采用 杨氏“立兴”、“坚朗”锁舌、锁座均为304不锈钢,

3.3.18 推拉门窗的滑轮采用 格屋“GU”吉斯“GIESSE”轮子用高强度耐磨尼龙轮轴、轮体为304不锈钢。滑轮承重量的安全系数≥1.5。

3.3.19 地弹簧、门夹采用 皇冠GMT,门扇高度≥2.4米时必须采用 进口多玛Dorma.

3.3.20 点支式玻璃配件采用 坚朗 产品,材质不低于304 不锈钢,海边项目须采用316不锈钢。

3.3.21 商业、大堂地弹簧门和单元门把手采用不锈钢材质,款式须经甲方确认样板。

3.3.22 各种门窗的五金配件的配置如下(需经甲方审核确认)

铝合金门窗五金配置及要求一览表

3.4.1 加强钢衬应选用国标碳素钢Q235A,产品质量应符合相应的国家规范,表面就进行热浸镀锌处理,并采取涂漆和铝型材隔离。采用不锈钢螺丝将加强型钢(钢板)与铝型材固定,螺丝中距小于400mm,两端用密封胶封口中。

3.5 坚固件

3.5.1 与铝合金门窗型材连接的坚固件、安装五金配件的螺丝应采用不锈钢材质。

3.6 材料质量保证资料

3.6.1 各种材料进场时必须提供合格证,质量保证书、检测报告等质量证明材料,并按国家规范进行抽样检测。

4.设计、制作、安装及施工要求

4.1 设计要求

4.1.1 详见铝合金门窗施工图设计任务书和设计图纸。

4.2 工序要求

4.2.1 铝合金门窗制作与安装的工序按如下列方式进行。

A 制作:图纸设计——(工厂开工)——表面处理——工厂备料及开料——工厂制作: B安装:现场放线测量,预埋件施工——门窗框安装。——塞缝——门窗扇安装——淋水检验——验收。

4.3 4.3.1 铝合金门窗应工厂进行统一下料,钻孔、开槽、组装、打胶、穿胶条等级。

4.3.2 铝合金构件加工应符合下列要求:长度允许偏差±1mm:端头斜度允许偏差为-15: 截料端头不应有加工变形,并去毛刺:孔位的偏差为±0.5mm。

4.3.3 安装铁码要求,铝合金平开门窗扇。上悬窗扇应使用专用角码碰角制作。严禁柳接,除推拉门窗外,角位铝合金型材采用45°拼接。厚度55以上的型材系列,在中间没有模档分隔的平开门扇和采用中空玻璃的门窗扇。门窗扇的四角应采用不锈钢连接片包角。

4.3.4 框料角部接缝、螺丝孔位、窗扇撞角位置必须打注密封胶,胶缝应饱满、密实。

4.3.5 中坚挺、中横挺、端头必须采用加铝板堵头并打胶密封等措施进行封闭,分格装饰条两头打胶密封。

4.3.6 隐框幕墙组件,幕墙悬窗扇必须在专用打胶房内注结构胶,打胶房应干净、整洁,组件加工符合、JGJ102-2003关于隐框幕墙组件的规定。

4.3.7 门窗框上的排水孔、泻水口必须由工厂专用模具统一冲压成孔,严禁现场随意开孔。

4.3.8 排水孔设置;窗固定扇、开启扇中模料和下框,推拉门下槛设置排水孔,排水孔的大小和数量根据门窗分格、开启扇的大小确定,并应符合设计要求和排水要求。推拉门下槛相邻轨道上的排水也应错开设置。

4.3.9 一般情况下,排水孔的间距不大于500mm窗排水孔的开尺寸不小于4*16mm腰孔,推拉门排水孔的尺寸不小于6*25mm 腰孔。排水孔应带雨水罩。

4.3.10 整段密封胶条、毛条不宜断开,转角、需加长的连接处应用密封胶等粘接剂粘接牢固。

4.3.11 防腐处理:门窗框与墙体接触面必须涂刷防腐剂(接触已采用电泳喷漆、粉末喷涂或氟碳喷涂处理并且漆膜厚度达到3.1.2条要求除外)防止型材受腐蚀。防腐剂可采用沥青剂,涂刷应饱满、均匀,不可漏刷。

4.3.12 门窗框塞缝一侧,安装开启扇铰链的螺丝孔位置,应在门窗框安装前用小单面胶条或泡沫板(不宜大于20*20mm)粘贴。

4.3.13 门窗安装合页处、较重的窗扇安装铰链处应加设镀锌钢板,钢板厚度不小于3mm宽度与槽口宽度一至。

4.4 门窗框与墙体连接

4.4.1 门窗上口应做滴水、下口应放下坡、坡度不小于10%。外窗台最高点应低于内窗台20mm以上。

4.4.2窗框安装前,门窗安装单位应先检查核对每一洞尺寸,监理负责对洞口尺寸进行验收。如门窗框与洞口之间缝隙超过允许偏差,应先由土建施工单位负责洞口处理后方可进行安装。

4.4.3 湿法塞缝时,按下表采用:

门窗框与洞口墙代体安装缝隙(mm)

4.4.4 如洞口出现偏差,当小于20mm(每边)或大于40 mm(每边)时,土建施工单位负

责洞口处理,大于大于40 mm的洞口(每边)应采用细石混泥土回补,过小的洞口应进行凿除或变更门窗尺寸。

4.4.5 总包单位应提供水电,接驳点不远玩两层。

4.4.6总包单位应及时提供门窗安装控制线,包括每一洞口的水平、垂直、平面位置控制线。

4.4.7 当窗高度大于一个层高呀≥3米时,门窗应接幕墙考虑、受力构件(铝框和钢通)必须和构件主体通过预埋件连接,并保证强度和刚度。

4.4.8 门窗框与墙体洞口就位时,应用木楔等软垫块临时紧固定,并不得使用门窗框型材变形损坏。

4.4.9 固定门窗框的连接件采用Q235钢材,镀锌防腐处理,厚度不小于1.5mm宽度不小于20mm,要外框型材室内外双向固定。连接件距门窗边框四角的距离不大于200mm,其它固定点间距不超过400mm.在窗高度大于2.5米时,就加密固定点间距至300。

4.4.10 。门窗框与连接件的连接宜采用卡槽连接,连接件与框槽之间变配合紧密,不能有松动。

4.4.11组合门窗拼樘料必须直接固定在洞口墙体上。

4.4.12 严禁在砌体上用射钉固定门窗,加气混泥土砌块上固定门窗宜采用钢钉。

4.4.13 门窗或幕墙采用方通时,严禁与墙体通过塞缝连接,应采用异型铝合金包方通或采用异形钢(铝)通。

4.5 防雷接地安装

4.5.1有防雷要求的铝合金门窗,土建或安装单位应在门窗洞口预留走私不小于8mm的防雷接地钢筋,门窗通过专门的防雷连接件与接地钢筋焊接。

4.5.2 防雷连接件采用热浸镀锌处理扁钢,扁截面积不小于48m㎡,厚度不小于8mm.

4.5.3 扁钢与门窗框采用不小于1*M6(或2*M4.2)不锈钢自攻螺钉连接,扁钢与防雷边接地钢筋焊接,焊接长度不小于100mm(双面不小于50mm)。焊缝去渣后刷2道防锈漆。

4.6 塞缝、收口

4.6.1 塞缝前应先进行隐蔽验收、检查门窗框的安装位置垂直度、平整度,连接件间距、防雷接地是否符合要求。

4.6.2 门窗框安装前,应将洞口内的杂物清理,灰尘清理干净,混泥土或砌砖体洞应浇水湿润,宜刷沌水泥浆。

4.6.3 塞缝材料采用的1:2干梗性水泥浆,加5%的防水粉,(每立方可加9kg杜拉纤维并搅拌分撒均匀),没有防水要求的门窗不可掺防水剂。

4.6.4 通常采用框槽、接缝整体塞缝的方法,但对于推拉门下框这种难以整体塞缝隙的情况,可采用先在框槽内灌水再塞缝隙的方法,但框槽内先灌砂浆的表面必须粗糙,以利于后塞缝砂浆粘结紧密。

4.6.5 水泥砂浆塞缝时不能使门窗涨突变形,操作时应避免造成门窗框位置移动或影响其垂直度、平整度、塞缝完成后三天内,必须对塞缝砂浆进行浇水养护。

4.6.6 待砂浆达到一定强度后(至少3天),就将临时固定用的木楔、垫块取出,用相同的水泥砂浆将洞口补平。

4.6.7 抽检塞缝的质量,重点检查是否的开裂、大面积空鼓的情况,若有应采取灌浆等措施进行补救。

4.6.8 塞缝完成后,缝边墙体必须用砂浆压平,3-5天后再涂抹JS复合防水涂膜2.0mm厚,涂刷新应分层进行。涂抹宽度范围:压住铝框边10mm左右,至门窗洞口的侧边处(卷边至少50mm),总宽度不小于100mm。(最后窗边收口由总包单位负责)。做法如下图所示点一。 节点一;水泥砂浆塞做法

4.6.9 防水涂膜完成后,门窗框边土建收口之前,甲方、临理应进行防水层的隐蔽验收,

检查防水涂膜是否漏刷,厚度,质量是否符合要求。

4.6.10 总包进行门窗框边抹收口时,抹灰高度低于排水孔底部不小于10mm,并沿门窗框

室外侧留出宽度和深度均不小于6mm的密封胶。

4.6.11 抹灰施工完成至少7天后才能打注框边接缝隙密封胶。

4.6.12 在大面积接缝打胶前。应进行样板施工打胶,打胶三天后检查密封胶与水泥砂浆、

铝合金型材的相容性,若不相容应及时与甲方联系。

4.6.13 门窗框边的密封材料应采用与基材相容、并且沾接性能良好的防水密封胶,密封胶

施工就挤填密实,胶缝的宽度与深度均不小于6mm。密封胶不得与墙涂料直接接触。

4.6.14 框边打注密封胶前,应将6mm槽内清理干净,打胶时应避免污染玻璃、型材体,胶

缝应光滑、平整、宽度均匀一致。

4.7 玻璃、门窗扇安装

4.7.1 在塞缝、墙体抹灰等湿作业全部完成后,才能安装玻璃、门窗扇。

4.7.2 安装固定玻璃前,应检查修复四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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