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企业税收管理的国际经验、意义及启示
前言
进入二十一世纪以来,国内外的大企业的规模不断的扩大,经济的多元化和全球化也日益明显。从二十世纪末以来,就世界各国而言,从税种管理转向为功能管理,之后在转向纳税人分类管理,已经成了各国税收管理的明显趋势之一。多数国家都区分纳税人的规模,从而进行有效的分类管理,不仅确立了新型的税收征管方案,而且十分重视对大企业的税收管理。
目前,包括我国在内的有五十余个国家以及地区已经组建了大企业的税收管理机构。2008年,国家税务总局机构进行改革,与此同时也设立了大企业税收管理司,这一机构的设立对我国的大企业是有深远影响的。通过对国内外大企业税收管理机构在分类方式和专业管理等多方面的研究,总结经验并吸取教训,以此来指导我国大企业税收管理工作,加强对大企业的税收管理。一方面,可以贯彻落实了税收的专业化、科学化管理,另一方面,也符合国际上的税收管理大趋势,与世界接轨。
一、 我国大企业税收管理的发展历程
在我国国民经济中,大企业是国家的支柱,是国家税收的重要保障部分。对大企业的税收的管理有着不断更新的认识,因此在对大企业的长期税收管理过程中,经历了一个发展的历程,并且不断向前推进。
1988年之前,我国税务部门实行的是“征、管、查”的一体化的模式。随着改革开放和经济体制方面的深化改革,1988到1994期间,国家税务总局将 “征、管、查”三部分的管理分离开来,使得我国的税收管理转向了专业化的管理。在此之后,改革也是一直在不断前进。1999年和2001年,国家税务总局相继颁布了《重点企业税源监控数据库管理暂行办法》和《关于加速税收征管信息化建设推进征管改革试点工作方案》,分别提出了“建立严密、有效的重点税源监控体系”的管理思路,和大企业税收管理机制的思路。2008年,国家税务总局机构进行改革,组建了大企业税收管理司。从这一系列改革可以看出,我国在大企业税收管理这一部分不断的改进、加强,向着专业化、科学化不断的前进[1]。
二、 国外大企业税收管理设置与职责
从二十世纪末,部分发达国家就设立了大企业税收管理机构,中国学者对这些机构也有一些研究。李岩[2]通过分析美国大企业税收管理,探究了我国税收征管模式的主要问题及症结所在,为我国税收征管体系重构及大企业税收管理模式的构建提出了若干建议。陈捷等 [3] 对OECD成员国的大企业税收管理的理念与经验进行了研究,对我国大企业税收风险管理机
制等方面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在机构设置和职责等多方面,通常来讲,一般把大企业税收管理机构模式分为三种类型
[4]。第一种类型,以英国为例,成立于1997年的大企业管理局单一的对所有大企业的税收进行管理。该机构负责核为纳税人做咨询、查纳税申报表和税务检查。第二种类型,以美国为例,单一的大企业管理局和不同地区的分支机构相辅相成。其主要负责帮助纳税人履行纳税义务,对不同行业制定并实施工作计划,让客户知晓纳税义务和责任。第三种类型,以荷兰为例,总部的大企业管理局不直接处理业务,只是负责监管下设的11个实际处理业务的分局。其大企业管理局负责给大企业提供纳税服务,协调企业和税务征管部门交换意见等等。
另外,国外大企业税收管理的目标、特点及方式也不近相同。首先,在大企业的界定标准上就有多种不同界定。像日本以注册资本为标准进行界定,澳大利亚以销售或营业收入为标准,美国以资产作为标准,而英国以综合因素为标准。这些发达国家在上述方面有所不同,但是共性还是有的。第一点,秉持客户至上的理念,通常能为纳税人提供较高质量的服务。第二点,在自身方面,建立起一支素质高、办事效率高的队伍。经常对从事人员进行培训,以打造人员的良好素质。以良好的社会福利等方式维持精干的队伍。第三点,提高执法的透明度,每一个环节都是程序化的,有详尽的操作程序。第四点,重视对大企业的税务审计工作,在风险评估等多方面进行评估。
三、我国大企业税收管理的相应问题
我国在大企业的税收管理方面不断改进,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大企业税收管理工作也进入了实践阶段,但是随着我国经济迅猛发展,大企业税收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也日益彰显出来。
1、大企业概念的界定
世界各国对此都有不同的定义和标准。大企业税收服务管理有着一定的特殊性,这种特殊性决定了大企业标准的范围的确定,准确地界定大企业是大企业管理的前提。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对大企业纳税人的认定标准主要应包括资产规模、营业规模、雇员数量、应缴税款、注册资本、特定行业等若干方面。这一界定给了很多国家借鉴的意义。
2、税务部门工作和大企业发展不相匹配
我国幅员辽阔,地域广大,这也给我国的大企业税收管理带来了一定的影响。尽管有了积极的探索和实践,但我国各地大企业的发展状况不尽相同,税务部门的管理也有地域区别,对跨地区、国家的公司税收还没有统一的方案。
3、管理理念未能及时转变 [7][6][5]
虽然我国税务部门不断颁布新的规章制度,但是部分税务人员的观念未能有时俱进。像对大企业税收管理、服务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参与不积极;不能科学的看待大企业税务管理,在应对防范税收风险、复杂问题等方面依旧有不足;不能真正理解专业化管理的内涵,仅仅认为是分税种分行业管理的延伸等等。
4、管理模式有待调整
时至今日,我国尚未形成一套完备的大企业税收管理方案,制约了大企业税收管理向科学化、多元化、专业化等方向发展。大企业与税务部分门之间在信息、职能上的不对称一直未能得到改善。税务部门有区域、属地的性质,这与大企业的税务管理不能相适应。
四、国外税收管理对我国的启示
借鉴国外经验,结合我国自身国情,以企业需求为导向,为大企业纳税人提供有针对性的管理和服务。针对上述问题和其他的国外这方面的经验,为我大企业国税收管理提出行之有效的意见和建议。
1、明确大企业的界定
可以参考日本、澳大利亚、美国等国家的划分模式,结合我国自身特点进行划分和界定。大企业因为经营范围的多元性、运营背景的区域性等特点不同,应该有多因素的计算公式对其进行界定。像电力、能源、电信等国家基础设施投资经营的企业在国民经济中的重要地位,一般都应进入大企业的范围。其他的大企业要考虑行业、低于等差异进行界定。
2、培养大企业税收管理的高素质人才
借鉴发达国家的税务人才建设,相比较监管,纳税服务是一项更重要的职能,而此工作需要具有高素质的人员。为保证税务人员的专业素质水平和高效的工作状态,我国应更加注重对大企业税务管理人员的培养。
3、提供差异化的税务管理和服务
不同的大企业在业务方面差异较大,尤其是经常从事跨地区、跨国界的大企业,他们具有鲜明的个性和特征。这就要求对大企业税收管理提供适合的、差别化的纳税管理和服务。不同类型的大企业,其管理和服务需求不近相同,根据管理对象的差异,应该在管理与服务内容、方法和重点上有所区别。
参考文献
[1]刘卫明. 加强大企业税收管理的探索与思考[J].涉外税务. 2011(03)
[2]李岩美国大企业税收管理模式及其启示[J].涉外税务.2011(06)
[3]深圳市国家税务局课题组,陈捷,王铭远,陈新宇,徐跃,姚恒.OECD成员国大企业税收征管经验及其借鉴[J].涉外税务.2010(09)
[4]杨华,王冬明,董宏. 大企业税收管理经验借鉴:以英国、美国、荷兰为例[J].涉外税务. 2010(12)
[5]吴国平. 大企业税收管理的国际实践及启示[J].税务研究.2010(02)
[6]杨杨,杜剑. 大企业税收管理的国际经验及启示[J].涉外税务.2010(09)
[7]姜跃生. 当前大企业税收管理亟待研究和解决的几个问题[J]. 涉外税务. 2010(03)
大企业税收管理的国际经验、意义及启示
前言
进入二十一世纪以来,国内外的大企业的规模不断的扩大,经济的多元化和全球化也日益明显。从二十世纪末以来,就世界各国而言,从税种管理转向为功能管理,之后在转向纳税人分类管理,已经成了各国税收管理的明显趋势之一。多数国家都区分纳税人的规模,从而进行有效的分类管理,不仅确立了新型的税收征管方案,而且十分重视对大企业的税收管理。
目前,包括我国在内的有五十余个国家以及地区已经组建了大企业的税收管理机构。2008年,国家税务总局机构进行改革,与此同时也设立了大企业税收管理司,这一机构的设立对我国的大企业是有深远影响的。通过对国内外大企业税收管理机构在分类方式和专业管理等多方面的研究,总结经验并吸取教训,以此来指导我国大企业税收管理工作,加强对大企业的税收管理。一方面,可以贯彻落实了税收的专业化、科学化管理,另一方面,也符合国际上的税收管理大趋势,与世界接轨。
一、 我国大企业税收管理的发展历程
在我国国民经济中,大企业是国家的支柱,是国家税收的重要保障部分。对大企业的税收的管理有着不断更新的认识,因此在对大企业的长期税收管理过程中,经历了一个发展的历程,并且不断向前推进。
1988年之前,我国税务部门实行的是“征、管、查”的一体化的模式。随着改革开放和经济体制方面的深化改革,1988到1994期间,国家税务总局将 “征、管、查”三部分的管理分离开来,使得我国的税收管理转向了专业化的管理。在此之后,改革也是一直在不断前进。1999年和2001年,国家税务总局相继颁布了《重点企业税源监控数据库管理暂行办法》和《关于加速税收征管信息化建设推进征管改革试点工作方案》,分别提出了“建立严密、有效的重点税源监控体系”的管理思路,和大企业税收管理机制的思路。2008年,国家税务总局机构进行改革,组建了大企业税收管理司。从这一系列改革可以看出,我国在大企业税收管理这一部分不断的改进、加强,向着专业化、科学化不断的前进[1]。
二、 国外大企业税收管理设置与职责
从二十世纪末,部分发达国家就设立了大企业税收管理机构,中国学者对这些机构也有一些研究。李岩[2]通过分析美国大企业税收管理,探究了我国税收征管模式的主要问题及症结所在,为我国税收征管体系重构及大企业税收管理模式的构建提出了若干建议。陈捷等 [3] 对OECD成员国的大企业税收管理的理念与经验进行了研究,对我国大企业税收风险管理机
制等方面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在机构设置和职责等多方面,通常来讲,一般把大企业税收管理机构模式分为三种类型
[4]。第一种类型,以英国为例,成立于1997年的大企业管理局单一的对所有大企业的税收进行管理。该机构负责核为纳税人做咨询、查纳税申报表和税务检查。第二种类型,以美国为例,单一的大企业管理局和不同地区的分支机构相辅相成。其主要负责帮助纳税人履行纳税义务,对不同行业制定并实施工作计划,让客户知晓纳税义务和责任。第三种类型,以荷兰为例,总部的大企业管理局不直接处理业务,只是负责监管下设的11个实际处理业务的分局。其大企业管理局负责给大企业提供纳税服务,协调企业和税务征管部门交换意见等等。
另外,国外大企业税收管理的目标、特点及方式也不近相同。首先,在大企业的界定标准上就有多种不同界定。像日本以注册资本为标准进行界定,澳大利亚以销售或营业收入为标准,美国以资产作为标准,而英国以综合因素为标准。这些发达国家在上述方面有所不同,但是共性还是有的。第一点,秉持客户至上的理念,通常能为纳税人提供较高质量的服务。第二点,在自身方面,建立起一支素质高、办事效率高的队伍。经常对从事人员进行培训,以打造人员的良好素质。以良好的社会福利等方式维持精干的队伍。第三点,提高执法的透明度,每一个环节都是程序化的,有详尽的操作程序。第四点,重视对大企业的税务审计工作,在风险评估等多方面进行评估。
三、我国大企业税收管理的相应问题
我国在大企业的税收管理方面不断改进,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大企业税收管理工作也进入了实践阶段,但是随着我国经济迅猛发展,大企业税收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也日益彰显出来。
1、大企业概念的界定
世界各国对此都有不同的定义和标准。大企业税收服务管理有着一定的特殊性,这种特殊性决定了大企业标准的范围的确定,准确地界定大企业是大企业管理的前提。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对大企业纳税人的认定标准主要应包括资产规模、营业规模、雇员数量、应缴税款、注册资本、特定行业等若干方面。这一界定给了很多国家借鉴的意义。
2、税务部门工作和大企业发展不相匹配
我国幅员辽阔,地域广大,这也给我国的大企业税收管理带来了一定的影响。尽管有了积极的探索和实践,但我国各地大企业的发展状况不尽相同,税务部门的管理也有地域区别,对跨地区、国家的公司税收还没有统一的方案。
3、管理理念未能及时转变 [7][6][5]
虽然我国税务部门不断颁布新的规章制度,但是部分税务人员的观念未能有时俱进。像对大企业税收管理、服务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参与不积极;不能科学的看待大企业税务管理,在应对防范税收风险、复杂问题等方面依旧有不足;不能真正理解专业化管理的内涵,仅仅认为是分税种分行业管理的延伸等等。
4、管理模式有待调整
时至今日,我国尚未形成一套完备的大企业税收管理方案,制约了大企业税收管理向科学化、多元化、专业化等方向发展。大企业与税务部分门之间在信息、职能上的不对称一直未能得到改善。税务部门有区域、属地的性质,这与大企业的税务管理不能相适应。
四、国外税收管理对我国的启示
借鉴国外经验,结合我国自身国情,以企业需求为导向,为大企业纳税人提供有针对性的管理和服务。针对上述问题和其他的国外这方面的经验,为我大企业国税收管理提出行之有效的意见和建议。
1、明确大企业的界定
可以参考日本、澳大利亚、美国等国家的划分模式,结合我国自身特点进行划分和界定。大企业因为经营范围的多元性、运营背景的区域性等特点不同,应该有多因素的计算公式对其进行界定。像电力、能源、电信等国家基础设施投资经营的企业在国民经济中的重要地位,一般都应进入大企业的范围。其他的大企业要考虑行业、低于等差异进行界定。
2、培养大企业税收管理的高素质人才
借鉴发达国家的税务人才建设,相比较监管,纳税服务是一项更重要的职能,而此工作需要具有高素质的人员。为保证税务人员的专业素质水平和高效的工作状态,我国应更加注重对大企业税务管理人员的培养。
3、提供差异化的税务管理和服务
不同的大企业在业务方面差异较大,尤其是经常从事跨地区、跨国界的大企业,他们具有鲜明的个性和特征。这就要求对大企业税收管理提供适合的、差别化的纳税管理和服务。不同类型的大企业,其管理和服务需求不近相同,根据管理对象的差异,应该在管理与服务内容、方法和重点上有所区别。
参考文献
[1]刘卫明. 加强大企业税收管理的探索与思考[J].涉外税务. 2011(03)
[2]李岩美国大企业税收管理模式及其启示[J].涉外税务.2011(06)
[3]深圳市国家税务局课题组,陈捷,王铭远,陈新宇,徐跃,姚恒.OECD成员国大企业税收征管经验及其借鉴[J].涉外税务.2010(09)
[4]杨华,王冬明,董宏. 大企业税收管理经验借鉴:以英国、美国、荷兰为例[J].涉外税务. 2010(12)
[5]吴国平. 大企业税收管理的国际实践及启示[J].税务研究.2010(02)
[6]杨杨,杜剑. 大企业税收管理的国际经验及启示[J].涉外税务.2010(09)
[7]姜跃生. 当前大企业税收管理亟待研究和解决的几个问题[J]. 涉外税务. 201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