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 XZ174
软件需求(变更)通知书
委托方项目责任人签字: 受托方项目责任人签字:
___年__月__日 ___年__月__日
说明:该变更通知书一式两份,委托方、受托方各执一份。
附件:
清欠车辆录入模块: 录入界面
1、其中,基本情况栏中的内容为自动获取,清欠情况为手工录入且非空。 2、清欠情况中,清欠方式为单选项。
3、当选择为开元汽车清欠时,清欠单位显示为:风险部,当选择为省公司清欠时,通过录入该信息的账号获取其所属省公司,当选择为异地协助清欠、本单位清欠时,获取录入该信息的账号所属的单位。
此处添加确定、取消按钮。
清欠车辆确认模块:
该模块以列表形式显示,显示内容为:
清欠车辆审核模块:
该模块以列表形式显示,显示内容为:
1、 只显示已经确认过的信息,未确认信息不显示。
2、 可通过清欠单位、车辆所属单位、清欠方式、清欠时间段、风险等级、是否放车、车辆
处置结果进行查询。
3、 可导出查询后的结果,或导出所有明细。 4、 列表显示规则为以时间排序,以降序排列。 该模块点击查看后,显示内容为:
就地全面销售管理
自清欠之日(确认后)起10日内未完成销售(未审核),自第11日,该车辆资料自动转到车辆就地全面销售模块,同时增加销售价格项及车辆处置方式。
所属省公司销售管理
自清欠之日(确认后)起30日内未完成销售(未处置),自第31日,该车辆资料自动转到车辆省公司销售模块,同时增加销售价格项及车辆处置方式。
移交车辆
自清欠之日(确认后)起90日内未完成销售(未处置),自第91日,该车辆资料自动转到移交车辆模块,该模块可使用目前ERP 中的移交车辆管理模块。
中心销售管理
待移交车辆审核确认后,该车辆信息转到中心销售管理模块下。
统计汇总模块 以省公司为单位,统计各阶段车辆数量,并允许导出所有车辆明细(清欠阶段为已确认车辆) 具体显示表格如下:
编号: XZ174
软件需求(变更)通知书
委托方项目责任人签字: 受托方项目责任人签字:
___年__月__日 ___年__月__日
说明:该变更通知书一式两份,委托方、受托方各执一份。
附件:
清欠车辆录入模块: 录入界面
1、其中,基本情况栏中的内容为自动获取,清欠情况为手工录入且非空。 2、清欠情况中,清欠方式为单选项。
3、当选择为开元汽车清欠时,清欠单位显示为:风险部,当选择为省公司清欠时,通过录入该信息的账号获取其所属省公司,当选择为异地协助清欠、本单位清欠时,获取录入该信息的账号所属的单位。
此处添加确定、取消按钮。
清欠车辆确认模块:
该模块以列表形式显示,显示内容为:
清欠车辆审核模块:
该模块以列表形式显示,显示内容为:
1、 只显示已经确认过的信息,未确认信息不显示。
2、 可通过清欠单位、车辆所属单位、清欠方式、清欠时间段、风险等级、是否放车、车辆
处置结果进行查询。
3、 可导出查询后的结果,或导出所有明细。 4、 列表显示规则为以时间排序,以降序排列。 该模块点击查看后,显示内容为:
就地全面销售管理
自清欠之日(确认后)起10日内未完成销售(未审核),自第11日,该车辆资料自动转到车辆就地全面销售模块,同时增加销售价格项及车辆处置方式。
所属省公司销售管理
自清欠之日(确认后)起30日内未完成销售(未处置),自第31日,该车辆资料自动转到车辆省公司销售模块,同时增加销售价格项及车辆处置方式。
移交车辆
自清欠之日(确认后)起90日内未完成销售(未处置),自第91日,该车辆资料自动转到移交车辆模块,该模块可使用目前ERP 中的移交车辆管理模块。
中心销售管理
待移交车辆审核确认后,该车辆信息转到中心销售管理模块下。
统计汇总模块 以省公司为单位,统计各阶段车辆数量,并允许导出所有车辆明细(清欠阶段为已确认车辆) 具体显示表格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