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网上信访信息系统操作说明
式版系统,并可观看系统教程视频。
一、增设本级业务部门(信访办操作)
机构维护—本机构维护—新建—填写新增部门(全称)—确定。
二、增设本单位用户(信访办操作)
本机构维护—双击部门名称—新建—填写用户姓名、类别、手机号—确定—双击用户名—显示用户工号(工号即初始密码)—双击工号—修改—选择角色信息(划勾)—确定。
三、来访登记(职能部门、信访办都可进行登记)
信访工作—来访登记—新建—填写姓名、证件类型、身份证号、选择地址、内容分类—判重(必须点)—有其它上访人的添加信访人—填写详情信息(红字部门及手机号码必填)—概况信息(输入单位姓名反映具体问题、主要诉求)—保存/交办/转送/解锁办理自办。
四、转办上级交办的信访件
信访任务—待办事项—解锁办理—转办/交办(下级机构)或移交(同级部门)—填写部门名称—确定(案件在已办事项栏中)。
五、自办上级交办的信访件(职能部门办理,信访办不具备自办的功能)
信访任务—待办事项—双击信访件—解锁办理—受理告知—自办—填写送达方式、送达人等信息,办理情况、意见书内容栏里粘贴处理意见书电子版—保存—上传附件(处理意见书扫描件)—保存、提交—填写送达日期、送达人—确定—报告—填写报告日期、标题、报告内容—提交—上传附件—提交。(备注:自办里上传的附件上访人可以看到,点击报告上传的附件上访人看不到,上传图片内存不能过大,不能多于6张图片)
六、复查登记(管理局级职能部门操作)
信访工作—复查登记—选信访件编号一项、输入处理意见书上的信访件编号、查询—双击信访件—输入申请书内容、复查情况(复查意见电子版)、复查结论(是否同意农场处理意见),复查目的选求决、送达人填2个人,送达方式、送达日期—提交—浏览上传复查意见书扫描件—提交。
黑龙江省网上信访信息系统操作说明
式版系统,并可观看系统教程视频。
一、增设本级业务部门(信访办操作)
机构维护—本机构维护—新建—填写新增部门(全称)—确定。
二、增设本单位用户(信访办操作)
本机构维护—双击部门名称—新建—填写用户姓名、类别、手机号—确定—双击用户名—显示用户工号(工号即初始密码)—双击工号—修改—选择角色信息(划勾)—确定。
三、来访登记(职能部门、信访办都可进行登记)
信访工作—来访登记—新建—填写姓名、证件类型、身份证号、选择地址、内容分类—判重(必须点)—有其它上访人的添加信访人—填写详情信息(红字部门及手机号码必填)—概况信息(输入单位姓名反映具体问题、主要诉求)—保存/交办/转送/解锁办理自办。
四、转办上级交办的信访件
信访任务—待办事项—解锁办理—转办/交办(下级机构)或移交(同级部门)—填写部门名称—确定(案件在已办事项栏中)。
五、自办上级交办的信访件(职能部门办理,信访办不具备自办的功能)
信访任务—待办事项—双击信访件—解锁办理—受理告知—自办—填写送达方式、送达人等信息,办理情况、意见书内容栏里粘贴处理意见书电子版—保存—上传附件(处理意见书扫描件)—保存、提交—填写送达日期、送达人—确定—报告—填写报告日期、标题、报告内容—提交—上传附件—提交。(备注:自办里上传的附件上访人可以看到,点击报告上传的附件上访人看不到,上传图片内存不能过大,不能多于6张图片)
六、复查登记(管理局级职能部门操作)
信访工作—复查登记—选信访件编号一项、输入处理意见书上的信访件编号、查询—双击信访件—输入申请书内容、复查情况(复查意见电子版)、复查结论(是否同意农场处理意见),复查目的选求决、送达人填2个人,送达方式、送达日期—提交—浏览上传复查意见书扫描件—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