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长青小学2016-2017
学年教师安全责任书
1 教师要按时上课,提前侯课,铃声一响必须在教室。上课期间不准接待家长和客人,不得离开教室(特殊情况除外)不得接听电话。如果由于教师上课不及时或离开教室,学生出现任何问题,则主要责任由该教师承担。
2 从上课铃响到本节课下课时间,任课教师要对学生课堂上的所有行为负起责任,教室(各室)内有电源插头等易发生危险的地方严禁学生触摸玩耍,任课教师要对学生进行全面的安全教育与管理,强调实验操作的规范性,运动前的安全问题等,如果学生出现不应有的事故,所有责任要由任课教师承担。
3 按时下课,不能拖堂。因拖堂导致学生课间行为匆忙,发生事故,教师要承担主要责任。
4 体育课,学生必须做好课前准备,上课铃响前带到操场,上课铃响必须进行规范性上课,如教师不到位,学生出现问题,教师要承担主要责任。
5 所有教师不得私自调课,调课必须向教导处申请批准,并且及时补课。
6 教师有事不能参加任何集体或大型活动者,必须自行安排好有关事项,同时向值日领导请假。
7 放学排队,各班必须按学校铃声有秩序地排队下来,排队时间除集体请假外,全体学生必须都按时排队,任何教师不得以任何理由不让学生排队。
8 放学后(中午、傍晚),教师留下辅导学生或做其他事情,教师本人必须留在教室,不能让学生留学生,并要亲自护送学生回家,发现留学生而教师本人不在教室,而在此期间学生发生事故者,则由该教师承担全部责任。
9 值日教师必须按学校安排及时到位,有事须向值日领导请假。值日领导根据情况进行调整安排。因值日教师不到位或不负责,学生发生事故,应由当天值日领导、值日教师承担主要责任。
10 教师要关爱学生,不得以任何理由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凡是经反映调查属实者,在校一级范围内通报批评;严重者还要进行停课反思,乃至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1 教师不得私自组织学生参加任何校外活动,未经校方批准不得利用双休日私自让学生到校补课,不按规定导致学生发生事故,承担全部责任。
12有车教师不得在学生上学、放学高峰期开车出入校园,不得乱停乱放、不得在校园里快速行驶,如违反规定出现安全事故,个人负全责,教师车辆在学校停放如出现损坏,损失全部由个人承担,学校不予负责。
任课教师签字: 校方 (安全负责人)签字:
签订日期:2016年9月1 日
西宁市长青小学2016-2017学年
教师综治维稳工作责任书
为贯彻关于加强安全工作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从讲政治、促发展、保稳定的高度进一步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加强学校的安全管理,消除隐患,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维护学校和社会的稳定,根据有关规定,制定此教师安全工作责任书。
1、学校每位教职工都是学生在校安全的管理者、责任人,应依法按照学校 各项安全教育规定、措施,履行对学生安全的管理、教育责任。
2、班主任要充分利用班队会对学生进行安全知识宣传和教育,开展以安全
教育为主的活动,让学生在活动中受教育,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经常与家长保 持联系,增强家长对子女的安全教育意识,家校齐抓共管,形成教育合力。
3、认真参加值班工作,加强课间巡视,及时处理偶发事件,阻止学生玩不 正当的游戏、危险性活动。
4、学生集会、大扫除、外出活动等,要周密考虑各种安全因素和预见可能 出现的安全问题,做好防范工作,任课教师根据学校安排进入相应的班级, 帮助班主任维持秩序。
5、任课教师不能体罚、变相体罚、谩骂、驱赶学生。
6、要关注学生行为。学生出现行为异常时,要及时询问、教育,防止意外 发生。
7、寒暑假、节假日、双休日,未经学校同意,不得让学生来校,或组织学 生外出活动。
8、学生上学进校后,教师不准以任何理由让其离校。特殊情况需有教师或 家长陪同。
9、任课教师不得在工作中相互推诿责任,出现问题班主任老师是第一责任人。
10、为维持正常的教学秩序,任何教师未经教务处同意,不得擅自调课, 无特殊情况,课堂中途不得擅自离开。
11、学校实行“首遇负责”制度,对首先遇到事故的教师要负起责任,及时处 理,及时汇报。教师一旦遇到事故就要高度负责,妥善处理好事故。
12、学校对教育管理不力、玩忽职守、违反制度而造成事故的,要批评教 育,并依法追究责任。
任课教师签字: 校方 (安全负责人)签字:
签订日期:2016年9月 1 日
西宁市长青小学2016-2017
学年教师安全责任书
1 教师要按时上课,提前侯课,铃声一响必须在教室。上课期间不准接待家长和客人,不得离开教室(特殊情况除外)不得接听电话。如果由于教师上课不及时或离开教室,学生出现任何问题,则主要责任由该教师承担。
2 从上课铃响到本节课下课时间,任课教师要对学生课堂上的所有行为负起责任,教室(各室)内有电源插头等易发生危险的地方严禁学生触摸玩耍,任课教师要对学生进行全面的安全教育与管理,强调实验操作的规范性,运动前的安全问题等,如果学生出现不应有的事故,所有责任要由任课教师承担。
3 按时下课,不能拖堂。因拖堂导致学生课间行为匆忙,发生事故,教师要承担主要责任。
4 体育课,学生必须做好课前准备,上课铃响前带到操场,上课铃响必须进行规范性上课,如教师不到位,学生出现问题,教师要承担主要责任。
5 所有教师不得私自调课,调课必须向教导处申请批准,并且及时补课。
6 教师有事不能参加任何集体或大型活动者,必须自行安排好有关事项,同时向值日领导请假。
7 放学排队,各班必须按学校铃声有秩序地排队下来,排队时间除集体请假外,全体学生必须都按时排队,任何教师不得以任何理由不让学生排队。
8 放学后(中午、傍晚),教师留下辅导学生或做其他事情,教师本人必须留在教室,不能让学生留学生,并要亲自护送学生回家,发现留学生而教师本人不在教室,而在此期间学生发生事故者,则由该教师承担全部责任。
9 值日教师必须按学校安排及时到位,有事须向值日领导请假。值日领导根据情况进行调整安排。因值日教师不到位或不负责,学生发生事故,应由当天值日领导、值日教师承担主要责任。
10 教师要关爱学生,不得以任何理由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凡是经反映调查属实者,在校一级范围内通报批评;严重者还要进行停课反思,乃至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1 教师不得私自组织学生参加任何校外活动,未经校方批准不得利用双休日私自让学生到校补课,不按规定导致学生发生事故,承担全部责任。
12有车教师不得在学生上学、放学高峰期开车出入校园,不得乱停乱放、不得在校园里快速行驶,如违反规定出现安全事故,个人负全责,教师车辆在学校停放如出现损坏,损失全部由个人承担,学校不予负责。
任课教师签字: 校方 (安全负责人)签字:
签订日期:2016年9月1 日
西宁市长青小学2016-2017学年
教师综治维稳工作责任书
为贯彻关于加强安全工作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从讲政治、促发展、保稳定的高度进一步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加强学校的安全管理,消除隐患,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维护学校和社会的稳定,根据有关规定,制定此教师安全工作责任书。
1、学校每位教职工都是学生在校安全的管理者、责任人,应依法按照学校 各项安全教育规定、措施,履行对学生安全的管理、教育责任。
2、班主任要充分利用班队会对学生进行安全知识宣传和教育,开展以安全
教育为主的活动,让学生在活动中受教育,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经常与家长保 持联系,增强家长对子女的安全教育意识,家校齐抓共管,形成教育合力。
3、认真参加值班工作,加强课间巡视,及时处理偶发事件,阻止学生玩不 正当的游戏、危险性活动。
4、学生集会、大扫除、外出活动等,要周密考虑各种安全因素和预见可能 出现的安全问题,做好防范工作,任课教师根据学校安排进入相应的班级, 帮助班主任维持秩序。
5、任课教师不能体罚、变相体罚、谩骂、驱赶学生。
6、要关注学生行为。学生出现行为异常时,要及时询问、教育,防止意外 发生。
7、寒暑假、节假日、双休日,未经学校同意,不得让学生来校,或组织学 生外出活动。
8、学生上学进校后,教师不准以任何理由让其离校。特殊情况需有教师或 家长陪同。
9、任课教师不得在工作中相互推诿责任,出现问题班主任老师是第一责任人。
10、为维持正常的教学秩序,任何教师未经教务处同意,不得擅自调课, 无特殊情况,课堂中途不得擅自离开。
11、学校实行“首遇负责”制度,对首先遇到事故的教师要负起责任,及时处 理,及时汇报。教师一旦遇到事故就要高度负责,妥善处理好事故。
12、学校对教育管理不力、玩忽职守、违反制度而造成事故的,要批评教 育,并依法追究责任。
任课教师签字: 校方 (安全负责人)签字:
签订日期:2016年9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