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社会和谐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这是我们党在新世纪新阶段深化社会主义认识获得的重大认识成果,彰显出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可贵的理论品质。这一重大论断不仅大大拓展了社会主义本质论的科学内涵,也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开辟了更加广阔的舞台。 [关键词] 重要论断 社会主义本质 新飞跃 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始终是我们党进行社会主义实践必须搞清楚的首要的基本的理论问题。建国后特别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党的三代领导核心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都对这一问题进行了不懈探索,取得了重要的理论成果。在此基础上,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在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进一步作出了“社会和谐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的重要论断,并将这一重大认识成果写入党的十七大政治报告,从而实现了我们党对社会主义本质认识的又一次新飞跃。 为什么说“社会和谐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这一重要论断实现了我们党对社会主义本质认识的又一次新飞跃? ――这一重要论断将“社会和谐”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本质属性”的范畴,深化了我们党对社会主义的认识。 何谓本质属性?本质属性是一个与本质特征意思相近的概念,但二者的落脚点分别在属性和特征上。简言之,本质属性是事物的本质(即事物所固有的普遍的、相对稳定的内部联系)在一定关系中的显现,它既体现特征又表现性质。据此,我们说,社会和谐作为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是对社会主义本质的表现。换言之,按照邓小平概括的社会主义本质的要求去做,其表现出来的社会状态,就是和谐的社会。 众所周知,邓小平对社会主义本质的概括,是在对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这个社会主义实践首要的基本的理论问题进行长期深入思考,在深刻总结20世纪世界社会主义运动经验教训和深入分析时代变化提出的新要求的基础上提出来的。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作为一个完整的命题,实质上属于世界观和方法论的问题。而这个命题一旦进入实践层面,还要回答建设什么样的社会主义的问题。应该说,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作出“社会和谐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的重要论断,较好地回答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中的这个关键问题。如果说邓小平社会主义本质论使我们明确了社会主义的根本性质,那么“社会和谐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这一重要论断则使我们进一步明确了我们所要建设的社会主义应该是什么样的社会。我们党从本质和本质属性上对社会主义进行概括,虽然角度不同,但它们都在回答着同一个问题,即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这个世界观和方法论层面的完整命题;并且,后一次概括和回答是在前一次基础上的继续和深化,是进一步的丰富和发展。这样,“社会和谐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这一重要论断的提出,标识着我们党对科学社会主义的认识随着实践的发展达到了又一个新的高度,同时,也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开辟了更加广阔的舞台。 ――这一重要论断承续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着眼于新世纪新阶段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出现的阶段性特征,彰显出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可贵的理论品质。 社会和谐是科学社会主义的题中应有之义。科学社会主义创始人马克思和恩格斯早在《共产党宣言》中就明确预言:“代替那存在着阶级和阶级对立的资产阶级旧社会的,将是这样一个联合体,在那里,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①在谈到未来社会的基本特征时,恩格斯指出,未来社会是“由社会全体成员组成的共同联合体来共同地和有计划地利用生产力;把生产力发展到能够满足所有人的需要的规模;结束牺牲一些人的利益来满足另一些人的需要的状况;彻底消灭阶级和阶级对立;通过消除旧的分工,进行产业教育、变换工种、所有人共同享受大家创造出来的福利,通过城乡的融合,使社会全体成员的才能得到全面发展”。②在这里,马克思和恩格斯虽然没有明确提出社会和谐是未来社会的本质属性,但他们关于未来社会的预言及其特征的阐述表明,“社会和谐”是那个社会最基本的价值取向。而根据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社会主义属于共产主义范畴,是共产主义的第一阶段,它是一个在生产力逐步走向发达的基础上,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以及阶级逐渐走向消亡、社会逐渐走向和谐从而为共产主义创造条件的历史阶段。虽然社会主义社会还不能达到像共产主义社会那样很高程度的和谐,但它已经具备了实现社会和谐的基础、前提和条件,具有了和谐的可能性和现实性。可见,将社会和谐鲜明地概括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与科学社会主义创始人所设想的未来社会是一脉相承的。 自然,将社会和谐鲜明地概括为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更是我们党深刻认识新世纪新阶段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出现的阶段性特征得出的科学结论。进入新世纪特别是党的十六大以来,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出现了一系列阶段性特征。这些阶段性特征,一言以蔽之,就是发展黄金期与矛盾凸显期并存。具体说来,当前我国遇到了一系列突出的两难问题,比如,既要使经济持续快速增长,又要加快社会建设步伐;既要推动产业升级和技术进步,又要扩大就业;既要保持东部地区发展的势头,又要促使中西部协调发展;既要推进城镇化,又要加大反哺农村的力度;既要注重公平、缩小差距,又要保持活力,提高效率;既要扩大吸引外资,又要优化引资结构;既要深化各项改革,又要保持社会稳定;既要推进市场竞争,又要关心困难群众的生产生活问题,等等。能否解决上述一系列突出的两难问题,这是对我们党执政能力的重大考验。我们党基于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在深刻总结我国社会主义实践和世界其他国家社会主义实践经验教训的基础上认为,要解决上述一系列突出的两难问题,必须牢固树立和谐的理念,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唯有如此,才能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从这个角度说,我们党将“社会和谐”概括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既有马克思主义深厚的理论渊源,又有厚实的现实依据,从而彰显出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可贵的理论品质,因此,它必将对我们奋力开拓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产生极其重要的方法论指导。 ――这一重要论断不径直地说社会和谐是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而是在社会主义之前标识“中国特色”,表明我们党对社会主义的认识日臻成熟以及在我国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信心和决心。 按照科学社会主义创始人对未来社会的科学推断,我们完全可以理直气壮地说,社会和谐是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然而,为什么我们党只说“社会和谐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却不径直地说社会和谐是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呢?笔者以为,这是一个颇值深思的问题,也是一个颇具“深意”的问题。 其一,将社会和谐概括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而不径直地说是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延续了我们党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在“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这个社会主义实践首要的基本的理论问题上的新认识,即由于世界的发展不平衡,各国的历史、经济、政治、文化条件的不同,各国人民走向社会主义和建设社会主义的具体道路必然多种多样,没有也不可能有适合各国情况的统一模式,为此,各国的马克思主义政党必须把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同本国的具体实际及时代特征相结合,走出一条符合本国国情的通向社会主义和建设社会主义的道路。而对于我们党来说,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党领导全国人民进行社会主义实践的主题就是建设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因而,将社会和谐概括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不仅更具理性,也更为科学。而这种理性和科学的表述在更高的层次上,又反映我们党对社会主义的认识越来越深刻、越来越成熟。
其二,这种表述也表明我们党领导全国人民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信心和决心。诚然,我国正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初级阶段的社会主义与马克思、恩格斯当初所设想的那种社会主义还有很大差距。从现实情状看,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随着改革开放进程的不断深入,我国不仅产生了不同的社会阶层,且不同社会阶层的利益有很大差别,社会上还有很多不和谐因素。那么,这样的社会主义能否实现社会和谐呢?答案应该是肯定的。这是因为,首先,我国已经是社会主义性质的社会,业已具备实现社会和谐的根本政治前提和社会制度保证。其次,我国实行中国共产党领导,而中国共产党代表着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党和人民利益的这种内在一致性为我国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了最重要的依据。再次,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的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在党和国家工作中的指导地位已经确立并不断得到巩固,全体人民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不断提高,民族凝聚力显著增强,这也为我们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了极为重要的前提条件。第四,经过建国后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的不断发展,我们已经具备了较为坚实的物质基础,可以为缩小社会差距、促进社会公平、完善社会保障、发展社会事业、加强社会建设和管理等提供更充分的物质保证。第五,尽管在改革开放的进程中,我国出现了一些新的社会阶层,不同阶层之间存在着利益差别和矛盾,但由于这些新的社会阶层是在党和国家政策的允许和鼓励下出现的,是在社会主义公有制和社会主义意识形态主导国家政治经济生活总的条件下存在和发展的,它们都在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服务,所以其矛盾仍然是人民内部矛盾,对于这些矛盾,完全可以通过深化改革逐渐得到解决。鉴于上述,我们认为,我们党将“社会和谐”概括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不仅是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方面取得的重大理论成果之一,同时也向世人昭示了党领导全国人民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信心和决心。 ――这一重要论断深化和拓展了我们党对社会主义本质的认识,是社会主义本质论的新的重大发展。 作为共产主义第一阶段的社会主义,究竟应该是什么样子,马克思和恩格斯由于没有经历具体实践,有意识没有作更多的阐述。从列宁到毛泽东,经历了丰富而曲折的实践过程,对社会主义的问题有很多深刻的认识和论述。邓小平在继承前人思想的基础上,在改革开放的实践中,第一次揭示了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③从而实现了对社会主义认识的一次大飞跃。之后,我们党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继续抓住社会主义本质这个根本问题,与时俱进,大胆探索,于2001年以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是建设社会主义新社会的本质要求④的新结论进一步丰富和发展了社会主义本质论。 事隔五年后,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在党的第二、第三代中央领导集体对社会主义本质认识的基础上,又提出“社会和谐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的重要论断,这是我们党基于新的实践关于社会主义本质新认识的集中体现和精练概括,大大深化和拓展了社会主义本质的科学内涵。这至少可从以下方面来理解:第一,将“社会和谐”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本质属性”的范畴,使我们进一步明确了我们所要建设的社会主义应该是什么样的社会,这不仅从理论层面上较好地回答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中一个十分关键的问题,而且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开辟了更加广阔的舞台。第二,明确社会和谐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就使社会主义本质的内涵成为包括解放与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实现社会和谐与共同富裕及人的全面发展这样一个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政治、文化发展与社会发展相结合的完整统一体,这不仅较全面地凸现了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关于社会主义思想的精髓,从而使我们党对社会主义的认识进入一个新境界,而且在实践中也有利于避免片面强调某一方面而否认另一方面的极端化思维的干扰。第三,将“社会和谐”规定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鲜明地指出了社会主义本质的实现途径。实践表明,离开生产力的解放与发展谋求共同富裕和人的全面发展,只能是空谈;但期望生产力的解放与发展会自然而然地达到共同富裕和人的全面发展,同样是天真幼稚的。那么,如何实现由生产力的解放与发展向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和人的全面发展转化呢?其中极为重要的途径无疑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因为只有通过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才能将生产力解放与发展的成果为社会最大多数的成员所分享。因此,我们说,将“社会和谐”规定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不仅宏观上进一步深化了我们党对社会主义本质的认识,而且微观上细化了我们党对社会主义本质的认识。 综上所述,说“社会和谐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这一重要论断是社会主义本质论的新的重大发展,是当之无愧的。 注 释: ①②《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294、243页。 ③《邓小平文选》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373页。 ④《江泽民文选》第3卷,人民出版社2006年版,第294页。 责任编辑 张荣辉
[摘 要] “社会和谐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这是我们党在新世纪新阶段深化社会主义认识获得的重大认识成果,彰显出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可贵的理论品质。这一重大论断不仅大大拓展了社会主义本质论的科学内涵,也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开辟了更加广阔的舞台。 [关键词] 重要论断 社会主义本质 新飞跃 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始终是我们党进行社会主义实践必须搞清楚的首要的基本的理论问题。建国后特别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党的三代领导核心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都对这一问题进行了不懈探索,取得了重要的理论成果。在此基础上,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在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进一步作出了“社会和谐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的重要论断,并将这一重大认识成果写入党的十七大政治报告,从而实现了我们党对社会主义本质认识的又一次新飞跃。 为什么说“社会和谐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这一重要论断实现了我们党对社会主义本质认识的又一次新飞跃? ――这一重要论断将“社会和谐”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本质属性”的范畴,深化了我们党对社会主义的认识。 何谓本质属性?本质属性是一个与本质特征意思相近的概念,但二者的落脚点分别在属性和特征上。简言之,本质属性是事物的本质(即事物所固有的普遍的、相对稳定的内部联系)在一定关系中的显现,它既体现特征又表现性质。据此,我们说,社会和谐作为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是对社会主义本质的表现。换言之,按照邓小平概括的社会主义本质的要求去做,其表现出来的社会状态,就是和谐的社会。 众所周知,邓小平对社会主义本质的概括,是在对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这个社会主义实践首要的基本的理论问题进行长期深入思考,在深刻总结20世纪世界社会主义运动经验教训和深入分析时代变化提出的新要求的基础上提出来的。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作为一个完整的命题,实质上属于世界观和方法论的问题。而这个命题一旦进入实践层面,还要回答建设什么样的社会主义的问题。应该说,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作出“社会和谐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的重要论断,较好地回答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中的这个关键问题。如果说邓小平社会主义本质论使我们明确了社会主义的根本性质,那么“社会和谐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这一重要论断则使我们进一步明确了我们所要建设的社会主义应该是什么样的社会。我们党从本质和本质属性上对社会主义进行概括,虽然角度不同,但它们都在回答着同一个问题,即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这个世界观和方法论层面的完整命题;并且,后一次概括和回答是在前一次基础上的继续和深化,是进一步的丰富和发展。这样,“社会和谐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这一重要论断的提出,标识着我们党对科学社会主义的认识随着实践的发展达到了又一个新的高度,同时,也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开辟了更加广阔的舞台。 ――这一重要论断承续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着眼于新世纪新阶段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出现的阶段性特征,彰显出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可贵的理论品质。 社会和谐是科学社会主义的题中应有之义。科学社会主义创始人马克思和恩格斯早在《共产党宣言》中就明确预言:“代替那存在着阶级和阶级对立的资产阶级旧社会的,将是这样一个联合体,在那里,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①在谈到未来社会的基本特征时,恩格斯指出,未来社会是“由社会全体成员组成的共同联合体来共同地和有计划地利用生产力;把生产力发展到能够满足所有人的需要的规模;结束牺牲一些人的利益来满足另一些人的需要的状况;彻底消灭阶级和阶级对立;通过消除旧的分工,进行产业教育、变换工种、所有人共同享受大家创造出来的福利,通过城乡的融合,使社会全体成员的才能得到全面发展”。②在这里,马克思和恩格斯虽然没有明确提出社会和谐是未来社会的本质属性,但他们关于未来社会的预言及其特征的阐述表明,“社会和谐”是那个社会最基本的价值取向。而根据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社会主义属于共产主义范畴,是共产主义的第一阶段,它是一个在生产力逐步走向发达的基础上,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以及阶级逐渐走向消亡、社会逐渐走向和谐从而为共产主义创造条件的历史阶段。虽然社会主义社会还不能达到像共产主义社会那样很高程度的和谐,但它已经具备了实现社会和谐的基础、前提和条件,具有了和谐的可能性和现实性。可见,将社会和谐鲜明地概括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与科学社会主义创始人所设想的未来社会是一脉相承的。 自然,将社会和谐鲜明地概括为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更是我们党深刻认识新世纪新阶段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出现的阶段性特征得出的科学结论。进入新世纪特别是党的十六大以来,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出现了一系列阶段性特征。这些阶段性特征,一言以蔽之,就是发展黄金期与矛盾凸显期并存。具体说来,当前我国遇到了一系列突出的两难问题,比如,既要使经济持续快速增长,又要加快社会建设步伐;既要推动产业升级和技术进步,又要扩大就业;既要保持东部地区发展的势头,又要促使中西部协调发展;既要推进城镇化,又要加大反哺农村的力度;既要注重公平、缩小差距,又要保持活力,提高效率;既要扩大吸引外资,又要优化引资结构;既要深化各项改革,又要保持社会稳定;既要推进市场竞争,又要关心困难群众的生产生活问题,等等。能否解决上述一系列突出的两难问题,这是对我们党执政能力的重大考验。我们党基于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在深刻总结我国社会主义实践和世界其他国家社会主义实践经验教训的基础上认为,要解决上述一系列突出的两难问题,必须牢固树立和谐的理念,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唯有如此,才能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从这个角度说,我们党将“社会和谐”概括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既有马克思主义深厚的理论渊源,又有厚实的现实依据,从而彰显出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可贵的理论品质,因此,它必将对我们奋力开拓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产生极其重要的方法论指导。 ――这一重要论断不径直地说社会和谐是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而是在社会主义之前标识“中国特色”,表明我们党对社会主义的认识日臻成熟以及在我国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信心和决心。 按照科学社会主义创始人对未来社会的科学推断,我们完全可以理直气壮地说,社会和谐是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然而,为什么我们党只说“社会和谐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却不径直地说社会和谐是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呢?笔者以为,这是一个颇值深思的问题,也是一个颇具“深意”的问题。 其一,将社会和谐概括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而不径直地说是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延续了我们党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在“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这个社会主义实践首要的基本的理论问题上的新认识,即由于世界的发展不平衡,各国的历史、经济、政治、文化条件的不同,各国人民走向社会主义和建设社会主义的具体道路必然多种多样,没有也不可能有适合各国情况的统一模式,为此,各国的马克思主义政党必须把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同本国的具体实际及时代特征相结合,走出一条符合本国国情的通向社会主义和建设社会主义的道路。而对于我们党来说,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党领导全国人民进行社会主义实践的主题就是建设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因而,将社会和谐概括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不仅更具理性,也更为科学。而这种理性和科学的表述在更高的层次上,又反映我们党对社会主义的认识越来越深刻、越来越成熟。
其二,这种表述也表明我们党领导全国人民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信心和决心。诚然,我国正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初级阶段的社会主义与马克思、恩格斯当初所设想的那种社会主义还有很大差距。从现实情状看,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随着改革开放进程的不断深入,我国不仅产生了不同的社会阶层,且不同社会阶层的利益有很大差别,社会上还有很多不和谐因素。那么,这样的社会主义能否实现社会和谐呢?答案应该是肯定的。这是因为,首先,我国已经是社会主义性质的社会,业已具备实现社会和谐的根本政治前提和社会制度保证。其次,我国实行中国共产党领导,而中国共产党代表着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党和人民利益的这种内在一致性为我国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了最重要的依据。再次,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的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在党和国家工作中的指导地位已经确立并不断得到巩固,全体人民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不断提高,民族凝聚力显著增强,这也为我们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了极为重要的前提条件。第四,经过建国后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的不断发展,我们已经具备了较为坚实的物质基础,可以为缩小社会差距、促进社会公平、完善社会保障、发展社会事业、加强社会建设和管理等提供更充分的物质保证。第五,尽管在改革开放的进程中,我国出现了一些新的社会阶层,不同阶层之间存在着利益差别和矛盾,但由于这些新的社会阶层是在党和国家政策的允许和鼓励下出现的,是在社会主义公有制和社会主义意识形态主导国家政治经济生活总的条件下存在和发展的,它们都在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服务,所以其矛盾仍然是人民内部矛盾,对于这些矛盾,完全可以通过深化改革逐渐得到解决。鉴于上述,我们认为,我们党将“社会和谐”概括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不仅是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方面取得的重大理论成果之一,同时也向世人昭示了党领导全国人民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信心和决心。 ――这一重要论断深化和拓展了我们党对社会主义本质的认识,是社会主义本质论的新的重大发展。 作为共产主义第一阶段的社会主义,究竟应该是什么样子,马克思和恩格斯由于没有经历具体实践,有意识没有作更多的阐述。从列宁到毛泽东,经历了丰富而曲折的实践过程,对社会主义的问题有很多深刻的认识和论述。邓小平在继承前人思想的基础上,在改革开放的实践中,第一次揭示了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③从而实现了对社会主义认识的一次大飞跃。之后,我们党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继续抓住社会主义本质这个根本问题,与时俱进,大胆探索,于2001年以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是建设社会主义新社会的本质要求④的新结论进一步丰富和发展了社会主义本质论。 事隔五年后,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在党的第二、第三代中央领导集体对社会主义本质认识的基础上,又提出“社会和谐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的重要论断,这是我们党基于新的实践关于社会主义本质新认识的集中体现和精练概括,大大深化和拓展了社会主义本质的科学内涵。这至少可从以下方面来理解:第一,将“社会和谐”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本质属性”的范畴,使我们进一步明确了我们所要建设的社会主义应该是什么样的社会,这不仅从理论层面上较好地回答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中一个十分关键的问题,而且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开辟了更加广阔的舞台。第二,明确社会和谐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就使社会主义本质的内涵成为包括解放与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实现社会和谐与共同富裕及人的全面发展这样一个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政治、文化发展与社会发展相结合的完整统一体,这不仅较全面地凸现了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关于社会主义思想的精髓,从而使我们党对社会主义的认识进入一个新境界,而且在实践中也有利于避免片面强调某一方面而否认另一方面的极端化思维的干扰。第三,将“社会和谐”规定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鲜明地指出了社会主义本质的实现途径。实践表明,离开生产力的解放与发展谋求共同富裕和人的全面发展,只能是空谈;但期望生产力的解放与发展会自然而然地达到共同富裕和人的全面发展,同样是天真幼稚的。那么,如何实现由生产力的解放与发展向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和人的全面发展转化呢?其中极为重要的途径无疑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因为只有通过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才能将生产力解放与发展的成果为社会最大多数的成员所分享。因此,我们说,将“社会和谐”规定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不仅宏观上进一步深化了我们党对社会主义本质的认识,而且微观上细化了我们党对社会主义本质的认识。 综上所述,说“社会和谐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这一重要论断是社会主义本质论的新的重大发展,是当之无愧的。 注 释: ①②《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294、243页。 ③《邓小平文选》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373页。 ④《江泽民文选》第3卷,人民出版社2006年版,第294页。 责任编辑 张荣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