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管理实施细则(执行版)

湖南伍子醉食品有限公司 劳动合同管理实施细则 —————————★————————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完善公司劳动合同制度,明确公司和员工的权利与义务,保护公司和员工的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公司与所属员工确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公司与员工应当共同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责任和义务。

第三条 订立、变更和履行劳动合同,公司与员工均应当遵守法律法规,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二章 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四条 劳动合同文本由劳动保障部门提供,公司员工均使用由劳动保障部门统一印制和发放的劳动合同文本。

第五条 员工在订立劳动合同前,应填写《入职承诺书》(附件1),如实说明原就业状况、工作经历、现学历、职业技能、健康状况等情况,提供个人的居民身份证、学历证明、职业技能证书等有效证件(书)、与原就业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等。员工与原就业单位有竞业禁止协议的,应当向公司做如实说明。

如员工提供虚假证明或者未向公司作如实说明的,依据本办法第十九条第五款办理,由此而引起的法律纠纷由员工个人负责。

第六条 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后开始建立。公司与员工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后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及各劳动合同附件。

员工有特殊原因不能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与公司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向公司提交书面说明,说明不能在规定期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原因、解决时间及承担责任。员工不愿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原则上公司不得录用。

第七条 公司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员工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讨论,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公司依法

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通过公司统一信息平台、制度汇编、培训等渠道告知员工,且对员工行为具有约束力。

第八条 劳动合同的内容经公司与员工协商一致后,由公司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与员工双方签字,加盖公司印章,注明签字、盖章日期。劳动合同自公司与员工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劳动合同一式两份,员工和公司各执一份,并要求员工签收。

第九条 公司工会组织、公司劳动仲裁委员会依法对本公司履行劳动合同的情况进行监督,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

第十条 劳动合同期限、试用期、劳动合同续签流程详见附件2。

第十一条 公司与员工订立劳动合同时,应明确员工工作岗位性质。公司各类岗位性质分为两类,即管理类和工人类。

管理人员包括:

① 公司中高层管理人员;

② 部门内从事管理工作的主管、财务人员、统计员、保安队长、文员、车队队长、炊事班长、宿舍管理员、仓库管理人员、品控管理人员等;

③ 从事销售、物资采购工作的人员;

④ 部门内从事技术研究、开发、技术指导、技术服务的技术员、工程师等;

⑤ 从事技术指导、技术管理的技术研发人员、工程师等。

工人包括:

① 在车间从事生产、现场操作的一般工人;

② 保安;

③ 在特种作业岗位及有一定技术要求的岗位上工作的人员,如电工、焊工、客车司机、货车司机、小车司机、叉车司机等持证上岗的特种作业岗位人员;从事车辆、机器等专业技术维修的人员。

④ 从事后勤工作的勤杂工、保洁员等后勤服务人员。

第十二条 公司与员工订立劳动合同时,不得扣押员工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员工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员工收取财物。

第十三条 公司为员工提供专项培训前,应当与接受专项培训的员工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和违约责任(附件4)。约定的服务期长于已订立的劳动合同期限的,公司可以变更劳动合同期限等相关内容。员工违反服务期约定或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按照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向公司支付违约金。

约定的服务期长于已订立的劳动合同期限但未变更劳动合同期限,①劳动合同期满非

因员工的原因由公司终止劳动合同的,公司不再追索员工未满服务期的违约责任。②劳动合同期满公司要求员工继续履行服务期的,员工应当履行,否则员工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

第十四条 公司与知悉商业秘密和知识产权的员工,以劳动合同附件形式另行签订《商业保密条款及违约责任协议书》(附件5),约定违约责任。员工违反商业保密条款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五条 公司与负有保守特殊商业秘密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员工,以劳动合同附件形式另行签订《员工竞业禁止承诺书》(附件6)。

第三章 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

第十六条 公司与员工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和劳动合同约定,认真合格地履行劳动合同。

第十七条 经公司与员工双方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变更。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填写劳动合同变更通知书(附件7),写明变更内容与变更日期。公司与员工一方要求变更劳动合同的,应当将变更要求书面送交另一方,另一方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做出书面答复。逾期未做出书面答复的,视为不同意变更劳动合同。

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十八条 经公司与员工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十九条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员工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

(五)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公司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导致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按照本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应书面告知员工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并以公司文件形式书面下达员工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双方各执一份。

第二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员工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员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公司与员工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一条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不能依据本办法第十九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本公司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二)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三)女员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四)在本公司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二条 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在岗员工提前30日、试用期内员工提前3日填写《员工辞职申请表》(见附件8-1)以书面形式通知人力资源部,经审核同意后,公司按离职流程为员工办理解除劳动合同的手续。

第二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员工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公司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公司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公司未依法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公司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员工权益的;

(五)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员工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导致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法规规定员工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员工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劳动合同终止时间为劳动合同终止日二十四点。员工完成正常工作任务须超过当日二十四点的,员工完成正常工作任务的时间为终止时间。

第二十五条 属公司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由所在部门经理填写《解聘员工申请表》(见附件8-2),报人力资源部及公司工会、公司劳动促裁委员会审核,经总经理办公会批准

后,可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若出现公司违反法律法规或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会和劳动促裁调解委员会有权要求公司纠正。公司应当将最终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

第二十六条 公司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向符合条件的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人员支付补偿金或医疗补助金。

第二十七条 公司对终止劳动合同的员工,以书面形式送达《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见附件9-1)至员工本人;公司对解除劳动合同的员工,以书面形式送达《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见附件9-2)至员工本人。公司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公司文件形式),并在十五日内为员工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员工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工作交接。公司依法给予员工的经济补偿或医疗补助金在员工办理完工作交接后支付。

第五章 劳动合同管理和争议处理

第二十八条 公司应当建立员工劳动合同信息管理制度。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第二十九条 员工与公司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争议,可以协商解决,可以报公司工会和劳动促裁调解委员会解决,也可以依法在规定的时间内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

第六章 附 则

第三十条 本实施细则未及内容,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国家和政府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三十一条 本实施细则施行前已依法签订且存续的劳动合同继续执行。其中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不一致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执行。

第三十二条 本实施细则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

1、入职承诺书

2、劳动合同期限、试用期、劳动合同续签流程

3、续签劳动合同意向书

4、专业技术培训劳动合同服务期约定及违约责任条款

5、商业保密条款及违约责任协议书

6、员工竞业禁止承诺书

7、劳动合同变更通知书

8、员工辞职申请表、解聘员工申请表

9、劳动合同终止通知书、劳动合同解除通知书

入职承诺书

公司:

本人 ,自愿向公司做出以下承诺:

一、 我承诺所提供的个人相关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应聘报名表、个人简历、身份证、

学历、学位等各类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均为真实有效的。

二、 我承诺在目前及以往供职的单位表现良好,未有任何违反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

度的行为,未与上述单位发生过任何劳动纠纷,也未受到任何不良处分。

三、我承诺身体状况健康良好,符合工作要求,在体检过程中也无任何欺诈隐瞒事宜。

四、其他说明:

五、上述事项如有不实之处,即视为对公司存在欺诈行为,一经发现,公司有权宣布劳

动合同无效,或作出包括解除劳动合同在内的各种处理决定。

承诺人: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劳动合同期限、试用期、劳动合同续签流程

一、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1、签订固定期限的合同:

1.1 高层管理者(总经理、副总经理):由董事会负责聘任,劳动合同期限与聘任期限相同。

1.2 其它合同工:新员工入职新签劳动合同的,统一签订1年期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满续签的,统一签订下一年度的劳动合同。

1.3 特殊情况不按上述规定的劳动合同期限执行的,需经人力资源部审核后报人力资源分管副总和总经理批准。

2、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合同:

2.1 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员工符合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条件的则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但如果员工符合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条件,而本人不愿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书面申请签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则签订有固定期限合同。

2.2 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当劳动合同中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时,双方劳动关系终止。

3、签订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以完成工作任务为标志,当工作任务完成时,双方劳动关系终止。

二、劳动合同签订次数与期限

1、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签订次数: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七条规定,连续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次数自2008年1月1日起计算。

2、本公司员工劳动合同签订期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由公司与员工双方协商确定。

三、试用期规定:

(一)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超过一个月;

(二)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超过二个月;

(三)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超过六个月。

(四)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无试用期。

(五)公司与同一员工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六)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自劳动合同实际履行之日起算。

四、劳动合同续签程序

劳动合同续签,属劳动关系确定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应以书面形式确定公司与员工双方对劳动合同续签的意愿。具体程序为:

(一)人力资源部提前30天对劳动合同即将到期且符合续签条件的员工下达《续签劳动合同意向书》(附件1),征求员工是否续签劳动合同和续签期限意愿,员工应在一周内将《续签劳动合同意向书》反馈回人力资源部。

1、员工续签劳动合同及期限意愿与公司一致的,由人力资源部在员工原劳动合同到期前一周,填写劳动合同书一式两份,完成劳动合同书签订相关手续,劳动合同书由员工和公司各执一份。《员工续签劳动合同意向书》由人力资源部留存。

2、员工提出续签劳动合同但期限与《续签劳动合同期限参照表》不一致的,由人力资源部与员工进行协商,协商不一致的,终止劳动合同或者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劳动合同期限执行。

(二)劳动合同到期,员工提出不再续签劳动合同的,应提前30天提交《续签劳动合同意向书》给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部依据流程权限办理审批,回复员工本人,并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终止劳动合同手续。

(三)续签劳动合同的,不再约定试用期。

(四)续签劳动合同工作中遇到的特殊情况由公司总经理组织集体研究确定。

续签劳动合同意向书

部门:

填表说明:1.“提出人”为员工个人。2.请在一周内签署个人(公司)是否续签劳动合同及劳动合同期限意向,并将本意向书反馈至人力资源部门(个人)。

专业技术培训劳动合同服务期约定及违约责任条款

员工在公司工作期间,应认真履行劳动合同所约定的合同期限及本附件约定的服务期,违反劳动合同服务期约定的,视为违约行为。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一、公司提供专业技术培训的。

本条所指“专业技术培训”包括参加由公司出资(含公司奖励)的学历教育、特殊培训[国内10天及以上培训、出国(境)培训、核心技术培训、特殊培养]等。员工享受上述任何一项特殊待遇后发生违约行为时,应承担违约责任。

(一)员工参加由公司出资(含公司奖励)的各类学历教育:

1、服务期按照公司学历教育管理办法相关条款执行。

2、若服务期未满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应承担违约责任,违约责任以员工缴纳违约金形式实现,违约金标准为公司支付的学费或奖励及与本培训相关的其他费用(交通、住宿等)。

3、违约后应缴纳的违约金按已服务年限折算,应缴纳违约金计算公式为:

应缴纳违约金=违约金总额÷约定服务期×未履行服务期

(二)员工参加由公司出资的特殊培训[国内10天及以上培训、出国(境)培训、核心技术培训、其它特殊培养]的:

1、服务期按照公司培训管理办法相关条款执行。

2、若服务期未满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应承担违约责任,违约责任以员工缴纳违约金形式实现。违约金的数额为公司提供的培训费及与本培训相关的其他费用(交通、住宿等)。

3、违约后应缴纳的违约金按已服务年限折算,应缴纳违约金计算公式为:

应缴纳违约金=违约金总额÷约定服务期×未履行服务期

二、员工享受多次“专业技术培训”的,各项次服务期重叠计算,违约金按各项次分别累计计算。

附件5

商业秘密保密条款及违约责任协议书

商业秘密是指由公司提供的,或员工在公司工作期间内了解到的,或者员工为履行自己的职务而开发出来的、与公司业务有关的、具有商业价值的、非公知的所有信息。

一、商业秘密的范围

根据公司保密工作规定,公司商业秘密事项包括工作中的各项技术机密和公司的商业秘密,凡属于不为公众所知悉,具有实用性并能给公司带来经济利益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均属于公司的商业秘密。具体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下述内容:

1、 用户信息类:客户资料、通信话单、通信内容(包括通话、短信内容等)、位置信息,以及其它由公司掌握但用户没有授权告知其他方的信息。

2、 战略规划类:战略规划的目标与具体措施、公司发展中长期规划、投资计划、投资完成情况等。

3、 市场营销、经营业务类:有关公司经营政策、业务发展策略、营销策划方案、业务状况统计分析资料、新业务开发资料等。

4、 人力资源类:各级管理人员、员工人事档案及考察的资料;公司中层管理人员及中层储备人员名册、考评报告及相关测评数据等全面统计资料;后备干部名册、考察报告及相关材料;尚未公布的干部录聘用计划等。

5、 商务合同类:引进技术、进口设备、利用外资的项目计划;投资估算、签约前的价格方案;谈判策略以及重大项目的合同书;各类工程、基建项目招标工作中有关评标、选标方案。

6、 财务报表、审计类:有关财务收支计划、资金、资产状况资料以及各类会计报表;年度及月度经营分析资料和公司经营责任制考核资料;正在审计的一般审计事项、审计结果及其审计资料;公司的年度审计项目及执行结果等。

7、 纪检监察类:查处违纪案件的工作计划、请示、报告、内部讨论情况,办案过程中搜集掌握的各类证据,以及未公布的调查报告、处理决定和内部通报;违纪案件的案情和重要的检举、揭发材料;检举、揭发人的姓名、地址以及可能危害其安全的有关情况;纪检监察条例规定的其它不能公开的信息。

8、 工资薪酬类:人工成本分配计划及方案;尚未公布的劳动、工资、保险福利年度计划和中长期激励、期权分配计划等。

9、 其它公司依照法律规定和有关协议约定对外应承担保密义务的事项等。

二、保守商业秘密约定

1、员工在公司履职期间以及履职终止后,除非是为了履行自己在公司的职务或执行国家相关法律的规定,未经公司书面同意,不得公开发表或对其他任何单位、组织或个人直接或间接地泄漏公司的任何商业秘密,不得为了其它目的而使用公司的任何商业秘密,不得复制、转移含有公司商业秘密的资料,无论这些商业信息是否由员工本人开发出来或参与完成的。

2、凡员工在公司从事岗位职责范畴的业务活动,从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就承担对公司一切相关信息的保密义务。同时不得以任何方式接触与员工工作无关的商业秘密信息或资料。

3、 员工在对外交往中,涉及公司内部信息的内容,先汇报,经批准后再对外。未经许可不得复制、外带,对外传播和交流,并对异常情况主动报告。 三、保守商业秘密违约责任:

1、员工如违反保守商业秘密条款,公司将依照公司相关制度进行处分,情节严重者,将追究其法律责任,并追缴员工因泄密所获的不当利益。

2、员工在公司涉密岗位任职的,负有保守秘密义务,若发生泄密行为,经查实后,公司有权对员工追究最高10万元赔偿金。

3、若员工单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应提前六个月,由公司另行安排工作完成六个月解密期后方可解除劳动合同。或由员工向公司支付5万元赔偿金后解除劳动合同。

湖南伍子醉食品有限公司员工竞业禁止承诺书

竞业禁止约定和承担违约责任:

1. 无论因何种原因与公司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不得带走载有公司秘密信息的一切载体(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情形:凡记录公司秘密信息的文件、资料、图表、笔记、报告、传真、磁带、光碟、磁盘、仪器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载体),不得将这些载体及复制件擅自保留或交给其他任何人。

2.自与公司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之日起两年内不得在与公司有竞争关系的其他运营单位中工作,且不得以任何方式间接地为其他单位提供服务,不利用公司原有的商业渠道从事经营活动。

3、任何时候不得侵犯公司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司的声誉,包括但不限于不发表、不传播有损于公司名誉的言论。

4.自与公司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之日起两年内仍应继续保守在公司任职期间接触、知悉的属于公司或虽属于第三方但公司承诺有保密义务的商业秘密,承担与在公司任职时一样的保密义务,为公司做好商务、技术等方面的保密工作。

5. 承诺书所指的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客户名单、营销计划、采购资料、定价政策、财务资料、进货渠道、法律事务信息、 公司发展战略、人力资源信息等。

6、公司根据《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与员工约定,竞业限制经济补偿金标准为上年社会平均工资的三倍,在两年竞业禁止期内为离职人员按月发放。若离职人员违反本承诺书,公司有权追回已发放的竞业限制经济补偿金,并追究因离职人员违约给公司造成的损失。离职人员必须承担因违约给公司造成的损失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

湖南伍子醉食品有限公司劳动合同变更通知书

说明:经公司与员工双方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变更。公司与员工一方要求变更劳动合同的,应当将变更要求书面送交另一方,另一方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做出书面答复。逾期未做出书面答复的,视为不同意变更劳动合同。

湖南伍子醉食品有限公司员工辞职申请表

解聘员工申请表

附件9-1

湖南伍子醉食品有限公司 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

年第 号

公司与 签订的劳动合同将于 年 月 日到期,经研究决定,该劳动合同到期后终止。

员工签收:

签收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9-2

湖南伍子醉食品有限公司 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

年第 号

公司与 签订的劳动合同应于 年 月 日到期,现因

原因,公司(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 条规定,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 条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管理办法》第 条规定),该劳动合同于 年 月 日解除。

公司(章):

公司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章):

工会或劳动仲裁委员会(章):

员工(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湖南伍子醉食品有限公司 劳动合同管理实施细则 —————————★————————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完善公司劳动合同制度,明确公司和员工的权利与义务,保护公司和员工的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公司与所属员工确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公司与员工应当共同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责任和义务。

第三条 订立、变更和履行劳动合同,公司与员工均应当遵守法律法规,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二章 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四条 劳动合同文本由劳动保障部门提供,公司员工均使用由劳动保障部门统一印制和发放的劳动合同文本。

第五条 员工在订立劳动合同前,应填写《入职承诺书》(附件1),如实说明原就业状况、工作经历、现学历、职业技能、健康状况等情况,提供个人的居民身份证、学历证明、职业技能证书等有效证件(书)、与原就业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等。员工与原就业单位有竞业禁止协议的,应当向公司做如实说明。

如员工提供虚假证明或者未向公司作如实说明的,依据本办法第十九条第五款办理,由此而引起的法律纠纷由员工个人负责。

第六条 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后开始建立。公司与员工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后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及各劳动合同附件。

员工有特殊原因不能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与公司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向公司提交书面说明,说明不能在规定期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原因、解决时间及承担责任。员工不愿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原则上公司不得录用。

第七条 公司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员工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讨论,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公司依法

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通过公司统一信息平台、制度汇编、培训等渠道告知员工,且对员工行为具有约束力。

第八条 劳动合同的内容经公司与员工协商一致后,由公司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与员工双方签字,加盖公司印章,注明签字、盖章日期。劳动合同自公司与员工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劳动合同一式两份,员工和公司各执一份,并要求员工签收。

第九条 公司工会组织、公司劳动仲裁委员会依法对本公司履行劳动合同的情况进行监督,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

第十条 劳动合同期限、试用期、劳动合同续签流程详见附件2。

第十一条 公司与员工订立劳动合同时,应明确员工工作岗位性质。公司各类岗位性质分为两类,即管理类和工人类。

管理人员包括:

① 公司中高层管理人员;

② 部门内从事管理工作的主管、财务人员、统计员、保安队长、文员、车队队长、炊事班长、宿舍管理员、仓库管理人员、品控管理人员等;

③ 从事销售、物资采购工作的人员;

④ 部门内从事技术研究、开发、技术指导、技术服务的技术员、工程师等;

⑤ 从事技术指导、技术管理的技术研发人员、工程师等。

工人包括:

① 在车间从事生产、现场操作的一般工人;

② 保安;

③ 在特种作业岗位及有一定技术要求的岗位上工作的人员,如电工、焊工、客车司机、货车司机、小车司机、叉车司机等持证上岗的特种作业岗位人员;从事车辆、机器等专业技术维修的人员。

④ 从事后勤工作的勤杂工、保洁员等后勤服务人员。

第十二条 公司与员工订立劳动合同时,不得扣押员工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员工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员工收取财物。

第十三条 公司为员工提供专项培训前,应当与接受专项培训的员工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和违约责任(附件4)。约定的服务期长于已订立的劳动合同期限的,公司可以变更劳动合同期限等相关内容。员工违反服务期约定或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按照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向公司支付违约金。

约定的服务期长于已订立的劳动合同期限但未变更劳动合同期限,①劳动合同期满非

因员工的原因由公司终止劳动合同的,公司不再追索员工未满服务期的违约责任。②劳动合同期满公司要求员工继续履行服务期的,员工应当履行,否则员工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

第十四条 公司与知悉商业秘密和知识产权的员工,以劳动合同附件形式另行签订《商业保密条款及违约责任协议书》(附件5),约定违约责任。员工违反商业保密条款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五条 公司与负有保守特殊商业秘密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员工,以劳动合同附件形式另行签订《员工竞业禁止承诺书》(附件6)。

第三章 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

第十六条 公司与员工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和劳动合同约定,认真合格地履行劳动合同。

第十七条 经公司与员工双方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变更。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填写劳动合同变更通知书(附件7),写明变更内容与变更日期。公司与员工一方要求变更劳动合同的,应当将变更要求书面送交另一方,另一方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做出书面答复。逾期未做出书面答复的,视为不同意变更劳动合同。

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十八条 经公司与员工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十九条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员工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

(五)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公司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导致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按照本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应书面告知员工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并以公司文件形式书面下达员工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双方各执一份。

第二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员工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员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公司与员工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一条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不能依据本办法第十九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本公司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二)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三)女员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四)在本公司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二条 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在岗员工提前30日、试用期内员工提前3日填写《员工辞职申请表》(见附件8-1)以书面形式通知人力资源部,经审核同意后,公司按离职流程为员工办理解除劳动合同的手续。

第二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员工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公司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公司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公司未依法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公司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员工权益的;

(五)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员工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导致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法规规定员工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员工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劳动合同终止时间为劳动合同终止日二十四点。员工完成正常工作任务须超过当日二十四点的,员工完成正常工作任务的时间为终止时间。

第二十五条 属公司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由所在部门经理填写《解聘员工申请表》(见附件8-2),报人力资源部及公司工会、公司劳动促裁委员会审核,经总经理办公会批准

后,可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若出现公司违反法律法规或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会和劳动促裁调解委员会有权要求公司纠正。公司应当将最终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

第二十六条 公司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向符合条件的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人员支付补偿金或医疗补助金。

第二十七条 公司对终止劳动合同的员工,以书面形式送达《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见附件9-1)至员工本人;公司对解除劳动合同的员工,以书面形式送达《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见附件9-2)至员工本人。公司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公司文件形式),并在十五日内为员工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员工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工作交接。公司依法给予员工的经济补偿或医疗补助金在员工办理完工作交接后支付。

第五章 劳动合同管理和争议处理

第二十八条 公司应当建立员工劳动合同信息管理制度。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第二十九条 员工与公司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争议,可以协商解决,可以报公司工会和劳动促裁调解委员会解决,也可以依法在规定的时间内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

第六章 附 则

第三十条 本实施细则未及内容,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国家和政府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三十一条 本实施细则施行前已依法签订且存续的劳动合同继续执行。其中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不一致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执行。

第三十二条 本实施细则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

1、入职承诺书

2、劳动合同期限、试用期、劳动合同续签流程

3、续签劳动合同意向书

4、专业技术培训劳动合同服务期约定及违约责任条款

5、商业保密条款及违约责任协议书

6、员工竞业禁止承诺书

7、劳动合同变更通知书

8、员工辞职申请表、解聘员工申请表

9、劳动合同终止通知书、劳动合同解除通知书

入职承诺书

公司:

本人 ,自愿向公司做出以下承诺:

一、 我承诺所提供的个人相关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应聘报名表、个人简历、身份证、

学历、学位等各类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均为真实有效的。

二、 我承诺在目前及以往供职的单位表现良好,未有任何违反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

度的行为,未与上述单位发生过任何劳动纠纷,也未受到任何不良处分。

三、我承诺身体状况健康良好,符合工作要求,在体检过程中也无任何欺诈隐瞒事宜。

四、其他说明:

五、上述事项如有不实之处,即视为对公司存在欺诈行为,一经发现,公司有权宣布劳

动合同无效,或作出包括解除劳动合同在内的各种处理决定。

承诺人: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劳动合同期限、试用期、劳动合同续签流程

一、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1、签订固定期限的合同:

1.1 高层管理者(总经理、副总经理):由董事会负责聘任,劳动合同期限与聘任期限相同。

1.2 其它合同工:新员工入职新签劳动合同的,统一签订1年期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满续签的,统一签订下一年度的劳动合同。

1.3 特殊情况不按上述规定的劳动合同期限执行的,需经人力资源部审核后报人力资源分管副总和总经理批准。

2、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合同:

2.1 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员工符合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条件的则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但如果员工符合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条件,而本人不愿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书面申请签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则签订有固定期限合同。

2.2 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当劳动合同中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时,双方劳动关系终止。

3、签订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以完成工作任务为标志,当工作任务完成时,双方劳动关系终止。

二、劳动合同签订次数与期限

1、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签订次数: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七条规定,连续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次数自2008年1月1日起计算。

2、本公司员工劳动合同签订期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由公司与员工双方协商确定。

三、试用期规定:

(一)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超过一个月;

(二)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超过二个月;

(三)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超过六个月。

(四)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无试用期。

(五)公司与同一员工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六)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自劳动合同实际履行之日起算。

四、劳动合同续签程序

劳动合同续签,属劳动关系确定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应以书面形式确定公司与员工双方对劳动合同续签的意愿。具体程序为:

(一)人力资源部提前30天对劳动合同即将到期且符合续签条件的员工下达《续签劳动合同意向书》(附件1),征求员工是否续签劳动合同和续签期限意愿,员工应在一周内将《续签劳动合同意向书》反馈回人力资源部。

1、员工续签劳动合同及期限意愿与公司一致的,由人力资源部在员工原劳动合同到期前一周,填写劳动合同书一式两份,完成劳动合同书签订相关手续,劳动合同书由员工和公司各执一份。《员工续签劳动合同意向书》由人力资源部留存。

2、员工提出续签劳动合同但期限与《续签劳动合同期限参照表》不一致的,由人力资源部与员工进行协商,协商不一致的,终止劳动合同或者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劳动合同期限执行。

(二)劳动合同到期,员工提出不再续签劳动合同的,应提前30天提交《续签劳动合同意向书》给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部依据流程权限办理审批,回复员工本人,并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终止劳动合同手续。

(三)续签劳动合同的,不再约定试用期。

(四)续签劳动合同工作中遇到的特殊情况由公司总经理组织集体研究确定。

续签劳动合同意向书

部门:

填表说明:1.“提出人”为员工个人。2.请在一周内签署个人(公司)是否续签劳动合同及劳动合同期限意向,并将本意向书反馈至人力资源部门(个人)。

专业技术培训劳动合同服务期约定及违约责任条款

员工在公司工作期间,应认真履行劳动合同所约定的合同期限及本附件约定的服务期,违反劳动合同服务期约定的,视为违约行为。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一、公司提供专业技术培训的。

本条所指“专业技术培训”包括参加由公司出资(含公司奖励)的学历教育、特殊培训[国内10天及以上培训、出国(境)培训、核心技术培训、特殊培养]等。员工享受上述任何一项特殊待遇后发生违约行为时,应承担违约责任。

(一)员工参加由公司出资(含公司奖励)的各类学历教育:

1、服务期按照公司学历教育管理办法相关条款执行。

2、若服务期未满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应承担违约责任,违约责任以员工缴纳违约金形式实现,违约金标准为公司支付的学费或奖励及与本培训相关的其他费用(交通、住宿等)。

3、违约后应缴纳的违约金按已服务年限折算,应缴纳违约金计算公式为:

应缴纳违约金=违约金总额÷约定服务期×未履行服务期

(二)员工参加由公司出资的特殊培训[国内10天及以上培训、出国(境)培训、核心技术培训、其它特殊培养]的:

1、服务期按照公司培训管理办法相关条款执行。

2、若服务期未满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应承担违约责任,违约责任以员工缴纳违约金形式实现。违约金的数额为公司提供的培训费及与本培训相关的其他费用(交通、住宿等)。

3、违约后应缴纳的违约金按已服务年限折算,应缴纳违约金计算公式为:

应缴纳违约金=违约金总额÷约定服务期×未履行服务期

二、员工享受多次“专业技术培训”的,各项次服务期重叠计算,违约金按各项次分别累计计算。

附件5

商业秘密保密条款及违约责任协议书

商业秘密是指由公司提供的,或员工在公司工作期间内了解到的,或者员工为履行自己的职务而开发出来的、与公司业务有关的、具有商业价值的、非公知的所有信息。

一、商业秘密的范围

根据公司保密工作规定,公司商业秘密事项包括工作中的各项技术机密和公司的商业秘密,凡属于不为公众所知悉,具有实用性并能给公司带来经济利益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均属于公司的商业秘密。具体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下述内容:

1、 用户信息类:客户资料、通信话单、通信内容(包括通话、短信内容等)、位置信息,以及其它由公司掌握但用户没有授权告知其他方的信息。

2、 战略规划类:战略规划的目标与具体措施、公司发展中长期规划、投资计划、投资完成情况等。

3、 市场营销、经营业务类:有关公司经营政策、业务发展策略、营销策划方案、业务状况统计分析资料、新业务开发资料等。

4、 人力资源类:各级管理人员、员工人事档案及考察的资料;公司中层管理人员及中层储备人员名册、考评报告及相关测评数据等全面统计资料;后备干部名册、考察报告及相关材料;尚未公布的干部录聘用计划等。

5、 商务合同类:引进技术、进口设备、利用外资的项目计划;投资估算、签约前的价格方案;谈判策略以及重大项目的合同书;各类工程、基建项目招标工作中有关评标、选标方案。

6、 财务报表、审计类:有关财务收支计划、资金、资产状况资料以及各类会计报表;年度及月度经营分析资料和公司经营责任制考核资料;正在审计的一般审计事项、审计结果及其审计资料;公司的年度审计项目及执行结果等。

7、 纪检监察类:查处违纪案件的工作计划、请示、报告、内部讨论情况,办案过程中搜集掌握的各类证据,以及未公布的调查报告、处理决定和内部通报;违纪案件的案情和重要的检举、揭发材料;检举、揭发人的姓名、地址以及可能危害其安全的有关情况;纪检监察条例规定的其它不能公开的信息。

8、 工资薪酬类:人工成本分配计划及方案;尚未公布的劳动、工资、保险福利年度计划和中长期激励、期权分配计划等。

9、 其它公司依照法律规定和有关协议约定对外应承担保密义务的事项等。

二、保守商业秘密约定

1、员工在公司履职期间以及履职终止后,除非是为了履行自己在公司的职务或执行国家相关法律的规定,未经公司书面同意,不得公开发表或对其他任何单位、组织或个人直接或间接地泄漏公司的任何商业秘密,不得为了其它目的而使用公司的任何商业秘密,不得复制、转移含有公司商业秘密的资料,无论这些商业信息是否由员工本人开发出来或参与完成的。

2、凡员工在公司从事岗位职责范畴的业务活动,从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就承担对公司一切相关信息的保密义务。同时不得以任何方式接触与员工工作无关的商业秘密信息或资料。

3、 员工在对外交往中,涉及公司内部信息的内容,先汇报,经批准后再对外。未经许可不得复制、外带,对外传播和交流,并对异常情况主动报告。 三、保守商业秘密违约责任:

1、员工如违反保守商业秘密条款,公司将依照公司相关制度进行处分,情节严重者,将追究其法律责任,并追缴员工因泄密所获的不当利益。

2、员工在公司涉密岗位任职的,负有保守秘密义务,若发生泄密行为,经查实后,公司有权对员工追究最高10万元赔偿金。

3、若员工单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应提前六个月,由公司另行安排工作完成六个月解密期后方可解除劳动合同。或由员工向公司支付5万元赔偿金后解除劳动合同。

湖南伍子醉食品有限公司员工竞业禁止承诺书

竞业禁止约定和承担违约责任:

1. 无论因何种原因与公司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不得带走载有公司秘密信息的一切载体(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情形:凡记录公司秘密信息的文件、资料、图表、笔记、报告、传真、磁带、光碟、磁盘、仪器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载体),不得将这些载体及复制件擅自保留或交给其他任何人。

2.自与公司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之日起两年内不得在与公司有竞争关系的其他运营单位中工作,且不得以任何方式间接地为其他单位提供服务,不利用公司原有的商业渠道从事经营活动。

3、任何时候不得侵犯公司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司的声誉,包括但不限于不发表、不传播有损于公司名誉的言论。

4.自与公司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之日起两年内仍应继续保守在公司任职期间接触、知悉的属于公司或虽属于第三方但公司承诺有保密义务的商业秘密,承担与在公司任职时一样的保密义务,为公司做好商务、技术等方面的保密工作。

5. 承诺书所指的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客户名单、营销计划、采购资料、定价政策、财务资料、进货渠道、法律事务信息、 公司发展战略、人力资源信息等。

6、公司根据《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与员工约定,竞业限制经济补偿金标准为上年社会平均工资的三倍,在两年竞业禁止期内为离职人员按月发放。若离职人员违反本承诺书,公司有权追回已发放的竞业限制经济补偿金,并追究因离职人员违约给公司造成的损失。离职人员必须承担因违约给公司造成的损失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

湖南伍子醉食品有限公司劳动合同变更通知书

说明:经公司与员工双方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变更。公司与员工一方要求变更劳动合同的,应当将变更要求书面送交另一方,另一方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做出书面答复。逾期未做出书面答复的,视为不同意变更劳动合同。

湖南伍子醉食品有限公司员工辞职申请表

解聘员工申请表

附件9-1

湖南伍子醉食品有限公司 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

年第 号

公司与 签订的劳动合同将于 年 月 日到期,经研究决定,该劳动合同到期后终止。

员工签收:

签收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9-2

湖南伍子醉食品有限公司 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

年第 号

公司与 签订的劳动合同应于 年 月 日到期,现因

原因,公司(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 条规定,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 条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管理办法》第 条规定),该劳动合同于 年 月 日解除。

公司(章):

公司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章):

工会或劳动仲裁委员会(章):

员工(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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