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卫药政﹝2010﹞8号
河北省卫生厅
关于印发《河北省纳入基本药物管理的
非基本药物目录》的通知
各市卫生局:
经省政府同意,现将《河北省纳入基本药物管理的非基本药物目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〇年十月十四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河北省纳入基本药物管理的非基本药物目录
第一部分 化学药品和生物制品
一、抗微生物药
二、抗寄生虫病药
三、镇痛、解热、抗炎、抗风湿、抗痛风药
四、神经系统用药
五、心血管系统用药
六、呼吸系统用药
七、消化系统用药
八、血液系统用药
九、激素及影响内分泌药
十、抗变态反应药
十一、维生素、矿物质类药
十二、解毒药
十三、皮肤科用药
十四、眼科用药
十五、耳鼻喉科用药
十六、妇产科用药
十七、生物制品
第二部分 中成药
一、内科用药
二、外科用药
11
三、妇科用药
四、眼科用药
五、耳鼻喉科用药
六、骨伤科用药
12
七、儿 科 用 药
13
主题词:增补 基本药物 目录 通知 抄报:国家基本药物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抄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政府纠风办、省财政厅、 省医改办、省物价局、省食药监局、省中医药管理局。 河北省卫生厅办公室 2010年10月14日印
(共印25份)
14
冀卫药政﹝2010﹞8号
河北省卫生厅
关于印发《河北省纳入基本药物管理的
非基本药物目录》的通知
各市卫生局:
经省政府同意,现将《河北省纳入基本药物管理的非基本药物目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〇年十月十四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河北省纳入基本药物管理的非基本药物目录
第一部分 化学药品和生物制品
一、抗微生物药
二、抗寄生虫病药
三、镇痛、解热、抗炎、抗风湿、抗痛风药
四、神经系统用药
五、心血管系统用药
六、呼吸系统用药
七、消化系统用药
八、血液系统用药
九、激素及影响内分泌药
十、抗变态反应药
十一、维生素、矿物质类药
十二、解毒药
十三、皮肤科用药
十四、眼科用药
十五、耳鼻喉科用药
十六、妇产科用药
十七、生物制品
第二部分 中成药
一、内科用药
二、外科用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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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妇科用药
四、眼科用药
五、耳鼻喉科用药
六、骨伤科用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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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儿 科 用 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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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增补 基本药物 目录 通知 抄报:国家基本药物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抄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政府纠风办、省财政厅、 省医改办、省物价局、省食药监局、省中医药管理局。 河北省卫生厅办公室 2010年10月14日印
(共印25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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