吐哈油田分公司井控管理奖惩办法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吐哈油田分公司井控管理奖惩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井控管理制度,有效防止和杜绝井喷及井喷失控事故的发生,不断提高井控管理水平,确保油田井控安全无事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吐哈油田分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井控工作有直接关系的单位、部门,以及在油田从事井筒服务的承包商单位。

第三条 工程技术处负责组织对各单位进行量化打分。

第二章 管理职责

第四条 工程技术处职责

(一)工程技术处是本办法的归口管理处室,负责本办法的修订、完善及执行情况监督检查。

(二)负责每季度组织相关单位人员对各单位的井控工作进行检查。

(三)负责组织对各单位的井控工作进行定期考核。

(四)负责井控奖金使用计划的申请与报批。

— 1 —

第五条 开发部、勘探部、勘探公司、监督中心和采油厂等监督管理单位职责

(一)负责施工队伍的现场管理和考核初评,每季度(开发井每月)末将所管辖队伍的资料及考核结果报工程技术处,作为考核依据。

(二)负责对现场监督检查结果进行总结分析和通报,督促有关单位整改存在的问题;同时,研究井控共性问题的解决方案,并督促有关单位组织实施。

(三)负责监督、落实上级井控检查问题的整改。

(四)参加公司组织的季度井控工作专项检查。

(五)监督中心负责建立井控罚金台账。

第三章 考核内容和考核方式

第六条 钻井、试油、井下作业队伍的考核

(一)考核内容:井控资料和记录、现场设备的布臵、井控设备设施的安装与试压、防火防爆工作、电路、消防设施、井控物资的储备、硫化氢防护、防喷演习等。

(二)考核方式:实行年度考核,分两部分,一是依据《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吐哈油田分公司工程技术服务队伍管理办法》中《吐哈油田分公司钻井队伍及工程质量考核管理办法》、《吐哈油田分公司井下作业队伍及工程质量考核管理办法》进行定期考核,考核分数占年度总分数的60%;二是以公司组织的每季

— 2 —

度井控检查结果进行考核,考核分数占年度总分数的40%。

第七条 井控车间的考核

(一)考核内容:人员和资质、制度与管理、维修条件、应急物资储备、资料与记录、质量与检验。

(二)考核方式:以公司组织的季度井控检查评分结果进行考核,考核分数占年度总分数的100%。

第八条 设计单位、监督管理单位的考核

(一)设计单位的考核内容:设计单位的资质、设计中的相关安全措施的制定情况、设计的编写、审核和审批人员的持证情况。

(二)监督管理单位的考核内容:井控管理制度、井控例会是否按时召开、井控工作的检查和消项情况、井控应急预案和应急演练的执行情况等。

(三)考核方式:以公司组织的季度井控检查评分结果进行考核,考核分数占年度总分数的100%。

第九条 施工单位的考核

(一)考核内容:井控管理制度、井控例会是否按时召开、井控工作的检查和消项情况、井控应急预案和应急演练的执行情况等。

(二)考核方式:以公司组织的季度井控检查评分结果进行考核,考核分数与单位所属施工队伍的平均分数相加为最终考核分数。

第四章 处 罚

第十条 井控违章级别分为一般违章、严重违章和特别严重 — 3 —

违章。井控违章类别分为承包商违章和施工队伍违章。

第十一条 承包商的处罚分为:通报批评、罚款;施工队伍的处罚分为:通报批评、罚款、停工整顿、取消服务资格。

第十二条 承包商无井控管理制度,未建立井控管理组织机构和分级网络,罚款20000元;施工队伍无井控管理制度,未建立井控管理组织机构和分级网络,罚款10000元。

第十三条 由于施工队伍责任造成的I—II级井喷事故,由承包商承担井控安全责任和由此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给予承包商罚款40000-60000元,吐哈油田所属队伍给予通报批评,罚款20000元,完工后停产整顿1个月;外部服务队伍取消其在吐哈油田的施工资格。

第十四条 由于施工队伍责任造成的III—IV级井喷事故,由承包商承担井控安全责任和由此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给予承包商罚款20000-40000元,事故队伍罚款10000元。

第十五条 在公司组织的井控安全检查,2次检查成绩均在后3名之列且所得分低于350(总分400分)分的队伍,公司所属的单位给予通报批评,罚款20000元,完工后停工整顿1个月;外部服务队伍取消其在吐哈油田的施工资格。

第十六条 在公司组织的井控安全检查,检查成绩排在后3名之列、且所得总分低于350分(总分400分)的施工队伍,给予罚款5000元,隐患整改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

第十七条 有以下行为之一的为特别严重违章,发现特别严 — 4 —

重违章行为,对责任单位罚款8000-10000元,停工整顿15天。

(一)现场无设计开工。

(二)因人为原因造成井控险情或发生井控险情处臵不当。

(三)未按设计要求安装、配备相应井控设备和内防喷工具。

(四)未通过验收开工或开油层。

(五)使用报废、损坏的井控装臵,井控装臵未到指定井控车间定期检测。

(六)井控设备现场安装后未按要求试压。

(七) 储备加重材料量、加重钻井液和压井液(包括密度)不能满足设计要求。

(八)坐岗人员未及时发现井漏和溢流。

第十八条 有以下行为之一的为严重违章,发现严重违章行为,对责任单位罚款3000-4000元。

(一)防喷演习不合格,程序错误,未能有效关井。

(二)中途停止施工时未封井,井口处于失控状态。

(三)未按设计要求坐岗。

(四)起钻未按设计要求灌液,无灌液记录。

(五)远程控制台缺液压油或各压力低于标准值1MPa。

(六)内防喷工具未定期试压、或旋塞与扳手不配套。

(七)录井监测油气层显示、气烃值与液面升降等异常情况未及时提示。

(八)未按标准配备齐全正压式空气呼吸器、检测仪等安全 — 5 —

设施。

(九)下套管未配备与方钻杆相匹配的循环接头。

(十)冬季在井控设备、管线、重浆罐和泥浆循环管线处不采取保温措施。

第十九条 有以下行为之一的为一般违章,发现一般违章行为,对责任单位罚款1000-2000元。

(一)井控装臵安装、调试和固定存在问题:螺丝未上紧、基墩未埋地、地锚不牢固、未拴保险绳、点火装臵不能点火、液位报警器和节控箱未通气等影响设备设施正常使用。

(二) 未定期开展防喷演习。

(三)坐岗记录中液面监测数据与实际不符。

(四)各类安全设施及仪表未定期校验。

(五)应持证岗位人员无井控证。

(六)未及时填写报送各项井控资料。

(七)上级单位查出的井控问题,未及时整改或整改情况七天未反馈。

(八)井控检查中井控应知应会考试不及格。

(九)正压式空气呼吸器佩戴程序错误或佩戴后不能起到防护作用。

(十)各类井控装臵或开关未处于待命工况。

(十一)未定期召开井控例会。

(十二)技术服务单位未按规定履行专业服务职责。

— 6 —

第二十条 各类检测报告和证件造假的进行加倍处罚。

第二十一条 罚款逾期一个月不交者加倍处罚。

第五章 奖 励

第二十二条 根据定期考核情况和季度检查考评情况,年底进行综合考评。

第二十三条 凡在本年度发生四级以上井喷失控事故的队伍、施工单位、直线管理部门和属地管理单位,以及上网通报发现严重及以上违章行为的队伍,不参加奖励评比。

第二十四条 评选年度井控工作先进单位、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对成绩突出的单位、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自2015年7月1日起执行。原《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吐哈油田分公司井控管理奖惩办法》(吐哈油字„2013‟132号)同时废止。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解释权属工程技术处。

附件:1.吐哈油田钻井井控安全检查表

2.吐哈油田试油、井下作业井控安全检查表

3.吐哈油田井控车间井控安全检查表

4.吐哈油田管理部门井控安全检查表

5.吐哈油田地质和工程设计部门井控安全检查表

— 7 —

附件1

吐哈油田钻井井控安全检查表-1

单位 钻井队 井号 年 月 日

检查组组长: 检查组成员: 受检单位:

— 8 —

吐哈油田钻井井控安全检查表-2

单位 钻井队 井号 年 月 日

— 9 —

吐哈油田钻井井控安全检查表-3

单位 钻井队 井号 年 月 日

— 10 —

吐哈油田钻井井控安全检查表-4

单位 钻井队 井号 年 月 日

— 11 —

吐哈油田钻井井控安全检查表-5

单位 钻井队 井号 年 月 日

— 12 —

哈油田钻井井控安全检查表-6

单位 钻井队 井号 年 月 日

— 13 —

附件2

吐哈油田试油和井下作业井控安全检查表-1

单位 队号 井号 年 月 日

检查组组长: 检查组成员: 受检单位:

— 14 —

吐哈油田试油和井下作业井控安全检查表-2

单位 队号 井号 年 月 日

— 15 —

吐哈油田试油和井下作业井控安全检查表-3

单位 队号 井号 年 月 日

— 16 —

附件3 吐哈油田井控车间井控安全检查表-1

检查组组长: 检查组成员: 受检单位:

— 17 —

吐哈油田井控车间井控安全检查表-2

— 18 —

附件4 吐哈油田管理部门井控安全检查表-1

受检单位: 检查日期: 年 月 日

检查组组长(签字): 检查成员(签字): 受检单位(签字):

— 19 —

吐哈油田管理部门井控安全检查表-2

受检单位: 检查日期: 年 月 日

— 20 —

附件5 吐哈油田地质和工程设计部门井控安全检查表-1

受检单位: 检查日期: 年 月 日 检查组组长(签字): 检查成员(签字): 受检单位(签字):

— 21 —

吐哈油田地质和工程设计部门井控安全检查表-2

— 22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吐哈油田分公司井控管理奖惩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井控管理制度,有效防止和杜绝井喷及井喷失控事故的发生,不断提高井控管理水平,确保油田井控安全无事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吐哈油田分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井控工作有直接关系的单位、部门,以及在油田从事井筒服务的承包商单位。

第三条 工程技术处负责组织对各单位进行量化打分。

第二章 管理职责

第四条 工程技术处职责

(一)工程技术处是本办法的归口管理处室,负责本办法的修订、完善及执行情况监督检查。

(二)负责每季度组织相关单位人员对各单位的井控工作进行检查。

(三)负责组织对各单位的井控工作进行定期考核。

(四)负责井控奖金使用计划的申请与报批。

— 1 —

第五条 开发部、勘探部、勘探公司、监督中心和采油厂等监督管理单位职责

(一)负责施工队伍的现场管理和考核初评,每季度(开发井每月)末将所管辖队伍的资料及考核结果报工程技术处,作为考核依据。

(二)负责对现场监督检查结果进行总结分析和通报,督促有关单位整改存在的问题;同时,研究井控共性问题的解决方案,并督促有关单位组织实施。

(三)负责监督、落实上级井控检查问题的整改。

(四)参加公司组织的季度井控工作专项检查。

(五)监督中心负责建立井控罚金台账。

第三章 考核内容和考核方式

第六条 钻井、试油、井下作业队伍的考核

(一)考核内容:井控资料和记录、现场设备的布臵、井控设备设施的安装与试压、防火防爆工作、电路、消防设施、井控物资的储备、硫化氢防护、防喷演习等。

(二)考核方式:实行年度考核,分两部分,一是依据《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吐哈油田分公司工程技术服务队伍管理办法》中《吐哈油田分公司钻井队伍及工程质量考核管理办法》、《吐哈油田分公司井下作业队伍及工程质量考核管理办法》进行定期考核,考核分数占年度总分数的60%;二是以公司组织的每季

— 2 —

度井控检查结果进行考核,考核分数占年度总分数的40%。

第七条 井控车间的考核

(一)考核内容:人员和资质、制度与管理、维修条件、应急物资储备、资料与记录、质量与检验。

(二)考核方式:以公司组织的季度井控检查评分结果进行考核,考核分数占年度总分数的100%。

第八条 设计单位、监督管理单位的考核

(一)设计单位的考核内容:设计单位的资质、设计中的相关安全措施的制定情况、设计的编写、审核和审批人员的持证情况。

(二)监督管理单位的考核内容:井控管理制度、井控例会是否按时召开、井控工作的检查和消项情况、井控应急预案和应急演练的执行情况等。

(三)考核方式:以公司组织的季度井控检查评分结果进行考核,考核分数占年度总分数的100%。

第九条 施工单位的考核

(一)考核内容:井控管理制度、井控例会是否按时召开、井控工作的检查和消项情况、井控应急预案和应急演练的执行情况等。

(二)考核方式:以公司组织的季度井控检查评分结果进行考核,考核分数与单位所属施工队伍的平均分数相加为最终考核分数。

第四章 处 罚

第十条 井控违章级别分为一般违章、严重违章和特别严重 — 3 —

违章。井控违章类别分为承包商违章和施工队伍违章。

第十一条 承包商的处罚分为:通报批评、罚款;施工队伍的处罚分为:通报批评、罚款、停工整顿、取消服务资格。

第十二条 承包商无井控管理制度,未建立井控管理组织机构和分级网络,罚款20000元;施工队伍无井控管理制度,未建立井控管理组织机构和分级网络,罚款10000元。

第十三条 由于施工队伍责任造成的I—II级井喷事故,由承包商承担井控安全责任和由此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给予承包商罚款40000-60000元,吐哈油田所属队伍给予通报批评,罚款20000元,完工后停产整顿1个月;外部服务队伍取消其在吐哈油田的施工资格。

第十四条 由于施工队伍责任造成的III—IV级井喷事故,由承包商承担井控安全责任和由此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给予承包商罚款20000-40000元,事故队伍罚款10000元。

第十五条 在公司组织的井控安全检查,2次检查成绩均在后3名之列且所得分低于350(总分400分)分的队伍,公司所属的单位给予通报批评,罚款20000元,完工后停工整顿1个月;外部服务队伍取消其在吐哈油田的施工资格。

第十六条 在公司组织的井控安全检查,检查成绩排在后3名之列、且所得总分低于350分(总分400分)的施工队伍,给予罚款5000元,隐患整改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

第十七条 有以下行为之一的为特别严重违章,发现特别严 — 4 —

重违章行为,对责任单位罚款8000-10000元,停工整顿15天。

(一)现场无设计开工。

(二)因人为原因造成井控险情或发生井控险情处臵不当。

(三)未按设计要求安装、配备相应井控设备和内防喷工具。

(四)未通过验收开工或开油层。

(五)使用报废、损坏的井控装臵,井控装臵未到指定井控车间定期检测。

(六)井控设备现场安装后未按要求试压。

(七) 储备加重材料量、加重钻井液和压井液(包括密度)不能满足设计要求。

(八)坐岗人员未及时发现井漏和溢流。

第十八条 有以下行为之一的为严重违章,发现严重违章行为,对责任单位罚款3000-4000元。

(一)防喷演习不合格,程序错误,未能有效关井。

(二)中途停止施工时未封井,井口处于失控状态。

(三)未按设计要求坐岗。

(四)起钻未按设计要求灌液,无灌液记录。

(五)远程控制台缺液压油或各压力低于标准值1MPa。

(六)内防喷工具未定期试压、或旋塞与扳手不配套。

(七)录井监测油气层显示、气烃值与液面升降等异常情况未及时提示。

(八)未按标准配备齐全正压式空气呼吸器、检测仪等安全 — 5 —

设施。

(九)下套管未配备与方钻杆相匹配的循环接头。

(十)冬季在井控设备、管线、重浆罐和泥浆循环管线处不采取保温措施。

第十九条 有以下行为之一的为一般违章,发现一般违章行为,对责任单位罚款1000-2000元。

(一)井控装臵安装、调试和固定存在问题:螺丝未上紧、基墩未埋地、地锚不牢固、未拴保险绳、点火装臵不能点火、液位报警器和节控箱未通气等影响设备设施正常使用。

(二) 未定期开展防喷演习。

(三)坐岗记录中液面监测数据与实际不符。

(四)各类安全设施及仪表未定期校验。

(五)应持证岗位人员无井控证。

(六)未及时填写报送各项井控资料。

(七)上级单位查出的井控问题,未及时整改或整改情况七天未反馈。

(八)井控检查中井控应知应会考试不及格。

(九)正压式空气呼吸器佩戴程序错误或佩戴后不能起到防护作用。

(十)各类井控装臵或开关未处于待命工况。

(十一)未定期召开井控例会。

(十二)技术服务单位未按规定履行专业服务职责。

— 6 —

第二十条 各类检测报告和证件造假的进行加倍处罚。

第二十一条 罚款逾期一个月不交者加倍处罚。

第五章 奖 励

第二十二条 根据定期考核情况和季度检查考评情况,年底进行综合考评。

第二十三条 凡在本年度发生四级以上井喷失控事故的队伍、施工单位、直线管理部门和属地管理单位,以及上网通报发现严重及以上违章行为的队伍,不参加奖励评比。

第二十四条 评选年度井控工作先进单位、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对成绩突出的单位、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自2015年7月1日起执行。原《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吐哈油田分公司井控管理奖惩办法》(吐哈油字„2013‟132号)同时废止。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解释权属工程技术处。

附件:1.吐哈油田钻井井控安全检查表

2.吐哈油田试油、井下作业井控安全检查表

3.吐哈油田井控车间井控安全检查表

4.吐哈油田管理部门井控安全检查表

5.吐哈油田地质和工程设计部门井控安全检查表

— 7 —

附件1

吐哈油田钻井井控安全检查表-1

单位 钻井队 井号 年 月 日

检查组组长: 检查组成员: 受检单位:

— 8 —

吐哈油田钻井井控安全检查表-2

单位 钻井队 井号 年 月 日

— 9 —

吐哈油田钻井井控安全检查表-3

单位 钻井队 井号 年 月 日

— 10 —

吐哈油田钻井井控安全检查表-4

单位 钻井队 井号 年 月 日

— 11 —

吐哈油田钻井井控安全检查表-5

单位 钻井队 井号 年 月 日

— 12 —

哈油田钻井井控安全检查表-6

单位 钻井队 井号 年 月 日

— 13 —

附件2

吐哈油田试油和井下作业井控安全检查表-1

单位 队号 井号 年 月 日

检查组组长: 检查组成员: 受检单位:

— 14 —

吐哈油田试油和井下作业井控安全检查表-2

单位 队号 井号 年 月 日

— 15 —

吐哈油田试油和井下作业井控安全检查表-3

单位 队号 井号 年 月 日

— 16 —

附件3 吐哈油田井控车间井控安全检查表-1

检查组组长: 检查组成员: 受检单位:

— 17 —

吐哈油田井控车间井控安全检查表-2

— 18 —

附件4 吐哈油田管理部门井控安全检查表-1

受检单位: 检查日期: 年 月 日

检查组组长(签字): 检查成员(签字): 受检单位(签字):

— 19 —

吐哈油田管理部门井控安全检查表-2

受检单位: 检查日期: 年 月 日

— 20 —

附件5 吐哈油田地质和工程设计部门井控安全检查表-1

受检单位: 检查日期: 年 月 日 检查组组长(签字): 检查成员(签字): 受检单位(签字):

— 21 —

吐哈油田地质和工程设计部门井控安全检查表-2

— 22 —


相关文章

  • 油田企业应收账款形成的原因及对策
  • 油田企业的应收账款(Receivables)是指该企业在销售石油产品或提供劳务时应向购货单位收取的款项,以及其它的一些杂费.应收账款是企业的一项债权,属于企业的收入,在账目上长期大量的占有对油田企业的资金周转会带来严重的困难. 一.油田企业 ...查看


  • 石油岗位职责
  • 一.队长岗位职责 1.作业现场井控安全第一责任人,作业队井控领导小组副组长,抓好现场的HSE 管理工作.为第一时间现场应急抢险的指挥. 2.负责落实现场作业电力.照明.消防设施的安装.危险点源的标识符合安全规定. 3.参加本队组织的以井控为 ...查看


  • 带压作业技术简介
  • 带 压 作 业 技 术 简 介 北京托普威尔石油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TOP WELL SERVICES INC. 二零零玖年十月 目录 一.前言................................................. ...查看


  • 中石油油气勘探开发工程监督管理办法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物探监督管理办法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物探监督管理办法 1 物探监督分册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 ...查看


  • 基层单位提高制度执行力探讨
  • 2013年5月中国管理信息化May,2013第16卷第10期ChinaManagementInformationizationV01.16,No.10 基层单位提高制度执行力探讨 孙维峰 (中原油田分公司天然气产销厂,河南濮阳457000) ...查看


  • 试论如何运用财务稽查手段控制财务管理风险
  • 摘要:当今企业中,风险存在于财务管理工作的各个环节,任何环节的工作失误都可能会给企业带来风险,企业的经营者.管理者.财务人员应将风险防范贯穿于财务管理工作的始终.及时了解企业财务运营的真实情况,优化财务结构,从而规避风险,改善不良经营状况, ...查看


  • 油田分公司招标管理办法
  • xxx 油田分公司招投标管理(试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招标投标活动,保护招投标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高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xxx 油田分公司(以下简称"油田分公司") 经济效益,依据<中华人民 ...查看


  • 建设银行内控管理长效机制的几点思考
  • 随着金融改革的不断深入和科技进步,银行业务日趋现代化.多样化.复杂化,对银行内部控制不断提出挑战.国有商业银行上市后面临着观念的更新和体制的创新,经营管理压力空前加大,如何在进一步提升核心竞争力.创造价值增加值实现股东财富最大化的同时,构建 ...查看


  • 建材国际品牌终端门店管理
  • 建材国际品牌终端门店管理 PS: 1.终端店面人员设置依据店面所处的区域位置.店面面积.单店销量.其他部门人员配置等相关因素来定.原则上,店面的人员标准配置为:店长1名.实习店长(组长)1名.导购员80-100平方米1/名,收银1名,其他职 ...查看


热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