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依法治国基本方略_建设中国特色法治政府

中国行政管理学会2011年会暨“加强行政管理

研究,推动政府体制改革”研讨会议论文

坚持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建设中国特色法治政府

马 霄 方宏伟1

(江苏行政学院 公共管理教研部,江苏 南京 210004)

摘要:坚持依法治国,建设法治政府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本文以法治是现代文明的基石这一阐释作为论据,从文化环境考量、现实对法治政府的内涵进行了剖析,并深入讨论了依法治国、建设法治政府的必要性、内在动因、现状及发展途径。

关键字:依法治国 法治政府 依法行政 社会监督

法律是文明的基石,是人类历史发展进程中产生的一种普遍规律性、规律性的文明成果。如今,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已写入国策,本文主要对为何要建设法治政府以及建设的途径做了回答。

一、文化环境考量:建设中国特色的法治政府

法治是社会秩序中的一种,是现代文明的基石,是治理国家、组织社会的一种形式。其主要任务是形成一种社会规范用以限制国家权力,保障公民权力,平衡各种社会利益。政府自觉服从并依据法律而建构的社会规范机制,也就是我们日常所说的法治政府。

(一) 法治政府的主要涵义

一般意义上,我们可以从狭义和广义两个层面来分析法治政府的学理内涵。从狭义的法治政府可理解为用法律工具对行政权力进行规范和制约,在一系列国家权力中,各种权力的特点和运行的主要方式密切相关,随着社会和时代的变迁,社会间的各种关系变得复杂,人们原本单一的物质文化需求日益增加,行政权力所要解决的社会问题也与日俱增,这些日渐庞杂的社会需求也为行政权力的不断11 作者简介: 马 霄,1988年,男,江苏省委党校公共管理专业硕士研究生。 1作者简介: 方宏伟,1972年,男,江苏省委党校公共管理教研部讲师。

扩张提供了客观条件。在国家权力的系列中,对它的制约变得困难,我们使用一种权力遏制另一种权力的方法变得乏力,因此需要依靠法律作为支撑,建设狭义的法治政府。从广义理解法治政府即公共权力和国家行政主体的法治化。政府的一切权力来源,政府运作和政府行为都受法律的制约。政府的一切行动都在法律的约束下进行,社会的一切活动都接受法律的监督和调整。法高于权力,在这个层面上理解,其等同于法治。从以上两个层面的分析可以看出:法治政府必须是在一定的法制环境下来进行建构的。我国因具有本土特色的法制环境就决定了我们将要建设的是具有中国特色的法治政府。而法制环境的首要决定性因素是文化积淀。因此,这就要求我们在建构中国特色法治政府的过程中充分考察我国的传统政治文化因素。

(二)中国特色法治政府

在西方国家,法治政府的理念有着厚重的思想文化积淀和社会基础,随着社会时代的发展,逐渐形成了比较全面的理论体系。作为舶来品,我国对于广义的法治政府的研究仅有80多年的历史,从我国国情分析,由于受到大河文明延伸出的农耕文明的影响,我国利用血缘纽带建立共同体的人治思想根深蒂固,家族的影响被较完整的保存下来,这也成为抑制我国社会居民追求西方意义上的自治的主要障碍,同样受到这种人治思想的影响,法在我国古代对社会规范的活动中始终处于较低层,生活在这种环境下的共同体内的臣民,没有得到详细和明确的法规引导他们的行为,不知什么是犯法,什么是合法,又因存在的严刑酷法使得他们畏首畏尾,以至于在统治者对法律的任用和歪曲面前,始终不敢越雷池一步。一个政治共同体对于法的认识,直接关系到其法治的实践。这就要求我们,从我国的实际国情出发,以求真务实的态度完成我国法治政府建设的理论支撑,建设有中国特色的法治政府。

而要建设这种中国特色的法治政府,首先要对中国的现状、存在问题和制约因素进行深入的剖析,用战略的思维眼光找出适合中国特色法治政府建设的有效途径。

二、现实状况分析:坚持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

依法治国,建设法治政府是需要我们摒弃根深蒂固的人治思想,依照人民的意愿和社会的发展规律,建立法治政府,这种政府不会将权力置于个人的意志和

主张下,而要求国家的政治、经济和社会各方面的活动必须在法律的监督和约束下进行,这是我们在经历新中国历史的惨痛教训后进行的深刻总结的结果,也是我们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发展经济的现实需要。以下对我国实行依法治国的现状、存在问题、制约因素及坚持依法治国的原因和意义进行阐述。

(一)现实状况分析

依法治国、建设法治政府是我国当代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和经济建设的客观需求。但不尽如人意的是,我国法治建设是一条漫长而曲折的道路,因为这与我国的一贯主张以个人意志为统治的“人治”相违背。建国初期,行政权力的扩张确实适应了社会发展的需要,促进了经济的高增长,但也同时埋下了滥用权力,对人民的民主、自由、平等权利形成威胁的种子。况且长久以来,我们始终缺乏对这种行政力的扩张形成有效的制约,只是依靠行政权力之间相互的牵制和制约,如果一个社会仅依靠强力来维持是不可能长久的,历史给予我们这种崇尚人治而轻视法治的传统思想一次次惨痛的教训,十年的文革浩劫使中国变的清醒,人们逐渐认识到,中国的发展要依靠法制, 法治是人类历史发展进程中总结出的带有普遍规律的文明成果,也是社会进步与发展的必然需求。要建立真正的民主政治,必须依靠法治。

(二)制约因素分析

目前,我国虽然已经确立了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但仍然存在许多制约因素,首先是封建专制几千年的统治,人治的思想在人们心中仍然根深蒂固,一个具有五千年悠久历史传统的文明古国,从大河文明创造出的农耕文化组建的以血缘关系为纽带的共同体,这种社会形态所崇尚的人治跟西方文明之间存在着巨大差异,如若不加入这个以人治为社会秩序的共同体中,在河水泛滥等天灾面前,个体将无法生存。这种从远古文明传承下来的人治思想是和法治相违背的。其次是建国初期,我们看到的是一个千疮百孔的烂摊子,曾有较长一段时间,我们都处在经济的复苏期,习惯光着脚过日子的我们在改革开放后终于尝到了穿鞋走路的甜头,于是过于片面的追求社会的稳定和经济的高增长,而维持社会秩序长治久安需要一支强有力的力量,加上行政权力本身所具有的扩张潜能,致使政府机关行政权力过度扩张,这些都成为制约我国法治政府建设的因素。 (三)坚持依法治国的原因和意义分析

纵观世界历史,凡经济繁荣,政治民主,社会文明的发达国家,无一例外都是重视法治的,他们采用这种先进的治国方式使得国家变得富强,使得民族昌盛,人民安居乐业。十六大报告指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 党的十五大报告指出: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就是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依法治国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需要,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是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障。党领导人民制定宪法和法律,并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依法治国,把坚持党的领导、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和严格依法办事统一起来,从制度和法律上保证党的基本路线和基本方针的贯彻实施,保证党始终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1999年3月,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二次会议的审议批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被写进《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这些资料表明,依法治国、建设法治政府势在必行。坚持依法治国、建设法治政府是我国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客观需求。政治文明有着十分丰富的内涵,其核心就是政治的民主化和法治化。从法治的角度看,政治文明的法治化与政治的文明程度成正比,没有法治作为理论支撑的政治不可能是民主、文明的政治。其次是经济建设的需求,小平同志说过,发展才是硬道理,我党也一直把发展有中国特色的市场经济体制作为社会主义建设的第一要务。在建国初期,尚在社会主义建设起步阶段的我们,面对国外的经济封锁,国内千疮百孔的经济局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心情极为迫切,当时的苏联利用国家行政权力的干预,通过计划经济体制的建立取得了巨大的成功,所以当时我国政府也把利用国家行政权力去发展经济作为一种恢复经济建设的有效手段。然而公共权力进入市场将是任何商品杜无法抗衡与代替的,马克思说过,商品经济使天生的平等派。公平竞争、等价交换是市场行为的基本准则,市场经济的建设需要依靠一个自由、公平、诚信、竞争的社会环境,行政权力的干预导致我国市场发育严重不足,所以就我国的现状分析,要解决市场经济秩序的紊乱,创造一个良好的市场经济环境,最重要的一点就是依靠法律的支撑,对行政权力的不当干预

进行约束,规范市场经济各个主要的活动环节。

综上所述,从我国现状分析,依法治国、建设法治政府是存在许多困难和制约因素的,也是势在必行的,这就需要我们对法治政府的建设提出战略的建设渠道。

三、战略对策思考:完善我国法治政府的建设

“法治”已成为90年代以来汉语学术圈里一个流行词语,随着人们对“法治”理念认识的不断深入,我们除了看出其在调节社会矛盾、平衡各种利益中的优越性外,同样看到中国建设法治政府实现法治社会的困难,以下结合我国现状分析,提出三条我国法治政府建设的途径:

(一)树立依法治国的法制理念

法治是相对于人治而言的一种形态,两者都是人类历史上对社会秩序治理的方式。从现代政治学的角度来看,人治是一种具有浓烈的封建统治色彩的,将国家权力置于个人或少数人统治下的寡头政治。前面在第一章也有提到,中国的人治思想是由于长期受到封建思想统治和大河文明的建立共同体的思想影响,人治的社会秩序形成思维定式,生活在这一共同体中,一方面,人们缺乏明确的法治引导,使他们对什么是合法什么是违法的概念不清晰,另一方面由于对严刑酷法的惧怕,使得统治者可以肆意的滥用权力,而他们只是被动的接受。由于受到这种历史因素的影响,所以首先,我们必须从思想上转变,转变原有的观念,摒弃人治的思想,树立依法治国的法治理念。建国以后,我国的民主和法治建设一度有过一段较好的发展时期,但由于中国人民这种建立共同体的文明从骨子里形成的人治理念受到极“左”思想的指导产生的个人崇拜,最终酿成了十年文革的历史性悲剧。所以,单单建设法治的社会制度是不行的,如果人民心中那种人治的理念不能转变,历史性的悲剧还将可能再次上演。

(二)加强法律制度建设严格行政执法

依法治国的关键在于国家权力机关能够依法执政,法治政府的基本特征就是政府权力受到法律的制约。中国的法制政府建设必须通过对政府行政机关行政权力的制约来逐步实现。当前我国的依法行政已取得初步成效,但在许多方面仍然存在问题,首先是行政主体的混乱,行政权限划分不清,存在重复执法、多头执法等问题,这些现象造成诸多不良后果,最近公众关注的食品安全问题就是其中

一项,一种食品的安全监察涉及数个部门,却没有一个部门真正对出现安全威胁的食品负责。其次,造成这些现象的因素也是我国相关法律的不完善,政府的许多职能都未得到合理界定,执法权力分散到各子部门或是下属企事业单位手中,他们各自为政,职责不清,相互之间缺乏沟通和协调。其次,随着社会和时代的变迁,人们原本单一的物质文化需求变得日趋复杂化,行政权力所要解决的社会问题也与日俱增,这些日渐庞杂的社会需求也为行政权力的不断扩张提供了客观条件。所以建设法治政府的途径之二是明确行政执法的主体资格,完善相关法律制度的建设及行政权限的划分,用法治来约束行政权力的扩张,严格依法行政。

(三)完善行政监督机制加强执法监管

孟德斯鸠说过,一切有权力的人都会滥用权力。这是千古不变的真理,无数实践证明,任何权力在失去监督后都必然走向专制和腐败。所以,完善行政行为的监督机制是遏制权力的滥用,保障国家行政活动依法进行的有效手段。根据我国宪法和法律,我国行政权力的监督机制应该由国家权力机关、司法机关、社会和国家行政机关内部的监督组成。一是从权力机关的角度看,代议制议会的职能不是管理,而是监督和控制政府,把政府所掌握的、民众所希望的信息公布出来,迫使政府将民众认为有问题和关注的信息做出解释和说明,就目前的情况来看,这点做的并不十分理想。二是司法监督,司法监督是一种极为重要的、带有强制性的监督形式,其监督的核心是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查,包括行政机关的越权、滥用职权和违规操作等。完善司法监督要这种处理好行政机关与司法机关的关系,首先二者都是由人大产生,相互平行、互相监督的关系,司法机关并不是行政机关的子部门。三是社会监督,完善社会监督体制首先离不开媒体、网络等人民群众的监督渠道。目前,我国的社会监督的形式主要有举报监督和信访监督等,要完善社会监督可以考虑通过立法的方式,明确公民监督机构的义务、职责和权力的形式范围等。四是行政机关的内部监督,通过行政机关自身的监督是比较直接的一种监督形式,具有直接、及时、灵活等优点,但我国目前关于行政机关的内部监督机制的建设还很不健全,普遍存在“上级监督不到,同级监督不了,下级监督无效”的现象。完善内部监督首先要求内部检查机关把履行监督的职责重视起来,加强监察机关的监督力度,开展经常性的执法监察,同时保证监察活动严格依照法律法规行使,使内部监察机关更具权威性。

【参考文献】

[1]《政府论》(下篇) [英] 洛克 商务印书馆1964年版

[2]《政治学》 [古希腊] 亚里士多德 吴寿彭译 商务印书馆 1965年版

[3]《邓小平文选》(第2卷) 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

[4]《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中国法制出版社2002年版。

[5]《依法治国与和谐社会建设》 李林 中国法制出版社 (2007-03出版)

[6]《走向法治的缺失言说一一法理、行政法的思考》 杨解君 北京法律出版社2001年版。

[7]《中国法制史新编》 高积顺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

[8] 《中国传统政治文化新论》 金太军 王庆五 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2006年版

[9]《当代中国法治政府建设的困境和前景》朱德米 衡阳师范学院学报 第22卷第1期

[10]《和谐社会视角下法治政府建设路径探析》 王冕 湖北民族学院学报 第28卷第5期

中国行政管理学会2011年会暨“加强行政管理

研究,推动政府体制改革”研讨会议论文

坚持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建设中国特色法治政府

马 霄 方宏伟1

(江苏行政学院 公共管理教研部,江苏 南京 210004)

摘要:坚持依法治国,建设法治政府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本文以法治是现代文明的基石这一阐释作为论据,从文化环境考量、现实对法治政府的内涵进行了剖析,并深入讨论了依法治国、建设法治政府的必要性、内在动因、现状及发展途径。

关键字:依法治国 法治政府 依法行政 社会监督

法律是文明的基石,是人类历史发展进程中产生的一种普遍规律性、规律性的文明成果。如今,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已写入国策,本文主要对为何要建设法治政府以及建设的途径做了回答。

一、文化环境考量:建设中国特色的法治政府

法治是社会秩序中的一种,是现代文明的基石,是治理国家、组织社会的一种形式。其主要任务是形成一种社会规范用以限制国家权力,保障公民权力,平衡各种社会利益。政府自觉服从并依据法律而建构的社会规范机制,也就是我们日常所说的法治政府。

(一) 法治政府的主要涵义

一般意义上,我们可以从狭义和广义两个层面来分析法治政府的学理内涵。从狭义的法治政府可理解为用法律工具对行政权力进行规范和制约,在一系列国家权力中,各种权力的特点和运行的主要方式密切相关,随着社会和时代的变迁,社会间的各种关系变得复杂,人们原本单一的物质文化需求日益增加,行政权力所要解决的社会问题也与日俱增,这些日渐庞杂的社会需求也为行政权力的不断11 作者简介: 马 霄,1988年,男,江苏省委党校公共管理专业硕士研究生。 1作者简介: 方宏伟,1972年,男,江苏省委党校公共管理教研部讲师。

扩张提供了客观条件。在国家权力的系列中,对它的制约变得困难,我们使用一种权力遏制另一种权力的方法变得乏力,因此需要依靠法律作为支撑,建设狭义的法治政府。从广义理解法治政府即公共权力和国家行政主体的法治化。政府的一切权力来源,政府运作和政府行为都受法律的制约。政府的一切行动都在法律的约束下进行,社会的一切活动都接受法律的监督和调整。法高于权力,在这个层面上理解,其等同于法治。从以上两个层面的分析可以看出:法治政府必须是在一定的法制环境下来进行建构的。我国因具有本土特色的法制环境就决定了我们将要建设的是具有中国特色的法治政府。而法制环境的首要决定性因素是文化积淀。因此,这就要求我们在建构中国特色法治政府的过程中充分考察我国的传统政治文化因素。

(二)中国特色法治政府

在西方国家,法治政府的理念有着厚重的思想文化积淀和社会基础,随着社会时代的发展,逐渐形成了比较全面的理论体系。作为舶来品,我国对于广义的法治政府的研究仅有80多年的历史,从我国国情分析,由于受到大河文明延伸出的农耕文明的影响,我国利用血缘纽带建立共同体的人治思想根深蒂固,家族的影响被较完整的保存下来,这也成为抑制我国社会居民追求西方意义上的自治的主要障碍,同样受到这种人治思想的影响,法在我国古代对社会规范的活动中始终处于较低层,生活在这种环境下的共同体内的臣民,没有得到详细和明确的法规引导他们的行为,不知什么是犯法,什么是合法,又因存在的严刑酷法使得他们畏首畏尾,以至于在统治者对法律的任用和歪曲面前,始终不敢越雷池一步。一个政治共同体对于法的认识,直接关系到其法治的实践。这就要求我们,从我国的实际国情出发,以求真务实的态度完成我国法治政府建设的理论支撑,建设有中国特色的法治政府。

而要建设这种中国特色的法治政府,首先要对中国的现状、存在问题和制约因素进行深入的剖析,用战略的思维眼光找出适合中国特色法治政府建设的有效途径。

二、现实状况分析:坚持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

依法治国,建设法治政府是需要我们摒弃根深蒂固的人治思想,依照人民的意愿和社会的发展规律,建立法治政府,这种政府不会将权力置于个人的意志和

主张下,而要求国家的政治、经济和社会各方面的活动必须在法律的监督和约束下进行,这是我们在经历新中国历史的惨痛教训后进行的深刻总结的结果,也是我们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发展经济的现实需要。以下对我国实行依法治国的现状、存在问题、制约因素及坚持依法治国的原因和意义进行阐述。

(一)现实状况分析

依法治国、建设法治政府是我国当代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和经济建设的客观需求。但不尽如人意的是,我国法治建设是一条漫长而曲折的道路,因为这与我国的一贯主张以个人意志为统治的“人治”相违背。建国初期,行政权力的扩张确实适应了社会发展的需要,促进了经济的高增长,但也同时埋下了滥用权力,对人民的民主、自由、平等权利形成威胁的种子。况且长久以来,我们始终缺乏对这种行政力的扩张形成有效的制约,只是依靠行政权力之间相互的牵制和制约,如果一个社会仅依靠强力来维持是不可能长久的,历史给予我们这种崇尚人治而轻视法治的传统思想一次次惨痛的教训,十年的文革浩劫使中国变的清醒,人们逐渐认识到,中国的发展要依靠法制, 法治是人类历史发展进程中总结出的带有普遍规律的文明成果,也是社会进步与发展的必然需求。要建立真正的民主政治,必须依靠法治。

(二)制约因素分析

目前,我国虽然已经确立了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但仍然存在许多制约因素,首先是封建专制几千年的统治,人治的思想在人们心中仍然根深蒂固,一个具有五千年悠久历史传统的文明古国,从大河文明创造出的农耕文化组建的以血缘关系为纽带的共同体,这种社会形态所崇尚的人治跟西方文明之间存在着巨大差异,如若不加入这个以人治为社会秩序的共同体中,在河水泛滥等天灾面前,个体将无法生存。这种从远古文明传承下来的人治思想是和法治相违背的。其次是建国初期,我们看到的是一个千疮百孔的烂摊子,曾有较长一段时间,我们都处在经济的复苏期,习惯光着脚过日子的我们在改革开放后终于尝到了穿鞋走路的甜头,于是过于片面的追求社会的稳定和经济的高增长,而维持社会秩序长治久安需要一支强有力的力量,加上行政权力本身所具有的扩张潜能,致使政府机关行政权力过度扩张,这些都成为制约我国法治政府建设的因素。 (三)坚持依法治国的原因和意义分析

纵观世界历史,凡经济繁荣,政治民主,社会文明的发达国家,无一例外都是重视法治的,他们采用这种先进的治国方式使得国家变得富强,使得民族昌盛,人民安居乐业。十六大报告指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 党的十五大报告指出: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就是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依法治国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需要,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是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障。党领导人民制定宪法和法律,并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依法治国,把坚持党的领导、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和严格依法办事统一起来,从制度和法律上保证党的基本路线和基本方针的贯彻实施,保证党始终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1999年3月,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二次会议的审议批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被写进《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这些资料表明,依法治国、建设法治政府势在必行。坚持依法治国、建设法治政府是我国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客观需求。政治文明有着十分丰富的内涵,其核心就是政治的民主化和法治化。从法治的角度看,政治文明的法治化与政治的文明程度成正比,没有法治作为理论支撑的政治不可能是民主、文明的政治。其次是经济建设的需求,小平同志说过,发展才是硬道理,我党也一直把发展有中国特色的市场经济体制作为社会主义建设的第一要务。在建国初期,尚在社会主义建设起步阶段的我们,面对国外的经济封锁,国内千疮百孔的经济局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心情极为迫切,当时的苏联利用国家行政权力的干预,通过计划经济体制的建立取得了巨大的成功,所以当时我国政府也把利用国家行政权力去发展经济作为一种恢复经济建设的有效手段。然而公共权力进入市场将是任何商品杜无法抗衡与代替的,马克思说过,商品经济使天生的平等派。公平竞争、等价交换是市场行为的基本准则,市场经济的建设需要依靠一个自由、公平、诚信、竞争的社会环境,行政权力的干预导致我国市场发育严重不足,所以就我国的现状分析,要解决市场经济秩序的紊乱,创造一个良好的市场经济环境,最重要的一点就是依靠法律的支撑,对行政权力的不当干预

进行约束,规范市场经济各个主要的活动环节。

综上所述,从我国现状分析,依法治国、建设法治政府是存在许多困难和制约因素的,也是势在必行的,这就需要我们对法治政府的建设提出战略的建设渠道。

三、战略对策思考:完善我国法治政府的建设

“法治”已成为90年代以来汉语学术圈里一个流行词语,随着人们对“法治”理念认识的不断深入,我们除了看出其在调节社会矛盾、平衡各种利益中的优越性外,同样看到中国建设法治政府实现法治社会的困难,以下结合我国现状分析,提出三条我国法治政府建设的途径:

(一)树立依法治国的法制理念

法治是相对于人治而言的一种形态,两者都是人类历史上对社会秩序治理的方式。从现代政治学的角度来看,人治是一种具有浓烈的封建统治色彩的,将国家权力置于个人或少数人统治下的寡头政治。前面在第一章也有提到,中国的人治思想是由于长期受到封建思想统治和大河文明的建立共同体的思想影响,人治的社会秩序形成思维定式,生活在这一共同体中,一方面,人们缺乏明确的法治引导,使他们对什么是合法什么是违法的概念不清晰,另一方面由于对严刑酷法的惧怕,使得统治者可以肆意的滥用权力,而他们只是被动的接受。由于受到这种历史因素的影响,所以首先,我们必须从思想上转变,转变原有的观念,摒弃人治的思想,树立依法治国的法治理念。建国以后,我国的民主和法治建设一度有过一段较好的发展时期,但由于中国人民这种建立共同体的文明从骨子里形成的人治理念受到极“左”思想的指导产生的个人崇拜,最终酿成了十年文革的历史性悲剧。所以,单单建设法治的社会制度是不行的,如果人民心中那种人治的理念不能转变,历史性的悲剧还将可能再次上演。

(二)加强法律制度建设严格行政执法

依法治国的关键在于国家权力机关能够依法执政,法治政府的基本特征就是政府权力受到法律的制约。中国的法制政府建设必须通过对政府行政机关行政权力的制约来逐步实现。当前我国的依法行政已取得初步成效,但在许多方面仍然存在问题,首先是行政主体的混乱,行政权限划分不清,存在重复执法、多头执法等问题,这些现象造成诸多不良后果,最近公众关注的食品安全问题就是其中

一项,一种食品的安全监察涉及数个部门,却没有一个部门真正对出现安全威胁的食品负责。其次,造成这些现象的因素也是我国相关法律的不完善,政府的许多职能都未得到合理界定,执法权力分散到各子部门或是下属企事业单位手中,他们各自为政,职责不清,相互之间缺乏沟通和协调。其次,随着社会和时代的变迁,人们原本单一的物质文化需求变得日趋复杂化,行政权力所要解决的社会问题也与日俱增,这些日渐庞杂的社会需求也为行政权力的不断扩张提供了客观条件。所以建设法治政府的途径之二是明确行政执法的主体资格,完善相关法律制度的建设及行政权限的划分,用法治来约束行政权力的扩张,严格依法行政。

(三)完善行政监督机制加强执法监管

孟德斯鸠说过,一切有权力的人都会滥用权力。这是千古不变的真理,无数实践证明,任何权力在失去监督后都必然走向专制和腐败。所以,完善行政行为的监督机制是遏制权力的滥用,保障国家行政活动依法进行的有效手段。根据我国宪法和法律,我国行政权力的监督机制应该由国家权力机关、司法机关、社会和国家行政机关内部的监督组成。一是从权力机关的角度看,代议制议会的职能不是管理,而是监督和控制政府,把政府所掌握的、民众所希望的信息公布出来,迫使政府将民众认为有问题和关注的信息做出解释和说明,就目前的情况来看,这点做的并不十分理想。二是司法监督,司法监督是一种极为重要的、带有强制性的监督形式,其监督的核心是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查,包括行政机关的越权、滥用职权和违规操作等。完善司法监督要这种处理好行政机关与司法机关的关系,首先二者都是由人大产生,相互平行、互相监督的关系,司法机关并不是行政机关的子部门。三是社会监督,完善社会监督体制首先离不开媒体、网络等人民群众的监督渠道。目前,我国的社会监督的形式主要有举报监督和信访监督等,要完善社会监督可以考虑通过立法的方式,明确公民监督机构的义务、职责和权力的形式范围等。四是行政机关的内部监督,通过行政机关自身的监督是比较直接的一种监督形式,具有直接、及时、灵活等优点,但我国目前关于行政机关的内部监督机制的建设还很不健全,普遍存在“上级监督不到,同级监督不了,下级监督无效”的现象。完善内部监督首先要求内部检查机关把履行监督的职责重视起来,加强监察机关的监督力度,开展经常性的执法监察,同时保证监察活动严格依照法律法规行使,使内部监察机关更具权威性。

【参考文献】

[1]《政府论》(下篇) [英] 洛克 商务印书馆1964年版

[2]《政治学》 [古希腊] 亚里士多德 吴寿彭译 商务印书馆 1965年版

[3]《邓小平文选》(第2卷) 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

[4]《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中国法制出版社2002年版。

[5]《依法治国与和谐社会建设》 李林 中国法制出版社 (2007-03出版)

[6]《走向法治的缺失言说一一法理、行政法的思考》 杨解君 北京法律出版社2001年版。

[7]《中国法制史新编》 高积顺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

[8] 《中国传统政治文化新论》 金太军 王庆五 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2006年版

[9]《当代中国法治政府建设的困境和前景》朱德米 衡阳师范学院学报 第22卷第1期

[10]《和谐社会视角下法治政府建设路径探析》 王冕 湖北民族学院学报 第28卷第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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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在党的领导下全面推进依法治国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 本月20-23日举行的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已胜利闭幕,这是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首次以"依法治国"为主题的中央全会.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的重要成果之一是公 ...查看


  • 浅谈依法治国方略
  • 浅谈依法治国方略 行政15-1,卢建华,1513010112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发展社会主 义政治文明以及不断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迫切要求,只要坚持做到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不断 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查看


  • 依法治国是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核心
  • 依法治国是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核心 中国社会科学院政治学所副研究员 孙彩红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中提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这是第一次在党的纲领性 ...查看


  • [贯彻依法治国方略全面推进依法治市]100题
  • <贯彻依法治国方略 全面推进依法治市>100题 一. 单项选择题 1.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作出的战略部署,加快建设(A ),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研究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 A.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B.社会主义 ...查看


  • 论中国法治建设
  • 论中国法治建设 摘要: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有着重大意义.长期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不断深入探索社会主义国家治国理政的特点和规律,努力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国家治理现代化进程.然而我国仍处于社会 ...查看


  • 坚持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务求"四个统一"
  •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唯一正确道路,也是贯穿<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下称<决定>)的一条红线.作为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成就和经验 ...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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