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贝马斯公共领域理论简述

哈贝马斯公共领域理论简述

摘 要:市民社会理论在历史发展中经历了政治社会、经济社会和文化社会三个阶段,哈贝马斯在市民社会理论第三阶段即文化社会的基础上发展出了公共领域理论。在哈贝马斯看来,公共领域是国家权力与市场经济之间的缓冲地带,其核心诉求是通过观念和文化的力量对抗政治权力,用观念启蒙来影响公众和政治权力持有者,不断发扬和扩大民主。哈贝马斯的公共领域理论对于规范政治权力、促进后发国家理解现代性问题、启示人类解放的途径都有着积极的作用。

关键词:哈贝马斯;市民社会;公共领域

按照哈贝马斯的论述,从19世纪末到20世纪中叶,在全球范围内兴起了各种形态的国家主义。在西方,打着凯恩斯主义旗号的国家干预政策逐渐大行其道,名学宿儒绞尽脑汁为新兴的国家主义寻找学理上的论证和支撑;东方一些国家则以列宁主义为核心,建立起国家覆盖和管理社会生活所有领域的新制度。然而,当国家主义的弊端尽显无遗的时候,当国家和社会都不堪重负的时候,学术界又开始寻找一度迷失的市民社会理念,试图重建政治国家与社会的合理关系。在哈贝马斯看来,政治国家与市民社会二分的现代性理想依然有着强烈的影响力和感召力,如何发挥市民社会的自治和自主量、如何复兴公共领域的理性的批判性将成为今后一段时间学术界重点探讨的问题。

市民社会理论的发展经过了三个阶段: (1)政治社会、公民社会和文明社会阶段。它主要包括古希腊和近代早期的市民社会思想。亚里士多德的概念,就既有公民社会和政治社会的意思,又指文明社会和道德社会。亚里士多德对城邦和家庭做出的区分,成为后世划分公共领域和私人领域的先声。受古典市民社会概念的影响,近代早期的霍布斯、洛克和卢梭等人都提出了在政治社会和自然社会二分中界定市民社会的主张。在这些理论家看来,在自然社会里,或者充满争斗,或者无法永远保持自由和平等的状态,所以人们需要通过缔结契约的方式来克服前政治和前国家的自然社会的弊端。(2)经济社会阶段。主要包括黑格尔和马克思的市民社会理论,他们的理论认为市民社会是一定历史阶段的经济生活以及在此基础上的社会自组织生活。他们的理论也是对现代社会日益被划分为经济社会和政治国家的社会现实的反映。但是,马克思认为市民社会的解放并不是人类的解放,市民社会的解放充其量不过是有财产的人的解放,而人类的解放需要通过市民社会的自我扬弃来实现。(3)文化社会阶段。主要包括葛兰西、法兰克福学派等从事文化批判和建构的学者与学派。在葛兰西看来,“市民社会所包括的不是‘整个物质关系’,而是整个思想文化关系;不是‘整个商业和工业关系’,而是整个知识和精神生活”。葛兰西开辟的市民社会理论成为后来法兰克福学派的社会批判理论的重要基础。哈贝马斯是当代市民社会理论的集大成者,他不仅在市民社会理论的基础上提出了“公共领域”概念,而且建设性地研究了公共领域的发展路径和结构转型,为后发国家理解现代性问题提供了一个新的理论视角。

哈贝马斯的公共领域——狭义上的市民社会与国家公共权力之间的缓冲地带。

随着哈贝马斯的著作《公共领域的结构转型》传入中国,公共领域开始成为中国学人关注的新领域和新课题。哈贝马斯认为公共领域实际上是狭义上的市民社会与国家公共权力之间的缓冲地带。克雷格·卡尔霍恩曾指出“正如查尔斯·:泰勒指出的那样,至关重要的是区分市民社会话语中的两大分支:其中之一沿着弗格森和斯密的进路,强调市民社会所具有的经济体系特征,另一分支则追随孟德斯鸠、卢梭和托克维尔,强调由自主团体所产生的社会关系。”所谓狭义的市民社会,是指市民社会所具有的经济体系特征,也就是市场经济体系。在哈贝马斯看来,公共领域居于公共权力与市场经济体系之间,在这一缓冲地带,其“核心机制是由非国家和非经济组织在自愿基础上组成的。这样的组织包括教会、文化团体和学会,还包括了独立的传媒、运动和娱乐协会、辩论俱乐部、市民论坛和市民协会,此外还包括职业团体、政治党派、工会和其他组织等”。它一开始的主要诉求是:“要求拥有自上管辖的公域,用它来反对公共权力自身,使后者介入争论——关于商品交换和社会劳动这个基本上是私化的、但又同公众相关的领域中的支配性普通规则的争论。这种政治对抗的媒介是奇特的、没有历史先例的,那就是:人民对他们理性的公开运用。”也就是说,处于公共领域的人们不是为了获得政权,而是要改变政权。通过把一切都大白于天下、通过理性的辩论的方式而不是血淋淋的屠戮来进行民意与政权的博弈,以彰显现代性和现代文明的原则。

如果说现代性理想的核心是人的独立性,那么体现这一原则的社会组织框架就是普遍的契约。政治公共领域不过是持续不断地用这一原则去提醒和警醒公共权力机关,敦促它们更好地履行契约。它在很大程度上是一个论坛,“在这个论坛中私人身份的人们聚集一起形成一种公众,准备迫使公共权力在公共舆论面前证明自己的合法性。众人发展成为公众臣民发展成为进行推论的主体,接受上面指导的人发展成为统治权威的对手。„„凡受到公众评判的东西便获得公共性。公共领域除了行使政治功能,还自觉担负起关注公共自觉、群体认同和共同利益等任务。

在一些持有极端“原子式个人主义”观点的人看来,个人是独立自足的,他或她原本可以不去承担这样的责任,但正如汉娜·阿伦特所说,“一切人类活动都要受到如下事实的制约:即人必须共同生活在一起”。既然生活在一起,就会产生共同操心,所以任何时代、任何组织都需要有关心群体存续的人,否则社会组织就会消亡,个人也没有了存在的基础。个人这种自主、自愿参与公共事务的情怀就是公共精神。公共精神自古有之,但直到现代社会,直到出现了真正意义上的公共领域,它才获得了充分的展现,才有了切实合理的基础。

大致说来,哈贝马斯对公共领域的研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意思:

(一)公共领域意味着依靠话语交往形成公共舆论,使公共理性成为具有约束力的、文明的影响力。人们之间的关系受暴力、经济力量和表现为话语的文化力量的协调和制约。在前现代社会,暴力和经济力量居于主导地位。而随着现代社会的发展,表达自由、良知自由成为人的基本权利之一,人类的各种关系一般都要经过康德所说的“自己立法,自己遵守”的文化影响力的规范和制约。公共领域所形成的公共舆论就成为暴力和经济力量之外的另一个重要权力,不断经受其论证力量拷问的政治权力也具有了越来越大的合法性。

(二)哈贝马斯主要探讨了资产阶级政治公共领域。资产阶级政治公共领域的

产生离不开政治国家与经济社会的分化。政治国家不是封建专制权力(主权在君),而是权力公共化主权在民。经济社会也不是封闭的私人庄园,而是开放的交换和需要体系。在经济独立的基础上,资产阶级政治公共领域有了挑战政治权力的资本,其目的是通过非政治、非经济的自愿团体发掘民主思想的资源,通过自愿团体讨论形成的公共舆论来启蒙公众、制约政治权力。同时,资产阶级政治公共领域的目的不是夺取政权,而是要使得政权产生和发挥作用的原则更加合理与合法。

(三)随着福利资本主义社会的来临,政治国家与经济社会产生了融合的趋势,这严重影响了资产阶级公共领域的生存空间、独立性以及批判性,文化批判的公众的公共领域也被文化消费的大众的公共领域所取代,公共领域失去了应有的价值和冲劲。

(四)公共领域有着诸如古代公共领域如古希腊城邦政治、代表型公共领域、资产阶级公共领域、平民公共领域和大众文化公共领域等形式。

(五)公共领域起初在哈贝马斯那里只是私人领域(与公共权力领域相对的领域)之内的公共领域,后来哈贝马斯有意识地弱化了公共领域与市场经济的联系,把公共领域视为公共权力领域与私人领域之间的一个中间地带和缓冲地带。并且,公共领域起初是植根在市民社会经济领域之上的;而到后来,公共领域与市民社会自治的文化领域几乎成了同义词。

哈贝马斯的公共领域概念有着一以贯之的核心内容,那就是重视文化和观念的力量,主张用动口而不是动手的力量来影响和制约政治权力,促进政治权力的文明化、合理化、合法化。而且公共领域最可贵的是它的批判精神,通过观念和文化的力量对抗政治权力,用观念启蒙来影响公众和政治权力持有者,不断发扬和扩大民主。可以说哈贝马斯不遗余力地在发掘理性与启蒙的资源,执著地用观念的力量来对抗和引导经验和现实的力量,难怪有人指责他的理论的乌托邦色彩太浓厚。但乌托邦难道不是人类脱离动物状态以后一种催人向上的力量吗?它在某种程度上不是使人更像人吗?如果这个世界缺少了哈贝马斯这样的理想主义者,人类岂不是要堕落到连梦想和信仰都没有的地步吗?

哈贝马斯的公共领域理论不断反思、批判和构造现代性理想实现的程度和方式,它敦促公共权力意识到自己的边界,以各种形式唤起不同民族和地域的认同感,甚至为弱势群体反映自己的呼声提供了渠道,成了社会的良心和智囊。哈贝马斯公共领域理论的核心诉求是致力于通过话语交往把公共性问题带入光亮中,以维护文化在人类生活中的重要地位。

参考文献:

1、于海,西方社会思想史[M] 复旦大学出版社2005

2、哈贝马斯 公共领域的结构转型[M] 曹卫东等译 学林出版社1999

3、康德 历史理性批判文集[M] 何兆武 译商务印书馆1990

哈贝马斯公共领域理论简述

摘 要:市民社会理论在历史发展中经历了政治社会、经济社会和文化社会三个阶段,哈贝马斯在市民社会理论第三阶段即文化社会的基础上发展出了公共领域理论。在哈贝马斯看来,公共领域是国家权力与市场经济之间的缓冲地带,其核心诉求是通过观念和文化的力量对抗政治权力,用观念启蒙来影响公众和政治权力持有者,不断发扬和扩大民主。哈贝马斯的公共领域理论对于规范政治权力、促进后发国家理解现代性问题、启示人类解放的途径都有着积极的作用。

关键词:哈贝马斯;市民社会;公共领域

按照哈贝马斯的论述,从19世纪末到20世纪中叶,在全球范围内兴起了各种形态的国家主义。在西方,打着凯恩斯主义旗号的国家干预政策逐渐大行其道,名学宿儒绞尽脑汁为新兴的国家主义寻找学理上的论证和支撑;东方一些国家则以列宁主义为核心,建立起国家覆盖和管理社会生活所有领域的新制度。然而,当国家主义的弊端尽显无遗的时候,当国家和社会都不堪重负的时候,学术界又开始寻找一度迷失的市民社会理念,试图重建政治国家与社会的合理关系。在哈贝马斯看来,政治国家与市民社会二分的现代性理想依然有着强烈的影响力和感召力,如何发挥市民社会的自治和自主量、如何复兴公共领域的理性的批判性将成为今后一段时间学术界重点探讨的问题。

市民社会理论的发展经过了三个阶段: (1)政治社会、公民社会和文明社会阶段。它主要包括古希腊和近代早期的市民社会思想。亚里士多德的概念,就既有公民社会和政治社会的意思,又指文明社会和道德社会。亚里士多德对城邦和家庭做出的区分,成为后世划分公共领域和私人领域的先声。受古典市民社会概念的影响,近代早期的霍布斯、洛克和卢梭等人都提出了在政治社会和自然社会二分中界定市民社会的主张。在这些理论家看来,在自然社会里,或者充满争斗,或者无法永远保持自由和平等的状态,所以人们需要通过缔结契约的方式来克服前政治和前国家的自然社会的弊端。(2)经济社会阶段。主要包括黑格尔和马克思的市民社会理论,他们的理论认为市民社会是一定历史阶段的经济生活以及在此基础上的社会自组织生活。他们的理论也是对现代社会日益被划分为经济社会和政治国家的社会现实的反映。但是,马克思认为市民社会的解放并不是人类的解放,市民社会的解放充其量不过是有财产的人的解放,而人类的解放需要通过市民社会的自我扬弃来实现。(3)文化社会阶段。主要包括葛兰西、法兰克福学派等从事文化批判和建构的学者与学派。在葛兰西看来,“市民社会所包括的不是‘整个物质关系’,而是整个思想文化关系;不是‘整个商业和工业关系’,而是整个知识和精神生活”。葛兰西开辟的市民社会理论成为后来法兰克福学派的社会批判理论的重要基础。哈贝马斯是当代市民社会理论的集大成者,他不仅在市民社会理论的基础上提出了“公共领域”概念,而且建设性地研究了公共领域的发展路径和结构转型,为后发国家理解现代性问题提供了一个新的理论视角。

哈贝马斯的公共领域——狭义上的市民社会与国家公共权力之间的缓冲地带。

随着哈贝马斯的著作《公共领域的结构转型》传入中国,公共领域开始成为中国学人关注的新领域和新课题。哈贝马斯认为公共领域实际上是狭义上的市民社会与国家公共权力之间的缓冲地带。克雷格·卡尔霍恩曾指出“正如查尔斯·:泰勒指出的那样,至关重要的是区分市民社会话语中的两大分支:其中之一沿着弗格森和斯密的进路,强调市民社会所具有的经济体系特征,另一分支则追随孟德斯鸠、卢梭和托克维尔,强调由自主团体所产生的社会关系。”所谓狭义的市民社会,是指市民社会所具有的经济体系特征,也就是市场经济体系。在哈贝马斯看来,公共领域居于公共权力与市场经济体系之间,在这一缓冲地带,其“核心机制是由非国家和非经济组织在自愿基础上组成的。这样的组织包括教会、文化团体和学会,还包括了独立的传媒、运动和娱乐协会、辩论俱乐部、市民论坛和市民协会,此外还包括职业团体、政治党派、工会和其他组织等”。它一开始的主要诉求是:“要求拥有自上管辖的公域,用它来反对公共权力自身,使后者介入争论——关于商品交换和社会劳动这个基本上是私化的、但又同公众相关的领域中的支配性普通规则的争论。这种政治对抗的媒介是奇特的、没有历史先例的,那就是:人民对他们理性的公开运用。”也就是说,处于公共领域的人们不是为了获得政权,而是要改变政权。通过把一切都大白于天下、通过理性的辩论的方式而不是血淋淋的屠戮来进行民意与政权的博弈,以彰显现代性和现代文明的原则。

如果说现代性理想的核心是人的独立性,那么体现这一原则的社会组织框架就是普遍的契约。政治公共领域不过是持续不断地用这一原则去提醒和警醒公共权力机关,敦促它们更好地履行契约。它在很大程度上是一个论坛,“在这个论坛中私人身份的人们聚集一起形成一种公众,准备迫使公共权力在公共舆论面前证明自己的合法性。众人发展成为公众臣民发展成为进行推论的主体,接受上面指导的人发展成为统治权威的对手。„„凡受到公众评判的东西便获得公共性。公共领域除了行使政治功能,还自觉担负起关注公共自觉、群体认同和共同利益等任务。

在一些持有极端“原子式个人主义”观点的人看来,个人是独立自足的,他或她原本可以不去承担这样的责任,但正如汉娜·阿伦特所说,“一切人类活动都要受到如下事实的制约:即人必须共同生活在一起”。既然生活在一起,就会产生共同操心,所以任何时代、任何组织都需要有关心群体存续的人,否则社会组织就会消亡,个人也没有了存在的基础。个人这种自主、自愿参与公共事务的情怀就是公共精神。公共精神自古有之,但直到现代社会,直到出现了真正意义上的公共领域,它才获得了充分的展现,才有了切实合理的基础。

大致说来,哈贝马斯对公共领域的研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意思:

(一)公共领域意味着依靠话语交往形成公共舆论,使公共理性成为具有约束力的、文明的影响力。人们之间的关系受暴力、经济力量和表现为话语的文化力量的协调和制约。在前现代社会,暴力和经济力量居于主导地位。而随着现代社会的发展,表达自由、良知自由成为人的基本权利之一,人类的各种关系一般都要经过康德所说的“自己立法,自己遵守”的文化影响力的规范和制约。公共领域所形成的公共舆论就成为暴力和经济力量之外的另一个重要权力,不断经受其论证力量拷问的政治权力也具有了越来越大的合法性。

(二)哈贝马斯主要探讨了资产阶级政治公共领域。资产阶级政治公共领域的

产生离不开政治国家与经济社会的分化。政治国家不是封建专制权力(主权在君),而是权力公共化主权在民。经济社会也不是封闭的私人庄园,而是开放的交换和需要体系。在经济独立的基础上,资产阶级政治公共领域有了挑战政治权力的资本,其目的是通过非政治、非经济的自愿团体发掘民主思想的资源,通过自愿团体讨论形成的公共舆论来启蒙公众、制约政治权力。同时,资产阶级政治公共领域的目的不是夺取政权,而是要使得政权产生和发挥作用的原则更加合理与合法。

(三)随着福利资本主义社会的来临,政治国家与经济社会产生了融合的趋势,这严重影响了资产阶级公共领域的生存空间、独立性以及批判性,文化批判的公众的公共领域也被文化消费的大众的公共领域所取代,公共领域失去了应有的价值和冲劲。

(四)公共领域有着诸如古代公共领域如古希腊城邦政治、代表型公共领域、资产阶级公共领域、平民公共领域和大众文化公共领域等形式。

(五)公共领域起初在哈贝马斯那里只是私人领域(与公共权力领域相对的领域)之内的公共领域,后来哈贝马斯有意识地弱化了公共领域与市场经济的联系,把公共领域视为公共权力领域与私人领域之间的一个中间地带和缓冲地带。并且,公共领域起初是植根在市民社会经济领域之上的;而到后来,公共领域与市民社会自治的文化领域几乎成了同义词。

哈贝马斯的公共领域概念有着一以贯之的核心内容,那就是重视文化和观念的力量,主张用动口而不是动手的力量来影响和制约政治权力,促进政治权力的文明化、合理化、合法化。而且公共领域最可贵的是它的批判精神,通过观念和文化的力量对抗政治权力,用观念启蒙来影响公众和政治权力持有者,不断发扬和扩大民主。可以说哈贝马斯不遗余力地在发掘理性与启蒙的资源,执著地用观念的力量来对抗和引导经验和现实的力量,难怪有人指责他的理论的乌托邦色彩太浓厚。但乌托邦难道不是人类脱离动物状态以后一种催人向上的力量吗?它在某种程度上不是使人更像人吗?如果这个世界缺少了哈贝马斯这样的理想主义者,人类岂不是要堕落到连梦想和信仰都没有的地步吗?

哈贝马斯的公共领域理论不断反思、批判和构造现代性理想实现的程度和方式,它敦促公共权力意识到自己的边界,以各种形式唤起不同民族和地域的认同感,甚至为弱势群体反映自己的呼声提供了渠道,成了社会的良心和智囊。哈贝马斯公共领域理论的核心诉求是致力于通过话语交往把公共性问题带入光亮中,以维护文化在人类生活中的重要地位。

参考文献:

1、于海,西方社会思想史[M] 复旦大学出版社2005

2、哈贝马斯 公共领域的结构转型[M] 曹卫东等译 学林出版社1999

3、康德 历史理性批判文集[M] 何兆武 译商务印书馆19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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