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西宝电子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编号:XB-BM-03
保密管理制度 版本/修改:A/0
保密奖惩制度 第 1 页 共2 页
保密奖惩制度
1目的和适用范围
为了加强保密管理,确保国家秘密和公司商业秘密的安全,保障科研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全体员工和在本公司区域内发生违反保密管理规定行为的外单位组织和人员
2管理内容与方法
2.1保密工作做得好的部门或个人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将由公司给予表彰和奖励,或报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表彰。
1在危急情况下保护国家秘密安全的;
(2)对泄密行为及时举报的;
(3)发现他人泄密或可能泄密,立即采取补救措施避兔或减轻损害后果的;
(4)对盗窃、抢劫、破坏、刺探、出卖、非法持有国家秘密的行为敢于斗争或对侦破泄密案件有功的;
(5)在涉及国家秘密的专项活动中,严守国家秘密,对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做出重要贡献的;
(6)对保密技术措施有发明创造或改进,为保密工作做出贡献的;
(7)长期从事涉密专业工作,未出现任何失、泄密的;
(8)长期从事保密工作,事迹突出的;
(9)长期经管秘密的专职人员,忠于职守确保国家秘密安全的。
2.2违反公司保密规定和国家的保密法律法规,对国家秘密和公司商业秘密的安全构成威胁 或发生失泄密事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依照本制度处理。
2.3对违反保密管理规定的组织或人员,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
2.4领导对保密工作不研究、不部署、不检查或对所管职工不教育,保密制度不全,保密管理不力,防范措施不落实,尚未造成后果的,应予批评,限期整改,屡教不改,造成失泄密事故的,在处罚直接责任人外,同时追究直接领导者和主要领导者的责任。
2.5处理的种类与运用
(1)限期整改。
(2)通报批评。
(3)罚款: 100元以上, 1000元以下。条款中另有规定的,按规定处理。
(4)行政警告、记过、撤职、开除。
根据违纪情形,以上四种处理可以合并使用。
2.6违反保密管理行为和处罚
2.6.1有以下违反保密管理行为之一,但未发生泄密后果,处1000元以下罚款或限期整改、通报批评。
(1)秘密文件、图纸资料等乱丢乱放,使国家秘密处于失控状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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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未经领导同意,擅自将秘密文件图纸资料或涉密便携式计算机及其他涉密载体带出公司外的;
(3)未经许可在公司摄影、录像的;
(4)在非涉密计算机设备或非保密本上储存和记录涉密信息的;
(5)未经申请登记对外联机的;
(6)在涉密计算机中运行游戏、DVD、VCD等非工作活动的;
(7)未经批准擅自复印或私自留存秘密文件、图纸资料的;
(8)载有国家秘密事项的文件、图纸资料,漏定密级或未标明密级标识的;
(9)在普通邮政和无保密措施的通信设施中传递秘密事项的;
(10)携带秘密材料游览、参观、探亲、访友、宴请和进入涉外场所的;
(11)将秘密文件、图纸资料和内部刊物等出售给废品回收站的;
(12)未经申请批准的,私自带领外单位人员在公司保密要害部门(位)参观的;
(13)保密专用设施未按规定安装、使用、保管、维护,经指出后,屡教不改的,或管理不严遗失保密防范设施的。
2.6.2有以下违反保密管理行为之一,处5000元以下罚款或者行政警告、记过。
(1)遗失秘密文件、图纸、资料的;
(2)漏定或未定密级造成泄密的或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
(3)在无保密措施的通信中传递秘密信息,造成后果的;
(4)在公开发表的文章、报道或在公众网上泄露国家秘密造成后果的;
(5)故意输入计算机病毒以及其他有害数据,危害计算机信息安全的;
(6)将涉密计算机设备或网络私自联接公众网络的;
(7)防范工作不到位,而未能及时整改,造成泄密事故的;
(8)在工作中产生重大泄密隐患,对国家秘密、公司商业秘密的安全产生潜在危险的。
2.6.3有以下违反保密管理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处10000元以下罚款或者行政警告、记过、撤职、开除;
(l)对保密工作不重视,遗失秘密文件、图纸资料二次以上的;
(2)利用国家秘密信息或公司商业秘密谋取个人或小团体利益的;
(3)发生泄密事件,给公司生产经营和声誉造成重大损害的;
(4)向外籍人员泄露国家秘密,造成泄密事故的。
2.6.4由于保密制度不健全,防范措施不到位,保密管理不严密,保密教育不落实,而多次 违反保密管理规定或发生失泄密事件的,在处理当事人的同时,还将对部门处以2000元至20000元处罚。
2.7裁决与执行
2.7.1对违反保密管理行为的处罚,由公司保密办公室裁决,对违反保密管理者的行政处分,由所在部门按有关规定的程序,报公司人力资源部处理。
2.7.2对受处罚人的罚款,在接到罚款通知后五日内送交公司保密办公室,无正当理由逾期 不交纳的,由公司直接从其工资中扣除。
2.8本制度自2009年9月6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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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的和适用范围
为了加强保密管理,确保国家秘密和公司商业秘密的安全,保障科研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全体员工和在本公司区域内发生违反保密管理规定行为的外单位组织和人员
2管理内容与方法
2.1保密工作做得好的部门或个人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将由公司给予表彰和奖励,或报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表彰。
1在危急情况下保护国家秘密安全的;
(2)对泄密行为及时举报的;
(3)发现他人泄密或可能泄密,立即采取补救措施避兔或减轻损害后果的;
(4)对盗窃、抢劫、破坏、刺探、出卖、非法持有国家秘密的行为敢于斗争或对侦破泄密案件有功的;
(5)在涉及国家秘密的专项活动中,严守国家秘密,对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做出重要贡献的;
(6)对保密技术措施有发明创造或改进,为保密工作做出贡献的;
(7)长期从事涉密专业工作,未出现任何失、泄密的;
(8)长期从事保密工作,事迹突出的;
(9)长期经管秘密的专职人员,忠于职守确保国家秘密安全的。
2.2违反公司保密规定和国家的保密法律法规,对国家秘密和公司商业秘密的安全构成威胁 或发生失泄密事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依照本制度处理。
2.3对违反保密管理规定的组织或人员,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
2.4领导对保密工作不研究、不部署、不检查或对所管职工不教育,保密制度不全,保密管理不力,防范措施不落实,尚未造成后果的,应予批评,限期整改,屡教不改,造成失泄密事故的,在处罚直接责任人外,同时追究直接领导者和主要领导者的责任。
2.5处理的种类与运用
(1)限期整改。
(2)通报批评。
(3)罚款: 100元以上, 1000元以下。条款中另有规定的,按规定处理。
(4)行政警告、记过、撤职、开除。
根据违纪情形,以上四种处理可以合并使用。
2.6违反保密管理行为和处罚
2.6.1有以下违反保密管理行为之一,但未发生泄密后果,处1000元以下罚款或限期整改、通报批评。
(1)秘密文件、图纸资料等乱丢乱放,使国家秘密处于失控状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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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未经领导同意,擅自将秘密文件图纸资料或涉密便携式计算机及其他涉密载体带出公司外的;
(3)未经许可在公司摄影、录像的;
(4)在非涉密计算机设备或非保密本上储存和记录涉密信息的;
(5)未经申请登记对外联机的;
(6)在涉密计算机中运行游戏、DVD、VCD等非工作活动的;
(7)未经批准擅自复印或私自留存秘密文件、图纸资料的;
(8)载有国家秘密事项的文件、图纸资料,漏定密级或未标明密级标识的;
(9)在普通邮政和无保密措施的通信设施中传递秘密事项的;
(10)携带秘密材料游览、参观、探亲、访友、宴请和进入涉外场所的;
(11)将秘密文件、图纸资料和内部刊物等出售给废品回收站的;
(12)未经申请批准的,私自带领外单位人员在公司保密要害部门(位)参观的;
(13)保密专用设施未按规定安装、使用、保管、维护,经指出后,屡教不改的,或管理不严遗失保密防范设施的。
2.6.2有以下违反保密管理行为之一,处5000元以下罚款或者行政警告、记过。
(1)遗失秘密文件、图纸、资料的;
(2)漏定或未定密级造成泄密的或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
(3)在无保密措施的通信中传递秘密信息,造成后果的;
(4)在公开发表的文章、报道或在公众网上泄露国家秘密造成后果的;
(5)故意输入计算机病毒以及其他有害数据,危害计算机信息安全的;
(6)将涉密计算机设备或网络私自联接公众网络的;
(7)防范工作不到位,而未能及时整改,造成泄密事故的;
(8)在工作中产生重大泄密隐患,对国家秘密、公司商业秘密的安全产生潜在危险的。
2.6.3有以下违反保密管理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处10000元以下罚款或者行政警告、记过、撤职、开除;
(l)对保密工作不重视,遗失秘密文件、图纸资料二次以上的;
(2)利用国家秘密信息或公司商业秘密谋取个人或小团体利益的;
(3)发生泄密事件,给公司生产经营和声誉造成重大损害的;
(4)向外籍人员泄露国家秘密,造成泄密事故的。
2.6.4由于保密制度不健全,防范措施不到位,保密管理不严密,保密教育不落实,而多次 违反保密管理规定或发生失泄密事件的,在处理当事人的同时,还将对部门处以2000元至20000元处罚。
2.7裁决与执行
2.7.1对违反保密管理行为的处罚,由公司保密办公室裁决,对违反保密管理者的行政处分,由所在部门按有关规定的程序,报公司人力资源部处理。
2.7.2对受处罚人的罚款,在接到罚款通知后五日内送交公司保密办公室,无正当理由逾期 不交纳的,由公司直接从其工资中扣除。
2.8本制度自2009年9月6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