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号关于为农村原民办代课教师发放养老补助细则的

兴教字„2012‟14 号

兴隆县教育局 关于农村原民办代课教师发放教龄补助 人员资格认定实施细则

(二 0 一二年五月二十一日) 依据《兴隆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兴隆县关于为农村原民办 代课教师发放教龄补助实施方案的通知》(兴政通[2012]21 号)精神,教育局负责农村原民办代课教师身份和教龄认定工 作,认定工作是为农村原民办、代课教师发放教龄补助实施方 案中的重要环节,涉及人数多、时间跨度长、工作量大、影响 面广、政策性强、矛盾突出,各涉及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做好 宣传、组织实施工作。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定如下实施细则。 一、健全组织 各学区中心校要积极协调乡镇政府成立专门领导小组,负 责组织实施此项工作。要抽调精干力量成立农村原民办、代课

1

教师身份及教龄认定工作小组,按照“以辖区为主、客观公正、 实事求是、积极稳妥”的工作原则,采取以物证为主、组织调 查为辅、人证做为参考的主要措施,负责本地初审核实及上报 结果工作;县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对个人提出的申请和相关原始 材料进行审核认定,工作办公室设在教育局人事股,电话 0314-5052759。 二、政策宣传(5 月 21 日-25 日) 充分利用兴隆教育信息网, 乡镇、 村级政务公开栏和广播, 召开教师会、村干部会等多种途径,采取通俗易懂的方式,重 点宣传开展此项工作的重要意义、基本原则和政策标准,要逐 级把政策宣传到乡镇、村、校,宣传到政策涉及的对象,使他 们尽快掌握政策,了解申办程序,清楚所要提供的材料,并及 时提出申请。 三、初审上报(5 月 26 日-7 月 15 日) 1、本人申请(5 月 26 日-6 月 15 日) 符合政策人员到学区中心校领取《兴隆县农村原民办、代 课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见附件 1),如实填写基本情况, 据实提供本人时任学校的领导、同事、所教学生及学校所在村 的时任村干部基本情况(现县外供职及直系亲属除外),其中 时任同事、所教学生最好具有公职身份。申请人要对本人的申 请作出承诺,当地公安派出所要对申请人是否曾刑事犯罪、户 籍、年龄认定等拿出具体意见,当地计划生育机构要对申请人 是否曾违反过计划生育政策拿出具体意见,乡镇专项领导小组 要对申请人是否违反过国家政策、规定被开除或清退拿出具体

2

意见。 2、资格初审(6 月 16 日-6 月 30 日) (1)受理申请:符合政策人员持《兴隆县农村原民办、 代课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到乡镇的认定工作小组进行资格初 审。初审时需提交与之相关的证明材料:本人身份证、户口本 的原件和复印件,新农保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

;任教身份及教 龄原件证明材料及复印件。包括:原任学校及主管部门保存的 能反映原民办、代课教师等有效信息资料,如村或校民办(代 课)教师任用证明、任教的荣誉证、领取工资凭证、任教学生 毕业照片、学校的分工或考勤表及其他能说明工作经历的证明 等材料。 (2)外调查证:认定工作小组分组根据申请人提供的证 明人信息外调查证(以组为单位,查证不少于 2 人),每个证 明人要出具单行的证明材料(式样见附件 2) (3)初审公示:初审结果要在所在乡镇、村、学区(校) 公示一周。对于公示无异议的,乡镇专项工作领导小组要逐人 写出公示结果(式样见附件 3),对于公示有异议的,乡镇专 项工作领导小组要对被举报的人员情况进行查证核实,并对查 证核实结果再次进行公示。如还有异议,按照“谁主张、谁举 证”的原则,由举报人提供证明材料,报县专项工作领导小组 进行查证核实。 以政策性迁移和结婚等原因户口迁移到外县(区)的符合 条件人员,向户口所在地申报,由原工作县(区)协助做好调 查取证、认定和公示工作。

3

3、组卷上报(7 月 1 日-7 月 15 日) 公示无异议后,乡镇专项工作领导小组认真填写《兴隆县 农村原民办教师、代课教师资格认定表》(附件 4)和《兴隆 县农村原民办教师、代课教师发放教龄补助审批表》 (附件 5) 并组卷上报县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卷上报时将所有申 请认定材料整理建档,要求每人两个档案袋,其中一个档案袋 装申请认定材料原件,一个档案袋装申请认定材料复印件(所 有材料的复印件均要加盖学区中心校公章)。申请认定材料复 印件组卷时按照《兴隆县农村原民办、代课教师资格认定申请 表》、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新农保证明、任教原始证实材料、 证明人证言材料、外调查证核实材料、公示结果的先后顺序组 卷装订,另外将《兴隆县农村原民办教师、代课教师资格认定 表》和《兴隆县农村原民办教师、代课教师发放教龄补助审批 表》散装到申请认定材料复印件的档案袋中。同时将《兴隆县 农村原民办、代课教师情况统计表》(附件 6)报教育局备案, 电子版发至 jyjrsg2759@126. com 邮箱。 截止 2012 年 1 月 1 日年满 60 周岁且符合政策规定人员和 截止 2012 年 1 月 1 日符合政策规定但未年满 60 周岁的人员的 资格初审核实材料分时分组分别上报。 四、复审上报(7 月 20 日-8 月 15 日) 县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乡镇的上报材料本着“遵 照事实,严格把关”的原则进行逐人复审,对证明材料存在问 题的还要进一步核实取证,确定复审结果,

并在乡镇、街道办 事处、村、学区(校)再次公示,公示期为一周。

4

五、核准发放(8 月 16 日-8 月 31 日) 最终认定结果由县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复审认定后,报市专 项工作领导小组核定,并报省专项工作领导小组批准。教龄补 助实际的发放根据规定执行。

附件: 1、兴隆县农村原民办、代课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2、证明人出具单行证明材料样式 3、乡镇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公示结果样式 4、兴隆县农村原民办、代课教师资格认定表 5、兴隆县农村原民办、代课教师发放养老补助审批表 6、兴隆县农村原民办、代课教师情况统计表

[此件发至:各学区中心校]

抄 送:县直相关单位,各乡镇 兴隆县教育局办公室 二 0 一二年五月二十一日印 (共印 40 份)

5

附件 1

姓 名 身份证号

兴隆县农村原民办、代课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性 别 出生年月 是否被企事业单位正式录用 是□ 否□ 累计 教龄 近 一 免 照 期 寸 冠 片

截止至 2003 年底的参加工作情况(只填写在农村公办中小学的从教经历) 第一次 年 月至 家庭住址 类 别 年 月 乡(镇) 农村原民办教师 年 村 第二次 月至 年 月 年 第三次 月至 年 月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农村原代课教师

证明人

是否农村户口

是□

否□

申请人工作简历 任教学校及具体经历:

现住址及联系电话

时任村干部 时任校领导

第一次 离岗原因: 申 请 人 工 作 情 况

时任同事 时任学生

任教学校及具体经历:

时任村干部 时任校领导

第二次 离岗原因:

时任同事 时任学生

任教学校及具体经历:

时任村干部 时任校领导

第三次 离岗原因:

时任同事 时任学生

申请人承诺: 本人签字: 年 当地公安派出所意见: 主管领导签字: 年 月 当地计划生育机构意见: 主管领导签字: 年 月 乡镇专项领导小组意见: 主管领导签字: 年 月 日(公章) 注:1.请在“□”内打“√” 。2.本人须承诺填写信息真实可信,还要写清如有弄虚作假,承担 相应责任字样;当地公安派出所主要证明申请人是否曾刑事犯罪、户籍、年龄认定等;当地计 划生育机构主要证明申请人是否曾违反过计划生育政策;乡镇专项领导小组主要证明申请人是 否违反过国家政策、规定被开除或清退。

6

(本人指纹) 月 日 (公章) 日 (公章) 日

附件 2

证明人材料(式样)

我是***,现家庭住址是***县****乡镇***村,联系电 话是:*****。 我证明***于***年***月至***年***月曾在***乡镇** 村***学校任民办(代课)教师, (并证明申请人任教基本情 况和离岗原因) ,当时我是*******。 (要写清自己本人的身 份:校领导、同事、同学或学校所在村的时

任村干部,时任 村干部还要写清自己当时所任的职务。 )如证言经组织查实 与实际情况不符,我愿意承担相应的责

证明人签字: 年

(指纹)

7

附件 3

公示结果(式样)

***同志,农村户籍,离开教师岗位后一直未被企事业 单位正式录用,现住址:********。该同志**年**月**日起 在***村**学校任民办(代课)教师,先后在***村**学校、 ***村**学校任教,截止到 2003 年底累计工作年限**年,未 因刑事犯罪或违反国家政策、规定被开除或清退,经公示无 异议,同意本人申请领取教龄补助。

公示期限:**月**日至**月**日

**乡镇专项领导小组(公章)

**年**月**日

8

附件 4 兴隆县农村原民办、代课教师资格认定表

姓名 农村原民办 教师 农村原代课 教师 性别 □ □ 乡(镇) 任教起始时 间 离岗时间 村 联系电话 是否农村户 口 任教时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至 任教 详细 经历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本人签字: 乡镇 认定 小组 初审 意见 县专 项工 作领 导小 组意 见 任教学校 是□ 否□ 出生年月

类别 家庭 住址 身份 证号

任教年限

证明人(3-5 人)

盖章:

盖章: 年 月 日 备注:1、请在□内打“√” 。2、证明人最好是具有公职身份的原任教学校领导、 同事及原所教学生。3.此表一式三份,申请人、乡镇、县经办机构各持一份。

9

附件 5 兴隆县农村原民办、代课教师发放教龄补助审批表

姓名 农村原民办教 师 农村原代课教 师 性别 □ □ 任教起始时 间 离岗时间 村 联系电话 是否农村户口 教龄 月补助金额 是□ 否□ 出生年月 任教年 限

类别

家庭 住址 身份 证号 农村社保 号 本人意见

乡(镇)

签字: 县专项工 作领导小 组意见

盖章:

市专项工 作领导小 组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省专项工 作领导小 组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注:1.请在□内打“√”2..此表一式三份,申请人、县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县发 放机构各持一份。

10

附件 6 兴隆县农村原民办、代课教师情况统计表

上报单位:

出 序 号 姓 名 性 别 生 年 月 身份证 号码 家庭 住址 参 工 时 间 截止至 2003 年 年底累 计计算 教龄 发放 教龄 补助 时间

月发 放金 额

联系 电话

填报 类别

备 注

说明:1.按照截止到 2012 年 1 月 1 日满 60 周岁和未满 60 周岁分表填写,累计 计算工龄由大到小的顺序排序。2.填报类别为原民办教师或原代课教师。3.家庭 住址写到乡镇村, 身份证号需为二代号码,参工时间为首次时间。

11

兴教字„2012‟14 号

兴隆县教育局 关于农村原民办代课教师发放教龄补助 人员资格认定实施细则

(二 0 一二年五月二十一日) 依据《兴隆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兴隆县关于为农村原民办 代课教师发放教龄补助实施方案的通知》(兴政通[2012]21 号)精神,教育局负责农村原民办代课教师身份和教龄认定工 作,认定工作是为农村原民办、代课教师发放教龄补助实施方 案中的重要环节,涉及人数多、时间跨度长、工作量大、影响 面广、政策性强、矛盾突出,各涉及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做好 宣传、组织实施工作。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定如下实施细则。 一、健全组织 各学区中心校要积极协调乡镇政府成立专门领导小组,负 责组织实施此项工作。要抽调精干力量成立农村原民办、代课

1

教师身份及教龄认定工作小组,按照“以辖区为主、客观公正、 实事求是、积极稳妥”的工作原则,采取以物证为主、组织调 查为辅、人证做为参考的主要措施,负责本地初审核实及上报 结果工作;县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对个人提出的申请和相关原始 材料进行审核认定,工作办公室设在教育局人事股,电话 0314-5052759。 二、政策宣传(5 月 21 日-25 日) 充分利用兴隆教育信息网, 乡镇、 村级政务公开栏和广播, 召开教师会、村干部会等多种途径,采取通俗易懂的方式,重 点宣传开展此项工作的重要意义、基本原则和政策标准,要逐 级把政策宣传到乡镇、村、校,宣传到政策涉及的对象,使他 们尽快掌握政策,了解申办程序,清楚所要提供的材料,并及 时提出申请。 三、初审上报(5 月 26 日-7 月 15 日) 1、本人申请(5 月 26 日-6 月 15 日) 符合政策人员到学区中心校领取《兴隆县农村原民办、代 课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见附件 1),如实填写基本情况, 据实提供本人时任学校的领导、同事、所教学生及学校所在村 的时任村干部基本情况(现县外供职及直系亲属除外),其中 时任同事、所教学生最好具有公职身份。申请人要对本人的申 请作出承诺,当地公安派出所要对申请人是否曾刑事犯罪、户 籍、年龄认定等拿出具体意见,当地计划生育机构要对申请人 是否曾违反过计划生育政策拿出具体意见,乡镇专项领导小组 要对申请人是否违反过国家政策、规定被开除或清退拿出具体

2

意见。 2、资格初审(6 月 16 日-6 月 30 日) (1)受理申请:符合政策人员持《兴隆县农村原民办、 代课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到乡镇的认定工作小组进行资格初 审。初审时需提交与之相关的证明材料:本人身份证、户口本 的原件和复印件,新农保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

;任教身份及教 龄原件证明材料及复印件。包括:原任学校及主管部门保存的 能反映原民办、代课教师等有效信息资料,如村或校民办(代 课)教师任用证明、任教的荣誉证、领取工资凭证、任教学生 毕业照片、学校的分工或考勤表及其他能说明工作经历的证明 等材料。 (2)外调查证:认定工作小组分组根据申请人提供的证 明人信息外调查证(以组为单位,查证不少于 2 人),每个证 明人要出具单行的证明材料(式样见附件 2) (3)初审公示:初审结果要在所在乡镇、村、学区(校) 公示一周。对于公示无异议的,乡镇专项工作领导小组要逐人 写出公示结果(式样见附件 3),对于公示有异议的,乡镇专 项工作领导小组要对被举报的人员情况进行查证核实,并对查 证核实结果再次进行公示。如还有异议,按照“谁主张、谁举 证”的原则,由举报人提供证明材料,报县专项工作领导小组 进行查证核实。 以政策性迁移和结婚等原因户口迁移到外县(区)的符合 条件人员,向户口所在地申报,由原工作县(区)协助做好调 查取证、认定和公示工作。

3

3、组卷上报(7 月 1 日-7 月 15 日) 公示无异议后,乡镇专项工作领导小组认真填写《兴隆县 农村原民办教师、代课教师资格认定表》(附件 4)和《兴隆 县农村原民办教师、代课教师发放教龄补助审批表》 (附件 5) 并组卷上报县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卷上报时将所有申 请认定材料整理建档,要求每人两个档案袋,其中一个档案袋 装申请认定材料原件,一个档案袋装申请认定材料复印件(所 有材料的复印件均要加盖学区中心校公章)。申请认定材料复 印件组卷时按照《兴隆县农村原民办、代课教师资格认定申请 表》、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新农保证明、任教原始证实材料、 证明人证言材料、外调查证核实材料、公示结果的先后顺序组 卷装订,另外将《兴隆县农村原民办教师、代课教师资格认定 表》和《兴隆县农村原民办教师、代课教师发放教龄补助审批 表》散装到申请认定材料复印件的档案袋中。同时将《兴隆县 农村原民办、代课教师情况统计表》(附件 6)报教育局备案, 电子版发至 jyjrsg2759@126. com 邮箱。 截止 2012 年 1 月 1 日年满 60 周岁且符合政策规定人员和 截止 2012 年 1 月 1 日符合政策规定但未年满 60 周岁的人员的 资格初审核实材料分时分组分别上报。 四、复审上报(7 月 20 日-8 月 15 日) 县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乡镇的上报材料本着“遵 照事实,严格把关”的原则进行逐人复审,对证明材料存在问 题的还要进一步核实取证,确定复审结果,

并在乡镇、街道办 事处、村、学区(校)再次公示,公示期为一周。

4

五、核准发放(8 月 16 日-8 月 31 日) 最终认定结果由县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复审认定后,报市专 项工作领导小组核定,并报省专项工作领导小组批准。教龄补 助实际的发放根据规定执行。

附件: 1、兴隆县农村原民办、代课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2、证明人出具单行证明材料样式 3、乡镇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公示结果样式 4、兴隆县农村原民办、代课教师资格认定表 5、兴隆县农村原民办、代课教师发放养老补助审批表 6、兴隆县农村原民办、代课教师情况统计表

[此件发至:各学区中心校]

抄 送:县直相关单位,各乡镇 兴隆县教育局办公室 二 0 一二年五月二十一日印 (共印 40 份)

5

附件 1

姓 名 身份证号

兴隆县农村原民办、代课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性 别 出生年月 是否被企事业单位正式录用 是□ 否□ 累计 教龄 近 一 免 照 期 寸 冠 片

截止至 2003 年底的参加工作情况(只填写在农村公办中小学的从教经历) 第一次 年 月至 家庭住址 类 别 年 月 乡(镇) 农村原民办教师 年 村 第二次 月至 年 月 年 第三次 月至 年 月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农村原代课教师

证明人

是否农村户口

是□

否□

申请人工作简历 任教学校及具体经历:

现住址及联系电话

时任村干部 时任校领导

第一次 离岗原因: 申 请 人 工 作 情 况

时任同事 时任学生

任教学校及具体经历:

时任村干部 时任校领导

第二次 离岗原因:

时任同事 时任学生

任教学校及具体经历:

时任村干部 时任校领导

第三次 离岗原因:

时任同事 时任学生

申请人承诺: 本人签字: 年 当地公安派出所意见: 主管领导签字: 年 月 当地计划生育机构意见: 主管领导签字: 年 月 乡镇专项领导小组意见: 主管领导签字: 年 月 日(公章) 注:1.请在“□”内打“√” 。2.本人须承诺填写信息真实可信,还要写清如有弄虚作假,承担 相应责任字样;当地公安派出所主要证明申请人是否曾刑事犯罪、户籍、年龄认定等;当地计 划生育机构主要证明申请人是否曾违反过计划生育政策;乡镇专项领导小组主要证明申请人是 否违反过国家政策、规定被开除或清退。

6

(本人指纹) 月 日 (公章) 日 (公章) 日

附件 2

证明人材料(式样)

我是***,现家庭住址是***县****乡镇***村,联系电 话是:*****。 我证明***于***年***月至***年***月曾在***乡镇** 村***学校任民办(代课)教师, (并证明申请人任教基本情 况和离岗原因) ,当时我是*******。 (要写清自己本人的身 份:校领导、同事、同学或学校所在村的时

任村干部,时任 村干部还要写清自己当时所任的职务。 )如证言经组织查实 与实际情况不符,我愿意承担相应的责

证明人签字: 年

(指纹)

7

附件 3

公示结果(式样)

***同志,农村户籍,离开教师岗位后一直未被企事业 单位正式录用,现住址:********。该同志**年**月**日起 在***村**学校任民办(代课)教师,先后在***村**学校、 ***村**学校任教,截止到 2003 年底累计工作年限**年,未 因刑事犯罪或违反国家政策、规定被开除或清退,经公示无 异议,同意本人申请领取教龄补助。

公示期限:**月**日至**月**日

**乡镇专项领导小组(公章)

**年**月**日

8

附件 4 兴隆县农村原民办、代课教师资格认定表

姓名 农村原民办 教师 农村原代课 教师 性别 □ □ 乡(镇) 任教起始时 间 离岗时间 村 联系电话 是否农村户 口 任教时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至 任教 详细 经历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本人签字: 乡镇 认定 小组 初审 意见 县专 项工 作领 导小 组意 见 任教学校 是□ 否□ 出生年月

类别 家庭 住址 身份 证号

任教年限

证明人(3-5 人)

盖章:

盖章: 年 月 日 备注:1、请在□内打“√” 。2、证明人最好是具有公职身份的原任教学校领导、 同事及原所教学生。3.此表一式三份,申请人、乡镇、县经办机构各持一份。

9

附件 5 兴隆县农村原民办、代课教师发放教龄补助审批表

姓名 农村原民办教 师 农村原代课教 师 性别 □ □ 任教起始时 间 离岗时间 村 联系电话 是否农村户口 教龄 月补助金额 是□ 否□ 出生年月 任教年 限

类别

家庭 住址 身份 证号 农村社保 号 本人意见

乡(镇)

签字: 县专项工 作领导小 组意见

盖章:

市专项工 作领导小 组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省专项工 作领导小 组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注:1.请在□内打“√”2..此表一式三份,申请人、县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县发 放机构各持一份。

10

附件 6 兴隆县农村原民办、代课教师情况统计表

上报单位:

出 序 号 姓 名 性 别 生 年 月 身份证 号码 家庭 住址 参 工 时 间 截止至 2003 年 年底累 计计算 教龄 发放 教龄 补助 时间

月发 放金 额

联系 电话

填报 类别

备 注

说明:1.按照截止到 2012 年 1 月 1 日满 60 周岁和未满 60 周岁分表填写,累计 计算工龄由大到小的顺序排序。2.填报类别为原民办教师或原代课教师。3.家庭 住址写到乡镇村, 身份证号需为二代号码,参工时间为首次时间。

11


相关文章

  • 关于解决原民办教师
  • 关于解决原民办教师.代课人员 参加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按照自治区的要求,在2011年12月30日前办理完原民办教师.代课人员参加养老保险的有关登记手续,切实维护社会稳定,促进我市教育事业健康持续发展. 二.参保办法 ( ...查看


  • 民办.代课教师养老保险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 桂政办发[2011]16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教育厅等部门关于解决原民 办教师代课人员参加养老保险有关问题意见的通知 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农垦局,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查看


  • 原民办代课教师养老补助发放问题
  • 原民办代课教师身份与教龄认定 有关问题培训 一.关于认定机构的组成问题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为农村原民办代课教师发放教龄补助实施方案的通知>(冀政办函[2012]37号)明确了&q ...查看


  • 中央2011年8号文件 {关于民办教师待遇}要原文件谢谢!
  • 一.2011 [8]号(第3条.妥善做好辞退补偿.辞退未被招聘使用的代课教师工作每满一年的最低补偿标准由各地参考当地社会成员最低生活费用.职工月平均工资等因素综合确定,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很多省级政府部门都会就低不就高,自然而然会选 ...查看


  • 学前教育调研报告
  • 学前教育调研报告 自治区"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调研组于2011年1月9日至14日,分三个小组对伽师县.疏勒县.裕民县.阜康市.伊宁市.天山区等六个样本单位的学前教育工作进行了调研.调研期间共召开园长.幼儿教师座谈会12 ...查看


  • 关于核准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的通知
  • 关于核准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关于核准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的通知>(苏劳社险[2003]9号)文件精神,做好企业职工1995年 底前缴费年限的核准工作,更好地宣传养老保险政策,全面理解文件规定, ...查看


  • 尽快解决落实好乡村医生(活化石)待遇问题的提议报告(3)
  • 尽快解决和落实好乡村医生待遇问题的提议报告 ------------------------ 内 容 目 录 --------------------- 1.乡村赤脚医生的今世前身: 2.乡村赤脚医生的历史贡献: 3.乡村赤脚医生的生存现状 ...查看


  • 陕西省养老政策
  • 易格内参--陕西省 关于养老产业相关政策 易格内参-政策 NO.[201401-019] [陕西民政关于养老产业政策] ----陕西民政关于民办公益性养老机构建设资金管理办法 的通知(全文) 关于<民办公益性养老机构建设补助资金管理办 ...查看


  • 湖南省原中小学民办教师(代课教师)生活困难补助发放申请表
  • 祁东县原中小学民办教师(代课教师) 生活困难补助申请表 类别:□民办教师 姓名 户口所在地 性别 □代课教师 出生年月 身份证号码 连续或累计 工作年限 照片 起止时间 担任民办 教师(代课 教师)经历 工作地点(县级-乡镇-学校) 1 证 ...查看


热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