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惠山经济开发区洛社配套区管理委员会
洛配管[2011]6号
关于实施表面处理企业全面整改的通知 园区各表面处理企业:
根据无锡市对金属表面处理园区挂牌督办和市电镀行业专项整治的要求,为全面提升无锡金属表面处理园区环境管理水平,落实园区环保责任,现就实施表面处理企业全面整改通知如下:
一、所有表面处理企业必须围绕“从源头抓起,严格控制,重点治理,全面达标”的总体要求,按环评审批及园区相关规定,对企业车间进行全面整改。时间要求在2011年9月底全面结束,到进未能达到整改要求,按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予以停产、关闭。
二、企业整改前须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按照整改要求,全面、系统地优化生产线布局,雨污分质分流方式等所有与三废排放相关的各个环节,形成书面整改方案,施工图纸,经园区管委会环保办、综合部等相关部门确认后按图施工。
三、整改实施要求
1、地坪
地面应耐酸、耐碱、防滑、易冲洗、不渗水、耐冲击。生产区域全部采用花岗岩铺底,花岗岩上用耐酸耐碱环氧树脂三布六涂的工艺
实施。堆放区域用耐酸耐碱环氧树脂三布六涂工艺。车间地坪应有
2、设备摆布
企业生产线必须严格按环评审批进行安装,设备非特殊工艺限制全部安装在地面以上。设备安装成一线排列,不得成T 型排列。设备间应有一定间距,便于设备安装和维修。生产线保持一定间距,氰化镀槽不应直接排列在酸液槽旁边。安装设备的基础高出地面30-50cm ,采用耐酸耐碱环氧树脂三布六涂的工艺处理,与地坪做成一整体。地坪上安装的设备下面必须有托盘,防止废水进入地坪。生产线如有特殊情况(硬铬线)需安装在地下,须先向园区申请。要求地槽用混凝土整体浇铸,槽壁采用耐酸耐碱环氧树脂五布八涂处理,并加硬塑板套缸。套缸与槽壁夹层间不得有积液。
3、生产废水管网
所有电镀废水必须按清污分流、分质排放的要求铺设。不同废水管线及流向均应设置醒目标识,以便检查。原有地下废水管网全部废除,管网全部在地面以上架设。管网材质统一使用质量可靠的PE 防腐管。特殊情况生产车间的地面冲洗落水排放沟按不大于20cm ×20cm 且有一定落差施工,与地坪同时做环氧,加软塑铺设,确保无渗漏。不同镀种地面冲洗水应接入相应的集水池。
4、集水桶(池、罐)
集水桶位置原则不得占用消防通道,规格单个不小于10吨,底部必须高出地面,出水口在桶高二分之一以上,二分之一以下留好检测排放口,以便抽检废水浓度;塑料集水桶必须有必要的安全保护,防止意外碰撞破损。低位集水池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定位,按生产废水量大小而定,池底不得低于地面1.5米,池沿高出地坪8-10cm ;集水池采用混凝土整体浇铸,内壁与地坪环氧三布六涂同时施工连成一体;池内采用双面焊接防腐套缸,与地坪连成一体;套缸与池壁间隙不能有积液。
5、雨水管网、生活污水管网
企业所有雨水管网走明沟上加盖板,以便随时检查。明沟深50cm ,宽不小于30cm ,内壁水泥粉刷。双跨车间内的雨水沟废除并封堵,通过架空管道向两边落水。雨水管接入园区雨水总管前必须设置阴井。不符合以上要求的雨水管网全部废除。原通过雨水沟铺设的电缆线全部串管后另排。生活污水接园区总管,内部按环保要求,做好三格式化粪池。雨水管、生活污水管不得接近电镀废水管铺设,避免溢流串排。
6、废气处理设施
企业在全面改造过程中,废气处理设施按环评要求同时进行改造。生产过程中,凡从工艺槽的液面散发出的有毒、有害气体,均应采取局部或全面排风措施。废气塔底部做好托盘,防止废液外流。废
气喷淋吸收液应回收和妥善处置。严禁所产废气量与处理设施不匹配。铬雾处理塔排放口做好回收装置。避免排放过程中滴入屋面,造成污染。做好标识牌,确保正常运行达标排放,做好运转记录台账。
7、危险废物,必须按环评要求与有资质的单位签订处置协议,有转移联单及转移量凭证,产生的缸脚和污泥可送污水处理厂处理,整改时废液、废渣必须贮存处理,有台账记录,不得私自外运,倒入生活垃圾桶内及管网内。
8、车间内保持整洁,明确成品、半成品挂件堆放区,并做好标识,做好车间清洁卫生。
9、企业整改中需开挖深基坑或造厂房结构的,必须事先请有资质单位设计论证,报相关部门同意后由有资质单位施工,确保安全。
四、整改过程中各企业应加强与园区管委会的沟通,随时通报整改进展,接受园区相关部门的检查。
五、企业整改工程结束需报园区管委会审查,经区环保局、镇环保分局、园区相关部门联合验收合格方可投入生产。
六、其他事项根据洛配管[2007]7号文件及金属表面工业园区环保责任管理办法执行。
望各企业认真做好整改工程,确保园区环境保护工作达到新的水平。
惠山经济开发区洛社配套区管委会
2011年6月30日
无锡惠山经济开发区洛社配套区管理委员会
洛配管[2011]6号
关于实施表面处理企业全面整改的通知 园区各表面处理企业:
根据无锡市对金属表面处理园区挂牌督办和市电镀行业专项整治的要求,为全面提升无锡金属表面处理园区环境管理水平,落实园区环保责任,现就实施表面处理企业全面整改通知如下:
一、所有表面处理企业必须围绕“从源头抓起,严格控制,重点治理,全面达标”的总体要求,按环评审批及园区相关规定,对企业车间进行全面整改。时间要求在2011年9月底全面结束,到进未能达到整改要求,按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予以停产、关闭。
二、企业整改前须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按照整改要求,全面、系统地优化生产线布局,雨污分质分流方式等所有与三废排放相关的各个环节,形成书面整改方案,施工图纸,经园区管委会环保办、综合部等相关部门确认后按图施工。
三、整改实施要求
1、地坪
地面应耐酸、耐碱、防滑、易冲洗、不渗水、耐冲击。生产区域全部采用花岗岩铺底,花岗岩上用耐酸耐碱环氧树脂三布六涂的工艺
实施。堆放区域用耐酸耐碱环氧树脂三布六涂工艺。车间地坪应有
2、设备摆布
企业生产线必须严格按环评审批进行安装,设备非特殊工艺限制全部安装在地面以上。设备安装成一线排列,不得成T 型排列。设备间应有一定间距,便于设备安装和维修。生产线保持一定间距,氰化镀槽不应直接排列在酸液槽旁边。安装设备的基础高出地面30-50cm ,采用耐酸耐碱环氧树脂三布六涂的工艺处理,与地坪做成一整体。地坪上安装的设备下面必须有托盘,防止废水进入地坪。生产线如有特殊情况(硬铬线)需安装在地下,须先向园区申请。要求地槽用混凝土整体浇铸,槽壁采用耐酸耐碱环氧树脂五布八涂处理,并加硬塑板套缸。套缸与槽壁夹层间不得有积液。
3、生产废水管网
所有电镀废水必须按清污分流、分质排放的要求铺设。不同废水管线及流向均应设置醒目标识,以便检查。原有地下废水管网全部废除,管网全部在地面以上架设。管网材质统一使用质量可靠的PE 防腐管。特殊情况生产车间的地面冲洗落水排放沟按不大于20cm ×20cm 且有一定落差施工,与地坪同时做环氧,加软塑铺设,确保无渗漏。不同镀种地面冲洗水应接入相应的集水池。
4、集水桶(池、罐)
集水桶位置原则不得占用消防通道,规格单个不小于10吨,底部必须高出地面,出水口在桶高二分之一以上,二分之一以下留好检测排放口,以便抽检废水浓度;塑料集水桶必须有必要的安全保护,防止意外碰撞破损。低位集水池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定位,按生产废水量大小而定,池底不得低于地面1.5米,池沿高出地坪8-10cm ;集水池采用混凝土整体浇铸,内壁与地坪环氧三布六涂同时施工连成一体;池内采用双面焊接防腐套缸,与地坪连成一体;套缸与池壁间隙不能有积液。
5、雨水管网、生活污水管网
企业所有雨水管网走明沟上加盖板,以便随时检查。明沟深50cm ,宽不小于30cm ,内壁水泥粉刷。双跨车间内的雨水沟废除并封堵,通过架空管道向两边落水。雨水管接入园区雨水总管前必须设置阴井。不符合以上要求的雨水管网全部废除。原通过雨水沟铺设的电缆线全部串管后另排。生活污水接园区总管,内部按环保要求,做好三格式化粪池。雨水管、生活污水管不得接近电镀废水管铺设,避免溢流串排。
6、废气处理设施
企业在全面改造过程中,废气处理设施按环评要求同时进行改造。生产过程中,凡从工艺槽的液面散发出的有毒、有害气体,均应采取局部或全面排风措施。废气塔底部做好托盘,防止废液外流。废
气喷淋吸收液应回收和妥善处置。严禁所产废气量与处理设施不匹配。铬雾处理塔排放口做好回收装置。避免排放过程中滴入屋面,造成污染。做好标识牌,确保正常运行达标排放,做好运转记录台账。
7、危险废物,必须按环评要求与有资质的单位签订处置协议,有转移联单及转移量凭证,产生的缸脚和污泥可送污水处理厂处理,整改时废液、废渣必须贮存处理,有台账记录,不得私自外运,倒入生活垃圾桶内及管网内。
8、车间内保持整洁,明确成品、半成品挂件堆放区,并做好标识,做好车间清洁卫生。
9、企业整改中需开挖深基坑或造厂房结构的,必须事先请有资质单位设计论证,报相关部门同意后由有资质单位施工,确保安全。
四、整改过程中各企业应加强与园区管委会的沟通,随时通报整改进展,接受园区相关部门的检查。
五、企业整改工程结束需报园区管委会审查,经区环保局、镇环保分局、园区相关部门联合验收合格方可投入生产。
六、其他事项根据洛配管[2007]7号文件及金属表面工业园区环保责任管理办法执行。
望各企业认真做好整改工程,确保园区环境保护工作达到新的水平。
惠山经济开发区洛社配套区管委会
2011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