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代中国政治制度】
第一章 绪论
1、政治制度:指统治阶级为实现其统治而采取的统治方式、统治方法的总和,
它包括国家政权性质、国家政权组织形式、国家结构形式,以及
为保证国家机器运转、维护公民的权利和义务、维持社会实体活
动等而制定的一系列基本制度和具体制度。(广义)
将政治制度理解为政治统治的性质和政治统治的形式的总和,即
国体和政体的统一。(狭义)
2、特点:①历史性;②稳定性;③强制性;④合法性
3、邓小平指出:领导制度、组织制度问题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
期性。
4、在社会各项制度中,起根本性、决定性作用的制度是:社会的经济制度。
5、社会的经济制度及政治制度之间关系是:决定与被决定的关系。(性质是一致) 6思想文化制度对政治制度起导向作用。
思想文化意识中的核心内容:价值观念和政治制度的关系更紧密,也更直接。
7、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文化,就是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以培育有理想、
有道德、有文化、有记录的公民为目标,发展面向现代化、面
向世界、面向未来的,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社会主义文化。
8、根本政治制度:①国体:人民民主专政(国家制度)
②政体: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国家政权的组织形式) 基本政治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
9、政治制度与政治体制的区别:
政治制度是关于国家权力的性质、组织、分配、运作等方面的规范法度,主
要是指国体和政体的统一。
政治体制是关于国家管理形式、机构设置、实际措施等的具体制度。可理解
为局部的微观的政治制度,是政治制度在政治生活过程中的具
体化,它受政治制度制约,也影响国家根本政治制度的实施和
巩固。
10、1986年,邓小平提出政治体制改革的目标:①巩固社会主义制度;
②发展社会主义社会的生产力;③发扬社会主义民主,调动广大人民的积极性
11、政治制度的改革主要有 :改革领导干部职务终身制、实行国家公务员制度、
提出党政分开和政企分开、改革行政体制、建立基层民主制度、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实行依法治国方略、加强执政党建设、加强多党合作等。
12、政治体制改革以来取得的成果:
a 废除干部领导职务终身制,建立了干部离退休制度,实现了干部队伍的年
轻化,革命化,专业化,知识化,保持了党和国家的活力。
b 实现了党政职能分开,调整了党的组织形式和工作机构
c 加强了社会主义基层民主自治制度建设
d 实施公务员制度
e 转变政府职能,根据高效、精简、统一的原则,进行了行政机构改革
f 调整和规范中央和地方的政治经济关系,更有利于调动中央和地方两个积
极性
g 提出依法治国方略,加快人大立法速度,完善人大立法制度
h 进一步明确了中国共产党执政的基本方式
I 进一步加强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
J 按照依法治国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司法机关和司
法制度
13、着重加强制度建设的内容:
①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民主制度
②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
③改革和完善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
④改革和晚上决策机制
⑤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
⑦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
⑧加强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⑨维护社会稳定
第二章 当代中国国家制度
1、建国初期的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行使国家权力机关和中共行政机关的职权,
兼有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和最高行政机关的双重性质。
2、《共同纲领》具有临时宪法的作用,据此建立了新民主主义国家政权。
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是中国工人阶级、农民阶级、小资产阶
级、民族资产阶级及其他爱国分子的人民民主统一战线的政权。
3、1956年底,我过对生产资料私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社会主义经济
制度基本确立。
4、在社会主义建设时期,中国政治制度大体上经历了三个主要发展时期: ①1956年-1966年开始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时期
②1966-1976年“文化大革命”时期
③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迎来新的历史时期
5、20世纪90年代,中国确立了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经济体制改革目
标,提出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经济、政治、文化建设纲领和依法治国的治国方略,我国在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进入了一个稳定又积极的发展新阶段。
6、社会主义社会的国家制度是社会阶级关系、政治关系、经济关系的反映,是
由以社会主义公有制为基础的经济制度决定的
7、人民民主专政在社会阶级状况和阶级关系方面有几个显著特点:
①掌握国家政权的是受帝国主义支持的封建地主阶级和官僚资产阶级 ②无产阶级人数很少
③广大农民和城市小资产阶级同无产阶级一样,深受三大敌人的剥削和压迫 ④中国的民族资产阶级是一个具有两面性的阶级。
8、人民民主专政的特点:
①中国的人民民主专政坚持以工人阶级为领导,以工农联盟为基础
②中国共产党在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制度中居于领导地位
③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政权具有很大的灵活性和适应性
④人民民主专政具有广泛的民主性和群众基础,能够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
量,结成广泛的统一战线,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保证社会主义事业胜利发展
9、人民民主专政的历史任务是:
①保卫社会主义制度,保卫人民的民主权利
②领导和组织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创造共产主义的物质基础
10、第一届全国人大召开前,代行全国人大职权的是政协。
第三章 当代中国国家形式和国家机构
1、国家形式:主要是指国家政权的组织形式,即政体,也包括国家结构形式,
即国家政权的区域组织形式(单一制、复合制)和国家治理形式(集权制、民主制)。
2、国体决定政体,政体为国体服务
3、国家政权组织形式即政体,有君主制和共和制之分
4、君主制:1)专制君主制:①奴隶制专制君主制
②封建专制君主制
③资本主义君主立宪制
2)君主立宪制:①二元制君主立宪制
②议会制君主立宪制
5、二元制君主立宪制的特征:君主的权利虽然受宪法和议会的限制,但国家权
力仍掌握在君主手里,君主拥有立法权,任命首
相,组织政府,政府对君主负责,不对议会负责,
君主掌握武装力量,决定战争与和平等。
6、议会制君主立宪制:是由议会掌握立法权,并由议会中获得多数席位的政党
负责组织政府,议会是国家最高权力机关,政府对议会
负责,君主是虚位元首。(英国国王、日本天皇)
7、共和制政体实行限任制
8、国家元首、议会和政府之间的关系,是区分各种政权组织形式的重要因素
9、国家结构形式:指国家政权的区域组织,即国家的政体和部分、中央和地方
之间权力关系的形式
10、决定一个国家采用单一制还是复合制国家结构形式的主要因素是国家因素、
经济发展以及历史传统、民族问题、宗教因素等
11、单一制跟复合制的区别:单一制国家是由若干行政区域组成的单一主权国家,
实行统一的中央集权,具有统一宪法和国籍,全国只有一个立法机关、一个中央政府。
12、联邦制国家是复合制国家的主要形式,它是指由共和国、州、省、邦等成员
组成的联邦制国家,它在中央政府和区域政府(联邦成员)之间划分权力,各自都拥有某些独立的权力。
13、国家行政机关、军事领导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行使立法权、决定权、任免权、监督权
14、决定中国走单一制的国家结构形式的因素有:
①中国是一个历史悠久的统一的多民族国家
②中国是以汉族为主体的多民族国家
③中国社会主义建设和各族人民共同发展共同繁荣的需要,决定了中国只能
采取单一制的结构形式
④采取单一制国家结构形式是中国独立完整的保证
15、中国的单一制结构形式的特点:
①在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建立民族自治机关,实行区域自治
②在香港、澳门及台湾地区,设立特别行政区
③在一般地方行政区域,设置地方国家机关,在中央统一领导下,依照宪法
所赋予的职权,管理本地区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等事务。
16、各类政体都具有三个要素:
①一般公务的议事机能(部分)
②行政机能部分
③审判(司法)机能
17、国家职权主要分为三个部分:
①议事立法权→立法机关;
②行政管理指挥权→行政机关;
③司法权→司法机关
18、《宪法》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国务院,中央军
事委员会,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共七类。
19、我国国家机构系统,按其性质和职能,可以分为五部分:
国家权力机关、国家行政机关、国家军事机关、国家审判机关、国家检察机关
20、中国国家机构的设置原则:
①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原则
②议行合一的原则
③民主集中制的原则
第四章 当代中国选举制度
1、选举:意为挑选,指人们根据公认的规则,从所有人或一些人中选择几个人
或一个人担任一定的职务的行为。
2、选举制度是指由选举法规定的有关选举国家民意代表机关或公职人员的各项
制度的总称,其内容报考选举的基本原则、选举的机构、选举的程序、选举的方法等
3、选举权的原则:①普遍原则;②平等原则;③直接选举和间接选举相结合的
原则;④秘密投票的原则
4、直接选举的程序:①主持选举的机构;②选区划分;③选民登记;
④代表候选人的提出与确定;⑤投票选举和当选
5、间接选举的程序:①主持选举的机构;
②全国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及分配 ③全国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的提
名、确定和正式选举
6、当代中国的选举制度渊源于中国共产党在革命根据地的选举制度。
第五章 当代中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上)
1、1931年在江西瑞金召开了第一次全国工农兵代表大会,宣布成立中华苏维埃
共和国。
2、1949年9月,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在北京召开,会议通过
了具有临时宪法性质的《共同纲领》,
3、1953年3月1日,颁布《选举法》
4、19554年9月,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北京召开,制订了中
华人民共和国第一部宪法。
5、为什么说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国的根本政治制度?
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与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制度相适合的政权组织形式。 ②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具有深厚的群总基础和广泛的代表性,从政治上和组织
上保证全体人民掌握国家权力,真正成为国家的主人。
③人民代表大会根据议行合一的原则设置国家机关,可以有效的保证国家权
力机关的决定得到迅速执行,人民的意志得到有效实现。
6、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在我过的政治法律地位是:
①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统一行使国家权力,它在国家权力机关中处于最高地位, ②中央其他国家机关如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全国人民代表大
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
7、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5年
8、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行使修改宪法、监督宪法的实施、制定修改法律、选举其
他国家机关领导人等15项重要职权。
9、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在国家活动中具有很大的权威性,总结为:立法权、决定
权、任免权和监督权。
10、2000年九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通过了《立法法》
2006年8月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监督法》
11、召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程序:
①会议准备工作
②预备会议
③全体会议
④代表团会议和代表小组会议
12、立法程序:
①提出议案
②审议议案
③表决与通过
④公布
13、选举或决定任命的程序:
①候选人提名
②候选人介绍
③选举或者决定任命
14、全国人大常委会由下列成员组成:
委员长、副委员长若干人、秘书长、委员若干人
15、第十届全国人大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为175人,委员长1人,副委员长15人
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组成人员不得担任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的职务
16、全国人大常委会每届任期5年,委员长及副委员长不得连续两届任职
17、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权利:
立法权、决定权、任免权、监督权、行使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18、委员长的职权:
①向常委会提出属于常委会职权范围内的议案;
②决定常委会每次会议的会期,拟定会议议程草案;
③对向常委会提出的议案和质询案,决定交由有关委员会审议或者提请常委会全体会议审议;
④指导和协调各专门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⑤处理常委会其他重要的日常工作;
⑥从常委会组成人员中确定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组长、副组长若干人。
19、常委会举行会议时,应当在会议举行7日以前,将开会日期、建议会议讨论
的主要事项。通知常委会组成人员并向全国公布,临时召集的会议,可以临时通知。
20、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议案的程序:
①提出议案包括法律案;
②审议议案
③法律草案的审议
④对议案的表决
⑤公布
21、全国人大常委会机构:①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②办公厅;③工作委员会
第六章 当代中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下)
1、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
①制定地方性法规的职权,即地方立法权
②县级以上各级人大可行使审议、决定、任免、监督等15项职权
2、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
①预备会议;由本级人大常委会主持
②全体会议:由预备会议选出的主席团主持
3、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提出和审议议案程序
人大代表10人以上联名,可以向本级人大提出属于本级人大职权范围内的议
案;以半数通过
4、选举和任免程序:
①候选人提名
②候选人名额的确定
③正式选举和决定任命
5、县级以上各级人大常委会于1979年底开始建立,是我国完善人大制度的主要
体现
6、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每届任期5年
7、职权:
①地方立法权
②其他职权:保证权;领导、主持本级人大代表的选举、召集本级人大会议; 重大事项决定权;监督权;人事任免权
8、会议和工作程序:
会议:由主任召集,每两个月至少举行一次。(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每周举行) 会议内容:听取和审议工作报告;决定本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
院有关人员的任免;审议和通过议案;受理质询案等
9、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机构:
①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②综合办事机构;③工作机构
④省、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根据工作需要可以再地区设立工作机构
10、县级人大一般不设立专门委员会,只设立工作常委会
11、县级以上(不包括县级)地方各级人大专门常委会的工作职责:
①提出议案;
②审议本级人大主席团或本级人大常委会交付的议案,提出报告
③审查政府工作报告
④审议质询案
⑤审议政府决定、命令、规章和下一级人大的决议案
⑥提出立法意见,起草法规和决议草案
⑦检查监督与本委员会有关法律、地方性法规和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的贯彻实施情况,必要时可提出报告
⑧联系本级人大代表,听取意见和建议
⑨对全国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交付征求意见的法律草案,组织讨论,提出修改意见,综合上报
⑩办理属于本级人大及常委会职权范围内与本委员会有关的人民群众来信来访事项
12、乡级人大的职权:
①保证权;
②决定权;
③审查、批准本行政区域内的财政预算和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工作实施计划
④选举权、任免权
⑤听取和审查本级人民政府的工作报告,撤销本级人民政府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
⑥维护公共利益权
13、乡级人大的工作机构:
乡级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副主席;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
14、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西方议会制的主要区别:
①产生的社会历史条件不同;
②法律地位不同
③与政党关系不同
④人大代表和议员的区别
⑤组织形式、组织机构的不同
第七章 当代中国国家元首制度
1、君主制政体国家
终身制:英国、泰国、荷兰、比利时、丹麦、挪威
由选举产生并有一定任期:马来西亚,任期5年
2、共和制政体国家
由选举产生,实行限任制
①由立法机关(议会)产生
②直接由人民选举:法国
③人民通过选举团产生:美国
④混合团体产生:德国
⑤联邦议院和各州议会代表组成的联邦大会选举产生
3、元首的法律地位有三种类型:
①总统制国家,国家元首兼任政府首脑
②议会制国家,国家元首不兼任政府首脑,只行使元首的职权
③议会制总统制国家,国家元首不兼任政府首脑,但担任大部分国家行政权,
并有权任命政府首脑
4、国家元首还有单一元首和集体元首之分
5、国家元首的基本职权:
①公布法律权;②发布命令权;③召集议会权;④外交权;
⑤统帅武装力量权;⑥任免权;⑦赦免权;⑧荣典权
6、中国国家主席制度的沿革
①建国初期由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集体行使国家元首职权
②1954年《宪法》规定设置国家主席
③1975年和1978年《宪法》规定不设置国家主席
④1982年《宪法》恢复国家主席制
7、国家主席制度的作用:
①进一步健全了我过的政治体制
②有利于进行国际交流活动
8、国家主席的资格:
一、政治条件:即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公民
二、国籍:种花人民共和国公民
三、年龄条件:年满45周岁
9、2003年3月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胡锦涛为国家主席,
曾庆红为国家副主席。
10、国家主席的法律地位:
排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之后,国务院之前
11、国家主席的职权:
一、对内方面的职权:①公布法律;②任免国务院总理和国务院其他组成人员 ③授予国家的勋章和荣誉称号;④发布特赦令;
⑤宣布进入紧急状态;⑥宣布战争状态;
⑦发布动员令
二、对外方面的职权:①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进行国事活动
②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决定,排遣和召回驻外全权代表 ③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决定,批准和废除同外国缔结的条约和重要协定
第八章 当代中国中央行政制度
1、行政:国家立法和司法机关对社会的管理活动,包括立法、司法、行政等各
种国家机关的管理活动
马克思的观点“行政是国家的组织活动”
2、国家行政的性质:
①国家行政的主体:带有权威性质的国家行政机关——政府
②国家行政的客体:国家政务和社会事务
③国家行政的目的:实现国家目标和统治阶级利益
④国家行政的依据:法律法规
⑤国家行政的性质:执行性活动
3、 政务院——国家政务最高执行机关
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国家军事最高统辖机关
最高人民法院——国家最高审判机关
人民检察署——国家最高监察机关
4、政府组织即行政机关体系,各级人民政府是行政管理活动的主体
5、国务院的法律地位:
①作为最高国家行政机关的职能;
②在国际交往中,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名义出现,代表整个国家
6、国务院由每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产生。国务院总理由中华人民共
和国国家主席提名,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全体代表过半数通过决定,由国家主席任命。
7、国务院的工作职能体现在:
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必须接受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拥有的权力在法律上均来自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的授权
8、国务院的职权:
①立法权;②提案权;③领导权;④监督权;⑤人事权;⑥决定紧急状态权; ⑦其他权力
9、政府职能:指政府在一定历史时期内根据社会环境的需求而履行的职责和功
能,它反映政府的实质和政府活动的内容和方向。
10、国务院的职能表现在:①健全宏观调控体系;②加强市场监管;
③认真履行社会管理职能;④强化公共服务职能
11、国务院职能转变的必要性:
国务院职能你转变既是经济体制转轨的关键,又是推进政治体制转轨的起点,
政府职能转变构成了联结经济体制改革、行政体制改革和政治体制改革的关键一环。
12、政府从三个方面着手改变职能:
①依法界定政府的管理职能;
②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③加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
13、我国政府机构的设置遵循的原则:
需要原则;统一原则;精简原则;效能原则
14、《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明确提出改革遵循的原则:
①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转变政府职能,实现政企分开;
②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调整政府组织结构,实行精兵简政;
③按照权责一致的原则,调整政府部门的职责权限,明确划分部门之间职能
分工,晚上行政运行机制;
④按照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的要求,加强行政体系的法制建设
15、人员分流的基本办法是:带职分流;定向培训;加强企业;优化结构
16、国务院组成部门共28个(部、委、行、署)外交部、国防部等
17、国务院直属特设机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18、国务院直属机构:18个。海关总署,质检总局等
19、国务院办事机构:4个。国务院侨务办公室,国务院研究室等
20、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14个。新华通讯社、中国科学院等
21、部委归口管理的国家局:11个。国家信访局、国家海洋局、档案局等
22、总理负责制:这种首长负责制贯穿着民主集中制、法制和国家权力机关负责
三项重要原则
23、总理负责制的内容:①全面领导权;②最后决定权;③人事提名权;
④行政首长负全面责任
24、国务院会议制度
①国务院全体会议:由总理召集和主持,每半年召开一次
②国务院常委会议:由总理召集和主持,每月召开三次
25、《规则》确立了执政为民、人民参与政务、人民监督政务的原则
内容:①国务院工作的指导思想;②推进依法行政;③推行政务公开制度; ④实行科学民主决策;⑤加强行政监督
第九章 当代中国一般地方行政制度
1、我国行政体制(单一制的多民族社会主义国家)的基本特点是:中央政府统
率全国各级地方政府,中央与地方各级政府实行垂直领导。
2、我国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具有双重性质:
①作为地方各级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从属于本级国家权力机关;
②作为地方各级国家行政机关,地方各级人民政府除了对本级国家权力机关负责外,还要对上一级国家行政机关负责并报告工作,这是我国单一制的国家行政结构决定的
3、各级地方行政首长和副职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其他组成人员的人
选根据行政首长提名,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决定,并报请上级行政机关备案。
4、地方政府职权:
①执行权;②地方行政立法和制令权;③管理权;④领导与监督权;
⑤保障权;⑥关于乡、民族乡、镇的建置的决定权和区域划分权。
地级市人民政府的职权:
①执行权;②制令权;③管理权;④领导与监督权;⑤保障权
县级市人民政府的职权:
①执行权;②制令权;③管理权;④领导与监督权;⑤保障权
乡级人民政府的职权:
①执行权;②保障权;③其他职权
5、我国有四个直辖市:北京、天津、上海、重庆。
其他均为地级市政府。
6、省级政府职能转变的途径:
加强宏观调控职能,放开微观管理职能,从无所不为的万能政府转变为“有
所为、有所不为”的有限政府,把工作职能集中到规划制定、经济调节、市场监管、区域协调、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等方面。
省级政府职能改革的重点:
①加强法规制定与规划引导,强化宏观经济管理职能;
②实行有进有退,强化微观经济管理职能;
③完善政府社会管理体制,转变政府的社会管理职能
④加强宏观指导,强化政府公共服务职能
⑤理顺省级政府与市县级政府的关系,提高行政效率
7、县乡级政府的职能:
①为新农村建设提供基本的公共管理服务
②落实中央提出的扩大公共财政覆盖农村范围的目标,促进县域范围内的公
共事业的发展
③把握辖区的社会经济走向
8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机构的设置,在我国行政管理体系中具有 承上启下
的地位和作用。
一方面,要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制定的各项方针、政策;
另一方面,要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制定政策措施和规章
9、自治州、县、自治县、市、市辖区政府机构的设置,在我国行政管理体系中
起承上启下、连结城乡的枢纽作用。
10、乡级政府机构的设置,起联系政府与广大农村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用。
11、县级以上地方政府,均设立审计机关。
12、政府机构和人员精制精简过程中的注意事项:
①着眼于全面提高机关干部的整体素质,把人员的定岗分流同干部结构的优
化结合起来
②着眼于建立干部能上能下的岗位交流机制,把人员定岗分流痛加强机关建
设和法制建设结合起来
③着眼于从严治政,把人员定岗分流痛加强机关建设和法制建设结合起来,
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13、我国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
“三权一责”:即①全面领导权;②最后决定权;③人事提名权;
④行政首长负全面责任。
14、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会议制度:
政府会议:核心,可分为全体会议和常务会议
政府行政会议:每周一次,
政府扩大会议:会期不定,属于贯彻为主的会议。
15、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工作规则:
①依法行政:立党为公、执政为民
②政务公开:依法公开;真实公正;注重实效;有利监督、
16、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关系:
建立在一定利益基础之上的国家利益和地方利益之间的一种利益分配关系。 其核心是中央政府代表的国家利益和地方政府代表的地方利益两者之间的利益均衡问题,在现实中,表现为集权和分权关系。
17、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关系的三种模式:
中央与普通行政区域关系模式;
中央与民族区域自治地区关系模式;
中央与特别行政区关系模式
都体现了国家主权统一的原则,都是在单一制的国家结构形式下运作的。
18、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关系的基本原则:
①利益原则和法制原则
②发挥两个积极性的原则
③应当明确中央与地方的权力和责任原则
19、①中央和地方的政治关系:
领导和被领导的关系
②中央和地方的人事关系:
指中央和地方政府在国家干部的管理方面所体现出来的关系,包括干
部的选拔、任用、培训、考核、奖惩、工资、福利、退休、退职等。
干部管理体制原则:
实行党管干部原则(根本原则)
干部人事管理的组织体制
实行统一的公务员制度
③中央和地方的法律关系:
立法主体多元化
法治的统一化
④中央和地方的经济关系:
财政关系的重要性
1992年以后的财政关系——分税制改革
加强税收管理,防止税源流失
⑤中央与地方的事权关系
(1994年开始的分税制改革,是中央和地方关系的重要分水岭)
第十章 当代中国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一、旧中国是一个半殖民地半封建性质的国家,存在着双重的民族矛盾:
一方面,种花民族共同遭受着帝国主义的侵略和压迫;
另一方面,国家内部也存在着剧烈的民族矛盾
二、当代中国的民族问题:
1、历史形成并遗留下来的民族隔阂尚未完全消除;
2、各民族间事实上的不平等依然存在
3、大民族主义和地方民族主义的观念及行为参与的存在
4、民族差异的存在
5、在一定范围内长期存在阶级斗争
综上所述,当代中国依然存在民族问题,但它基本上是各族人民在根本利益上一致基础上的具体内部矛盾。
它的主要内容是:各民族之间的关系问题,中央和民族区域之间的关系问题,不同民族成分的领导和被领导的关系问题,民族之间事实上的不平等问题,民族发展和共同繁荣的问题,国家队少数民族的一系列具体政策问题,民族文化差异的问题。
三、社会主义中国处理民族问题的基本原则是:
坚持民族平等,加强民族团结,实现各族的共同繁荣。
四、民族团结是指,各个民族和睦相处,友好交往,互相信任,互相合作,互相
尊重与体谅,共同努力与奋斗。
五、民族区域自治的含义是:
在国家统一领导下,各少数民族地方实行区域自治,设立自治机构,行使自
治权。
六、我国民族关系的特点:
1、我国自古以来就是一个统一的多民族国家
2、在中国,汉族和其他少数民族的关系从来不是一种殖民关系
3、在国际上还存在着民族分裂主义和其他敌对势力
4、中国历史上长期以来实行中央集权制度
5、中国的社会主义事业需要建立一个统一的多民族国家
总而言之,我国民族区域自治政策是马列主义民族问题理论同多民族的中国革命实践相结合的产物。
七、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马克思列宁主义与中国多元统一的民族格局相结合的
产物。
八、1941年,成立“内蒙古自治区”
九、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中国一项基本政治制度
十、中国平等、团结、互助的民族关系和多元统一的民族格局决定了中国各民族
合为上、合即统一是唯一的选择。
十一、民族区域自治的特点:
1、实行区域自治的各民族自治地方都在单一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土之内,
不具有独立或半独立的联邦行政区域性质
2、《宪法》和《自治法》是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根本大法和依据,各民
族自治地方必须遵循
3、各民族自治地方的政权,都建立在生产资料公有制为主体的社会主义经济
基础之上,是以工农为主体的少数民族地区的人民民主专政,是我国国体——人民民主专政在少数民族地区的具体形式
4、各级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体现了民族自治和地方自治的结合,是一
定的争执形式同一定的民族形式相结合的地方政权
5、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的各民族自治地方,都是以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为基础
建立起来的,适应了我国民族大杂居,小聚居的状况,能充分满足少数民族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的要求
十二、民族自治地方的名称,按照:地方名称、民族名称、行政地位的顺序组成 十三、盟设立在自治区与自治县之间,是作为上级国家机关的派出机构而存在的,
其行政地位与地区行政公署一致。
十四、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任务:
1、必须维护国家统一、保证宪法和法律在本地方的遵守和执行
2、领导各族人民集中力量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
3、要把国家的整体利益放在首位,积极完成上级国家机关交给的各项任务
4、维护和发展各民族的平等、团结、互助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
5、保障本地方各民族都有使用和发展自己的语言文字的自由
6、保障各民族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
十五、民族自治地方人大常委会成员由本级人大在代表中选举产生。
十六、政府工作部门负责人由政府行政首长提名,本级人大常委会任命,报上一
级国家行政机关备案。
十七、民族自治权包括:
1、立法权;2、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权;3、人事权;4、治安管理权;
5、经济管理权;6、草场和森林的所有权和使用权;
7自然资源开发及地方基本建设权;8、对外贸易权;9财政权
10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等管理权;11、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权
12、环境保护权
十八、民族区域自治的优越性:
1、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实施,保障少数民族当家作主,管理本民族事务的权利
2、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实施,有利于发展社会主义民族关系
3、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实施,有利于国家的统一
4、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实施,有利于促进民族自治地方和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
第十一章 当代中国特别行政区制度
一、香港:1840—1997.7.1
澳门:1999年12月20日
二、一国两制:在坚持一个中国的前提下,大陆实行社会主义制度;香港、澳门、
台湾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它们作为特别行政区保持原有的资本主义制度和生活方式长期不变。
三、行政区的法律地位:
1、特别行政区是单一制国家结构形式下的地方行政区域
2、特别行政区是一个享有高度自治权,基本保留原有法律,实行资本主义制
度和生活方式的特别行政区。
3、特别行政区是直辖于中央人民政府的地方行政区域,它享有高度自治权,
不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般地方行政区和民族自治区。
四、中央人民政府在特别行政区行使的权力:
1、负责管理与特别行政区有关的外交事务
2、负责管理特别行政区的防务
3、任命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和行政机关的主要官员
4、对特别行政区立法机关制定的法律备案
5、决定特别行政区进入紧急状态
6、有权解释和修改特别行政区基本法
五、特别行政区的自治权:
立法权;司法权;行政管理权
六、行政长官兼政府首长,负有领导特区及其政府的双重责任:
1、作为行政特区的行政长官,他是特区的全权代表,对外代表特别行政区
2、由他直接领导和指挥特区政府,并通过政府全面负责整个特区的工作
七、香港/澳门特区长官的任职资格:
年满40周岁;在香港/澳门通常居住连续满20年并在外国无居留权的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担任。
八、特区的行政长官在当地通过选举或协商产生,由中央人民政府任命
九、特区享有“行政管理权、立法权、独立司法权和终审权”
十、特区的行政会议必须每月举行一次
十一、三司:政务司、财政司、律政司
十二、特区立法会的主要权力:
1、制定法律方面的职权;
2、财政、税收方面的职权;
3、对行政长官提出弹劾案的职权
4、监督权;
5、对《基本法》的修改提案权
6、立法会行使的其他职权
十三、特区立法会主席的职权:
1、主持会议
2、决定议程和开会日期
3、在休会期间召开特别会议
4、应行政长官的要求召开紧急会议(澳门可直接召开)
5、立法会议规则规定的其他职权
十四、立法会的权利:
1、质询权;2、立法提案权;3、豁免权
十五、司法制度的原则:
1、独立审判原则;
2、遵循先例原则;
3、陪审制度原则
4、保留普通话的诉讼原则
十六、法官制度
必须是外国无居留权的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
十七、律师制度:
必须先请律师,再由律师去请大律师
第十二章 当代中国司法制度
一、审判制度:是关于国家审判机关的性质、组织结构、职能和审判程序等方面
的制度的总称。
二、法治国家的活动:1、立法;2、执法
三、审判制度的性质:
1、审判制度是国家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2、审判制度具有法律制度的特质
四、审判制度的基本原则:
1、独立审判原则
2、依法审判和未经审判对任何人不得确定有罪的原则
3、平等审判原则
4、民主审判原则
五、审判制度的基本内容:
1、两审终审制
2、公开审判制度
3、合议制度
4、回避制度
5、陪审员制度
6、审判监督制度
六、陪审员的任职资格: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年满23周岁;品行良好、公道正派、身体健康;
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任期为5年,同级人大常委会任命)
七、人民法院的职权:
1、审判权;
2、司法解释权
3、指导权
4、司法行政权
5、司法建议权
八、组织结构分:特设的专门审判庭和法定的审判组织形式
九、组织形式:独任庭;合议庭;审判委员会
十、法官制度:指关于法官的选任资格、选任方式、任职期限、奖惩、物质待遇
等方面的规章制度的总称。
十一、法官的职责:依法参加合议庭审判或者独任审判案件;依法规定的其他职
责。
十二、法官的任职资格: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满23周岁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4、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良好的品行
5、身体健康
6、学历及工作经验要求
十三、法官的考核内容:
审判工作实绩、思想品德、审判业务和法学理论水平、工作态度和审判作风 十四、检察制度:指法律规定的关于检察机关的组织机构、职权及其活动原则的
制度总和。
十五、我国检察制度包括:公诉制度;审判监督制度;侦查监督制度;
执行监督制度;对公职人员实行法律监督制度。
十六、检察权:指依法监督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和
全体公民遵守宪法与法律的权力,是国家维护法制统一和保障法
律正确实施的一种特殊权力,是国家权力的重要组成部分。
十七、检察机关,实行检察长负责制和民主集中制的领导体制
十八、检察机关的活动原则:
1、法治原则
2、检察独立原则
3、双重领导原则
十九、检察机关的职权:
1、审判监督权
2、侦查监督权
3、执行监督权
4、立案侦查权
5、公诉权
6、民事、行政诉讼参与权
二十、检察机关的组织体系:
一种是发挥检察职能的组织,一种是发挥行政管理职能 的机构
二十一、1995年2月通过《检察官法》
二十二、侦查的含义:
1、侦查是公安机关和人民检察院的职权,其他任何机关或个人都不能行使
2、侦查活动的内容就是法律规定的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在办案过程中进行的专门调查工作和有关强制性措施
3、侦查是一种诉讼活动,必须依法进行
二十三、侦查的任务:
1、搜集证据
2、查明案件事实
3、查缉案犯
4、追缴赃物、赃款、收归国库或还给受损的单位和个人
5、防止和减少犯罪
二十四、侦查的程序:
1、讯问犯罪嫌疑人
2、讯问证人、被害人
3、勘验、检查
4、搜查
5、扣押物证、书证
6、鉴定
7、通缉
二十五、侦查的强制措施:
1、拘传;
2、取保候审
3、监视居住
4、拘留
二十六、2001年12月通过《律师法》
二十七、律师:是社会法律服务工作者,其职业活动涉及上层建筑领域中的司法
活动和国家职能。
二十八、从业资格:具有我国国籍;取得中国律师资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经
过国家统一的司法考试
二十九、执业律师的种类:
专职、兼职和特邀律师
三十、律师事务所的种类:
1、国资律师事务所
2、合作律师事务所
3、合伙律师事务所
4、个人律师事务所
三十一、1996年通过《诉讼法》
三十二、1997年5月26日,司法部法律援助中心在北京正式成立
三十三、法律援助的实施主体: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工作者
三十四、法律援助的资金来源:政府出资、社会捐赠及行业奉献
第十三章 当代中国军事制度
一、中央军委实行主席负责制,任期5年
二、中央军委总部机关:
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总后勤部、总装备部
基本任务:保障中央军委关于作战和建军的战略决策和各项方针、政策的实现
三、总参谋部:成立于1931年,任务是,在参谋长领导下,拟定和组织实施战
略战役计划和动员计划,指挥和协调各军种、战区作战行动;负
责拟定和组织实施人民武装力量建设计划,掌握军队的组织建
设、军事训练、装备计划和行政管理事务
总政治部:成立于1931年,任务是,遵照中共中央、中央军委的决议和指示,
确定全军政治工作的任务,并指导下级机关执行,保证中共中央、
国务院、中央军委赋予军队的各项任务的完成
总后勤部:成立于1931年,具有全军后勤组织指挥和勤务保障两大职能 其任务是:遵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和中央军委关于国防建设、军
队建设和作战的方针、计划,组织领导全军后勤建设和后勤保障
工作,保障军队建设和作战任务的完成。
总装备部:成立于1998年,其主要职责是:根据中央军委会关于装备建设的
方针、政策,编制全军装备建设的规划计划,拟定装备工作的政
策法规,制定全军性装备工作的规章,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执行,
组织领导全军装备的科研、保障及勤务工作
四、中国人民解放军由海陆空三军种组成
五、1985年的七军区:沈阳、北京、济南、兰州、成都、广州、南京
六、全国共有27个省军区,1个卫戍区(北京),3个警备区(天津、上海、重
庆)
七、1983年4月6日,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总部在北京成立
八、金木水火土:黄金部队、森林警察部队、水电部队、消防部队、交通部队
九、武警部队的编制和经费由公安部武警总部统一管理
十、国防部:成立于1954年9月
十一、军衔:指国家根据军人的职位,军事、政治和专业素质,资历、奉献而授
予每个军人的用以表明其身份、地位、荣誉的一种衔称。
包括:军官军衔制度;士兵军衔制度
十二、兵役制度:是国家关于公民参加武装组织或在武装组织之外承担军事任务、
接受军事训练的制度。
内容:公民在军队中服现役;在军队外服预备役;在校学生接受军事训练 十三、1955年7月开始实行义务兵役制
十四、义务兵役制的任务是:巩固国防,抵抗侵略,保卫祖国,保卫人民的和平
劳动,参加国家建设事业,努力为人民服务
期限为2年
十五、人民解放军的政治工作:坚持实事求是,贯彻官兵一致, 军民一致,瓦
解敌军的三大原则,是人们军队政治工作的基本工作。
十六、党委领导下的首长分工负责制,是根本领导制度
十七、政治委员制度:在团以上单位设政治委员,营级设政治教导员,连级设政
治指导员。
十八、中国人民解放军的政治工作制度:党委领导制度、政治委员制度、和政治
机关制度、军内民主制度、党支部建在连队的制度
第十四章 当代中国政党制度
一、最早的资产阶级政党是17世纪70年代英国的辉格党和托利党
无产阶级政党的雏形是1847年马克思、恩格斯创建的共产主义者同盟。
二、政党的主要作用:代表无产阶级与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
三、始终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
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四、坚持“三个代表”,是我们党的立党之本、执政之基、力量之源
五、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主要是:政治领导、组织领导、思想领导
六、民主集中制是党的组织原则和组织制度
七、中国共产党的组织体系包括:党的中央组织,党的地方组织,党的基层组织
八、党的全国代表大会每5年举行一次,由中央委员会召集
党的中央委员会每1年至少举行一次
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 每5年举行一次
党的地方各级委员会每半年举行一次
九、党组的任务:负责实现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讨论和决定本部门的重大问
题,团结非党干部和群众,完成党和国家交给的任务,指导机
关和直属单位党组织的工作。
十、党的纪律处分: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出党籍 十一、改革党的干部人事制度:
1、建立健全科学的干部选拔任用和监督管理机制
2、推行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制度
3、完善党委对干部选拔作用的民主决策机制
十二、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我国一项基本政治制度 十三、各党派的参政方式:参政议政,政治协商,民主监督
第十五章 当代中国政治协商制度
一、政治协商制度:指的是我国各党派、人民团体和其他无党派人士,就国家的
人政方针、各族人民生活中的重大问题以及统一战线内部关系
等问题进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的制度。
二、1949年9月21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在北平召开。
三、政治协商制度的发展历史:
1、第一阶段,1949年9月—1954年9月,一届全国人大召开前的人民政协,
代行国家权力机关的职权
2、第二阶段,1954年9月—1966年5月“文化大革命”发生前,一届全国人
大召开后人民政协成为人民民主统一战线的组织
3、第三阶段,1966年5月—1978年2月,文化大革命发生后至党的十一届三
中全会召开前是人民政协陷于瘫痪时期
4、第四阶段,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进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
建设,人民政协步入历史的新时期至今。
四、人民政协委员会的主要职能: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
五、人民政协的主要任务:
1、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统揽政协工作
2、要坚持按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要求开展工作,积极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事业奉献力量
3、要切实做好各方面的团结工作,不断壮大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
4、要推进人民政协履行职能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
5、要进一步加强人民政协的自身建设
六、全国委员会会议每年举行一次
政协全国常委会会议每季度举行一次
政协地方各级委员会全体会议每年至少举行一次
第十六章 当代中国基层民主制度
一、职工代表大会的职权:国有企业实行厂长(经理)负责制
1、审议建议权;
2、审查同意权
3、审议决定权
4、评议监督权
5、民主选举权
二、1993年12月通过《公司法》
1994年7月通过《劳动法》
1999年3月通过《合同法》
三、
1、职工代表大会和股东会的关系,是互相支持、互相配合、但又各有侧重、各
尽所职的关系。
2、职工代表大会和董事会之间的关系是,监督和被监督的关系
3、职工代表大会与监事会之间是,既互相配合又监督的关系
四、我国村民委员会是在人民公社解体后由农民自发组织起来的。
五、城市居委会
是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
每届任期3年
采取少数服从多数原则
六、城市社区建设的基本原则:
1、以人为本,服务居民
2、资源共享,共驻共建
当代中国政治制度 作者:ayu134
3、责权统一,管理有序
4、扩大民主、居民自治
5、因地制宜、循序渐进
七、城市社区建设的主要任务:
1、就业服务
2、社会保障服务
3、救助服务
4、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
5、文化、教育、体育服务
6、流动人口管理和服务
7、安全服务
八、
加强城市社区建设,首先要加强组织领导 其次,要加强社区服务工作队伍建设
最后,要加强对社区服务活动的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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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中国政治制度】
第一章 绪论
1、政治制度:指统治阶级为实现其统治而采取的统治方式、统治方法的总和,
它包括国家政权性质、国家政权组织形式、国家结构形式,以及
为保证国家机器运转、维护公民的权利和义务、维持社会实体活
动等而制定的一系列基本制度和具体制度。(广义)
将政治制度理解为政治统治的性质和政治统治的形式的总和,即
国体和政体的统一。(狭义)
2、特点:①历史性;②稳定性;③强制性;④合法性
3、邓小平指出:领导制度、组织制度问题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
期性。
4、在社会各项制度中,起根本性、决定性作用的制度是:社会的经济制度。
5、社会的经济制度及政治制度之间关系是:决定与被决定的关系。(性质是一致) 6思想文化制度对政治制度起导向作用。
思想文化意识中的核心内容:价值观念和政治制度的关系更紧密,也更直接。
7、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文化,就是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以培育有理想、
有道德、有文化、有记录的公民为目标,发展面向现代化、面
向世界、面向未来的,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社会主义文化。
8、根本政治制度:①国体:人民民主专政(国家制度)
②政体: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国家政权的组织形式) 基本政治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
9、政治制度与政治体制的区别:
政治制度是关于国家权力的性质、组织、分配、运作等方面的规范法度,主
要是指国体和政体的统一。
政治体制是关于国家管理形式、机构设置、实际措施等的具体制度。可理解
为局部的微观的政治制度,是政治制度在政治生活过程中的具
体化,它受政治制度制约,也影响国家根本政治制度的实施和
巩固。
10、1986年,邓小平提出政治体制改革的目标:①巩固社会主义制度;
②发展社会主义社会的生产力;③发扬社会主义民主,调动广大人民的积极性
11、政治制度的改革主要有 :改革领导干部职务终身制、实行国家公务员制度、
提出党政分开和政企分开、改革行政体制、建立基层民主制度、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实行依法治国方略、加强执政党建设、加强多党合作等。
12、政治体制改革以来取得的成果:
a 废除干部领导职务终身制,建立了干部离退休制度,实现了干部队伍的年
轻化,革命化,专业化,知识化,保持了党和国家的活力。
b 实现了党政职能分开,调整了党的组织形式和工作机构
c 加强了社会主义基层民主自治制度建设
d 实施公务员制度
e 转变政府职能,根据高效、精简、统一的原则,进行了行政机构改革
f 调整和规范中央和地方的政治经济关系,更有利于调动中央和地方两个积
极性
g 提出依法治国方略,加快人大立法速度,完善人大立法制度
h 进一步明确了中国共产党执政的基本方式
I 进一步加强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
J 按照依法治国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司法机关和司
法制度
13、着重加强制度建设的内容:
①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民主制度
②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
③改革和完善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
④改革和晚上决策机制
⑤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
⑦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
⑧加强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⑨维护社会稳定
第二章 当代中国国家制度
1、建国初期的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行使国家权力机关和中共行政机关的职权,
兼有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和最高行政机关的双重性质。
2、《共同纲领》具有临时宪法的作用,据此建立了新民主主义国家政权。
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是中国工人阶级、农民阶级、小资产阶
级、民族资产阶级及其他爱国分子的人民民主统一战线的政权。
3、1956年底,我过对生产资料私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社会主义经济
制度基本确立。
4、在社会主义建设时期,中国政治制度大体上经历了三个主要发展时期: ①1956年-1966年开始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时期
②1966-1976年“文化大革命”时期
③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迎来新的历史时期
5、20世纪90年代,中国确立了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经济体制改革目
标,提出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经济、政治、文化建设纲领和依法治国的治国方略,我国在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进入了一个稳定又积极的发展新阶段。
6、社会主义社会的国家制度是社会阶级关系、政治关系、经济关系的反映,是
由以社会主义公有制为基础的经济制度决定的
7、人民民主专政在社会阶级状况和阶级关系方面有几个显著特点:
①掌握国家政权的是受帝国主义支持的封建地主阶级和官僚资产阶级 ②无产阶级人数很少
③广大农民和城市小资产阶级同无产阶级一样,深受三大敌人的剥削和压迫 ④中国的民族资产阶级是一个具有两面性的阶级。
8、人民民主专政的特点:
①中国的人民民主专政坚持以工人阶级为领导,以工农联盟为基础
②中国共产党在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制度中居于领导地位
③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政权具有很大的灵活性和适应性
④人民民主专政具有广泛的民主性和群众基础,能够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
量,结成广泛的统一战线,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保证社会主义事业胜利发展
9、人民民主专政的历史任务是:
①保卫社会主义制度,保卫人民的民主权利
②领导和组织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创造共产主义的物质基础
10、第一届全国人大召开前,代行全国人大职权的是政协。
第三章 当代中国国家形式和国家机构
1、国家形式:主要是指国家政权的组织形式,即政体,也包括国家结构形式,
即国家政权的区域组织形式(单一制、复合制)和国家治理形式(集权制、民主制)。
2、国体决定政体,政体为国体服务
3、国家政权组织形式即政体,有君主制和共和制之分
4、君主制:1)专制君主制:①奴隶制专制君主制
②封建专制君主制
③资本主义君主立宪制
2)君主立宪制:①二元制君主立宪制
②议会制君主立宪制
5、二元制君主立宪制的特征:君主的权利虽然受宪法和议会的限制,但国家权
力仍掌握在君主手里,君主拥有立法权,任命首
相,组织政府,政府对君主负责,不对议会负责,
君主掌握武装力量,决定战争与和平等。
6、议会制君主立宪制:是由议会掌握立法权,并由议会中获得多数席位的政党
负责组织政府,议会是国家最高权力机关,政府对议会
负责,君主是虚位元首。(英国国王、日本天皇)
7、共和制政体实行限任制
8、国家元首、议会和政府之间的关系,是区分各种政权组织形式的重要因素
9、国家结构形式:指国家政权的区域组织,即国家的政体和部分、中央和地方
之间权力关系的形式
10、决定一个国家采用单一制还是复合制国家结构形式的主要因素是国家因素、
经济发展以及历史传统、民族问题、宗教因素等
11、单一制跟复合制的区别:单一制国家是由若干行政区域组成的单一主权国家,
实行统一的中央集权,具有统一宪法和国籍,全国只有一个立法机关、一个中央政府。
12、联邦制国家是复合制国家的主要形式,它是指由共和国、州、省、邦等成员
组成的联邦制国家,它在中央政府和区域政府(联邦成员)之间划分权力,各自都拥有某些独立的权力。
13、国家行政机关、军事领导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行使立法权、决定权、任免权、监督权
14、决定中国走单一制的国家结构形式的因素有:
①中国是一个历史悠久的统一的多民族国家
②中国是以汉族为主体的多民族国家
③中国社会主义建设和各族人民共同发展共同繁荣的需要,决定了中国只能
采取单一制的结构形式
④采取单一制国家结构形式是中国独立完整的保证
15、中国的单一制结构形式的特点:
①在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建立民族自治机关,实行区域自治
②在香港、澳门及台湾地区,设立特别行政区
③在一般地方行政区域,设置地方国家机关,在中央统一领导下,依照宪法
所赋予的职权,管理本地区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等事务。
16、各类政体都具有三个要素:
①一般公务的议事机能(部分)
②行政机能部分
③审判(司法)机能
17、国家职权主要分为三个部分:
①议事立法权→立法机关;
②行政管理指挥权→行政机关;
③司法权→司法机关
18、《宪法》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国务院,中央军
事委员会,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共七类。
19、我国国家机构系统,按其性质和职能,可以分为五部分:
国家权力机关、国家行政机关、国家军事机关、国家审判机关、国家检察机关
20、中国国家机构的设置原则:
①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原则
②议行合一的原则
③民主集中制的原则
第四章 当代中国选举制度
1、选举:意为挑选,指人们根据公认的规则,从所有人或一些人中选择几个人
或一个人担任一定的职务的行为。
2、选举制度是指由选举法规定的有关选举国家民意代表机关或公职人员的各项
制度的总称,其内容报考选举的基本原则、选举的机构、选举的程序、选举的方法等
3、选举权的原则:①普遍原则;②平等原则;③直接选举和间接选举相结合的
原则;④秘密投票的原则
4、直接选举的程序:①主持选举的机构;②选区划分;③选民登记;
④代表候选人的提出与确定;⑤投票选举和当选
5、间接选举的程序:①主持选举的机构;
②全国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及分配 ③全国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的提
名、确定和正式选举
6、当代中国的选举制度渊源于中国共产党在革命根据地的选举制度。
第五章 当代中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上)
1、1931年在江西瑞金召开了第一次全国工农兵代表大会,宣布成立中华苏维埃
共和国。
2、1949年9月,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在北京召开,会议通过
了具有临时宪法性质的《共同纲领》,
3、1953年3月1日,颁布《选举法》
4、19554年9月,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北京召开,制订了中
华人民共和国第一部宪法。
5、为什么说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国的根本政治制度?
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与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制度相适合的政权组织形式。 ②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具有深厚的群总基础和广泛的代表性,从政治上和组织
上保证全体人民掌握国家权力,真正成为国家的主人。
③人民代表大会根据议行合一的原则设置国家机关,可以有效的保证国家权
力机关的决定得到迅速执行,人民的意志得到有效实现。
6、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在我过的政治法律地位是:
①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统一行使国家权力,它在国家权力机关中处于最高地位, ②中央其他国家机关如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全国人民代表大
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
7、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5年
8、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行使修改宪法、监督宪法的实施、制定修改法律、选举其
他国家机关领导人等15项重要职权。
9、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在国家活动中具有很大的权威性,总结为:立法权、决定
权、任免权和监督权。
10、2000年九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通过了《立法法》
2006年8月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监督法》
11、召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程序:
①会议准备工作
②预备会议
③全体会议
④代表团会议和代表小组会议
12、立法程序:
①提出议案
②审议议案
③表决与通过
④公布
13、选举或决定任命的程序:
①候选人提名
②候选人介绍
③选举或者决定任命
14、全国人大常委会由下列成员组成:
委员长、副委员长若干人、秘书长、委员若干人
15、第十届全国人大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为175人,委员长1人,副委员长15人
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组成人员不得担任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的职务
16、全国人大常委会每届任期5年,委员长及副委员长不得连续两届任职
17、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权利:
立法权、决定权、任免权、监督权、行使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18、委员长的职权:
①向常委会提出属于常委会职权范围内的议案;
②决定常委会每次会议的会期,拟定会议议程草案;
③对向常委会提出的议案和质询案,决定交由有关委员会审议或者提请常委会全体会议审议;
④指导和协调各专门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⑤处理常委会其他重要的日常工作;
⑥从常委会组成人员中确定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组长、副组长若干人。
19、常委会举行会议时,应当在会议举行7日以前,将开会日期、建议会议讨论
的主要事项。通知常委会组成人员并向全国公布,临时召集的会议,可以临时通知。
20、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议案的程序:
①提出议案包括法律案;
②审议议案
③法律草案的审议
④对议案的表决
⑤公布
21、全国人大常委会机构:①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②办公厅;③工作委员会
第六章 当代中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下)
1、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
①制定地方性法规的职权,即地方立法权
②县级以上各级人大可行使审议、决定、任免、监督等15项职权
2、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
①预备会议;由本级人大常委会主持
②全体会议:由预备会议选出的主席团主持
3、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提出和审议议案程序
人大代表10人以上联名,可以向本级人大提出属于本级人大职权范围内的议
案;以半数通过
4、选举和任免程序:
①候选人提名
②候选人名额的确定
③正式选举和决定任命
5、县级以上各级人大常委会于1979年底开始建立,是我国完善人大制度的主要
体现
6、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每届任期5年
7、职权:
①地方立法权
②其他职权:保证权;领导、主持本级人大代表的选举、召集本级人大会议; 重大事项决定权;监督权;人事任免权
8、会议和工作程序:
会议:由主任召集,每两个月至少举行一次。(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每周举行) 会议内容:听取和审议工作报告;决定本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
院有关人员的任免;审议和通过议案;受理质询案等
9、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机构:
①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②综合办事机构;③工作机构
④省、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根据工作需要可以再地区设立工作机构
10、县级人大一般不设立专门委员会,只设立工作常委会
11、县级以上(不包括县级)地方各级人大专门常委会的工作职责:
①提出议案;
②审议本级人大主席团或本级人大常委会交付的议案,提出报告
③审查政府工作报告
④审议质询案
⑤审议政府决定、命令、规章和下一级人大的决议案
⑥提出立法意见,起草法规和决议草案
⑦检查监督与本委员会有关法律、地方性法规和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的贯彻实施情况,必要时可提出报告
⑧联系本级人大代表,听取意见和建议
⑨对全国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交付征求意见的法律草案,组织讨论,提出修改意见,综合上报
⑩办理属于本级人大及常委会职权范围内与本委员会有关的人民群众来信来访事项
12、乡级人大的职权:
①保证权;
②决定权;
③审查、批准本行政区域内的财政预算和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工作实施计划
④选举权、任免权
⑤听取和审查本级人民政府的工作报告,撤销本级人民政府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
⑥维护公共利益权
13、乡级人大的工作机构:
乡级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副主席;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
14、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西方议会制的主要区别:
①产生的社会历史条件不同;
②法律地位不同
③与政党关系不同
④人大代表和议员的区别
⑤组织形式、组织机构的不同
第七章 当代中国国家元首制度
1、君主制政体国家
终身制:英国、泰国、荷兰、比利时、丹麦、挪威
由选举产生并有一定任期:马来西亚,任期5年
2、共和制政体国家
由选举产生,实行限任制
①由立法机关(议会)产生
②直接由人民选举:法国
③人民通过选举团产生:美国
④混合团体产生:德国
⑤联邦议院和各州议会代表组成的联邦大会选举产生
3、元首的法律地位有三种类型:
①总统制国家,国家元首兼任政府首脑
②议会制国家,国家元首不兼任政府首脑,只行使元首的职权
③议会制总统制国家,国家元首不兼任政府首脑,但担任大部分国家行政权,
并有权任命政府首脑
4、国家元首还有单一元首和集体元首之分
5、国家元首的基本职权:
①公布法律权;②发布命令权;③召集议会权;④外交权;
⑤统帅武装力量权;⑥任免权;⑦赦免权;⑧荣典权
6、中国国家主席制度的沿革
①建国初期由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集体行使国家元首职权
②1954年《宪法》规定设置国家主席
③1975年和1978年《宪法》规定不设置国家主席
④1982年《宪法》恢复国家主席制
7、国家主席制度的作用:
①进一步健全了我过的政治体制
②有利于进行国际交流活动
8、国家主席的资格:
一、政治条件:即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公民
二、国籍:种花人民共和国公民
三、年龄条件:年满45周岁
9、2003年3月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胡锦涛为国家主席,
曾庆红为国家副主席。
10、国家主席的法律地位:
排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之后,国务院之前
11、国家主席的职权:
一、对内方面的职权:①公布法律;②任免国务院总理和国务院其他组成人员 ③授予国家的勋章和荣誉称号;④发布特赦令;
⑤宣布进入紧急状态;⑥宣布战争状态;
⑦发布动员令
二、对外方面的职权:①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进行国事活动
②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决定,排遣和召回驻外全权代表 ③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决定,批准和废除同外国缔结的条约和重要协定
第八章 当代中国中央行政制度
1、行政:国家立法和司法机关对社会的管理活动,包括立法、司法、行政等各
种国家机关的管理活动
马克思的观点“行政是国家的组织活动”
2、国家行政的性质:
①国家行政的主体:带有权威性质的国家行政机关——政府
②国家行政的客体:国家政务和社会事务
③国家行政的目的:实现国家目标和统治阶级利益
④国家行政的依据:法律法规
⑤国家行政的性质:执行性活动
3、 政务院——国家政务最高执行机关
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国家军事最高统辖机关
最高人民法院——国家最高审判机关
人民检察署——国家最高监察机关
4、政府组织即行政机关体系,各级人民政府是行政管理活动的主体
5、国务院的法律地位:
①作为最高国家行政机关的职能;
②在国际交往中,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名义出现,代表整个国家
6、国务院由每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产生。国务院总理由中华人民共
和国国家主席提名,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全体代表过半数通过决定,由国家主席任命。
7、国务院的工作职能体现在:
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必须接受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拥有的权力在法律上均来自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的授权
8、国务院的职权:
①立法权;②提案权;③领导权;④监督权;⑤人事权;⑥决定紧急状态权; ⑦其他权力
9、政府职能:指政府在一定历史时期内根据社会环境的需求而履行的职责和功
能,它反映政府的实质和政府活动的内容和方向。
10、国务院的职能表现在:①健全宏观调控体系;②加强市场监管;
③认真履行社会管理职能;④强化公共服务职能
11、国务院职能转变的必要性:
国务院职能你转变既是经济体制转轨的关键,又是推进政治体制转轨的起点,
政府职能转变构成了联结经济体制改革、行政体制改革和政治体制改革的关键一环。
12、政府从三个方面着手改变职能:
①依法界定政府的管理职能;
②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③加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
13、我国政府机构的设置遵循的原则:
需要原则;统一原则;精简原则;效能原则
14、《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明确提出改革遵循的原则:
①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转变政府职能,实现政企分开;
②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调整政府组织结构,实行精兵简政;
③按照权责一致的原则,调整政府部门的职责权限,明确划分部门之间职能
分工,晚上行政运行机制;
④按照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的要求,加强行政体系的法制建设
15、人员分流的基本办法是:带职分流;定向培训;加强企业;优化结构
16、国务院组成部门共28个(部、委、行、署)外交部、国防部等
17、国务院直属特设机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18、国务院直属机构:18个。海关总署,质检总局等
19、国务院办事机构:4个。国务院侨务办公室,国务院研究室等
20、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14个。新华通讯社、中国科学院等
21、部委归口管理的国家局:11个。国家信访局、国家海洋局、档案局等
22、总理负责制:这种首长负责制贯穿着民主集中制、法制和国家权力机关负责
三项重要原则
23、总理负责制的内容:①全面领导权;②最后决定权;③人事提名权;
④行政首长负全面责任
24、国务院会议制度
①国务院全体会议:由总理召集和主持,每半年召开一次
②国务院常委会议:由总理召集和主持,每月召开三次
25、《规则》确立了执政为民、人民参与政务、人民监督政务的原则
内容:①国务院工作的指导思想;②推进依法行政;③推行政务公开制度; ④实行科学民主决策;⑤加强行政监督
第九章 当代中国一般地方行政制度
1、我国行政体制(单一制的多民族社会主义国家)的基本特点是:中央政府统
率全国各级地方政府,中央与地方各级政府实行垂直领导。
2、我国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具有双重性质:
①作为地方各级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从属于本级国家权力机关;
②作为地方各级国家行政机关,地方各级人民政府除了对本级国家权力机关负责外,还要对上一级国家行政机关负责并报告工作,这是我国单一制的国家行政结构决定的
3、各级地方行政首长和副职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其他组成人员的人
选根据行政首长提名,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决定,并报请上级行政机关备案。
4、地方政府职权:
①执行权;②地方行政立法和制令权;③管理权;④领导与监督权;
⑤保障权;⑥关于乡、民族乡、镇的建置的决定权和区域划分权。
地级市人民政府的职权:
①执行权;②制令权;③管理权;④领导与监督权;⑤保障权
县级市人民政府的职权:
①执行权;②制令权;③管理权;④领导与监督权;⑤保障权
乡级人民政府的职权:
①执行权;②保障权;③其他职权
5、我国有四个直辖市:北京、天津、上海、重庆。
其他均为地级市政府。
6、省级政府职能转变的途径:
加强宏观调控职能,放开微观管理职能,从无所不为的万能政府转变为“有
所为、有所不为”的有限政府,把工作职能集中到规划制定、经济调节、市场监管、区域协调、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等方面。
省级政府职能改革的重点:
①加强法规制定与规划引导,强化宏观经济管理职能;
②实行有进有退,强化微观经济管理职能;
③完善政府社会管理体制,转变政府的社会管理职能
④加强宏观指导,强化政府公共服务职能
⑤理顺省级政府与市县级政府的关系,提高行政效率
7、县乡级政府的职能:
①为新农村建设提供基本的公共管理服务
②落实中央提出的扩大公共财政覆盖农村范围的目标,促进县域范围内的公
共事业的发展
③把握辖区的社会经济走向
8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机构的设置,在我国行政管理体系中具有 承上启下
的地位和作用。
一方面,要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制定的各项方针、政策;
另一方面,要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制定政策措施和规章
9、自治州、县、自治县、市、市辖区政府机构的设置,在我国行政管理体系中
起承上启下、连结城乡的枢纽作用。
10、乡级政府机构的设置,起联系政府与广大农村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用。
11、县级以上地方政府,均设立审计机关。
12、政府机构和人员精制精简过程中的注意事项:
①着眼于全面提高机关干部的整体素质,把人员的定岗分流同干部结构的优
化结合起来
②着眼于建立干部能上能下的岗位交流机制,把人员定岗分流痛加强机关建
设和法制建设结合起来
③着眼于从严治政,把人员定岗分流痛加强机关建设和法制建设结合起来,
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13、我国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
“三权一责”:即①全面领导权;②最后决定权;③人事提名权;
④行政首长负全面责任。
14、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会议制度:
政府会议:核心,可分为全体会议和常务会议
政府行政会议:每周一次,
政府扩大会议:会期不定,属于贯彻为主的会议。
15、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工作规则:
①依法行政:立党为公、执政为民
②政务公开:依法公开;真实公正;注重实效;有利监督、
16、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关系:
建立在一定利益基础之上的国家利益和地方利益之间的一种利益分配关系。 其核心是中央政府代表的国家利益和地方政府代表的地方利益两者之间的利益均衡问题,在现实中,表现为集权和分权关系。
17、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关系的三种模式:
中央与普通行政区域关系模式;
中央与民族区域自治地区关系模式;
中央与特别行政区关系模式
都体现了国家主权统一的原则,都是在单一制的国家结构形式下运作的。
18、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关系的基本原则:
①利益原则和法制原则
②发挥两个积极性的原则
③应当明确中央与地方的权力和责任原则
19、①中央和地方的政治关系:
领导和被领导的关系
②中央和地方的人事关系:
指中央和地方政府在国家干部的管理方面所体现出来的关系,包括干
部的选拔、任用、培训、考核、奖惩、工资、福利、退休、退职等。
干部管理体制原则:
实行党管干部原则(根本原则)
干部人事管理的组织体制
实行统一的公务员制度
③中央和地方的法律关系:
立法主体多元化
法治的统一化
④中央和地方的经济关系:
财政关系的重要性
1992年以后的财政关系——分税制改革
加强税收管理,防止税源流失
⑤中央与地方的事权关系
(1994年开始的分税制改革,是中央和地方关系的重要分水岭)
第十章 当代中国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一、旧中国是一个半殖民地半封建性质的国家,存在着双重的民族矛盾:
一方面,种花民族共同遭受着帝国主义的侵略和压迫;
另一方面,国家内部也存在着剧烈的民族矛盾
二、当代中国的民族问题:
1、历史形成并遗留下来的民族隔阂尚未完全消除;
2、各民族间事实上的不平等依然存在
3、大民族主义和地方民族主义的观念及行为参与的存在
4、民族差异的存在
5、在一定范围内长期存在阶级斗争
综上所述,当代中国依然存在民族问题,但它基本上是各族人民在根本利益上一致基础上的具体内部矛盾。
它的主要内容是:各民族之间的关系问题,中央和民族区域之间的关系问题,不同民族成分的领导和被领导的关系问题,民族之间事实上的不平等问题,民族发展和共同繁荣的问题,国家队少数民族的一系列具体政策问题,民族文化差异的问题。
三、社会主义中国处理民族问题的基本原则是:
坚持民族平等,加强民族团结,实现各族的共同繁荣。
四、民族团结是指,各个民族和睦相处,友好交往,互相信任,互相合作,互相
尊重与体谅,共同努力与奋斗。
五、民族区域自治的含义是:
在国家统一领导下,各少数民族地方实行区域自治,设立自治机构,行使自
治权。
六、我国民族关系的特点:
1、我国自古以来就是一个统一的多民族国家
2、在中国,汉族和其他少数民族的关系从来不是一种殖民关系
3、在国际上还存在着民族分裂主义和其他敌对势力
4、中国历史上长期以来实行中央集权制度
5、中国的社会主义事业需要建立一个统一的多民族国家
总而言之,我国民族区域自治政策是马列主义民族问题理论同多民族的中国革命实践相结合的产物。
七、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马克思列宁主义与中国多元统一的民族格局相结合的
产物。
八、1941年,成立“内蒙古自治区”
九、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中国一项基本政治制度
十、中国平等、团结、互助的民族关系和多元统一的民族格局决定了中国各民族
合为上、合即统一是唯一的选择。
十一、民族区域自治的特点:
1、实行区域自治的各民族自治地方都在单一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土之内,
不具有独立或半独立的联邦行政区域性质
2、《宪法》和《自治法》是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根本大法和依据,各民
族自治地方必须遵循
3、各民族自治地方的政权,都建立在生产资料公有制为主体的社会主义经济
基础之上,是以工农为主体的少数民族地区的人民民主专政,是我国国体——人民民主专政在少数民族地区的具体形式
4、各级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体现了民族自治和地方自治的结合,是一
定的争执形式同一定的民族形式相结合的地方政权
5、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的各民族自治地方,都是以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为基础
建立起来的,适应了我国民族大杂居,小聚居的状况,能充分满足少数民族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的要求
十二、民族自治地方的名称,按照:地方名称、民族名称、行政地位的顺序组成 十三、盟设立在自治区与自治县之间,是作为上级国家机关的派出机构而存在的,
其行政地位与地区行政公署一致。
十四、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任务:
1、必须维护国家统一、保证宪法和法律在本地方的遵守和执行
2、领导各族人民集中力量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
3、要把国家的整体利益放在首位,积极完成上级国家机关交给的各项任务
4、维护和发展各民族的平等、团结、互助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
5、保障本地方各民族都有使用和发展自己的语言文字的自由
6、保障各民族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
十五、民族自治地方人大常委会成员由本级人大在代表中选举产生。
十六、政府工作部门负责人由政府行政首长提名,本级人大常委会任命,报上一
级国家行政机关备案。
十七、民族自治权包括:
1、立法权;2、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权;3、人事权;4、治安管理权;
5、经济管理权;6、草场和森林的所有权和使用权;
7自然资源开发及地方基本建设权;8、对外贸易权;9财政权
10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等管理权;11、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权
12、环境保护权
十八、民族区域自治的优越性:
1、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实施,保障少数民族当家作主,管理本民族事务的权利
2、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实施,有利于发展社会主义民族关系
3、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实施,有利于国家的统一
4、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实施,有利于促进民族自治地方和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
第十一章 当代中国特别行政区制度
一、香港:1840—1997.7.1
澳门:1999年12月20日
二、一国两制:在坚持一个中国的前提下,大陆实行社会主义制度;香港、澳门、
台湾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它们作为特别行政区保持原有的资本主义制度和生活方式长期不变。
三、行政区的法律地位:
1、特别行政区是单一制国家结构形式下的地方行政区域
2、特别行政区是一个享有高度自治权,基本保留原有法律,实行资本主义制
度和生活方式的特别行政区。
3、特别行政区是直辖于中央人民政府的地方行政区域,它享有高度自治权,
不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般地方行政区和民族自治区。
四、中央人民政府在特别行政区行使的权力:
1、负责管理与特别行政区有关的外交事务
2、负责管理特别行政区的防务
3、任命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和行政机关的主要官员
4、对特别行政区立法机关制定的法律备案
5、决定特别行政区进入紧急状态
6、有权解释和修改特别行政区基本法
五、特别行政区的自治权:
立法权;司法权;行政管理权
六、行政长官兼政府首长,负有领导特区及其政府的双重责任:
1、作为行政特区的行政长官,他是特区的全权代表,对外代表特别行政区
2、由他直接领导和指挥特区政府,并通过政府全面负责整个特区的工作
七、香港/澳门特区长官的任职资格:
年满40周岁;在香港/澳门通常居住连续满20年并在外国无居留权的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担任。
八、特区的行政长官在当地通过选举或协商产生,由中央人民政府任命
九、特区享有“行政管理权、立法权、独立司法权和终审权”
十、特区的行政会议必须每月举行一次
十一、三司:政务司、财政司、律政司
十二、特区立法会的主要权力:
1、制定法律方面的职权;
2、财政、税收方面的职权;
3、对行政长官提出弹劾案的职权
4、监督权;
5、对《基本法》的修改提案权
6、立法会行使的其他职权
十三、特区立法会主席的职权:
1、主持会议
2、决定议程和开会日期
3、在休会期间召开特别会议
4、应行政长官的要求召开紧急会议(澳门可直接召开)
5、立法会议规则规定的其他职权
十四、立法会的权利:
1、质询权;2、立法提案权;3、豁免权
十五、司法制度的原则:
1、独立审判原则;
2、遵循先例原则;
3、陪审制度原则
4、保留普通话的诉讼原则
十六、法官制度
必须是外国无居留权的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
十七、律师制度:
必须先请律师,再由律师去请大律师
第十二章 当代中国司法制度
一、审判制度:是关于国家审判机关的性质、组织结构、职能和审判程序等方面
的制度的总称。
二、法治国家的活动:1、立法;2、执法
三、审判制度的性质:
1、审判制度是国家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2、审判制度具有法律制度的特质
四、审判制度的基本原则:
1、独立审判原则
2、依法审判和未经审判对任何人不得确定有罪的原则
3、平等审判原则
4、民主审判原则
五、审判制度的基本内容:
1、两审终审制
2、公开审判制度
3、合议制度
4、回避制度
5、陪审员制度
6、审判监督制度
六、陪审员的任职资格: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年满23周岁;品行良好、公道正派、身体健康;
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任期为5年,同级人大常委会任命)
七、人民法院的职权:
1、审判权;
2、司法解释权
3、指导权
4、司法行政权
5、司法建议权
八、组织结构分:特设的专门审判庭和法定的审判组织形式
九、组织形式:独任庭;合议庭;审判委员会
十、法官制度:指关于法官的选任资格、选任方式、任职期限、奖惩、物质待遇
等方面的规章制度的总称。
十一、法官的职责:依法参加合议庭审判或者独任审判案件;依法规定的其他职
责。
十二、法官的任职资格: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满23周岁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4、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良好的品行
5、身体健康
6、学历及工作经验要求
十三、法官的考核内容:
审判工作实绩、思想品德、审判业务和法学理论水平、工作态度和审判作风 十四、检察制度:指法律规定的关于检察机关的组织机构、职权及其活动原则的
制度总和。
十五、我国检察制度包括:公诉制度;审判监督制度;侦查监督制度;
执行监督制度;对公职人员实行法律监督制度。
十六、检察权:指依法监督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和
全体公民遵守宪法与法律的权力,是国家维护法制统一和保障法
律正确实施的一种特殊权力,是国家权力的重要组成部分。
十七、检察机关,实行检察长负责制和民主集中制的领导体制
十八、检察机关的活动原则:
1、法治原则
2、检察独立原则
3、双重领导原则
十九、检察机关的职权:
1、审判监督权
2、侦查监督权
3、执行监督权
4、立案侦查权
5、公诉权
6、民事、行政诉讼参与权
二十、检察机关的组织体系:
一种是发挥检察职能的组织,一种是发挥行政管理职能 的机构
二十一、1995年2月通过《检察官法》
二十二、侦查的含义:
1、侦查是公安机关和人民检察院的职权,其他任何机关或个人都不能行使
2、侦查活动的内容就是法律规定的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在办案过程中进行的专门调查工作和有关强制性措施
3、侦查是一种诉讼活动,必须依法进行
二十三、侦查的任务:
1、搜集证据
2、查明案件事实
3、查缉案犯
4、追缴赃物、赃款、收归国库或还给受损的单位和个人
5、防止和减少犯罪
二十四、侦查的程序:
1、讯问犯罪嫌疑人
2、讯问证人、被害人
3、勘验、检查
4、搜查
5、扣押物证、书证
6、鉴定
7、通缉
二十五、侦查的强制措施:
1、拘传;
2、取保候审
3、监视居住
4、拘留
二十六、2001年12月通过《律师法》
二十七、律师:是社会法律服务工作者,其职业活动涉及上层建筑领域中的司法
活动和国家职能。
二十八、从业资格:具有我国国籍;取得中国律师资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经
过国家统一的司法考试
二十九、执业律师的种类:
专职、兼职和特邀律师
三十、律师事务所的种类:
1、国资律师事务所
2、合作律师事务所
3、合伙律师事务所
4、个人律师事务所
三十一、1996年通过《诉讼法》
三十二、1997年5月26日,司法部法律援助中心在北京正式成立
三十三、法律援助的实施主体: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工作者
三十四、法律援助的资金来源:政府出资、社会捐赠及行业奉献
第十三章 当代中国军事制度
一、中央军委实行主席负责制,任期5年
二、中央军委总部机关:
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总后勤部、总装备部
基本任务:保障中央军委关于作战和建军的战略决策和各项方针、政策的实现
三、总参谋部:成立于1931年,任务是,在参谋长领导下,拟定和组织实施战
略战役计划和动员计划,指挥和协调各军种、战区作战行动;负
责拟定和组织实施人民武装力量建设计划,掌握军队的组织建
设、军事训练、装备计划和行政管理事务
总政治部:成立于1931年,任务是,遵照中共中央、中央军委的决议和指示,
确定全军政治工作的任务,并指导下级机关执行,保证中共中央、
国务院、中央军委赋予军队的各项任务的完成
总后勤部:成立于1931年,具有全军后勤组织指挥和勤务保障两大职能 其任务是:遵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和中央军委关于国防建设、军
队建设和作战的方针、计划,组织领导全军后勤建设和后勤保障
工作,保障军队建设和作战任务的完成。
总装备部:成立于1998年,其主要职责是:根据中央军委会关于装备建设的
方针、政策,编制全军装备建设的规划计划,拟定装备工作的政
策法规,制定全军性装备工作的规章,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执行,
组织领导全军装备的科研、保障及勤务工作
四、中国人民解放军由海陆空三军种组成
五、1985年的七军区:沈阳、北京、济南、兰州、成都、广州、南京
六、全国共有27个省军区,1个卫戍区(北京),3个警备区(天津、上海、重
庆)
七、1983年4月6日,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总部在北京成立
八、金木水火土:黄金部队、森林警察部队、水电部队、消防部队、交通部队
九、武警部队的编制和经费由公安部武警总部统一管理
十、国防部:成立于1954年9月
十一、军衔:指国家根据军人的职位,军事、政治和专业素质,资历、奉献而授
予每个军人的用以表明其身份、地位、荣誉的一种衔称。
包括:军官军衔制度;士兵军衔制度
十二、兵役制度:是国家关于公民参加武装组织或在武装组织之外承担军事任务、
接受军事训练的制度。
内容:公民在军队中服现役;在军队外服预备役;在校学生接受军事训练 十三、1955年7月开始实行义务兵役制
十四、义务兵役制的任务是:巩固国防,抵抗侵略,保卫祖国,保卫人民的和平
劳动,参加国家建设事业,努力为人民服务
期限为2年
十五、人民解放军的政治工作:坚持实事求是,贯彻官兵一致, 军民一致,瓦
解敌军的三大原则,是人们军队政治工作的基本工作。
十六、党委领导下的首长分工负责制,是根本领导制度
十七、政治委员制度:在团以上单位设政治委员,营级设政治教导员,连级设政
治指导员。
十八、中国人民解放军的政治工作制度:党委领导制度、政治委员制度、和政治
机关制度、军内民主制度、党支部建在连队的制度
第十四章 当代中国政党制度
一、最早的资产阶级政党是17世纪70年代英国的辉格党和托利党
无产阶级政党的雏形是1847年马克思、恩格斯创建的共产主义者同盟。
二、政党的主要作用:代表无产阶级与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
三、始终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
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四、坚持“三个代表”,是我们党的立党之本、执政之基、力量之源
五、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主要是:政治领导、组织领导、思想领导
六、民主集中制是党的组织原则和组织制度
七、中国共产党的组织体系包括:党的中央组织,党的地方组织,党的基层组织
八、党的全国代表大会每5年举行一次,由中央委员会召集
党的中央委员会每1年至少举行一次
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 每5年举行一次
党的地方各级委员会每半年举行一次
九、党组的任务:负责实现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讨论和决定本部门的重大问
题,团结非党干部和群众,完成党和国家交给的任务,指导机
关和直属单位党组织的工作。
十、党的纪律处分: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出党籍 十一、改革党的干部人事制度:
1、建立健全科学的干部选拔任用和监督管理机制
2、推行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制度
3、完善党委对干部选拔作用的民主决策机制
十二、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我国一项基本政治制度 十三、各党派的参政方式:参政议政,政治协商,民主监督
第十五章 当代中国政治协商制度
一、政治协商制度:指的是我国各党派、人民团体和其他无党派人士,就国家的
人政方针、各族人民生活中的重大问题以及统一战线内部关系
等问题进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的制度。
二、1949年9月21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在北平召开。
三、政治协商制度的发展历史:
1、第一阶段,1949年9月—1954年9月,一届全国人大召开前的人民政协,
代行国家权力机关的职权
2、第二阶段,1954年9月—1966年5月“文化大革命”发生前,一届全国人
大召开后人民政协成为人民民主统一战线的组织
3、第三阶段,1966年5月—1978年2月,文化大革命发生后至党的十一届三
中全会召开前是人民政协陷于瘫痪时期
4、第四阶段,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进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
建设,人民政协步入历史的新时期至今。
四、人民政协委员会的主要职能: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
五、人民政协的主要任务:
1、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统揽政协工作
2、要坚持按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要求开展工作,积极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事业奉献力量
3、要切实做好各方面的团结工作,不断壮大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
4、要推进人民政协履行职能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
5、要进一步加强人民政协的自身建设
六、全国委员会会议每年举行一次
政协全国常委会会议每季度举行一次
政协地方各级委员会全体会议每年至少举行一次
第十六章 当代中国基层民主制度
一、职工代表大会的职权:国有企业实行厂长(经理)负责制
1、审议建议权;
2、审查同意权
3、审议决定权
4、评议监督权
5、民主选举权
二、1993年12月通过《公司法》
1994年7月通过《劳动法》
1999年3月通过《合同法》
三、
1、职工代表大会和股东会的关系,是互相支持、互相配合、但又各有侧重、各
尽所职的关系。
2、职工代表大会和董事会之间的关系是,监督和被监督的关系
3、职工代表大会与监事会之间是,既互相配合又监督的关系
四、我国村民委员会是在人民公社解体后由农民自发组织起来的。
五、城市居委会
是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
每届任期3年
采取少数服从多数原则
六、城市社区建设的基本原则:
1、以人为本,服务居民
2、资源共享,共驻共建
当代中国政治制度 作者:ayu134
3、责权统一,管理有序
4、扩大民主、居民自治
5、因地制宜、循序渐进
七、城市社区建设的主要任务:
1、就业服务
2、社会保障服务
3、救助服务
4、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
5、文化、教育、体育服务
6、流动人口管理和服务
7、安全服务
八、
加强城市社区建设,首先要加强组织领导 其次,要加强社区服务工作队伍建设
最后,要加强对社区服务活动的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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