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实习成绩评价工作注意事项
毕业实习是本科教学计划实践教学环节独立设置的一门必修课程(2学分)。根据《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本科生毕业实习暂行规定》规定,必须按照各专业毕业实习大纲要求完成1个月以上的实习工作,以下环节须在实际操作中特别注意:
一、提交三类材料
1.《毕业实习鉴定表》:“实习单位评价意见”栏,由实习单位填写评价意见,加盖单位公章;其它部分由学院收齐后统一填写。
2.实习总结(1500字左右):要求能详细反映个人实习情况,包括简单的实习日志,如何开展实习、实习效果、收获等。要求做到,通过总结就能了解学生详细的实习情况。
3.实习业务心得(3000字左右):要求结合实习业务,运用所学专业知识,总结与分析实习期间学习目标的实现情况以及对由此而得出的个人未来业务发展的展望。要求结构严谨、逻辑清晰、语句通顺、行文规范。
二、实习成绩评定
1.各班导师针对学生提交的三类材料,以系的名义对学生实习任务完成情况和实习效果进行评价,并按百分制给定成绩。评分参考标准:
(1)未提交《毕业实习鉴定表》或实习单位未填写评价意见、未加盖公章,评分为0分;
(2)只提交了填写完整的《毕业实习鉴定表》,评分为60-69分;
(3)实习总结、实习业务心得缺少任意一份,评分为70-79分;
(4)三类材料提交完整,评分为80-95分;
(5)三类材料提交完整并获得实习单位或县级以上政府部门表彰(以正式公文、表扬信、奖励证书等原件为依据),可评为100分。
2.划分等级(优秀[≥90分]、良好[80-89分]、中[70-79分]、合格[60-69分]、不合格[<60分]),并在《毕业实习鉴定表》的“系成绩评定意见”栏中填写相应的评语。导师亲笔..
签名。
3.实习成绩原则上由导师登记到教务管理信息系统中。
4.导师对本专业学生整体实习情况进行分析后,撰写本专业学生实习情况总结,连同......学生上交的三类材料一起交由本科教学秘书存档。
毕业实习成绩评价工作注意事项
毕业实习是本科教学计划实践教学环节独立设置的一门必修课程(2学分)。根据《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本科生毕业实习暂行规定》规定,必须按照各专业毕业实习大纲要求完成1个月以上的实习工作,以下环节须在实际操作中特别注意:
一、提交三类材料
1.《毕业实习鉴定表》:“实习单位评价意见”栏,由实习单位填写评价意见,加盖单位公章;其它部分由学院收齐后统一填写。
2.实习总结(1500字左右):要求能详细反映个人实习情况,包括简单的实习日志,如何开展实习、实习效果、收获等。要求做到,通过总结就能了解学生详细的实习情况。
3.实习业务心得(3000字左右):要求结合实习业务,运用所学专业知识,总结与分析实习期间学习目标的实现情况以及对由此而得出的个人未来业务发展的展望。要求结构严谨、逻辑清晰、语句通顺、行文规范。
二、实习成绩评定
1.各班导师针对学生提交的三类材料,以系的名义对学生实习任务完成情况和实习效果进行评价,并按百分制给定成绩。评分参考标准:
(1)未提交《毕业实习鉴定表》或实习单位未填写评价意见、未加盖公章,评分为0分;
(2)只提交了填写完整的《毕业实习鉴定表》,评分为60-69分;
(3)实习总结、实习业务心得缺少任意一份,评分为70-79分;
(4)三类材料提交完整,评分为80-95分;
(5)三类材料提交完整并获得实习单位或县级以上政府部门表彰(以正式公文、表扬信、奖励证书等原件为依据),可评为100分。
2.划分等级(优秀[≥90分]、良好[80-89分]、中[70-79分]、合格[60-69分]、不合格[<60分]),并在《毕业实习鉴定表》的“系成绩评定意见”栏中填写相应的评语。导师亲笔..
签名。
3.实习成绩原则上由导师登记到教务管理信息系统中。
4.导师对本专业学生整体实习情况进行分析后,撰写本专业学生实习情况总结,连同......学生上交的三类材料一起交由本科教学秘书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