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系统就业培训内容

人社系统姜堰日报专版内容

写在前面的话

创业、就业服务和技能培训服务处在人社系统民生服务工作的最前沿,它一头连着企业发展和社会稳定,一头连着百姓民生,社会福祉,是人社系统开展的“春风人社”的系列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发布我区创业就业服务和技能培训服务的主要业务及政策服务项目,目的是增强广大企业和劳动者对业务和政策的知晓度,明确办事流程,提高办事效率,项目中列出时间的我们在指定时间为您办结,未列出时间的全部为现场办结(代办项目为现场受理).

姜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您承担下列创业、就业服务和技能培训服务等方面主要业务和政策服务项目:

1、失业就业登记证核发

凡在我市范围内就业或处于失业状态且有就业意向的城乡各类劳动者、外来劳动力,大中专毕业生均可以进行就业(失业)登记,领取《就业失业登记证》。

外地失业人员(在我区无就业经历的)申领《就业失业登记证》只放号,不发证。

办理程序:

2、职业指导

为新领取《就业失业登记证》的失业人员进行职业能力的分析和评估;帮助其调整就业观念和求职意愿;提出职业培训建议,利用空岗信息进行职业介绍匹配;提供职业介绍推荐服务;市场经济知识、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障政策规定、劳动争议与仲裁、创业意识、再就业优惠政策、相关专业技能。

办理程序:

3、创业服务

全区所有有创业愿望的城乡劳动者均可在所在镇区社区(村)创业指导服务站就近接受免费创业指导服务,内容包括开业指导、项目推介、创业培训、小额担保服务、技能培训、跟踪服务等;全区创业孵化基地企业主每年享受一次免费创业培训培训,对新招员工进行职业技能培训,并为符合条件的入孵企业提供小额担保贷款和劳动密集型企业贷款。

办理程序:

4、创业培训

为全区范围内的有创业愿望的城乡人员开展有针对性地分类指导和评审,使学员能够把握创业方向,帮助学员选择具有市场发展前景、符合市场需求的创业项目。对学员选定创业项目的可行性、项目的市场需求、发展前景与经济效益等方面进行评估、论证,对其编制的创业计划书的完整性、可靠性和可操作性等方面进行审定并签署意见和建议。

办理程序:

5、小额担保贷款

对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的城乡失业人员一般给予2-10万元的小额担保贴息贷款,最高不超于30万元,并由财政按照国家规定的基准利率给予50%或100%的贴息。贷款贴息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到期确需展期,且信用较好的,经申请可展期1年(展期不贴息)。

办理程序:

6

、城乡劳动者求职

城乡劳动者持本人居民身份证、1寸免冠照片一张、《就业失业登记证》、学历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等材料,可免费到区人力资源市场办理求职登记手续。

办理程序:

7、初中级职业技能培训

劳动者进入区内企业需要学习初、中级技能的可以由个人或企业向所在镇区劳动保障服务所或定点培训机构申报,由各镇区劳动保障服务所协同定点培训机构组织实施培训鉴定发证服务,并根据身份不同分别享受相关培训补贴政策。

办理程序:

8、职业资格证书领取(职业技能鉴定)

在我区符合一定条件,达到应知、应会技能水平或符合破格申报条件的城乡劳动者,均可申请参加职业技能鉴定,成绩合格者可领取相应职业资格证书。

办理程序:

9、失业救济金核发

失业前用人单位和个人按照规定足额连续缴费满一年,在法定劳动年龄内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已经失业登记并有求职意愿的失业人员可以申领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参保缴费满一年的可享受2个月的失业保险待遇,最多可享受24个月。

办理程序:

10、医疗保险补贴

失业职工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为其免费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此项业务无需个人申报,由区劳动就业管理处统一集

中申报,所需费用由失业保险基金全额支付。)

办理程序:

11、社会保险补贴:

持有效期内《就业失业登记证》并经过就业困难认定、家庭困难(家庭人均收入低于700元/月),从事社区公益性服务的就业困难人员,可按照当年度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基数为标准,给予其实际缴费数额的50%的养老、医疗保险费补贴(大病救助除外),最长补贴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退休(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时年龄为准)。

办理程序:

12、全国、全省统一技能鉴定考试

从事秘书、人力资源管理师、保安员等全国全省统考工作的城乡劳动者可以在指定时间内报名参加免费培训,经全国、全省统一鉴定考试合格后发放相应等级的职业资格证书,并享受相应等级的政府高技能人才津贴。

办理程序

企业内符合申报高级工、工人技师条件的城乡劳动者可集中由企业劳资部门申请申请或直接到局职业能力建设科申请参加高技能人才培训、鉴定,经考核合格后发证。

14、计算机高新技术考试

在我区企业内从事计算机操作人员可以到我局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报名参加国家计算机高新技术统一考试,合格后领取高新技术统一考试,领取全国通用的职业资格证书。

办理程序:

15、技师、高级技师政府津贴领取

根据泰人社发„2013‟101号文要求,已经取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核发的技师或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并在本区企业生产一线从事技能工作的技师和高级技师均可享受此项津贴。符合申领条件的技师可享受每月100元的政府津贴,高级技师享受每月200元的政府津贴。

办理程序:

16、失业人员退休手续代办

个人档案在区劳动就业管理处托管、到达法定退休年龄的失业职工持一寸照片一张、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养老保险手册等相关手续到区劳动就业管理处办理退休申请办理。

办理程序:

17、企业用工指导

根据企业需要,我局就业服务相关科室指定专人上门为用人单位提供用工指导、人力资源内部管理规范的咨询服务。

办理程序:

18、企业员工招聘

区内外企业可持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件以及用人单位委托的证明到区人力资源市场办理招聘手续(外省、市用人单位到我区招用人员需提供当地人社部门出具的介绍信),人力资源市场正常开放时间为每周二、四上午8:30-11:00

办理程序:

19、企业用工信息发布

企业持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件以及用人单位委托的证明到区劳动就业管理处服务大厅办理信息发布手续(外省、市用人单位到我区招用人员需提供当地人社部门出具的介绍信)。

办理程序

20、企业现场鉴定

本区企业可根据企业培训规划,向我局职业能力建设科申请对企业内一项或几项主导工种进行相应等级的现场鉴定,为每位合格员工发放相应等级的职业资格证书。

办理程序:

21、省、市技能竞赛

企业职工可以按省市要求在指定时间到我局职业能力建设科报名参加省市相关专业技能竞赛。

办理程序

22、劳动密集型企业吸纳失业人员贷款贴息

当年(从企业申请贷款之日起向前推算一年内)新增就业岗位吸纳持《就业失业登记证》的失业人员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总数30%以上,且与其签订一年以上(含一年)期限劳动合同、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国

家限制性行业除外),可按吸纳失业人员人均不超过10万,最高不超过200万,中国人民银行当期基准利率的20%给予贴息。贷款期限不得低于6个月,最长不超过2年。

办理流程:

23、小企业社会保险补贴发放

各类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从事保洁、保安、保绿、家政等服务性行业就业,并与其签订一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

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按其实际招用人数给予社会保险补贴,最长时间不超过3年,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 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退休。

(本项补贴按季申报,申报时间为每季度末20日内。) 办理流程:

24、失业职工档案管理

区内企业与劳动者终止(中止)劳动合同后,可将失业职工档案交区劳动就业管理处免费托管,区劳动就业管理处

将免费为失业人员提供档案内容查询、证明提供、退休业务办理等多项服务。

办理程序:

25、企业、镇区技能竞赛

同工种人数分别在200人、400人以上的企业、镇区可

以向我局职业能力建设科申报举办该工种技能竞赛。

办理程序:

为积极创建“春风人社”,满足全区企业劳资干部及时了解就业、培训现行政策和办事流程,我局劳动就业管理处、

职业技能培训中心各股室前台工作人员工作日内均开通姜堰人社服务企业QQ群,随时接受群内人员就业、培训相关政策、业务咨询。

办理程序:

人社系统姜堰日报专版内容

写在前面的话

创业、就业服务和技能培训服务处在人社系统民生服务工作的最前沿,它一头连着企业发展和社会稳定,一头连着百姓民生,社会福祉,是人社系统开展的“春风人社”的系列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发布我区创业就业服务和技能培训服务的主要业务及政策服务项目,目的是增强广大企业和劳动者对业务和政策的知晓度,明确办事流程,提高办事效率,项目中列出时间的我们在指定时间为您办结,未列出时间的全部为现场办结(代办项目为现场受理).

姜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您承担下列创业、就业服务和技能培训服务等方面主要业务和政策服务项目:

1、失业就业登记证核发

凡在我市范围内就业或处于失业状态且有就业意向的城乡各类劳动者、外来劳动力,大中专毕业生均可以进行就业(失业)登记,领取《就业失业登记证》。

外地失业人员(在我区无就业经历的)申领《就业失业登记证》只放号,不发证。

办理程序:

2、职业指导

为新领取《就业失业登记证》的失业人员进行职业能力的分析和评估;帮助其调整就业观念和求职意愿;提出职业培训建议,利用空岗信息进行职业介绍匹配;提供职业介绍推荐服务;市场经济知识、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障政策规定、劳动争议与仲裁、创业意识、再就业优惠政策、相关专业技能。

办理程序:

3、创业服务

全区所有有创业愿望的城乡劳动者均可在所在镇区社区(村)创业指导服务站就近接受免费创业指导服务,内容包括开业指导、项目推介、创业培训、小额担保服务、技能培训、跟踪服务等;全区创业孵化基地企业主每年享受一次免费创业培训培训,对新招员工进行职业技能培训,并为符合条件的入孵企业提供小额担保贷款和劳动密集型企业贷款。

办理程序:

4、创业培训

为全区范围内的有创业愿望的城乡人员开展有针对性地分类指导和评审,使学员能够把握创业方向,帮助学员选择具有市场发展前景、符合市场需求的创业项目。对学员选定创业项目的可行性、项目的市场需求、发展前景与经济效益等方面进行评估、论证,对其编制的创业计划书的完整性、可靠性和可操作性等方面进行审定并签署意见和建议。

办理程序:

5、小额担保贷款

对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的城乡失业人员一般给予2-10万元的小额担保贴息贷款,最高不超于30万元,并由财政按照国家规定的基准利率给予50%或100%的贴息。贷款贴息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到期确需展期,且信用较好的,经申请可展期1年(展期不贴息)。

办理程序:

6

、城乡劳动者求职

城乡劳动者持本人居民身份证、1寸免冠照片一张、《就业失业登记证》、学历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等材料,可免费到区人力资源市场办理求职登记手续。

办理程序:

7、初中级职业技能培训

劳动者进入区内企业需要学习初、中级技能的可以由个人或企业向所在镇区劳动保障服务所或定点培训机构申报,由各镇区劳动保障服务所协同定点培训机构组织实施培训鉴定发证服务,并根据身份不同分别享受相关培训补贴政策。

办理程序:

8、职业资格证书领取(职业技能鉴定)

在我区符合一定条件,达到应知、应会技能水平或符合破格申报条件的城乡劳动者,均可申请参加职业技能鉴定,成绩合格者可领取相应职业资格证书。

办理程序:

9、失业救济金核发

失业前用人单位和个人按照规定足额连续缴费满一年,在法定劳动年龄内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已经失业登记并有求职意愿的失业人员可以申领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参保缴费满一年的可享受2个月的失业保险待遇,最多可享受24个月。

办理程序:

10、医疗保险补贴

失业职工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为其免费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此项业务无需个人申报,由区劳动就业管理处统一集

中申报,所需费用由失业保险基金全额支付。)

办理程序:

11、社会保险补贴:

持有效期内《就业失业登记证》并经过就业困难认定、家庭困难(家庭人均收入低于700元/月),从事社区公益性服务的就业困难人员,可按照当年度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基数为标准,给予其实际缴费数额的50%的养老、医疗保险费补贴(大病救助除外),最长补贴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退休(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时年龄为准)。

办理程序:

12、全国、全省统一技能鉴定考试

从事秘书、人力资源管理师、保安员等全国全省统考工作的城乡劳动者可以在指定时间内报名参加免费培训,经全国、全省统一鉴定考试合格后发放相应等级的职业资格证书,并享受相应等级的政府高技能人才津贴。

办理程序

企业内符合申报高级工、工人技师条件的城乡劳动者可集中由企业劳资部门申请申请或直接到局职业能力建设科申请参加高技能人才培训、鉴定,经考核合格后发证。

14、计算机高新技术考试

在我区企业内从事计算机操作人员可以到我局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报名参加国家计算机高新技术统一考试,合格后领取高新技术统一考试,领取全国通用的职业资格证书。

办理程序:

15、技师、高级技师政府津贴领取

根据泰人社发„2013‟101号文要求,已经取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核发的技师或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并在本区企业生产一线从事技能工作的技师和高级技师均可享受此项津贴。符合申领条件的技师可享受每月100元的政府津贴,高级技师享受每月200元的政府津贴。

办理程序:

16、失业人员退休手续代办

个人档案在区劳动就业管理处托管、到达法定退休年龄的失业职工持一寸照片一张、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养老保险手册等相关手续到区劳动就业管理处办理退休申请办理。

办理程序:

17、企业用工指导

根据企业需要,我局就业服务相关科室指定专人上门为用人单位提供用工指导、人力资源内部管理规范的咨询服务。

办理程序:

18、企业员工招聘

区内外企业可持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件以及用人单位委托的证明到区人力资源市场办理招聘手续(外省、市用人单位到我区招用人员需提供当地人社部门出具的介绍信),人力资源市场正常开放时间为每周二、四上午8:30-11:00

办理程序:

19、企业用工信息发布

企业持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件以及用人单位委托的证明到区劳动就业管理处服务大厅办理信息发布手续(外省、市用人单位到我区招用人员需提供当地人社部门出具的介绍信)。

办理程序

20、企业现场鉴定

本区企业可根据企业培训规划,向我局职业能力建设科申请对企业内一项或几项主导工种进行相应等级的现场鉴定,为每位合格员工发放相应等级的职业资格证书。

办理程序:

21、省、市技能竞赛

企业职工可以按省市要求在指定时间到我局职业能力建设科报名参加省市相关专业技能竞赛。

办理程序

22、劳动密集型企业吸纳失业人员贷款贴息

当年(从企业申请贷款之日起向前推算一年内)新增就业岗位吸纳持《就业失业登记证》的失业人员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总数30%以上,且与其签订一年以上(含一年)期限劳动合同、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国

家限制性行业除外),可按吸纳失业人员人均不超过10万,最高不超过200万,中国人民银行当期基准利率的20%给予贴息。贷款期限不得低于6个月,最长不超过2年。

办理流程:

23、小企业社会保险补贴发放

各类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从事保洁、保安、保绿、家政等服务性行业就业,并与其签订一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

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按其实际招用人数给予社会保险补贴,最长时间不超过3年,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 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退休。

(本项补贴按季申报,申报时间为每季度末20日内。) 办理流程:

24、失业职工档案管理

区内企业与劳动者终止(中止)劳动合同后,可将失业职工档案交区劳动就业管理处免费托管,区劳动就业管理处

将免费为失业人员提供档案内容查询、证明提供、退休业务办理等多项服务。

办理程序:

25、企业、镇区技能竞赛

同工种人数分别在200人、400人以上的企业、镇区可

以向我局职业能力建设科申报举办该工种技能竞赛。

办理程序:

为积极创建“春风人社”,满足全区企业劳资干部及时了解就业、培训现行政策和办事流程,我局劳动就业管理处、

职业技能培训中心各股室前台工作人员工作日内均开通姜堰人社服务企业QQ群,随时接受群内人员就业、培训相关政策、业务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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