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地试验室监督检查办法

陕西省交通厅基本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工地试验室

监督检查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厅质监站对工地试验室监督检查行为,促进高速、一级公路工地试验室管理水平的提高,根据交通部〘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管理办法〙(交通部令〔2005〕第12号)和〘贯彻实施〖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管理办法〗的通知〙(交质监发〔2005〕547号)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公路建设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厅质监站对高速、一级公路的新建、改建、扩建及大修养护工程工地试验室的监督检查。陕西省境内其他等级公路项目的工地试验室监督检查工作可参照执行。

第三条:工地试验室必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技术标准、规范、规程,应当按照核准的业务范围承担试验检测工作,为工程建设提供真实、准确的数据和报告。 第四条:厅质监站对工地试验室实行动态监督检查。未通过厅质监站专项监督检查的工地试验室不得承担工地试验检测任务。

第二章 工地试验室组建

第五条:凡我省高速、一级公路新建、改建、扩建及大修养护工程的施工、监理单位均需组建工地试验室。 第六条:工地试验室应以本单位所属的检测机构作为母体试验室来组建。若本单位没有所属的检测机构或检测机构资质不能满足要求时,可以委托已取得质监机构核发〘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等级证书〙(以下简称〘等级证书〙)并通过计量认证的其他检测机构作为母体试验室。 第七条:母体试验室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合理配置工地试验室人员、设备。授权工地试验室从事试验检测活动,授权的检测项目和参数不得超出母体试验室〘等级证书〙核定的业务范围。

第八条:工程开工前,各施工、监理单位应建立工地试验室,工地试验室需满足附件1的要求。

第九条:申请专项监督检查的工地试验室应提交如下材料(1式1份):

1. 陕西省公路工程工地试验室专项监督检查申请表(格式见附件2);

2. 母体试验室对工地试验室的授权书(格式见附件3); 3. 母体试验室〘等级证书〙、〘计量认证证书〙(如委托其他检测机构)、业务范围(证书副本)的复印件; 4. 工地试验室试验检测人员从业资格证书、技术职称证书,技术和质量负责人的有关材料或业绩材料;

5. 试验仪器、设备计量标定合格证书或自校记录的登记表;

6. 质量保证体系及试验检测工作制度;

7. 组织机构框架图,试验室平面布置图;

8. 本项目执行的标准、规范、规程文件清单。

上述证书复印件需加盖母体试验室公章,同时应准备原件,由项目建设管理单位(项目法人)核查备案,厅质监站专项监督检查时核验。

第十条:申请材料采取分级审查制度,由项目建设管理单位(项目法人)汇总后,以文件形式(附本办法第九条1、2部分)统一报厅质监站。同期开工标段,申请专项监督检查不多于2次。

厅质监站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对不符合要求的,通知项目建设管理单位(项目法人)落实整改。

第十一条:工地试验室只能为本项目、本标段进行试验检测,不得对外承担试验检测工作。

第十二条:工程未结束前,参建单位不得将现场试验检测仪器设备移作他用。确因试验检测项目结束,现场不需要的仪器设备,经本项目建设管理单位(项目法人)同意后,方可移作他用。

第十三条:同一个标段的施工、监理单位不能将常规试验检测中同一批号样品试验检测任务委托同一家检测机构。

对非常规试验检测项目等需对外委托试验的,可在监理见证下由施工单位送检,试验数据双方共享。

第三章监督检查

第十四条:工地试验室专项监督检查的程序和内容: 通过初审的工地试验室,厅质监站应在15日之内安排专项监督检查,对其人员情况、试验仪器配备、试验室环境、管理制度以及内业资料等方面按照附件1的要求进行全面检查,工作程序如下:

1. 单位负责人或试验室负责人介绍工程概况、主要工程量以及工地试验室的建立情况;

2. 总监办、项目建设管理单位(项目法人)对工地试验室的意见和评价;

3. 检查内业资料、核验资质原件,与工地试验室人员进行技术交流;

4. 现场核对仪器设备,查看试验室环境情况; 5. 现场操作考核;

6. 监督人员对工地试验室进行评价,指出需要整改和完善的内容。

对通过专项监督检查的工地试验室,厅质监站予以发文确认可以开展的试验项目和参数(格式见附件4)。如连续两次专项监督检查未通过的工地试验室,由项目建设管理单

位(项目法人)责令其另行委托检测机构组建工地试验室。 第十五条:对通过专项监督检查的工地试验室,厅质监站将对其进行日常监督检查,检查内容见附件5。 第十六条:工地试验室若有下列变更及事故情况,应由项目建设管理单位(项目法人)及时审查并上报厅质监站备案。

1. 技术负责人的更换;

2. 超过三分之一的技术人员变动;

3. 试验检测工作失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或人身伤亡事故。

第十七条:试验检测人员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厅质监站根据情节轻重,对其进行警告、公示,直至建议交通部质监总站注销考试合格证书。

1. 不能遵守检测人员职业道德和工作准则,造成不良影响者;

2. 因试验检测工作失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或经济损失者;

3. 出具虚假试验检测数据或报告者;

4. 冒用检测机构名义承接试验检测业务者; 5. 伪造、涂改、转借、出让检测人员证书者。 第十八条:工地试验室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厅质监站视

其情节轻重责令限期整改,暂停工地试验室的检测活动,通报其母体试验室,直至建议交通部质监总站对母体试验室降低或撤消检测机构〘等级证书〙(我省乙级检测机构直接降低或撤销〘等级证书〙)。凡暂停工地试验室检测活动的,其母体试验室一年内不得在我省设立工地试验室。 1. 发生本办法第十七条所涉及内容,属母体试验室监管不力、性质严重的;

2. 转包、违规分包试验检测任务的;

3. 超越批准的试验检测项目范围承担公路工程试验检测任务;

4. 出租、出借、转让、出卖资质等级证书的; 5. 弄虚作假,捏造数据,伪造试验检测报告的; 6. 玩忽职守,营私舞弊,造成试验检测工作差错,影响工程质量并造成严重损失的。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九条:本办法由厅质监站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本办法自二○○八年四月十四日起开始试行。

陕西省交通厅基本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工地试验室

监督检查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厅质监站对工地试验室监督检查行为,促进高速、一级公路工地试验室管理水平的提高,根据交通部〘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管理办法〙(交通部令〔2005〕第12号)和〘贯彻实施〖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管理办法〗的通知〙(交质监发〔2005〕547号)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公路建设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厅质监站对高速、一级公路的新建、改建、扩建及大修养护工程工地试验室的监督检查。陕西省境内其他等级公路项目的工地试验室监督检查工作可参照执行。

第三条:工地试验室必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技术标准、规范、规程,应当按照核准的业务范围承担试验检测工作,为工程建设提供真实、准确的数据和报告。 第四条:厅质监站对工地试验室实行动态监督检查。未通过厅质监站专项监督检查的工地试验室不得承担工地试验检测任务。

第二章 工地试验室组建

第五条:凡我省高速、一级公路新建、改建、扩建及大修养护工程的施工、监理单位均需组建工地试验室。 第六条:工地试验室应以本单位所属的检测机构作为母体试验室来组建。若本单位没有所属的检测机构或检测机构资质不能满足要求时,可以委托已取得质监机构核发〘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等级证书〙(以下简称〘等级证书〙)并通过计量认证的其他检测机构作为母体试验室。 第七条:母体试验室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合理配置工地试验室人员、设备。授权工地试验室从事试验检测活动,授权的检测项目和参数不得超出母体试验室〘等级证书〙核定的业务范围。

第八条:工程开工前,各施工、监理单位应建立工地试验室,工地试验室需满足附件1的要求。

第九条:申请专项监督检查的工地试验室应提交如下材料(1式1份):

1. 陕西省公路工程工地试验室专项监督检查申请表(格式见附件2);

2. 母体试验室对工地试验室的授权书(格式见附件3); 3. 母体试验室〘等级证书〙、〘计量认证证书〙(如委托其他检测机构)、业务范围(证书副本)的复印件; 4. 工地试验室试验检测人员从业资格证书、技术职称证书,技术和质量负责人的有关材料或业绩材料;

5. 试验仪器、设备计量标定合格证书或自校记录的登记表;

6. 质量保证体系及试验检测工作制度;

7. 组织机构框架图,试验室平面布置图;

8. 本项目执行的标准、规范、规程文件清单。

上述证书复印件需加盖母体试验室公章,同时应准备原件,由项目建设管理单位(项目法人)核查备案,厅质监站专项监督检查时核验。

第十条:申请材料采取分级审查制度,由项目建设管理单位(项目法人)汇总后,以文件形式(附本办法第九条1、2部分)统一报厅质监站。同期开工标段,申请专项监督检查不多于2次。

厅质监站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对不符合要求的,通知项目建设管理单位(项目法人)落实整改。

第十一条:工地试验室只能为本项目、本标段进行试验检测,不得对外承担试验检测工作。

第十二条:工程未结束前,参建单位不得将现场试验检测仪器设备移作他用。确因试验检测项目结束,现场不需要的仪器设备,经本项目建设管理单位(项目法人)同意后,方可移作他用。

第十三条:同一个标段的施工、监理单位不能将常规试验检测中同一批号样品试验检测任务委托同一家检测机构。

对非常规试验检测项目等需对外委托试验的,可在监理见证下由施工单位送检,试验数据双方共享。

第三章监督检查

第十四条:工地试验室专项监督检查的程序和内容: 通过初审的工地试验室,厅质监站应在15日之内安排专项监督检查,对其人员情况、试验仪器配备、试验室环境、管理制度以及内业资料等方面按照附件1的要求进行全面检查,工作程序如下:

1. 单位负责人或试验室负责人介绍工程概况、主要工程量以及工地试验室的建立情况;

2. 总监办、项目建设管理单位(项目法人)对工地试验室的意见和评价;

3. 检查内业资料、核验资质原件,与工地试验室人员进行技术交流;

4. 现场核对仪器设备,查看试验室环境情况; 5. 现场操作考核;

6. 监督人员对工地试验室进行评价,指出需要整改和完善的内容。

对通过专项监督检查的工地试验室,厅质监站予以发文确认可以开展的试验项目和参数(格式见附件4)。如连续两次专项监督检查未通过的工地试验室,由项目建设管理单

位(项目法人)责令其另行委托检测机构组建工地试验室。 第十五条:对通过专项监督检查的工地试验室,厅质监站将对其进行日常监督检查,检查内容见附件5。 第十六条:工地试验室若有下列变更及事故情况,应由项目建设管理单位(项目法人)及时审查并上报厅质监站备案。

1. 技术负责人的更换;

2. 超过三分之一的技术人员变动;

3. 试验检测工作失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或人身伤亡事故。

第十七条:试验检测人员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厅质监站根据情节轻重,对其进行警告、公示,直至建议交通部质监总站注销考试合格证书。

1. 不能遵守检测人员职业道德和工作准则,造成不良影响者;

2. 因试验检测工作失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或经济损失者;

3. 出具虚假试验检测数据或报告者;

4. 冒用检测机构名义承接试验检测业务者; 5. 伪造、涂改、转借、出让检测人员证书者。 第十八条:工地试验室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厅质监站视

其情节轻重责令限期整改,暂停工地试验室的检测活动,通报其母体试验室,直至建议交通部质监总站对母体试验室降低或撤消检测机构〘等级证书〙(我省乙级检测机构直接降低或撤销〘等级证书〙)。凡暂停工地试验室检测活动的,其母体试验室一年内不得在我省设立工地试验室。 1. 发生本办法第十七条所涉及内容,属母体试验室监管不力、性质严重的;

2. 转包、违规分包试验检测任务的;

3. 超越批准的试验检测项目范围承担公路工程试验检测任务;

4. 出租、出借、转让、出卖资质等级证书的; 5. 弄虚作假,捏造数据,伪造试验检测报告的; 6. 玩忽职守,营私舞弊,造成试验检测工作差错,影响工程质量并造成严重损失的。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九条:本办法由厅质监站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本办法自二○○八年四月十四日起开始试行。


相关文章

  • 山西省公路工程工地试验室管理办法
  • 山西省公路工程工地试验室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第一条总则为加强公路工程工地试验室管理,规范工地试验检测活动,根据<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管理办法>(交通部令2005第12号)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 ...查看


  • 工地试验室管理办法
  • 工 地 试 验 室 受控状态: 文件编号: 受 控 号: 管 理 办 法 XX中心试验室 工地试验室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工地试验室的管理,规范XX公路建设市场试验检测工作,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促进公路建设质量整体水平的提高 ...查看


  • 公路工地试验室管理办法(受控正式版)
  • 工 地 试 验 室 管 理 办 法 受控状态:□ 受控 □ 非受控 文件编号: 受 控 号: XX 中心试验室 工地试验室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工地试验室的管理,规范XX 公路建设市场试验检测工作,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促进公 ...查看


  • 母体试验室对工地试验室的管理制度
  • 母体对工地试验室 编 制: 时 间: 管理制度 随州市汉东公路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二O一三年六月 母体检测机构对工地试验室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一.为贯彻交通部<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管理办法>及"贯彻实施<公 ...查看


  • 试验管理办法
  • 试验管理办法 一.母体试验室 1.检测机构等级 母体试验室等级,要符合<贵州省公路水运工程工地检测试验项目部管理细则>和<贵州标准化工地及平安工地>的有关规定.要求,设立工地试验室的母体机构应取得部质监机构颁发的公路 ...查看


  • 安徽省公路水运工程工地试验室建设与管理暂行规定
  • 安徽省公路水运工程工地试验室建设与管理暂行规定 (皖交质监局[2012]6号)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我省公路水运建设项目工地试验室管理,规范公路水运工程现场试验检测工作,提高试验检测质量,依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g ...查看


  • 工地试验室实施细则
  • 临安至缙云公路义乌城西至佛堂段工程 (义乌疏港快速路) 监理工地试验室 实 施 细 则 编制人: 日期: 审核人: 日期: 义乌疏港快速路工程监理办 浙江义达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查看


  • 工程监理管理办法
  • 附件9: 京福闽赣铁路客运专线有限公司 工程监理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合福铁路客运专线闽赣段工程监理工作,加强监理工作管理,根据铁道部<铁路建设工程监理规范>(铁建设„2007‟136号).<铁路建设工程 ...查看


  • 试验检测实施细则
  • 京秦高速公路迁西支线工程 试验检测实施细则 京秦高速公路迁西支线工程JL-0段总监理办公室 二0一一年三月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试验检测机构.任务及职责 第三章 第四章 第五章 第六章 第七章 第八章 第九章 第十章 第十一章 ...查看


热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