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推进商事制度改革 激发市场经济内在活力

2015-08-06 10:31 来源:行政管理改革  我有话说

2015-08-06 10:31:40来源:行政管理改革作者:责任编辑:李贝

作者:国家工商总局党组书记、局长 张茅

推进商事制度改革,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要改革部署,是减少行政审批、转变政府职能、释放市场潜力的重要举措。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国家工商总局把这项改革作为全局性工作,开拓奋进,狠抓落实,改革工作取得显著成绩。

首先,坚持市场化改革方向,注重简政放权,勇于自我革命。推进改革要坚持问题导向,要针对经济发展中面临的突出矛盾和问题。目前,政府与市场的关系还没理顺,政府对微观市场主体的行政干预过多,抑制了市场机制的有效发挥。从企业的设立到投资经营,都要经过政府部门的大量行政审批,有的多达上百个图章、繁琐的审批程序已经成为阻碍经济社会发展的一大障碍。

推进商事制度改革,就是按照发展市场经济的需要,从百姓投资兴业的第一道门改起,以改革工商登记为切入点,通过工商系统的自我革命、主动放权,带动相关部门审批制的改革,减少行政审批,转变政府职能,降低市场主体准入门槛,还权于企业,还权于市场,激发广大群众的创造力和市场经济的内在活力,为公平竞争搭好舞台。

其次,加强统筹谋划,注重发扬基层首创精神,强化改革方案的顶层设计。改革探索始于基层,创新成果出自实践。我国改革开放的一条成功经验,就是基层的率先探索和实践,为整体改革发现问题、探索路径、积累经验。商事制度改革也是先从基层起步,通过广东、上海等一些地方的改革实践,为全国推进改革提供了有益经验。2013年10月国家工商总局报请国务院发布了《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为推进改革做了总体设计,明确了改革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和具体任务。同时,参与修改和制定了30多部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强化了改革的法制基础。

第三,创新监管理念,注重事中事后监管,做到宽进严管相结合。简政放权,不是一放了之,必须做到放管并重,在放活的同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这是推进商事制度改革取得实效的重要保障。完善的市场经济是有活力、有秩序的。没有活力,市场经济就失去了生机和魅力;没有秩序,市场经济就失去了信任和安全。做到放而不乱、活而有序,必须适应创新发展的大趋势,坚持在创新中发展,在规范中完善。目前,我国市场秩序还不规范,行业分割、地方保护、假冒伪劣、虚假宣传、垄断和不正当竞争、侵害消费者权益等问题仍较突出。对此,工商系统积极创新监管理念、监管机制和监管方法,切实加强市场监管。特别是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积极推动企业信用信息监管,通过建立经营异常名录、企业黑名单等制度,努力实现“一处违法,处处受限”,让信用创造财富。

第四,积极协调配合,注重与部门协同推进,凝聚改革合力。商事制度改革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部门多,影响范围广,只有相关部门互相衔接、有效配合,才能推进改革取得实效。改革前的工商登记前置审批有226项,一些前置审批环节多、条件严、周期长,致使市场主体因无法取得前置的“证”而不能办理“照”,造成无证无照经营和监管执法漏洞。2013年以来,工商总局积极配合中央编办推进“先照后证”改革工作。2014年国务院分三次将152项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调整或者明确为后置审批,取消了19项,保留34项工商登记前置审批,占改革前的15%。下一步,要进一步减少审批、取消不必要的后置办证事项。

第五,围绕改善营商环境,注重激发市场内在活力,释放经济发展的巨大潜力。世界银行《2015年全球营商环境报告》中,中国的营商便利度排名,由前年的第96位,上升到去年第90位。特别是“开办企业”专项排名,由151位上升至128位,提升了23位。国际经验表明,一个国家新设立公司的便捷程度、新设立公司的数量多少,是经济繁荣的重要标志。通过商事制度改革,促进新设立市场主体“井喷式”增长。自2014年3月1日改革实施到2015年5月底,全国新登记注册市场主体1691.1万户,同比增长16.3%;特别是新登记企业485.4万户,增长39%,平均每天新登记企业超过1万户,大大超过改革前的7千户;企业注册资本26.4万亿元,增长74.9%。在经济增长速度下行的背景下,市场主体特别是小微企业、创新型公司大量产生,一方面创造了更多的就业机会,为稳就业提供了基础,另一方面,科技、教育、文化、信息、网络等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的繁荣发展,缓解了衰退产业对经济发展的冲击,对经济增长、经济繁荣发挥着重要作用。

第六,针对重点难点问题,注重攻坚克难,推进商事制度改革向纵深发展。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加强部门协调配合,促进市场主体特别是新增企业较快增长、活跃发展。一是深化工商登记制度改革,2015年实现“一照一码”。二是落实扶持小微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建设小微企业名录,化解初创期的风险。三是加快建设全国统一的企业信息公示平台,建立以企业信用监管为核心的新型监管制度。四是实施好新《消法》,通过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释放我国消费潜力。总之,要通过“放、管、服”三管齐下,持续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进一步激发经济社会发展活力。

[责任编辑:李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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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8-06 10:31 来源:行政管理改革  我有话说

2015-08-06 10:31:40来源:行政管理改革作者:责任编辑:李贝

作者:国家工商总局党组书记、局长 张茅

推进商事制度改革,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要改革部署,是减少行政审批、转变政府职能、释放市场潜力的重要举措。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国家工商总局把这项改革作为全局性工作,开拓奋进,狠抓落实,改革工作取得显著成绩。

首先,坚持市场化改革方向,注重简政放权,勇于自我革命。推进改革要坚持问题导向,要针对经济发展中面临的突出矛盾和问题。目前,政府与市场的关系还没理顺,政府对微观市场主体的行政干预过多,抑制了市场机制的有效发挥。从企业的设立到投资经营,都要经过政府部门的大量行政审批,有的多达上百个图章、繁琐的审批程序已经成为阻碍经济社会发展的一大障碍。

推进商事制度改革,就是按照发展市场经济的需要,从百姓投资兴业的第一道门改起,以改革工商登记为切入点,通过工商系统的自我革命、主动放权,带动相关部门审批制的改革,减少行政审批,转变政府职能,降低市场主体准入门槛,还权于企业,还权于市场,激发广大群众的创造力和市场经济的内在活力,为公平竞争搭好舞台。

其次,加强统筹谋划,注重发扬基层首创精神,强化改革方案的顶层设计。改革探索始于基层,创新成果出自实践。我国改革开放的一条成功经验,就是基层的率先探索和实践,为整体改革发现问题、探索路径、积累经验。商事制度改革也是先从基层起步,通过广东、上海等一些地方的改革实践,为全国推进改革提供了有益经验。2013年10月国家工商总局报请国务院发布了《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为推进改革做了总体设计,明确了改革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和具体任务。同时,参与修改和制定了30多部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强化了改革的法制基础。

第三,创新监管理念,注重事中事后监管,做到宽进严管相结合。简政放权,不是一放了之,必须做到放管并重,在放活的同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这是推进商事制度改革取得实效的重要保障。完善的市场经济是有活力、有秩序的。没有活力,市场经济就失去了生机和魅力;没有秩序,市场经济就失去了信任和安全。做到放而不乱、活而有序,必须适应创新发展的大趋势,坚持在创新中发展,在规范中完善。目前,我国市场秩序还不规范,行业分割、地方保护、假冒伪劣、虚假宣传、垄断和不正当竞争、侵害消费者权益等问题仍较突出。对此,工商系统积极创新监管理念、监管机制和监管方法,切实加强市场监管。特别是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积极推动企业信用信息监管,通过建立经营异常名录、企业黑名单等制度,努力实现“一处违法,处处受限”,让信用创造财富。

第四,积极协调配合,注重与部门协同推进,凝聚改革合力。商事制度改革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部门多,影响范围广,只有相关部门互相衔接、有效配合,才能推进改革取得实效。改革前的工商登记前置审批有226项,一些前置审批环节多、条件严、周期长,致使市场主体因无法取得前置的“证”而不能办理“照”,造成无证无照经营和监管执法漏洞。2013年以来,工商总局积极配合中央编办推进“先照后证”改革工作。2014年国务院分三次将152项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调整或者明确为后置审批,取消了19项,保留34项工商登记前置审批,占改革前的15%。下一步,要进一步减少审批、取消不必要的后置办证事项。

第五,围绕改善营商环境,注重激发市场内在活力,释放经济发展的巨大潜力。世界银行《2015年全球营商环境报告》中,中国的营商便利度排名,由前年的第96位,上升到去年第90位。特别是“开办企业”专项排名,由151位上升至128位,提升了23位。国际经验表明,一个国家新设立公司的便捷程度、新设立公司的数量多少,是经济繁荣的重要标志。通过商事制度改革,促进新设立市场主体“井喷式”增长。自2014年3月1日改革实施到2015年5月底,全国新登记注册市场主体1691.1万户,同比增长16.3%;特别是新登记企业485.4万户,增长39%,平均每天新登记企业超过1万户,大大超过改革前的7千户;企业注册资本26.4万亿元,增长74.9%。在经济增长速度下行的背景下,市场主体特别是小微企业、创新型公司大量产生,一方面创造了更多的就业机会,为稳就业提供了基础,另一方面,科技、教育、文化、信息、网络等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的繁荣发展,缓解了衰退产业对经济发展的冲击,对经济增长、经济繁荣发挥着重要作用。

第六,针对重点难点问题,注重攻坚克难,推进商事制度改革向纵深发展。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加强部门协调配合,促进市场主体特别是新增企业较快增长、活跃发展。一是深化工商登记制度改革,2015年实现“一照一码”。二是落实扶持小微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建设小微企业名录,化解初创期的风险。三是加快建设全国统一的企业信息公示平台,建立以企业信用监管为核心的新型监管制度。四是实施好新《消法》,通过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释放我国消费潜力。总之,要通过“放、管、服”三管齐下,持续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进一步激发经济社会发展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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